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登记托管业务操作细则
湖北省股权托管业务规则
湖北省股权托管业务规则第一篇:湖北省股权托管业务规则湖北省股权托管业务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登记托管,维护股东及其公司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股份安全、有序流动,促进公司发展,根据国家《公司法》、《证券法》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业务规则。
第二条湖北省股权托管中心是经湖北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提供集中登记、存管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普遍社会公信力的唯一机构法人。
秉承“诚信、专业、高效、规范”的服务宗旨,为公司及其股东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条湖北省境内国有控股、参股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应依照规定委托湖北省股权托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本公司的股份进行登记托管,以确认股权权属,提高股东名册的公信力和公示性。
第四条中心开办的股权登记托管业务包括股权登记和股份存管两类业务:(一)股权登记业务包括:股权初始登记、股权变更登记、股权注销登记、股权质押登记。
(二)股份存管业务包括:股份挂失、股份查询、股东资料变更、股份证明、代理股权权益分派、股份存管信息披露。
第五条中心股权登记托管业务范围包括:湖北省境内依法设立并注册登记的国有控股、参股及非公有经济控股的各类非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包括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及其他各类股权。
第六条公司委托中心办理股权登记托管业务时,应认同并遵守本业务规则。
第七条公司在办理股权登记托管业务时,公司及其股东应对所提交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存在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
第八条中心为公司提供股份持有人名册和相关资料。
公司确认中心托管的股东名册是公司股权状况的最直接证明。
公司及其股东的股权变动应在中心进行,确保公司自备的股东名册应与中心托管的股东名册保持一致。
经公司同意,中心可以对外提供关于公司基本信息的查询业务。
第二章股权登记业务第一节股权初始登记第九条股权初始登记是指公司股东的股权在中心的首次登记。
登记托管业务规则
湖南省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规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股权登记业务第一节股权初始登记第二节股权变更登记第三节股权冻结登记第四节股权退出登记第五节违规处置第三章股权管理业务第一节登记托管账户持有人服务第二节股权持有人名册服务第三节权益资金分派第四节证明业务第五节信息披露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股权登记托管是指湖南省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登记管理中心”)设立电子簿记系统,接受非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委托,通过电子化集中登记托管的形式代为置备、管理股权持有人名册,提供股权登记及股权管理服务。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非上市公司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非上市公司办理股权登记托管应当与股权登记管理中心签订服务协议。
第五条股权登记托管业务包括股权登记和股权管理两大类:(一)股权登记业务包括:股权初始登记、股权变更登记、股权冻结登记、股权退出登记及其他登记业务;(二)股权管理业务包括:登记托管账户持有人服务、股权持有人名册服务、股权证明、股权查询、股权查封和冻结、权益资金分派、信息披露等。
第六条股权登记管理中心电子簿记系统内登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股东姓名或名称、登记托管账户号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股东通讯地址、持股情况、冻结情况等。
电子簿记系统登记的股权记录采取整数位,数量最小单位为壹股(份、元)。
第七条股权原则上应登记在股权持有人本人名下,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的,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经有权部门批准。
股权登记管理中心置备的股权持有人名册是非上市公司股权状况的最直接证明,出具的股权登记记录是股权持有人持股的合法证明。
第八条股权登记托管业务实行申报制,非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他主体申请办理股权登记托管业务时,应了解并自愿遵守本规则及相关细则,保证提交的所有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不存在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股权管理办法:股权托管与监管流程
股权管理办法:股权托管与监管流程一、背景介绍股权管理是指对公司股权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管,确保股权的归属清晰,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权托管与监管是股权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托管与监管流程的建立和实施,可以确保股权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二、股权托管流程2.1 股权托管合同签订在进行股权托管前,需要与股权托管机构签订相应的股权托管合同。
合同内容应明确股权托管的范围、期限、费用以及双方的权责义务等内容。
2.2 股权登记与变动报告股权托管机构收到托管股权后,需要进行股权登记工作。
包括登记股权所有人、股权数量、股权类型等信息。
同时,对于股权的任何变动(如转让、增减持等)都需要及时向股权托管机构进行报告。
2.3 股权冻结与解冻在股权托管期间,如果发生股权纠纷或其他需要冻结股权的情况,股权托管机构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股权冻结。
同时,当冻结事由解决后,股权托管机构也需要进行解冻操作。
2.4 股权转让与过户股权托管机构在接到股权转让请求后,需要进行股权过户工作。
包括核对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及资格,办理相应的股权过户手续,并及时更新股权登记信息。
2.5 股权继承与质押在股权托管期间,如果股权持有人不幸去世或需要进行股权质押,股权托管机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操作。
对于股权继承,需要核实合法继承人身份,并进行相应的股权过户手续。
对于股权质押,需要核实质权人的身份和权益,以及质押股权的数量。
三、股权监管流程3.1 股权监管合同签订股权监管机构与股东签订股权监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
合同内容应包括监管的范围、期限、费用等。
3.2 股权登记与验证股权监管机构在开始监管工作前,需要进行股权登记和验证工作。
包括验证股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核对持股份额和股权类型等信息。
3.3 股权权益保护股权监管机构根据股权监管合同的约定,对股东的股权权益进行保护。
包括监督公司是否侵犯股东权益,协助股东行使投票权和收益权等。
3.4 股东信息披露股权监管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定期向监管部门和股东披露股权信息。
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托管实施细则
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托管实施细则发文字号:颁布时间:颁布机关: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交易中心”)托管业务行为,促进非上市公司股权的规范化管理,保障持股人的合法权益,提高非上市公司的公信力,促进股权合法、有序流动,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本交易中心托管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依法设立的其他公司制企业(下称:公司)。
本规则所称股权是指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和非上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权。
第二章托管范围和业务种类第三条股权登记托管范围在本交易中心办理股权转让或融资业务的、尚未办理过股权登记托管业务的、或在其他机构办理过但已撤销了股权登记托管业务的非上市公司。
第四条股权登记托管业务分为股权登记业务和股权管理业务。
第五条股权登记业务包括:股权初始登记、股权变更登记、股权注销登记等。
第六条股权管理业务包括:股权托管证办理、股权托管证挂失、股权信息查询、股权证明、信息披露、股权冻结与解冻、代理股权质押登记、代理股权权益分派、股东信息资料变更等。
第三章股权登记业务第七条股权初始登记(一)办理股权初始登记手续时,公司应提交下列材料:1.加盖公章的《股权登记托管申请书》、《股权账户开户申请表》和《股权托管声明书》;2.经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并盖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3.公司股东大会决议;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5.预留的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及授权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以及公司详细地址、邮编、网址、电子信箱等联系信息;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公司授权经办人办理股权托管业务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公司盖章的《股东名册》书面及电子文档各一份;9.会计师事务所签发的股本验资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最近一个年份的财务报告;10.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股权确认法律意见书;11.政府相关部门同意设立公司的批文及复印件(如有);12.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业务规则
断和保证,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二十七条 企业在取得本中心出具的同意其挂牌备案的通知后,应及时办
理挂牌手续。 第二十八条 推荐商会员应督促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股权在本中
心的集中登记托管。 第二十九条 企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权应
分批进入本中心交易,每批进入的数量均为其所持股权的二分之一。解禁的时间 分别为挂牌后依法依约可交易之日、挂牌后依法依约可交易之日期满一年。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认定。
和内部审核,认真编制相关文件,并承担相应责任。 推荐商会员应持续督导挂牌企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运作。 第十四条 推荐商会员在发现挂牌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
违法、违规行为或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风险事件时,应及时警示挂牌企 业及其相关人员,同时报告本中心。
挂牌前六个月内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权进行过交易 的,该股权的管理适用本条的规定。
第三十条 因送股、转增股本等形式进行权益分派导致所持股权增加的,应 按原持股数量的锁定比例进行锁定。
第三十一条 因司法裁决、继承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协议交易等原因导致有限 售期的股权发生转移的,后续持有人仍需遵守前述规定。
第三十五条 挂牌企业进行定向增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最近一年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 不存在挂牌企业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的情形; (四) 挂牌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无重大或有负债; (五)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不存 在尚未消除的损害挂牌企业利益的情形; (六) 挂牌企业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且对挂牌企业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七) 不存在其他尚未消除的严重损害股东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 形。 第三十六条 增资后挂牌企业股东累计不超过 200 人。挂牌企业属于特殊行 业的,其新增股东资格应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三十七条 增资价格的确定应合法、合理、公允,不得损害新老股东的利 益。 第三十八条 挂牌企业进行定向增资应委托推荐商会员实施。会员应对定向 增资的必要性,增资价格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允性,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量、可 行性和收益前景等开展尽职调查并发表独立意见,符合定向增资条件的,由会员 将申请文件报本中心审核。 第三十九条 本中心对其审核同意的定向增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 作日内向挂牌企业出具接受定向增资备案通知书。
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挂牌公司股权登记业务实施细则
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挂牌公司股权登记业务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成长板挂牌公司的股权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的登记托管及相关服务业务,防范股权登记风险,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辽宁股权交易中心《证券登记结算业务规则》、《挂牌业务规则》等规则,制定本细则。
辽宁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指定辽宁股权登记托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负责办理成长板挂牌公司的股权登记业务。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成长板挂牌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含拟挂牌公司)的股权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退出登记、状态标记、权益派发等相关业务,本细则未做规定的,适用本中心和登记公司其他相关业务规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股权登记,是指登记公司受股权发行人的委托,管理其股东名册,记载股权信息,以及代为处理相关股权管理事务。
发行人应当与登记公司签订股权登记托管服务协议。
第四条 登记公司设立电子化证券登记簿记系统,实行股权的无纸化管理,依据证券账户的记录,办理股东名册的登记等业务。
登记公司的证券登记簿记系统内的股权登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股东姓名或名称、股权账户号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股东通讯地址、持有股权名称、数量、司法冻结、质押冻结等持有状态。
电子化证券登记簿记系统记录采取整数位,记录股权数量的最小单位为壹股(份、元)。
第五条 登记公司受挂牌公司的委托进行股东名册的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篡改、毁坏登记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挂牌公司发生股权增减、股东变更等情形的,应及时到登记公司备案,办理变更登记,确保登记公司管理的股东名册与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名册保持一致。
第六条 股权登记实行股权登记申请人申报制,登记公司对股权登记申请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完备性和形式性审核。
申请人应向登记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股东名册、股东信息以及股权变动、质押、冻结等情况和相关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个人股份代持合同:2024年股权托管细则
个人股份代持合同:2024年股权托管细则本合同目录一览1. 个人股份代持合同1.1 定义与解释1.2 股权托管1.3 股权转让1.4 股东权益1.5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6 违约责任1.7 争议解决1.8 适用法律1.9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10 保密条款1.11 通知与送达1.12 第三方受益人1.13 合同的签署与盖章1.14 附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个人股份代持合同1.1 定义与解释1.1.2 甲方作为代持人,不享有作为股东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分配、资产分配等,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
1.1.3 乙方作为股权所有人,享有作为股东的一切权益,但不得直接行使股东权利,需通过甲方代为行使。
1.2 股权托管1.2.1 乙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全权委托给甲方进行托管,甲方应妥善保管相关股权证明文件。
1.2.2 甲方作为代持人,应按照乙方的指示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股东大会、行使投票权、签署股东文件等。
1.2.3 甲方应保证股份的安全,不得转让、抵押、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代持的股份。
1.2.4 甲方应保证股份不受任何第三方权利的影响,如发生第三方权利主张,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采取合理措施予以解决。
1.3 股权转让1.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代持的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1.3.2 如乙方需要将股份转让给第三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进行转让。
1.3.3 任何转让均应符合目标公司的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保证乙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1.4 股东权益1.4.1 甲方作为代持人,不享有作为股东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分配、资产分配等。
1.4.2 乙方作为股权所有人,享有作为股东的一切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分配、资产分配等。
1.4.3 甲方应保证股份的安全,不得擅自放弃、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代持的股份。
1.5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5.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挂牌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实施细
湖南省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湖南股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做好湖南股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公司股权登记托管工作,根据《湖南省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规则》、湖南股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关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挂牌公司是指经湖南股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股交所”)审核同意,其股份在湖南股交所挂牌转让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拟挂牌公司是指已向湖南股交所提出申请,其股份尚未在湖南股交所挂牌转让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湖南股交所市场准入条件的法人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湖南股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者。
第五条、本细则所称申请人是指参与湖南股交所股份挂牌转让的非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股东、合格投资者以及湖南省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登记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申请主体。
第六条、拟挂牌公司向湖南股交所提交挂牌申请后,由湖南股交所书面通知股权登记管理中心。
第七条、股权登记管理中心自收到湖南股交所的拟挂牌公司挂牌书面通知之日起至收到该公司在湖南股交所正式挂牌或中(终)止挂牌通知期间,暂停办理该公司除司法协助外的其他过户登记业务。
第八条、挂牌公司在湖南股交所正式挂牌前,应就股份挂牌转让后的股权登记托管等事项签署有关文件。
第九条、挂牌公司股东和投资者参与挂牌公司股权转让前,应先在股权登记管理中心开立股权账户,投资者还需提供湖南股交所出具的合格投资者资格认定证明文件。
在湖南股交所挂牌的公司股东和注册的合格投资者注销股权账户,应先在湖南股交所注销资金账户。
第十条、股权登记管理中心可依据湖南股交所或其它认可材料取消投资者的合格投资者资格。
第十一条、挂牌公司正式挂牌后,每个挂牌交易日,股权登记管理中心将挂牌公司、挂牌公司股东、合格投资者信息提供给湖南股交所。
第十二条、挂牌公司正式挂牌后,股权登记管理中心仅接受司法扣划、行政划拨、财产分割、继承等非交易过户申请,其他过户依据湖南股交所提供的股份交易清算结果办理。
股权登记托管业务细则
安徽省股权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徽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股权管理,防范股权登记托管业务风险,维护托管企业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13〕25号),省政府金融办、省工商局《关于规范开展非上市公司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皖金〔2014〕64号),以及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业务管理办法》、《登记结算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安徽省股权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本公司)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股权登记结算机构,负责为托管企业及其股东提供股权初始登记、股东名册管理、股权账户开立与挂失、股东信息变更、股权过户、股权质押登记、司法冻结、股权转让见证、信息发布、权益分派、咨询培训等服务。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股权登记托管,是指依法登记注册的非上市公司将其全部股权委托本公司登记托管的行为。
本公司设立电子化股权登记簿记系统,实行无纸化管理。
依据电子登记簿记系统记录的结果,确认股权持有人持有的股权情况。
电子登记簿记系统记录采取整数位,记录股权数量的最小单位为1股。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托管企业是指在本公司进行股权登记托管,或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非上市公司。
第五条 托管企业的股权登记托管适用本细则。
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登记的债权和其他可交易权益类产品的登记托管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 账户管理第六条 本公司为投资者开立权益账户,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股权的余额及其变动情况。
投资者申请开立权益账户应当保证其提交的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 股权应当记录在股东本人的权益账户内。
由于历史原因,股权记录在名义持有人账户内的除外。
第八条 投资者不得将本人的权益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第九条 有关账户的开立、注册资料的查询及变更、挂失与补办、注销与合并,以及开户代理机构的管理等具体要求,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股权托管服务详细规定协议
股权托管服务详细规定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股权托管服务概述1.1 股权托管服务的定义1.2 股权托管服务的范围1.3 股权托管服务的主要内容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1 股权托管方的权利和义务2.2 股权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条股权托管的程序和流程3.1 股权托管的申请和审批3.2 股权托管的登记和备案3.3 股权托管的变更和撤销第四条股权托管的费用和支付方式4.1 股权托管费用的计算和支付4.2 额外费用的计算和支付4.3 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第五条股权托管的期限和终止5.1 股权托管的期限5.2 股权托管的终止条件5.3 终止后的处理方式第六条股权托管的保密条款6.1 保密信息的定义和范围6.2 保密义务和期限6.3 保密违约的责任和处理第七条股权托管的风险管理7.1 风险的识别和评估7.2 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措施7.3 风险发生后的一般处理程序第八条股权托管的变更和解除8.1 变更的条件和程序8.2 解除的条件和程序8.3 变更和解除后的处理方式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9.1 争议的解决方式9.2 仲裁的程序和规则9.3 诉讼的管辖法院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0.1 合同的生效条件10.2 合同的变更程序10.3 合同的解除条件第十一条合同的履行和监督11.1 合同履行的期限和方式11.2 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检查11.3 合同履行的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2.1 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12.2 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12.3 解除和终止后的处理方式第十三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3.1 合同适用的法律13.2 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13.3 适用法律的变更和争议解决的变更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14.2 合同的转让和继承14.3 合同的附件和附录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股权托管服务概述1.1 股权托管服务的定义本协议所称股权托管服务,是指股权托管方根据股权委托方的委托,为委托方提供其持有的股权的保管、登记、结算、查询等服务,确保委托方股权的安全和便捷管理的业务。
0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管理中心股权托管业务规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管理中心股权托管业务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新疆股权登记管理中心)股权托管业务的顺利进行,保障股权托管登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股权的安全、高效流动,根据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结合新疆股权登记管理中心具体业务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以下类型的股权托管:(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三)依法可办理登记托管的其他股权或相关权益。
第三条本规则所述股权托管是指新疆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接受公司及其股东委托,由新疆股权登记管理中心通过电子化股权簿记系统代为置备股东名册,并为公司股东开立股权账户,记载并确认股东对股份的所有权及其相关权益的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行为。
第四条公司或股东办理托管业务时应当按本规则规定向新疆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提供有关材料,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
第五条股权托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整体托管和规范运行的原则。
第二章股权托管机构第六条新疆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是依法设立、具有社会公信力的股权托管和服务机构。
新疆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接受公司或其股东的委托,进行下列托管业务:(一)股权托管登记业务:包括股权托管初始登记、股权托管变更登记、股权托管注销登记、股权质押同步登记;(二)股权托管服务业务:包括股权账户开户、股权账户卡挂失、股权冻结、代理分红派息、股权信息查询、公司信息披露、股权证明等;(三)其他服务业务:代理公司增发、配股、减资回购;向公司提供股权融资服务、债务融资服务、项目对接服务、协助落实各项政策等顾问咨询服务。
第七条新疆股权登记管理中心应提供完善的场地、设施、信息系统和业务制度,保证托管登记资料的安全,对应当保密的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新疆股权登记管理中心应将业务原始材料妥善保留二十年。
湖南省股权登记管理中心股权过户登记业务实施细则
1、 □同意□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
见;
2、 □同意□不同意修改本人提交材料的错误; 3、 □同意□不同意填写、修改有关表格; 4、 □同意□不同意签署、收取办理授权事宜过程中的所有相
关文件。 指定代理人为办理上述事项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和签署的一切有
息 过户股权数量(大写)
股 每股价格
元/股
股
权 登记托管账户号 过 户 全称/姓名
双 方 证件类型
信 证件号码 息
联系电话
过出方信息
过入方信息
代 代理人姓名 理 代理人证件类型 人 信 代理人证件号码 息
代理人联系电话
过户双方已经了解并自愿遵守湖南省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有关业务规 则,保证提交的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合法,并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附件 3
湖南省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股权过户登记业务实施细则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权协议过户登记 第三章 股权继承、赠与、财产分割过户登记 第四章 法人主体资格丧失股权过户登记 第五章 其他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非上市公司协议转让、继承、 赠与、依法进行的财产分割、法人资格丧失等情形涉及的股 权过户登记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以及《湖南省股权登记管理中 心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规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关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本人承担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本授 权书的有效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
注:委托书所有内容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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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股权托管操作细节合同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股权托管操作细节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股权托管的目的和定义1.1 股权托管的目的1.2 股权托管的定义第二条股权托管的双方2.1 股权托管双方的名称和地址2.2 股权托管双方的权责和义务第三条股权托管的期限3.1 股权托管的起始日期3.2 股权托管的终止日期第四条股权托管的操作流程4.1 股权托管的操作步骤4.2 股权托管的操作文件和资料第五条股权托管的登记和变更5.1 股权托管的登记流程5.2 股权托管的变更流程第六条股权托管的收益分配6.1 股权托管收益的计算方式6.2 股权托管收益的分配时间第七条股权托管的风险控制7.1 股权托管的风险类型7.2 股权托管的风险控制措施第八条股权托管的争议解决8.1 股权托管争议的解决方式8.2 股权托管争议的解决时间第九条股权托管的终止和解除9.1 股权托管终止的条件9.2 股权托管解除的程序第十条股权托管的保密条款10.1 保密信息的定义10.2 保密信息的保护期限和范围第十一条股权托管的法律法规适用11.1 股权托管的法律法规11.2 股权托管的法律法规解释第十二条股权托管的违约责任12.1 股权托管双方的违约行为12.2 股权托管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第十三条股权托管的强制执行13.1 股权托管的强制执行条件13.2 股权托管强制执行的程序第十四条股权托管的附件14.1 股权托管的附件内容14.2 股权托管附件的生效条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股权托管的目的和定义1.1 股权托管的目的1.1.1 确保股权的安全性和流动性1.1.2 规范股权的管理和运作1.1.3 降低股权纠纷的风险1.2 股权托管的定义1.2.1 股权托管是指股权持有方将其持有的股权委托给第三方进行管理和保管的行为1.2.2 股权托管不包括股权转让、股权处置等行为第二条股权托管的双方2.1 股权托管双方的名称和地址2.1.1 股权托管方名称:____________2.1.2 股权托管方地址:____________2.1.3 股权持有方名称:____________2.1.4 股权持有方地址:____________2.2 股权托管双方的权责和义务2.2.1 股权托管方的权责和义务2.2.1.1 妥善保管股权及相关文件2.2.1.2 按照股权持有方的指示办理股权相关事宜2.2.1.3 不得擅自行使股权,不得将股权转让、出质或者设定其他权利负担2.2.1.4 定期向股权持有方报告股权托管情况2.2.2 股权持有方的权责和义务2.2.2.1 按照约定向股权托管方支付托管费用2.2.2.2 提供股权及相关文件的准确信息2.2.2.3 不得干预股权托管方正常履行托管职责2.2.2.4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股权托管合同第三条股权托管的期限3.1 股权托管的起始日期3.1.1 股权托管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1.2 股权托管合同的期限为____年,自起始日期起计算3.2 股权托管的终止日期3.2.1 股权托管合同的终止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3.2.2 股权托管合同的终止条件:3.2.2.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3.2.2.2 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3.2.2.3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情形第四条股权托管的操作流程4.1 股权托管的操作步骤4.1.1 股权持有方将股权及相关文件交付给股权托管方4.1.2 股权托管方对股权及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和保管4.1.3 股权持有方提出股权托管相关事宜的指示4.1.4 股权托管方按照指示办理股权相关事宜4.2 股权托管的操作文件和资料4.2.1 股权托管合同4.2.2 股权持有方的身份证明文件4.2.3 股权的权属证明文件4.2.4 股权托管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文件和资料第五条股权托管的登记和变更5.1 股权托管的登记流程5.1.1 股权持有方提供股权登记所需的文件和资料5.1.2 股权托管方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办理股权登记手续5.2 股权托管的变更流程5.2.1 股权持有方提出股权变更的指示5.2.2 股权托管方按照指示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第六条股权托管的收益分配6.1 股权托管收益的计算方式6.1.1 股权托管收益按照股权持有方提供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6.1.2 股权托管收益的计算周期为____年,每年结算一次6.2 股权托管收益的分配时间6.2.1 股权托管收益的分配时间为每年____月____日6.2.2 股权托管收益分配前,股权托管方应向股权持有方提供收益分配报告第八条股权托管的风险控制8.1 股权托管的风险类型8.1.1 市场风险8.1.2 政策风险8.1.3 操作风险8.1.4 法律风险8.2 股权托管的风险控制措施8.2.1 市场风险控制措施8.2.1.1 定期评估股权的市场价值8.2.1.2 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股权的托管策略8.2.2 政策风险控制措施8.2.2.1 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及时调整股权托管策略8.2.2.2 加强与政策制定方的沟通和协调8.2.3 操作风险控制措施8.2.3.1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操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8.2.3.2 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操作能力8.2.4 法律风险控制措施8.2.4.1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股权托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8.2.4.2 定期对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和更新,确保文件的时效性第九条股权托管的争议解决9.1 股权托管争议的解决方式9.1.1 双方协商解决9.1.2 提交仲裁机构仲裁9.1.3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2 股权托管争议的解决时间9.2.1 双方应在争议发生后的____日内协商解决9.2.2 如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提交仲裁或诉讼,仲裁或诉讼应在争议发生后的____日内启动第十条股权托管的终止和解除10.1 股权托管终止的条件10.1.1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10.1.2 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10.1.3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情形10.2 股权托管解除的程序10.2.1 双方协商确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和条件10.2.2 双方签署解除合同的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10.2.3 解除合同后,股权托管方将股权及相关文件退还给股权持有方第十一条股权托管的保密条款11.1 保密信息的定义11.1.1 保密信息包括股权持有方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11.1.2 保密信息的具体内容见附件11.2 保密信息的保护期限和范围11.2.1 保密信息的保护期限为____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11.2.2 保密信息的使用范围限于履行股权托管合同的目的,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第十二条股权托管的违约责任12.1 股权托管双方的违约行为12.1.1 股权托管方未按照约定妥善保管股权和相关文件12.1.2 股权持有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托管费用或者提供股权信息12.2 股权托管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2.2.1 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12.2.2 具体违约责任的规定见附件第十三条股权托管的强制执行13.1 股权托管的强制执行条件13.1.1 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3.1.2 强制执行的条件和程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13.2 股权托管强制执行的程序13.2.1 申请强制执行的一方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13.2.2 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并作出强制执行的裁定13.2.3 股权托管方应按照人民法院的裁定履行合同义务第十四条股权托管的附件14.1 股权托管的附件内容14.1.1 附件包括股权托管合同的补充协议、操作手册、风险评估报告等14.1.2 附件的生效条件和程序见附件14.2 股权托管附件的生效条件14.2.1 附件的生效需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办理法律手续14.2.2 附件的生效时间自法律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计算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说明一:附件列表:附件一:股权托管合同的补充协议详细要求和说明:补充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托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以及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其他重要事项。
2024股权托管操作细节合同版B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股权托管操作细节合同版B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股权托管定义与范围1.1 股权托管的定义1.2 股权托管的范围2. 股权托管双方2.1 股权托管方的职责与权益2.2 股权托管方的权利与义务3. 股权托管操作流程3.1 股权托管的申请与审批3.2 股权托管的登记与备案3.3 股权托管的变更与解除4. 股权托管费用与支付方式4.1 股权托管费用的计算与支付4.2 费用支付的时间与方式5. 股权托管期限与续约5.1 股权托管的期限5.2 股权托管的续约与终止6. 股权托管的监督与检查6.1 股权托管的监督机制6.2 股权托管的检查与评估7. 股权托管的风险防范与处理7.1 股权托管的风险识别与评估7.2 股权托管的风险防范措施7.3 股权托管风险事件的处理流程8. 股权托管的保密与信息安全8.1 股权托管的保密义务8.2 股权托管的信息安全措施9. 股权托管的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的途径与方式9.2 争议解决的时效与次数10. 股权托管的法律法规适用10.1 适用法律法规的范围10.2 法律法规变更对股权托管的影响11. 股权托管的违约责任与赔偿11.1 违约行为的认定与处理11.2 违约责任的承担与赔偿方式12. 股权托管的强制执行12.1 强制执行的条件与程序12.2 强制执行的期限与效力13. 股权托管的变更与解除条件13.1 变更与解除的条件与程序13.2 变更与解除的法律后果14. 其他约定14.1 双方的其他权利与义务14.2 合同的附件与补充协议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股权托管定义与范围1.1 股权托管的定义本合同所述股权托管是指,甲方将其持有的乙方股权,委托给丙方进行保管、管理和操作的行为。
1.2 股权托管的范围股权托管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股权转让、股权登记、股权分红、股权行使等与股权有关的一切行为。
2024股权托管操作细节协议
2024股权托管操作细节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1. 股权托管定义与范围1.1 股权托管的定义1.2 股权托管的范围2. 股权托管双方2.1 股权托管方2.2 股权托管接受方3. 股权托管的期限3.1 股权托管的起始日期3.2 股权托管的结束日期4. 股权托管的操作流程4.1 股权托管的申请4.2 股权托管的审批4.3 股权托管的实施5. 股权托管的权益处理5.1 股权的收益分配5.2 股权的行使与管理6. 股权托管的费用6.1 股权托管费用的计算6.2 股权托管费用的支付7. 股权托管的变更与解除7.1 股权托管的变更条件7.2 股权托管的解除条件8. 股权托管的违约责任8.1 违约行为的界定8.2 违约责任的处理9. 股权托管的争议解决9.1 争议的解决方式9.2 争议解决的时限10. 股权托管的保密条款10.1 保密信息的界定10.2 保密责任的履行11. 股权托管的强制执行11.1 强制执行的条件11.2 强制执行的程序12. 股权托管的法律法规适用12.1 适用法律法规的界定12.2 法律法规的更新处理13. 股权托管的签署与生效13.1 签署的程序与条件13.2 合同的生效时间14. 股权托管的附件14.1 附件的名称与内容14.2 附件的补充与修订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股权托管定义与范围1.1 股权托管的定义本协议所称股权托管,是指甲方将其持有的乙方股权委托给丙方进行管理、行使权益的行为。
1.2 股权托管的范围本协议项下的股权托管范围包括:乙方全部股权及其产生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配股、投票等。
第二条股权托管双方2.1 股权托管方甲方作为股权托管方,将其持有的乙方股权委托给丙方进行管理。
2.2 股权托管接受方丙方作为股权托管接受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对乙方股权进行管理。
第三条股权托管的期限3.1 股权托管的起始日期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股权托管期限为____年,自股权托管起始日期起计算。
2024股权托管操作细节合同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股权托管操作细节合同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股权托管范围与内容1.1 股权托管的股权范围1.2 股权托管的股权内容第二条:股权托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2.1 股权托管方的权利与义务2.2 托管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三条:股权托管的期限3.1 股权托管的起始时间3.2 股权托管的终止时间第四条:股权托管的管理方式4.1 股权托管的管理机构4.2 股权托管的管理方式第五条:股权托管的变更与解除5.1 股权托管变更的条件5.2 股权托管解除的条件第六条:股权托管的收益分配6.1 股权托管收益的计算方式6.2 股权托管收益的分配方式第七条:股权托管的风险控制7.1 股权托管风险的识别与评估7.2 股权托管风险的控制措施第八条:股权托管的争议解决8.1 股权托管争议的解决方式8.2 股权托管争议的解决机构第九条:股权托管的合同效力9.1 股权托管合同的有效条件9.2 股权托管合同的无效条件第十条:股权托管的合同变更与解除10.1 股权托管合同变更的条件10.2 股权托管合同解除的条件第十一条:股权托管的合同违约责任11.1 股权托管双方的违约责任11.2 股权托管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第十二条:股权托管的合同争议解决12.1 股权托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2.2 股权托管合同争议的解决机构第十三条:股权托管的合同效力13.1 股权托管合同的有效条件13.2 股权托管合同的无效条件第十四条:股权托管的合同终止与解除14.1 股权托管合同终止的条件14.2 股权托管合同解除的条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股权托管范围与内容1.1 股权托管的股权范围本合同项下的股权托管范围包括甲方持有的乙方股权,具体股权比例和股份数量详见附件一。
甲方应确保所持有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权属纠纷、股权冻结等。
1.2 股权托管的股权内容本合同项下的股权托管内容主要包括甲方将其持有的乙方股权委托给丙方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的行使、股权收益的收取、股权转让等。
个人股份代持协议:2024年股权托管细则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个人股份代持协议:2024年股权托管细则一本合同目录一览1. 协议背景与目的1.1 背景说明1.2 目的阐述2. 股权代持概述2.1 股份比例2.2 代持期限2.3 代持权益3. 双方主体资格3.1 代持人资格3.2 被代持人资格4. 股权托管具体细则4.1 股权登记与托管4.2 股权权益分配4.3 股权变动处理5.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5.1 变更条件5.2 终止条件5.3 终止后的事宜6. 协议的履行保证6.1 代持人的义务7. 争议解决方式7.1 争议解决途径7.2 争议解决主体8. 违约责任8.1 违约定义8.2 违约责任承担9. 保密条款9.1 保密内容9.2 保密期限10. 法律适用及管辖10.1 法律适用10.2 管辖法院11. 其他条款11.1 不可抗力11.2 合同的生效11.3 合同的附件12. 合同的修订历史12.1 修订记录12.2 修订日期13. 双方签字盖章13.1 代持人签字14. 合同附件14.1 附件清单14.2 附件效力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协议背景与目的1.2 目的阐述: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代持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确保股份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为双方在代持期间的操作提供依据。
2. 股权代持概述2.1 股份比例: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 __% 的股份交由乙方代持。
2.2 代持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 __ 年 __ 月 __ 日止。
2.3 代持权益:乙方作为代持人,在代持期间享有与甲方同等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配股等。
3. 双方主体资格3.1 代持人资格:乙方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任何法律主体采取强制措施限制其权利。
3.2 被代持人资格:甲方应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 股权托管具体细则4.1 股权登记与托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将甲方所持有的股份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托管于乙方。
2024年股权交易细则:对外转让与托管协议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股权交易细则:对外转让与托管协议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第一条股权交易概述1.1 第二条股权转让的条件1.1.1 第三条对外转让的股权比例1.1.2 第四条对外转让的股权价格1.1.3 第五条对外转让的股权交割1.2 第六条股权托管的条件1.2.1 第七条股权托管的方式1.2.2 第八条股权托管的期限1.2.3 第九条股权托管的权益处理2. 第十条股权交易双方的义务2.1 第十一条转让方的义务2.2 第十二条受让方的义务2.3 第十三条托管双方的义务2.4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3.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4.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5. 第十七条合同的附则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第一条股权交易概述1.1.1 第三条对外转让的股权比例1.1.1.1 本合同项下对外转让的股权比例为___%,具体股权比例的确定方式如下:1.1.1.2 (在此填写具体股权比例的确定方式)1.1.2 第四条对外转让的股权价格1.1.2.1 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受让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转让方。
1.1.2.2 股权转让价格的调整方式如下:1.1.2.2.1 (在此填写股权转让价格的调整方式)1.1.3 第五条对外转让的股权交割1.1.3.1 转让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具体交割方式如下:1.1.3.1.1 (在此填写股权交割的具体方式)1.2 第六条股权托管的条件1.2.1 第七条股权托管的方式1.2.1.1 股权托管方式如下:1.2.1.1.1 (在此填写股权托管的具体方式)1.2.1.2 股权托管期间,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共同向目标公司发出通知,告知股权托管事项,并确保目标公司办理相应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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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托管业务操作细则
第一章公司股权登记托管服务
一、公司股权登记托管手续:
1、公司在股权托管前,先填写《股权托管申请书》,然后与中心签订《股权托管协议书》。
托管协议书一式二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公司办理股权登记托管,需向中心提供下列资料:
(1) 公司股权托管申请书;
(2)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含文本资料、磁盘资料);
(3) 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经过工商年检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6)中心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股份有限公司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并且在提交材料时提供原件以供核对。
中心根据公司提供的登记文件、资料建立股东档案。
二、股权质押登记办理手续:
股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应当向中心提交下列文件:
1、企业股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3、借款合同、股权质押合同;
4、出质人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出质的决议(加盖董事会公章);
5、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出质人和质权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出质人的证券帐户原件及复印件;
9、本中心规定的其他文件。
中心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后,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出具股权质押登记证明。
三、分红派息办理手续:
分红派息是股份公司向其股东派发红利和股息的过程,也是股东实现自己权益的过程。
分红派息主要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形式。
股份公司自己或委托中心在指定的报刊上向社会发布分红派息通知;向中心提供经股东大会和主管机关审议通过的分红派息方案及全额分红派息资金,由中心根据托管的股东名册直接划入各股东的资金帐户
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3、公司同意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4、代理分红派息协议书;
5、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四、股本增减办理手续:
公司股本增减,包括增发、送配、回购、注销。
由公司持股东大会决议和批准公司设立部门批准股本增减的文件等材料到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新增股权的登记手续应提交的文件:
1、新增股权登记托管申请书;
2、公司同意增发新股或配股的决议;
3、增发新股、配股的批准文件(指股份公司);
4、增发新股或配股方案;
5、新增股东名册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6、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增资扩股登记托管协议书或代理股权配股协议书;
8、本所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增资变更以工商信息查询单为依据办理。
五、股权非交易性过户手续:
股权非交易性过户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因继承、赠与、财产分割、行政划拨、司法判决等原因而发生的股权变更。
(一)国有股权办理财产分割、行政划拨、司法判决等非交易过户,双方须提供下列文件:
1、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
2、经办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3、交易双方的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和股东大会决议;
4、证明司法判决的有效法律文凭件;
5、中心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自然人股东办理继承、赠与、财产分割、司法判决等非交易过户,当事人须提供下列文件: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办理);
2、能够表达当事人继承、赠与、财产分割、司法判决有效的法律文件;
3、中心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心对当事人双方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确认后,分别予以办理非交易过户手续。
六、股东账户查询、挂失、补办、变更、修改、销户手续:
应提交的文件:
(一) 法人股东 (除账户挂失和补办外,均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原件,挂失和补办
需本人)
1、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股东账户卡原件;
(二) 自然人股东 (除帐户挂失和补办外,均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原件,挂失和补办需本人)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股东账户卡原件;
八、相关人员要求查询、冻结、解冻股权手续:
应提交的文件:
(一) 法人机构
1、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机构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 自然人
1、身份证原件
2、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三) 执法机构
1、相关执法机构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2、相关执法机构执行人员的工作证明
3、相关执法机构执行人员的身份证明;
4、依法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九、出具股权证明手续:
应提交的文件:
(一) 法人股东
1、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机构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股东账户卡;
(二) 自然人股东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3、股东账户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