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历年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保基数
天津的最低工资标准
天津的最低工资标准天津市作为中国的一线城市之一,其最低工资标准一直备受关注。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直接关系到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社会稳定。
因此,天津的最低工资标准一直是社会热议的话题。
本文将就天津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分析和探讨。
天津的最低工资标准是由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的。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截至2021年,天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200元。
这一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但在实际生活中,是否能够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却存在着一些争议。
首先,220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否能够满足天津市居民的生活需求,这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随着物价的上涨和生活成本的增加,220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无法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尤其是在大城市中,房租、食品、交通等方面的支出都居高不下,220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无法适用于当下的生活水平。
因此,有人呼吁政府应当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以更好地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其次,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是否会对企业经营和社会稳定造成影响,这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
一方面,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可能会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对企业经营造成一定的压力。
特别是一些小微企业,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可能会增加经营负担,甚至导致裁员等现象。
另一方面,如果最低工资标准无法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可能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因此,在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时,需要兼顾企业和居民的利益,寻求一个平衡点。
综上所述,天津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一个涉及到社会稳定和居民生活的重要问题。
政府需要在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确定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政府还应当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和调整,确保其能够真正起到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作用。
希望天津的最低工资标准能够更好地适应当下的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为城市居民的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
天津-度社保缴费基数
天津-度社保缴费基数天津2016-2017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以天津市为例,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就医类别、医院级别和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标准:(1)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2)年满79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3)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
转院或者两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遵循的几个原则:一是低水平起步。
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收入水平的提高,可以逐步提高筹资水平、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二是坚持群众自愿。
不搞强制,而是在制度设计上注重政策的吸引力,引导群众参保,并鼓励连续缴费;三是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责任;四是坚持统筹协调。
要统筹考虑各种保障制度和政策的`衔接,地区之间的平衡,新制度的出台对其他人群的影响,以及医疗保障体制和医疗卫生体制的配套改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障参保范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主要保障的范围包括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的居民,主要包括三类人群:一是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尚未参加公费医疗的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
二是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学生。
2023年11月最低工资标准怎么调整
2023年11月最低工资标准怎么调整2023年11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近期,人社部发布了截至今年10月1日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汇总表。
但11月起,仍有两地将调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一类、二类、三类适用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上调至1990元、1840元、169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上调至:一类地区20.1元/小时;二类地区18.6元/小时;三类地区17元/小时。
新标准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另外10月23日,天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亦明确提出: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将由2180元调整为232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22.6元调整为24.4元。
此标准也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是扣除保险前还是后按照劳动法法规,最低工资标准是扣除保险前。
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同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有着不同的法规,大部分都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关,一般情况下沿海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是高于内地的。
对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可以代扣代缴,一般来说,我们缴纳的社保都是由公司为我们进行代缴代扣的,自由职业参保的由与当地社保合作的银行进行代扣代缴。
最低工资标准是社保基数吗不是。
最低工资标准是参保最低的生活标准的一个体现值,目的是参保职工的基本生存,最低工资标准是由劳动和社保部进行公布的。
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额来进行确定。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社保基数是有上限和下限之分的。
最低工资标准与社保有什么关系一般来说,最低工资标准与社保没有太大的关系。
社保的最低缴费基数一般都是为当地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高于这个工资基数的,按照员工的实际工资进行缴纳,但是最高不能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总体上与最低工资标准没有什么关系。
年各地区社保缴费基数 社平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
1739
宁波 7822 1565
2608
义乌 6870 1450
2416
温州 6870 1296
2160
浙江省
浙江省
广东省
内蒙古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湖南省 河北省
河南省 陕西省 安徽省 云南省 山西省 湖北省 海南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甘肃省 江西省
平湖 6870 1370 海宁 6870 1380 慈溪 7825 1565 深圳 11,682 2,336 广州 12303 1655 东莞 8277 1200 佛山 8277 1655 中山 8277 1655.4 汕头 8277 1366 惠州 8277 1136 珠海 8277 1485 韶关 8277 1413.6 呼和浩特 5099.4 1699.8 包头 5508 1836 鄂尔多斯 11052 2210 巴彦淖尔 5550 1850 通辽 5502 1100 乌鲁木齐 6438 1288 湘潭 6810 1362 长沙 6822 1364 石门 6810 1362 益阳 6810 2270 娄底 6822 1364 石家庄 7095.75 1419.15 秦皇岛 7095 1419.15 洛阳 6537 1307.5 郑州 7459.25 1491.85 安阳 6001.74 1204.55 遂平 4782 960 西安 7573.25 1515 合肥 7414 1483 淮北 7420 1484 芜湖 7416 1483 昆明 6750 1350 晋中 7117 1425 长治 7117 1423 太原 7130 1423 武汉 8330 1666 襄樊 4800 960 大冶 4970 994 海口 7662 1532.4 南宁 7075.5 1415.1 柳州 7485 1497 桂林 6961 1415.1 玉林 7075.5 1415.1 兰州 6794.55 1358.85 赣州 5181 1040
历年工资及缴费基数数据
1425-8380 1720-9380 2006-10560
历年最低工资、社平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数据汇总(单位:元) 历年最低工资、社平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数据汇总(单位:
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文号 实施日 月标准 津劳工[1995]8号 津劳工[1995]352号 津劳工[1996]301号 津劳计[1997]230号 津劳局[1999]323号 津劳局[2001]87号 津劳局[2002]229号 津劳局[2003]271号 津劳局[2004]231号 津劳局[2005]219号 津劳局[2006]96号 津劳局[2007]59号 津劳社局发[2008]32号 津人社局发[2010]16号 津人社局发[2011]19号 津人社局发〔2012〕20号 1995.1.1 1995.7.1 1996.7.1 1997.6.1 1999.7.1 2001.3.1 2002.7.1 2003.9.1 2004.7.1 2005.7.1 2006.4.1 2007.4.1 2008.4.1 2010.4.1 2011.4.1 2012.4.1 210 240 270 290 350 412 450 480 530 590 670 740 820 920 1160 1310 小时标准 1.1 1.4 1.6 1.7 2 2.46 2.7 2.87 3.17 3.52 4 4.4 4.7 5.3 6.7 7.5 月标准 200 230 260 280 340 402 440 470 510 570 650 720 820 920 1160 1310 小时标准 1 1.3 1.5 1.6 1.95 2.4 2.65 2.8 3.05 3.4 3.9 4.3 4.7 5.3 6.7 7.5 4 4 5 5.6 6.4 7 7.8 8.8 11.6 13.1 津劳险字1995—58号 津劳险1995—109号 津劳险1996—151号 津劳险1997—155号 津劳险1998—79号 津劳险1999—35号 津劳办2000—136号 津劳局2001—121号 津劳局2002—67号 津劳局2003—25号 津劳局2004—59号 津劳局2005—59号 津劳局2006—90号 津劳社发局2007—19号 津劳社发局2008—40号 津劳社发局2009—19号 津劳社发局2009—59号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334元 447元 542元 637元 690元 756元 838元 916元 1020元 1154元 1309元 1484元 1683元 1895元 2225元 2600元 2793元 “五县”最低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 工小时标准 社平工资文号 年份 社平工资(月)
天津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
天津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2014年,天津市政府发布了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以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同时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稳定发展。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天津市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7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8.7元。
这一调整是基于多方面考虑而做出的。
首先,天津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中心之一,城市生活成本较高,因此需要相对较高的最低工资标准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其次,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通货膨胀的影响,原有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无法满足劳动者的实际需求,因此有必要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此外,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也有助于促进消费,推动经济增长,对于保持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根据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给全体用工人员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规定的标准。
对于劳动者来说,这意味着他们将获得更为稳定和可靠的收入,能够更好地满足自己和家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同时,这也有助于改善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对于社会稳定和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只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一部分,更为重要的是要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力度,确保所有用人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支付最低工资,杜绝违法用工现象的发生。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监督机制,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于违法违规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有效执行。
总的来说,天津市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稳定发展。
这一举措对于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促进经济增长,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然而,要保证最低工资标准的有效执行,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监督,确保劳动者能够真正受益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希望未来天津市能够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为劳动者营造更加公平和有序的劳动环境。
2014天津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2014天津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导读:天津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310元调整为1500元,增加190元。
按法定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后,每小时的最低工资为8.6元。
更多关于2014天津最低工资标准的内容,下面就由为您介绍。
2014天津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天津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310元调整为1500元,增加190元。
按法定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后,每小时的最低工资为8.6元,比原标准增加1.1元。
同时,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3.1元调整为15元,增加1.9元,凡从事非全日工作的劳动者,小时计酬标准都不得低于15元。
本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将使37.2万低收入劳动者直接受益,包括见习期、熟练期、试用期等各类新入职职工,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以及小时工、钟点工和从事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同时,将助推企业各薪等、薪级同步增长,带动企业工资水平整体提高。
相关知识链接天津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处于什么位置?按照规定,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天津从1995年开始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从1995年的210元到2013年的1500元,18年间,最低工资增长1290元。
2013年调整后的天津最低工资水平在全国排名靠前,涨幅高于上海、北京两大直辖市。
1。
天津市历年社会平均缴费基数-经办人员必备
1100 1260 1260 1425 1720 2006 2210 2530 2812
2016年 6-12月份 2017年 2018年 1-12月份 1-12月份
2966 3159 3364
14832 19% 15795 6821 19% 19%
8% 8% 8%
8% 8% 8%
4944 5265 5607
缴费基数 下限 150 上限 520 860
缴费比例 企业 18% 20% 个人 2% 4%
划入个人帐 户比例 0 0
本市职工 最低 最低小时 最低小时 上年在岗职工平 上年社会 月工资标准 工资标准 工资标准 均工资 平均工资 (全日制) (全日制) (非全日制) (计发养老金) (计发工伤待遇) (每年7月调整) (每年7月调整) (每年7月调整) 260 334 260 334 —— 210
天津市历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表
天津市历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表摘要:一、天津市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概况二、2014 年天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三、2008 年和2010 年天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四、2016 年和2017 年天津市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五、2020 年天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六、天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走势图正文:一、天津市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概况天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反映天津市劳动力市场供需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根据天津市统计部门和人社部门公布的数据,天津市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口径包括: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等。
二、2014 年天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根据《2014 年度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5 年天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110 元,其中2014 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092.50 元。
三、2008 年和2010 年天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08 年天津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1200 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1579 元。
2010 年,天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18918 元。
四、2016 年和2017 年天津市在职职工平均工资2016 年度天津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180 元,月平均工资为5265 元。
2017 年天津市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多少,具体数据未找到。
五、2020 年天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20 年,天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18918 元,同比增长率为6.56%,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六、天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走势图天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走势图显示,近年来天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呈上升趋势。
天津1995-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社保五险比例、基数表
天津
天津
天津
2013 年
2013 天津 年 2013 天津 年
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 知(2013)
天津
2013 年
标准金额: 15元/小时
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 知(2013)
失业保险 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 缴费比例
天津
2013 年 2013 年
单位缴费:2% 个人缴费:1% 单位缴费:0.5%-2% 单位缴费:10% 单位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 个人缴费:2% 个人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 0 单位缴费:0.8%
工资增长 指导线
天津
2012 年
住房公积 金缴费比 例
天津
2012 年
天津调整 2012-4-1 2012年最低 工资标准每 月1310元 10省份发布 2012年工资 2012-5-7 指导线 新疆 最高北京最 低 15城市住房 公积金缴存 2012-7-1 比例一览 个人最高可 选20% 天津市2012 2013-1-1 年社会平均 工资发布 2012-7-1 2012-7-1 天津失业保 2012-7-1 险标准2012 年7月开始上 调 2012-7-1
天津
2012 年
天津 2011 年 2011 天津 年 2011 年 2011 年 2011 年
天津
2011-7-1
天津
2011-7-1
天津
2011-7-1
工伤保险 缴费基数 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 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 住房公积 金缴费基 数 最低工资 标准 社会平均 工资 非全日制 小时最低 工资 生育保险 缴费比例 工资增长 指导线 工伤保险 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 缴费比例 医疗保险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缴费比例 工资增长 指导线 住房公积 金缴费基 数 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 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
2011年全国社保基数及最低工资标准
1655(养老保险08
年度全省在岗职
工月平均工资的
广州(非本市户 籍人员住院医 疗)
1655(养老)
1100(失业、工
伤)
2268
(生育)
3780(住院医疗、
重大疾病)
60%) 1100(失业、工 伤保险广州市最
低工资标准) 2268(医疗、生 育保险2008年度 广州市职工月平
均工资的60%)
2461(09年市社
社平60%1621.4 岗平60%1666
南昌
1523
1523.00
2010/8/6 华中区 湖南
长沙
1364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1364.00
2010/11/2 华中区 湖南
株洲
1362
1362
2010/11/2 华中区 湖南
常德
1362
1362
2010/11/2 华中区 湖南
衡阳
1362
1362
2010/11/2 华中区 湖南
1484.00
2010/12/21 华北区 山东
威海
1500.00
1500.00
2010/12/1 华北区 山东
日照
1484; 医疗1608
1484; 医疗1608
2010/6/25 华北区 山东
青岛
1270
1270.00
2010/9/3 华北区 山东
济宁
1484
1484.00
2010/9/30 华北区 山东
1364.00
1364.00
2010/9/10 西南区 四川
德阳
养老、生育、工伤 、失业:1429;
医疗:1667
天津市历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表
天津市历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表(实用版)目录一、天津市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口径二、2014 年天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三、2008 年和 2010 年天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四、2020 年天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同比增长率五、2016 年和 2017 年天津市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六、工伤赔偿与社保缴费基数七、总结正文一、天津市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口径天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统计口径包括: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等。
这些数据一般由天津市统计部门和人社部门公布。
二、2014 年天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根据《2014 年度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5 年天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 49110 元,月平均工资为 4092.50 元。
三、2008 年和 2010 年天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08 年天津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31200 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41579 元。
2010 年,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 1425 元和 8380元。
四、2020 年天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同比增长率2020 年,天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 118918 元,同比增长率为6.56%。
这一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9.308%,显示出天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压力较大。
五、2016 年和 2017 年天津市在职职工平均工资2016 年度天津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63180 元,月平均工资为 5265 元。
2017 年天津市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数据未提供。
六、工伤赔偿与社保缴费基数工伤赔偿标准与社保缴费基数有关。
单位是否认可工伤,会影响工伤赔偿的申请和支付。
单位承担的责任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社保报销医疗费、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9.04•【字号】津政发[2003]107号•【施行日期】2003.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3]10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二00三年九月四日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包括月最低工资和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四条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城镇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六)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情况。
第五条非全日制劳动者实行小时工资制。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二)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三)工作稳定性;(四)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五)福利;(六)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天津最低工资标准
天津最低工资标准2014天津最低工资标准2014天津最低工资标准1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自20xx年4月1日起,天津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500元调整为1680元,增加180元。
每小时最低工资由8.6元调整为9.7元。
同时,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5元调整为16.8元。
自20xx年以来,天津已连续五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920元、1160元、1310元、1500元和1680元。
本轮调整,将使见习期、熟练期、试用期等各类新入职职工,以及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小时工、钟点工和从事灵活就业的劳动者直接受益,还将助推企业各薪等、薪级同比例上调,使更多职工间接受益。
如果企业与职工在4月1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低于1680元,不管其签订的是固定期、无固定期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4月1日以后再发放工资时都要按新标准来执行。
此外,市人社局对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多项工伤保险待遇也做出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按伤残等级分别增加240至270元。
工伤退休人员在增长养老金210元基础上,分别增加30元至60元。
在职及退休工伤人员的待遇下限统一设定为2229元。
工亡人员供养配偶、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3元、77元的基础上,设定1133元、849元的最低发放标准。
与社平工资挂钩的护理费、丧葬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均按10%增幅同步调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国家规定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7%幅度增长。
新标准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
2014天津最低工资标准2日前,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印发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上调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950元调整为每月20xx元,每小时11.2元调整为每小时11.8元;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9.5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20.8元。
此次调整,将使各类新入职职工、公益性岗位人员以及灵活就业劳动者直接受益,同时助推企业职工工资水平整体提升。
各地最低工资及社保公积金缴纳基数与比例
08.9
850 850 560
7.105 580
7.5元/小时 6.6元/小时
860
8.3元/小时
08.4.1
770
7.4元/小时
2009.3.1
750
7.9元/小时
6元/小时 6.5元/小时 4.4元/小时 6.4元/小时
08.1.1
600 670
6.6元/小时 7元/月 620 6.4元/小时 580 7.1元/小时 6.8元/小时 7元/小时 6.5元/小时 6.9元/小时 2008.1 730 6.5元/小时 6.3元/小时 6.5
浙江 湖州 绍兴 安徽 湖北 湖南 江西 合肥 武汉 长沙 南昌 深圳 广州 东莞 佛山 汕头 广东 南区 汕尾 珠海 江门 潮州 中山 惠州 广西 南宁 福州 福建 厦门 泉州 海南 陕西 新疆 甘肃 宁夏 西区 青海 四川 重庆 云南 西藏 贵州 海口 西安 乌鲁木齐 兰州 银川 西宁 成都 重庆 昆明 拉萨 贵阳 06 550 6.3元/小时 07.11.01 650 06.10.01 06.05.01 06 06.03.01 06 06 06 06 580 580 540 6.4元/月 5.8元/小时 4.8元/小时 不变 不变 不变 540 580 430 450 6元/小时 6.5元/小时 4.4元/小时 5.4元∕小时 不变 不变 不变 07.10.01 540 580 430 560 440 580 580 540 06 06 06 06 06 06 690 600 500 570 650 570 6.6元/小时 5.8元/小时 3.8元/小时 5.5元/小时 6.8元/小时 5.5元/小时 不变 不变 07.11.01 07.08.01 07.08.01 07.08.01 06 06.9.1 690 600 6.6元/小时 5.8元/小时 不变 不变 690 600 500 690 600 580 650 750 650 06 06 05 06 06 06 06.09.01 06.04.01 06 06 670 520 460 600 510 810 780 578 690 600 5.7元/小时 5.7元/小时 5元/小时 6.5元/小时 5.7元/小时 4.66元/小时 7.5元/小时 6.6元/小时 6.6元/小时 5.8元/小时 07.09.01 07.10.01 07.03.01 07.07.01 不变 07.10.01 07.04.01 07.04.01 不变 不变
2010年各地区社保缴费基数
2010年各地区社保缴费基数、社平工资、最低工资标准省份所在城市社保缴费基数地区月社平工资月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下限北京12111 1615 4037 960天津8380 1425 2793 920上海10698 2140 3566 1120重庆7740 1549 2580 680吉林省长春7611 1522 2537.33 820黑龙江省哈尔滨6093.99 1218.8 2031.33 840 齐齐哈尔6093.99 1218.8 2031.33 700辽宁省大连9693 1939 3231 900本溪7095 1419 2365 750营口6600 1320 2200 750沈阳9645 1929 3214.67山东省青岛6348 1270 2116 920烟台7422 1484 2474 920济南7473 1495 2491 920威海6600 1320 2200 920潍坊7203 1450 2401 920江苏省宿迁8973 1369 2991 670无锡9710 1583 2638 960镇江8973 1583 2200 960南京10905 1583 2638.33 960常州9805 1583 3211 960南通8973 1583 2991 960昆山10065 1369 2811 960太仓6843 1369 2893 960苏州12000 1583 2041 960常熟10065 1369 3091.25 960灌南县5500 1100 1833 670扬州7915 1583 2638 790连云港4500 900 1500 790福建省厦门9114 1822.8 3038 900福州6774 800 2558.67 800泉州5556 1111.2 1852 800四川省成都7140 1428 2380 850德阳7145 1429 2381.66 780浙江省台州6870 1374 2290 980杭州6870 1374 2540 1100绍兴县6870 1145 1908 980新昌6870 1374 2290 980嘉兴6870 1374 2290 980德清6870 1374 1739 900宁波7822 1565 2608 1100义乌6870 1450 2416 980温州6870 1296 2160 1100平湖6870 1370 2290 980海宁6870 1380 2300 980慈溪7825 1565 2608.33 980广东省深圳11,682 2,336 3894 1,100 广州12303 1655 4101 1100东莞8277 1200 4120 920佛山8277 1655 2842 920中山8277 1655.4 2759 920汕头8277 1366 2277 810惠州8277 1136 1894 810珠海8277 1485 2475 960韶关8277 1413.6 2356 710内蒙古呼和浩特5099.4 1699.8 2833 900 包头5508 1836 3060 900鄂尔多斯11052 2210 3684 900巴彦淖尔5550 1850 2312 750通辽5502 1100 1834 820 新疆乌鲁木齐6438 1288 2146 800 湖南省湘潭6810 1362 2270 800 长沙6822 1364 2274 850石门6810 1362 2270 725益阳6810 2270 2270 560娄底6822 1364 2274 650河北省石家庄7095.75 1419.15 2365.25 900秦皇岛7095 1419.15 2686 900河南省洛阳6537 1307.5 2179 800 郑州7459.25 1491.85 2486.42 800安阳6001.74 1204.55 2000.58 800遂平4782 960 1594 600陕西省西安7573.25 1515 2524.42 600安徽省合肥7414 1483 2472 720淮北7420 1484 2473.33 680芜湖7416 1483 2472 680云南省昆明6750 1350 2252 830 山西省晋中7117 1425 2375 850 长治7117 1423 2372 850太原7130 1423 2376.66 850 湖北省武汉8330 1666 2776.66 900 襄樊4800 960 1600 750大冶4970 994 1657 750海南省海口7662 1532.4 2554广西南宁7075.5 1415.1 2178.5 820柳州7485 1497 2495 820桂林6961 1415.1 2320 820玉林7075.5 1415.1 2358.5 710 甘肃省兰州6794.55 1358.85 2264.85 6205 江西省赣州5181 1040 1727 660 南丰4551 910.2 1517 550贵州省贵阳7062 1412.5 2354。
天津市2019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天津市2019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20年7月起执行)一、职工平均工资1.2019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5876元,月平均工资为6323元。
2.2020年度工伤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323元计算,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社保缴费基数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364元和18969元。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3364元至18969元之间选择,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3364元。
3.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3364元。
4.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3364元。
5.领取失业金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3364元。
6.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6323元。
7.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5265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2011年7月1日后,用人单位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三、有关人员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1.民政管理退休人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7654元(含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注资额)。
2.安置在本市的军队退休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为15882元,其中12032元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850元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
3.中央及外地驻津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分别为687元和3149元。
四、预留社会保险费标准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破产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用人单位,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生育保险费标准为30197元。
2020年度相关待遇简表。
2023年天津社会保险最低基数
2023年天津社会保险最低基数2023年天津社会保险最低基数是指在天津地区,用于计算社会保险费和福利待遇的最低工资标准。
社会保险最低基数的确定对于职工的社保缴纳和福利待遇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2023年天津社会保险最低基数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社会保险最低基数?社会保险最低基数是指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用于计算社会保险费和福利待遇的最低工资标准。
社会保险最低基数的设定旨在保障职工的基本社会保险权益,同时也考虑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因素。
二、2023年天津社会保险最低基数的确定依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都会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物价水平、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当年的社会保险最低基数。
2023年天津社会保险最低基数的确定也会遵循这一原则。
三、2023年天津社会保险最低基数的意义1. 确保职工基本社会保险权益。
社会保险最低基数的设定使得职工的社保缴纳金额得以合理确定,保障了职工的基本社会保险权益。
2.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保险最低基数的合理设定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3. 保障职工福利待遇。
社会保险最低基数的设定直接关系到职工的福利待遇水平,合理的基数设定能够保障职工的基本福利。
四、如何确定2023年天津社会保险最低基数?确定2023年天津社会保险最低基数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需要考虑当年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
其次,需要参考职工工资水平和就业情况。
此外,还需要充分调研和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最低基数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五、2023年天津社会保险最低基数的影响2023年天津社会保险最低基数的设定对于职工和用人单位都有一定的影响。
对于职工来说,合理的基数设定能够保障他们的社保权益,提高他们的福利待遇;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合理的基数设定能够减轻他们的负担,提高用工成本的可控性。
六、2023年天津社会保险最低基数的调整机制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情况,每年对社会保险最低基数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