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不敢见义勇为的五大原因,看了以后都应该开窍了
论见危不救的社会成因及对策
论见危不救的社会成因及对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千百年来早已在中华民族心灵深处打上了不可磨灭的烙印。
然而,个别人面对他人的危险和危害社会安全等现象不愿挺身而出,而是无动于衷或是畏首畏尾。
这种“见危不救”的现象,造成了很多不该发生的悲剧,一幕幕悲剧的发生值得我们深深思考(一)典型案件2011年11月13日下午5时30分,两岁的小悦悦(本名王悦)一个人在家门口的巷子里玩耍着,突然一辆迎面驶来的面包车猛然加速,将她撞倒卷到车底,右侧车轮从其胯部碾过。
司机停了一下车,又加油门开走了,后轮再次从悦悦身上碾过。
一个目击者从她身边走过,看都没看她一眼。
又有两名路人从悦悦身边经过,同样漠然不理。
这时,一辆小型货柜车开了过来,司机好像没有看到地上的悦悦,再次从她身上碾过。
此时的悦悦已经一动不动。
接下来的5分钟有十多位路人从悦悦身边走过,每个人只是看了看,没有人伸出援手,哪怕是打个电话求助。
路边的店铺里似乎也忙得不可开交,没有人出来看一眼。
就这样,先后18人从悦悦的身边走过。
直到一位拾荒阿姨看到并救起悦悦。
9天后,小悦悦因抢救无效死亡。
无独有偶2009年12月31凌晨5时许,在温州开出租车的河南籍的哥李文凯在温州火车站等候客人,车上还有要顺路搭车回家的同村堂哥李文臣。
不久,刚从北京坐火车来温州的安徽籍少女小薇(化名)上了李文凯的车,要求载她到新城汽车站。
途中,搭车的李文臣和小薇搭讪,在得知小薇没人来接时,心生邪念的李文臣向小薇提出性要求。
在遭到拒绝后,李文臣将小薇按倒在出租车后座,不顾其哭喊,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任凭15岁的少女在李文凯的出租车内遭强暴,司机李文凯却“见危不救”。
此事被社会议论称为“冷漠的哥”事件。
许多办案人员对记者说:我们想通过报纸问问这位司机,面对危难者的求救,你为何居然如此无动于衷?你的良知和同情何在?见危不救通常是指在他人处于危难时, 漠然处之, 而不予以救助的态度和行为。
中国不是一个支持见义勇为的国家
中国不是一个支持见义勇为的国家中国根本就不是一个支持见义勇为的国家,真正的见义勇为无从谈起。
近年来,媒体对于见义勇为的宣传越来越多,实际社会上的见义勇为却越来越少。
老萨根据自己的一些经验和心得,说说为什么中国不是见义勇为的国家。
1.国内国外见义勇为的区别有人说,老外不鼓励见义勇为,其实这是很错误的。
在欧洲和北美的很多国家,见义勇为行为是很多的。
老外和中国对于见义勇为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对人命的保护上。
国外众多国家,对于见义勇为行为是鼓励的,但这一切都必须建立在保护见义勇为者自身安全和量力而行的情况下。
老萨在俄国看过一个小河边的纪念碑,上面说明这事为了一个中年男人建立的,他见到一个小孩玩闹时候落入了结冰的小河中,就勇敢的跳入河中救人。
结果河水太冷,虽然救出了孩子,自己却失去了生命。
这个纪念碑在承认这个男人勇敢的同时特别说明:请大家记住,生命是宝贵的。
对于老外来说,见义勇为的前提是见义勇为者能够保证自己生命安全。
如果自己实施了这种行为,很有可能导致死亡或者重残,那么当事人就不应该这么做,而是尽可能的寻求政府专业人士的帮助。
就比如,一个美国新中国移民的孩子上了美国一所小学,结果小学突然失火。
这个小学生跑入火场,带领几个美国小学生跑了出来。
按照中国的标准,这个孩子真是小英雄,应该大肆宣传赞扬。
美国小学却反其道而行之,他们再承认这个孩子英勇事迹的基础上,反而把这件事作为反例宣传,禁止其他孩子这么做。
对于美国人来说,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很弱,没有什么见义勇为的能力,他们进行这样的举动是非常危险的,很可能自己失去生命,所以这种行为是绝对不能鼓励的。
而中国方面正好相反,像我这个年纪的人,年轻时候都学过两个模范人物,一个叫做雷锋,一个叫做赖宁。
赖宁是什么人,14岁的时候家乡附近遭遇森林大火,他勇敢的冲入火场救火,结果牺牲。
这个事例成为我们这样人年轻时候宣传的高潮,先后有很多年都已他为榜样。
而赖宁体现出来的东西正好是和美国人的观念完全相反的。
见义勇为缺失的制度性原因和对策(应用伦理学)
见义勇为缺失的制度性原因和对策(应用伦理学)见义勇为缺失的制度性原因和对策作者班级:09思政6班作者姓名:张森作者学号:2009644611论文成绩:见义勇为缺失的制度性原因和对策作者:张森(湛江师范学院法政学院,湛江 524048)摘要:以见义勇为缺失为出发点,从法律、政治、制度等伦理角度着手,分析了当前社会见义勇为行为缺失的制度性原因,探讨了见义勇为保障制度的软弱,和因此带来的社会影响。
针对制度上的原因,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为的是见义勇为的制度保障可以尽早完善,确实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倡导社会正义,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关键词:见义勇为;保障制度;法律保障;奖励制度见义勇为行为,它是指对行为者本身权利义务没有直接联系,而对他人生命、财产或国家利益或社会秩序有损害、有不良后果的事件发生时,用自己作为的行为,保护他人生命财产、国家利益、社会扶序.见义勇为行为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公共或他人利益,受益的并不是行为人自己。
行为的客观结果,.或者是扶正祛邓、惩恶扬善,或者是抢险救灾、舍己救人,或者是无私奉献、助人为乐。
[1]见义勇为本来是好事,但是在现实中,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经常发生,见义勇为者的权益难于得到保障,所以有时候许多人不敢见义勇为,而这带来的影响是极坏的。
鉴于此,社会急需完善鼓励见义勇为的法律、制度等保障,这不仅是为了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更是为了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一、见义勇为缺失的制度性原因分析1、立法上的局限性这些年来,我国加强了见义勇为行为保护立法,但是有关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责任承担等问题的规定仍然不够明确,因此引发的在实践中对见义勇为行为认定不规范、许多见义勇为者难以获得实质性保护等现象的频繁发生。
(1)立法并没有统一规范见义勇为行为的概念。
虽然我国现有见义勇为行为法律制度已经存在,各地见义勇为专门立法也基本对见义勇为行为给予了界定,但对其内涵和外延的划定却存在相当的差异。
三个案子告诉大家为什么中国人不敢扶人
三个案子告诉大家为什么中国人不敢扶人来源:费晚涛的日志1.彭宇案回顾2006年11月20日,彭宇在南京市某公共汽车站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来,并送其去医院检查。
不想,受伤的徐老太太及家人得知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
被拒绝后,老人向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
此案惟一的目击证人陈先生当庭陈述,他看到的情况是:老太太手里拎着保温瓶,向第三辆公交车跑去。
她跑到第二辆车的车尾时,不知为什么就跌倒了。
这时,他看到从第二辆车后门下车的彭宇走了几步,上前帮忙,然后自己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叫老人的儿女过来,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小时。
徐老太太曾在法庭上称不认识陈先生。
当时不是他帮助的自己,陈先生非常气愤,提出自己当时曾用自己的手机帮老太太打电话,手机里有通话记录可以证明。
这位徐老太太的儿子是一位警察。
当彭向承办法官申请,向当时出警的派出所调取彭宇、陈先生及高老太的原始笔录,派出所却以正在装修为由,无法提供。
后来更是声称笔录遗失。
当事的派出所长说,我至少找了6次还是没有找到,不过我拍了笔录纸的照片.并说,“我为了搞清事实才用手机拍了笔录的。
”当被追问到谁的手机拍的,所长拿出手机说就是他的这部手机。
紧接着,彭宇当着所长的面调出照片Exif信息证明照片并非所长手机所摄。
在记者的追问下,这位所长说出了实情:照片是老人的儿子拍摄的。
卢所长说老人的儿子对他说是同行,他就把老太儿子的手机扣下了……即使没有学过法律的人,根据常识也能感觉到此案的蹊跷之处。
然而,法官却作出了史无前例的判决,裁定彭宇补偿原告(徐老太太)损失45876元,10日内给付。
这份判决书当之无愧地成为天下奇文,下面一同赏析:南京鼓楼区法院认为,老太太是与彭宇相撞受伤。
理由是:“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老太太(原文为“原告”)倒地的原因除了被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之外,还有绊倒或者滑倒等自身原因情形。
论中国人为何不见义勇为
论中国普通公民要不要见义勇为我们常常看到抢劫、出车祸、行窃而目睹者无动于衷的新闻,这也常常使人气氛,恨的咬牙切齿,大骂几句。
可是要是换成在座的各位,又有几人能够挺身而出呢?(此处仅指普通公民)我们来做个假设:1;此时发生了一起车祸,而此时你正好开农用三轮车经过,并且肇事司机已经逃跑了,此时又有一名交警也经过此处,那么这名交警肯定会要求你开三轮车把伤者送往医院,同时可能会有其他人陪同前往,假使在前往医院的路上有人从车上甩掉了(抢救伤者心切,车速有些快),并且也受了伤。
咱们先就此事探讨一下:那名从车上甩掉的人肯定是个好心人,他也是为了帮助出车祸的那位,但现在不管怎样,他自己也受了伤,那这医疗费应该找谁要去?不可能全自己出吧(但是他自己肯定也要出一部分楼)?那么必然要找到开三轮车的哪位好心人了。
可是他又为什么会有责任呢?道理很简单啊,他那是农用三轮车----并不是客车或轿车啊!是不允许载人的。
这就麻烦了———本来是做好人好事的,可现在却被牵扯到了另一起肇事中来。
呵呵,也许有人会说这俩名好心人可真够倒霉的啊,不过这几率也太小了吧————但是要是摊上你那就是100%的几率了!咱在做一假设:2;如果你在抢劫现场(小型的,路上抢劫的,对象多为老人、妇女,抢劫者一般一个人),那么你会怎么做?是装作没看到还是见义勇为呢?咱先说大家都希望的见义勇为吧:如果你在该过程中受伤了,残疾了,亦或身亡了。
那么你会得到什么呢?当然“见义勇为”称号肯定得给,然后各个电视台、报社的记者也会前来采访,呵呵,恭喜你,你出名了!但医疗费谁出啊?社会援助吗?呵呵,不还是要你自己出吗!若是残疾了呢?你有是家里的唯一劳动力呢?那你这个家不去完了吗(没有了经济收入啊)?咱再换一下方位:若果是警察呢?呵呵,那可就不一样了,受伤了医疗费由政府出,残疾了以后经济依然有保障,并且还能立功升官呢!!在换言之:若是你在这种情况下装作没看到,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警察呢,他可就麻烦了。
见义勇为问题分析
见义勇为问题分析第一篇:见义勇为问题分析莫让英雄流血更流泪浅谈现行见义勇为奖励保护机制自《上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以下简称《保护办法》)于2002年5月出台后,我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和权益保护逐步走向规范化,有力地推动了各地见义勇为事业的大发展。
应该说,近年来全市对见义勇为申报评审和奖励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愈发加大,对于传播社会正能量,树立社会良好典型起到了较大的作用。
然而在工作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具体问题,亟需进一步明确和解决。
在此对见义勇为工作开展中所产生的一些问题以及改进的建议进行一些简要的探讨。
一、行为界定不够明确,具体操作中存在争议(一)缓刑犯等特殊人员能否作为见义勇为的主体从《保护办法》上看,并无对见义勇为的主体进行规定,从一般意义上的理解即见义勇为的主体为自然人。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这样一种情况,居民周某,驾车逼停套牌车司机,并与其搏斗,配合警方将其抓获。
从行为而言应当构成见义勇为,然而,其本人身份特殊,系在社区矫正的缓刑犯。
对于这类特殊人群,是否能够成为见义勇为行为的主体十分不明确,其行为究竟是戴罪立功还是见义勇为十分难以界定。
意见建议:建议对于此类人群,不适用见义勇为的申报和保护。
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式社会的楷模,传播的是一种社会的正能量。
虽然从行为的角度而言,确实值得赞扬,但是从人员主体来说,其实戴罪之身,不适宜作为楷模宣传。
(二)负有法定职责或者特定义务的人员能否构成见义勇为在见义勇为评审过程中,遇到相当多的一部分是保安抓小偷,《保护办法》中有明确,职务行为不可作为见义勇为。
然而,保安抓小偷是否是职务行为?保安的职责是预防犯罪,还是阻止犯罪甚至于抓捕罪犯?不和谐音符,个别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甚至作出一些与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不相称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
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王某,拿荣誉作为挡箭牌,不愿服从单位的合理调动,对单位的工作形成不利影响。
见义勇为规章制度分散(2篇)
第1篇一、引言见义勇为,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它体现了人们对正义、勇敢的崇尚,是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见义勇为的规章制度却存在分散、不统一的现象,给见义勇为行为带来了诸多困扰。
本文旨在分析见义勇为规章制度分散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二、见义勇为规章制度分散的原因1. 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目前有关见义勇为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部分地区还存在法律法规空白或冲突的情况。
这使得见义勇为行为在法律层面缺乏明确的界定和保护,导致见义勇为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2. 政策执行不力尽管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见义勇为的政策,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存在政策执行不力的问题。
这使得见义勇为者得不到应有的奖励和关爱,从而影响了见义勇为行为的积极性。
3. 社会认知度不高由于见义勇为行为涉及面广,涉及领域众多,加之部分社会成员对见义勇为的认识存在偏差,导致见义勇为的社会认知度不高。
这使得见义勇为者在面对困境时,往往不敢挺身而出。
4. 媒体宣传不足当前,有关见义勇为的媒体报道相对较少,且报道内容多为单一事件,缺乏对见义勇为精神的深度挖掘和广泛传播。
这使得社会大众对见义勇为的认识不够全面,难以激发见义勇为的热情。
三、改进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建议国家层面出台一部统一的见义勇为法律法规,明确见义勇为行为的界定、奖励、保障等事项。
同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2. 加强政策执行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见义勇为工作,加大对见义勇为者的奖励力度,切实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监督,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3. 提高社会认知度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见义勇为的典型案例,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大众对见义勇为的认识和认同。
4. 加强媒体宣传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对见义勇为的宣传力度。
为什么没有人见义勇为
为什么没有人见义勇为?我们都是普通人,看完这篇文章你就明白了最近,因为唐山某事件,很多人都绝望了,尤其是女性失望透顶。
那为什么没有人敢见义勇为了呢?只要有良知的男性,都会想要上去帮忙的,但是为什么,一个都没有上,就是因为现在见义勇为的成本太高了。
你想啊,对面三个身强体壮的,还不知道外面,有多少同伙,还处于一个发酒疯的状态,一个人上就是和被揍一样。
那假如,你身边有兄弟,你身边几个人参与,并和那帮人打在了一起,那么他们叫做见义勇为吗?不,这叫互殴,最后,很有可能被定性为群殴事件。
如果在互殴中,你们把恶徒打残了,打死了,那同样还要负刑事责任,这一辈子就完了。
即使你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被殴打的女性,也没有用这么多年啊,潜移默化的社会氛围。
其实,在一次次的拷打,着大家的良心,阻止着那些,想要见义勇为的人。
就比如说,最经典的问题,那老人摔倒了,扶还是不扶,扶,有可能被讹诈,不扶,良心有点过不去。
多年来,这种消灭大家热情的事,争执的太多了。
相反,还要冒着很大的风险,去见义勇为旁观者。
打个电话报个警,就算是仁至义尽了,谁还愿意呢?谁还敢冲上去呢?扪心自问啊,如果我在现场,也很难去见义勇为,既要勇气又要胆量,还要杜绝根本做不到。
我可能最好的做法,是立马拿起手机报个警,接着躲在某个角落,默默的拍下视频,尤其是拍下那几个凶手的面部,这样方便,后面的公安刑警的抓捕和定罪。
为什么在今天,见义勇为会有更多质疑的声音?是人性懦弱和冷漠使然?还是背后的大环境支撑不足?近年来发生的不少见义勇为的事件,都让人唏嘘不已。
遇到恶人行凶,我们不能放纵,但也要保护好自身的安全。
最好的做法,就是拿起法律的武器,尽可能的帮助他人,也要保护好自己。
九哥认为,我们关注的重点应该是怎样让作恶者受到惩罚,让他们以及其他潜在作恶者不敢再作恶,让女性能大胆出行,而不是动不动就让女性保护好自己。
我们当然不应该放弃见义勇为,而且依然要鼓励和提倡,但眼下我们更需要做的,是建立更完善的法律和制度,为见义勇为的“勇气”创造生长的土壤。
不敢“见义勇为”的病根在法律无动于衷
不敢“见义勇为”的病根在法律无动于衷陶短房旅加学者据《东南快报》报道,前天,福州六一北路与湖东路交叉路口附近,一位八旬老伯摔倒在人行道上。
围观的五六人,没人出手。
就在两名女子试图将其搀扶起来时,旁人的一句“善意提醒”,又让她们缩回了手。
老人孤独地躺在冰冷的马路上,直到生命的终结。
而就在12月15日,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市委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
20多分钟后,儿子肖先生外出时发现,老人孤零零趴在地上,额头磕破流血,鼻子紧贴地面,已没有了呼吸。
事后保安拒绝认错,而网友中有80%以上对保安、路人的选择表示理解,并称换了自己也不会去扶。
许多评论都认为,南京“彭宇案”的判决,寒了大家的心,让大家担心成为彭宇第二,而不敢伸出关爱之手。
一味指责人心浇薄、试图从道德层面呼吁大家不计得失、伸出援手,效果恐怕绝不会好。
古语说得好,“趋利避害为君子”,任何人都有权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才去考虑帮助别人。
80%的网上“不扶支持率”也表明,对这种选择,社会上认同的声音占了上风。
正如前文所言,“彭宇案”的判决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引导了社会风气,既然法律不能保证施援者的利益,甚至安全,既然按照判决的导向,不去扶一把会更稳妥、更安全,大多数人做这样的选择,是合情、合理,也合法的,甚至可以说,这体现了中国公民法治意识的提高。
类似这种法律条文或判决阻碍见义勇为的事,国外也有,如去年加拿大多伦多华人超市老板陈旺,见义勇为捉住了曾经偷窃、并再次进入超市的某窃贼,报警后警察赶到,却将窃贼释放,将陈旺抓了起来,以“非法禁锢”罪名起诉。
原来根据当地法规,小偷只有在“现行盗窃”情况下,旁人才有权抓捕。
为此,这位陈老板打了大半年官司,而他的遭遇让当地窃贼更加猖獗,店主、店员和顾客眼睁睁看着窃贼行窃,却根本不敢过问。
如今这场官司业已了结,陈旺被宣告无罪释放,而许多法律界人士和各级议员也以此为例,推动对惩治窃贼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的修改,以免这种让见义勇为者吃亏、窃贼受益,让社会风气被误导的现象重演。
形容不伸手不轻易救他人
形容不伸手不轻易救他人摘要:一、引言二、不轻易救他人的原因1.自保意识2.风险评估3.救援技能不足三、不伸手救援的负面影响1.社会冷漠2.道德滑坡4.生命安全四、提高救援意识和技能1.加强安全教育2.普及救援知识3.培养志愿者精神五、结论正文:一、引言在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需要帮助的人。
然而,有些人面对他人的困境,却选择不伸手轻易救他人。
这种现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本文将分析不轻易救他人的原因及负面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二、不轻易救他人的原因1.自保意识:在当今社会,很多人在面对他人困境时,首先想到的是自身的安全。
这种自保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但过度的自保可能导致对他人的冷漠。
2.风险评估:救援他人可能涉及到一定的风险,如生命安全、法律责任等。
因此,在救援前,很多人会进行风险评估,以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
3.救援技能不足:救援他人需要一定的专业技能,如急救、心肺复苏等。
很多人由于缺乏这些技能,无法对他人进行有效的救援。
三、不伸手救援的负面影响1.社会冷漠:当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不轻易救他人时,社会上的冷漠氛围就会越来越浓重。
这种冷漠不仅会影响到救援行动的开展,还会对社会道德产生负面影响。
2.道德滑坡:如果人们都不愿意救援他人,那么社会的道德水平将会滑坡。
在这种情况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关爱会逐渐消失,整个社会将陷入一种恶性循环。
3.生命安全:在某些紧急情况下,如火灾、地震等,及时的救援对于被困者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如果大家都不愿意救援他人,那么可能会导致更多的生命损失。
四、提高救援意识和技能1.加强安全教育: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提高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2.普及救援知识:社会各界应普及救援知识,让更多的人掌握基本的救援技能,如心肺复苏、急救等。
3.培养志愿者精神:鼓励人们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培养乐于助人的精神,从而提高救援他人的意愿。
五、结论总之,面对他人的困境,我们应摒弃冷漠,积极参与救援。
见义勇为的风险太大,我们没有想象中的勇气
见义勇为的风险太大,我们没有想象中的勇气这几天唐山视频刷爆网络,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世间还有这样无耻下作的男人!就连香港黑社会的老大都看不下眼,发视频来声讨,并呼吁手下见到男人打女人的,一定要去帮扶女人。
正所谓盗亦有道,并不是所有的黑社会都无耻到没有底限的地步,只有人渣与无赖才会没有规矩没有底限。
我在东北长大,很少看到男人打女人,偶尔有男人打老婆的,常常会被邻里笑话,当成这男人没本事的底料,只要打老婆,那肯定再无社会地位,你的社会性已死,别奢望其他。
哪怕路上陌生男女吵架,也是女人凶蛮的居多,男人再气,也不敢动手,最多推一把,扭头就走,来一句“好男不与女斗”。
东北的女人虎,敢下手,敢往前冲,也是东北男人惯的,谁在东北生活,不是女人大过天啊!东北男人还以怕老婆为体面骄傲呢,当然这是人后,人前,老婆肯定会给老公面子的。
正所谓是互相成全。
我曾去过唐山,那座毁后重建的城市给我留下极好印象,整洁大气的街道,敞亮豁达的性格,可谁能想到五粒老鼠屎毁了一座城。
同行的另四个也受了连累,被全网追讨,肯定很难受,也许明明只是一次聚餐,却没想到嚣张惯了的五个人没有脑,骄纵惯了的人再喝点酒,趁着夜色,失了人性,兽欲暴发,同行的人哪怕看不惯,除了拉架,也不能说啥,毕竟是一个桌上吃饭的人,彼此的体面还是要给的,谁能想到这一餐饭,毁了这么多人!打人者自己,他们的父母妻儿,四个同行吃饭的人,他们的家人,几乎是老中少三代人的命运要重写改写。
还有被打的四个女孩,也许会毁容,也许会落下残疾,哪怕恢复健康,心灵上的恐惧与折磨也许会陪伴终生,至少对于男人会心怀恐惧,哪怕对面的男人——她的父亲、她的兄弟,甚至她的爱人,只是稍抬一下手,她们下意识就会觉得会挨打,甚至见酒瓶都会打怵。
烧烤店胖胖的老板娘好像是东北人,听她的申诉视频,只能为她叹息,她明明去拉架,可就凭她一五十多岁的女人,敢往前凑都是危险,她肯定是尽了力的,作为商家,最怕就是在自己经营范围内出事,她肯定希望太平康乐,可世界哪是由着她想的?甚至就连人渣穿的衣服,都被全网退货,这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不敢挺身而出给予批评指正
不敢挺身而出一、引言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不公正的事情,但是很多人却选择了沉默和不敢挺身而出。
不敢挺身而出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害怕被伤害、害怕被排斥、害怕被误解等等。
然而,不敢挺身而出只会让不公正继续存在,给社会带来更多的伤害。
因此,我们应该勇敢地站出来,发出正义的声音。
二、为什么人们不敢挺身而出1. 害怕被伤害很多人不敢挺身而出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害怕被伤害。
他们担心如果站出来说真话或表达自己的观点,会遭到他人的攻击和报复。
这种害怕使得他们选择了保持沉默,不敢为自己和他人争取公正。
2. 害怕被排斥另一个原因是害怕被排斥。
人们担心如果他们挺身而出,会被其他人孤立和排斥。
社交关系对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因此,很多人宁愿选择保持安静,不敢站出来,以免失去朋友和亲密关系。
3. 害怕被误解还有一些人不敢挺身而出的原因是害怕被误解。
他们担心自己的观点和行为会被他人曲解和误解,导致自己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这种担忧使得他们选择了保持沉默,不敢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
三、不敢挺身而出的后果不敢挺身而出的后果是严重的,不仅对个人造成伤害,也对社会和整个人类社会造成了不公正和不平等。
1. 不公正得以继续存在如果每个人都不敢挺身而出,不公正的事情就会继续存在。
不公正的行为和制度会得到无限延续,造成更多的伤害和不平等。
只有当人们敢于站出来,发出正义的声音,不公正才有可能被改变。
2. 悲剧重演历史上的很多悲剧都是由于人们不敢挺身而出而导致的。
比如种族歧视、暴力迫害等,都是因为人们害怕站出来,不敢为受压迫的人争取正义。
如果我们不敢挺身而出,历史上的悲剧很有可能会重演。
3. 个人内心的痛苦不敢挺身而出的人会在心里感到痛苦和内疚。
他们知道自己应该站出来,但却因为害怕而选择了沉默。
这种内心的矛盾和痛苦会一直困扰着他们,让他们无法真正地快乐和满足。
四、勇敢挺身而出的重要性勇敢挺身而出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带来以下几方面的好处:1. 保护自己和他人挺身而出可以保护自己和他人免受伤害和不公正对待。
大学生为何不肯见义勇为
“我不会再制止小偷”,重庆四年级小学生彭飞制止小偷行窃挨打后对记者如此说。
可悲的是当时全车30人无一敢出声,眼睁睁的看着小彭飞被打。
“以后再也不要勇敢了,除非我学会跆拳道”满车的人,却只有一位高二女生站出来喊“抓小偷”,受到惊吓的她发帖称,遇到这种事情也随波逐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看到这些新闻报道,很无奈,也很憎恨。
而近几日,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外边的小吃街晚上再度出现小偷,许多学生的钱包、手机、相机等物品被偷,在一个新生群中,大家更是言辞犀利地诅咒、谩骂小偷。
然而在憎恨与谩骂的同时,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我们能做的,就只有这些么?该不该以实际行动来遏制小偷的横行。
杨济源学长用他的生命告诉我们,遇到小偷不要畏惧,要勇敢地和他们对抗。
诚如他所说的“男人可以没有才,可以没有钱,但不可以没有责任感”。
而现实中,又有多少人像济源学长一样,“现在有多少人宁可在寝室睡觉也不会出来管闲事,尽管有些都被偷过”,一位同学在群里发出组建巡逻队提醒同学们提防小偷而没人响应。
我们不能去否定那些不敢“出手”的人没有道德,没有良知,因为太多的实例让我们“可望而不可即”。
事实上,我们正在犯一个毁灭性的问题,每次的退缩使我们越发的胆怯,如此倒是纵容了恶性事件的循环。
我们应该倡导少一事不如不一事。
虽然多一事,就多了一份责任,多了一份牵挂,甚至多了许多无谓的纷扰和纠缠,常常使人深陷其中,焦头烂额,欲罢不能。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如果换位思考,我们遇到麻烦何尝不需要别人的伸手。
我们不能因为社会的一点不足,成为自己漠视这个社会的借口。
恰恰我们需要用自己的热情感动来社会,感动周围的人。
当我们每个人都在“少一事不如多一事”的时候,这个社会才真正的进步了,文明也悄悄地回归了。
我们期待着这些司空见惯的“烦心事”,能够成为“稀罕事”,只在我们的记忆中存在,人们也不再为此懊恼;我们期待着更多的人去说“路见不平理当相助”;我们期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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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相信,只要在场的人们都挺身而出,歹徒是坚决能够制止的,为什么我们都不敢出面施救呢?为什么见义勇为的人越来越少呢?是我们的冷漠?是我们没有良心?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也许有之,但不应是主要原因。那主要原因是什么呢?丁丁认为,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因:有多少见义勇为的事迹我们在歌颂,可他们得到了什么?多少英雄为此负伤甚至献出了生命,而受益者往往不露面、不承认,甚至说他多事,而在救治英雄的过程中,医院往往见钱才救治,有多少英雄在这个时候死去,不能不令人痛心,好多英雄落个终生残疾,他的下半生谁来给他提供保障?
五是见义勇为者可能因为见义勇为而走上法庭,可能面临赔偿,甚至进入牢房。面对小偷或抢劫,我们大声呵斥,上前追赶,可能把小偷或劫匪击成重伤,甚至在追逃的过程中,小偷或劫匪因意外事故而死亡(或撞车或跳楼),我们的英雄将会面临法律的指控走向审判台,面对他的是经济赔偿和牢狱之灾,因为你可能正当防卫过当。四川就出现过出租司机勇追劫匪,劫匪在慌乱中撞车身亡或残疾,我们可爱的英雄走上了法律的审判台。还有一个事例,某英雄制止一流氓向一妇女施暴,将流氓打成重伤,不想此流氓乃一高干子弟,最后,我们可敬的英雄走进的牢房,为什么?流氓施暴未成功,你没有证据说明此流氓是在施暴,看来,我们的见义勇为者要在这个高官的女儿(如果此高官有女儿的话)遇到此事时,要看到施暴成功后才能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的成本如此之高,难道怪我们这些看客冷漠?没有良心?我们在讽刺他们的同时,我们又在做什么?难道我们就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难道我们自己不就是一个看客吗?其实我们不是不见义勇为,是我们不敢见义勇为!
四是我们见义勇为的英雄往往被诬陷,最后还要为自己讨清白。歹徒实行抢劫、小偷实行偷盗往往是三五成群,一不小心,制止抢劫反被劫匪赖为劫匪;捉贼不成反被盗贼赖为贼,抢来或偷来的赃款赃物进了英雄的口袋,反被劫匪或盗贼痛打一顿,这时,围观者也来了兴趣,群起而攻之,我们的英雄可能会受重任,落下残疾,甚至丢下性命,我们的英雄有理说不清,从此走上茫茫的讨清白之路。
中国人不敢见义勇为的五大原因,看了以后都应该开窍了
2009年12月18日08:45
经常看到或听到这样的场面:一个或几个歹徒手拿凶器,在车上行凶抢劫,无一人出来制止,最后看着歹徒扬长而去;一个小孩落水,围观不少观众,却无一人下水救孩子,看着孩子在呼叫中沉入水底;在街上有歹徒正在向一名女孩抢劫或施暴,街上行人站着看,无一人上前挺身而出,看着女孩在街上哭泣……
二是除暴安良、见义勇之事为政府有关部门都不管,我们老百姓能管得了吗?在多少次需要见义勇为的时候,我们在场的共产党员、领导干部、甚至就负责此事的官员都不出面,都贪生怕死,我们老百姓有义务去管吗?广州就出现一歹徒抢劫,请求交警施救,而交警却不肯施救的事情。警察都不敢管,我们老百姓敢管吗?
三是见义勇为者不敢要报酬,即使得到承认,其得到的可能不到贪官情妇的一个车轮。有一些见义勇为者是幸运的,他们在冒着生命见义勇为后,他们没有受重伤,没有落下残疾,没有失去生命得到了,而且得到了政府的认可,得到了人们的称赞,可这些都是精神上的,给他们的奖励往往不及被汽车压死或压伤后得到的赔偿,更不及贪官给情妇的一个车轮,拿到奖励的英雄往往被人讥笑,说我们英雄的动机不纯,甚至被认为是别有用心。难道他们的精神就如此廉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