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卓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0kt_a混合芳烃加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安徽卓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0kt_a混合芳烃加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安徽卓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0kt_a混合芳烃加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前言

0.1评价项目由来

安徽卓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公司位于安徽省淮北市临涣工业园区。公司的经营理念为:向安全要效益,向科技要效益。公司具有一大批优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依托临涣工业固区资源优势,与国内知名院校合作,深入开发大型芳烃生产装置及其产业链延伸技术,拟建一套200Kt/a混合芳烃加氢项目。该项目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以混合芳烃(混合芳烃定义为:石油深加工和煤炭气化、煤液化、煤焦化等所产生的副产物,包括但不限于煤焦化副产物混合芳烃、低温煤气化的焦油、石油加工中产生的劣质轻油、混合芳烃加工中的重苯等芳烃含量在3 0%以上的混合物,下同)为原料,生产附加值高的三苯及其它精细化工品。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苯类产品,众所周知,苯类产品是极其宝贵的化工原料而我国现阶段苯类产品的主要来源为石油与煤的深加工。石油为来源的苯类产品是在石油催化重整的过程中得到的,生产成本相对比较高,并且我国的石油资源十分匮乏,大量依赖进口,这就造成了以石油深加工为来源的苯类产品不仅价格居高不下,而且消费缺口很大,大量依赖进口。

我国煤炭资源相对丰富,而以煤炭为来源的苯类产品现阶段技术成熟并大规模工业化只有煤焦化副产品——焦化混合芳烃的深加工。焦化混合芳烃深加工得到的苯类产品质量已经可以媲美石油深加工所得苯类产品,并已得到后续加工企业的普遍认可。到目前为止,世界各国以焦化混合芳烃为原料制取苯类产品已有多种方法。所采取的精制方法是根据混合芳烃的组成、性质及产品的品种和质量要求而制定的。目前各国主要采用的精制方法主要是催化加氢精制法。混合芳烃加氢精制技术顺利国产化后,各地混合芳烃加氢精制装置不断上马。据不完全统计,自2006年初至今,国内新增此类装置70余套,产能增加450万吨;而2013年我的混合芳烃产量为476万吨,混合芳烃加工能力已趋饱和。而短期内我国的混合芳烃产量不会大幅上升,自混合芳烃加工得到的三苯及相关产品将稳定在450万吨的水平。以苯为例,2013年我国苯的总产量为1020.15万吨,而同期国内需求量为1223.14万吨,

尚有203.01万吨缺口。而由于石油来源的苯生产成本较高,焦化混合芳烃来源的苯短时期内已无法再订产量上的大幅提升,未来一段时期内国内苯的消费将有约25%依赖进口。

在此条件下,安徽卓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市场要求,拟在安徽临涣工业园内建设200Kt/a混合芳烃加氢项目,淮北市发改委以淮发改备案【2015】22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于2015年1月,由安徽华东化工医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安徽卓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委托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征求环保主管部门的同意,在收集与本项目相关技术资料、环境现状监测和影响预测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环保政策及技术规范,编制了《安徽卓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Kt/a混合芳烃加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呈报环保主管部门进行批复。

0.2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了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踏勘、调研,于2015年6月12日在淮北临涣工业园网站上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公告(一次公告),安徽华东化工医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宿州市环境监测站对项目现场进行了环境现状监测,于2015年10月16日在定远盐化工业园网站上进行了本项目二次公告,2015年10月20日在项目周边居民社区张贴了本项目的主要信息。安徽卓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提供工程技术资料,完成公众参与调查工作。

在此,对参与的本次环境影响工作的单位一并表示感谢。

0.3本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废气污染物有组织废气全部作为燃料去园区润亚热力公司锅炉燃烧。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本项目产噪设备有冷却塔、空压机、引风机、各类泵类等,声功率级在65-90dB

(A)。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危险废物主要为精馏残渣、废催化剂,一般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大气污染和环境风险,重点分析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可行性、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性和合理性以及环境风险影响的可接受水平。

0.4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安徽卓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Kt/a混合芳烃加氢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要求,生产工艺和设备具有很高的技术水平,拟建项目符合国内较为先进的清洁生产水平;在优化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后,项目废水、废气和噪声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根据预测结果,拟建项目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均较小。公众支持项目建设,支持率高达89.8%,无人反对。同时,拟建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1 总论

1.1评价目的及指导思想

1.1.1评价目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预防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可起到积极的预防作用。安徽卓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Kt/a混合芳烃加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根本目的是预防污染,提出污染治理措施,为主管部门决策、工程设计和行业进行生产管理提供基础材料。根据拟建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拟建工程厂址周围环境概况,本次环评拟达到的目的如下:

(1)通过对本项目所在地区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等现状质量进行监测,了解该地区的环境质量状况;

(2)根据国家对企业在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节约能源和资源等方面的要求,论述项目的生产装置工艺技术和设备的先进性。通过对工程环保设施的技术经济合理性、达标排放的可靠性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减缓污染的对策建议;

(3)根据园区总体规划和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项目建成后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把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对策;

(4)通过环境风险评价,提出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对策和应急预案;

(5)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给出该工程可行性的结论,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本项目环保设施的设计通过科学依据。

1.1.2指导思想

根据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相关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分析工程排放的污染物是否达到排放标准,设计中是否采用了清洁生产工艺,对设计中的环保治理措施进行可行性分析,最终提出合理、可靠、可行的综合防治措施,具体如下:

(1)设计采用先进的、可靠的、成熟的工艺技术,选用先进设备,提高生产

效率,降低消耗,创造最好的经济效益;

(2)项目建设在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消防等方面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做到“三同时”;

(3)总图布局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等设计规范,合理利用厂区挖方量,减少土方工程量和节约用地;

(4)适度提高生产控制的自动化水平,以减轻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产品质量。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9月1日);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98)第253号令,1998年11月);

(8)《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83号令,1995年);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改版),2012年2月29日;

(10)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文印发《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改),2013.2.16;

(1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6.1;

(1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2008.10.1;

(14)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6.22;

(15) 原国家环保总局2006.2.14,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16)《安徽省水功能区划》(安徽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局,2003.1);

(17)《关于加强和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工作的通知》(安徽省环境保护局文件环控[2003]169号);

(18)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08.07;

(19)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98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的通知》(2012年8月8日);

(20)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2]43号《关于做好“十二五”时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2012.04.15;

(21)环境保护部发布,《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13年5月24日

(22)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2010.08);

(2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1]27号,2011.04);

(2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12]57号《关于促进我省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2012.10.10;

(25)安徽省环境保护厅文件皖环发[2013]91号《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级及环保竣工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2013.10.18;

(26)《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3月1日;

(27)《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3年12月30日;

(28)《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83号,1995年8月8日;

(29)《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条例》安徽省人大,1993年9月14日。

1.2.2有关技术导则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1.2.3项目文件

(1)建设项目环评委托书;

(2)淮发改备案[2015]22号:淮北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卓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Kt/a混合芳烃加氢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函,2015年6月10日;

(4)安徽卓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Kt/a混合芳烃加氢项目可研报告,安徽华东化工医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月;

(5)安徽卓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0Kt/a混合芳烃加氢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安徽雷鸣安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2015年7月29日;

(6)皖政秘[2010]5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筹建安徽淮北临涣工业园的批复,2010年3月12日;

(7)淮规函[2014]50号:关于淮北临涣工业园规划意见的函,2014年5月27日;

(8)淮环函[2013]376号:关于安徽淮北临涣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确认函,2013年12月6日;

(9)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

1.3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08、HJ/T2.3-93、HJ2.4-2009、HJ/T169-2004)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原则与方法,并根据拟建项目的排污特征、污染物排放量及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如下:1.3.1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

拟建项目废水包括工艺废水、一般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3.34m3/d,一般生产废水量为5m3/d,初期雨水量约为40m3/次,均利用

废水汽提塔净化后用于循环冷却系统,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3.2m 3/d ,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带动力)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中的相应标准,用于厂区绿地灌溉。

拟建项目废水总量为71.54m 3/d ,小于1000 m 3/d 。废水中污染物主要污染物有:有机物,水质较为复杂;生活污水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环境)》HJ/T2.3-93中的有关规定,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 1.3.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

根据工程分析结果选择H 2S 、NH 3、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作为主要污染物,评价按照建设后排放的最大污染物量进行计算,计算每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准率Pi (第i 种污染物),及第i 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 10%,其中Pi 定义为:

P i =oi

i C C ×100%

式中:P i —第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 i —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 3; C oi —第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 3;

评价工作等级按表1.3-1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 i 按上式进行计算,如果污染物数i 大于1,取P 值中最大者(P max ),和其对应的D 10%。

表1.3-1 评价工作等级

预测源强见表1.3-2。

表1.3-2 拟建项目工艺废气排放污染物排放源强一览表

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估算的各类污染中H2S、NH3、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H2S的占标率最大,占到29.02%,大于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有关规定,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

1.3.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

拟建项目水源为临涣工业园区供水管网供给,不采用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判定,项目属Ⅰ类建设项目,即指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的建设项目;

根据本项目的地下水水文地质资料和排污特征,评价等级划分依据见表1.3-3和表1.3-4。

表1.3-3 Ⅰ类特征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表1.3-4 Ⅰ类项目的等级划分

拟建项目废水包括工艺废水、一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按照表1.3-4 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有关判定,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1.3.4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

拟建项目位于安徽省临涣工业园内,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划为2类。项目

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项目运行后区域声环境增加值较小,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规定,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

1.3.5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生态环境评价等级的判别依据,本项目占地面积为55000m2(0.055km2),且评价区域内无珍稀濒危物种,也无受影响的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为一般区域,根据导则,故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具体划分依据见表1.3-5。

表1.3-5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1.3.6风险评价等级确定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依据是项目的物质危险性、功能单元重大危险源以及项目所在地环境敏感程度。根据确定的危险物质和重大危险源情况,结合本项目所处地区的环境敏感程度,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具体见风险评价章节),见表1.3-6。

表1.3-6 评价工作级别

1.4评价范围

根据拟建项目评价等级,确定各环境要素的评价范围,具体见表1.4-1。

表1.4-1 评价范围一览表

1.5 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根据淮北市环境保护局的确认函,本评价拟采取以下标准。

1.5.1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孟沟、浍河水质评价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Ⅳ类标准以及表3中的标准,具体值见表1.5-1。

表1.5-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单位:mg/l(pH除外)

(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区域地下水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Ⅲ类标准,具体值见表1.5-2。

表1.5-2 地下水质量标准一览表单位:mg/l(pH除外)

(2)空气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SO2、NO2、PM10、TSP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氨气、硫化氢、苯、二甲苯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甲苯执行前苏联《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CH245-71)中的限值,非甲烷总烃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具体见表1.5-3。

表1.5-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览表

(4)声环境质量标准

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5-4。

表1.5-4 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

1.5.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拟建项目废水包括工艺废水、一般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3.34m3/d,一般生产废水量为5m3/d,初期雨水量约为40m3/次,均利用废水汽提塔净化后用于循环冷却系统,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3.2m3/d,经地

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带动力)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中的相应标准,用于厂区绿地灌溉。

各类排放标准具体值见表1.5-5。

表1.5-5 废水排放标准限值单位:mg/l(pH除外)

*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H2S、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标准,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1.5-6至表1.5-7。

表1.5-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表1.5-7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具体值详见表1.5-8。

表1.5-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具体值详见表1.5-9。

表1.5-9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

(4)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6评级内容与评价重点

1.6.1评价内容

(1)工程分析与污染防治对策

(2)环境现状评价

(3)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4)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5)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和达标排放分析

(6)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7)环境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8)公众参与

(9)厂址选址的可行性论证

1.6.2 评价重点

(1)工程分析及污染防治对策分析;

(2)水环境影响评价;

(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4)环境风险影响评价;

1.7污染控制目标与环境保护目标

1.7.1污染控制目标

(1)采取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使大气、水、噪声等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且符合相应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2)项目建成运行后,不降低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有功能,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区域地表水体湾孙水库和陈集河不因本项目废水而加重污染,确保水环境现状功能不降低。

(4)控制生产设备噪声,使厂界噪声达标。

(5)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理处置措施,使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满足环保要求。

(6)杜绝厂区内的跑冒滴漏现象,生产废水处理后达标排放,保持现有的生态环境,降低生态环境风险。

1.7.2环境保护目标

拟建工程所在的区域内无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也无国家法定保护的动植物。拟建项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保护园区外围的周边村庄,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是孟沟和浍河,无饮用水源地、无国家及地方重点控制水域。保护项目的周边水域、土壤、生态等区域大生态环境,保持现有生态环境的稳定性。具体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7-1和图1.7-1。

表1.7-1 工程建环境保设护目标一览表

安徽卓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0kt/a混合芳烃加氢项目

图1.7-1 环境保护目标图

2015年8月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

18

1.8评价工作程序

拟建项目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8-1。

图1.8-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2 拟建项目工程概况

2.1拟建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徽卓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0kt/a混合芳烃加氢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套200kt/a混合芳烃加氢装置,年加工混合芳烃能力20万吨;年生产苯128431吨,甲苯21915吨,二甲苯7965吨,烷烃混合物20037吨,200#溶剂油10004吨,粗萘油10000吨;

(4)建设单位:安徽卓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投资:工程总投资24000.1万元,其中企业自筹16125万元,银行贷款7875.1万元,环保投资1060万元,占总投资的4.42%。

(6)建设地点:淮北市临涣工业园区内,孟沟以北30米,东距临涣精苯厂约500米,项目地理位置图2.1-1;

(7)占地面积:约55000平方米;

2.2工程建设规模与内容

(1)建设规模

根据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卓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0kt/a混合芳烃加氢项目备案的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在淮北市临涣工业园区新建一套20万吨每年的混合芳烃加氢装置,以混合芳烃、煤气化石脑油、低温煤焦油等劣质轻油,生产高附加值的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油等产品,年产值达到11亿元,利税40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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