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困难救助办法
临时救助慰问细则
临时救助慰问细则一、救助对象范围临时救助慰问主要针对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且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二、救助对象分类特别困难家庭:指因遭遇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伤亡、财产重大损失,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家庭。
特殊困难人群:指因年老、年幼、残疾、失能、重病、失学、失业、失独、服刑人员子女、精神障碍患者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人群。
三、救助标准设定救助标准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程度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分为一般救助、较大救助和特殊救助三个等级。
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四、救助申请流程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救助申请。
申请人需填写《临时救助申请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等必要的申请材料。
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人口、困难原因等进行核实,并公示相关信息。
五、救助审批程序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后,将符合条件的救助申请报送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进行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
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救助申请进行复核,并提出审批意见。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由县级民政部门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发放救助金。
六、救助资金发放救助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个人银行账户,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七、救助效果评估救助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人员对救助对象的生活状况进行跟踪评估,了解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救助效果,确保救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用。
八、救助档案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救助对象档案,将救助申请、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等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建立救助工作档案,对救助工作进行统计和分析,为改进救助工作提供依据。
乡镇临时救助实施方案
乡镇临时救助实施方案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二、救助对象。
1. 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
2. 因临时生活困难,急需救助的城乡居民。
三、救助标准。
1. 救助标准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2. 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四、救助程序。
1. 申请,救助对象向所在乡镇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提出救助申请,填写《乡镇临时救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乡镇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符合条件,将立即发放救助金;
3. 发放,经审核通过的救助对象,可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救助金。
五、救助管理。
1. 监督,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2. 宣传,加强对救助政策的宣传,提高困难群众的救助意识,确保救助政策的
落实。
六、救助资金来源。
1. 财政拨款,由乡镇政府列支一定资金用于临时救助;
2. 社会捐助,接受社会各界的捐助,用于临时救助。
七、救助效果评估。
1. 定期对救助对象的生活状况进行跟踪调查,评估救助效果;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救助政策,提高救助效果。
八、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订,由乡镇政府负责解释和修改。
乡镇临时救助实施方案就是为了让困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的帮助,保障他们的
基本生活。
希望各级乡镇政府能够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执行,确保救助政策的落实,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关爱和帮助。
临时救助申请条件及流程
临时救助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临时救助申请条件
1.家庭因某种原因导致经济困难,需要临时救助;
2.家庭总收入低于当地月人均收入的60%;
3.家庭收入成员均未参加社会保障,没有其他社会救助;
4.家庭有担保人,能够承担家庭的经济责任;
5.家庭有可观的收入来源,可预计家庭经济状况将会好转。
二、临时救助申请流程
1.家庭准备好相关的文件和材料,例如:贫困家庭户口簿、家庭收入情况、担保人情况等。
2.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临时救助申请。
需要填写的表格有:《临时救助申请书》、《贫困家庭信息表》、《担保人协议书》等。
3.提交相关资料后,民政部门会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函发送给申请者。
4.如果审核通过,家庭会收到临时救助金的汇款凭证,可以到当地银行提取。
5.如果审核不通过,家庭可以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诉,并重新提交审核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者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以免耽误审核通过的时间;
2.家庭收入成员应当有一定的收入来源,以保证家庭经济状况的持续改善;
3.家庭应当积极参与各种政策性救助措施,切不可依赖短期或临时的救助措施。
临时救助工作方案
临时救助工作方案以下是 9 条关于临时救助工作方案:1. 嘿,临时救助不就是那根在困难时刻能拉人一把的救命稻草嘛!比如说,老张前段时间突然生病,家里经济一下就紧张了,这时候临时救助不就雪中送炭了嘛!咱们得把救助流程搞清楚,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能快速拿到救助金,这多重要呀,大家说是不是?2. 哇,临时救助工作可不能马虎呀!就像小李那次遭遇意外,要是没有及时的救助,那可咋整!所以咱得制定细致的方案,从申请到审核到发放,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不能让任何一个该得到帮助的人被落下呀!3. 哎呀呀,临时救助就像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呀!你想呀,小王失业那段时间,如果没有救助,日子得多难熬。
咱们要让这盏灯照亮更多人,让大家在困难时有依靠,有希望,这难道不是很有意义的事情吗?4. 嘿哟,临时救助工作要做得贴心才行呀!好比小赵那次遇到困难,心里得多慌呀。
咱们就要像亲人一样去关心他们,及时给他们帮助,让他们感受到温暖,这就是我们要努力做到的呀!5. 哇塞,临时救助可不是随便搞搞的!你看老陈家房子受损那次,多无助呀。
我们得建立高效的机制,让救助金快速到位,解他们的燃眉之急,这才是负责任的做法嘛!6. 哎呀,临时救助真的能改变很多人的命运呢!像老孙创业失败那会儿,如果没有救助扶持,他得多绝望。
我们得全力以赴做好这份工作,让更多的人重新振作起来,不是吗?7. 嘿呀,临时救助工作可不能等呀!就像小吴遇到急事急需要钱的时候,等不得呀!我们得随时准备行动,第一时间帮助到他们,这样才靠谱呀!8. 哇哦,临时救助能给人带来多大的希望呀!回想小郑那回困难的境地,有了救助就有了力量。
咱得想办法让更多的人知道有这个救助途径,都能及时得到帮助呀!9. 总之,临时救助工作太重要了,关乎着好多人的生活呢!我们必须用心去做,努力做得更好,让临时救助真正发挥它最大的作用!。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8.27•【字号】市政发〔2007〕116号•【施行日期】2007.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福利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4届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七日西安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规范临时救助工作,构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社会保障体系,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时救助,是指本市常住人口的低收入家庭因突发性事件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政府为其提供的临时性救助措施。
第三条临时救助制度实行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制。
民政部门负责临时救助的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编制年度临时救助资金预决算和资金使用监管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与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临时救助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临时救助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二)公开、公平、公正;(三)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五条临时救助资金来源:(一)区、县财政预算安排的临时救助资金;(二)市财政根据各区、县临时救助情况和财政状况安排的救助资金;(三)社会慈善机构、其他社会机构和个人对临时救助工作提供的捐赠和资助。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一)因患急重病经医保核销、医疗救助、社会捐助后,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二)因自然灾害、火灾、意外伤害等事故导致家庭生活临时困难的;(三)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第七条临时救助金额根据救助对象家庭生活困难程度综合确定,一般困难的救助500—1000元;特别困难的救助1000—3000元。
临时救助申请条件及流程
临时救助申请条件及流程临时救助是指在突发意外或短期困难情况下,由社会救助机构提供的一种临时性援助,旨在帮助临时遇到困难的群体渡过难关。
本文将介绍临时救助的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临时救助的申请条件1.经济困难:申请人应证明自身经济困难,即因致贫原因,无力维持正常生活的基本需求。
2.突发意外:申请人遭遇非常困难的情况,如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
4.住所登记:申请人应在所在地的住房管理部门登记住所,确保申请人具有合法的居住权。
二、临时救助的申请流程1.填写申请表格:申请人需要前往当地社会救助局或社区服务中心,填写临时救助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材料。
3.社工评估:社会救助机构将派遣专业社工前往申请人家中进行实地调查评估,了解申请人的家庭情况、经济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
4.审核决定:社会救助机构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和社工评估报告,进行综合评定,并作出是否批准临时救助的决定。
5.发放救助金:如果通过审核,社会救助机构将根据申请人的实际需要,发放一定的救助金额,用于缓解其经济困难。
6.监督跟踪:救助发放后,社工将定期对申请人进行跟踪走访,确保救助金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三、临时救助的注意事项1.诚实申请: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时,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得提供虚假资料,否则将会被取消救助资格。
2.保护个人隐私:申请人的个人隐私应得到合理的保护,在评估和发放过程中,社会救助机构应严格保密。
3.合理使用救助金:申请人应确保救助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能擅自挪用或滥用救助资金。
4.配合社工工作:申请人应积极配合社工的工作,如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接受社工的调查评估工作。
劳动模范临时救助与慰问办法(县级)
劳动模范临时救助与慰问办法(县级)
为进一步做好对各级劳动模范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提升劳模荣誉感,同时进一步规范劳模管理资金的使用,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临时救助与慰问对象
管辖行政范围内的各级劳模。
二、临时救助与慰问的范围及金额
(一)临时救助的范围及金额
1、特殊困难劳模
(1)因劳模本人患病,治疗费用较大致家庭经济困难的,酌情给予1000-5000元救助金。
(2)因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患病,治疗费用较大致家庭经济困难的,酌情给予1000-3000元救助金。
(3)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致困的劳模家庭,酌情给予1000-5000元的救助金。
2、生活困难劳模
劳模因家庭经济收入较低致生活困难的,可向县总工会申请1000-5000元救助金。
除普惠制慰问外,对上述两类劳模,原则上一年只慰问一次。
(二)慰问的范围及金额
1、劳模住院治疗慰问,送慰问金1000元并鲜花一束。
一年内多次住院,只慰问一次。
2、劳模身故吊唁,送家属慰问金1000元并花圈(篮)一只。
3、全国、省、市级劳模春节慰问金由同等级别工会承担并规定数额,县级劳模春节慰问金由县总工会承担并发放,每年每人500元。
4、逢重大节日期间,开展代表性慰问劳模送鲜花一束或慰问品。
三、临时救助的程序。
各乡镇总工会、产业(系统)工会、集团公司工会、县总直属基层工会向县劳模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申请表,由县总工会分管劳模工作负责人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报县总财务审批负责人审批。
民政局临时救助工作制度
民政局临时救助工作制度民政局临时救助工作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贫困、困难群众依然存在,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一些人还很容易受到意外损失。
这时候,民政局的临时救助工作就显得极为重要。
一、临时救助定义临时救助是指民政部门为了及时救济困境生活困难的特定群体,对其提供必要生活救助和以后可能依法支付的费用,并为其解决生活上的困难的一种临时性的救济服务。
二、救助范围和对象1.因意外等特殊情况造成了突发性的生活困难,如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导致的个人或家庭突发事件和意外情况,导致贫困、困难的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生活无法维持,遇到困难的对象即为本救助的范围。
2.市、县、乡、村四级各类城乡低保对象。
3.因个人、家庭缺乏劳动能力、未成年人和失去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突遇生活困难,无法依靠自身和单位或家庭改善生活,不具备维持基本生活的劳动条件和收入来源。
三、救助标准临时救助的标准通常基于困难人员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的经济条件,实行“因情、因人、因时、因地”的原则,标准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调整。
比如,当地发生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可能产生不同的标准。
四、救助流程1.受理:需要救助的群众和单位可直接向当地民政局提出救助申请。
民政局应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咨询、初步审查,并对符合救助要求和标准的开始审核。
2.审核:民政部门根据源头资料核实审核救助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家庭走访并进行核实,认真审核资产情况和家庭状况记录申请人的基准。
3.决策:根据审核结果,确定救助对象是否符合条件,并通过知名的方式公布救助名单和具体标准及救助水平。
4.发放:救助发放工作由民政部门或基层组织负责实施,确保救助发放到位、及时到位。
五、救助管理1.验收制度:对过去未保管好的应急资金和物质进行资产账目核实,做好资产入库管理,加强应急资金资产的保管和使用,确保领取资源人员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2.监督和评估制度:健全救助工作的监督机制,建立完善的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对救助工作进行评估,全面提高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庆阳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
庆阳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13•【字号】庆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施行日期】2010.07.13•【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社会救助正文庆阳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2010年7月12日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0年7月13日庆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公布施行)第一条为落实社会救助制度,及时有效地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根据《甘肃省城乡居民临时救助试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时救助是指对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的非定期、非定量的救助。
第三条临时救助实行政府救助、社会互助和家庭自救相结合,坚持及时、适度、公平、公开的原则。
困难群众应当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自主创业,积极改善生活条件。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临时救助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将临时救助纳入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第五条市民政局负责全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管理工作。
各县、区民政局负责本辖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申请的审核、申报工作。
第六条户籍在本市的公民和在本市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公民,可以给予城乡居民临时救助。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城乡居民临时救助:(一)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家庭人均收入一般不高于当地低保标准150%,由于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二)虽已纳入城乡低保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但由于突发性、临时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三)因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四)民政部门认定的应当救助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实施临时救助:(一)因赌博、吸毒等参与非法活动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二)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出具虚假证明的。
临时救助专项方案
临时救助专项方案背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家庭暂时困难,需要临时救助。
为了帮助这些家庭渡过难关,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出台了临时救助专项方案。
本文将介绍此方案的相关内容。
适用人员此方案适用于以下人员:•因特殊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受到影响并出现生活困难;•生活来源暂时中断或减少,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支出;•遭遇特殊困难,长期困难且无法解决。
申请条件申请临时救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家庭经济较为困难,且无法通过自身努力走出困境;•申请人员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及情况说明;•配合政府或社会组织开展的审核、调研、监督等工作;•非贫困户 or 未享受任何类别的社保救助资助。
救助内容此方案提供的救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临时救助金。
对于家庭经济陷入困境,无力满足基本生活支出的,可经地(市)区民政局(委、局)或其授权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领取临时救助金,解决温饱问题。
2.物品或服务救助。
可通过政府或社会组织提供的物品或服务,解决生存问题,例如物资救助、生活补贴、优抚救助等。
3.情感支持。
民政部门会按需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咨询服务,鼓励和支持他们认真面对生活和困难。
救助程序申请临时救助,需要按以下步骤进行:1.提出申请。
申请人需到当地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填写《临时救助申请表》。
2.审核。
民政部门通过公示、验证和咨询等方式审核申请人的情况,并定期进行跟踪与核查。
3.发放救助金或物品。
经审核通过后,民政部门会发放救助金或物品。
4.救助过程监督。
民政部门会对救助过程进行监督,以确保救助对象能够得到及时的、有效的救助。
结束语临时救助专项方案为受困家庭提供了一份重要的帮助,改善了家庭的生活,也展现了社会的温暖和关爱。
对于需要救助的家庭来说,如果符合相关条件,也应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并主动申请,让自己走出困境,重新回归正常的生活轨道。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05•【字号】榆政办发〔2017〕56号•【施行日期】2017.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榆政办发〔2017〕5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榆林市临时救助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5日榆林市临时救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陕西省社会救助办法》、《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陕西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时救助是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第三条临时救助实行政府负责制。
(一)民政部门是临时救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临时救助工作的政策修订和组织实施;(二)财政、发改、审计、监察、卫计、教育、住建、人社等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临时救助相关工作;(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临时救助工作;(四)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临时救助工作。
第二章对象范围第四条以下家庭和个人都可以申请临时救助:(一)具有本市户籍,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二)非本市户籍,取得本市居住证的,在榆林市区域内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三)非本市户籍且不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在榆林市区域内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
某市困难人员临时救助实施方案
某市困难人员临时救助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困难人员的数量也在逐渐增加。
为了保障这部分群体的基本生活,提高社会公平和谐,现制定某市困难人员临时救助实施方案,旨在为困难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
二、救助对象救助对象为某市户籍及非户籍的困难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因病、因残、因灾、因失业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
三、救助方式救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救助、物资救助、服务救助等,根据困难人员的实际需求进行灵活选择。
四、救助标准救助标准根据困难人员的家庭人口、收入水平、生活费用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救助金额合理适度。
五、救助程序1.申请:困难人员向所在社区或者街道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社区或者街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的困难情况真实可靠。
3.审批:通过审核的救助申请将提交至市救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批,确保救助工作的公开透明。
4.救助:审批通过后,市救助管理部门将根据救助标准进行救助,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及时发放。
六、救助资金和物资来源救助资金和物资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赠、慈善机构支持等渠道,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的稳定供应。
七、监督和管理1.设立监督小组:市救助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对救助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2.定期审计:定期对救助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和物资的合理使用。
3.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对救助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和改进。
八、宣传和引导通过媒体、网络、社区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救助政策,提高困难人员对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同时,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心理疏导和教育培训,帮助他们重建自信,走出困境。
对于救助对象的确定,我们不仅要关注家庭经济状况,还会综合考虑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教育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确保救助政策能够真正帮助到那些最需要的人。
在救助方式上,我们提倡多元化的救助方式,不单单是金钱上的资助,还包括物资援助、技能培训、心理支持等,力求全方位地解决困难人员的问题。
山西省临时救助制度
山西省临时救助制度篇一:临时救助规章制度临时救助规章制度<div style='padding:10px 5px 0px 20px;margin:10px 0px 0px -15px;'1. 临时救助规章制度2. 临时救助规章制度3. 社区临时救助工作规章制度4. 困难家庭临时救助规章制度1、临时救助规章制度一、临时救助对象及范围(一)临时救助对象1、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2、低保边缘户。
即持有当地常住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50%以内的城乡困难户;3、镇人民政府认定需要救助的其它困难家庭。
(二)临时救助范围1、因患危重病,个人自付医疗费数额较大,致使家庭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2、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4、镇人民政府认定需要救助的其它困难家庭。
下列情况不能享受临时救助:1、因赌博、吸毒或拒绝介绍就业造成生活困难的;2、拒绝提供家庭收入、基本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的;3、采取虚报、瞒报等手段骗取救助的(二年之内不得申请临时救助);4、因子女择校上学负担过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5、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打架斗殴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临时救助标准临时救助针对救助对象家庭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特殊性困难,重点对以下几种情况进行救助:(一)对因病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可给予500-800元的临时救助;(二)对全日制在校就读的困难家庭子女,可给予500-1000元的临时助学救助;(三)因其它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给予300-500元的临时救助。
三、临时救助的申报审批程序(一)个人申请。
户主向当地社区居委会写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收入证明、医疗费用凭证、困难原因说明及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社区居委会审查。
社区居委会接到临时救助申请后,及时入户调查并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填写《东宝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审批表》,并签署意见后随同有关材料报社区民政办审核。
临时救助办法(模板)
临时救助办法(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制度,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及时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省社会救助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经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第三条临时救助遵循下列基本原则:(一)应救尽救、及时救助原则;(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三)适度救助、量力而行原则;(四)政府救助和社会帮扶相结合原则;(五)临时救助和长期救助相衔接原则。
第四条临时救助制度实行各级负责制和部门分工合作制。
各级对本行政区域内临时救助工作负总责。
各级民政部门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临时救助工作,教育、财政、人力社保、住建、卫生计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县区民政部门、乡镇、街道(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临时救助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第二章救助对象和范围第五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以下六类对象可享受临时救助:(一)户籍城乡居民;(二)与户籍城乡居民结婚并在居住一年以上户口尚未迁入对象;(三)外出就学期间户籍暂迁移到就学地的原户籍人员;(四)居住在但未报户口的户籍城乡居民的子女;(五)居住在且持《省居住证》或《省临时居住证》人员;(六)困难发生在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各县区在做好以上六类对象临时救助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实际向其他需救助对象提供临时救助。
第六条本办法救助范围包括家庭救助和个人救助,具体为:家庭救助。
指向因火灾、交通事故、溺水等意外事件或者因家庭成员基本医疗、基本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下)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提供临时救助。
个人救助。
指向因遭遇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而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提供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申请条件及流程
临时救助申请条件及流程
临时救助是指对因突发事件、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供一定期限内的生活救助和临时帮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恢复正常生活。
而要申请临时救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申请。
下面将详细介绍临时救助的申请条件及流程。
首先,申请临时救助的条件包括,家庭或个人因突发事件、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临时救助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在当地有合法稳定的居住证明,并属于本地户籍或长期居住者;临时救助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在当地无固定就业或固定收入来源,或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工作,需要临时救助的。
其次,申请流程如下,首先,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申请,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等;其次,民政部门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然后,经审核通过后,民政部门将对申请人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并进行评定;最后,民政部门将根据评定结果,确定临时救助的救助标准和救助期限,并向申请
人发放救助金或物品。
在申请临时救助时,申请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其次,配合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最后,遵守民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配合完成申请流程。
总之,临时救助是对因突发事件、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供临时生活救助和临时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
申请临时救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申请。
希望以上介绍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人们。
临时救助分类实施方案
临时救助分类实施方案临时救助是指对临时遇到生活困难、无法自给自足的人或家庭提供生活和物资帮助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人或家庭暂时处于困难境地,需要得到社会的帮助与支持。
为了有效地进行临时救助工作,以下是一个临时救助分类实施方案。
一、救助对象的分类:1. 临时救助对象的分类可以按照以下几个维度进行划分:(1)贫困人口:主要指无固定收入来源、生活无法维持的人口,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和城市贫困人口。
(2)突发困难人群:指因突发事件(如灾害、意外事故、突发疾病等)导致生活困境的人群。
(3)特殊困难人群:指因身体残疾、老年、孤寡无依、单亲家庭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人群。
(4)外来务工人员:由于各种原因来到外地打工的人员,因违规行为被开除或无工作机会而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员。
2. 根据困难程度的分类:(1)一般困难:指生活困境不严重,可以通过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
(2)重特困:指生活困境非常严重,需要通过综合救助措施来帮助其摆脱困境。
二、救助措施的分类:1. 经济救助:包括提供一定金额的救助金或物品,帮助救助对象解决基本的生活需求,如食物、住房、医疗等。
(1)一次性经济救助:针对突发困难人群,提供一次性经济救助金或物品,帮助其迅速渡过困难。
(2)定期经济救助:针对贫困人口、特殊困难人群和外来务工人员等,通过一段时间内定期发放一定金额的经济救助金来帮助其维持基本生活。
2. 教育帮助:针对贫困家庭的子女提供教育资助,包括助学金、免费教材和学费减免等措施。
3. 就业帮助: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援助,帮助他们尽快重返工作岗位。
4. 社会服务帮助:为特殊困难人群提供社会服务,如医疗、健康、康复、养老、孤寡老人关爱等。
5. 心理帮助:为遇到突发困难的人群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帮助他们积极面对困境,重建信心。
三、救助流程的分类:1. 申请救助:救助对象可以通过相关部门提供的救助申请表进行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乡镇临时救助具体实施方案
乡镇临时救助具体实施方案乡镇临时救助是指对因突发意外、自然灾害、家庭困难等原因,导致生活无法维持的居民进行临时救助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
为了更好地实施乡镇临时救助,以下是具体的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1.设立专门的临时救助管理机构。
乡镇应建立专门的临时救助办公室或部门,负责具体的救助工作。
同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备临时救助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制定明确的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
明确救助对象为家庭困难、生活无法维持的居民,包括边缘户、特困户、突发意外困难户等。
制定救助标准,根据居民生活水平、经济情况等因素确定救助金额。
3.建立临时救助申请和评估制度。
居民可以向乡镇临时救助办公室提交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乡镇应对申请进行评估,核实居民的困难情况和经济状况,确保救助对象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二、救助资金的筹集和分配1.确保救助资金的稳定来源。
乡镇可通过财政拨款、社会捐赠、政府专项资金等多种方式筹集救助资金。
同时,要加强财务管理,确保救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2.根据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制定救助资金的分配方案。
资金分配需公平公正,根据不同救助对象的困难程度和实际需要进行差异化分配,确保救助资金的合理利用。
3.建立救助资金的监督机制。
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救助资金的合规使用。
三、建立临时救助工作流程1.申请阶段:居民向乡镇临时救助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评估阶段:乡镇临时救助办公室对申请进行评估,核实申请人的困难情况和经济状况。
3.决策阶段: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给予救助,以及救助的具体金额。
4.发放阶段:乡镇临时救助办公室将救助款项发放给申请人,同时记录救助信息和金额。
5.跟踪阶段:对已救助的对象进行跟踪,了解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对其生活状况的改善情况。
四、加强宣传和教育1.开展宣传活动,增加居民对乡镇临时救助制度的了解度。
贫困家庭大学生临时救助实施方案
贫困家庭大学生临时救助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了笔记本的键盘上,我的思绪如同一股股清泉,开始在这片白纸上流淌。
关于贫困家庭大学生的临时救助,这个问题困扰着我们许久,今天,就让我来试着梳理一下,形成一份切实可行的方案。
一、救助对象与条件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负担加重。
3.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状况恶化。
4.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二、救助标准与方式1.救助标准: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需求,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1)特困:每人每月1000元;(2)困难:每人每月500元;(3)一般:每人每月300元。
2.救助方式:分为临时救助和长期救助两种。
(1)临时救助:针对突发性困难,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一次性发放救助金。
(2)长期救助: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月发放救助金,直至毕业。
三、申请与审核流程(1)身份证复印件;(2)家庭经济状况证明;(3)相关困难证明材料。
2.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核,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学校领导审批。
4.学校领导审批通过后,将救助金发放给学生。
四、救助资金的来源与管理1.救助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学校自筹等。
2.救助资金管理:学校设立学生资助专项资金账户,对救助资金进行统一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监督与反馈1.学校成立学生资助监督小组,对救助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定期对救助对象进行回访,了解救助效果,及时调整救助方案。
3.鼓励学生主动反馈救助情况,对反馈信息进行汇总分析,不断提高救助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实施方案的推广与完善1.将本方案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让更多师生了解并参与到贫困家庭大学生的救助工作中。
2.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救助方案,使其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
临时救助专项方案
临时救助专项方案
概述
在经济困难或突发事件下,部分人群可能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经营,需要临时救助。
为此,政府制定了临时救助专项方案,以保障这些人的基本生活和生产经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适用范围
临时救助专项方案适用于以下人群:
1.经济困难且无法自行维持正常生活的家庭。
2.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损失,无法自行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3.治疗严重疾病,需要临时救助的个人或家庭。
救助方式
1.物质救助: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救助金或物质补助,例如生活必需品、医疗用品等。
2.临时补贴: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资金或税收减免等方式的临时补贴,以维护正常经营。
3.精神慰藉: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家庭,提供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
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人群可在当地民政部门或社会救助机构提出申请。
2.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收入情况、财产状况、健康状况等,以及临时救助的具体需求。
3.相关部门将按照政策要求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救助标准和救助方式。
资金来源
临时救助专项方案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以下渠道:
1.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2.社会捐赠和援助。
3.其他政府部门的专项资金。
结语
临时救助专项方案是为了保障困难人群的基本权益而制定的重要政策。
希望借助该方案,缓解人们在经济困难或突发事件下所面临的压力和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临时救助申请条件及流程
临时救助申请条件及流程临时救助是指对遭受灾难或突发意外、无力承担基本生活费用的民众提供短期援助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
临时救助的条件和流程是通过一定的审核程序,确保救助的公平和合理性。
一、临时救助的条件1.经济困难:申请人必须能够提供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据,如低收入、无业、失业、疾病等。
2.灾难或突发意外:申请人必须证明其遭受了灾难或突发意外,造成了经济困难,如火灾、水灾、地震、意外事故等。
3.无法承担基本生活费用:申请人必须能够证明自己无力承担基本生活费用,包括食品、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开支。
4.家庭成员关系:申请人必须提供与其家庭成员关系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等。
二、临时救助的申请流程3.提交申请:申请人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到物价监督管理部门或当地社会救助机构,填写申请表格,注明具体的救助金额和救助项目。
4.审核评估:相关部门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估,核实其经济困难和灾难或突发意外的情况,确保申请符合条件。
5.审批决定:相关部门根据审核评估结果,进行审批决定,确定是否给予申请人临时救助,并确定具体的救助金额和救助项目。
6.发放救助款项:一旦申请人的临时救助申请通过审批,救助款项将由相关部门发放给申请人。
7.救助期限:临时救助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至半年,期满后,申请人可以根据情况重新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继续给予救助。
8.监督和反馈:相关部门会对救助款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收集救助对象的反馈意见和救助效果的评估,以便不断改进临时救助制度。
以上是关于临时救助申请条件及流程的一般介绍,具体的条件和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申请人在申请前应详细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
临时救助是社会救助的一项重要制度,它的实施将为无力承担基本生活费用的民众提供及时的援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重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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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临时困难救助办法
一、目的和意义
为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进一步推进我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根据***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健全完善城乡临时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2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临时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以及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个人,救助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家庭成员医治危重疾病,经各种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和医疗救助以及其他社会帮困资助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数额较大,直接造成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二)因必须的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
(三)因遭遇突发性、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
(四)县人民政府认定的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三、非适用范围
(一)因打架斗殴、交通肇事、酗酒、赌博、自杀、自伤、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家庭成员有就业能力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就业,不自食其力的。
(三)有赡(扶、抚)养能力的义务人未依法履行赡(扶、抚)养义务的。
(四)参与或从事政策和法律明令禁止的活动的,或受到处罚导致生活困难的。
(五)不按要求提供申请资料,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出具虚假证明,或无理取闹、谩骂、侮辱、威胁工作人员的。
(六)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人员。
四、救助形式
临时救助原则以户为单位,一般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情况特殊的可以实行现金发放或者实物发放进行救助。
五、救助标准
临时困难救助标准,按照申请救助家庭困难程度大小和自救能力强弱分别掌握确定:困难程度较小、且自救能力较强的,每户每次救助300-1000元;困难程度较重、且自救能力较弱的,每户每次可救助1000-2000元。
临时困难救助原则上每户每年不超过一次,每户每年救助款不超过2000元。
县人民政府认定的情况特殊的困难家庭,每年可救助次数、最高限额,可经城乡临时困难救助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最高限额不能超过3000元。
六、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程序:申请城乡临时救助的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户主居民身份证。
2.家庭成员户口簿。
3.需重点出具致贫原因。
4.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批程序:
1.社区、村委会接到城乡临时救助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在《**县贫困居民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附相关材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2.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入户调查、走访有关单位或部门、走访知情者等方式,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签署意见后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3.县民政部门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应当在及时办理
审批手续并将临时救助金发放到位;对不符合的家庭,应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情况特殊的,可采取特事特议的办法予以审批,必要时,可由县民政局直接受理和审批。
七、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临时救助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捐助为辅。
县财政局要根据城乡低保人数、低收入人数及财力状况等因素,将城乡临时救助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长。
民政局要加强对城乡临时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对城乡临时救助资金的审计监督。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