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流程示意图(完整版)

合集下载

建设项目建设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示意图

建设项目建设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示意图

建设项目建设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示意图(试行)A类:需报批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的项目B类:不需报批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的项目C类:在本单位内部不改变说明:一、本流程图是依据国家或省制定的现行有关建设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作的,涉及的主要是建设系统各部门对建设项目有关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本流程图是按建设项目的三种不同情况(A、B、C)的全部程序制作的,在实际操作中不同情况的建设项目程序会有所不同,同种情况中的不同建设项目也会有所不同,适用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

流程示意图中粗实线框为建设行政审批事项,由审批机关审核并加盖机关印章。

细实线框和虚线框为建设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或具有实际意义的监督环节。

其中,框(2)、(4)、(18)、(19)、(20)、(21)、(22)、(23)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行政确认、告知、证明行为,相应部门或单位可加盖印章。

流程图中的其它环节建设系统各部门一律不得再审批盖章。

三、除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增加的行政审批事项或前置外,省、市、县(市)建设系统各主管部门不得自行增加新的行政审批事项或审批前置条件。

四、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是指申请人提供的条件符合法定要件及内容后,行政审批机关从正式受理到办结的最长工作日数。

对于附条件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时限包括附件办结的时间。

时限从受理之日的次日计算,其中不包括申请人、按规定公开、专家评审,不可抗力、情势变更或其他非建设行政审批机关自身原因等造成的中止时间。

申请人申请条件要件符合规定,行政审批机关受理后,如在审查中,现实质性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审批行为终止。

申请人具备条件申请的,重新计算审批时限。

流程图中有关环节的办理时限如下:1、框(1):需一级审查的项目,不超过10个工作日。

需二级或三级审批的项目,初审不超过7个工作日;发证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框(2):不超过7个工作日。

最全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最全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

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

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凭《监督卡》到国土局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10现场文明施工资料(原件)
11、建设工程意外保险(复印件)
12建设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3项目经理证书、工作手册和安全考核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证书(原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4、项目经理到安检站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15、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报表一式三份
序号
办理事项
办理部门
需提供的材料
备注
24
2、建设项目建议书
3、土地测量部门出具的征地现状图(标明面积、地类、权属等)
4、涉及基本农田、林地的需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有改动4
环境评估意见
青田县环保局
(审批中心二楼环保窗口收件后委托县环保监测站环评)
1、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
3、符合环评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审查同意的水保方案:
1、编制招标文件2、招标公告等
23
质量监督手续
审批中心三楼
城建白蚁防治窗口代办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一式四份)
2、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没有招标的则为原件)
4、施工、监理合同(原件),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项目经理、总监资格证书(复印件)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批准书(原件)
2、人防专业设计资质(复印件);
3、计划、建设部门批准文件;
4、方案设计阶段许可;
5、方案设计图文资料;
6、初步(扩初)设计阶段许可;
7、初步(扩初)设计图文资料;
8、施工图设计阶段许可;
9、施工设计图文资料。







21

基本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管理流程示意图

基本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管理流程示意图

基本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管理流程示意图
建设单位(业主)
发改委:立项批复或备案文件
规划分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城乡建委:初步设计审批15个工作日
设计单位:初步设计
消防处:消防设计审查勘察单位:地质勘察
(勘察报告及质量合格审查意见)
国土分局:建设用地批准书
气象局:防雷设计审查
消防处:施工图审查
城乡建委:招标报建2个工作日
城乡建委:质量监督申报即办
城乡建委:施工许可证7个工作日
城乡建委:安全监督申报即办
城乡建委:施工图审查备案即办
中介机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保险公司:意外伤害保险
市配套办:城市建设配套费
市政委: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审查
城乡建委:竣工验收备案3个工作日国土、房管局:办理房地产权证
环保局:环保验收意见书
气象局:防雷验收意见书
质监站: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城乡建委:档案专项验收10个工作日
消防处:消防验收意见书
规划分局:规划验收意见书
规划分局: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规划分局:规划方案审查意见
城乡建委:招投标情况备案2个工作日
城乡建委:施工合同备案即办
项目资本金存入证明(房地产开发项目)
人防办:人防工程易地建设
规划分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
业主或代理机构:招标公告、开标、评标
业主: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
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核
施工许可现场踏勘。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
一、项目申请阶段
1.申请单位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项目申请表审核及初审
3.需要补充的材料通知申请单位补充
4.补充材料审核及复审
二、项目评估阶段
1.项目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评估结果反馈给申请单位
3.评估结果审核及确认
三、项目审批阶段
1.项目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2.项目审批结果下发给申请单位
3.项目审批结果确认
四、项目备案阶段
1.项目备案材料整理及提交
2.项目备案材料审核
3.项目备案结果通知
五、项目立项阶段
1.项目立项申请材料准备
2.项目立项审批
3.项目立项结果下发申请单位
六、项目实施阶段
1.项目实施计划编制
2.项目实施进度跟踪
3.项目验收及结项评估
以上为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旨在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效管理。

项目建设报批报建流程图

项目建设报批报建流程图

项目报批报建流程序号程序内容受理部门所需主要材料受理时限回复批文备注一1 意向选址土地所有者1.项目建议书;2.开发商资质证明等。

30个工作日签定开发合作协议2项目可行性研究咨询机构委托书项目可行性立项申请报告需缴纳咨询费二1 申请立项计委1.立项申请报告;2.项目建议书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5个工作日项目审查、可研审办理程序:窗口送件—案件办理—窗口接件2 规划勘测勘测院1.委托书;2.签订勘测协议。

5个工作日1:500实测地形图缴纳勘测费三1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国土局1.开发合作协议;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等。

30个工作日土地出让合同缴纳部分出让金2 规划选址规划局1.选址申请报告;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3.项目投资计划(财政投资项目)或项目准入批文);4.1:500实测地形图(附地形图光盘一份);5.开发资质(开发项目);6.联建合同(联建项目);10个工作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道路红线图、建设用地红线图(以上两图以下均简称红线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

1.缴纳650元报建光盘费;2.办理程序:总台领号--窗口送件--案件办理--总台领件四 1 申领国土证国土局1.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2.立项接线片;3.初设平面图及说明;4.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土地合同签订后即可根据公司需需求申领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同情况该环节有可能提前或延后word完美格式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投资许可证等相关资料;8.完清土地出让费。

五1 立项审批计统局1.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2.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3.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有建设单位的开发资质证书;4.《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登记表》5个工作日立项批复办理程序:申请--审查2委托初设(监理、勘察、设计招标)监理公司、设计院、勘测院1.委托书;2.签订合同;3.红线图;4.1:500实测地形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一般政府投资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一般政府投资项目)
涉外和涉及国家安 全项目验收
消防竣工验收意见 书
多测合一 (2 0日 )
供水、供电、燃气、通 信等市政公用服务设施验
收 并 网 (7日 )
注1: 发 改 部 门 节 能 审 查( 5日 ) 和 投 资 概 算 审 批( 5日 ) , 环 保 部 门 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报告书15日,报告表10日),水务部 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临时排水许可证核发、 取 水许可等合并办理(10日)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城管部门 占 用(5日)、挖掘(7日)市政设施审批和建筑废弃物处 置 核准(5日),园林部门临时占用绿地审批(3日)和砍 伐 、迁移、修剪树木审批(3日)等,在施工过程中完成。
注2: 项 目 建 议 书 评 审 (5日 ) 、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评 审 (1 0日 ) , 纳 入项目生成阶段。地震安全性评价(7日)在工程设计前 完 成,环境影响评价(5日)、节能报告评审(15日)、投 资 概算评审(1 5日)在查 铁路运输 意见
部门
中标备案 质量监督备案 安全监督备案
施工图设计审查 (2 2日 )
供水、供电、供气、通 信等市政公共服务设施报
装 受 理 (1日)
建设部门 质量竣工验收监督
规划部门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 核实意见书
人防部门 国安部门 公安消防部门
建设项目人防工程 竣工验收
国土部门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核发划拨决定书
城市规划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建
设项目和涉及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 建设部门 建设项目审查意见
房管部门
“涉及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 目”“历史建筑原址保护”“历史建 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改变 历史建筑的结构或使用性质”审查意 见
文物部门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立项规划选址阶段个工作建设用地审批阶段(5个工作日)项目规划设计审莅招那阶段(1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

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

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 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基本流程图

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基本流程图
建委
消防
防火
审批
电力局规广划局局热电
J审批」
-会
签-
会签

也戈
1
0局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纸
服务中核发选址意见书委窗口
电信
图纸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会签
公用局
绿化占道
破道给排
水审批
建委
施工图
审批
动迁
审批
规划局
核发建设用

招:

殳 标
1
r
建委
勘设、定额、安检、质检
1
r
项目合法行政审批基本流程图
-、选址审批阶段
、用地审批阶段
立项批复
三、配套审批阶段
土地局
用地审批
规戈U局
:―m j——建设用地规划审批
服务中服规划中建委窗口-
建委开发办
环保局
环保
规划局
方案、施
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图纸会签
审验开发资金
计委
正式
人防
人防
审批
环保局服务中心规划窗口规划局
工业项目环保审批
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审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收取 工本费
11个工作日
编制依据:北京市投资项 由北京市人民 北京市发展计
编制日期:2004年6月11
依据: 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1年第100号) 市城市绿化条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1997年第73号) 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本市城市建设中加强树木保护的紧急通知》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1997年颁发)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2001年颁发) ☆收费依据: 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四条 (建办建[1999]67号)
(计投资[1999]第693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方案的通知》
(京政发[2000]18号)
施工图审查 收费 20~30个工作日
施工企业、 监理公司招标
施工、监理 合同备案
不收费 7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01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89号,2001年颁发)
12个工作日 不收费
市园林局 移伐树木审批
市市政管委、 交管局掘路、
占地审批
依据: 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1年第100号) 市城市绿化条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1997年第73号) 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本市城市建设中加强树木保护的紧急通知》
申报规划意见书
预收费 28个工作日
市规委审批 规划意见书
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流程示意图
☆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严格限制新开工项目、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源头控制的通知》
(国发明电[1995]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文件的通知》
(京政发[1995]29号) 《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
(计投资[1999]第693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00]18号)
建设技[2000]21号文。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文。 ☆收费依据:
京勘设管字(2001)41号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招投标管理办法>》 《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30号令
地质勘探
自有土地项目 (已取得土地证)
建设单位编制项目 建议书(代可研)向 发改委申请立项
见附件 环评
不收费
52个工作日(含征求相关 部门意见28个工作日)
发改委批复项目 建议书(代可研)
工业安全 三同时 园林
消防
交管
不收费 7
☆办理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 《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
办理工程建设 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即时 不收费
市统计局 工程项目 统计登记
(建办建[1999]67号)
☆办理依据: 《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北京市
市建委 核发建设 工程开工证
收取 工本费
地质勘探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28号公告)
消防 园林 交管 城建档案馆备案
建设单位 编制年度 施工计划
☆办理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文。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建设部、建设(2000)41号文。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
即时 不收费
市建委工程 建设项目报建
☆办理依据: 《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
11个工作日
办理工程建设 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收取 工本费 市建委
领取建设工程 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即时 不收费
市统计局 工程项目 统计登记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收费依据: 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 (建办建[1999]67号)
环境影响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
评价报告书项目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 《放射环境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号)
(特2殊0个程工序作除日外) 不收费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1989年国务院44号令)
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批)的通知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 《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北京市人大
☆办理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
建设技[2000]21号文。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 ☆收费依据:
京勘设管字(2001)41号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28号公告) ☆收费依据: 《北京市城市建设工程许可证执照费暂行办法》
(京政发[1988]21号)第三条 第三条 执照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总金额 (无设计概算的按工程投资额,下同)计收,标准如下: 一、设计概算额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按概算额的3‰计收; 按以上比例计算不足50元的,收50元。 二、设计概算额20万元以上、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下的, 按概算额的2‰计收。 三、设计概算额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 按概算额的1.5‰计收。 四、设计概算额1000万元以上的,按概算额的1‰计收。 外商投资的建设工程,设计概算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 按概算额的1.5‰计收;设计概算额1000万元以上的,按概算额的1‰计收。
☆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严格限制新开工项目、加
(国发明电[1995]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严格
(京政发[1995]29号) 《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
(计投资[1999]第693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方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 《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北京市人大 ☆收费依据: 《北京市城市建设工程许可证执照费暂
环评审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
环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 (建城[1993]784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绿化用 (京政发[1990]71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
(京政办发〔2001〕75号
节水
卫生
建设单位向市规委 申报规划意见书
预收费 28个工作日
市规委审批 规划意见书
节能
签订人防/消防/环 交通/园林/市政等
(京政发[1988]21号)第三条 第三条 执照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无设计概算的按工程投资额, 一、设计概算额20万元(含20万元)以 按以上比例计算不足50元的,收50 二、设计概算额20万元以上、200万元( 按概算额的2‰计收。 三、设计概算额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 按概算额的1.5‰计收。 四、设计概算额1000万元以上的,按概 外商投资的建设工程,设计概算额 按概算额的1.5‰计收;设计概算额
交能影响评价报告 收费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
委托 设计单位 设计方案
确定设计、勘察单位 签定设计、勘察合同
不收费 15个
☆办理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 《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
(京政发[1988]21号)第三条 第三条 执照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总金额 (无设计概算的按工程投资额,下同)计收,标准如下: 一、设计概算额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按概算额的3‰计收; 按以上比例计算不足50元的,收50元。 二、设计概算额20万元以上、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下的, 按概算额的2‰计收。 三、设计概算额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 按概算额的1.5‰计收。 四、设计概算额1000万元以上的,按概算额的1‰计收。 外商投资的建设工程,设计概算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 按概算额的1.5‰计收;设计概算额1000万元以上的,按概算额的1‰计收。
(京政发[1988]21号)第三条 第三条 执照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无设计概算的按工程投资额, 一、设计概算额20万元(含20万元)以 按以上比例计算不足50元的,收50 二、设计概算额20万元以上、200万元( 按概算额的2‰计收。 三、设计概算额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 按概算额的1.5‰计收。 四、设计概算额1000万元以上的,按概 外商投资的建设工程,设计概算额 按概算额的1.5‰计收;设计概算额
☆办理依据: 《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北京市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1997年颁发)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2001年颁发) ☆收费依据: 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四条 (建办建[1999]67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