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琼三省十市政法协作会议(北海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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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31•【字号】•【施行日期】2021.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按照工作安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将128件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和240件市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政协提案交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办理。

现就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议、提案(市政协提案采取网上交办)办理工作是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和政治任务。

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严格落实办理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制定方案、健全机制、明确承办科室和责任人,切实做到领导重视、分工明确、人员落实、措施到位。

二、提高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重答复更要重落实,通过办理建议、提案,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提高代表、委员的满意度。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能采纳的要全部采纳。

对于近期(年内)不能解决的,要制定措施、明确时限,积极推动落实。

确因涉及政策、法律问题或其他原因无法解决的,要如实向代表、委员解释说明,争取获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三、加强沟通协调一是承办单位要通过电话联系、上门沟通、集中面谈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全过程沟通”。

办前沟通,详细了解代表、委员初衷和具体办理要求,听取办理意见;办中沟通,及时向代表、委员汇报工作进展,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共商解决办法;办后沟通,主动向代表、委员反馈后续进展情况,力求彻底解决问题。

粤桂琼三省(区)十市第十六届政法协作会议在茂名召开

粤桂琼三省(区)十市第十六届政法协作会议在茂名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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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四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四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四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25•【字号】北政办[2013]204号•【施行日期】2013.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四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13〕20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北海市“四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0月25日北海市“四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以下简称“四车”)的综合治理工作,建立由相关部门、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参与的“四车”综合治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我市当前工作实际,制定“四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巩固和扩大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成果,深入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加快生态宜居文明城市建设,全面推进“四车”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源头管理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形成社会治安管理、城市综合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管理有机结合的“四车”综合治理工作新格局,维护市区道路正常交通秩序,有效保护守法经营车辆利益,提升北海旅游城市形象,为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开创北海科学发展新局面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综合治理,实现基本取缔全市范围内违法“四车”的工作目标。

三、综合治理区域及对象(一)治理区域。

各县区、涠洲岛旅游区(二)治理对象。

1.非法生产、销售、拼装、改装的“四车”;2.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四车”;3.非法营运的“四车”;4.法律、法规规定应予查处的其他车辆。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护苗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护苗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护苗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12•【字号】北政办〔2020〕40号•【施行日期】2020.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护苗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北海市“护苗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6月12日北海市“护苗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营造文明安全育人环境,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全市范围内顺利开展“护苗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文明校园及平安校园建设,以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破解难点问题,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齐抓共管、共建共治,建立“五安全、五防范、五责任”(“五安全”即学生心理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五防范”即防溺水、防欺凌、防性侵、防拐骗、防电诈;“五责任”即政府、部门、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机制,将“五安全”“五防范”列入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重要内容,通过安全教育课程化、安全演练常态化,有效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打造学校、社会、家庭协同育人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校园安全防范品牌。

二、主要措施(一)合力推进“五安全”,共建平安育人环境1.共建心理安全,呵护学生心灵成长。

建立健全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纳入本部门日常工作,明确工作措施,切实落实责任。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9.25•【字号】北政办〔2020〕61号•【施行日期】2020.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于2020年6月18日通过《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北政办〔2020〕43号)正式交办。

全市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推进办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仍有部分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不够理想。

为确保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按时按质完成,现将各单位建议提案办理答复情况进行通报,全市各承办单位要抓紧做好办理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办理任务。

一、办理答复情况2020年,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和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交由市政府主办的代表建议143件、政协提案281件,合计424件。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7月下旬对部分承办单位提出调整和增加协办单位的要求逐一进行研究和协商,对有关建议提案的承办单位进行调整后,截至9月21日,各承办单位办理完成答复的建议提案共252件,占办理任务的59.43%。

其中,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任务的市政府系统及中直、区直驻市单位共51个,已完成答复的单位共12个,未完成的单位39个;承办政协提案办理任务的市政府系统及中直、区直驻市单位共68个,已完成办理答复的单位共28个,未完成办理答复的承办单位40个。

(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统计详见附件)收到建议提案办理征询意见反馈表111份,为应反馈意见的14.76%。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1.10•【字号】•【施行日期】2022.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和公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以及《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北发[2022]14号)和《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北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北法治[2022]5号)精神,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对各项相关任务内容、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精心组织、明确措施、切实推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现将工作报告如下:一、全力以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登上新台阶(一)加强党的领导我委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北海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改革开放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为推进北海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北海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强化法治责任,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动“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09•【字号】北政办[2011]122号•【施行日期】2011.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北政办〔2011〕1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关于建立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关于建立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打击传销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桂政办电〔2010〕135号)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我市的发展蔓延势头,从源头上预防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巩固我市打击传销成果,维护我市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和中央综治办、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关于做好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综治办〔2007〕69号)以及自治区综治办、工商局、公安厅《关于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桂综办通〔2007〕57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建立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长效机制提出实施意见如下:一、充分认识建立打击传销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打击传销是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平安北海”建设的重要内容,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近年来,我市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必须建立领导有力、配合密切、协调联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和重大现实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克服松懈、畏难情绪,把打击传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整体联动,形成合力,重拳出击,干净、彻底地打击传销活动,坚决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猖獗蔓延的势头,努力维护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北海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北海片区)场景招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北海片区)场景招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北海片区)场景招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13•【字号】北政办〔2023〕41号•【施行日期】2023.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北海片区)场景招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北海片区)场景招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9月13日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北海片区)场景招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应用场景是新技术、新产品示范推广应用的市场载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要求,用好用足北海区位、资源、政策等独特优势,以场景招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创“品质北海、魅力北海”建设新局面,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将场景招商作为全市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大力承接我国东部产业转移,以打造高质量的应用场景提升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北海片区)招商工作质效,推动更多新技术、新产品在北海率先应用、推广、迭代,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把园区建设成为承接国内产业转移示范区、面向东盟向海经济示范区。

(二)行动目标。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11•【字号】•【施行日期】2021.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2021年,市人大、市政协交由市政府主办的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128件、市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提案240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3月31日印发了《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北政办〔2021〕18号)。

2021年4月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廖立勇主持召开2021年北海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交办会议,研究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会后,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办理工作。

为确保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按时按质完成,现将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一、办理情况截至6月8日,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任务的市政府系统及中直、区直驻市单位共48个,已完成答复的单位共15个,未完成的单位33个;承办政协提案办理任务的市政府系统及中直、区直驻市单位共67个,已完成办理答复的单位共16个,未完成办理答复的承办单位51个。

(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详见附件)二、存在问题(一)近半数部门未按要求反馈交办回执。

承办单位须在收到办理任务10个工作日内填写交办回执送市政府办九秘科(建提科)。

2021年,承办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提案任务的69个单位中,有29个单位未按要求反馈交办回执,给日常沟通以及督办工作增加了难度。

(二)部分单位协办答复报送不及时。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11•【字号】北政办[2012]245号•【施行日期】2012.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北政办[2012]2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等16部委《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综治委[2011]10号)精神,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12]81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我市行政调解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行政调解的基本概念、范围、重点和原则行政调解是由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主持的,以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依据,以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为主要对象,通过说服劝导等方法,促使各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消除矛盾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

行政调解的范围:一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二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与行政管理有直接或间接关联的民事纠纷。

行政调解的重点:土地征收征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治安管理、交通损害赔偿、医疗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物业管理、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障、资源开发和权属争议,环境污染、公共安全事故以及涉及人数较多、社会影响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07•【字号】•【施行日期】2006.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的通知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9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六月七日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精神,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进程,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深刻领会《纲要》的主要精神近年来,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明显增强,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政府法制建设明显加强。

但同时也应当看到,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与经济发展的要求还不尽适应;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还不够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还时有发生;行政执法队伍和法制机构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以及主要任务和措施,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

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和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纲要》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将《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北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北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北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17•【字号】北政办〔2016〕149号•【施行日期】2016.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北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北政办〔2016〕14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工作力度,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北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一)统筹协调北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综合推进北海市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二)研究制定北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

(三)专题研究、解决北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四)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框架下,推动建立北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推进建立信用标准和联合征信技术规范。

(五)协调推进政府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交换,建立健全覆盖北海市各行业的征信系统,推动信用信息的开放和综合应用工作。

(六)加强与县区政府的沟通协调,指导地方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和重点领域先行先试。

(七)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八)协调推进北海市的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

(九)承办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商务局、文新广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知识产权局、法制办、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北海海关,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北海市中心支行,北海银监分局,广西北部湾保险行业协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北海市中心支局共3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北海市中心支行为牵头单位。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6.08•【字号】北政发〔2023〕11号•【施行日期】2023.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现将《北海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6月8日北海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为做好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北海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聚焦北海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关切点,科学制定和完善具有北海地方特色的立法项目。

二、当年完成项目(1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北海市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查处条例》。

由市综合执法局牵头起草。

三、预备项目(9件,名称均为暂定)(一)《北海市网格化管理条例》,由市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化指挥中心牵头负责。

(二)《北海市南珠产业促进条例》,由市振兴南珠产业办公室牵头负责。

(三)《北海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由市水利局牵头负责。

(四)《北海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条例》,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

(五)《北海市滨海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由市林业局牵头负责。

(六)《北海市游船游艇管理条例》,由北海海事局牵头负责。

(七)《北海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八)《北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九)《北海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办法》,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负责。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1.19•【字号】北政发〔2023〕17号•【施行日期】2023.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现将《北海市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11月19日北海市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广西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品牌亮市战略,全面提升北海市质量总体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提高产品供给、建设工程、现代服务业、区域及产业质量发展水平,不断强化质量基础设施、质量治理、质量文化等质量发展支撑,全方位实施质量强市品牌亮市战略,奋力开创品质北海、魅力北海建设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质量总体水平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和食品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保持100%,质量提升行动取得新成效,北海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日趋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协同高效发展,质量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逐年上升,质量强市品牌亮市建设成效显著。

到2035年,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质量强市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达到更高水平,实现质量更好、效益更高、竞争力更强、影响力更大的发展。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环境安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北政办[2014]25号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环境安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北政办[2014]25号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环境安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正文:----------------------------------------------------------------------------------------------------------------------------------------------------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环境安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北政办〔2014〕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为吸取龙江河镉污染事件、贺江水污染事件的深刻教训,加强我市环境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北海市环境安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政策。

(二)定期研判我市环境安全形势,分析环境保护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协调环境保护重大事项,提出强化环境安全监管、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对策措施。

(三)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

(四)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和发布机制、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和重大环境安全风险预警机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对处置机制。

(五)定期审议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事项。

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召集人,市环保局分管业务副局长为副召集人,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公安局、监察局、司法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卫生局、林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城管局、规划局、海洋局、旅游局、法制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出口加工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委会,气象局、北海海事局、北海检验检疫局、北海供电局等37个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相关业务科室(部门)负责人为联络员。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7.11•【字号】北政发〔2024〕9号•【施行日期】2024.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现将《北海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北海市人民政府2024年7月11日北海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广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桂政发〔2024〕16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市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擦亮“珠事易办”政务服务品牌,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和办事场景,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全面加强政务服务渠道建设,深化模式创新,推动扩面增效,夯实工作基础,推出更多“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好做法,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

2024年,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化管理和常态化推进,高质量实施13个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和26个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探索创新北海市“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高速铁路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高速铁路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高速铁路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04•【字号】•【施行日期】2019.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高速铁路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北海市高速铁路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12月4日北海市高速铁路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自治区政府陈武主席、费志荣副主席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高速铁路(以下简称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根据《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市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月10日,在已开展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完成隐患清理整治任务,为2020年春运和日常运输创造安全的铁路外部环境。

为做好有关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自治区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深入开展我市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消除隐患、集中整治、改造提升、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措施,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开展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重点针对高铁沿线环境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路地联动工作机制,彻底整治高铁沿线环境安全隐患,切实改变我市辖区内铁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全力打造我市铁路沿线“净化、美化”的良好形象,确保我市高铁运行安全。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联合打击烟草走私工作协作机制的通知-北政办〔2018〕38号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联合打击烟草走私工作协作机制的通知-北政办〔2018〕38号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联合打击烟草走私工作协作机制的通知正文:----------------------------------------------------------------------------------------------------------------------------------------------------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联合打击烟草走私工作协作机制的通知北政办〔2018〕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北海市联合打击烟草走私工作协作机制》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3日北海市联合打击烟草走私工作协作机制为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烟草打私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烟草打私打假工作方针,为进一步发挥多部门联合打击烟草走私协作机制作用,增强打击合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效遏制辖区烟草走私违法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防止国家税收流失,特制定本协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通过建立联合打击烟草走私工作协作机制,增强市打私办、市公安局、北海海关、市公安边防支队、广西海警第一支队、市工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烟草局(以下简称“1+7”)等打私职能部门对打击烟草走私违法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部门涉烟情报、线索及时互通,执法协作高度配合,打击烟草走私工作高效。

定期研究分析烟草走私形势,安排部署打击烟草走私工作,严防烟草走私在我市辖区入境中转、集散和落地销售。

二、组织机构为确保“1+7”联合执法工作有序开展,成立“1+7”部门联合打击烟草走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1+7”部门联合执法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等工作。

组长由分管烟草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烟草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打私办主任和市烟草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各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北政发[2010]42号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北政发[2010]42号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正文:----------------------------------------------------------------------------------------------------------------------------------------------------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北政发〔2010〕4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提高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工作水平,促进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工作实现最佳的社会效益,打造“平安北海、和谐北海”的良好形象,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行政执法与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工作交流,全面提高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工作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打造“平安北海”、“和谐北海”服务;提高对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统一认识。

二、参与单位联席会议的主办单位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法制办公室。

承办单位为市法制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

参加会议的单位包括各县(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及相关庭室、各县(区)法制办公室、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会议可邀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法制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出席、指导。

三、主要内容(一)通报近期行政执法、行政审判工作的概况,交流行政执法、行政审判工作经验;(二)研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适用问题;(三)研究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共同探索解决方法;(四)协调和解决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五)当前急需共同商讨解决的行政执法和审判问题;(六)其他需要在会议上研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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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桂琼三省(区)十市第二十一届
政法协作会议在我市召开
10月20日,粤桂琼三省(区)十市第二十一届政法协作会议在我市召开,来自粤、桂、琼三省(区)党委政法委领导以及北海、海口、湛江、钦州、茂名、玉林、三亚、防城港、贵港、阳江十市政法系统领导和打私部门相关负责人齐聚一堂,总结和交流第二十届政法协作会议以来的协作经验,探讨解决协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深入研究新的一年开展协作工作的意见,共同维护协作区的社会稳定。

从1990年起,由北海、海口、湛江三市倡仪,钦州、茂名、玉林、三亚、防城港、贵港、阳江等7市先后积极响应,建立了粤、桂、琼三省(区)十市政法协作机制,每年召开一次政法协作年会,迄今已走过21年的历程。

21年来,十市政法各部门坚持“政法一盘棋”的思想,按照《粤桂琼三省(区)十市政法协作章程》的要求,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中央政法委提出的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协作联系,共同联手打击协作区域间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化解了一批跨省、市、县矛盾纠纷,确保了协作区域社会大局的稳定,促进了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刘耀龙应邀请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他指出,当前,广西与全国一样,正处在人民内部矛盾突显期,刑事犯罪高发。

广西作为后发展、欠发达的地区,处在追赶型发展阶段,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产生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空间上,都更为压缩,更为突出,导致社会矛盾多发高发、新旧矛盾互相交织,历史问题与现实问题碰头叠加。

同时,广西作为全国唯一一个沿海又沿边的少数民族地区,也是敌对势力重点渗透和重点破坏的地区,对敌斗争尖锐复杂,这些都会给我国国家安全、地区稳定构成威协。

粤桂琼三省(区)十市政法协作会议召开以来,协作区政法各部门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加强区域政法协作,联手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联合调处跨区域矛盾纠纷,不断加强相互间的交流学习,共同维护了区域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因此,建立和完善适应新形势下的区域政法协作新机制,对于粤桂琼三省(区)十市进一步凝聚力量,整合资源,合作共赢,意义重大和深远。

北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家斌在会上作了欢迎辞。

他指出,三省区十市政法协作机制自1990年建立,至今已经有21年之久。

21年来,各市政法部门切实加强协作,共同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协力调处化解跨区域的各种矛盾纠纷,依法执行跨
区域案件,有效维护了协作区社会稳定,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协作区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与肯定。

从今年起,政法协作会议举办城市开始第三轮接力。

本届年会是我们站在新的起点,面对复杂多变的新形势,谋求政法工作新突破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我们将通过这次会议学习借鉴各市先进经验,进一步增进交流、加强协作、取长补短,共建平安稳定和谐社会。

北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伍国辉同志代表本届年会主办城市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

他指出,粤桂琼三省(区)十市第二十届政法协作会议以来,协作区政法各部门按照《粤桂琼三省(区)十市政法协作章程》的要求,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中央政法委提出的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协作联系,共同联手打击协作区域间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化解了一批跨省、市、县矛盾纠纷,确保了协作区域社会大局的稳定,促进了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今后,我们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上级党委政法委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共同携手,精诚合作,站在新的起点,开拓创新,为进一步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健康迅速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由北海市政府副市长毛艳琼主持。

应邀出席会议的领
导还有海南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蔡兴教、广东省委维稳办专职副主任叶敏辉,他们分别在会上就如何加强政法协作作了指示。

(市委政法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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