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管理规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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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观域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规
章
管
理
制
度
二00一二年二月
观域室内设计有限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目录
第一章人事管理 (4)
第一节总则 (4)
第二节员工聘用 (4)
第三节员工培训 (4)
第四节工资分配 (5)
第五节员工假期待遇 (5)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离岗 (5)
第二章劳动管理 (6)
第一节考勤 (6)
第二节奖惩 (7)
第三章文秘 (8)
第一节文件收发 (8)
第二节文件存档 (8)
第三节保密 (9)
第四节文件打印 (10)
第四章会议安排 (10)
第五章差旅费 (10)
第六章电话管理 (11)
第七章印章管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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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合同 (11)
第一节合同的签定 (12)
第二节公司合同的审查批准 (12)
第三节公司合同的履行 (12)
第四节公司合同的变更、解除 (12)
第五节合同纠纷的处理 (13)
第六节合同的管理 (13)
第九章办公室管理 (14)
第十章员工守则 (15)
观域设计有限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人事管理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公司人事管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调动员工积极性,保障员工利益。
第二条公司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面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本着精简、高效、合理的原则,对公司员工招聘进行严格控制。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全员合同管理,并建立员工有权选择岗位,企业有权选聘员工、解聘员工的双向选择机制;建立员工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
第五条为了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公司对全体员工进行有计划的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及脱岗教育。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人事劳动部门负责人事计划、劳动工资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考核录用、聘用、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员工聘用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岗位工、临时工时,应向办公室人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人劳部门负责招聘事宜。
第八条聘用人员考试审查合格后,由办公室人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报到时,需向人劳部门提供学历证书、体格检查表,近期免冠照三张,人事资料等。
第九条聘用员工试用期根据工作岗位及本人工作情况而确定。实习期通常为1-3个月,实习期内未被录用,或正式工作未满一个月者实习期只拿基本底薪的70%,无任何绩效奖励,但由部门根据本人工作情况而定。
第十条被公安机关或其它相关单位通告,有传染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品性恶劣者和未满16周岁者不得聘用。
第十一条中层管理人员聘用由总经理提名,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副总,总经理助理,分公司经理、副经理聘用由总经理提名,董事长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凡公司聘用员工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制,不准私自用工。
第十三条聘用员工实习期满考试合格后,由办公室人劳部门正式办理上岗手续。
第十四条上岗员工必须签订岗位合同,不适合岗位工作者,可调整待岗,违反岗位合同者,淘汰下岗。本人要求下岗的,解除岗位合同。
第十五条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由部门调整待岗。
第十六条公司实行自然淘汰制,淘汰主要依据其工作表现、业务水平、操作能力、遵规守纪、身体状况等方面优胜劣汰。
第三节员工培训
第十七条员工培训工作办公室,各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新招聘员工和转岗员工必须经过系统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十九条新员工和转岗员工培训内容按照部门培训内容进行。
第二十条办公室按照各部门提交的培训计划综合平衡后,编制下年度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基础部分培训由办公室负责授课,专业部分培训由部门组织协调实施。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根据年度培训计划,预算各项培训经费、编制专项报告,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做好培训记录,编制培训实施方案(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授课人、授课地点、时间、教材和考核办法)。
第二十四条根据公司和上级部门要求,员工外出培训由各单位提出申请报办公室,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参加外出培训,培训结果在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五条培训结束后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评价。
第二十六条办公室负责建立员工培训档案。
第四节工资分配
第二十七条根据《劳动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行政后勤管理岗位、设计岗位、市场营销岗位、工程管理岗位,实行以岗定薪的分配制度和承包包干制度。
第二十八条部门管理者薪水以底薪+绩效考核指标。项目管理者按照承包包干+绩效考核制执行。
第二十九条市场销售员工薪水以底薪+绩效考核指标。
第五节员工假期及待遇
第三十条休息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安排补休。
第三十一条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另享受3天探亲假,逐年递增1天,享受13薪。
第三十二条探亲假期间按照基本底薪工资发放,探亲假期按正常考勤记录填写休假单。
第三十三条员工享受探亲假必须由所在部门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人事备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探亲。
第三十四条婚假:法定婚假3天。假期3天内按基本底薪工资计发,异地员工另给路程假1-2天(超过100公里路程)。
第三十五条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员工料理丧事另给路程假1-2天(超过100公里路程)。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离岗
第三十六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也有辞职的自由,但需按本制度规定办理手续。
第三十七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办公室人劳部门上呈离岗报告,到人事劳资部门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十八条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经公司批准后,由办公室人事部门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十九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无薪解聘、辞退。
第四十一条公司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员工。确需辞退时,必须填“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人事劳资部门核实和公司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员工到人事劳资部门办理辞退手续。
第四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无薪解聘: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第四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解除聘用关系,但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其它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第四十四条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三千元以上)后果严重或违法犯罪,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四十五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业务资料及工具,并移交工作。否则,人事劳资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