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建筑物内部的重要设施,对于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技术标准,提高其可靠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标准。
一、系统设计与布局。
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功能、结构和人员密集程度进行合理设计和布局,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为人员提供足够明亮的照明和清晰的疏散指示。
2. 照明和指示系统的布设应符合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合理设置照明灯具和指示标识,确保全面覆盖和清晰可见。
3. 系统设计应考虑到建筑物内部的特殊环境和结构,采用合适的照明灯具和指示标识,避免光污染和视觉干扰。
二、设备选用与安装。
1.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LED照明灯具,具有低能耗、长寿命、高亮度等特点,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提供稳定可靠的照明。
2. 疏散指示系统应选用清晰明确的指示标识,采用防水防尘、耐高温、耐腐蚀的材质,确保在恶劣环境下仍能正常使用。
3. 系统设备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固定牢靠、连接可靠、线路整洁,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照明和指示失效。
三、系统联动与监控。
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与建筑消防控制系统联动,能够实现火灾报警后自动启动,保障人员疏散安全。
2. 系统应配备相应的监控设备,能够实时监测照明和指示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四、维护与管理。
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性能稳定。
2. 系统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档案记录和应急预案,对设备运行情况和维护记录进行详细记录,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提高系统的应急响应能力。
五、总结。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建筑物内部的消防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合理设计和布局、设备选用与安装、系统联动与监控以及维护与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能够有效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保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建筑物内部重要的安全设施,其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使人员能够清晰地看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照明系统的亮度、照射范围、灯具布局等都需要符合标准要求,同时还需要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工作。
其次,疏散指示系统也是消防安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疏散指示系统应当设置在建筑物内部的显眼位置,指示明确、清晰,能够引导人员快速、安全地撤离现场。
系统的指示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颜色醒目、文字清晰,能够在各种光线条件下都能够清晰可见。
此外,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供电方式也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系统应当采用备用电源或者紧急照明电池等设备,以确保在主电源故障时,系统仍然能够正常工作。
同时,还需要考虑系统的自动测试和报警功能,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保证系统的可靠性。
最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安装和维护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安装应当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并且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
对于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测也是必不可少的,只有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才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发挥作用。
总的来说,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设计、安装和维护系统,才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发挥应有的作用,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希望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重视这一问题,确保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正常运行,为人员的生命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主要内容介绍
3. 系统设计 3.5 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设计 1 系统手动应急启动设计
手动操作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应急启 动按键(钮) 控制逻辑:
1) 灯具的光源由节电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 2)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转入蓄电池电源输出; 3) 应急照明配电箱切断主电源输出。
主要内容介绍
和配电设计方案
➢ 3.根据各区域的疏散预案确定该区域的控制逻辑和
控制时序
➢ 系统与其他建筑疏散设施有机的结合 ➢ 科学 、有效的指导人员的安全疏散
修订思路及原则
➢ 简化系统架构 、控制逻辑的设计原则 ➢ 1.根据建 、构筑物的规模 、使用性质及日常管理及
维护难易程度选择系统的类型
➢ 2.基于分散控制 、集中监管的原则 , 简化系统的架
援行动提供必要的照度条件及正确的疏散指示信息的 消防系统
2. 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分类和组成 按照消防应急灯具的控制方式的不同 , 消防应急照
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分为集中控制型系统和非集中控制 型系统两种类型
主要内容介绍
2. 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分类和组成 2. 1 集中控制型系统
系统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 , 由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 控制并显示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其 配接的消防应急灯具工作状态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 指示系统。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202X
内容简介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 规范主编部门: 公安部 ■ 规范主编单位: 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 参编单位: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广东省公安
消防总队 、 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等有代表 性的设计院 、科研院所 ■ 202X年7月10 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 自 202X年3月1 日起实施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建筑物内部的重要设施,其作用在于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为人员提供安全疏散的必要条件。
为了确保这一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制定了一系列的技术标准,以保障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首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技术标准要求其在建筑物内部的布置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定。
照明设备应当布置在疏散通道上方,以保证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提供足够的光照,方便人员疏散。
同时,疏散指示系统的标识应当明确、醒目,能够清晰地指引人员朝向安全出口。
其次,在技术标准中还规定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供电方式和备用电源的要求。
系统应当采用可靠的供电方式,保证在停电情况下仍能正常工作一段时间,以保障人员的安全疏散。
同时,备用电源的设置也是必不可少的,以应对主电源故障或其他突发情况。
此外,技术标准还要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备应当具备防水防尘、抗震抗冲击等特性,以保证在各种恶劣环境下仍能正常工作。
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是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
最后,技术标准还规定了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检测要求。
定期的维护和检测工作是保证系统长期有效运行的关键,只有在日常维护和检测工作到位的情况下,系统才能在紧急情况下发挥应有的作用。
综上所述,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严格遵守技术标准的要求,能够有效地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最大程度地保障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因此,各相关单位在建设和维护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时,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一、前言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以下简称“消防照明系统”)是指为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维护场所内照明和疏散指示所设置的系统。
其性能及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规范消防照明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护,保障消防设施的有效运行,制定本标准。
二、术语和定义1、消防照明系统:专门为火灾等紧急情况下提供照明及疏散指示的设施。
2、灯具:发光元器件及支架,供安装和使用的成套照明装置。
3、疏散指示灯具:指示疏散设施及相关信息的灯具。
4、紧急照明灯具:无需启动电源或在主电源故障状态下能够持续照明的灯具。
5、联动:指消防照明系统与消防控制系统的数据互通,实现协同工作的过程。
6、自动切换:在主电源故障时,灯具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供电的过程。
7、手动切换:在主电源故障时,由人工操作控制灯具切换至备用电源供电的过程。
8、独立电源:消防照明系统的备用电源。
三、系统设计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公共场所、建筑物、地下商场、娱乐场所等建筑物内消防照明系统的设计。
2、设计准则2.1 疏散指示应覆盖整个建筑物内,保证在火灾发生后人员能够快速、有序地撤离。
2.2 灯具的数量应满足建筑物内的照明要求,并应根据消防控制系统和建筑物自身的特点进行合理布置。
2.3 紧急照明灯具应在不依赖于主电源、手动切换或自动切换的情况下,最长程度持续照明15min。
2.4 消防照明系统应具备联动功能,能够与消防控制系统实现数据互通查控。
3、系统布局图消防照明系统的设计需要制定系统布局图,并在图纸上注明各灯具的名称、型号、数量和布置位置。
4、灯具的选型依据消防照明系统的照明、疏散指示及自动切换等要求,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灯具及其附件。
5、备用电源的选型消防照明系统的独立电源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满足自动切换需求。
备用电源容量按照消防设施应急预留电力的要求进行设计。
四、系统施工1、施工单位应具备从事消防照明系统设计、施工、维修等工作的相应资质。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规范

根据规定,系统的照明亮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中的规定。具体来说,系 统的照明亮度应能够在各种紧急情况下(如火灾、地震等)保持足够的亮度,以帮助人员识别逃生路线和指示标 志。此外,系统的亮度还应根据不同的使用场景和场所进行调整,以满足实际需要。
指示准确度要求
总结词
定期对指示标志进行检查,确保 其完好无损、清晰可见。
及时修复
如发现指示标志有损坏或模糊不 清的情况,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
换。
清洁保养
定期对指示标志进行清洁保养, 保持其整洁美观,提高疏散引导
效果。
04
CHAPTER
系统性能要求
照明亮度要求
总结词
照明亮度是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重要性能指标,要求系统在紧急情况下提供足够的亮度,确保人员能 够清晰地看到指示标志和逃生路线。
定制化与人性化
针对不同场所和人群的需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 统将趋向定制化和人性化,以满足不同场所的特殊要求和 使用体验。
THANKS
谢谢
定义与范围
定义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在火 灾或其他紧急情况下,为人员提供照 明和疏散指示的设备系统。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 筑物中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 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
02
CHAPTER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规范
照明灯具选择
01
02
03
照明灯具类型
应选择高效、低功耗的 LED灯具,具有较长的使 用寿命和稳定的照明性能。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规范
目录
CONTENTS
• 引言 •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规范 • 消防疏散指示系统规范 • 系统性能要求 • 安全注意事项 • 结论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3篇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第一篇: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技术标准1. 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对城市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对于公共场所的安全性。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作为一种重要的消防设施,不仅能够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照明,还能指示疏散方向,提高人员疏散的效率,减少事故损失。
因此,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非常重要,特别是在建筑物和公共场所的设计和建造中必须非常注重。
2. 体系结构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包括三个部分:照明装置、控制装置和电源设备。
(1) 照明装置:通常使用的照明灯具有紧急照明灯和逃生路灯两种。
(2) 控制装置:控制装置主要包括控制箱和控制器,通过监测和控制输入输出信号,实现对紧急照明和逃生路灯的开关和调节。
(3) 电源设备:根据系统的使用需求可选用不间断电源、自动转换开关等。
3. 系统设计(1) 照明灯的数量和位置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规模确定,并考虑维修和更换的便利性。
(2) 紧急照明灯应装置在易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场所,如火源发生室、储油室等。
(3) 逃生路线和紧急出口处应安装逃生路灯,且必须满足照明的亮度、色温、颜色等指标要求。
(4) 控制箱需具有手动和自动两种操作模式,并装置充电电源等必要设施。
(5) 电源设备的选择应满足系统的功率需求,并保证电源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4. 技术指标(1) 紧急照明灯的照度应≥10lx,逃生路灯照度应≥5lx。
(2) 着急照明灯和逃生路灯的应急照明时间应≥1h。
(3) 着急照明灯和逃生路灯在紧急状态下应具有自动开启及手动开关功能。
(4) 控制装置应具备报警功能。
(5) 照明灯和控制装置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和安全要求。
第二篇: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1. 前言疏散指示系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消防设施,能够在火灾或紧急事故时,向被困人员提供有效的疏散指引,降低人员伤亡损失。
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建筑物内部的重要设施,其作用是在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时,为人员提供必要的照明和指引,以保障人员安全疏散。
本文将对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技术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建筑物的结构特点、人员密集区域、疏散通道等因素,合理布局照明设备和指示标识,确保系统在发生火灾等情况下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其次,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备选择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保证设备的品质和性能。
照明设备应具有防水防尘、耐高温、抗震等特性,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正常工作;指示标识应清晰明了,能够在黑暗环境中迅速指引人员疏散方向。
此外,系统的供电方式也需要考虑,可以选择备用电源或者应急发电机等设备,确保系统在停电情况下依然能够正常运行。
再者,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安装和维护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持续性。
安装过程中需要注意设备的固定和接线,避免因松动或接触不良导致系统失效;定期进行系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性能稳定。
最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范,确保系统能够得到有效运行和管理。
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对系统进行定期演练和检查,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系统的应急响应能力;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系统的日常运行情况和维护记录进行详细记录,为系统的管理和维护提供依据。
总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建筑物内部的重要设施,其技术标准的合理制定和严格执行对于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科学规范的设计、设备选择、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才能够确保系统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可靠发挥作用,最大限度地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希望本文所述内容能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推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全面落实和提升。
300m2办公室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300m2办公室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在300m2的办公室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的设置是非常重要的,它们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帮助人员迅速而安全地疏散。
应急照明:
应设置备用电源,确保在主要电源故障时,应急照明能够自动启动。
备用电源的切换时间应不超过0.5秒,以满足CIE推荐标准。
应急照明的照度应不低于正常照明的5%,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看清疏散路线和周围环境。
应急照明应均匀地分布在办公室的各个区域,避免产生阴影或暗区。
疏散指示:
应在每个疏散出口、走廊和楼梯间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这些标志应在20m远处能够识别,其亮度不应低于15cd/m2,不高于300cd/m2。
在紧急情况下,疏散指示标志的亮度应能够在15m远处识别。
疏散指示标志应使用易于理解和识别的图形和文字,如“安全出口”、“紧急疏散”等。
在疏散路径上,应设置连续的指示标志,以确保人员能够顺利地找到出口。
此外,对于高层建筑中的展厅、营业厅、避难层和安全出口(二类建筑住宅除外),以及人员密集且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下建筑,还应设置疏散走道照明。
地面水平照度应大于0.5lx,且宜为5lx以上。
对于人防工程,地面水平照度应为1lx,观众席通道地面为0.2lx。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的设置应满足相关标准和规定,同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地帮助人员疏散。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准在建筑物的消防设计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它们不仅能够为火灾发生时提供必要的照明和指示,还能够帮助人们快速、安全地疏散到安全区域。
因此,合理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准对于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消防应急照明的设置是非常重要的。
在火灾发生时,浓烟和火光会使建筑物内部变得非常昏暗,这时如果没有合适的照明设备,人们很容易迷失方向,增加逃生的困难。
因此,建筑物内部应当设置有足够的应急照明设备,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充足的照明,帮助人们快速疏散到安全区域。
其次,疏散指示标准的设置也是至关重要的。
在火灾发生时,人们往往会出现惊慌和混乱的情况,这时如果没有清晰明了的疏散指示标准,就很容易导致人员在逃生过程中走错方向或者陷入瓶颈,增加逃生的风险。
因此,建筑物内部应当设置清晰、明确的疏散指示标准,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识等,以帮助人们快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
此外,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准的设置也需要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定。
在设计和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准时,需要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包括照明设备的亮度、照明范围、照明时间等,以及疏散指示标准的颜色、形状、位置等,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提高逃生的效率和安全性。
总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准的合理设置对于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在建筑物的消防设计中,应当充分重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准的设置,确保其能够在火灾发生时提供必要的照明和指示,帮助人们快速、安全地疏散到安全区域。
同时,设计和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准时,也需要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定,以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提高逃生的效率和安全性。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简称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简称《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是针对建筑物消防安全设施的规范性文件,旨在规范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等技术要求,有效提高建筑物火灾疏散的效率和安全性。
以下是关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简称。
标题:《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第一部分:引言1.1 背景本标准旨在规范建筑物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技术要求,以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快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最大程度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建筑物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商场、酒店、学校、医院等各类公共场所。
第二部分:术语和定义2.1 术语定义本部分规定了与本标准相关的术语和定义,以便在后续内容中准确理解和使用相关术语。
第三部分: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设计要求3.1 设计原则规定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消防法规和标准,确保其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可靠启动和持续供电。
3.2 设备选择要求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特点,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照明设备,并确保其符合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设计要求。
第四部分:疏散指示系统设计要求4.1 火灾疏散平面图规定建筑物应设计合理的火灾疏散平面图,标明疏散通道、紧急出口、安全区域等信息,并在明显位置设置相应的疏散指示标识。
4.2 疏散指示灯具安装要求在建筑物内设置疏散指示灯具,确保其在火灾等情况下能够正常工作,为人员疏散提供清晰指示。
第五部分:安装和维护要求5.1 安装要求规定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
5.2 维护要求要求建筑物使用单位对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稳定可靠地运行。
第六部分:验收和监督管理6.1 竣工验收规定建筑工程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在竣工验收中进行检测和验收,确保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法规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建筑物内部重要的安全设备,其设计和安装需要符合一定的技术标准。
本文将对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相关从业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建筑物内部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
一、系统设计标准。
1. 照明系统设计应满足建筑物内部的照明需求,保证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提供充足的照明,确保人员能够清晰地看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2. 疏散指示系统应设置在建筑物内部的关键位置,包括走廊、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处,并应采用明确、易于识别的指示标识,指示方向清晰,确保人员能够快速找到安全出口。
3. 设计应考虑建筑物内部的结构和功能布局,合理设置照明和指示系统的位置和数量,确保全面覆盖,避免死角和盲区,提高疏散效率。
二、设备选用标准。
1. 照明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LED照明灯具,具有高亮度、低功耗、长寿命等特点,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提供稳定、持久的照明。
2. 疏散指示系统应选用明确的指示标识,包括指示灯、逃生指示标识等,应具有防水防尘、耐高温等特性,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工作。
3. 设备选用应考虑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照明和指示系统无法正常工作,影响疏散安全。
三、安装和维护标准。
1. 安装应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确保设备位置准确、连接可靠,避免因安装不当导致设备故障。
2. 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检查,确保照明和指示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排除潜在故障,保证系统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可靠工作。
3. 维护和检查记录应及时记录并保存,对设备的维护和检查情况进行定期总结和评估,及时更新和修复设备,确保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四、应急演练标准。
1. 定期组织建筑物内部的应急疏散演练,让建筑物内的人员熟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提高疏散效率和安全意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消防安全是当今社会中最重要的安全管理之一,越来越多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正在投入使用,以保护消防人员和无辜的平民。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是一部系统性、综合性的技术标准,旨在帮助消防安全管理者正确的选择和使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以确保公共场所的安全。
本技术标准包括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规范、结构和设计要求、安装要求和检查测试要求等内容,具体如下:(1)技术指标: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包括照明系统、指示系统、控制系统和紧急电源系统,应满足GB5022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和其他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2)规范、结构和设计要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规范、结构和设计要求,应遵循《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0047《消防电气设备安装规范》和其他相关技术标准及说明书的要求。
(3)安装要求:安装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时,应按照《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0047《消防电气设备安装规范》和其他相关技术标准及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
(4)检查测试要求:安装完毕后,应对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进行试验,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试验应符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除此之外,设计、安装、施工、运行和维护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按照本技术标准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为公共场所的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是消防安全中一个重要的部分,规范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安装、运行等方面,为消防安全管理指明了方向,帮助管理者正确的选择和使用消防安全设备,从而确保公共场所安全。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最新版】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附规范全文:《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2.4、3.3.1、3.3.2、4.1.4、4.5.11(6)、6.0.1、6.0.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for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and evacuate indicating systemGB 51309 -201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9年03月0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8 北京前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7章和6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系统设计,施工,系统调试,系统检测与验收及系统运行维护。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应急管理部负责日常管理,由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甲,邮政编码:110034)。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宝星电器(上海)有限公司、沈阳宏宇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拿斯特(国际)照明有限公司、北京市崇正华盛应急设备系统有限公司、浙江台谊消防设备有限公司、集保(福州)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大连路明发光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丁宏军、张颖琮、刘凯、刘激扬、李小白、张磊、严洪、朱鸣、王金元、吕立、陈琪、汪猛、陈众励、蔡钧、钟桂生、牟宏伟、李强、汤鲁文、周志平、江清、姚增硕主要审查人:陈南、倪照鹏、赵克伟、郭树、黄德祥、王东林、李炳华、李忠陈汉民1总则1.0.1 为了合理设计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保证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制定本标准。
浅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浅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1. 引言1.1 引言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这些系统在建筑物中的应用,保障人员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和疏散指示系统是建筑物内部重要的安全设施,能够在火灾、停电等紧急情况下提供照明和指示,帮助人们安全疏散,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制定不仅能够规范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还能够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起到应有的作用。
遵守技术标准对于建筑物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重点探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制定意义、要求和应用,希望能够深入了解这一关乎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标准,为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深入探讨,可以更好地认识和操作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进一步提高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水平。
2. 正文2.1 技术标准的重要性技术标准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技术标准明确了设备和系统的设计要求,确保其满足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从而提高了整个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技术标准规定了设备的安装位置、布线方式、接线要求等具体细节,有助于提高系统的使用效率和便捷性。
技术标准还包括了针对设备的测试、检验和维护规定,确保系统在日常运行中能够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启动并发挥作用。
通过遵循技术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可以更好地满足建筑物内人员疏散和逃生的需要,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遵守技术标准不仅是一种法律责任,更是对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一种保障。
只有通过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才能确保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在关键时刻发挥最大的作用,保障建筑物内所有人员的安全。
在实际操作中,应该加强对技术标准的理解和执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的高效运行,从而为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和逃生提供可靠的保障。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设置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作用
提供照明: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能够提供必要的照明,帮助 人员安全疏散。
指引方向:疏散指示标志可以指引人员快速找到安全出口、逃生通道等,减少疏散时间,提 高逃生成功率。
增强信心:看到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人们会更有信心地应对紧急情况,保持冷静, 不惊慌失措。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疏散照明:专门用于引导人员疏 散的照明,通常设置在疏散通道、 楼梯间和出口处。
泛光照明:利用泛光灯照亮整个 建筑物或特定区域,以便于人员 疏散和消防救援。
消防应急照明的安装位置
封闭楼梯间、防 烟楼梯间及其前 室、消防电梯间 的前室或合用前 室
疏散走道
安全出口
人员密集场所的 观众厅、展览厅、 多功能厅、餐厅 等人员密集场所
疏散指示标志应指向 最近的逃生出口或集 合点,其箭头方向应 清晰明确。
疏散指示标志的材质 应符合消防要求,不 易燃烧,能够在火灾 中长时间保持完好。
0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 指示标志的维护和管 理
定期检查和维护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定期进行外观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性测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工作 定期检查和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以确保安全可靠 维护和检查记录应妥善保存,以便于追溯和管理
疏散走道的疏散照明照度不应低 于0.5lx;楼梯间内的疏散照明照 度不应低于5.0lx。
03
疏散指示标志设置 要求
疏散指示标志的种类
平面标志:用于指示疏散方向和位置,包括箭头、文字和图案等 立体标志:用于指示疏散方向和位置,包括圆柱形、圆锥形等 语音标志:用于提供疏散指令和引导,包括语音合成器和扬声器等 光电标志:用于提供疏散指令和引导,包括LED灯和荧光棒等
消防紧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标准

消防紧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标准1.引言本文档制定了消防紧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技术规范标准,目的是通过一系列的技术要求,保证系统具有可靠性、安全性和实用性,让人们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有效地疏散,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技术要求2.1 系统功能要求- 疏散指示功能:系统应当在紧急情况下发布有效信号,为疏散提供明确的指导和指示。
- 照明功能:消防应急照明应当为非常态灯光,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即使常规照明故障,也可以保持正常照明状态。
- 自检功能:系统应当具有自检功能,确保每个疏散指示灯和照明灯正常工作。
- 手动控制功能:系统应当具有手动控制功能,以方便在紧急情况下进行手动操作。
2.2 系统设计要求- 疏散指示系统应当装置在公共场所的主要进出口处和疏散通道的交叉出口处。
- 照明设备应该妥善安装,不应影响人员的逃生,不应妨碍疏散途中的人员移动,不应干扰其他设施和设备的正常使用。
- 设备应当具有防水、防潮、防尘,防电磁干扰等措施,确保其长期安全运行。
3.技术指标3.1 光源参数- 显色性:Ra≥70- 光通量:不低于100lm/W- 额定寿命:≥ h3.2 照度参数- 疏散通道及楼梯平台照度: 2~5lx- 疏散楼梯及出口照度:5~10lx- 室内无光污染区:0.5~1lx3.3 其他参数- 标志文字符号:确保字体清晰易读,标志直接编号清晰可见。
- 防护等级:IP65及以上- 自动测试间隔:不大于1个月,自动测试后对故障灯具及时报警。
4.测试方法根据技术指标,进行以下测试:- 光源参数测试- 出光角测试- 光通量测试- 显色性测试- 操作性能测试5.结论消防紧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标准确保了在紧急情况下的使用安全性和有效性。
相关部门应当遵照本标准进行消防紧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制造和安装管理,这样才能够实现消防疏散指示系统顺利运行、及时发现问题、更为安全可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防护等级、一般要求、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208-93 外壳防护等级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 12978 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GB 13495-92 消防安全标志GB 16838 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使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Fire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的系统,由各类消防应急灯具及相关装置组成。
3.2消防应急灯具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标志的各类灯具。
3.3消防应急照明灯具Fire emergency lighting luminaire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的消防应急灯具。
3.4消防应急标志灯具Fire emergency indicating luminaire 用图形和/或文字完成下述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a) 指示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方向;b) 指示楼层、避难层及其他安全场所;c) 指示灭火器具存放位置及其方向;d) 指示禁止入内的通道、场所及危险品存放处。
3.5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具Fire emergency lighting&indicating luminaire 同时具备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3.6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powered by self contained battery 电池、光源及相关电路装在灯具内部的消防应急灯具。
3.7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电源盒Emergency power supply cell for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中与光源未在同一壳体内的电池及相关电路的部件。
3.8子母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Fire emergency luminaire(s) powered by another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s battery 子消防应急灯具内无独立的电池而由与之相关的母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一组消防应急灯具。
3.9子母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controlled by another one 由母消防应急灯具控制子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状态的一组消防应急灯具。
3.10终止电压Exhausted voltage 过放电保护部分启动,消防应急灯具不再起应急作用时电池的端电压。
3.11 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powered by centralized batterys 灯具内无独立的电池而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供电的消防应急灯具。
3.12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Centralizing power supply for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火灾发生时,为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电、以蓄电池为能源的电源。
3.13 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controlled by central control panel 工作状态由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的消防应急灯具。
3.14 应急照明控制器Central control panel for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控制并显示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应急照明配电箱及相关附件等工作状态的控制与显示装置。
3.15 自带电源独立型系统Fire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 consists of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s powered by self contained battery 由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配电箱及相关附件等组成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3.16 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Central controlled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 consists of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s powered by self contained battery 由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配电箱及相关附件等组成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3.17 集中电源独立型系统Fire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 consists of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s powered by centralized battery 由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相关附件等组成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3.18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Central controlled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 consists of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s powered by centralized battery 由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相关附件组成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3.19 应急照明配电箱Switch board for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为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供配电装置。
3.20 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Distribution and switch equipment for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为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输出进行分配电的供配电装置。
4分类:4.1 系统分类按系统形式可分为:a)自带电源独立型(系统内可包括子母电源型和子母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b)集中电源独立型;c)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内可包括子母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d)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
4.2 灯具分类:4.2.1 按用途分为:a)标志灯具;b)照明灯具;c)照明标志灯具。
4.2.2按工作方式分为:a)持续型;b)非持续型。
4.2.3 按应急供电形式分为:a)自带电源型;b)集中电源型;c)子母电源型。
4.2.4 按应急控制方式分为:a)独立型;b)集中控制型;c)子母控制型。
4.3 集中电源分类按应急输出电压类型分为:a)直流输出型;b)交流输出型。
5防护等级:5.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应有防护等级要求,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 4208-93规定的IP30要求;且应符合其标称的防护等级的要求;5.2 安装在地面的消防应急灯具(以下简称灯具)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 4208-93规定的IP54,且应符合其标称的防护等级的要求。
5.3 安装在地面的灯具安装面应能耐受外界的机械冲击和研磨。
6一般要求:6.1总则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及系统各组成部分若要符合本标准,应首先满足本章要求,然后按第7章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并满足试验要求。
6.2通用要求:6.2.1主电源应采用220V/380V,50Hz交流电源。
6.2.2系统内各设备应设有保护接地。
6.2.3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标志应满足附录B的有关要求。
6.2.4楼层指示应使用阿拉伯数字为主要标志信息。
6.2.5使用荧光灯为光源的灯具不应将启辉器接入应急回路,不应使用有内置启辉器的光源。
6.2.6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单相输出最大额定功率不应大于30kV A,三相输出最大额定功率不应大于90kV A;逆变转换型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单相输出最大额定功率不应大于10kV A,三相输出最大额定功率不应大于30kV A。
6.2.7系统应有下列自检功能:a) 系统持续主电工作每隔(30±2)d应能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持续30s~180s,然后自动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b) 系统持续主电工作每隔1年应能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持续至放电终止,然后自动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持续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少于30min;c) 系统应有手动完成a)条和b)条自检功能,手动自检时间应作为自动自检的开始时间;d)系统在不能完成自检功能或持续应急工作时间少于30min时,应在10s内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保持至故障排除;故障声信号的声压级(正前方1m处)应在65dB~85dB之间,故障声信号每分钟至少提示一次,每次持续时间应在1s~3s之间。
e) 集中电源型灯具在光源发生故障时应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应急工作时间不能持续30min时,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保持至故障排除;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不能完成转入应急工作状态时,应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保持至故障排除。
6.2.8 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型号编制方法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6.3系统与整机性能:6.3.1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高危险区域使用的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大于0.25s。
6.3.2系统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90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6.3.3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表面亮度应满足下述要求:a) 仅用绿色或红色图形构成标志的标志灯,其标志表面最小亮度不应小于15cd/m2,最大亮度不应大于300 cd/m2,且最大亮度与最小亮度比值不应大于10;b) 用白色与绿色组合或白色与红色组合构成的图形作为标志的标志灯表面最小亮度不应小于3 cd/m2,最大亮度不应大于300 cd/m2,白色、绿色或红色本身最大亮度与最小亮度比值不应大于10。
白色与相邻绿色或红色交界两边对应点的亮度比不应小于5且不大于15。
6.3.4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状态光通量不应低于其标称的光通量,且不小于15lm。
6.3.5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具应同时满足6.3.3和6.3.4条要求。
6.3.6灯具在处于未接入光源、光源不能正常工作或光源规格不符合要求等异常状态时,内部元件表面最高温度不应超过90℃,且不影响电池的正常充电。
光源恢复后,灯具应能正常工作。
6.3.7对于有语音提示的灯具,其语音宜使用“这里是安全(紧急)出口”、“禁止入内”等;其音量调节装置应置于设备内部;正前方1m处测得声压级应在70dB~115dB范围内(A 计权),且清晰可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