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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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是指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和批准的程序。根据我国政府的相关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初

步审查、论证评估、批准决策、项目实施和验收等环节。下面将详细介绍

这些环节。

首先是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是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的第一步。申报材料

中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工程规划等。

申报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这些材料,并对其进行审查和确认。

其次是初步审查。初步审查是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初步审核。审查的重

点是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必要性。如果申报材料不齐全或存在重大问题,审查部门将要求申报单位补充完善材料或进行修改。审查通过后,项

目将进入下一阶段。

接下来是论证评估。论证评估是对项目可行性的综合评估和论证。评

估的内容包括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因素。评估结果将作为决

策的依据,并由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和听证。

然后是批准决策。批准决策是对项目的最终审批和批准。决策部门将

根据论证评估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批决策。如果项

目符合法律法规和发展需要,将进行正式批准;反之,则会作出拒绝批准

的决定。

然后是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是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的后续环节。实施阶

段需要按照批准文件的要求,制定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建设工程和安排资

金等。同时,也需要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按照批准决策和规定的要

求进行。

最后是项目验收。项目验收是对项目实施结果的评估。验收的内容包

括工程质量、工程量、工期和安全等方面的综合评估。只有通过验收,项

目建设单位才能完成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项目正式竣工并投入使用。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4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4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的审批、设计、招标及施工等环节,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应当进行项目设计,设计内容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并遵循招投标法相关规定。

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应当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施工和安全规范。

第七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章项目审批

第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相关部门负责,地方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相关部门负责。

第九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应当依法进行,并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应当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基本信息。

第十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环保要求、安全要求和节能要求等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设计文件等相关文件。

第十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计划等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竣工验收标准和验收单位等相关信息。

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项目可行性研究: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经济效益,进行前期调研、论证和评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 立项审批:提交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批,获得立项批复。

3. 工程设计:进行项目的设计和规划,包括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

4. 招投标:根据工程设计要求,组织招标,进行投标和评标,并确定中标单位。

5. 合同签订: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明确工程范围、质量要求、工期、付款方式等。

6. 施工:中标单位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包括建设、设备安装、试运行等。

7. 监理:聘请专业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管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合同要求。

8. 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按照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包括质量检测、功能测试等,确保工程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

9. 竣工报告:完成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10. 投运和运维:工程竣工后,进行投运和运维管理,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工程前期手续一般基本建设项目办事流程

工程前期手续一般基本建设项目办事流程

工程前期手续一般基本建设项目办事流程

一、项目准备阶段:

1.项目立项:确定项目的性质、目标、要求和预算,并提交相关部门

审批。

2.项目审批:根据项目所在地的规定,向地方发改委或规划部门申请

项目审批,并获得相关批文。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1.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业主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包

括项目的背景、目标、可行性分析、技术方案、财务预测等内容,并提交

给相关部门审批。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将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给发改委或规划部门

进行审批,并获得相关批文。

三、立项批复阶段:

1.编制项目立项批复申请材料:根据批复文件的要求,项目业主组织

编制项目立项批复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概况、投资计划、进度安排、技术

规格、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

2.提交项目立项批复申请:将项目立项批复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并按要求参加项目评审会议。

3.项目立项批复:待项目评审会议通过后,相关部门颁发项目立项批

复文件,确认项目立项并批准投资。

4.签订项目合同:根据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的要求,项目业主与相关承

包商签订项目合同。

四、招标筹备阶段:

1.编制招标文件:项目业主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

文件、投标文件等。

2.招标公告发布:根据规定的程序,将招标公告发布在指定的媒体上,并发送给潜在的投标人。

3.投标人报名:潜在的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向项目业主提供相

关资质文件进行报名。

4.招标文件发放:项目业主将招标文件发送给报名的投标人,并按要

求组织现场解读会议,解答相关问题。

5.投标截止和开标: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提交给

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

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

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规范基本建设活动,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

第三条基本建设程序指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到验收的各个阶段的规范、程序和要求。

第四条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原则是科学、公正、公开、高效。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包括政府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第七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内容、技术要求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二章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

第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提出审核意见,并依法做出批准决定。

第九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项目的主要内容、计划投资、经济效益、环境影响评价等。

第十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三章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

第十一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十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公共利益和环境保护,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和设计工作。

第十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应当经过评审,评审专家组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和经验。

第十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文件应当及时提交相关审批部门进行审查。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一、前期立项:在项目实施之前,需要对项目进行立项,确定项目的

目标、范围、预算和所需资源等。立项环节主要包括项目意义分析、项目

概念确定、项目提案编制等。

项目意义分析:对项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分析,确定项目的价值

和对现有问题的解决能力。

项目概念确定: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规模和预期效果等,形成初

步的项目概念。

项目提案编制:根据项目概念,对项目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论证,编制

项目提案,包括项目实施的目标、内容、预算、时间计划以及所需资源等。

二、可行性研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

和评价,确认项目的可行性和可行性的基础。可行性研究主要包括市场调研、技术可行性分析、经济可行性分析等。

市场调研:对项目所涉及的市场环境、市场需求、竞争情况等进行调研,确定项目在市场上的可行性。

技术可行性分析:对项目所需的技术条件和技术手段进行评估,确定

项目的技术可行性。

经济可行性分析:对项目的投资、产出、回报等进行经济评价,评估

项目的经济可行性。

三、项目评价:针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项目的优先级和重要性,为后续的审批申请提供依据。项目评价主要包括项目环境评价、技术评价、经济评价等。

项目环境评价:对项目所涉及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确定项目的环境适应性。

技术评价: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估,确定技术实施的可行性。

经济评价:对项目的投资、产出、回报等进行经济评估,确定项目的经济可行性。

四、审批申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前期立项和可行性研究的结果,编制项目申请文件,并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审批申请主要包括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概算、项目设计方案等。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最完整)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最完整)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最完整)

1. 立项阶段

1.1. 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这个阶段需要进行的工作有:

•整理项目相关资料:包括工程地理条件、规划环境、土地用途资料、用地评估、工程造价、施工技术等方面的资料整理。

•进行现场考察:对工程建设现场进行充分考察,收集现场勘验资料。

•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根据资料整理和考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该工程建设的各种限制和风险因素。

1.2. 立项申报阶段

这个阶段需要进行的工作有:

•编制立项申请书:包括工程概况、技术方案、投资估算、建设期计划、经济效益分析、社会效益分析等内容。

•提交立项申请:将编制好的立项申请书交给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1.3. 立项批准阶段

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后,项目正式立项。在这个阶段需要进行的工作有:•编制立项通知书:对立项批准结果进行通知,明确工程建设的任务、标准和要求。

•成立建设工程项目部:包括项目部领导班子、专业部门、工程管理部门等组成。

•编制项目立项报告:对项目立项情况进行汇总和,作为后续工作的参考。

2. 设计阶段

2.1. 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初步确定工程建设方案:包括建设性质、规模、构造、用途、技术要求等方面的确定。

•初步设计编制:确定工程建设的总平面布置、平面布置、立面布置、结构形式、道路与交通、排水方案、供配电方案、电缆布局方案、暖通空调、防雷与接地方案、消防水源设施等方面的初步设计。

2.2. 施工图设计阶段

施工图设计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编制工程标准:对工程建设的各项技术指标、规范和标准进行确定;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一、立项阶段

(一)发改窗口受理(窗口电话:85863116):

窗口开出项目咨询单,项目建设单位到相关部门去盖章。

(二)规划预审(窗口电话:85862756):

窗口预审后,拿到局里领导签字备案,在咨询单上盖章。

(三)国土用地预审(窗口电话:85862565):

1.新增建设项目土地预审,项目建设单位带好联系单和示意图到相关土地所里办理预审手续。

2.存量土地提供土地证,无需预审。

3.招拍挂土地,无需预审,土地出让合同代替用地批准证书。

(四)环保预审(窗口电话:85861559):

企业投资核准类项目、政府投资类项目,在环保窗口初步审核,在符合无锡市总体规划要求、具备污水接管条件及进驻项目符合国家级、地方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联系单上盖章,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无需预审。

(五)、法律法规涉及的其他相关部门预审。

(六)、发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窗口电话:85863116):

具体办理见附件1。

二、阶段

(一)规划分局:规划选址意见书(窗口电话:85862756)

具体办理见附件2

(二)规划分局: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窗口电话:85862756)

具体办理见附件3

(三)规划分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窗口电话:85862756)

具体办理见附件4

(四)国土局:用地批准证书(窗口电话:85862565)

具体办理见附件5。

(五)环保局: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窗口电话::85861559)

审批程序: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建设单位到窗口领取或市、区环保局网站直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到镇(街道)环保办签署意见→窗口受理→窗口现场踏勘→窗口预审→窗口登记表审批或同意编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是指在建设项目启动前,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程序和流程,以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安全性。下面将详细介绍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标准格式文本。

一、项目立项阶段

1. 项目申请:申请人向相关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名称、规模、建设

内容、投资估算等基本信息。

2. 立项审批:相关部门对项目申请进行审查,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合规性,并

进行立项审批决策。

二、前期准备阶段

1. 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申请人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项目对

环境的影响程度,并提交评价报告。

2. 土地使用规划:项目申请人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土地使用申请,并提供相关

规划图纸和资料。

3. 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使用申请进行审查,评估土地利用合理性,并进行建设用地审批。

4. 用地手续办理:申请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等相关手续。

三、设计阶段

1.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项目申请人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包括项目布局、结构设计、设备配置等。

2. 设计审查: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审查,评估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符合性,并提出修改意见。

3. 设计修改: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设计修改,并重新提交修改后的设计

方案。

4. 最终设计:经过多次审查和修改后,设计单位完成最终设计,并提交最终设

计文件。

四、施工准备阶段

1. 施工图审查:相关部门对最终设计文件进行审查,评估施工图的合理性和符

合性,并提出修改意见。

2. 施工图修改: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施工图的修改,并重新提交修改后

的施工图。

3. 施工许可证申请:项目申请人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交施工许可证申请,并提供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一、审批的基本流程

1.报批:建设项目投资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审批机关报送审批申请,根据审批条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2.受理:审批机关对报批依据、文件资料及申请材料是否完备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拒绝。

3.行政审查:审批机关依据审批条件对审批文件进行审查,包括合规性审查、技术性审查和经济性审查、环境影响审查等,审查中发现的情况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要及时督促投资单位整改。

4.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根据审批条件,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决策程序实施审批,审查合格的审批文件将报送上级审批机关审批,审批结果以书面方式反馈投资单位。

5.审批文件签发:审批完成后,审批机关根据审批结果及有关规定签发审批文件,对有权力签发审批文件的审批机关应当履行签发义务。

二、审批的管理要求

1.依据审批条件审查审批文件:审批机关在处理审批事项时,应当依据审批条件,对审批文件进行审查,保障审批文件的正确性、合法性及完整性。

2.建立审批文件跟踪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建立审批文件的跟踪管理制度,在审批完成后及时将审批结果反馈投资单位。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五、
施工建设准备阶段
(一)编制项目投资计划书。并按现行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报批。 (二)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省重点建设项目、省批准立项的涉外建设项目及跨市、 州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其他建设项目 按隶属关系由建设单位向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 (三)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业主自行招标或通过比选等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 构;通过招标或比选等方式择优选定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备 供货单位,签订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和设备供货合同。
(三)编制施工图预算。
施工图审查备案注意事项
根据2005年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2号公告《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施工图审查和 勘察前置审查包括政策性审查、技术性审查和备案三个部分。
政策性审查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分级属地(省、市)审查的原则,凡昆明市范围建设工程项目,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进行政策性审查。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二、
可行性研究阶段
(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1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四)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
3
(五)办理征地、青苗补偿、拆迁安置等手续
(六)地勘。根据可研报告审批意见委托或通过
招标或比选方式选择有资质的地勘单位进行地勘;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各地都在进行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建设。然而,这些项目的建设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具体的程序如下:

一、前期准备工作

在开始审批程序之前,项目方需要做好一系列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报告

2.项目规划方案

3.土地、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评估报告

二、申报阶段

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后,项目方需要向有关部门递交申报材料,经过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将进入下一阶段。

三、评审阶段

在这个阶段,项目方需要经过项目论证、评审、现场勘查、报批等多个环节,最终被批准的项目将进入下一阶段。

四、核准阶段

在这个阶段,项目方需要向国家发改委或者地方政府递交申请,经过审核后,获得核准文件,即可开始实施基本建设项目。

五、验收阶段

项目的实施完成后,需要经过验收阶段,具体的流程包括:

1.项目完成报告

2.国土、环保等各方面的验收报告

3.专家评审

4.经过审批的项目方才能开始落实产业化措施

六、运营阶段

项目的落地产业化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营,运营阶段也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和管理。

结语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是一个严谨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和协作,项目方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凡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在编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时,项目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要求,选择有资格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进行编制。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项目单位可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合并编制报批,经批准后,可直接进行初步设计。

基本建设项目报批程序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年度投资计划(或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的报批和审批等环节。

1、项目建议书的报批。项目建议书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生产性项目,须经行业管理部门审查后报计划部门审批;非生产性项目,按项目的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计划部门审批。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在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由环保部门出具环评报告,并经咨询评估机构和专家评估论证后,报计划部门审批。

3、超预算规模项目的审批。设计单位必须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项目总投资、建设总规模和建设方案范围内编制初步设计。凡初步设计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总投资10%以内的,必须经原审批单位同意后才能报批;超过总投资10%以上的必须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4、初步设计的报批。初步设计编妥后,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报计划部门,经组织评审后计划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预算,必须严格按初步设计批准的总概算和设计内容进行编制。严禁超概算编制施工图和

投资预算。凡超概算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一律不准作为财务拨款的依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有效期为3年,未能在3年内按条件报送下一程序文件的须重新编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后,项目建设单位方可进行征地、五通一平、施工合同签约和设备订购。未经批准,土地、规划、城建等部门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权限的规定需由省发改委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应按项目隶属关系划分来进行上报和审批:

1、省属基建项目由建设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将项目分阶段经主管部门同意后,转报省发改委审批;

2、地县属基建项目由建设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将项目分阶段经地(州、市)、县级计划部门同意后,逐级上报省发改委审批。

基本建设程序的主要阶段是: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工作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今昔功能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以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各部门、地区、企事业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

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项目建议书。有些部门在提出项目建议书之前还增加了初步可研性研究工作,对拟进行建设的项目初步论证后,再行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按照现行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报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1、可行性研究。醒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即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应是经过资格审定的规划和工程咨询等单位。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凡可行性研究未被通过的项目,不得编制、保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下一步工作。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一、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1.项目立项:项目申报人提交项目立项申请书,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经审批机关审查合格后,由审批机关制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土地手续:项目申报人根据项目需要,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手续,包括土地征用、土地出让等手续。

3.环境评估:项目申报人根据项目情况,向环保主管部门申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经过评估合格后,由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4.项目规划:项目申报人根据项目需求,向规划主管部门提交项目规划设计文件,并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项目规划。

二、项目建设准备阶段

1.设计审查:项目申报人根据规划设计文件,向审查机关申请设计审查,审查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审查标准,对项目设计进行审查,并出具设计审查意见。

2.招标采购:项目申报人根据项目需要,向招标主管部门申请招标文件编制,经过招标程序后,招标主管部门颁发招标通知书,项目申报人进行投标。

3.合同签订:项目申报人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施工合同。

三、施工阶段

1.施工备案:项目申报人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施工备案,提交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经过备案手续后,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

2.施工验收:项目申报人根据合同规定,完成施工工作后,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施工验收。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颁发竣工验收证书。

四、竣工验收阶段

1.竣工备案:项目申报人根据竣工验收证书,向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竣工备案。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颁发竣工备案证明。

建设项目基本程序

建设项目基本程序

建设项目基本程序

一、前期准备阶段

在开始建设项目之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工作。首先,要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经济效益。其次,要进行项目的立项申请,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文件,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最后,要进行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的承建方和供应商。

二、设计阶段

在项目的设计阶段,需要进行详细的工程设计工作。这包括土地规划、建筑设计、结构设计、设备选型等方面的工作。设计阶段的目标是确定项目的具体方案,并编制相应的设计文件。

三、施工准备阶段

在施工准备阶段,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首先,要进行施工图纸的审核和批准,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其次,要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的具体流程和计划。最后,要进行施工材料和设备的采购,确保施工所需的材料和设备的供应。

四、施工实施阶段

在施工实施阶段,需要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进行具体的施工工作。这包括土方开挖、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装饰装修等方面的工作。在施工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五、竣工验收阶段

在项目竣工之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工作。这包括对项目的质量进行检验和评估,确认项目的达到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同时,还要进行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评估,确保项目的安全和符合环保要求。最后,要进行竣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以备后续使用。

六、运维阶段

在项目竣工之后,需要进行项目的运维工作。这包括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施的管理和维修等方面的工作。同时,还要进行项目的运营管理,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营和发挥预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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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关于更新改造措施与基本建设划分的暂行规定》(计资〔1983〕869号),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资金、自筹资金、国内外基建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

第二,为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而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矿井、铁路干支线(包括复线)、码头泊位等改扩建项目;

第三,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全厂性迁建的项目;

第四,遭受各种灾害,毁坏严重,需要重建整个企、事业的恢复性项目;

第五,行政、企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等项目。

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包括2亿元),或产权隶属关系为省属,或省参股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一律报省或由省审核后转报国家审批;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下、产权隶属关系为地市县属的基本建设项目,凡建设资金及其它建设、生产条件不能自求平衡的,均需报省或转报国家审批(省里已明确下放审批权限的除外)。

需要国家和省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五道审批手续,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招标方案)、初步设计、年度投资计划和开工报告,这五道手续均需要报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或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核后转报国家计委审批。房屋建筑项目和一些小型的农业

项目(不含水利)、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审批手续可适当简化,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道审批手续可合并为一道手续;此外,列入省重点、大中型项目中长期规划或年度前期工作计划、需要报省审批的基建项目可免予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计资〔1984〕1684号),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应按规定的深度做到一定的准确性,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出入不得大于10%,否则需对项目重新进行决策。

(一)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议书。

1、项目建议书的内容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还要说明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况以及进口的理由。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拟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还要说明城市规划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核意见。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利用外资项目要说明利用外资的可能性,以及偿还贷款能力的大体测算。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2、报批项目建议书必备文件

(1)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文件。

请示文件必须对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规模、总体布置方案、总投资及建设资金来源等作出简要的说明。

省属项目由省归口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参股投资项目由省归口行政主管部门和设区市计委联合上报项目建议书;地市项目由设区市计委报送项目建议书,省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2)项目建议书文本,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可在报送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文件中论述,不需编报项目建议书。

(3)拟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选址意见书。

(4)工业项目必须附内联或外商投资意向书或协议书、环保部门初步意见和土地部门用地预审意见。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部门、地区或企业负责组织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在技术、工程、经济和外部协作条件上是否合理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作多方案比较,认为项目可行后,推荐最佳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

1、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1)总论

A、项目提出的背景(改扩建项目要说明企业现有概况),投资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

B、研究工作的依据和范围。

(2)根据经济预测、市场预测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

A、市场需求情况的预测。

B、国内、省内现有企业生产能力的估计。

C、销售预测、价格分析、产品竞争能力。

产品需要外销的,要进行国外需求情况的预测和进入国际市场前景的分析。

D、拟建项目的规模、产品方案和发展方向的技术经济比较和分析。扩建、改建项目要说明对原有固定资产的利用情况。

(3)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设施落实情况。

A、经过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资源储量、品位、成分以及开采、利用条件。

B、原料、辅助材料、燃料的种类、数量、来源和供应可能。

C、所需公用设施的数量、供应方式和供应条件。

(4)建厂条件和厂址选择方案。

A、建厂的地理位置,气象、水文、地质、地形条件和社会经济现状。

B、交通、运输及水、电、气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C、厂址比较与选择意见。

(5)技术工艺、主要设备选型、建设标准和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成套设备进口项目要有维修材料、辅料及配件供应的安排。引进技术、设备的,要说明来源国别、设备的国内外分交或与外商合作制造的设想。对有关部门协作配套件供应的要求。

(6)主要单项工程、公用辅助设施、总体布置方案和土建工程量估算。

(7)环境保护、城市规划、防震、防洪、防空、文物保护。劳动安全、卫生防疫、消防等要求和采取的相应措施方案。

(8)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设想。

(9)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

(10)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A、主体工程和辅助配套工程所需的投资(利用外资项目或引进技术项目则包括用汇额度)。

B、生产流动资金的估算。

C、资金来源、筹措方式及国内外贷款(含经济性投资和企业债券)的偿还方式。

(1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评价。

(12)除公益性和外商投资项目外,其它项目要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就资本金筹措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包括出资方、出资方式、资本金来源及数额、资本金认缴进度等有关内容。对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要进行静态和动态的分析,不仅计算项目本身的微观财务效益,而且要衡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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