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校退学的后果军校学员学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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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校学生管理制度

军校学生管理制度

军校学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军校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安全和健康成长,军校设立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生管理部门有专门的学生事务处,负责学生的健康、学习、纪律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二、学生管理职责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以下职责:1. 学生入学管理:对入学学生进行面试、身体检查等各项工作,确保学生符合军校的招生条件。

2. 日常管理:负责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纪律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3. 活动管理: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和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 宿舍管理: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确保宿舍环境整洁安全。

5. 卫生管理: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工作,组织学生进行定期的体检和卫生宣传教育。

6. 纪律管理:负责学生的纪律教育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

7. 心理健康管理: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

8. 奖励与惩罚:对学生进行奖励与惩罚,激励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9. 其他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其他与学生管理相关的工作。

三、学生入学管理1. 招生对象:军校主要面向中学生招生,招收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生。

2. 招生条件: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备服从纪律、热爱祖国和人民、热爱军队、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

3. 入学程序:招生对象经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最终由学校确定录取名单。

4. 入学体检:入学学生需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以确保身体健康。

5. 入学宣誓:入学学生需在校园中心举行入学典礼,在征得学生家长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入学宣誓,表明对祖国和人民的忠诚。

四、日常管理1. 学习管理:学生按照学校的课程表进行学习,每学期组织考试,确保学生成绩合格。

2. 生活管理:学校提供统一的伙食,宿舍配备基本生活设施,学生需维护宿舍环境整洁安全。

3. 纪律管理:学生需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班主任和辅导员的管理,严禁打架斗殴、吸烟酗酒等违纪行为。

学校管理细则:《学生留级和退学管理规定》

学校管理细则:《学生留级和退学管理规定》

学校管理细则:《学生留级和退学管理规定》
学生学业警告、留级、退学学籍管理规定为提高学生学习主动性及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学校学风建设,根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学业警告:
学生期末考试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及格需向学生本人及监护人发学业警告书,学业警告书必须有学生及监护人签字。

二、留级:
1、同一学年内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累计门数达到该学年所学课程(同一门课程分多学期学习每学期计一门)总门数三分之一者原则上应予留级。

2、若学生本人及监护人保证不再增加不及格课程或学生留级后原专业无后继班级者,可选择在原班级跟班试读并办理相应试读手续。

试读只能一次,试读期间如果继续增加不及格课程累计达留级标准者必须留级,不愿意留级者(或无原专业后续班级)可选择转学或退学。

3、学生留级期间原修过的课程(包括原考试合格的课程)必须重修重考。

三、退学:
1、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给予退学处理:
①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者或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
②经医院诊断,患有精神疾病、严重传染病等疾病或者遭到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③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者或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60课时或在校学习期间旷课累计超过90课时者(旷课一天按6课时计或按实际课时计);
④在校学习时间超过总学习年限者(含中断学习时间),学制五年最长可八年,学制三年最长可六年;。

军校学员学籍管理规定范本(2篇)

军校学员学籍管理规定范本(2篇)

军校学员学籍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军校学员学籍管理,确保学员的健康成长和良好学风,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军校全日制学员的学籍管理。

第三条学籍管理的目标是培养德才兼备的军事人才,确保学员的全面发展和稳定成长。

第四条学籍管理工作应坚持以学员为中心,积极引导学员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加强学员学籍管理与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机结合。

第五条学校应加强学员学籍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员对学籍管理的认识和重要性的认知。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籍管理的制度机制,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学籍建档与报到第七条学校应及时将录取的学员信息录入学籍档案,包括学员基本信息、家庭背景、身体健康情况等。

第八条学员报到时,学校应核实学员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第九条学员报到时,学校应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和体能测试,评估学员身体素质和适宜参加军事训练的能力。

第十条学校应组织学员进行心理测试和性格测评,关注学员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三章学习情况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制定学员的学习计划,针对课程设置和学科特点,明确学习目标和要求。

第十二条学员应按照学校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保持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学员学习档案,记录学员的学习成绩、课程参与情况和学习表现。

第十四条学校应定期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学习困难并给予帮助。

第十五条学员如有违反学校学习纪律的行为,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第四章操行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学员操行评定制度,评估学员的道德品质和纪律遵守情况。

第十七条学员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操行和纪律习惯。

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对学员的操行教育和引导,提高学员道德素质和自律能力。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操行档案,记录学员的操行评定结果和相关事项。

第五章健康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应建立学员健康档案,记录学员身体健康情况和体格发育情况。

第二十一条学员应进行定期体格检查和身体健康评估,确保学员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学生申请休学、复学、退学的管理规定(新)

学生申请休学、复学、退学的管理规定(新)

学生申请休学、复学、退学的管理规定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规范学籍工作程序,学生因病、因事、因应征入伍等各种原因,需要办理休学、复学和退学手续的,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学生休学(一)学生因患重大疾病、因为应征入伍,或者因为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完成学业,可以申请办理休学手续。

(二)学生休学时间一般为一学年(两个学期),特殊原因最长不超过两个学年(四个学期)。

(三)学生办理休学,需提供以下手续和证明:1、学生个人书面休学申请,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号、年级、班级、专业、休学原因、休学时间(年、月)、联系电话等。

2、二级甲等或县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应征入伍的证明或通知。

3、学生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4、学生家长同意休学的书面申请(外地学生可以通过邮寄或者传真),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年级、班级、专业、休学原因、休学时间、家长意见,同时写明父母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

5、学生家长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身份证明.6、代办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相关材料.7、班主任与其学生家长的书面联系记录证明.8、学生休学申请须经班主任、各系主任签字,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交学生工作处审核、签字.9、学生领取“学生休学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签字。

10、学生将签字后的“学生休学申请表”进行复印,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学生工作处存档,一份交各系核查,一份个人留存。

二、学生复学(一)学生休学期满,可以申请复学,继续完成学业。

(二)办理完复学手续的学生,在低一年级相同专业或者相近专业的班级中学习。

(三)学生休学必须满一个学年或者两个学年,才能办理复学手续.(四)学生休学期满,必须按时办理复学手续。

未及时办理手续的学生,视为自动退学。

(五)学生办理复学,需提供以下手续和证明:1、学生个人复学申请,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号、年级、班级、专业、休学原因、休学时间(年、月)联系电话等。

军校大学生退学原因及应对措施

军校大学生退学原因及应对措施

军校大学生退学原因及应对措施摘要:近年来,军校大学生退学的现象与以往相比呈现增多的趋势。

给军校的学生管理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困扰,也不利于军校建设与发展。

通过分析目前军校生退学的原因,并提出有建设性的应对建议,以期为提升军校学生管理水平提供研究基础和理论支持。

一、军校大学生退学的原因分析1、不适应军校管理军校与一般高校相比,制度管理严格、军事训练任务繁重、学业能力要求极高,对个人的综合素质水平提出了非常高的标准。

由于各个军校在高考招生时普遍都为高分数线,所以招来的学生大多数也是当地高中的优秀学生,但是在进入军校后,由于都是从各地挑选出来的优秀学子,原本的心理优势被消弱,大家都成为了学习水平持平的普通学生,很容易产生失落情绪,心理压力变大;同时,军校对于学生要求极高,从管理层面、训练层面,都经常会出现对于不合格学生的批评,当这些本来在地方上受宠的学生不断收到新环境的批评时,就很容易产生负面情绪,进一步的提升了自己适应军校生活的难度,这种不良心理对于一名未来的军事管理人员来说是不能容忍的,也是学生自身无法迅速接受的。

2、家庭环境影响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个地区、家庭之间的经济条件也呈现出一定程度地差异,而这种差异对于大学生将会产生较打的影响。

根据统计,知识分子和公务员家庭考军校的比例不足三成,多数军校生都来自于农村和城市普通工人家庭,而家庭条件不同对于学生在学校的适应力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知识分子家庭出身的军校生一般对于学业和同学关系更加重视,对于军校的高要求高压力也能较为合格的承受;而对于学习不重视的家庭走出的军校生,对于军校生活更容易产生不良情绪,在这个群体中退学现象时有发生;其他群体中,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和家庭情况一般的家庭一般不会因为军校严苛的条件而产生退学心理,而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普遍希望通过军校道路来改善家庭条件,所以在学习和训练中往往更加刻苦,他们是最不愿意退学的群体,但是在学习和训练的过程中,家庭条件不好的学生可能会产生一些其他心理问题,也需要学校高度重视。

学生休学与退学管理规定

学生休学与退学管理规定

学生休学与退学管理规定一、休学与退学的定义和目的休学和退学是学生在学校期间采取的两种不同行动。

休学是指学生中途暂停学业,不参加学校的教学和学习活动。

退学是指学生结束学业,不再继续在该学校学习。

学生休学和退学管理的目的在于保障学校教育的质量和维护学生的权益。

二、学生休学的条件和程序学生休学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首先,学生需要提出休学申请,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次,学校会根据学生的申请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

最后,学校将给予学生批准或不批准的答复。

为了保护学生的权益,学校通常会制定相关的休学政策和规定,明确休学的条件和权利义务。

三、学生休学的原因和影响学生休学的原因各不相同,可以是个人原因、家庭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

个人原因可能包括健康问题、学业压力过大、个人发展需要等。

家庭原因可能涉及家庭经济困难、亲属因素等。

无论是什么原因,学生休学都会对他们的学业和日常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

学生休学之后可能需要重新适应学校环境,对学习进度和学习成绩也会有一定的影响。

四、学校休学管理的挑战和应对策略学校休学管理面临诸多挑战,其中包括如何保护学生的权益、如何控制休学人数的合理范围、如何避免滥用休学制度等。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学校可以加强对学生休学的指导和管理,明确休学的程序和条件,建立健全的休学制度,加强与家庭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学生休学期间的问题和困扰。

五、学生退学的条件和程序学生退学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学生可以提出退学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学校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和评估,并给予学生批准或不批准的答复。

为了保护学生的权益,学校通常会制定相关的退学规定,明确退学的条件和流程。

六、学生退学的原因和影响学生退学的原因多种多样,可能是学习困难、家庭原因、个人意愿等。

退学会对学生的学业和未来产生一定的影响。

学生退学后需要重新选择学校或专业,并重新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退学可能给学生带来失去学业机会的遗憾和不安。

学校退学与复学管理制度

学校退学与复学管理制度

学校退学与复学管理制度一、退学与复学制度的背景与重要性学校退学与复学管理制度是为了有效管理学生的入学与退学、休学与复学等流程,确保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业发展。

该制度的建立既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需要,也符合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二、退学的条件与程序学校在制定退学制度时,应明确退学的条件与程序。

一般而言,学生主动退学需要根据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方可办理退学手续。

被动退学即学校对不符合入学条件或违反行为规范的学生采取开除处理,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程序执行。

三、退学的影响与解决措施退学对学生来说是一种重大变故,会对学生的心理和身心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

学校应加强对退学学生的关心和辅导,为其提供适当的转学指导和心理咨询,帮助他们平稳过渡并继续学业。

四、学生休学与复学的规定为了满足学生个别需求及家庭特殊情况,学校应建立休学与复学制度。

学生休学需提前递交申请,并符合相关规定方可享受休学权益。

复学程序应简洁明确,学生在休学期满后可以按照规定时间重新报到复学。

五、学生休学与复学的目的与影响休学是为了满足学生特殊需求,如身体健康、家庭变故等,为学生提供休息和调整的机会。

复学则是为了让学生重新回到学习轨道上,并保证他们的学业发展不受太大影响。

休学与复学对学生的个人发展和心理健康有着重要影响。

六、休学与复学的申请流程学校应制定明确的休学申请流程,包括休学申请的递交时间、申请审批程序和流程等。

学生提交休学申请后,学校应根据学生个人情况作出审批决定,并通知学生休学的相关安排。

七、休学与复学期间的管理措施学校在休学与复学期间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包括定期与学生沟通了解其休学期间的学习情况,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指导,并做好复学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复学并继续学业。

八、休学与复学的影响与对策休学可能对学生的学业发展和心理健康产生影响。

学校应加强休学期间的支持与反馈,帮助学生处理个人问题,保持学习动力。

复学后,学校应提供必要的课程辅导和心理辅导,确保学生能够顺利融入学习环境。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员学籍管理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员学籍管理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员学籍管理条例》第一篇:《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员学籍管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员学籍管理条例08-03-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军队院校正规化建设,维护院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学员学籍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教育条例》及国家和军队有关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录取的全日制学习的干部学员、生长干部学员和士官学员的学籍管理工作。

第三条军队院校学员学籍管理工作应当贯彻依法治教、从严治学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加强思想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健全管理制度,实施全程淘汰,充分调动和发挥学员的积极性,促进学员在德、智、军、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四条军队院校学员必须学习和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重要指示特别是关于军队建设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为国防和军队献身的思想,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法律法规及院校的规章制度,刻苦学习,增强体质,掌握培养目标要求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全面素质。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五条按有关招生规定录取的新学员持录取通知书和院校规定的有关手续,按规定期限到院校报到。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必须事先向院校请假。

假期从报到截止日次日起算,不得超过7天。

第六条新学员入学后,院校应当按照招生条件进行政治、身体复查。

其中,对生长干部士兵学员和士官学员还应当进行军事、文化复试,通常在三个月内进行;对短期培训(轮训)学员的政治、身体复查工作应当在2周内完成。

第七条新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入学资格:(一)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招生规定入学的;(二)政治复查、身体复查、军事复试、文化复试中有一项不合格的;(三)不服从专业调整,经教育无效的;(四)未经请假不按期报到或请假逾期的;(五)干部培训(轮训)学员不符合招生对象要求又不宜进行专业调整的;(六)其他不符合入学条件的。

军校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实行全程淘汰

军校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实行全程淘汰
新华网北京5月10日电(记者王东明)军校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实行全程淘汰。被淘汰学员可申请改录、依规定安置或转学。
根据2005年颁发的《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入学阶段被淘汰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新学员,政审或身体如符合普通高校录取条件,本人可向入学所在地省级高招办提出改录申请,由省级高招办商所属高校改录。在校学习期间,因学习或身体原因不符合军校培养要求的学员,服役期两年以内(含两年)的参照义务兵退伍安置,两年以上的参照士官复员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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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无军籍学员在校学习期间被淘汰,则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退学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中,因政治思想不符合培养目标要求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被退学的,以及因学员本人无正当理由执意要求退学或拒不入伍被退学的,应缴纳在军校学习期间全部费用。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或不适合在部队工作被淘汰的,可不缴纳上述费用;如符合入普通高校学习条件,学员本人可向高考所在省份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商所属高校同意后,可转入相关普通高校学习。(完)

[军校生招生手册]毕业结业肄业与修业

[军校生招生手册]毕业结业肄业与修业

[军校生招生手册]毕业结业肄业与修业学员毕业应进行全面鉴定,按《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员筛选制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明确职级待遇,做好毕业分配工作。

具有学籍的学员,学完或提前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毕业,发给结业证书:(一)经毕业前补考仍有一门(含)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二)最后一学年达到降、留级条件者。

(三)全期课程考核有四分之一以上课程门次经补考及格者。

(四)毕业考试课程经补考仍有一门不及格者。

(五)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不及格者。

(六)实行学分制的院校,学员学习期满,未修满规定学分者。

准予毕业的本科学员,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毕业考试课程、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经补考(补作)及格者。

(二)全期课程考核有五分之一以上课程门次经补考及格者。

(三)受过纪律处分未满一年者。

历年补考不及格课程门次数未达到降、留级和退学条件者,毕业前允许再补考一次。

考核作弊不及格课程,毕业前不再补考。

毕业考试课程仅一门不及格者,毕业前允许补考一次,有两门(含)以上不及格者,不予补考。

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当时不子补作,如本人申请,可随下一年级学员补作(只允许补作一次),补作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换发证书时间计。

毕业实习不及格,工作一年后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证明表现突出者,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换发证书时间计。

因公未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者,补作办法同上,毕业时间按原毕业时间计。

批准退学的学员,发给退学证明。

在校学习期满一年或修满一年规定学分者,发给肄业证书。

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学员不发肄业证书和退学证明,并视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轮训、进修班学员,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发给修业证书;成绩不合格者,不发证书。

毕业学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并按规定时间到所分配的单位报到。

退役士兵培训学籍管理制度

退役士兵培训学籍管理制度

退役士兵培训学籍管理制度
《退役士兵培训学籍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的发展,退役士兵的就业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帮助退役士兵顺利融入社会,许多国家都实施了退役士兵培训计划。

然而,培训过程中的学籍管理却是一个关键问题,如何有效管理退役士兵的学籍,关系着培训计划的顺利进行和结果的质量。

退役士兵培训学籍管理制度应该是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涉及到招生、教学、考核、奖惩等方方面面。

首先,针对退役士兵的招生工作应该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学员的资质符合培训计划的要求。

其次,在培训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课程设置、教师管理、学习跟踪等方面,保证培训内容的有效传授和学员学习的效果。

此外,学籍管理还涉及到考核和奖惩机制,合理的学分制度和奖惩政策可以激励学员投入学习并提高学习积极性。

对于退役士兵培训学籍管理制度的建立,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学员的特殊性。

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可能缺乏相关的学习经历和训练,需要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和辅导。

因此,学校和培训机构应该根据学员的实际情况,灵活制定培训方案,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学习路线和支持服务。

同时,退役士兵培训学籍管理制度的建立也需要政府部门的指导和支持。

政府可以在管理体系的建立过程中提供资金支持和政策引导,制定相关政策规定,明确培训计划和学籍管理的标准和要求,推动培训计划的有序实施和成效的确保。

总之,退役士兵培训学籍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退役士兵的复学重返社会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合理的政策激励,才能真正实现培训计划的有效实施和退役士兵的顺利就业。

部队军校管理制度条例范文

部队军校管理制度条例范文

部队军校管理制度条例范文部队军校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部队军校的管理工作,保障军校教育、训练和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军校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的军事人才,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部队的军校。

第三条军校是军队培养军事人才的重要机构,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军队主导和校军结合的原则,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按照总体规划和任务要求,开展教育、训练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教育管理第四条军校的教育管理应按照军事教育的特点和任务要求,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培养德才兼备、岗位胜任、忠诚纪律的高素质军事人才。

第五条军校要加强教学科研,培养和吸引一支高水平的教学科研队伍。

要推进教研之间的交流合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培养工作。

建立健全教材、教学大纲、课程体系,推动教学、研究、实践相互融合,提高教学质量。

第六条军校要制定和完善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确保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

要坚持德育和智育并重,开设军事理论、军事技能和实践训练等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素质、坚强意志品质和实践能力。

第七条军校要建立和完善教学评价体系,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教学评价,注重激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教学和学习活动。

要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个别化辅导,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第八条军校要组织学生进行实践训练和实习实训,提供实践锻炼和实际工作经验。

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军事实践能力和领导管理能力,组织学生参加军事演习、实弹射击等实战化训练活动。

第九条军校要开展军事科研和创新活动,鼓励教师和学生进行科研课题和创新项目。

要加强科研管理,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三章训练管理第十条军校的训练管理应按照军事训练的要求,注重基础训练和专业技能训练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军事素质和战斗力。

第十一条军校要制定和完善训练计划和训练大纲,确定训练目标和内容。

要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注重实战化训练,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决策能力。

军校退学的后果 军校学员学籍管理规定

军校退学的后果 军校学员学籍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军院校正规化建设,严格对学员学籍的管理,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军校学员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军校学员学籍管理条例一、入学与注册新学员须持入学通知书和院校规定的有关证明,按规定日期到院校报到。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向院校请假。

假期从报到截止后第一天算起,不得超过十天。

未经请假迟到或请假逾;期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教育或纪律处分。

新学员入学后,院校应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条件,进行严格复审。

复审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户口所在地(一)无故迟到或请假逾期,时间超过一周者。

(二)徇私舞弊,违反招生规走者。

(三)军政素质和身体素质不符合入学条件者。

(四)不服从专业分配,经教育无效者。

取消入学资格,由系提名,院校首长批准,政治部门办理,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从地方招收的学员,复审合格后,由院校办理入伍手续,并将《参军证明书》一式两份,分别寄给学员亲属及原户口所在地人民武装部。

军龄自开学之日算起。

二、考核与成绩管理学员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载入成绩册,归入学员档案。

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类型。

(一)考试是指根据专业性质和教学要求,对教学计划规定的本专业的主要课程(包括实习、实验课等实践性课目)所进行的考核。

考试,分课终考试、学期考试、学年考试、毕业考试(含毕业设计答辩、毕业论文答辩、毕业实习考核)等四种。

(二)考查是指对教学计划规定的次要课程所进行的考核,或对某些跨学期的课程所进行的部分内容的考核。

考核可采用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答辩或几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笔试又可采用开卷、闭卷或开闭卷相结合的方法。

具体考核方式方法由院校根据课程的内容、特点和要求确定,应注重考理解、考应用、考能力。

考试成绩的评定,一般采用百分制,也可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分制评定。

百分制与五级分制的换算标准是九十至一百分为优秀,八十至八十九分为良好,七十至七十九分为中等,六十至六十九分为及格,五十九分以下为不及格。

退学协议书影响学籍的情况

退学协议书影响学籍的情况

退学协议书影响学籍的情况尊敬的XXX校园管理部门:
本人XXX同意自愿退学。

在此我知晓并明确了解,退学行为将对我的学籍产生一定的影响。

为确保双方权益,特撰写此退学协议书。

以下是对退学协议书所涉及的影响情况的详细描述:
1. 学籍状态变更
根据学校规章制度,本人一旦签署退学协议书,将正式失去在XXX学校的学籍资格。

学籍状态将被更改为“退学”或“毕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 班级与学校资源使用
退学后,本人将失去参加原班级学习活动的权利,无法继续使用学校提供的资源,如图书馆、实验室等。

同时,本人不能再享受学校提供的各类学术或社团活动。

3. 学校证明和其他文件处理
本人退学后,如有需要,将无法向学校索取新的学生证、成绩单或其他与学籍相关的证明文件。

同时,学校有权将退学事宜通知有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局、公安机关等。

4. 学费与退款政策
学校规定,一旦签署退学协议书,相应的学费将按照学校退费政策进行全额或部分退还,具体金额将根据退学时间和学校规定而定。

5. 重新入学的条件
如本人有意再次申请入学,须按照学校相应规定进行重新入学申请,需重新参加入学考试或其他评估方式。

入学申请是否能够成功,将由
学校权衡各方因素进行最终决定。

以上为本人自愿退学后所可能产生的影响情况的详细描述。

本人对
此已充分理解,并保证自愿放弃学籍资格,接受相应的后果。

特此声明,以示知悉和遵守。

此致,
XXX同意并签署:
日期:YYYY年MM月DD日。

军校淘汰制度

军校淘汰制度

军校淘汰制度
军校的淘汰制度如下:
1.入学阶段取得学籍前,因复审复查不合格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学员,退回入学前常住户
口所在地。

2.取得学籍后,因学习成绩和身体心理条件不合格被退学的学员,退回入学前常住户口所
在地,其中服役期两年以内(含两年)的参照义务兵退伍、两年以上的参照士官复员或退役的有关规定办理。

3.因身体、心理等方面不能适应军校学习生活和将来不适合从事军队岗位工作,但符合普
通高等学校入学条件的青年学生学员,除毕业年级以外,可转入军校所在驻地指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习。

4.毕业阶段,学校还将对学员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合格的准予毕业,不合格者予以淘
汰。

1。

十五、海南师范大学退伍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十五、海南师范大学退伍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海南师范大学退伍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海师办〔2014〕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等法规政策并结合教育部、海南省教育厅以及我校关于学生应征入伍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对退役学生的学籍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入伍前已被我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我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学生退出现役后应凭有关证明,尽快回校申请复学。

学生在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

第二条退役学生原所学专业已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

第三条退役学生在办理完入学或复学手续后,应马上跟班学习,并参加考试,复学当学期考试不及格的课程成绩均按60分登记。

第四条退役学生入学或复学后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第五条退役学生入学或复学后的学籍管理参照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六条退役学生的毕业条件和学位条件参照其入学年份其他学生的审核条件审核。

军校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军校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军校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军校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军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官兵、文职员工及学员。

第三条军校管理坚持依法从严治校,落实责任制,实行科学管理、严格管理、人性化管理,确保校园安全、教学秩序和学员健康成长。

第四条军校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官兵、文职员工和学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军校应当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军校应当设立教务部门、政治部、后勤部门等,分别负责教育教学、思想政治工作、后勤保障等工作。

各部门应当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学校管理工作。

第七条军校应当设立学员队,负责学员的日常生活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学员队应当设立队长、政治教导员、辅导员等职务,负责学员队的全面工作。

第八条军校应当选拔优秀干部担任辅导员,负责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日常管理等工作。

辅导员应当关心学员成长,做好学员的良师益友。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九条军校教育教学工作应当坚持打仗需要,注重实战化、实用性,培养学员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十条军校应当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和军队人才培养要求,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确保学员德、智、体全面发展。

第十一条军校应当加强课程建设,优化课程体系,提高教学质量。

课程设置应当符合军队需求,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十二条军校应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选拔和培养高素质的教师。

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为人师表,关爱学员。

第四章校园秩序管理第十三条军校应当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校园安全。

第十四条军校应当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制度,加强网络监控,防止有害信息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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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军院校正规化建设,严格对学员学籍的管理,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军校学员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军校学员学籍管理条例
一、入学与注册
新学员须持入学通知书和院校规定的有关证明,按规定日期到院校报到。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向院校请假。

假期从报到截止后第一天算起,不得超过十天。

未经请假迟到或请假逾; 期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教育或纪律处分。

新学员入学后,院校应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条件,进行严格复审。

复审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户口所在地
(一)无故迟到或请假逾期,时间超过一周者。

(二)徇私舞弊,违反招生规走者。

(三)军政素质和身体素质不符合入学条件者。

(四)不服从专业分配,经教育无效者。

取消入学资格,由系提名,院校首长批准,政治部门办理,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从地方招收的学员,复审合格后,由院校办理入伍手续,并将《参军证明书》一式两份,分别寄给学员亲属及原户口所在地人民武装部。

军龄自开学之日算起。

二、考核与成绩管理学员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载入成绩册,归入学员档
案。

考核分
为考试与考查两种类型。

(一)考试是指根据专业性质和教学要求,对教学计划规定的本专业的主要课程(包括实习、实验课等实践性课目)所进行的考核。

考试,分课终考试、学期考试、学年考试、毕业考试(含毕业设计答辩、毕业论文答辩、
毕业实习考核)等四种。

(二)考查是指对教学计划规定的次要课程所进行的考核,或对某些跨学期的课程所进行的部分内容的考核。

考核可采用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答辩或几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笔试又可采用开卷、闭卷或开闭卷相结合的方法。

具体考核方式方法由院校根据课程的内容、特点和要求确定,应注重考理解、考应用、考能力。

考试成绩的评定,一般采用百分制,也可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分制评定。

百分
制与五级分制的换算标准是九十至一百分为优秀,八十至八十九分为良好,七十至七十九分为中等,六十至六十九分为及格,五十九分以下为不及格。

考查成绩根据学员平时听课、完成作业(实验、实习报告)以及课堂讨论等情况和测验成绩综合评定,按“合格”、“不合格”两等记分。

实行学分制的院校,学员按教学计划学完某门课程,经考核成绩及格,即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学员因故不能参加考核,一般应在考前一周申请,经教务部门批准后方可缓考,其要求和成绩记载按正常考核对待。

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须补考。

补考在下学期开学前或开学后一周内进行,补考成绩按“补考及格”、“补考不及格”或“补考合格” 、“补考不合格”记载。

补考一般不允许缓考。

学员必须按时完成作业和实验(实习)报告,不得抄袭。

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资格或降低考核成绩。

学员一般不得脱离学习岗位参加社会活动,特殊情况须经院校首长批准,所缺课程利用业余时间补课并参加考核。

无正当理由擅自缺考或考核作弊者,该课程考核成绩以零分计,在成绩册中记“旷考” 或“作弊”。

旷考者不准参加学期的补考,作弊者取消其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予以退学。

对学员的政治思想与作风纪律表现,院校应制定考核标准,每学年考核一次,评定成绩,记入档案。

学员学完本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成绩及格或经补考仅一门考试课程成绩不及格(符合降、留级第一款者除外),且政治思想与作风纪律表现符合升级条件者、,准子升级。

学业成绩优异且政治思想与作风纪律表现符合升级条件者,如本人申请跳级,可按照拟跳越年级教学计化规定的课程进行考核考试课程成绩达到“良好”以上,考查课程成绩达到“合格”者,经院校首长批准,允许跳级。

士兵学员、地方青年学生学员和专业技术院校学制三年(含)以上的军官学员,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予以降、留级
(一)经补考,连续两学期累计仍有两门考试课程(含一门考试课程、一门考查课程)或历
年累计有三门考试课程不及格者。

(二)一学期有四门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专科第一学年除外)。

(三)实行学分制的院校,学员在一学年(学期)内考核成绩不及格的课程的学分总数,达到该学年(学期)所选课程学分总数的三分之一者。

(四)因工伤、工作等原因中断学习超过该学期总学时的二分之一者。

(五)因病缺课累计超过该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

(六)政治思想与作风纪律表现中任何一项符合降、留级条件者。

学员第一学年第一学期达到降级条件时,可跟班试读。

学年结束时,如第二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及格,允许对第一学期不及格课程再补考一次,补考后符合升级条件者,准予升级,否则予以留级。

学员降、留有不及格课程门数的计算,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凡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授课,而每个学期都进行考核时,每个学期都按一门课程计算。

(二)凡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种实践性教学环节,如单独进行考核时,各按一门课程计算。

(三)两门考查课程按一门考试课程计算。

(四)体育课不及格,第一学年不计入当年降、留级课程门数。

降、留级手续每学期办理一,次,由教务部门下达降、留级通知。

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只允许降、留级一次。

最后一学年符合降、留级条件的学员不办理降、留级手续,继续跟班学习。

中、高级指挥院校的学员、飞行学员及学制不满两年的学员原则上不实行降、留级。

学员降、留级前考核成绩达到及格的课程,允许兔考(除重修规定的四款外)已取得的成
绩和学分仍然有效。

但一般应参加正课及实践性教学环节,完成作业。

如参加考核可按最高成绩登记。

降、留级学员经教务部门批准,可以学习部分后续课程,考核成绩及格,以后可免修,考核不及格,可不不考,也不计入不及格课程门数,以后重修。

军校学员学籍管理规定
军校生毕业后待遇
2016 国防生招生条件分数线国防生分数线大约多少
军校毕业后分配去向和待遇军校毕业后怎么分配
军校学员实习鉴定自我评价
国防生和军校生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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