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实验室校验整改报告-整改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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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实验室校验整改报告-整改措施尊敬的卫计委领导:
xxx年X月X日卫计委领导携专家组对我实验室进行年度校验检查,视察我公司实验室并对2018-2019年度合法执业、院感和相关技术等进行了检查和指导工作,领导和专家组在对我上一年度工作肯定,同时对于工作当中的不足,专家也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意见和建议,我公司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召集了相关人员进行了研究和学习看,并及时做出了整改。整改措施如下:
1、专家组提出规章制度文件没有目录,翻阅不方便。
针对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组织质量部对文件汇编进行了重新梳理,增加了文件目录,方便管理和取阅.
2、专家指出培训材料不够完善,说服力弱,内容不全面;同时需要增加职业暴露的培训;
针对专家的意见,公司组织行政部对培训机制进行了重新审定和革新,指出培训内容要贴合员工实际,并准备足够丰富的素材,完善考核机制,并对此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同时行政部门组织了《医疗垃圾分类》《职业暴露方面的培训》并进行了考核。
3、高压灭菌锅目前监测只有物理数据,需要增加生物数据,且操作人员需要有上岗证;污水处理亦需要增加生物监测。
针对于此,公司认真研究了需求后进行了全面完善,由于之
前区CDC没有组织系统的监测工作,导致没有部门进行接收样本并检测,公司研究后找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协议,并逐月进行送检高压灭菌后芽孢以及污水微生物检测。
4、紫外灯灯管需要定期清洁,紫外灯管启用前以及需要定期进行紫外强度检测。
遵照专家提出的意见我们在进行紫外灯强度检测的同时,修正了记录表格,在记录表格的下端增加了紫外灯管清洁的记录
5、专家提出,PCR实验室增人员上岗证问题,以及高压灭菌锅持证上岗问题.
公司目前PCR实验室持证上岗人员4名,同时已经密切关注各省临检中心培训信息进行报名,争取今年全员持证上岗,在此期间,加强无上岗证人员培训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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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一篇:民营个体医疗机构现状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市个体诊所成为我市建立多层次新型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规模小、数量多、设立分散、情况复杂,管理难度较大。截止目前,全市个体诊所已有近300家,主要集中在市中区和滕州市城区街道,为城区居民提供了基本的医疗服务,近几年,经过对医疗市场的整治和规范,个体诊所在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医疗环境上有了明
显的改善,特别是经过实施医疗机构监督量化分级以来,部分个体诊所的软硬件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2014年开始,我们国家组织了几次大型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今年省里又针对性的开展了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检查结果看,我市民营个体医疗机构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影响和制约了个体诊所的健康发展,下面我结合日常的检查情况,对个体诊所存在的问题做简要分析:
一、人员执业、地址变更问题
【法律规定】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执业医师法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从目前我市检查的情况看,有近10%的诊所不是开业申请人在执业,而聘任的人员多数没有办理医师变更注册。有的诊所有医师没护士、有的有护士没医师,个别诊所甚至是护士现场执业,近期,市监督所对一家诊所进行了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是因为没有坐诊医生,由护士进行现场执业,导致患者延误病情死亡。这样的事例不少,由于人员执业导致的医疗纠纷在我市屡屡出现。关于诊所聘用人员行医问题,卫生部有专门的司法解释:第没有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和已取得证书未进行变更注册的人员都视为非卫生技术人员。一部分执业人员未及时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变更注册。关于诊所擅自变更执业地点问题,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时候,已经对诊所进行了核准登记,核定了诊疗科目和执业地点,不是随便可以变更的,变更要首先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今年,我们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5家诊所擅自变更了执业地点,均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超范围执业和夸大宣传问题
【法律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二)医疗机构地址;(三)所有制形式;(四)医疗机构类别;(五)诊疗科目;(六)床位数;(七)接诊时间;(八)联系电话。
根据检查情况,多数诊所能基本按照核准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但是有个别诊所存在超范围执业情况,有的内科诊所公然宣传治疗妇科、外科、皮肤科、儿科等疾病,目前,我市审批的诊所中除内科、中医、口腔诊所外,只审批了1家美容诊所和1家皮肤科诊所。检查发现有个别诊所甚至违法开展妇科手术、放环、取环、流产输卵管结扎术、早期终止妊娠术等项目。关于夸大宣传的问题,个体诊所在媒体发布医疗广告的现象比较少,但是个别诊所通过散发小广告,门头广告牌宣传的现象很普遍,多数有内容违规,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医疗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制度,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成品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后方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