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统计局采取“六举措”促“七五”普法中期工作“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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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统计局采取〃六举措”

促“七五乃普法中期工作“三成效乃

I重庆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

自2016年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以来,重庆

市统计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

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全市统计“七五”普法“六举措”

(一)成立统计“七五”普法领导机构

印发了《重庆市统计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领导

小组工作制度》,成立了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领导

小组,负责全市统计普法指导、协调、监督、考核

以及验收全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日常工作,确保统计普法工作有规可循、稳步推进。

(二)制定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规划

市统计局出台全市统计“七五”普法规划,各区县(自治县)统计局和各部门统计机构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及时报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备案,对各项工作做岀具体要求和安排。

(三)编写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学习辅助材料

一是市统计局组织编印了《“七五”普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读本》。各区县(自治县)统计局和各部门统计机构在市局指定普法辅导教材的基础上,编写适合本地实际的普法教材或普法辅助材料。

二是按照市委组织部2018年党校教学内容工作推进会议部署,市统计局安排专人负责编纂,数易其稿,最终形成了切合统计工作实际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党校主体班读本材料。市统计局多方努力,《统计法》正式进入市委党校主体班课程,于2018年5月30日开讲第一课,学员主要是市级和区县级

的党政领导干部。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可到市委党校宣讲统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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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认真组织征订、深入学习国家统计局编印的《领导干部统计法律读本》。市局率先行动,及时征订了800本《读本》,迅速发放到市领导、市级部门领导、市局干部职工手中。各区县(自治县)统计局积极与出版社联系,及时征订,第一时间发放到区县领导、区县部门和镇街领导、党校主体培训班学员、园区及直属国有企业职工、区县统计局干部职工手中。市局、各区县(自治县)统计局认真组织学习《读本》,坚持把学习《读本》与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紧密结合,推进“七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四)组织开展在主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工作

积极撰写发表有关依法统计依法普查方面的署名文章。市区(县)两级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及统计机构负责人在本地区主要媒体分别发表1篇署名文章。2019年1月18S,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吴存荣在《重庆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搞好经济普查夯实发展基础》c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开设“依法统计依法普查”专栏,并于2018年12月17日刊载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可署名文章《认真贯彻统计法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市、区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共发表署名文章29篇,市、区县统计局局长共发表署名文章40篇。

(五)认真开展各类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认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治宣传日等法治宣传活动。结合每年法治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治宣传日,精心设计,确定主题,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18年12月5日,我市举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活动,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吴存荣出席活动并讲话。2018年5月,市统计局邀请西南政法大学宪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张震教授来局宣讲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各区县(自治县)统计局和各部门围绕年度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利用与统计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和专项主题活动紧密关联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其他重要节点,开展了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扩大统计法的社会影响。

二是结合普查工作开展宣传。紧密结合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普查活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突岀宣传重点,形成宣传声势,使普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重点督促各区县(自治县)统计局、万盛经开区统计局、两江新区统计局和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及《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各区县(自治县)统计局和各部门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结合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普查的责任与义务,切实做到让社会了解普查、支持普查、配合普查。

三是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坚持“以会代训”,在区县统计法治培训班、重点镇街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班上开展业务培训,着重培训统

计法、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并应部分区县局邀请,派员讲授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坚持以工作内外网为宣传平台,重点做好统计法治建设、统计执法动态、统计法律法规、统计监督检查和以案释法的即时动态宣传。有固定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多年来坚持通过“统计法治宣讲”等形式,对各级领导特别是政府和部门领导的统计法治宣传。坚持以重庆统计官方微博、市统计局工作内网“法治经纬”栏目以及外网“政策法规”栏目和链接国家局的“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栏目为宣传平台,重点做好统计法治建设、统计执法动态、统计法律法规、统计监督检查和以案释法的即时动态宣传。

四是在立法过程中宣传统计法。结合国家相关统计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修改、颁布等契机,以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拓宽统计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广度,并力求在深度上有进一步的提高。新颁布实施的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在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等媒体、网站上登载,让全社会知晓,提高守法的自觉性。

五是在执法过程中宣传统计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统计执法检查的同时,采取“点对点”的方式,向当事人宣讲统计法律知识,促进其主动纠正统计违法行为,自觉遵守统计法。利用部署、培训统计报表工作的有利时机,进行“面对面”的普法宣传,通过开设对各类企业管理人员,特别是法定代表人的法律知识培训班、举办座谈会等形式,探索将企业参加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情况与该单位的诚信情况、统计人员领取从业资格证书情况相挂钩的办法,促使企业重视统计工作,依法履行法律义务。进一步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以案说法,扩大教育面,提高统计法的威慑力。

六是积极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手段。组织开展统计法和经普条例知识竞赛、统计法治征文、优秀统计微信微博作品征集、“我执法我普法”演讲比赛选拔活动。到市级部门、区县统计局宣讲统计法律法规。为微信公众号《重庆机关党建》“每日一课”栏目提供关于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经普条例等内容的测试题目。创新宣传手段,采取在《重庆新闻联播》宣传经普知识、派员参加“重庆之声”《阳光重庆》直播间讲解经普知识等形式,宣传统计法和经普条例。以微信公众号“重庆统计微讯”为平台,通过举办经普随手拍活动、全国经普有奖知识问答、抖音官宣经普等形式,确保统计普法活动取得实效。

(六)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和法律顾问制度、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保证每年进行两次以上法治讲座,使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每年度制定《重庆市统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学习中央、市委有关重要文件和党内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治度,以提高领导班子的法律素质、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能力。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新时代红岩讲习所活动等,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内法律法规,并开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测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强化领导干部学习法律、运用法律、普及法律、宣传法律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统计骨干学法制度。围绕全市普法宣传及统计工作重点,通过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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