石河子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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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

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

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调动和提高院系就业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全体师生员工、热心校友关心支持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形成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院系领导、专任教师齐抓共管的就业工作模式,促进我院毕业生充分就业,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奖项设置、奖金标准及评选条件(一)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奖1.名额:2个2.奖金标准:2000元(应届毕业生100人以下的单位);3000元(应届毕业生100-199人的单位);4000元(应届毕业生200人以上的单位)。

3.评选条件:(1)院(分院)系领导班子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省和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工作成效显著。

(2)至当年9月1日毕业生完全离校时止,所在院(分院)系各专业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超过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标准,各专业合计初次就业率排在全校各院(分院)系前列,至12月初,所在院(分院)系各专业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均超过90%。

(3)毕业生对所在院(分院)系的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工作满意,就业工作投诉率为零。

(4)积极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 院(分院)系毕业生离校文明、有序,没发生一例毕业生违纪事件。

(二)毕业生就业工作达标奖1.名额:(不限)2.奖金标准:1000元(应届毕业生100人以下的单位);1500元(应届毕业生100-199人的单位);2000元(应届毕业生200人以上的单位)。

3.评选条件:(1)院(分院)系领导班子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贯彻执行省和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2)至当年9月1日毕业生完全离校时止,所在院(分院)系各专业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达到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标准,至12月初,所在院(分院)系各专业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均超过80%。

(3)毕业生对所在院(分院)系的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工作较满意。

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方案3篇

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方案3篇

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方案3篇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方案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第1篇: 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方案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员工的主动性、创造性,正确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使全公司自上而下形成一种积极向上、团结进取的工作氛围,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拟推选20XX年度先进工10-20名,具体方案如下:一、参选范围:公司所有在岗一年以上的聘用制员工,先进个人分优秀干部和优秀员工,干部的参选范围指部门副职以上中层干部,员工的参选范围指所有除中层干部外的聘用制员工。

二、评选条件:(一)、优秀干部评选条件1、有较高的领导指挥能力、策划组织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工作业绩突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任劳任怨。

3、在部门内部健全深化制度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成绩、效果突出。

4、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考核责任状的部门,考核分数必须在90分以上。

5、上任以来本部门职工未出现违章违纪和其它不良行为,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6、无公司规定的取消个人评优资格的其他情况。

(二)、优秀员工评选条件1、爱岗敬业,在本部门工作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2、刻苦学习专业知识,精通本职业务,在各自的岗位上勤奋工作并作出显著成绩。

3、工作效率高、工作业绩突出,无违章违纪及其它不良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处罚,在公司及部门考核中的优胜者。

4、勇于创新,在企业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技术比武、劳动竞赛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5、在执行企业规章制度,提高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维护企业利益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6、全年无旷工记录,请事假在7天以内(含7天),全年迟到、早退在12次以内(含12次)。

(考勤记录以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数据为准)7、无公司规定的取消个人评优资格的其他情况。

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方案一、评选目的评选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是为了充分肯定和表彰在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绩,激励广大干部员工不断进取,促进团队合作,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评选标准1.先进集体评选标准:(1)团队精神:具备集体主义精神,团结协作,互帮互助,共同为团队的目标而努力。

(2)工作业绩: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取得显著成绩,为企业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3)创新意识:具备思维活跃、勇于尝试、提出创新想法并付诸实践的能力,为企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优势。

(4)团队形象:在内外部都能够代表企业良好形象,团队成员间关系和谐互助,以及团队所取得的社会影响。

2.先进个人评选标准:(1)专业能力:在岗位职责范围内,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快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兢兢业业,对待工作认真负责,能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3)创新意识:勇于追求新知识,关注业务领域的前沿发展,能够持续不断地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4)团队贡献:能够与团队成员协作,积极参与团队合作,为团队目标和发展做出实质性贡献。

三、评选程序1.提名阶段:(1)组织评选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优秀员工代表等组成。

(2)通过内部通知,向全体员工征集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提名。

(3)所有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了解和观察,提名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

(4)收集提名表格,同时提名人需要对被提名的理由进行简单说明。

2.评选阶段:(1)评选委员会评审提名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对提名进行初步筛选,选出初选名单。

(3)评选委员会进行深入访谈和调查,进一步了解候选人从事工作的情况、团队合作情况和个人贡献等。

(4)评选委员会开展综合评估,得出评选结果。

3.颁奖仪式:(1)在公司重要的会议或活动中,举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颁奖仪式。

(2)颁发荣誉证书、奖杯等奖励,对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高校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高校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机院发[2013]25号为表彰和宣传学院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学习先进,促进全院学生德、智、体、美、心全面发展,树立良好的学风和院风,学院定于每学年11月份评选院级优秀毕业生并对其进行表彰奖励,特制定具体评选办法如下:一、评选时间:每学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评选对象:机械电气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毕业生。

三、评选人数:等同于石河子大学优秀毕业生名额。

即按照校级优秀毕业生比例的2倍进行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从院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四、组织实施:毕业班辅导员五、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石河子大学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每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名列自然班前六名。

在校学习期间所学各门课程(选修课、必修课、实践课程)均合格,无重修课程;3、通过英语四级和计算机一级考试;4、积极参加班级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锻炼身体;5、积极参与课外科技活动和学科竞赛,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六、评选程序1、下发通知。

11月1日至11月5日,院学工办向毕业班统一下发《关于评选机械电气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的通知》;2、个人申请。

11月6日至11月10日,符合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毕业生撰写个人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申报材料、近期电子版一寸免冠照片、获取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教科办公章的成绩单等),由年级辅导员审核后确定候选人名单;3、民主评议。

11月11日至11月15日,以班级为单位对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4、确定人选。

11月15日至11月20日,各班将选票结果报至院学工办,由院学生工作会议商讨确定院级优秀毕业生人选;5、张榜公示。

11月20日至11月25日,院学工办对入选院级优秀毕业生名单进行张榜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主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审批,发文表彰;6、存档备案。

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制度

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制度

05
相关附件
《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要点一
评选范围与条件
要点二
评选流程与标准
评选范围限定在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对班级、团支部、学生社团等集体 进行评估,并设置了一系列评选条件 。
评选流程包括班级推荐、学院初审、 学校审核和公示等环节,并明确了各 个阶段的标准和要求。
要点三
奖励措施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给予一定的奖励 和激励措施,如颁发奖金、授予荣誉 称号等。
加强学生工作
通过评选活动,加强学生工作,提高学生工作水平,推动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评选原则
1 2
公开、公平、公正
评选过程应公开透明,评选标准要公平合理, 评选结果要公正客观。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在评选过程中,应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 合,全面客观地反师生普遍好评。
学生会部门
02
在组织建设、活动策划、团队协作、工作实效等方面成绩显著
,积极服务同学成长成才。
学生社团
03
在活动特色、会员发展、内部管理、社会影响等方面表现优异
,取得较好社会效益。
评选流程
宣传动员
自主申报
院系推荐
学校评审
结果公示
通过校内媒体、公告栏 等多种渠道,宣传评选 活动的重要意义和评选 标准。
3
广泛参与
评选活动应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参与,使更多 的学生受到激励和表彰。
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
各学院、各班级、各学生社团等正式注册的学生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就业工作奖励办法

就业工作奖励办法

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充分调动各二级学院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提升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质量和水平, 特制定本办法。

一.就业工作考核办法考核对象为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考核观测点主要从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就业指导课与就业信息化建设和就业工作实绩等三方面进行考核。

(一)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考评1.考核指标体二级学院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2.考评办法就业工作考评项目分为8大项44小项,满分为100分,每项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另有单独加分项目4小项,总分控制在15分;所有项目得分总和为就业基本工作考评成绩。

就业基本工作考核达标分数为85分。

考评工作于每年12月份进行,分为各二级学院自评和学院考评两个阶段(相关考核项目由学院就业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予以记录)。

第一阶段(12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对照考评指标体二级学院对本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写出自查总结报告,由各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报学院就业办公室。

第二阶段(12月30日前),由学院成立的就业工作考评小组组织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自查报告和佐证材料,进行全面的考察评估,考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公布。

(二)二级学院就业指标的核定方法1.就业率达标考核根据学院年初下达的就业指标,结合各二级学院实际上报到就业办公室的毕业生签约情况(协议就业、升学、人才代理、合同就业、灵活就业、以及按照政策落实就业去向的就业形式等)实施量化考核。

2. 就业工作实绩考核就业工作实绩考核截至日期为12月30日。

每年12月中旬,学院公布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实绩考核结果。

就业实绩考核计算方法: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实绩= 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率+ 毕业生就业贡献率注:1. 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率= 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人数/ 二级学院毕业生人数X100%2. 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贡献率= 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人数/ 学院毕业生人数X100%3. 上述公式中,就业人数含:协议就业、合同就业、灵活就业、升学,以及按照政策落实就业去向的就业形式。

石河子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石河子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石河子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点之一,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直接关系到全体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的声誉,关系到学校的发展与稳定。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在就业工作中的主动性、创造性,提高我校就业工作水平,促进毕业生充分、稳定就业,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奖项“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与“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共两项.二、评选范围1。

先进集体参评对象:当年有应届本专科毕业生的教学学院(科技学院除外);2.先进个人参评对象:各学院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包括学办主任、团委书记、班主任、辅导员。

三、评选要求(一)先进集体评选要求:1。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兵团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学院实际,较好地完成了当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任务,就业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2.本学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0%,年终就业率达到90%(其中稳定就业率不低于52%)。

就业率以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教育厅核准公布数据为准.初次就业率=初次就业人数/毕业总人数*100%年终就业率=年终就业人数/毕业总人数*100%年终稳定就业率=(党政机关就业人数+事业单位就业人数+升学就业人数+国有企业就业人数+国家项目就业人数+入伍人数+出国出境人数+自主创业人数)/毕业总人数*100%3.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收集就业信息,建立用人单位信息库,并定期更新。

积极联系用人单位,邀请用人单位来院招聘毕业生,并与有意长期合作的用人单位进行有效沟通。

4。

每学年邀请优秀校友举办1次以上讲座和座谈会,帮助在校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就业观。

(二)先进个人评选要求:1。

全面掌握和领会国家、自治区及兵团的就业政策,并在学生中能够做到政策的宣传与引导.2.毕业生的相关数据和信息,统计准确,上报及时、准确,无弄虚作假现象。

所带专业毕业生(如未带学生,所在学院平均就业率)初次就业率在70%以上,年终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争先创优先进个人、集体评选细则模版(三篇)

争先创优先进个人、集体评选细则模版(三篇)

争先创优先进个人、集体评选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广大干部和员工在工作中积极进取,争先创优,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员工的创造力和主动性,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制定本评选细则。

第二条本评选细则适用于本单位内争先创优先进个人、集体的评选工作,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评选的原则:公正、公平、公开,尊重事实,客观评价。

第四条评选的目的:通过评选,激发广大干部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单位的快速发展。

第二章评选标准第五条争先创优个人评选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业绩: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评估个人在岗位工作中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包括完成质量、数量、效益等方面的考核。

2. 专业能力:评估个人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专业水平等。

3. 工作态度:评估个人对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团队合作能力、责任心等。

4. 创新能力:评估个人在工作中提出的创新理念、措施、项目等。

第六条争先创优集体评选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业绩:评估集体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过程中所取得的工作成果和贡献。

2. 团队合作:评估集体成员间的协作能力、相互支持、共同努力等。

3. 集体荣誉:评估集体所获得的荣誉称号、奖项等。

4. 创新能力:评估集体在工作中提出的创新理念、措施、项目等。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七条评选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环节:1. 提名阶段:单位根据工作表现、推举适合的个人或集体进入评选程序。

2. 材料准备:被提名者准备必要的材料,包括工作业绩、专业能力、工作态度、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3. 预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提名者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入围名单。

4. 公示投票:将入围名单公示,供全体员工参与投票。

5. 终评审:评审委员会对公示投票结果进行终审,确定争先创优个人、集体的获奖名单。

第四章评选奖励第八条评选奖励的方式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1. 个人奖励:现金奖励、荣誉称号、升职加薪等。

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XXXX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遵循“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先进集体分为:(一)文明班级(二)文明宿舍第四条优秀个人分为:(一)十佳大学生(二)年度标兵(三)三好学生(四)优秀学生干部(五)优秀毕业生(注:就业处评选)(六)单项优秀个人:1.道德修养优秀个人2.学习进步优秀个人3.创新创业优秀个人4.文体活动优秀个人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文明班级条件按照《XXXX大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创建实施办法》(校学函[202X)35号)中文明班级创建标准评定。

第六条文明宿舍条件按照《XXXX大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创建实施办法》(校学函[202X)35号)中文明宿舍创建标准评定。

第七条十佳大学生和年度标兵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作风正派,能够发挥表率作用,在校期间无受处分记录。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当学年内无补考,且获校二等奖学金及以上。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五)十佳指在爱国守法、学习勤奋、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节约、敬业奉献、创新自强、进德弘毅、博学善建、身心健康十个方面表现突出。

(六)十佳大学生学年内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平均绩点须位于专业前5%,年度标兵学年内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平均绩点须位于专业前10虬第八条三好学生条件(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要求进步,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学年内无受处分记录。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无补考,且学年内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位于专业班级前15%,善于学习,勇于创新,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xx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xx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xx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有效地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学校就业工作的良性循环,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一)签约率先进单位
1.参评对象:全校各系
2.评选依据:以校就业指导中心核实统计数据为准
3.评选名额:取签约率年度排名前三名
(二)就业率先进单位
1.参评对象:全校各系
2.评选依据:以校就业指导中心核实统计数据为准
3.评选名额:取初次就业率年度排名前三名
(三)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1.参评对象:全校各系
2.评选依据:以年度校级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的量化成绩为主要依据,并结合年度毕业生年底就业率得分情况。

若当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存在弄虚作假、重大违纪或对学校就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参评。

3.评选名额:2个
4.评选方式: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量化结果研究决定。

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1.参评对象:各系分管学生就业工作的领导、毕业班辅导员、校就业指导中心人员、热心参与就业工作的教职员工
2.评选条件:
系级就业工作人员(含分管就业工作的系领导、毕业班辅导员):。

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定奖励办法

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定奖励办法

⼤学学⽣先进集体及先进个⼈评定奖励办法**⼤学学⽣先进集体及先进个⼈评定奖励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针,促进学⽣德、智、体、美、劳全⾯发展,⿎励学⽣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普通⾼等学校学⽣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条学院坚持“精神⿎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奖励原则。

第三条凡本院学⽣在德、智、体、美、劳等⽅⾯成绩优异、表现突出者,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办法适⽤于我院正式在籍的全⽇制学⽣和班级。

第⼆章分则第⼀节奖项设置第五条学院设⽴奖项如下:(⼀)综合奖1.三好学⽣标兵;2.三好学⽣;3.优秀学⽣⼲部;4.先进班集体奖。

(⼆)单项奖1.⽂明素质奖;2.技能优胜奖;3.⼈⽂艺术奖;4.体育拼搏奖;5.其他奖。

第⼆节评选条件第六条各项综合奖的评选条件(⼀)三好学⽣标兵1.表现特别突出的学⽣,在学⽣中有很⾼的威望;2.学习成绩优秀。

各科成绩平均在9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

操⾏成绩在85分以上,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居班级前⼆名。

(⼆)三好学⽣1.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体素质等⽅⾯表现优良;2.学年学业总评成绩不低于80分,操⾏成绩在85分及以上。

学年总评排名在全班前8名,⽆不及格科⽬;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年体育总评成绩在80分及以上。

(三)优秀学⽣⼲部1.认真贯彻学院规定,及时反映学⽣的意见、要求和有关情况;2.⼯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作能⼒和组织能⼒,管理⼤胆,原则性强,⼯作成绩突出;3.谦虚、谨慎、民主、善于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较⾼的威信;4.学年学业总评成绩不低于75分,排名在全班前20名,⽆不及格科⽬。

(四)先进班集体1.具备良好的班风。

学⽣⼲部能以⾝作则,全体同学团结向上、锐意进取;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各项活动中表现出⾊,荣获奖励多;班委会、。

学校评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组织方案

学校评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组织方案

学校评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组织方案一、引言学校评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是为了在全校范围内树立榜样、弘扬优良传统、鼓励积极进取、推动学校全面发展。

评选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评选,可以提携优秀人才,倡导先进行为,激励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向上,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为了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1.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体学生、教职工和行政人员。

2.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系、各班级、各团队、各协会等组织单位。

三、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1)学生、教职工和行政人员可以自荐或由他人提名。

2)各组织单位可以向评选办公室提名。

3)提名需要填写相关表格,附上推荐理由和支持材料。

2. 推选阶段1)评选办公室将收到的提名材料进行初步筛选,排除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单位。

2)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单位进行公示,征求大家意见。

3)根据公示情况,进一步筛选出候选人和候选单位。

3. 评审阶段1)邀请评审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团,对候选人和候选单位进行评审。

2)评审主要从贡献、业绩、创新等方面进行考核。

3)评审团根据评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获奖人员和单位。

4. 颁奖仪式1)评选结果由评选办公室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布。

2)颁奖仪式由学校领导或评选办公室负责,以隆重形式进行。

3)颁奖过程中,对获奖人员和单位进行表彰,植树立碑,以示鼓励和嘉奖。

四、评选标准1. 先进个人评选标准1)党性修养:要求候选人坚持党的宗旨,遵守党的纪律,加强理论学习,注重思想道德修养。

2)工作表现: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业绩和贡献。

3)社会影响:要求候选人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能够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4)创新精神:候选人要具备创新精神,能够在工作中提出新的观点和方法,推动学校发展。

5)学术成果:要求候选人在学术领域取得突出成果,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2. 先进集体评选标准1)团队精神:评选团队应具有团结协作、奋发向上的精神,共同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

学院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评选的通知

学院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评选的通知

学院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评选的通知关于评选202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系部:根据《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院发[2021]33号)的精神请各系做好202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申报和工作。

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要填写《学院202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2500字左右的总结材料。

总结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推进2021年就业工作的思路。

申报先进个人的要填写《学院202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表》(见附件2)。

请将申报材料于2021年12月18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就业服务中心(一式二份统一使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 1.学院202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2.学院202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表3.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学生工作部二○一四年十二月九日附件1 202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填表时间:年月日单位名称: 6月27日就业率7月27日就业率8月27日就业率研究生考取率就业工作先进事迹︵不少于 1 5 0 0 字︶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学生工作部意见盖章年月日领导小组意见签字:年月日注:就业工作先进事迹主要描述本单位就业工作中的成效和亮点要求事迹突出具有一定的典型示范作用。

附件2 202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表填表时间:年月日所在单位姓名性别职务或职称所带毕业班年限所带班级毕业生人数就业率 6月31日: 7月31日: 8月31日:个人先进事迹︵不少于1 5 0 0字︶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学生工作部意见盖章年月日领导小组意见签字年月日附件3: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方针政策不断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单位和广大教职工的就业工作积极性提高就业指导服务水平切实推动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经研究决定每年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大学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及奖励办法(试行)

大学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及奖励办法(试行)

XX大学XX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及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是教育领域重要的民生工程。

为深入贯彻关于“强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比例”的要求,形成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考评的长效激励机制,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科学发展和全面提升,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5号)和XX省委、省、教育厅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及奖励对象为全校各层次全日制学生培养单位、校院两级毕业生就业工作专职人员和就业指导教研室教师以及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有效帮助且贡献突出的全校教职员工和离退休人员。

第三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及奖励原则为遵循客观、公平公正且工作实绩与发展进步并重。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及奖励由XX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XX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在学生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考评条件及奖励办法第五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考评条件1.承担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全校各层次全日制学生培养单位。

2.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切实落实“一把手”工程,配套规章制度健全,充分保障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力、物力和财力,各项举措落实到位,形成毕业生就业工作全员参与氛围;3.高质量完成毕业生就业日常管理工作,服务意识强,切实为学生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4.积极配合和支持学校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教育教学活动;注重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数据积累、实践调查与科学研究。

5.大力维护和开拓校园就业市场,丰富就业资源;积极组织、配合各类校园招聘会的召开;充分利用网络媒介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开展与宣传提供便利条件。

6.毕业生就业工作有特色、有实效,就业率、就业质量较高,毕业生满意度高。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第一章评选标准1.1 先进集体评选标准1.1.1 团队精神:集体内部成员之间相互支持,协作能力强,有良好的团队氛围。

1.1.2 创新能力:集体在工作中能积极创新,持续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

1.1.3 业绩表现:集体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对公司的业务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1.1.4 培训与人才发展:集体重视员工的培训和发展,不断提升员工的职业技能和素质。

1.1.5 安全生产:集体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保持安全生产无事故。

1.2 先进个人评选标准1.2.1 工作成绩:个人在工作中表现出色,业绩突出,工作效率高。

1.2.2 创新能力:个人在工作中能积极创新,提出有价值的改进建议,推动工作进步。

1.2.3 团队协作:个人在团队中能积极参与,发挥重要作用,推动团队工作顺利进行。

1.2.4 职业素质:个人具备优秀的职业素质,如责任心、诚信、服务意识和职业操守等。

1.2.5 学习能力:个人能积极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

1.3 劳动模范评选标准1.3.1 突出贡献:个人在工作中表现出色,为公司的重大项目或重要任务做出突出贡献。

1.3.2 创新成果:个人在工作中能积极创新,取得重要的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

1.3.3 团队协作:个人在工作中能积极参与团队协作,推动团队整体水平提升。

1.3.4 社会影响力:个人在行业内或社会上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对树立公司形象和推广公司品牌起到重要作用。

1.3.5 职业道德:个人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二章评选程序2.1 提名由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评选标准,推荐本单位内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并填写提名表格。

2.2 推荐各部门、各单位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名单将汇总到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室将对所有提名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初步筛选和审核。

2.3 审查评选委员会将对初步筛选和审核后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查,并确定最终的入围名单。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活动的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活动的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活动的工作方案2023年,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XXX在经营和各项工作中均取得了可喜成绩,XXX的每一点进步和成功,离不开全体员工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为增强企业凝聚力,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引导员工敬业爱岗,激励员工奋发向上,形成人人争先进,人人争为宾馆发展做贡献的良好氛围,真正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先进部室与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评选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二)坚持标准、侧重一线、注重质量、实事求是二、组织领导(一)成立公司评选工作小组,具体组成如下:组长:XXXX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成员:XXX(二)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XXX,负责评选工作的开展。

三、评选类别(一)特别贡献奖(二)集体评选:先进部室(三)个人评选:优秀管理人员、先进个人、技术能手四、评比名额、对象及程序(一)特别贡献奖XX名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评选程序:各参评人员依照评选条件申报并附事迹材料,经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后报XXX,汇总后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先进部室XXX个评选对象:各部室。

评选程序:评优会议上进行部门2023年工作述职后,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投票,评选结果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三)优秀管理者XX人(XX)。

评选对象:部门正、副职评选程序:各参评人员依照评选条件申报并附事迹材料。

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投票,评选结果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先进个人(XXX人)评选对象:主管级及以下员工。

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共XX个;前厅部、客房部共XX个;餐饮部共XX个;工程部、安保部共XX个;园林部、物业部、采购部共XXX个。

评选程序:按照先进个人分配名额上报。

涉及部门依照评选条件推荐申报并附事迹材料,经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后报XXX,汇总后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五)技术能手XXX人评选对象:主管级及以下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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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点之一,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直接关系到全体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的声誉,关系到学校的发展与稳定。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在就业工作中的主动性、创造性,提高我校就业工作水平,促进毕业生充分、稳定就业,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奖项
“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与“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共两项。

二、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参评对象:当年有应届本专科毕业生的教学学院(科技学院除外);
2.先进个人参评对象:各学院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包括学办主任、团委书记、班主任、辅导员。

三、评选要求
(一)先进集体评选要求:
1.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兵团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学院实际,较好地完成了当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任务,就业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2.本学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0%,年终就业率达到90%(其中稳定就业率不低于52%)。

就业率以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教育厅核准公布数据为准。

初次就业率=初次就业人数/毕业总人数*100%
年终就业率=年终就业人数/毕业总人数*100%
年终稳定就业率=(党政机关就业人数+事业单位就业人数+升学就业人数+国有企业就业人数+国家项目就业人数+入伍人数+出国出境人数+自主创业人数)/毕业总人数*100%
3.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收集就业信息,建立用人单位信息库,并定期更新。

积极联系用人单位,邀请用人单位来院招聘毕业生,并与有意长期合作的用人单位进行有效沟通。

4.每学年邀请优秀校友举办1次以上讲座和座谈会,帮助在校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就业观。

(二)先进个人评选要求:
1.全面掌握和领会国家、自治区及兵团的就业政策,并在学生中能够做到政策的宣传与引导。

2.毕业生的相关数据和信息,统计准确,上报及时、准确,无弄虚作假现象。

所带专业毕业生(如未带学生,所在学院平均就业率)初次就业率在70%以上,年终就业率达到90%以上。

3.指导毕业生准确、规范填写就业协议书,督促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厅的相关签约政策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所带专业应届毕业生离校前违约率≤3%。

4.详细掌握毕业生的求职需要,能结合专业特点开展富有成效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

工作有记录,有实效。

5.与现有用人单位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根据就业市场的需求和变化,积极开拓新的就业渠道。

6.与历届毕业生保持长期联系,掌握历届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就业岗位和工作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毕业生调研工作。

7.就业工作有研究、有总结,能结合学院就业情况撰写有针对性的就业工作总结,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评选方式
1.本评选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

每年12月份由招生就业处下发评选通知。

学院和个人提交申报材料后,招生就业处组织相关部门领导结合参评学院、参评个人的工作实绩对申报材料进行考评;
2.先进集体评选指标体系满分为100分,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和评选指标体系对当年就业工作自行打分,每项内容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将所有项目得分相加得到最终评估得分。

(评选细则见附件)
3.先进个人评选须对照先进个人评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如所带毕业生就业情况明细、平日开展的就业工作图文资料、发表的科研论文、撰写的就业工作总结及其他富有成效和特色的内容,字数2000字左右),采取自下而上的形式进行自主申报。

五、奖励办法
1.每年评选“石河子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一等奖两个,二等奖两个,三等奖两个,鼓励奖六个。

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0.5万元现金奖励,并颁发奖状;
2. 每年评选“石河子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4-6人,分别给予500元现金奖励,并颁发奖状。

六、附则
1、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
2、本办法解释权归石河子大学招生就业处。

附件:石河子大学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指标体系
学院自我考核评分得分是分。

招生就业处复审得分是分。

说明:有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者,评优“一票否决”:
1.以扣押毕业证书等任何形式要求学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证明材料;2.就业协议书、就业证明等材料弄虚作假,造成就业率数据不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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