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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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方案
第一节与设计单位的配合、协调措施
1.从图纸会审阶段开始,我们将与设计院建立定期联系制
度,项目工程师
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对设计图中产生疑义的部分及时与设计院勾通,力求完美体现设计意图。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尊重设计,对于业主方提出设计变更洽商等,主动承担起业主与设计方联络员的责任,征求设计人意见,并提出我方的合理化建议,必要时出具相关资料及支持性文件供业主及设计人参考,力求使各方达成共识。
2.定期将工程信息反馈至设计人,使其对施工进展情况有所了解,以利其对有关工作提前进行安排。重要分部、特殊分项工程施工前,邀请设计人到现场核查样板,达到业主及设计要求标准后,方进行大面积施工,避免影响整体设计效果。
3.邀请设计对工程进行阶段性检查,强调过程控制,使工程一次成优。
4.施工过程中,及时与设计工程师联系,在任何必要的时候对工程进行核验、检查和验收。
第二节与监理单位的配合、协调措施
1.积极配合、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为其开展工作提供方
便,按照要求提
供完整的原始记录、检测记录、技术及经济资料。尊重监理单位的各项权力:材料与施工质量的确认权、否决权;施工进度
和工期上的确认权和否决权;工程合同内工程款支付与工程结算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组织协调主持权等。
2.在与监理的工作交往中,我们作到熟悉监理工作程序,接受监理指令,服从监理的监督指导,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报验制度,上道工序未进行检查前,绝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涉及分承包项目与监理工程师的协调
1)所有由监理工程师发给总承包的指示,凡涉及专定分承
包方的工作或工
2)根据施工的进度情况及现场的需求,提前一个月与招标人协商安排考察认价的工作,如需我方提供厂家,我单位也将在一个月前提供三家以上与我单位长期合作,信誉较好的厂家给招标人备选。
3)考察认价过程中,积极配合招标人,包括联系厂家,确定考察路线,食宿安排,咨询价格,编制报表,提供其他相关资料等,为招标人着想,提高效率,减少中间环节。
4)在确定价格的过程中,要充分保证招标人的利益,处处为招标人着想,积极与招标人沟通,在保证质量、进度的前提下,通过与招标人协商,尽量采用价格较低的厂家,以便节约资金,控制成本。
5)在确定供应厂家和材料、设备价格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向招标人提供详细的合理化建议,同时坚决服从招标人作出的各项决定。
6)根据合同文件和招标人要求,如确定好的暂估价材料、设备供应商需与我方签订合同,我方将在确定后的第一时间联系厂家,商谈合同事宜。
7)在暂估价材料、设备的确定过程中,我单位承诺不索取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不设置进场障碍,不与招标人提附任何加条件。同时在确定后厂家的现场安排、资金支付、协调管理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保证双方的合作和谐、满意。
8)如我单位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我单位愿意接收招标人的经济处罚。如给工程造成工期、费用上的损失时,也应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