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XX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章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1

章程

2

3

第一章总则

4

5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6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7

第二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8

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9

第三条公司为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0

11

具有约束力。

12

第五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13

14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15

第六条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6

第七条公司住所:XXX。

17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18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XX。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19

20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21

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即实收资本)为人民币X万元人民币,由股东于年月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

22

23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24

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5

股东应当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26

第十一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27

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28

第五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29

第十二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委派产生,任期届满,30

可连选连任。

31

第六章股东

32

第十三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33

(一)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中分取红利;

34

(二)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35

(三)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有关决议或者决定、财务会计报36

告;

37

(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38

(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39

第十四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40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足额缴纳出资;

41

42

(三)保证公司资本的独立、真实、充足;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43

44

第十五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45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

46

47

事的报酬事项;

48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9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0

(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1

(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52

53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54

(九)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55

56

股东依职权做出上述决议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57

第十六条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股权。股东依法转让其部分股权的,应当变更公司58

形式。

59

第七章执行董事、经理、监事

60

第十七条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委派或更换。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委派可以连任。

61

62

第十八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63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议或决定;

64

65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66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7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8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69

(七)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0

(八)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71

(九)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72

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73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设经理,由股东聘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74

75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或者执行董事的决议;

76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77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78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79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80

81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2

(八)股东或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一名。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经委派或选举

83

84

可以连任。

85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86

87

(一)检查公司财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