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授予范振中等同志“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荣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1年和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1年和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6e45605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e064f0f.png)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1年和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1.04.18•【字号】云财会[2011]24号•【施行日期】2011.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1年和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云财会〔2011〕24号)各州、市财政局,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公司,省属高等院校,各金融保险公司,各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做好2011年和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以及《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云财会〔2007〕22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订了《云南省2011年和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培训计划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好2011年和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附件:云南省2011年和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附件:云南省2011年和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为配合2012年全省会计人员注册登记工作,贯彻落实财政部和我省有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2011年和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具体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凡在2012年4月30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学习。
二、继续教育形式以自愿为原则,培训形式主要有网络远程教育培训和面授培训两种,其他培训形式参照云财会〔2007〕22号文件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所列内容。
三、继续教育学时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杰出(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杰出(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d103b7df4335a8102d276a20029bd64783e620b.png)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杰出(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8.06.06•【字号】•【施行日期】2008.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杰出(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工作的通知各州、市财政局,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公司,省属高等院校,各行业协会:为进一步宣传贯彻《会计法》和《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财会〔2007〕7号),表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优秀会计工作者,树立当代会计工作者楷模,塑造会计行业良好形象,激励广大会计人员崇尚诚信、依法理财、开拓创新、勇于奉献的精神,根据《会计法》第六条“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的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财会〔2008〕6号)精神和《云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云南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08年全省杰出(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评选工作评选全省杰出(先进)会计工作者,是我省会计人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
各地及省级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认真负责地推荐候选人,核实先进事迹材料,同时要广泛听取所在地、所在单位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确保所推荐人选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公认性。
二、严格推荐候选人各州、市财政局,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公司、企业及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全省杰出(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进行评选推荐。
同时,严格按照分配的名额推荐候选人(附件2)。
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应于2008年8月10日前上报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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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8.04.16•【字号】云财会[2008]18号•【施行日期】2008.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云财会〔2008〕18号)各州、市财政局,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省属各企业集团公司,省属高等院校,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为了评选表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先进会计工作者,激励先进,树立我省当代会计工作者楷模,塑造会计行业良好形象,构建崇尚诚信、依法理财、开拓进取、锐意创新、敬业奉献的和谐会计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云南省会计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财会〔2007〕7号)的精神,我们制定了《云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云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评选表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先进会计工作者,弘扬正气,树立当代会计工作者楷模,塑造会计行业良好形象,构建激励广大会计工作者崇尚诚信、依法理财、开拓进取、锐意创新、敬业奉献的和谐会计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财会〔2007〕7号)及《云南省会计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云南省财政厅负责组织云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一般每3年组织一次。
未经云南省财政厅批准,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组织全省性的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第三条云南省财政厅负责成立云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指导评选表彰工作,并负责评选表彰名额的确定和评选最终结果的审定。
昆明市中高级会计人才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全文
![昆明市中高级会计人才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全文](https://img.taocdn.com/s3/m/129c43bb951ea76e58fafab069dc5022aaea46f8.png)
昆明市中高级会计人才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全文根据《昆明市中高级会计人才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全文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昆明市中高级会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提高昆明市财务会计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昆明市中高级会计人才奖励活动实施的目标是,通过奖励中高级会计人才的工作业绩和贡献,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归属感,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昆明市财务会计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中高级会计人才是指在昆明市内定居并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金融会计师等。
第四条中高级会计人才奖励活动的主体责任由昆明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二章奖励范围第五条中高级会计人才奖励活动的范围包括:(一)执业注册会计师在昆明市从事会计咨询、审计、评估等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二)注册税务师在昆明市从事税务咨询、税务筹划、税务管理等税务工作的人员;(三)金融会计师在昆明市从事金融机构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奖励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昆明市合法居住权;(二)有效持有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或金融会计师等职业资格证书;(三)在昆明市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满一年的人员;(四)在昆明市从事财务会计工作表现突出,取得显著业绩的人员。
第七条中高级会计人才奖励活动分为个人奖励和团队奖励两部分。
第三章奖励标准第八条个人奖励指中高级会计人才个人取得的成果和贡献,奖励标准如下:(一)个人奖励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
特等奖每年不超过2名,一等奖不超过5名,二等奖不超过10名,三等奖不超过20名;(二)个人奖励的评选主要考核指标包括会计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创新能力等方面;(三)个人奖励的评选工作由昆明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和实施,采取公开招募、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评选。
第九条团队奖励指中高级会计人才组成的团队取得的集体成绩和贡献,奖励标准如下:(一)团队奖励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二)团队奖励的评选主要考核指标包括团队协作能力、工作创新、团队成果等方面;(三)团队奖励的评选工作由昆明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和实施,采取公开招募、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评选。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09年和201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09年和201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https://img.taocdn.com/s3/m/a0aa4bd0aef8941ea76e05d0.png)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09年和2010年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计人员
【发文字号】云财会[2009]26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9.05.18
【实施日期】2009.05.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09年和201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
通知
(云财会[2009]26号)
为了做好2009年和201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们拟订了《云南省2009年和201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培训计划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好2009年和201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附件:云南省2009年和201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二00九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云南省2009年和201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公共课程:
1、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
2、新企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案例分析
选修课程:
高中级:
1、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选讲章节如下:。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会计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云财监[2012]43号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会计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云财监[2012]43号](https://img.taocdn.com/s3/m/524eca02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e064ffc.png)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会计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正文:----------------------------------------------------------------------------------------------------------------------------------------------------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会计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云财监〔2012〕43号)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财监〔2011〕23号)要求,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云财监〔2011〕18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云财监〔2011〕21号),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各州(市)财政局于2011年6月至10月开展了2011年度全省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2011年,全省共检查行政和企事业单位634户,会计师事务所32家。
以检查结果来看,大部分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会计信息质量稳步提高;多数会计师事务所基本能按照执业准则要求执业,建立了较为规范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风险意识逐步增强。
通过检查,对发现的违规问题作了处理处罚。
一、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发现违规问题金额14897.91万元,查补税款5.98万元。
部分企事业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不规范、存在未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会计人员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问题;部分企业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利用虚假发票套取现金、虚增注册资本、现金管理不合规;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政府采购审批手续不全,资产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无依据违规收费、挪用国有资金等。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和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和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7de3e7459fafab069dc5022aaea998fcc22408b.png)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和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02.17•【字号】云财会[2014]14号•【施行日期】2014.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和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14〕14号)省级各部、委、办、厅、局,省属各企业集团公司,各金融保险公司,省属各高等院校,有关中央驻滇单位,各州、市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和《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云财会〔2013〕47号)相关规定,为做好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决定对全省范围内的会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进行继续教育登记和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登记(一)范围1.2014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辖区内取得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2014年3月1日前从外省(市、区)已经转入云南省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提供材料1.现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证明材料。
2012年未参加注册登记的,需提供2011年-2014年继续教育培训的有效证明材料(继续教育累计学满96学分,且成绩合格,参加网络学习的还需提供本人学习卡)。
2012年已参加过注册登记或2012年4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取得从业资格的,按照每年度不少于24学分的标准,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可以证明2013年、2014年参加继续教育的以下材料:(1)报经县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备案并审核通过,在财政部门、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所举办的会计类脱产培训班学习并取得的培训合格证(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2)远程网络化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且成绩合格(60分),同时需提供本人参加学习的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学习卡(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3)参加初、中、高级会计类、审计类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或资格证书(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4)会计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会计学、审计学、理财学、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专业硕士学位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相关专业)的学生,凭学校出具的会计相关科目单科合格成绩证明办理(通过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5)完成的县级及以上财政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独立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6)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的会计类论文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独立发表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7)公开出版的会计类书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独立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8)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9)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以及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培训班的学员需提供录取证书或学期考试成绩(折算为48学分);(10)参加云南省会计学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的证明材料原件(折算为24学分);(11)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证明材料原件(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文件的通知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文件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8125dcd77a20029bd64783e0912a21614797fe3.png)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2.04.26•【字号】云财会[2012]45号•【施行日期】2012.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文件的通知(云财会〔2012〕45号)各州、市财政局,宣威市、腾冲县、镇雄县财政局,省级医疗卫生机构: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的规定和《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财会〔2010〕19号)的要求,服务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公立医院科学发展,着力培养一批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坚持依法依规理财、娴熟财务会计制度、精于经营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会计人才,依据《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财会〔2007〕8号)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启动2012年行政事业类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医疗卫生机构专门班有关组织工作。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的通知》(财会〔2012〕6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地、各单位按照财政部文件要求,积极做好行政事业类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医疗卫生机构专门班的宣传及解答工作,确保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会计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的相关政策。
二、认真组织好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的培训选拔工作。
本次选拔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动员和组织本地区、本系统及其下属单位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参加报名选拔。
三、省属各医疗卫生机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省财政厅申报。
各地区符合条件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所在地州、市财政部门申报,由州、市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向省财政厅报送。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确定2014年云岭首席技师的通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确定2014年云岭首席技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aa67b95cd22bcd126fff705cc17552707225e37.png)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确定2014年云岭首席技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09.04•【字号】云人社发[2014]180号•【施行日期】2014.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确定2014年云岭首席技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80号)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集团)、单位: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云岭首席技师”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89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14年云岭首席技师培养工程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22号)要求,经专家组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耿家盛等45人为云岭首席技师,云岭首席技师领衔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
请你们要重视云岭首席技师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加强政策指导、服务、管理,云岭首席技师所在单位要落实配套资金,认真实施项目建设,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各项制度,确保项目目标顺利完成。
要大力宣传云岭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云岭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2014年云岭首席技师名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2014年9月4日附件:2014年云岭首席技师名单耿家盛云南冶金昆明重工有限公司陈建发昆明铁路局杜宁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魏忠明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范志伟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鄢赪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魏东十四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袁建民云南CY集团有限公司秦选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黄庭福昆明高级技工学校肖强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邹建华一汽通用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龙斌玉溪技师学院向可学保山高级技工学校张彦青楚雄技师学院彭彪云南金星化工有限公司潘文忠景洪市职业高级中学洪锦文大理恒源汽车集团赖白康云南丽江建福机床集团有限公司杨绍军保山公路管理总段杨洋云南交通技师学院王秀然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张卫民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小湾水电厂杨永生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熊爱玲云南铜业高级技工学校代云华昆明铁路局杨跃大理技师学院陈荣灿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林敬剑云南昆船第一机械有限公司周虎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庆兴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宣林云南电网公司曲靖供电局刘标胤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景洪水电厂林安川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陈向华昆明铁路局杨森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发敏十四冶建设集团云南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郑瑞东云南电网公司带电作业分公司丁晓亮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杨国强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罗华云南昆船第二机械有限公司杨自红十四冶建设云南第二建设安装工程公司朱朝盛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李俊宏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卷烟厂代正元云南电网公司昆明供电局。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级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级](https://img.taocdn.com/s3/m/747691195a8102d276a22f3f.png)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法规类别】会计人员【发文字号】云财会[2012]61号【发布部门】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2.06.04【实施日期】2012.06.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会〔2012〕61号)各州(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选拔高级会计人才,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2〕15号)精神,现将我省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工作(一)范围对象符合“云人专〔2005〕19号”文件规定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1.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试方式进行。
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专业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复杂财务会计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2.考试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3.考试地点在昆明市,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全省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12年6月20日至6月30日,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2年6月21至7月1日。
报名的网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四)报名办法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报名简章(附件1)。
报考人员进行网络报名后,须提交学历证、身份证、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版小一寸免冠正面黑白照片3张到确认点进行交费确认。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马伟亮等10名同志云南省第一届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的决定-云政发〔20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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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马伟亮等10名同志云南省第一届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的决定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马伟亮等10名同志云南省第一届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的决定云政发[2015]8号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直各委、办、厅、局: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工业战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两强一堡”战略目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培养和造就了一批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需要的工业人才队伍,为推动云南新型工业化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激励和引导工业战线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创优,加快推进我省工业强省战略实施,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马伟亮等10名同志云南省第一届“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我省工业转型升级工作中再立新功。
工业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不断开拓创新,奋发图强,为实现云南新型工业化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云南省第一届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获奖人员名单云南省人民政府2015年2月15日云南省第一届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获奖人员名单(同类人才按姓氏笔画排序)一、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5人)马伟亮,男,1963年4月生,白族,中共党员,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锦,女,1970年3月生,汉族,中共党员,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刘加强,男,1952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云南太阳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何斌,男,1975年11月生,汉族,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注册会计师。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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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18•【字号】云政发[2010]150号•【施行日期】2010.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决定(云政发〔2010〕150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滇有关单位: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的通知》(云政发〔1997〕148号)精神,经有关部门认真推荐和云南省第六届选拔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评议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评议,省人民政府决定,姚永刚同志获2010年度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二等奖,孙成余等119名同志获2010年度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三等奖;王珂等100名同志为2010年度云南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这次表彰的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是我省专业技术人员中的优秀代表,分别在我省工农业、科教文化、卫生等领域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我省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领军和骨干带头作用。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更加奋发进取,努力攻关,多出成果,为云南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再创佳绩。
全省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刻苦钻研,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10年度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名单2.2010年度云南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云南省人民政府二○一○年十月十八日附件12010年度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名单(120名)二等奖(1名)姓名单位姚永刚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三等奖(119名)序号姓名单位1 孙成余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2 罗文兵云南省设计院3 杨敏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4 苏有锦云南省地震预报研究中心5 熊捷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6 李志厚云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7 尹蕾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评审中心8 黄英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9 李章建云南建工混凝土有限公司10 杨贵荣昆明铁路局科学技术研究所11 陈林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12 桓源峰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3 孙绍有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八队14 武军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15 李定平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6 杨金明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云南总队17 董跃云南省机械研究设计院18 侯阳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二一一研究所19 李晓峰北方夜视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 普绍平昆明贵研药业有限公司21 王学海昆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2 王章顺红河州开远市城市绿化管理处23 梁辉红河州风景园林管理处24 王贵武昆明市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办公室25 罗康敏昆明市大观公园26 杨忠恒普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7 黄镇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8 朱国山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29 李志海大理纳思屋业有限公司30 周自玮云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31 王继华云南省农业科学院32 贺熙勇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33 朱建波云南省畜牧兽医科学院34 张文东云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35 杨木军云南省农业科学院36 薛世明云南省草地动物科学研究院37 陆斌云南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38 王增明红河州弥勒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39 陆进红河州蒙自县植检植保站40 金卫华昆明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41 李涌泉普洱市镇沅县动物卫生监督所42 寇兴荣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43 赵中保楚雄州种猪种鸡场44 杨国苍曲靖市沾益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45 和金福怒江州林业局46 饶荣良临沧市土壤肥料工作站47 杨文智临沧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48 杨光荣玉溪市农业信息中心49 代玉华玉溪市红塔区植保植检站50 周天富文山州植保植检站51 段杰珠大理州园艺工作站52 杨家贵保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53 王忠华丽江市植保植检站54 李文祥丽江市永胜县永北镇畜牧兽医站55 胡新才怒江州植保植检站56 郑喜印云南大学57 杨昆云南师范大学58 伏润民云南财经大学59 刘建平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60 刘俊曲靖师范学院61 张鸣云南艺术学院62 卿晨昆明医学院63 毛华明云南农业大学64 张晓春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65 杨宇明西南林业大学66 陈洛恩玉溪师范学院67 褚远辉大理学院68 韩跃红昆明理工大学69 那金华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70 赵兴学云南省工业高级技工学校71 高本云曲靖市第二中学72 党颖德宏州民族第一中学73 魏戚光昆明市第十四中学74 窦志萍昆明学院75 叶世锦普洱财经学校76 聂曲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77 王静楚雄开发区实验小学78 李晓朴曲靖市马龙县第一中学79 和双萍怒江州兰坪县民族中学80 钟大勇昭通市第一中学凤池分校81 张永禄临沧市财贸学校82 彭丽萍文山州砚山县第二小学83 周嗣昌大理州实验小学84 斯那吾金迪庆州德钦县第四中学85 高正梅保山市幼儿园86 缪应雷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87 乌若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88 杨红英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89 李正发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90 马艳萍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91 陆永萍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92 彭旭光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93 张茂镕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4 龚建辉普洱市人民医院95 程荣昆曲靖市陆良县中医院96 杨太明临沧市人民医院97 侯钢玉溪市人民医院98 吴强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9 瞿国丽保山市人民医院100 马文斗云南省博物馆101 李琦涵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102 杨云宝云南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103 和丽峰云南省民语委办公室104 沈向兴云南日报报业集团105 杨利先云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106 李永祥云南省社会科学院107 黄中艳云南省气象局气候中心108 杨慧民云南省广播电视局109 白金明中国科学院云南天文台110 尹文举昆明体育训练基地111 余志坚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112 缪明明云南烟草科学研究院113 危兵云南省信息技术发展中心114 区健宁昆明市艺术研究所115 刀福祥西双版纳州报社116 杨锐森楚雄州文化馆117 章志杰西南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8 孔彩梅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9 杨诚森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附件22010年度云南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100名)序号姓名单位1 王珂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 袁建民云南CY集团有限公司(高技能人才)3 魏东十四冶建设集团(高技能人才)4 马翔云南新立有色金属有限公司5 张仪云南迪庆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 吴鸣云南省盐业产品质量检验站7 谢军华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8 李永强云南省地震局9 李开毕云南省地质调查院10 谢凤禹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1 段刚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12 赵磊昆明电器科学研究所13 潘云松昆明铁路局信息技术处14 朱学安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15 陈登权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6 张学书云南省有色地质局17 邱云峰云南省测绘产品检测站18 史为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19 高鹰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 字美荣云南电网公司昆明供电局21 耿卫东昆明市民办科技机构管理处22 严彬西双版纳州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23 张雪峰曲靖市化工研究设计院24 王跃东云南省草山饲料工作站25 陆洪灿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26 邓建明景洪农场27 蒋云东云南省林业科学院28 李绍平云南省农业科学院29 周华云南省德宏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30 创向辉德宏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31 曹树琼昆明市安宁市蔬菜花卉管理站32 杨润普洱市畜牧工作站33 白永顺楚雄州林业科学研究所34 蔡荣甫曲靖市动物卫生监督所35 钱成明曲靖市种子管理站36 王玉琴临沧市凤庆县农业局农技推广中心37 张先勤玉溪市畜禽改良站38 杨芬文山州农业科学研究所39 王鹏武大理州家畜繁育指导站40 朱炫大理州经济作物科学研究所41 黄佳聪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42 赵炳华保山市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43 和国钧丽江市农业科学研究所44 何明云南大学45 刘坚云南师范大学46 段万春昆明理工大学47 秦建文曲靖师范学院48 邵宛芳云南农业大学49 王克勤西南林业大学50 朱月春昆明医学院51 于丽红云南艺术学院52 李兴绪云南财经大学53 陈灿红河学院54 彭志远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55 邓开陆云南省工业高级技工学校56 马金书中共云南省委党校57 党乐群云南师范大学58 张顺发昆明市寻甸县第一中学59 杨昆华昆明市第一中学60 张贤红河州弥勒县西山民族中学61 李光涛普洱农业学校62 高建评临沧市永德县第一完全中学63 张运鸿玉溪师范学院附属中学64 高丽萍文山州第一中学65 杨伟民大理州民族中学66 黄苑黎保山市腾冲县第一中学67 赵宏斌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68 陈艳敏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69 金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70 李迎春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71 周红宁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72 张益俊德宏州医疗集团73 许云亚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74 鲁文兴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75 刘平华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76 张虹楚雄州妇幼保健院77 彭志军临沧市人民医院78 陈静怒江州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9 李志祥文山州人民医院80 杜梅大理州妇幼保健院81 刘永明云南省话剧院82 肖明华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83 安华轩云南省科技情报研究院84 申丽云南人民广播电台85 廖国阳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86 陈和林云南省呈贡体育训练基地87 熊玉有云南省民语委88 聂泽龙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89 雷平阳昆明市《滇池》编辑部90 龙倮贵红河州民族研究所91 杨建钢普洱电视台92 乔坤洪楚雄州广播电台93 师跃雄玉溪日报社94 李安明玉溪市文化馆95 喻良其大理州群众艺术馆96 拉卫东迪庆州体育局少体校97 白玉先迪庆日报社98 常安登西南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9 荀家正云南阳光道桥股份有限公司100 苏鹤洲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涉外类)培训的通知-云财会[2012]70号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涉外类)培训的通知-云财会[2012]70号](https://img.taocdn.com/s3/m/8a0b12c927fff705cc1755270722192e45365810.png)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涉外类)培训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涉外类)培训的通知(云财会〔2012〕70号)各州、市财政局,省级各部、委、办、厅、局,省属各企业集团公司,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各金融保险公司,省属各高等院校,有关中央驻滇单位:为贯彻《会计法》关于加强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的要求,落实《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云南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培养步伐,实现我省“科教兴滇、人才强省”战略,根据《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确定的目标,省财政厅已批准在云南民族大学设立“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基地”。
为充分发挥云南民族大学会计学硕士点及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点的学科优势,以及东南亚非通用语种的教学优势,推动我省人才培养规划的有效实施,我厅决定开展首届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涉外类)培训,并于2012年8月开始进行培训对象的选拔工作。
请各州、市财政局,省属各企业集团公司,中央驻滇企业,各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等具有涉外业务或准备拓展涉外业务的部门、单位协助我厅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对象选拔、考核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基本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会计法》、《云南省会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2.有较丰富的财会工作经验,从事财会工作5年以上;3.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4.具有经管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5.工作实绩突出,政策理论水平较高,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6.具有较好的英语或其他外语基础,国家级非通用语(缅甸语、泰国语、越南语或老挝语)基础较好,并能够运用该语种进行听、说、读、写、译等的优先录取。
财政部关于颁发安中涛等109位同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毕业证书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颁发安中涛等109位同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毕业证书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f784472a9956bec0975f46527d3240c8447a1e3.png)
财政部关于颁发安中涛等109位同志全国会计领军人
才毕业证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2.12.11
•【文号】财会函[2012]49号
•【施行日期】2012.12.1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会计
正文
财政部关于颁发安中涛等109位同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毕业
证书的通知
(财会函[2012]49号)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总后勤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切实加强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会计人才培养,我部于2005年启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依据《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要求,安中涛等109位同志顺利完成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全部培训项目,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特颁发“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证书。
希望各级会计管理部门切实加强政策引导和服务,为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履行职责搭建平台。
希望各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戒骄戒躁,立足本职岗位,切实发挥引领
辐射作用,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名单
财政部
2012年12月11日附件:
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名单。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财政厅第五轮保留实施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公告-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财政厅第五轮保留实施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0db1a235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2699722.png)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财政厅第五轮保留实施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公告正文:----------------------------------------------------------------------------------------------------------------------------------------------------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财政厅第五轮保留实施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公告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五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71号),省法制办于2011年12月31日公布了《云南省第五轮保留实施的省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按照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省法制办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涉及省财政厅的34项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予以公布,对未列入本目录的项目不得作为行政审批项目予以实施,新制定或者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设定或者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云南省财政厅第五轮保留实施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云南省财政厅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云南省财政厅第五轮保留实施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34项)部门序号项目名称设定依据项目类别审批时限备注省财政厅1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批《注册会计师法》(主席令1993年第13号)行政许可项目20日2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注册会计师法》(主席令1993年第13号)行政许可项目7日3会计从业资格审批《会计法》(主席令1999年第24号)行政许可项目20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收回投资审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主席令2000年第40号)《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办法》(财政部令2005年第28号)行政许可项目15日5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政府采购法》(主席令2002年第68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2010年第61号)行政许可项目14日6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40日7彩票发行(管理)事项审批《财政部关于加强和完善彩票机构财务及彩票资金管理的通知》(财综〔2001〕85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30日8财政有偿资金借款债权处置审批《省级财政有偿资金借款清收及债权处置实施办法》(云政发〔2003〕54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30日9省级机关申请国家赔偿费用审批《云南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78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5日部门序号项目名称设定依据项目类别审批时限备注省财政厅10财政票据印制审批《云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5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5日11财政退库事项审批《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86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5日12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云南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云政发〔2005〕79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0日13省级部门决算审核《预算法》(主席令1994年第21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每年4月30日前14省级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工程预、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5日15地勘基金年度资金来源安排及省级地勘基金安排使用的审批《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342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5日16省级储备粮规模及利费补贴的审批《云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云政发〔2004〕21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5日17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的审批《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10〕66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5日18在省内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申领经营许可证及部分工商登记事项变更审批《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3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0日19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审批《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办理无偿划转手续的规定》(财管字〔1999〕301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0日部门序号项目名称设定依据项目类别审批时限备注省财政厅20省级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界定和资产处置审批《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1〕325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0日21资产评估机构审批《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5年第22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5日国务院第三批下放项目2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102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0日23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指标核定《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令1994年第7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5日24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事项审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6年第38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0日25省级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年金方案审核《财政部关于国有金融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6〕18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0日26外国政府贷款事项审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6年第38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0日27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担保事项审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2006年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2006年第36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5日合并后项目部门序号项目名称设定依据项目类别审批时限备注省财政厅28行政单位资产统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审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2006第35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5日合并后项目29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及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审批《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08〕241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5日合并后项目30省级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事项审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6〕82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0日合并后项目31公开招标以外的政府采购方式和政府采购外国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审批《政府采购法》(主席令 2002年第68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4日合并后项目32农业综合开发县立项、恢复、暂停、取消、退出、区划变更等事项审核《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管理办法》(国农办〔2006〕14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0日初审项目3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项目及资产运营机构审批《国家农业综开发投资参股经营试点管理办法》(财发〔2005〕39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0日34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5年第29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0日备注:1.“影响地方财政收入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审批”、“省级各预算单位预算审核”、“专项拨款审批”、“省级各预算单位预算调整审核”、“财政补助、补贴事项审批”、“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政府性基金政策审批”、“进口花卉苗种、种球、种籽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审批”、“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的审批”等8项第四轮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再列入本目录,分别由相关处室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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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02•【字号】云政办发[2008]18号•【施行日期】2008.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决定(云政办发〔2008〕18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滇单位,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2007年度,全省各地、各部门办公室(厅)、中央驻滇单位、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及各县级信息直报点,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及时跟踪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积极主动地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政务信息,为省人民政府领导把握全局、制定决策、推进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4〕5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及办法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07〕35号)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07年度采用信息情况,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决定对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99个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赵锝海等87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争取更大的成绩。
各单位要向受表彰单位学习,切实做好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的工作,力争取得较大突破。
2008年,各地、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和效率意识,努力提升政务信息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全省政务信息工作深入发展。
附件:2007年度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二○○八年二月二日2007年度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单位特等奖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省公安厅省安全厅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一等奖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教育厅银监会云南监管局昆明海关昆明铁路局省政府驻成都办事处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等奖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省环保局省林业厅省监察厅省科技厅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省国税局省气象局云南煤矿监察局云南电网公司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腾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威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麻栗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永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三等奖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省民政厅省经委省工商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地税局省宗教局省经济信息中心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供销社省地震局省测绘局省政府经合办省农科院省花卉产业办公室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省政府驻广西办事处省政府驻重庆办事处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潞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鼓励奖省政府侨办省政府驻攀枝花办事处省政府驻湛江办事处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思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弥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寻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景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先进个人赵锝海王昌庆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尹斌吕健然省公安厅牛忠喜胡捷省安全厅李辉张力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朱平张隽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尹坤汝包琼英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周洲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何苓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吕建云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严华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周莉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许薇省财政厅孙斌昌省发展改革委杨临涧省交通厅吴振华省水利厅刘余武省农业厅詹显良省教育厅朱斌昌银监会云南监管局肖颖昆明海关何书堂昆明铁路局马信省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梁翠花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王钧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李宗明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李俊媛会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李昕翰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秦立明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王宏斌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李树全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顾XXX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蒋艳省商务厅王晓虹省统计局孙凤智省环保局王锐省林业厅杨晓筠省监察厅张红云省科技厅颜晓玲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谢布琼省国税局杨昶曲省气象局高学保云南煤矿监察局邓军云南电网公司吴新培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李熙腾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永斌威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李刘柱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蒋俊麻栗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赵昌波永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王一新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唐知红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黄艳芳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刘艳兰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张梅芳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姜莉省民政厅杨一淑省经委徐梅省工商局朱远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陈景辉省审计厅范学宁省政府国资委李跃齐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饶宇省地税局梁慧斌省宗教局阚祥伟省经济信息中心邢谷登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饶永省供销社王跃岚省地震局孔江省测绘局陈能刚省政府经合办刘振环省农科院万波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张小强省政府驻广西办事处冯敬勇省政府驻重庆办事处许定银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周文赋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陈蕴德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苏明艳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万艳萍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李茂新潞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龙晶晶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普剑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赵明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王学坤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授予范振中等同志“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荣誉称号的决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授予范振中等同志“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荣誉称号的决定](https://img.taocdn.com/s3/m/7b006e38a4e9856a561252d380eb6294dd88220f.png)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授予范振中等同志“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荣誉称号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1.04.18•【字号】云财会[2011]23号•【施行日期】2011.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授予范振中等同志“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荣誉称号的决定(云财会〔2011〕23号)各州、市财政局,宣威市、腾冲县、镇雄县财政局,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公司,省属各高等院校,中央驻滇单位:为贯彻落实“科技兴滇、人才强省”战略,切实加强我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建立健全我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机制,实现高级会计人才培养的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更好地发挥会计工作在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建设事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根据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财会〔2007〕8号)精神,结合云南实际,2008年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了《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云财会〔2008〕21号),全面启动了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2311”工程。
为保障“2311”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的顺利实施,经云南省财政厅批准,在云南财经大学设立了“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基地”。
云南省财政厅委托云南财经大学首批招录的40名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符合《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8年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云财会〔2008〕32号)要求,经过为期两年的培养,其中:36名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课程,毕业论文由专家审查通过,达到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的条件。
根据《规划》的规定和要求,云南省财政厅决定授予范振中等36名学员“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荣誉称号,并颁发人才证书。
希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支持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的培养工作,并给予高级会计人才的培养与使用创造良好的环境与条件,充分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为云南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昆明市中高级会计人才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全文
![昆明市中高级会计人才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全文](https://img.taocdn.com/s3/m/6c983eb81eb91a37f0115cab.png)
昆明市中高级会计人才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全文我市会计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理念的重大举措,是我市贯彻实施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会计行业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的重要措施。
奖励办法共有12条,主要是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会计从业队伍壮大,但中高级会计人才总量偏低的实际情况,从四个方面实施物质和精神奖励。
一是对取得中高级会计职称的奖励。
其奖励范围包括:自20xx年起,参加会计师考试,两年内三科合格者;通过考评,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者;通过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者;经推荐和考核,参加全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培养者;经省财政厅推荐和考核,参加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者。
奖励对象为:本人持有市或县(市)区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本人户籍在昆明市辖区内,或在昆明市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在市、县各级行政企事业单位或市域内民营企业从事财务会计、审计工作的在职人员。
奖励标准从2500元至8000元不等。
二是对成绩显著的社会办学机构给予精神奖励。
为调动社会办学机构从事会计人才培养的积极性,经考核,其招培会计人员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两年累计会计师合格人数100名以上、每年助理会计师合格人数90名以上,且经考核符合条件的,由市财政局发给"昆明市会计人才培养基地"牌匾。
三是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奖励。
为形成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共同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奖励办法要求各单位应安排人才培养专项经费,建立人才培养激励机制。
其中:凡被财政部、省财政厅培养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全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单位应保证其每年规定的脱产学习时间,承担脱产学习期间的食宿费、往返差旅费和外出考察差旅费;对取得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和中、初级会计师职称的人员,单位应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四是注重精神奖励。
为从精神上给予个人鼓励,奖励办法把积极参加会计专业职称考试作为评选全国和省、市先进会计工作者条件之一,以形成良好的会计人才培养、成长环境。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奖励在2019年度财政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人员的决定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奖励在2019年度财政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人员的决定](https://img.taocdn.com/s3/m/0fab92b5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0d23db9.png)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奖励在2019年度财政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人员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12•【字号】昆政办〔2020〕49号•【施行日期】2020.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奖励在2019年度财政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人员的决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2020年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0〕9号),其中,昆明市因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好被列入通报激励名单。
为肯定成绩,激励先进,在全市树立敢于担当、谋事进取的良好工作导向,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徐毅清等9人予以奖励。
一、个人二等功(1人)徐毅清昆明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二、个人三等功(3人)梁勇昆明市财政局副局长邬素梅昆明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许克惠昆明市财政局国库处处长三、个人嘉奖(5人)朱健弘昆明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陈佩春昆明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李蓓芬昆明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处副处长徐昊昆明市财政局人事教育处副处长沈谋昆明市财政局债务管理处副处长希望受奖励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借鉴先进典型经验做法,以受奖励的同志为榜样,敢于担当,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为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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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授予范振中等同志“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
人才”荣誉称号的决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云财会[2011]23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1.04.18
【实施日期】2011.04.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授予范振中等同志“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荣誉称号的决定
(云财会〔2011〕23号)
各州、市财政局,宣威市、腾冲县、镇雄县财政局,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公司,省属各高等院校,中央驻滇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兴滇、人才强省”战略,切实加强我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建立健全我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机制,实现高级会计人才培养的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更好地发挥会计工作在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建设事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根据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财会〔2007〕8号)精神,结合云南实际,2008年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了《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云财会〔2008〕21号),全面启动了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2311”工程。
为保障“2311”
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的顺利实施,经云南省财政厅批准,在云南财经大学设立了“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基地”。
云南省财政厅委托云南财经大学首批招录的40名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符合《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8年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云财会〔2008〕32号)要求,经过为期两年的培养,其中:36名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课程,毕业论文由专家审查通过,达到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的条件。
根据《规划》的规定和要求,云南省财政厅决定授予范振中等36名学员“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荣誉称号,并颁发人才证书。
希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支持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的培养工作,并给予高级会计人才的培养与使用创造良好的环境与条件,充分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为云南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附件: 2008级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企业类)名单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2008级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企业类)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