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
禁毒法治知识考试答案
禁毒法治知识考试答案禁毒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工作。
为了提高全民禁毒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特此举办禁毒法治知识考试。
以下是本次考试的答案,供参考。
一、选择题1. 我国《禁毒法》规定,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A. 正确 B. 错误答案:A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A. 正确 B. 错误答案:A3.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
A. 正确 B. 错误答案:A4.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禁毒工作,对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A. 正确 B. 错误答案:A5. 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A. 正确 B. 错误答案:A二、判断题1. 吸食毒品是违法行为,但不属于犯罪行为。
()答案:错误2. 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答案:错误3. 国家鼓励开展禁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禁毒技术、装备和方法。
()答案:正确4.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毒品违法犯罪行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
()答案:正确5.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禁毒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正确三、简答题1. 请简述毒品的危害。
答案:毒品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个人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导致身体机能下降,甚至危及生命;二是破坏家庭和谐,影响家庭成员的正常生活;三是扰乱社会秩序,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四是耗费大量社会资源,增加国家财政负担。
2. 请简述我国禁毒工作的基本原则。
答案:我国禁毒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依法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身心健康;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3. 请简述学校在禁毒教育中应承担的责任。
我国禁毒工作包括什么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
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
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国家确定的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种植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
国家确定的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的提取加工场所,以及国家设立的麻醉药品储存仓库,列为国家重点警戒目标。
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国家确定的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的提取加工场所或者国家设立的麻醉药品储存仓库等警戒区域的,由警戒人员责令其立即离开;拒不离开的,强行带离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禁毒知识测试卷(小学卷)
禁毒知识测试卷(小学卷)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
A.处方药物B.精神活性物质C.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D.兴奋剂答案:C2.《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条规定:禁毒工作实行()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A.预防B.打击C.救治D.惩罚答案:A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自()起施行。
A.2007年12月29日B.2008年1月1日C.2008年6月1日D.2008年6月26日答案:C4.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A.学校B.中小学校C.大专院校D.幼儿园答案:A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A.十B.二十C.五十D.一百答案:C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
A.负刑事责任B.从轻或减轻处罚C.不予刑事处罚D.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答案:A7.以下哪个法令中第一次明确了保护青少年不受毒品危害的规定。
()A.《禁毒法》B.《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C.《未成年人保护法》D.《治安管理处罚法》答案:C8.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可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但须定期接受检测。
这种说法()。
A.正确B.错误答案:B9.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
()A.正确B.错误答案:A10.根据()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我国禁毒的治本之策是什么
我国禁毒的治本之策是什么---------------------------------------------------------------------- 我国禁毒的治本之策是毒品预防教育。
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员会,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禁毒工作预防重于治疗,毒品预防教育是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从根本上解决毒品问题的必由之路。
禁毒工作预防重于治疗,毒品预防教育是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从根本上解决毒品问题的必由之路。
禁毒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
或者说,运用行政法令和群众监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鸦片和代用麻醉剂者戒绝瘾癖,限制和取缔种植、收贮、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和毒具行为的一项社会风俗改造工作。
又称禁烟禁毒。
禁毒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
或者说,运用行政法令和群众监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鸦片和代用麻醉剂者戒绝瘾癖,限制和取缔种植、收贮、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和毒具行为的一项社会风俗改造工作。
又称禁烟禁毒。
毒品问题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社会上有一些人吸食毒品;另一方面,有一批不法分子在从事毒品的非法生产和贩卖等罪恶活动。
吸毒与贩毒相互刺激,必然形成恶性循环,这将导致更严重的问题。
对此,国际组织确定了预防毒品问题的两大战略,一是减少毒品的非法供应,二是降低对毒品的非法需求。
这是许多国家经过长期禁毒实践所达成的共识。
起初,人们简单地认为,只要限制或禁绝毒品供应,就可以解决吸毒问题。
因此,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一些国家禁毒工作的重点都放在减少毒品的非法供应上。
实践证明,这种认识和做法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很难根除毒品原植物的种植与非法生产,因为有市场的需求就会刺激产品的供应。
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以下哪个选项
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以下哪个选项()
A . 禁毒宣传教育;
B . 遏制毒品来源;
C . 全社会参与;
D . 依法打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毒品预防教育。
1.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专禁种、禁制属、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2.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3.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4.国家鼓励开展禁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缉毒技术、装备和戒
毒方法。
5.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我国禁毒的根本之策是什么
我国禁毒的根本之策是什么我国禁毒的治本之策是毒品预防教育。
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J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员会, 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J禁毒工作预防重于治疗,毒品预防教育是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从根本上解决毒品问题的必由之路。
禁毒工作预防重于治疗,毒品预防教育是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从根本上解决毒品问题的必由之路。
禁毒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
或者说,运用行政法令和群众监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鸦片和代用麻醉剂者戒绝瘾癖,限制和取缔种植、收贮、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和毒具行为的一项社会风俗改造工作。
又称禁烟禁毒。
禁毒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
或者说,运用行政法令和群众监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鸦片和代用麻醉剂者戒绝瘾癖,限制和取缔种植、收贮、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和毒具行为的一项社会风俗改造工作。
又称禁烟禁毒。
毒品问题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社会上有一些人吸食毒品;另一方面,有一批不法分子在从事毒品的非法生产和贩卖等罪恶活动。
吸毒与贩毒相互刺激,必然形成恶性循环,这将导致更严重的问题。
对此,国际组织确定了预防毒品问题的两大战略,一是减少毒品的非法供应,二是降低对毒品的非法需求。
这是许多国家经过长期禁毒实践所达成的共识。
起初,人们简单地认为,只要限制或禁绝毒品供应,就可以解决吸毒问题。
因此,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一些国家禁毒工作的重点都放在减少毒品的非法供应上。
实践证明,这种认识和做法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很难根除毒品原植物的种植与非法生产,因为有市场的需求就会刺激产品的供应。
因此,禁毒工作要坚持减少供应和降低需求并重的原则。
这样,预防工作就成了减少毒品需求乃至整个禁毒工作极其重要一环。
禁毒工作治本是什么
禁毒工作治本是什么
1、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禁毒宣传教育。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2、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3、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
4、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5、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全国禁毒教育实施意见规定什么?
全国禁毒教育实施意见规定什么?1、“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2、“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3、“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4、“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5、“国家鼓励开展禁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缉毒技术、装备和戒毒方法。
”6、“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扩展资料关于禁毒教育的标语1、珍惜生命,远离毒品;2、吸毒害人害己害社会;3、一日吸毒,一生戒毒,终生想毒;4、敲开了毒品的门,挖好了自己的坟;5、吸毒一口,掉入虎口。
6、一吸兴奋,二吸上瘾,三丢性命。
禁毒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2、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条);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条);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50条);5、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1条);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第352条);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3条);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第354条);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第355条);10、强迫他人吸毒罪(第356条);11、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7条);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第358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禁毒。
禁毒法禁毒方针第一句话是
禁毒法禁毒方针第一句话是
禁毒法禁毒方针第一句话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明确的禁毒方针第一句话是: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禁毒是指通过强制手段制止打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和非法种植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等不法活动,同时,吸食、注射毒品也在禁毒之列。
简单地说,禁毒就是禁吸禁贩、禁种、禁制。
我国现行的禁毒方针是(
我国现行的禁毒方针是(截止2019年12月,我国现行的禁毒方针是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相关法律法规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一条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的能力。
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1、禁毒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禁毒是一件事关国家兴衰、民族兴旺的大事,我国政府将禁毒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规定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逐级建立工作责任制,保证禁毒工作常抓不懈。
2、坚持“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我国坚持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坚持减少需求与减少供应并重,严厉打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和非法种植原植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3、坚持依法开展禁毒工作按照依法治国的方略,建立健全禁毒法律、法规体系,依法管理、管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有效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戒毒治疗和康复工作,矫治挽救吸毒人员,确保禁毒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进行。
4、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禁毒合作我国政府重视参与国际禁毒事务,并在国际禁毒领域认真履行三项主张:坚持广泛参与、责任共担的原则;全面实施综合、均衡的国际禁毒战略;高度重视替代发展,促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022年最新禁毒知识竞赛试题题库(附含答案)
2022年最新禁毒知识竞赛试题题库(附含答案)目录简介一、单选题:共100题二、多选题:共50题三、判断题:共70题一、单选题1、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与()相结合的方针。
(B)A、打击预处理B、教育与惩治B、治理与防范D、打击与管控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戒毒工作体制。
(A)A、禁毒委员会B、禁毒委员会办公室C、公安机关D、公安机关禁毒部门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O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
(A)A、公安机关B、公安机关禁毒部门C、司法机关D、司法行政部门4、()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A)A、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B、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C、县级禁毒委及其成员单位D、县级以上司法机关及其派出机构5、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
(A)A、处罚B、登记C、罚款D、管控6、符合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条件的戒毒人员,由O 申请,并经登记,可以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
(A)A、本人B、本人及其近亲属C、家属D、本人或者委托人7、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A)A、社区戒毒B、社区康复C、强制戒毒D、强制脱毒8、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
(A)A、15B、20D、309、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O接受社区戒毒。
(A)A、拒绝B、可以C、放弃D、自动10、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O之日起计算。
(A)A、报到B、查处C、责令D、查获11、社区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期间,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次以上,擅自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市、区)3 次以上或者累计超过30日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
2020年禁毒知识竞赛培训试题题库及答案(填空题)
2020年禁毒知识竞赛培训试题题库及答案(填空题)填空题(60题)1、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3、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4、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5、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6、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7、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8、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对举报有功人员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9、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10、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11 、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12、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
13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14、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15、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16、戒毒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采取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多种措施,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兼备的工作体系。
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
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释义和实务本条共二款,第一款是关于对禁毒工作方针的规定;第二款是关于禁毒工作机制的规定。
禁毒工作方针是贯穿于禁毒工作始终并指导禁毒工作的基本准则。
我国新时期禁毒工作方针是在长期禁毒斗争中逐步形成的,是对我国禁毒工作经验的高度概括。
1991年6月,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对外称国家禁毒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禁毒工作会议,部署贯彻中央有关文件和实施《关于禁毒的决定》,提出了“三禁(禁贩、禁吸、禁种)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针,其中“三禁并举”是中国全面开展禁毒工作的高度概括;“堵源截流”是中国组织缉毒工作的系统工程;“严格执法”是中国打击毒品犯罪的基本原则;“标本兼冶”是中国控制毒品问题发展的积极措施。
鉴于我国毒品泛滥的一个突出表现是吸毒人数持续增加,要遏制毒品问题泛滥的势头,就必须首先解决毒品消费市场问题,抓住吸毒问题就会挖出贩毒线索,进而有效地打击贩毒犯罪。
鉴此,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1997年3月在北京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禁毒工作会议上,对禁毒工作方针中的“三禁并举”的顺序调整为“禁吸、禁贩、禁种”。
1998年8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在包头召开第三次全国禁毒工作会议,为更加适应我国同毒品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形势,针对我国非法制造苯丙胺类毒品和走私、贩运易制毒化学品犯罪突出的现象,将禁毒工作的基本方针调整为“四禁(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其中,“四禁并举”是在过去禁吸、禁贩、禁种“三禁并举”的基础上,增加了以打击制造苯丙胺类毒品为主要内容的“禁制”。
2004年6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在昆明召开的第四次全国禁毒工作会议上,部署贯彻执行《国家禁毒委员会2004—2008年禁毒工作规划》,确定了“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
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哪个
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哪个
1.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毒品预防教育。
2.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3.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员会,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4.禁毒工作预防重于治疗,毒品预防教育是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从根本上解决毒品问题的必由之路。
禁毒工作预防重于治疗,毒品预防教育是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从根本上解决毒品问题的必由之路。
禁毒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
5.或者说,运用行政法令和群众监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鸦片和代用麻醉剂者戒绝瘾癖,限制和取缔种植、收贮、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和毒具行为的一项社会风俗改造工作。
又称禁烟禁毒。
6.禁毒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
或者说,运用行政法令和群众监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鸦片和代用麻醉剂者戒绝瘾癖,限制和取缔种植、收贮、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和毒具行为的一项社会风俗改造工作。
又称禁烟禁毒。
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
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毒品预防教育。
1.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2.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3.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4.国家鼓励开展禁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缉毒技术、装备和戒毒方法。
5.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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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释义和实务?本条共二款,第一款是关于对禁毒工作方针的规定;第二款是关于禁毒工作机制的规定。
禁毒工作方针是贯穿于禁毒工作始终并指导禁毒工作的基本准则。
我国新时期禁毒工作方针是在长期禁毒斗争中逐步形成的,是对我国禁毒工作经验的高度概括。
1991年6月,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对外称国家禁毒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禁毒工作会议,部署贯彻中央有关文件和实施《关于禁毒的决定》,提出了“三禁(禁贩、禁吸、禁种)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针,其中“三禁并举”是中国全面开展禁毒工作的高度概括;“堵源截流”是中国组织缉毒工作的系统工程;“严格执法”是中国打击毒品犯罪的基本原则;“标本兼冶”是中国控制毒品问题发展的积极措施。
鉴于我国毒品泛滥的一个突出表现是吸毒人数持续增加,要遏制毒品问题泛滥的势头,就必须首先解决毒品消费市场问题,抓住吸毒问题就会挖出贩毒线索,进而有效地打击贩毒犯罪。
鉴此,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1997年3月在北京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禁毒工作会议上,对禁毒工作方针中的“三禁并举”的顺序调整为“禁吸、禁贩、禁种”。
1998年8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在包头召开第三次全国禁毒工作会议,为更加适应我国同毒品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形势,针对我国非法制造苯丙胺类毒品和走私、贩运易制毒化学品犯罪突出的现象,将禁毒工作的基本方针调整为“四禁(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其中,“四禁并举”是在过去禁吸、禁贩、禁种“三禁并举”的基础上,增加了以打击制造苯丙胺类毒品为主要内容的“禁制”。
2004年6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在昆明召开的第四次全国禁毒工作会议上,部署贯彻执行《国家禁毒委员会2004—2008年禁毒工作规划》,确定了“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
《禁毒法》对这一方针予以了充分肯定,并在此基础上作了调整,使其更加符合禁毒工作的规律;将预防放在首位,将综合治理的地位提前,按照禁种、禁制、禁贩、禁吸的自然顺序对“四禁”的排列顺序做了调整。
其中,“预防为主”要求把禁毒宣传教育作为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最大限度地防止由于新吸毒人员的不断滋生使毒品问题进一步蔓延、发展;同时,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也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治本思路,加强禁毒宣传
教育和毒品管制工作,在禁毒工作中将起到事半功倍的积极作用,因此,《禁毒法》将“禁毒宣传教育”和“毒品管制”二章排列在总则之后的重要位置。
“综合治理”强调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文化、医疗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把禁毒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畴。
“四禁”并举就是强调在新的毒品形势下,“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有机结合,共同开展,每一项工作都不能放松。
“四禁”互有联系,互为因果,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但同时要意识到,“并举”并非平均用力、分散作战,而是从毒情实际和禁毒工作全局出发,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方的具体毒情,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禁毒对策和措施。
本条第二款规定了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禁毒法》规定的这一工作机制,是长期以来我国禁毒工作实践不断探索的成果,是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总结。
第一,坚持政府统一领导。
毒品是全人类的公敌,是世界各国政府共同面对的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
我国政府在禁毒问题上,一直坚持坚决禁毒的鲜明立场。
做好我国的禁毒工作,是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是党和政府责无旁贷的重要职责。
政府切实重视是做好禁毒工作的前提和保障。
因此,只有坚持政府统一领导,才能充分组织和动员社会资源,保障各项禁毒措施的落实到位,有效遏制毒品的发展蔓延。
新中国建立以后所以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基本禁绝毒品危害,主要原因在于有强有力的政府统一领导。
我国当前面临的毒品形势严峻,毒情非常复杂,禁毒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牵涉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政府统一领导。
各级政府只有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观念,才能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禁毒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要求各级政府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禁毒工作,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禁毒工作之中,统筹规划,认真组织,在摸清本地区毒情的基础上,研究和明确本地区的禁毒目标,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把禁毒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第二、有关部门各负其责。
禁毒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诸多管理部门。
《禁毒法》规范了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禁毒国际合作等相关业务工作,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禁毒职责。
为做好各项禁毒工作,各禁毒职能部门要按照《禁毒法》的规定,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发挥整体优势;特别是对《禁毒法》规定由多部门共同负责的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
只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
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同时把“抓系统,系统抓”与“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有机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三,社会广泛参与。
毒品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解决社会问题,必须要设法动员各种有利的社会资源,鼓励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禁毒工作。
只有全社会都行动起来,禁毒工作才有扎实的群众基础,才能形成政府领导有力,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有效禁毒工作机制。
为此,要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禁毒工作的积极性。
一方面,要切实做好宣传群众工作。
通过大张旗鼓地禁毒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禁毒工作的重要意义,不仅自觉抵御毒品的侵害,而且积极投身于禁毒工作中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另一方面,要切实做好组织群众的工作。
要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大力发展禁毒协会、禁毒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群众性禁毒自治组织,倡导和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禁毒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