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管理暂行办法

合集下载

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实行现状分析

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实行现状分析

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实行现状分析1. 引言1.1 引言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作为公共医疗机构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医疗卫生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作为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核心岗位,总会计师承担着严谨的财务监管和财务报表编制责任,直接影响着医院的财务运营和资金安全。

总会计师在公立医院中的工作不仅仅是纯粹的会计核算工作,更是整个医院财务管理体系的中流砥柱,对医院财务风险的规避和控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前我国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中,然而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旨在通过对现行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的概述、优点、问题、实行现状以及改进建议的分析,深入探讨公立医院财务管理中总会计师制度的重要性和发展方向,为我国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提供参考和建议。

2. 正文2.1 现行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概述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是指公立医院内部设立会计师职位,负责医院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这一制度旨在提高公立医院的财务管理水平,加强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确保医院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总会计师是公立医院财务管理的核心人员,他们承担着财务核算、预算编制、财务报表分析等工作。

总会计师应具备扎实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医院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在现行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下,总会计师通常直接向医院领导层报告工作,承担着重要的管理职责。

他们需要密切配合其他部门,及时了解医院的财务状况,提出经济、合理、有效的财务管理建议,推动医院的稳健发展。

现行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医院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提高了医院的财务透明度,保障了医院的财务安全。

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不断探讨和完善。

2.2 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的优点1. 确保财务透明度: 实行总会计师制度可以有效监督和管理医院的财务活动,确保每一笔财务交易都能够被记录和审计,提高财务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医院总会计师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医院总会计师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医院总会计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6.05•【字号】甘卫发〔2018〕221号•【施行日期】2018.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医院总会计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州)卫生计生委、财政局,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委预算管理相关单位: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进一步推进我省医疗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三级公立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意见》(国卫财务发〔2017〕31号)要求,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甘肃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甘肃省医院总会计师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2018年6月5日甘肃省医院总会计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省医疗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资产安全,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三级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甘肃省省属公立医院依据本办法设置总会计师岗位。

其他三级公立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

对资金量比较大、项目较多,且对全省相关业务有指导、培训任务的单位,经审批,也可参照设置总会计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立医院总会计师(以下简称“总会计师”),是由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委派,全面负责医院经济管理工作,参与医院各项经营决策活动的副院级领导人员。

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支持并保障总会计师依法行使职权。

医院总会计师制度

医院总会计师制度

医院总会计师制度为健全总会计师制度,保障总会计师依据《总会计师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职权,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运营管理和经济决策活动中推进财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等方面的主导与核心作用,制定本制度。

医院财务总监可以参考本制度执行。

(一)总会计师职责总会计师作为医院行政领导成员,协助院长管理医院经济和运营管理工作,对院长负责并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医院的经济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参与医院重大财务、经济事项的决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组织医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负责财务管理和监督,保护医院财产安全。

2.医院运营管理、资本运营、业务规划、基本建设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和决策支撑作用。

3.承办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总会计师权限1.组织医院财务管理、经济管理、价格管理、医疗保险、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审计、信息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经济管理、财务会计和成本管理等方面的日常工作。

2.医院预算决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管理计划投融资计划、物资采购计划财务专题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等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经总会计师签署上报和/或下发执行。

3.医院重大或特定经济活动的财务收支、规定额度的大额资金使用以及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由总会计师与医院院长联名签署批准执行。

4.对医院财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对财会机构负责人的任免、考核提出意见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5.参与制订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运营计划等,提出筹资融资、运营保障、效益分析等财务决策意见。

对医院重大决策、财经法规、内部控制、经济事项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6.协调联系当地卫健委、医保、财政、税务、物价审计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相关社会组织,保持良好沟通,贯彻执行有关部门对医院财经政策和制度。

7.履行总会计师对违反法律法规、财经制度、预计可能发生财务风险、财物浪费以及涉嫌非法集资等不合法行为的监督职能。

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实行现状分析

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实行现状分析

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实行现状分析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财政管理体制的日益完善,公立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也在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

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的实行情况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实行情况进行分析,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一、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的概念和意义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是指公立医院为了规范财务管理、提升财务透明度和监督效果,设置专门的总会计师岗位,负责全面负责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总会计师是医院的财务管理主管,直接向院长或董事会负责。

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医院财务管理的全面规划和监督、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等工作。

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的实行对于医院的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可以提升财务管理的专业性和标准化水平,保障医院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可以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预防和化解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

可以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1. 制度出台情况随着国家对医疗体制改革和财务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一些地方的公立医院已经陆续出台了总会计师制度相关文件,明确了总会计师的职责和权限,为制度的实行奠定了基础。

但在一些地方,尚未出台相关文件,存在着制度空白的情况。

2. 总会计师职责落实情况在一些已经出台总会计师制度的地方,总会计师的职责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

由于医院行政管理体制和财务管理体制的脱节,导致总会计师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甚至存在职责不清、权限不足的现象。

3. 资金使用和审计监督情况公立医院是利用国家和地方财政资金,承担着国家的公共卫生责任。

由于一些地方的财政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导致医院资金使用和审计监督不到位,给财务管理带来隐患。

4.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状况一些公立医院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方面存在不足。

由于医院规模庞大、结构复杂,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存在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风险不可控等问题。

5. 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公立医院财务管理需要具备专业的财会知识和管理经验,但是在一些地方,医院财务人员队伍建设仍然存在不足,影响了财务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医院总会计师制度

医院总会计师制度

医院总会计师制度为健全总会计师制度,保障总会计师依据《总会计师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职权,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运营管理和经济决策活动中推进财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等方面的主导与核心作用,制定本制度。

医院财务总监可以参考本制度执行。

(一)总会计师职责总会计师作为医院行政领导成员,协助院长管理医院经济和运营管理工作,对院长负责并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依据XXX的经济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参与医院重大财务、经济事项的决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组织医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负责财务管理和监督,保护医院财产安全。

2.医院运营管理、资本运营、业务规划、基本建设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和决策支撑作用。

3.承办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总会计师权限1.组织医院财务管理、经济管理、价格管理、医疗保险、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审计、信息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经济管理、财务会计和成本管理等方面的日常工作。

2.医院预算决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办理计划投融资计划、物资采购计划财务专题敷陈和财务会计敷陈等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经总会计师签署上报和/或下发履行。

3.医院重大或特定经济活动的财务收支、规定额度的大额资金使用以及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由总会计师与医院院长联名签署批准执行。

4.对医院财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手艺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对财会机构负责人的任免、考核提出意见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5.参与制订医院中历久发展规划、年度运营计划等,提出筹资融资、运营保障、效益阐发等财务决策意见。

对医院重大决策、财经法规、内部控制、经济事项等履行情况举行监督办理。

6.协调联系XXX、医保、财政、税务、物价审计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相关社会组织,保持良好沟通,贯彻执行有关部门对医院财经政策和制度。

7.履行总会计师对违反法律法规、财经制度、预计可能发生财务风险、财物浪费以及涉嫌非法集资等不合法行为的监督职能。

医院总会计师管理制度

医院总会计师管理制度

一、总会计师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制定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医院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2. 参与制定医院发展战略,提出财务战略建议,确保医院经济运行与战略目标相一致。

3. 负责组织领导医院财务部门,对财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财务部门高效、廉洁、规范地开展工作。

4. 负责编制和审核医院财务报表,向院长及医院董事会报告医院财务状况,为医院决策提供依据。

5. 负责医院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6. 负责医院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提高医院经济效益。

7. 负责医院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8. 负责医院财务风险防范,对财务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应对。

9. 负责医院内部审计,对医院财务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10. 完成院长及医院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总会计师任职条件1.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

2. 具有丰富的医院财务工作经验,熟悉医院财务管理工作。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 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 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总会计师任免与考核1. 总会计师的任免由医院董事会提名,经院长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 总会计师任期一般为三年,可连任。

3. 总会计师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4. 年度考核由医院院长负责,任期考核由医院董事会负责。

四、总会计师权利与义务1. 总会计师有权对医院财务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 总会计师有权对医院财务报表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3. 总会计师有权对医院财务预算进行编制和执行监督。

4. 总会计师有权对医院财务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应对。

5. 总会计师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保守医院商业秘密。

6. 总会计师有义务对医院财务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汇报。

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医院资产安全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公立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公立医院,包括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

第三条公立医院总会计师是医院财务管理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对医院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二、总会计师的职责第四条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医院财务工作依法进行;(二)组织制定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三)负责编制、审核、执行医院财务预算和决算,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四)负责医院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五)负责医院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六)负责医院财务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七)负责医院财务分析和决策支持,为医院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八)负责医院财务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第五条总会计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二)具有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四)具备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五)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总会计师的选拔与任免第六条总会计师的选拔和任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医院党委(党组)提出总会计师人选;(二)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三)经审批同意后,由医院任命。

第七条总会计师任期一般为五年,可连任。

五、总会计师的管理与考核第八条上级主管部门对总会计师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其履行职责。

第九条医院对总会计师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履行职责情况;(二)财务管理水平;(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情况;(四)财务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情况;(五)财务队伍建设情况。

三甲医院总会计师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总会计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总会计师的职责1. 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2. 组织制定和实施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3. 组织编制和执行医院财务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执行结果。

4. 组织开展医院财务分析,为医院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5. 组织实施医院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6. 组织开展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7. 协调医院内部各部门的财务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学等相关专业。

3.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

4.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四、总会计师的任免与考核1. 总会计师的任免由院长提名,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 总会计师的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任免、晋升的依据。

五、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工作的职责、权限和程序。

2. 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规性。

3.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财务部门应加强财务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财务信息安全。

六、财务预算管理1. 财务部门应按照医院发展规划和业务需求,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2. 财务预算应合理、科学、可行,确保医院财务状况的稳定。

3.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财务预算的执行监督,确保预算执行到位。

七、财务风险控制1.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体系,防范财务风险。

2.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措施。

3.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财务风险的监测,确保财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对公立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探讨

对公立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探讨

通 过编 制 医院收入 、 出预算 、 支 资金 投资计 划及 投 资 效 益预 测等 预算 方案 , 供 院领导 层讨论 , 为 医院 提 作
决策 的基础 。同时 , 医 院全 面 预算 报 告 在 职 代会 将 审议 , 增加 医院 民 主管 理 的 透 明度 。 医 院全 面 预算 计 划确 定后 , 预算 确定 的指 标 层层 分 解 至 有 关科 把 室 , 科室 明确 工作 目标 , 据科 室实 际拟定 具体措 使 根 施 和办 法 , 成 预算 目标 。这 种 计 划 目标 管 理 体 制 完
理 网络 。 2 总会 计师在 医院经济 管理 中的职 能作 用
群众对 医疗 技术 、 务水平 、 医环境 等要 求越来 越 服 就
高 。医院 必须改 善 服务 条 件 , 应 社 会 需 求 。从 医 适 院 内部 运作 机制 看 , 资金来 源渠 道多元 化 , 院财务 医 会计 工作 内 涵 范 围 扩 展 、 求 提 高 、 度 加 大 。 因 要 难 此 , 复杂 多变 的经 济环境 中 , 在 如何合 理配 置 医院资 源 , 高 医院资 金使 用效益 , 提 显得 愈加 重要 。 19 9 8年财 政 部 、 生 部联 合 颁 发 的 《 院财 务 卫 医 制度 》 中就 要 求 “ 合条 件 的 医 院应 建 立 总会 计 师 符 制度 。 ”从 l 0年前 的“ 应建 立 ” 到今 天 的“ 设 置 ” 须 , 充分 说 明设立 总会 计 师 的 紧迫 性 , 论 是 从 医 院 自 无
3 3 加 强经济 管理 建 立 以 总会 计 师 为 主 的 经济 . 运行机 制 充分 发 挥 总会 计 师 制 度 的作 用 , 总 会 使 计师 真正 履行其 应 有 的职 能 , 积极 参 与 医 院 的各 项

医院总会计师管理办法

医院总会计师管理办法

医院总会计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医院的经济运行监管,确保资产安全,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益,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完善医院内部管控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总会计师条例》《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委市政府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

第三条本办法中总会计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被任命或聘任为总会计师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总会计师是医院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医院院长组织领导医院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价格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第五条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当支持并保障总会计师依法行使职权,监督总会计师职责履行。

在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中,不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

第二章总会计师的职责第六条总会计师依法对医院负责,同时对医院党委和法定代表人负责,根据医院党委会决策,协助医院法定代表人管理医院经济和运营工作,医院党委及法定代表人应支持保障总会计师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第七条总会计师的职责主要包括:负责医院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参与战略管理、价值管理、风险管理、绩效管理、经营管理以及内部控制,参与医院重大财务、经济事项的决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总会计师在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上的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2)组织制定医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3)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组织和规范医院经济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第九条总会计师在医院成本管理工作上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医院成本管理计划,组织成本费用控制,落实成本费用控制责任;(2)组织实施医院财务收支核算与管理,开展财务收支的分析、预测、计划、控制和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运营管理的意见和措施。

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实行现状分析

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实行现状分析

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实行现状分析1. 引言1.1 研究背景当前,我国的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尚处于不断完善和发展的阶段。

一方面,随着财政体制的改革和医疗市场化的推进,公立医院的财务管理要求不断提高,对总会计师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总会计师的工作范围和职责也在不断扩大和深化,需要更加专业化和精细化的管理。

对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提出改进方向和建议措施,对于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下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详细的讨论和分析。

1.2 研究目的本文的研究目的是对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的实行现状进行分析,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制度改进方向和建议措施。

通过对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的概述和实施情况进行详细剖析,可以揭示其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为进一步完善和推进该制度提供参考依据。

本文旨在总结分析当前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的优势和劣势,展望未来在制度改进方向上可能出现的发展趋势,为提高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水平和效益水平提供有益启示,促进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的健康发展和完善。

【字数:119】2. 正文2.1 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概述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是指在公立医院中设立总会计师职位,负责医院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

总会计师在医院的财务决策中起到重要作用,监督和管理医院的财务活动,确保医院的财务状况稳健可靠。

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的出现和发展是为了提升医院的财务管理水平,规范医院的财务活动,防止财务风险,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总会计师在医院的职责包括制定并实施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和审核财务报表、监督和检查医院的财务收支、参与财务决策、进行财务分析和预测、防范和应对财务风险等。

总会计师需要具备扎实的财务会计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医院的财务特点和管理需求,能够独立、客观、准确地开展工作。

总会计师作为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负责人,需要与医院领导和其他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和提升。

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实行现状分析

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实行现状分析

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实行现状分析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医院的经营管理也愈发复杂,财务管理更是其中重中之重。

为了有效监督和管理医院的财务活动,许多公立医院开始设立总会计师制度。

总会计师作为医院财务管理的核心力量,对医院的财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为医院的经济效益提供保障。

本文将对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的实行现状进行分析,以期为未来的财务管理提供参考。

一、总会计师制度的背景和意义总会计师是医院财务管理的核心力量,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供决策支持:总会计师负责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为医院领导提供决策支持和财务意见,帮助医院领导制定正确的经营策略和财务规划。

2. 监督财务活动:总会计师负责对医院的财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医院的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保障医院的财务稳定。

3. 提高财务透明度:总会计师制度的建立可以提高医院的财务透明度,对外公开医院的财务状况,增加公众对医院财务管理的信任。

总会计师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医院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促进医院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1. 总会计师职责不够清晰目前,一些公立医院的总会计师在职责方面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

一方面是因为总会计师在医院内部的地位与角色未能充分得到重视,另一方面则是相关职责与权力的确立不够明确。

这导致总会计师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甚至出现了监督不力的情况。

2. 缺乏专业化人才由于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专业性较强,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才来担任总会计师。

但目前一些公立医院由于种种原因,总会计师的专业水平较低,导致财务管理工作难以得到有效监督和管理。

3. 公立医院总会计师自主性不足在一些公立医院中,总会计师的自主性不足,很难独立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一方面是因为总会计师与其他领导关系密切,受制于其他领导的影响,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缺乏相应的管理权限和决策权。

这就导致总会计师在实行财务监督和管理时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的优化建议针对以上问题,推进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的健康发展,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优化:建立并完善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的职责范围和权力,明确总会计师在医院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和责任,使其能够独立开展财务监督和管理工作。

福建省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管理试行办法.doc

福建省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管理试行办法.doc

大厂镇“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7号)、省安委办《全省“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黔安办〔2019〕27号)、黔西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州安办〔2019〕28号)的通知要求和“4·3”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晴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晴安办〔2019〕15号)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防控工作,保持常态化高压整治态势,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

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确保2019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发生,全力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化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实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进一步落实企业消防主体责任,切实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完善场所消防安全设施配置,保持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我镇成立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文懿镇人民政府镇长副组长:陈彬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秦廷富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杜玉敏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吴廷元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成员:蔡立镇派出所教导员(主持工作)李虎地久村包村负责人胡荣昌镇国土所所长陈进镇国土所工作员丁光灿镇安监站负责人李波镇安监站工作员罗高恒镇安监站工作员李定凯镇中心学校校长丁光雄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罗安祥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陈代玉市监局大厂分局局长周刚镇卫计中心负责人龚丹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刘向林镇计生办负责人蔡俊镇林业站负责人各村(社区)支书、主任由镇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办(设在安监站)统一组织和协调全镇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

5医院总会计师管理办法—4.13

5医院总会计师管理办法—4.13

依据财政部、卫生部《医院财务制度》和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吉林省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实施方案》,结合全省公立医院的实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制定了《吉林省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六年四月日吉林省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吉林省卫生计生及中医药局直属(管)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经济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资产安全,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总会计师条列》、《医院财务制度》要求,以及《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积极落实三级医院总会计师制度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是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或者聘任的,协助院长分管医院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的负责人,参与医院的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如编办参与会签则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院长分管医院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医院的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第三条总会计师依法对院长负责,院长应当支持并保障总会计师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设置总会计师的医院,在院行政领导成员中,原则上不再(如编办参与会签则改为“不得”)设置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

第五条各级卫生计生委(局)、中医药管理局所属三级公立医院必须按照本办法设置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的设置条件、职责、权限和任免、奖惩,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卫生计生委(局)、中医药管理局或举办部门依法对总会计师设置及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总会计师的职责第七条总会计师组织本单位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依法保护国家财产。

第八条总会计师职责主要包括下列具体工作:(一)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财会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深圳市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管理办法【模板】

深圳市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管理办法【模板】

深圳市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公立医院绩效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提高公立医院经济和财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有效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医院财务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立医院是指由市、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政府)举办的医院。

本办法关于总会计师的有关规定适用于政府举办并管理运营的公立医院;关于财务总监的有关规定适用于政府举办、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医学团队共同管理运营的公立医院。

本办法所称公立医院主管部门,包括各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和公立医院管理机构。

第三条公立医院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公立医院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的招选、聘任委派、考核监督等工作。

第四条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享受任职公立医院行政副职待遇,协助院长分管经济工作,对院长和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医院的财务会计管理和经济核算;(二)参与医院的重大经营决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参与医院的经济活动;(三)分析与监测医院经济运行,控制经济风险,管理国有资产;(四)参与管理医院的规划发展、风险防范、内部绩效以及内部控制等;(五)公立医院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二章任职资格第五条担任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诚信敬业;(二)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卫生经济管理能力和财会工作管理经验;(三)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职业操守;(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具有国家认可的会计、审计、金融、财务管理等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六)具有会计或审计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七)专业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

医院总会计师委派管理制度

医院总会计师委派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规范总会计师委派制度,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委派原则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选拔和任用总会计师。

2.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廉洁奉公的总会计师。

3. 坚持任期制和责任追究制,总会计师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含试用期一年),任期届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需要,可续聘或调整。

三、委派程序1. 拟定总会计师人选:由医院党委、院长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总会计师人选建议。

2. 审核任命:医院党委对拟任人选进行审核,经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等程序,决定是否任命。

3. 任命通知:医院党委正式任命总会计师,并发文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

4. 委派手续:医院与总会计师签订《医院总会计师委派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四、总会计师职责1. 主持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审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 组织编制医院财务预算、决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3. 加强医院成本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 组织开展内部审计,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5. 组织开展财务培训和指导,提高医院财务人员素质。

6. 完成医院党委、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监督与考核1. 监督:医院党委、院长对总会计师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其依法履行职责。

2. 考核:医院每年对总会计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完成情况、财务管理水平、经济效益等方面。

3. 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经济损失的总会计师,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建省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医院财务制度》(财社〔2010〕30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171号)、《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财社〔2015〕263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三级公立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意见》(国卫财务发〔2 017〕31号)等文件要求,为提高医院经济活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医疗机构内部控制,提高运营效益,全面落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经济管理活动中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内政府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
2017年底前,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岗位。

2018年底前,全省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全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

其他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可根据需要参照设置。

第四条
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工作由各级医管委统一领导,统筹规划。

各地发挥现有管理机制优势,结合总会计师工作特点,明确具体实施的职能部门,负责本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的选拔、聘任和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总会计师是医院领导成员,凡设立总会计师的医院不得设置与其职权重叠的副职。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
总会计师协助院长管理医院经济和运营工作,对院长负责并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医院的经济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参与医院重大财务、经济事项的决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总会计师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本医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保护国家财产。

1.建立健全制度,组织制定本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及经济管理制度等;
2.进行财务管理,包括全面预算管理、筹资管理、资本管理、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绩效评估等;
3.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4.开展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告,总会计师对医院财务会计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主管责任;
5.强化经济分析,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并督促医院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增收节支、提高效益、防范风险;
6.加强资产管理,组织清产核资,提高使用效益,维护资产安全;
7.加强内部审计,组织落实审计意见,监督执行审计决定。

(二)对医院的运营管理、业务发展、基本建设以及资本运营等重大事项发挥监督和决策支撑作用。

1.参与医院战略规划、重大财经管理活动和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2.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3.参与新业务开展、技术创新、科技研究、服务价格、工资福利等方案的制定。

(三)建立健全财务信息报告制度。

总会计师按照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要求,负责组织向财政部门报送医院年度预算报告。

按半年度、年度向财政部门定期报送财务综合报告,包括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医院重大经济活动、财务运营、资产质量、财务风险、会计内控机制等相关内容,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对真实性负责。

(四)承办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总会计师具有有效履行职责的工作权限,主要包括:
(一)组织医院财务、经管、价格、审计、基建、医保、物资、信息等各职能部门,开展经济核算、财务会计和成本管理方面的工作。

(二)医院预算和决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投融资计划、物资采购计划、财务专题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等应当经总会计师签署。

(三)医院重大或特定经济活动的财务收支,以及大额资金使用,建立由总会计师与医院院长联签制度。

(四)涉及财务收支的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须经总会计师会签。

(五)对医院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对财会机构负责人的任免、考核提出意见;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六)参与拟定医院年度运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等。

(七)对医院重大决策、财经法规、会计内部控制、经济事项等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八)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以及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有权制止或纠正。

制止或纠正无效时,可向医院院长反映,并提请院务会议集中研究;情况严重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

第三章任职条件
第九条总会计师任职必备条件如下:
(一)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要求。

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注重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具有担当精神。

(二)专业能力及工作年限要求。

熟悉财经法规,精通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税法等专业知识。

原则上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必须具备高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在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审计工作,或在相关机构从事财务与预算管理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 年。

(三)综合管理能力要求。

具备全面、扎实的医疗卫生行业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

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

(四)其他要求。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符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办发﹝2015﹞34
号)、《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5
号)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第十条总会计师满足必备条件前提下,符合以下情况优先选拔: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满5年;
(二)通过国家和地方财政、卫生计生等部门组织领军人才培养计划考核;
(三)德才优秀,获得同级及以上劳模称号、“五一”劳动奖章,以及卫计系统、财政系统省级以上综合类奖励或表彰。

第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会计师:
(一)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对单位财务管理混乱、财务信息严重不实负有主管或直接责任的;
(四)法律法规、相关文件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选拔和任免
第十二条
各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的选拔、考核、任用,在各级医管委统一领导下,指定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开展,由医院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或者聘任。

任免前,应当征求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意见。

第十三条总会计师实行任期制,任期年限一般与医院院长任职年限一致。

任职期间如考核不合格应予免职。

任期结束,根据履职考核情况、工作需要和自身意愿等决定连任或卸任。

免职或任职期满脱离岗位后,不再享受原有待遇,办理程序与任命或聘任相同。

第十四条总会计师实行目标年薪制,参照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模式进行管理,年薪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保障。

各地根据实际制定薪酬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建立总会计师绩效考核机制,将总会计师加强医院财务与预算管理,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财务信息等履职事项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考核结果与目标年薪挂钩。

第五章考核和奖惩
第十五条各地应当结合实际,把设立总会计师情况及其履职履责能力评价作为大型医院巡查、医院等级评审以及医改、院长年度绩效考核等评审评价的重要指标。

第十六条总会计师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各级医管委给予表彰奖励;对不称职的及时进行调整或提出调整建议;未能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和处罚。

奖惩条件具体按照《总会计师条例》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三级公立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