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的计算公式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暂行办法为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真实反映企业国有资本运营状况,规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工作,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大兴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大兴区国有资产及国有控股企业。
二、区国资委负责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本,是指区政府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对于国有独资企业,其国有资本是指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对于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其国有资本是指该企业所有者权益中国家应当享有的份额。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是指区国资委根据监管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资料,依法对其在一定经营期间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本增值、保值或减值结果进行核实确认,并为企业财务监管与绩效评价、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企业工效挂钩核定等各项考核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四、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主要通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反映,并设置相应修正指标,充分考虑各种客观增减因素,以全面、公正、客观地评判经营期内企业国有资本运营效益与安全状况。
本办法所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是指企业经营期内扣除客观增减因素后的期末国有资本与期初国有资本的比率。
其计算公式如下: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扣除客观因素影响后的期末国有资本÷期初国有资本)×100%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等于100%,为国有资本保值;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大于100%,为国有资本增值;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小于100%,为国有资本减值。
亏损企业用减亏额作为保值增值指标。
五、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修正指标为不良资产比率。
其计算公式为:不良资产比率=(期末不良资产÷期末资产总额)×100%本办法所称不良资产是指企业尚未处理的资产净损失和潜亏(资金)挂帐,以及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应提未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类有问题资产预计损失金额。
基于经济增加值的我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研究
基于经济增加值的我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研究作者:曹越来源:《中国市场》2021年第36期[摘要]经济增加值是一家企业的净利润,也就是一家企业的税后利润减去全部成本后的实际所得。
其核心是资本投入是有成本的,企业的盈利只有高于其资本成本(包括股权成本和债务成本)时才会为股东创造价值。
文章针对经济增加值与传统资本保值增值的区别进行评价,探讨了当前背景下经济增加值的特点与作用。
[关键词]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增值;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EVA[DOI]10.13939/ki.zgsc.2021.36.0151 经济增加值的含义EVA是经济增加值的英文缩写,其概念最早在20世纪末由美国提出,是考核企业业绩的一个新的指标。
到20世纪末期,全球通过EVA考核的企业突破300家,这些企业在商界有比较大的名气,包括可口可乐 AT&T、西门子等著名企业。
经济增加值就是企业的净利润,一家企业在运行的过程中只有盈利的规模高于成本才能为企业和股东创造利润和价值。
企业创造的经济增加值就是一家企业的净利润和资本成本之间的差值,资本成本的成分比较多,既包括股本资本,也包括债务资本。
2 传统资本保值增值与经济增加值的比较2.1 传统资本保值增值指标首先国有资产具体来说就是指经营性国有资产;以盈利为目的采用各种方式投入到生产经营活动中去的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以及投入到生产过程中去的那部分国有资产。
接下来是传统资本保值增值指标,资本保值增值率是考核企业效益的一个指标,是财政部考核企业的指标之一,通过这一指标主要考核企业的安全状况和运营效益,对这一指标考核结果可以弄清企业不良资产的比率、净资产收益率、资本积累率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内容。
企业对相关指标进行分析主要是通过指标来分析企业的实际运营状况。
从具体的数据而言,如果企业的资本保值率是100%,那就是资本保值;如果资本保值率大于100%,那就是资本的增值。
经济增加值=税后经营利润-投资资本×资本成本=(税后经营利润/投资资本-资本成本)×投资资本,将等式税后经营利润/投资资本=投资回报率代入上式可得:经济增加值=(投资回报率-资本成本)×投资资本,又因为市场增加值=(投资回报率-资本成本)×投资资本/(资本成本-增长率),所以可以得到市场增加值与经济增加值之间的关系:市场增加值是经济增加值和资本成本与增长率差值的比值,根据公式可以得出,经济增加值和市场增加值与传统的指标相比,考虑了投资资本的成本,更能说明企业创造价值的效率和能力。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法规类别】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发文字号】财统字[2000]2号【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6年3月30日实施日期:2006年3月30日)废止【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变更)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发布日期】2000.04.26【实施日期】2000.04.26【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财统字〔2000〕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提高国有资本营运效益,规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是指国有资本的出资人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资料,依法对列入考核范围的国家投资企业在一定经营期间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本增值、保值和减值结果进行核实确认,并运用规定的方法分析判断国有资本运营效益及其所处行业水平,为实施企业考核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国有资本,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收益,以及依法认定的国家所有者权益。
对于国有独资企业或公司,其国有资本等于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对于拥有国家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具有多元投资主体的企业,国有资本是企业所有者权益中国家应享有的份额。
第四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的对象为各级人民政府投资设立的各类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未进行公司制改造的国有企业。
第五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的重点为各级人民政府直接监管的国有独资或控股的大中型骨干企业。
凡实行经营者年薪制、风险抵押、持股试点和工效挂钩等将考核结果与收入分配制度挂钩的企业,均应纳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重点考核范围,其具体范围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或者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国有资本出资人会同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公式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公式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
一、什么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是指投资者从国有资产所获得的回报率。
资产保值增值率旨在衡量投资者在购买国有资产后获得的报酬,而这一报酬来自资产价值及其价值的增加情况,从而使投资者能够根据资产保值增值率来做出投资决策。
二、计算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的公式
计算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的公式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最终投资金额-初始投资金额)/初始投资金额 * 100%;
其中,初始投资金额为投资者投资国有资产的钱,若该资产证券的期间最大或最小值比初始投资更高或更低,那么最终投资金额就为此时价值。
三、实例说明
假设甲乙双方签定协议,要约乙方投资10000元于某国有资产,一年
之后,此资产最终价值为20000元,那么甲方获得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就等于:(20000-10000)/10000*100%=100%,即甲方投资了一年时间,就可以获得原投资的完全保值增值。
四、无风险收益率
另外,当计算无风险收益率时,可以将它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进行比较拿出来,这样就能够判断投资是否有价值,以及国有踩哪个资产投资是否有价值。
无风险收益率一般指国家财政债券、央行债券、政府基金或央行基金等国家安全投资年利率减去通胀率得出的实际投资收益率。
五、总结
总而言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的计算是依据购买国有资产的初始金额以及该资产的最终价值计算而来的投资回报程度,通过与无风险收益率的比较可以判断投资的位置是否较优,以及国有资产是否值得投资。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7.29•【字号】皖国资考核[2008]105号•【施行日期】2008.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国资考核〔2008〕105号)各省属企业:《安徽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已经修订并经省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安徽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皖国资考核〔2005〕152号)同时作废。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九日安徽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省属企业负责人(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由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负责人。
第三条考核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依法考核原则。
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法考核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
(二)分类考核原则。
按照企业所处的行业、资产经营的水平和主营业务等不同特点,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实行科学的分类考核。
(三)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原则。
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要求,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
化工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
化工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化学工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7.12.05•【文号】•【施行日期】1997.12.0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化工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第一条为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不断增值,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增加资本积累,发展国有经济,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各种形式的投资,以及投资收益形成的、或依法认定取得的国家所有者权益,具体包括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等。
第三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期末国家所有者权益/期初国家所有者权益)×100%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于100%,为保值;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大于100%,为增值;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小于100%,为减值。
第四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按下列程序核定:企业提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申报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连同必要的说明材料,在每年2月底前报送企业主管单位,主管单位对企业提出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申报方案以及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审查汇总后,上报部国有资产管理局。
第五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按企业工效挂钩的原则予以考核。
原则上以企业前三年平均增值额为基数,考虑当年的实际情况,由部国有资产管理局核定。
企业完成核定指标的,可以获得效益工资或兑现工资增量;未完成考核指标的,不能提取新增效益工资和兑现工资增量。
第六条为了客观、公正地考核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对当年发生的下列客观及不合理因素在考核时予以调整:1. 扣除国家、上级对企业的各种投资和拨款;2. 扣除由于国家对企业实行先征收后返还办法增加的资本金或资本公积金;3. 扣除接受捐赠增加的资本公积金;4. 资产评估增加或减少的资本公积金;5. 企业之间兼并增加或减少的国家所有者权益;6.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其他增加或减少的国家所有者权益。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暂行办法为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真实反映企业国有资本运营状况,规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工作,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大兴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大兴区国有资产及国有控股企业。
二、区国资委负责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本,是指区政府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对于国有独资企业,其国有资本是指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对于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其国有资本是指该企业所有者权益中国家应当享有的份额。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是指区国资委根据监管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资料,依法对其在一定经营期间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本增值、保值或减值结果进行核实确认,并为企业财务监管与绩效评价、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企业工效挂钩核定等各项考核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四、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主要通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反映,并设置相应修正指标,充分考虑各种客观增减因素,以全面、公正、客观地评判经营期内企业国有资本运营效益与安全状况。
本办法所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是指企业经营期内扣除客观增减因素后的期末国有资本与期初国有资本的比率。
其计算公式如下: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扣除客观因素影响后的期末国有资本÷期初国有资本)×100%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等于100%,为国有资本保值;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大于100%,为国有资本增值;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小于100%,为国有资本减值。
亏损企业用减亏额作为保值增值指标。
五、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修正指标为不良资产比率。
其计算公式为:不良资产比率=(期末不良资产÷期末资产总额)×100%本办法所称不良资产是指企业尚未处理的资产净损失和潜亏(资金)挂帐,以及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应提未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类有问题资产预计损失金额。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管理办法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管理办法为完善总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负责人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客观、公正、科学地考核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根据《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发〔2010〕17号)和《建工总公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建人〔2009〕8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任期考核的原则1、以总公司发展战略为指引,促进和保障总公司发展战略顺利实施为目的,实现考核促发展的考核机制;2.以注重企业发展能力,引导企业不断创新,加强可持续发展为目标;3、逐步实现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业绩考核与奖惩紧密挂钩的机制;4、按照企业所处的不同行业和类型,资产经营的不同水平和主营业务的不同特点,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科学合理的分类考核。
二、任期考核的管理公司经营者经营业绩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总公司业绩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主要职责有:1、制定总公司任期考核制度;2、选取考核指标、确定考核目标值;3、组织实施任期考核的评价和结果确定;4、对任期内经营业绩的跟踪和动态监控管理;5、依据考核结果实施任期考核的奖惩兑现工作。
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采取签订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范围与对象1、考核范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总公司项目部);2、考核对象:签订任期考核责任书单位的主要领导。
四、考核期限任期考核期一般为三年。
五、任期考核内容根据总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结合各企业实际,以任期内经营业绩、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等内容为考核对象,采用关键业绩指标形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基本指标、分类指标和评价指标三部分组成。
1、基本指标:主要考核任期内企业的经营业绩发展水平和持续增长能力,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总资产报酬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三年销售平均增长率;(1)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指任期内企业核心业务利润平均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3考核期内三年主营业务利润之和考核期前三年主营业务利润之和—1)×100%(2)总资产报酬率:指任期内企业运用全部资产的总体获利能力,计算公式为:总资产报酬率计算=任期内三年利润总额之和+任期内三年利息支出之和任期内三年平均资产总额之和×100% (3)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任期内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能力,计算公式为:任期内三年每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乘积(4)三年销售平均增长率:指任期内企业销售收入平均增长情况,计算公式为:三年销售平均增长率=(3当年营业收入净额三年前营业收入净额—1)×100%说明:“当年营业收入净额”指任期考核期最后一年营业收入净额,“三年前营业收入净额”指任期考核期前一年营业收入净额。
金融企业常用财务绩效评价指标计算公式
金融企业常用财务绩效评价指标计算公式说明一、盈利能力指标1、资本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100%净资产平均余额=(年初所有者权益余额+年末所有者权益余额)/22、资产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资产平均总额×100%资产平均总额=(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证券公司资产、负债不包括客户资产、负债,下同。
3、成本收入比=营业费用/营业收入×100%4、收入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5、支出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支出×100%6、资产费用率=营业费用/资产平均总额×100%7、净息差=(银行全部利息收入-银行全部利息支出)/全部生息资产。
净息差(net interest margin,简称:NIM)指的是银行净利息收入和银行全部生息资产的比值。
其计算公式为: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 i×M i÷M0-E j×M j÷M0±E k×M k÷M0)×100% 其中:P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 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 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 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 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 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 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二、经营增长指标1、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年末国有资本±客观增减因素影响额)÷年初国有资本]×100%2、利润增长率=(本年利润总额-上年利润总额)/上年利润总额×100%3、经济利润率=(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资金成本)/净资产平均余额×100%资金成本系按年度内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不同利率的时间覆盖比例为权数计算的加权平均资金成本。
广州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广州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配套实施《广州市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者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市政府确定的由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市国资委负责组织实施对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采取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明确经营目标责任,年度终了或任期届满后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相挂钩的考核制度,并遵循依法考核、分类考核、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经营业绩考核第五条年度考核指标由任期考核指标分解后形成。
市国资委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或调整部分专项工作考核指标。
(一)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期限从每一年度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任职时间不满一个年度的,按实际任职时间考核。
(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以三年为一个考核期。
考核期内离任的,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至离任止。
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考核期的,由市国资委决定。
第六条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及计分办法。
(一)基本指标1、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指企业考核期末所有者权益同考核期初所有者权益的比率,计算公式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考核期末所有者权益考核期初所有者权益)×100%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指标占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权重为50%,基本分为70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70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5分,最多加30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5分,最多扣30分。
2、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指企业考核期当年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与上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率,计算公式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考核期当年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上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1)×100%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连续三年的平均增长情况,计算公式为: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连续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之和3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任期考核指标为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指标占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权重为20%,基本分为70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70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2分,最多加30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2分,最多扣30分。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的计算公式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的计算公式
资产保值增值率=
期末净资产总额/期初净资产总额
X 100%
资产保值增值率=100%,为资本保值;资本保值增值率大于100%,为资本增值,反之为资本减值。
编辑本段正确计算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
正确计算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的关键有两点,一是合理确认期初净资产总额;二是合理确认期末净资产总额。
(三)在计算期末净资产总额时应剔除的因素在计算期末净资产总额时,有些因素通常需要剔除。应剔除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因投资者对企业的投资增加的资本金;
2.因国家专项拨款、各项建设基金增加的资本公积;
3.由于国家对企业实行先征税后返还办法增加的资本金或资本公积金;
4.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增值或减值所造成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5.企业接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捐赠增加的资本公积;
6.其它非正常性变动造成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四)应考虑的问题我国目前的国有独资企业一般不上缴利润,而改制后的股份企业由于投资主体多元化,一般都涉及到向国家上缴利润的问题,其本身即隐含着不公正的因素。
所以在考核经营者的资产经营责任制时,我们应该科学客观地进行评价,这不仅是对改制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的肯定,也是鼓励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公司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办法
XX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企业国有资本的监督管理,真实反映企业国有资本运营状况,维护学校所有者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本,是指公司对所属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公司所有的其他权益。
对于所属全资企业,其国有资本是指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公司所有的其他权益;对于所属控股及参股企业以及再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其国有资本是指该企业所有者权益中公司应当享有的份额。
第三条公司负责所属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核实确认工作。
第二章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指标第四条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主要通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反映,并设置相应修正指标和参考指标,充分考虑各种客观增减因素,以全面、公正、客观地评判经营期内企业国有资本运营效益与安全状况。
第五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是指考核期内扣除客观增减因素后的期末国有资本与期初国有资本的比率。
计算公式如下: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扣除客观因素影响后的期末国有资本÷期初国有资本)×100%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分为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和任期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第六条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修正指标为不良资产比率。
其计算公式为:不良资产比率=(期末不良资产÷期末资产总额)×100%其中,不良资产是指企业尚未处理的资产净损失和潜亏(资金)挂账,以及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应提未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类有问题资产预计损失金额。
第七条因经营期内不良资产额增加造成企业不良资产比率上升,应当在核算其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时进行扣减修正。
(一)暂未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考核期内企业不良资产比率上升,其增加额在核算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时进行直接扣减。
财政部43号文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的监督管理,反映金融企业国有资本运营状况,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工作,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控股公司、担保公司(以下简称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的确认,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本,是指国家对金融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为该金融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为该金融企业所有者权益中国家应当享有的份额,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应当依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金融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全面分析年度内国有资本增减变动因素的基础上,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级直接管理的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进行确认。
上级财政部门对下级财政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金融企业应当如实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认真分析和核实年度内国有资本增减变化的各项因素,真实反映国有资本运营结果。
第六条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认结果,应当作为财政部门对金融企业进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指标计算第七条除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通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反映,同时参考相关分析指标。
指标计算应当以金融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为依据。
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为依据。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是指金融企业年末国有资本剔除年度内客观增减因素影响额后与年初国有资本的比率,计算公式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年末国有资本±客观增减因素影响额)÷年初国有资本]×100%第九条金融企业国有资本因下列客观因素影响而增加的,在计算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时应当减去相应的增加额:(一)国家投资,指国家对金融企业投入而增加的国有资本;(二)无偿划入,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他企业的国有资产全部或者部分划入而增加的国有资本;(三)资产评估,指因改制、上市等原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而增加的国有资本;(四)清产核资,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而增加的国有资本;(五)产权界定,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产权界定而增加的国有资本;(六)税收政策,指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而增加的国有资本;(七)资本(股票)溢价,指金融企业整体或者以主要资产溢价发行股票或者配股而增加的国有资本;(八)会计调整,指因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发生重大变更、会计差错调整等原因,导致金融企业年度内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动而增加的国有资本;(九)其他客观因素,指除本条第(一)项至第(八)项客观因素外,经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认定的其他客观因素而增加的国有资本。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曲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21•【字号】•【施行日期】2006.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曲靖市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已经市二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2006年11月21日曲靖市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真实反映企业国有资本运营状况,规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工作,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曲靖市各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本,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国有独资企业的国有资本是指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的国有资本是指该企业所有者权益中国家应当享受的份额。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据经审计的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在全面分析评判影响经营期内国有资本增减变动因素的基础上,对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进行核实确认工作。
第五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级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核实确认工作。
第六条企业必须在如实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和核实经营期内国有资本增减变动的各项主客观因素,真实、客观地反映国有资本运营结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薪酬奖惩、任免去留等出资人履行监管职责提供重要依据(考核、奖惩办法另文规定)。
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基本指标解释
根据《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的规定,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以下简称"企业效绩评价")指标体系由基本指标、修正指标、评议指标三层次共32项指标构成。
现将各项指标的内涵解释如下:一、基本指标基本指标是评价企业效绩的主要计量指标,是整个评价指标体系的核心,用于完成企业效绩的初步评价。
基本指标由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周转率、资产负债率、资本积累率等8项计量指标构成。
(一)净资产收益率1.基本概念净资产收益率是指企业一定时期内的净利润同平均净资产的比率。
净资产收益率充分体现了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自有资本获取净收益的能力,突出反映了投资与报酬的关系,是评价企业资本经营效益的核心指标。
2.计算公式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3.内容解释(1)净利润是指企业的税后利润,即利润总额扣除应交所得税后的净额,是未作任何分配的数额,受各种>策等其他人为因素影响较少,能够比较客观、综合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效益,准确体现投资者投入资本的获利能力。
(2)平均净资产是企业年初所有者权益同年末所有者权益的平均数,平均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年初数+所有者权益年末数)÷2。
净资产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4.指标说明(1)净资产收益率是评价企业自有资本及其积累获取报酬水平的最具综合性与代表性的指标,又称权益净利率,反映企业资本运营的综合效益。
该指标通用性强,适应范围广,不受行业局限。
在我国上市公司业绩综合排序中,该指标居于首位。
(2)通过对该指标的综合对比分析,可以看出企业获利能力在同行业中所处的地位,以及与同类企业的差异水平。
(3)一般认为,企业净资产收益率越高,企业自有资本获取收益的能力越强,运营效益越好,对企业投资人、债权人的保证程度越高。
(二)总资产报酬率1.基本概念总资产报酬率是指企业一定时期内获得的报酬总额与平均资产总额的比率。
总资产报酬率表示企业包括净资产和负债在内的全部资产的总体获利能力,是评价企业资产运营效益的重要指标。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计算公式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计算公式
情况一:只计算资产保值增值率
保值增值率=资产净收益/资产原值
资产净收益指的是其中一时期内国有资产的净收益,计算公式如下:资产净收益=资产收入-资产成本
资产原值指的是其中一时期开始时的国有资产价值,可以通过折旧、减值等方式计算得出。
情况二:计算资产保值增值率和资金保值增值率
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既跟资产有关,也跟资金有关。
资金保值增值率是指国有资金在一定时间内的保值和增值的程度,可以通过计算资金净收益与资金原值之比来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保值增值率=(资产净收益+资金净收益)/(资产原值+资金原值)资金净收益指的是其中一时期内国有资金的净收益,计算公式如下:资金净收益=资金收入-资金成本
资金原值指的是其中一时期开始时的国有资金价值,可以通过利息、汇率变动等方式计算得出。
保值增值率的计算公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化。
对于不同类型的国有资产,可以根据其特点和性质,灵活地选择适合的计算公式。
同时,保值增值率的计算还需要考虑国有资产的特点和评估方法。
国
有资产的特点包括价值相对固定、政策影响较大等。
评估方法包括市场价
值评估、成本价值评估等。
总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的计算公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同时
需要考虑国有资产的特点和评估方法。
保值增值率的计算可以帮助政府和
企事业单位了解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情况,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政策,促进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对国有资本金保值增值率的思考与建议
对国有资本金保值增值率的思考与建议98对国有资本金保值增值率的思考与建议徐汉峰(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孝感432000)2002年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联合修改制定的《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修订)》简称《修订》(财政部.财统[2002]5号关于印发《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修订)》的通知,四川会计,2002年第6期)有一个修正指标叫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权数12分值)。
计算公式:资本保值增值率= 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年末所有者权益/ 年初所有者权益x100%,该指标是反映国有资本金保值及国有资本金增值的绩效指标。
但某些问题函待修改完善。
一、客观因素界定不够明确建议明确客观因素何谓客观因素?据《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指标解释》(1999年7月19日财统字[1999] 3号)指出:本年末所有者权益扣除的客观增减因素,是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国资企发[1994]98号)中规定的客观因素,具体包括国家资本金及其权益因客观因素增加额和国家资本金及其权益因客观因素减少额两大类。
其中,扣除的各种客观因素增加值有:(1)国家投资等增加国家资本金。
(2)国家专项拨款及各项基金增加的国家资本公积。
(3)按规定税收返还或专项减免增加的国家资本金及资本公积。
(4)按国家规定进行资产重估(评估)增加的国家资本公积。
(5)住房周转金转入增加的国家资本公积。
(6)接受捐赠增加的国家资本公积。
(7)清产核资增加的国家资金及其权益。
(8)其他。
扣除的各种客观因素减少值有(1)经专项指标核减国家资本金及其权益。
(2)按国家规定重估(评估)减少的国家资本公积。
(3)无偿划出或分立减少的国家资本金及其权益。
(4)清产核资核减的国家资本金与资本公积。
(5)其他。
(章家瑞,孙宪源. 关于国有资本金绩效评价体系的探讨与改进, 工业会计,2002年第4期)但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政策原因、战争原因、投资环境、市场环境诸因素的变化而导致的经济损失是否属于上述(3)(4)(5)三种扣除客观因素减少值?笔者认为:要准确的评价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就必须把资本增加或资本减少所导致的变动额予以扣除,因为投入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并不是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试行办法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天津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是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直接监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党委(党组)书记和总经理(以下称单位负责人)。
第三条经营业绩考核采取由市国资委主任或其授权代表与单位负责人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并对责任书中明确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经营业绩考核的工作机构。
市国资委成立业绩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工作。
业绩考核委员会由委领导担任主任,委内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业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业绩考核处。
第五条经营业绩考核期限从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
第二章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第六条确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原则(一)维护所有者权益,按照经营利润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可持续发展以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立考核指标。
(二)体现出资人意愿,按照出资人对国有单位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确立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每年可以根据上述原则做适当调整。
第七条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权重及计算公式(一)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权重25%)完成下达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得基本分25分。
计算公式: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 ×100%期初(末)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时,考核国有资本增减值。
(二)净资产收益率(权重25%)完成下达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得基本分25分。
计算公式:净资产收益率 = ×100%净资产为负值的单位,考核总资产收益率。
计算公式:总资产收益率= ×100%(三)年度利润总额(权重20%)完成下达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得基本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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