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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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一)高警示药品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毒性大不良反应严重,使用不当易造成对患者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药品。包括细胞毒化药品、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等。必须严格落实高警示药品存放、使用、限额规定,定期检查。
(二)高警示药品分级
A级高警示药品:属高警示药品管理最高层级,使用频率高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属医院重点管理和监护品种。
B级高警示药品:属高警示药品管理第二层级,使用频率较高,用药错误,会造成患者严重伤害,伤害等级较A级低。
C级高警示药品:属高警示药品管理第三层级,使用频率亦较高,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伤害风险等级又较B级低。
(三)高警示药品采购
1.高警示药品须经医院药事委员会充分论证,批准后方可引进。
2.药学部门加强高警示药品信息及安全使用宣教,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和确保用药安全。
3.加强高警示药品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证安全有效。
(四)高警示药品存放
1.高警示药品应设置专用的存放区域、药架或药柜,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需要冷藏高警示药品的应在冷库或冰箱的专用区域存放。
2.高警示药品存放应标识醒目,应有“高警示药品”的标识牌,设置黑色警示牌。提醒药学人员、医务人员注意。药房发放高警示药品时应单独发放,并用专用药盒存放,药盒醒目位置标注“高警示药品”。病区通常不存放高警示药品,如必须存放应按照高警示药品存放要求管理。
A级高警示药品有专用药柜或专区存放,设置明显标识;
B级高警示药品可在药库、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处存放,应有明显专用标识。
3.严格控制高警示药品的备用种类,临床确需立即要用的药品才列入备用目录。药库、各药房及病区应对高警示药品每周盘点,目与实物数量一致。对特殊高警示药品实行严格的数量管理,做到每日清点账物相符。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五)高警示药品使用和监督
1.高警示药品使用须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高警示药品处方/医嘱实行授权管理。只有在患者有确切适应证,充分进行安全性论证后方可开具处方/医嘱。药房应凭处方/医嘱按要求调剂、发放高警示药品。
2.严格执行高警示药品发放规定。药房发放高警示药品前必须仔细查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与处方/医嘱是否一致,使用专用药盒/袋存放,明确告知领药者该高警示药品的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和保存要求等必要信息。对不符合规定的高警示药
品处方拒绝调配。
3.高警示药品的领用、发放和调剂要实行双人复核,双人签字,高警示药品注射液的高浓度溶液稀释和临床使用应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准确无误。
4.住院药房发放A级高警示药品时使用专用袋,核发人、领用人在发药单签字或盖章。门诊药房药师和治疗护士核发C级高警示药品时,专门进行用药交代。
5.护士执行A级、B级高警示药品医嘱注明高危两人核对患者、药品、剂量、给药时间、给药途径和给药浓度,确保准确给药。用后药品空安瓿保留,凭空安瓿和医师处方领取补充。
6.A级、B级高警示药品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标使用医师应加签字。
7.医师、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处置所有高警示药品时有明显警示信息。
8.药学部门应定期检查高警示药品管理使用情况,加强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