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发)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报废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报废处理十二、固定资产管理规定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则所表示固定资产包含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各项设备(各公司自分后事务性各项设备及机电性各项设备)等。
第三条会计科目列账原则前项固定资产坚固耐用年数在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少于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定需以费用科目列账而严禁以固定资产科目列账第四条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按以下类别,由各公司选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维修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门会同采用部门自行制订:1.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事务性各项设备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2.机械设备、马达、仪表、机电性杂项设备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但较于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门管理;3.工具由资产仓库负责管理。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人员转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罗列清册办理转交。
第七条增减报告财务会计部门可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各项设备等项目基本建设“固定资产分设表中”一式三联送来管理部门录入,四川路桥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由管理部门存留,第二联送抵财务会计部门万全,第三联送采用部门存留,使用电脑处置报表替代。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事务性各项设备)。
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10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二分呈报(总)经理核决后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
管理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说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分设、营造、修葺处置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及营建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二)分设及备案第十条增置手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各项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分设环评后,采用部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务部门)应当即为核对“固定资产减少单”一式三联经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来财务会计部门填注添置金额、坚固耐用年限、月固定资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回计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财务会计部门万全转回计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采用部门存留。
固定资产报废制度
固定资产报废制度固定资产报废制度是指企业对不再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进行计提折旧和报废处理的一种管理制度。
它是企业资产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经济效益有着重要影响。
一、制度的内容包括:1.报废资产范围和条件:确定哪些固定资产可以被报废以及达到什么样的条件方可报废。
2.报废流程和程序:明确固定资产报废的流程和程序,包括审批流程、报废单的填写和审批人的批准等。
3.报废准备工作:对于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需要进行相关准备工作,如资产清查、评估等,以便为固定资产报废做好准备。
4.报废处理方式:确定报废资产的处理方式,可以选择出售、捐赠或报废等方式。
5.报废的会计处理:明确固定资产报废后的会计处理办法,如计提报废损失、撤销以前的折旧等。
6.报废后的资产处置:安排对报废后的资产进行处置,确保处置过程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二、制定固定资产报废制度的目的和意义:1.合理安排资产投资:通过及时报废旧化设备,为企业提供更多的空间和资金来进行新的设备投资,提高生产效率和企业竞争力。
2.保护环境和资源:报废旧化设备包含有害物质,不合理处置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制定报废制度可以促进固定资产的安全合理处理,减少环境污染。
3.规范资产管理:制定统一的固定资产报废制度,可以规范企业的资产管理,确保企业资产登记和台账的准确性。
4.保障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对于企业财务报表,及时报废无效固定资产,可以防止因无效资产对利润和负债进行不恰当的计提,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5.防范经济损失和严重事故的发生:对于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的固定资产,及时报废可以有效预防因设备故障引发的生产事故和经济损失。
三、固定资产报废制度的实施要点:1.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在报废前,制定严格的审批流程,明确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审批权限,确保报废决策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2.加强资产管理与监督: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及时发现无效、旧化资产,加强固定资产的监督和管理,避免固定资产流失。
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理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理管理办法第一条固定资产的报废条件:1、使用时间已满效用年限,折旧已提完且丧失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2、属技术性淘汰机型,性能已达不到使用要求,且无法恢复性能或论证后改造价值不高的固定资产。
淘汰机型以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目录为依据。
3、因遭受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使用价值者,或因事故造成报废,必须附有灾情和事故处理报告。
4、因规划变更或改造、扩建要拆除的建筑物。
第二条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程序:1、凡是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由使用单位组织有经验人员参加的技术鉴定小组对其进行技术鉴定,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和《固定资产报废鉴定表》上报生产中心。
2、生产中心对所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组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复查和条件评定,签署意见后交财务部审核。
3、财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核、执行董事审批。
4、审批后的报废固定资产材料报财务部做帐务处理,并存档。
第三条报废固定资产的保管:1、生产装置或成套设备拆除报废时,其中可利用部分不作报废,将价值扣除另记帐、卡,继续使用。
2、固定资产报废后,各部门一般不得留用,确因本部门经营所需继续使用的,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生产中心进行鉴定,生产中心总监签字,报总经理审核、执行董事审批后,方能使用,并建帐管理。
留用单位不能自行处理。
3、报废资产中的设备原则上送交生产中心,由生产中心建帐保管。
4、入库报废设备必须保证设施完整、齐全。
对于报废资产中的大型设备可先存放在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必须保证整机和附件的完整性,视实际情况做处理。
第四条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理:1.对于报废固定资产中确实不能再使用的固定资产,由生产中心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总经理审批后,按废旧物资处理。
2.对于报废固定资产的部分设备等,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用在低精度地方。
3、通用性强的报废固定资产,应积极向外联系处理事宜,以便以高于废旧物资处理。
处理价格报总经理审核、执行董事审批。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固定资产是企业或组织长期使用并具有使用价值的各种物质资产,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发展和提升企业竞争力至关重要。
为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财政部制定了《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目的与适用范围《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目的是通过建立科学、规范且高效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更新与报废,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该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他由财政部统一管理的单位。
三、管理原则1. 整体管理原则固定资产的管理需要综合考虑寿命周期的全过程,从购置、使用到报废,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最大化利用,减少浪费。
2. 制度化管理原则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购置、验收、登记、使用、折旧、维修、变卖及报废等环节,确保流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3. 集中管理原则将固定资产的管理权力集中到专门的管理机构或管理部门,统一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管理效率和质量。
4. 经济效益原则对于企业而言,固定资产的管理是为了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因此需要合理控制投入,降低成本,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维修质量。
四、具体管理要求1. 资产购置与验收在进行资产购置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预算编制、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工作。
购置的资产需要进行验收,确保质量和数量与合同一致,并做好验收记录。
2. 资产登记与管理对于已购置的固定资产,需进行登记工作,包括资产编码、规格型号、数量、用途和存放地点等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建立资产档案,做好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3. 资产使用与维修合理规划和安排资产的使用,确保不超过使用寿命和使用范围。
对于需进行维修的资产,应及时进行维修申请和维修工作,保持资产在良好状态,并做好维修记录。
4. 资产折旧与变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于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确保资产价值的正确衡量和核算。
对于不再需要的固定资产,可以进行变卖或处置,确保资产的及时清理和回收。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方案
3.效益最大化:力求在保证合规的基础上实现资产价值回收最大化。
4.环保责任:报废处置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
五、具体流程
1.报废申请
-使用部门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提出报废申请。
-报废申请需包含资产的基本信息、使用状况、报废原因等。
2.审核评估
4.监督保障:实施全过程监控,确保报废处置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七、监督与评估
1.定期对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流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完善和优化方案。
八、附则
1.本方案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如有变更,按新的规定执行。
2.本方案解释权归单位所有,具体执行中如有争议,由单位负责解释和协调。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方案
第1篇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方案
一、概述
本方案旨在规范我国某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流程,确保资产报废工作合法合规、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
1.合理利用资源,降低固定资产闲置损失。
5.处置方式
-根据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单位利益,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如拍卖、捐赠、拆解回收等。
-所有处置活动应确保符合环保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六、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成立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协作机制。
2.制度保障:建立健全资产报废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和审批权限。
3.人员保障:加强专业培训,提高资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3.提高人员素质:加强资产管理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暂行规定为规范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本规定所指的固定资产特指: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及低值耐用品。
房屋建筑物、车辆、图书等固定资产的报废按其它规定执行。
第一条固定资产报废原则(一)各单位应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对能维修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尽量维修使用,不作报废处理。
(二)各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原则上采用集中办理方式,每学期组织一次。
(三)帐、卡、物相符的固定资产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第二条固定资产报废范围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仪器设备报废手续:(一)已超过耐用期,无使用价值的;(二)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机型已淘汰的;(三)设备长期失修,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的;(四)主要部件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或虽能修复,但维修费用达到重新购置设备费的50%及以上的;(五)损坏、丢失并已赔偿的。
第三条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程序(一)各单位对拟报废的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并进行技术鉴定。
(二)单价在500元以下的一般设备或800元以下的专用设备,由使用单位组织鉴定,经部门领导审批或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批,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三)单价在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一般设备或8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专用设备,由使用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经部门领导审核或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单价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四)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提出审核处理意见后,根据设备使用方向,报使用单位分管院领导会签,并由主管资产与设备工作的院领导审批。
(五)对按规定须由教育厅审批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认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六)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单位将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搬运至指定仓库,并确保其完整。
学院固定资产报废报损捐赠处置管理办法
学院固定资产报废、报损、捐赠处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固定资产报废、报损、捐赠的处置程序,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和《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捐赠的处置。
第三条学院固定资产的处置,各二级院、各部门要按照”先申请、再报批、后处置”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未经批准自行拆除、改建、处置国有资产。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处置权限1.处置资产价值(原值,下同)单价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或批量价值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由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报财政厅审批;2.处置资产价值单价10万元以下或批量价值20万元以下的,由院务会议研究,报教育厅审批。
3.报废资产,根据审批部门批复文件,部门资产管理员核对账物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报表》,并将资料移交学院国资处。
对外捐赠资产,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应由资产管理、使用部门联合与接收单位签署赠予协议。
第五条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资产,可申请办理报废处置。
1.仪器设备(1)使用期满或年久失修,主要部件或结构已经损坏,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且无法修复的。
(2)因国家修订技术标准或规范,不符合技术标准,且在实验使用中,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的。
(3)由于意外灾害或突发事故,受到严重破坏且不能修复的。
(4)主要部件遗失,无法使用,且不能修配的。
(5)修复的费用超过或接近新购价值的。
(6)型号过时,已停止生产,市场不能提供所需零配件,且不能改作它用的。
(7)因教学或生产更新淘汰的。
2.家具(1)使用过程中严重损坏,已失去使用价值的。
(2)使用年限已久,不适宜改变再使用,且不宜调配它用的。
3.车辆已超过使用年限规定或车况极差不能保证行驶安全,或因事故严重损毁的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
4.房屋及构筑物(1)危房。
(2)根据学院发展规划需拆迁、改变的。
第六条固定资产被盗、丢失,应先报告保卫处,并视具体情况报公安到现场勘察,保管人员(或当事人)同时提交事故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和保卫处签字盖章后,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申请,按报损处置。
2024年资产报废管理制度(3篇)
2024年资产报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资产管理,使公司资产的报废有据可依,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2.1、不能继续使用或因继续使用产阁较高费用的固定资产,可提请报废。
2.2、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报废申请单,写明固定资产名称、型号、数量和报废原因,经鉴定小组鉴定,行政部、总经办审批后交财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
2.3、固定资产的报废若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则由直接责任人按资产余值承担____%损失;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2.4、固定资产的报废损失入营业外支出。
三、库存商品的报废3.1、库存残次品、退货、返修无法进行正常二次销售产品由主管理仓库申请报废3.2、具体由主管仓库提出申请,经鉴定小组鉴定,报物流部、总经办审批后报废3.3、产品的报废若是人为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应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损失由直接责任者承担。
3.4、报废处理完成,报废申请后附其他出库单(出库类型选报损出库)交财务部作相应账务处理,产品的报废损失入管理费用。
四、办公用品的报废4.1、对未到使用期限的办公用品,若因质量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或修复费用较高的,可申请报废,具体由使用者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资产管理部门、总经办审批同意后作报废处理。
4.2、办公用品的报废若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则由直接责任人按资产余值承担____%损失;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2024年资产报废管理制度(2)____年资产报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资产报废管理行为,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使用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及其他国有资产管理主体。
第三条资产报废包括资产的正常报废和非正常报废。
正常报废是指资产达到使用寿命或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况下的报废;非正常报废是指不符合正常报废条件但需要报废的情况。
第四条资产报废应符合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节约、环保、可持续的发展理念,推动资源的循环利用和能源的节约。
固定资产处置与报废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处置与报废管理办法1. 引言固定资产是企业重要的财务资源,合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对于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在企业运营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固定资产的处置和报废情况。
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报废管理,提高资产利用率,并保证资产的价值回收,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报废管理。
3. 目标与原则3.1 目标最大程度保护企业固定资产的价值和利益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处置与报废过程的合法合规提高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报废效率,避免资产闲置浪费3.2 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处置与报废流程保证处置与报废的公平、公正、公开保证资产处置与报废的最大化回收价值加强内部控制,防止资产处置与报废中的潜在风险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各部门的积极配合4. 流程及步骤4.1 固定资产处置流程1. 资产确认确定要处置的资产,并进行资产实物盘点和财务核对2. 处置方案制定根据资产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处置方案,包括处置方式、期限和回收预期3. 内部审批提交处置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批4. 外部评估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资产的价值5. 处置合同签订与购买方签订处置合同,并确定交付和支付方式6. 资产处置执行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资产处置,并进行相关记录和登记7. 资产回收核算核算处置后的资产回收金额,并进行财务入账。
4.2 固定资产报废流程1. 资产确认确定要报废的资产,并进行资产实物盘点和财务核对2. 内部审批提交报废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3. 外部评估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资产的报废价值4. 报废核准核准报废决议,确定资产的报废价值和方式5. 资产清理对报废资产进行清理和处理,确保不再被使用6. 资产报废登记将报废资产进行登记,并进行相关记录和档案归档7. 资产报废处理根据资产报废价值,进行财务入账和报废资料报备。
5. 角色职责5.1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固定资产处置与报废管理流程和制度负责指导和监督各部门执行固定资产处置与报废管理工作负责汇总、分析和评估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报废情况负责与外部评估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并委托评估工作审核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报废申请,确保流程合规。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真实反映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提高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规范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行为,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号)、《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豫财办资〔2007〕34号)、《河南省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豫财资〔2016〕135号)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是指学校对其各类固定资产通过报废程序进行产权注销的行为。
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
第二章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范围及权限第五条固定资产处置范围(一)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二)没有规定使用年限或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因技术等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三)依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审批权限(一)单位价值在10万元及以上或者批量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由学校提出处置意见报省教育厅审核,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省财政厅审批。
(二)上述限额以下的,由学校审批,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年限可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17〕4号)执行。
第三章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报程序第八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二)资产报废的技术鉴定;(三)其他相关资料。
第九条申报程序(一)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在每年4月和10月集中受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事宜;(二)各单位拟报废处置固定资产,应按类别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请表”(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主页下载),拟报废处置固定资产的相关资料;(三)各单位须组织有本单位主管领导、技术人员和专家参加的小组进行论证、评估或技术鉴定,提出处置意见,并将处置意见及相关材料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四)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组负责组织论证、评估或技术鉴定,提出处置意见,报学校审批(审核),按程序发文报废处置或向省教育厅申请报废处置。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固定资产报废的流程规定为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规范固定资产报废流程,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固定资产报废由使用科室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详见附件1),详细注明拟报废固定资产的详细信息与报废原因,由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字。
二、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必须经医院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大型医疗设备须按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第三方专业鉴定),在报废申请单上签注意见后送资产管理部门。
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后认为可提请报废的,组织审计科、党办、财务科及本部门组成查验小组对拟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现场实物查验,并在报废申请单上签注查验意见。
同时由资产管理部门将待报废的固定资产实物统一集中到存放地点,由资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保管,避免流失。
限额以上待报废固定资产须集中以备卫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查验。
四、经查验后拟报废固定资产的报废申请单由资产管理部门分管院长审批后,由资产管理部门填制“待报废固定资产明细清单”(详见附件2),其中单件且批量价值5万元(账面原值)以内的资产,即可办理固定资产报废账务处理手续;单件或批量价值5万元(账面原值)以上(含5万元)的资产,须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按《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审批(备案)后,方可办理固定资产报废账务处理手续。
五、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申请报废,限额以上由院部出具书面申请报告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备案)表”(详见附件3),由财务科统一报送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备案)。
具体方式如下:(一)单件价值在5万元(账面原值)以内(含5万元),或者批量价值30万元(账面原值)以下(含30万元)的资产,由单位自行报废,报主管部门备案。
(二)单件价值在5万元(账面原值)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或者批量价值30万元(账面原值)以上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资产报废,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报财政金融局备案。
关于规范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报废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报废管理的通知为规范在用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经研究决定,对公司在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报废审批予以规范,规定如下:一、部门管理职能公司设备部是生产系统所有在用固定资产(参考财务入账标准,包括价值较大的配件或贵重物资,具体由设备部确认,下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所管理资产的报废审核工作,定期检查生产闲置资产的维护保养情况,及时提出管理意见。
公司综合部是管理部室在用固定资产及公司在用所有低值易耗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所管理资产的报废审批工作。
二、资产报废规定1、报废审批流程(1)生产用固定资产:资产使用单位编制报告→设备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仓储接收→编制交接台账→相关台账调整→资产处置→财务部业务处理;(2)管理用固定资产:使用单位编制报告→设备部审核→办公室备案→公司领导审批→仓储接收→编制交接台账→相关台账调整→资产处置→财务部业务处理;(3)在用低值易耗品:使用单位编制报告→办公室审核→公司领导审批→仓储接收→编制交接台账→相关台账调整→资产处置。
2、在用资产的报废,必须严格执行内部审核规定,返库时办理交接手续;对没有按照程序审批的,仓储禁止接收。
3、生产车间填制在用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时,应对资产的报费原因进行详细说明。
4、设备部要对报废生产设备原因进行认真审核,视不同情况分别落实责任:4.1属于正常报废的,签署意见办理;4.2属于操作失误造成报废的,根据管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4.3属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报废或质保期内报废的,设备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后,转送采购部办理。
5、办公室负责对所管理资产的报废进行审核,参照第“4”条的相关规定处理。
6、资产使用单位将报废资产返库时,要定置区域存放,禁止与可维修、可回收资产混放,更不能乱扔乱放,设备部及仓储做好监督管理。
7、办公室对所管理的资产台账要及时调整,并不定期检查核对,确保账账(与财务部)、账实相符。
(完整版)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制度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报废、回收管理,提高资产利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固定资产报废,是指固定资产长期使用中的有形磨损,不能修复继续使用;由于技术改进,必须以新的、更先进的设施设备替换,对原有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行为。
第三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集团公司《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开展。
第二章报废资产涵盖范围第四条设备类,包括生产设备、办公设备。
第五条不动产类,土地、厂房、建(构)筑物、围墙等。
第六条其他类,如软件系统等。
第三章固定资产报废需满足的条件第七条设备类设备在生产或使用中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主要使用性能丧失,不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且无维修价值。
国家明文规定强制淘汰的性能落后、高风险、高能耗,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设备。
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无法再利用的闲置设备。
性能低劣或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的。
主要附件损坏,无法修复,主体尚可使用的,可作部分报废。
第八条不动产类生产工艺规划、设计变化,现有房产、建筑物不能匹配,需要拆除重新建设。
达到规定使用年限。
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坍塌、松垮等重大安全隐患,需要拆除重新建设。
第九条其他类,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四章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程序第十条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拟报废资产申请,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审核。
第十一条资产使用部门会同财务部共同核对报废资产实物和数量,核实后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并报公司审批。
第十二条生产技术部根据《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按相关要求对拟报废资产残值进行鉴定、评估。
第十四条生产技术部根据固定资产评估残值或交易价款总额拟定处置方案报公司审批,并报集团公司批准或备案。
第十五条财务部根据报废资产处置结果调整财务账目。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对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再使用。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发)
4。4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拟报废固定资产进行评价和审核,出具初步评审意见及处置建议方案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核。
4。5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并审批公司正常固定资产报废,非正常固定资产报废经过总经理办公会初审后报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运营中心、各职能部门及各分公司.
3职责
3.1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所使用固定资产报废的申报,根据授权进行或配合报废固定资产的实物处置,并进行帐物核销申报.
3。2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报废的报批及组织处置方案的实施等。
3.3财务部负责报废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及对处置方案进行监督,负责固定资产报废的原、净值审核、帐务处理、税务处理及备案等工作.
3.4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固定资产报废的审定机构.
3.5公司正常固定资产报废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非正常固定资产报废经过总经理办公会初审后报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4管理程序
4。1使用部门按季度将拟报废固定资产的请示报告、技术鉴定表、汇总表、明细表(格式见附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
4.2由办公室组织设备管理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成立固定资产技术鉴定小组,负责拟报废固定资产的审核和技术鉴定。
4。8.3其他处理方式
报废的固定资产也可采取捐赠、对外转让等其他处理方式。若采用捐赠、对外转让等方式处置固定资产时,按照《公司章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流程进行审批.
5相关/支持性文件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附加说明:
本制度起草部门:财务部
本制度起草人:刘万里
本制度审核:邓英
本制度批准:张生
4.6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置方案由办公室组织实施:产权注销手续等由办公室负责,税务备案等手续由财务部负责,实物变卖由采购部负责,实物拆除、销毁等由各资产使用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一、本办法适用于各二级机构(含下属三四级机构).二、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权限按照目前公司固定资产分类方法,将各类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批权限规定如下:1、必须上报总公司寿险财务部作报废审批的固定资产种类有:(1)机器设备—电子计算机(指在明细科目中核算的资产,又称IT 设备)(2)机器设备—医疗设备(指在明细科目中核算的资产)(3)交通运输设备(指在明细科目160103中核算的资产)(4)原值大于3万元(含3万元),或者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其他固定资产2、不需上报总公司审批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A、不包括在上述(1)(2)(3)范围之内的固定资产,即机器设备—电器设备、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通讯设备、安全保卫设备、其他机器设备等等,且原值小于3万元(不含)B、无净值的固定资产(即已按正常方法计提完折旧,且无残值)三、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流程总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批流程按资产类别可作如下区分:1、机器设备—电子计算机:IT类设备报废需要经总公司数据中心相关部门审核审批流程如下:2、机器设备—医疗设备:医疗设备报废需要经总公司寿险核保部审核审批流程如下:3、除“IT设备”和“医疗设备”之外需要总公司审批报废的固定资产,其审批流程为:四、对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填报材料的要求1、上报总公司审批报废的申请材料应按报废原因不同,准备不同材料。
具体分为正常报废和非正常报废:●正常报废(指因设备老化,或机械故障而无法修复,导致无法继续使用)设备正常报废时请使用下列报表:(1)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IT设备)-------IT设备专用(2)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医疗设备)-------医疗设备专用(3)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交通运输设备)------交通运输设备专用(4)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其他设备)-----IT、医疗设备、交通运输设备以外的固定资产报废时使用●非正常报废(资产非正常报废原因包括遗失、人为损坏、被盗抢等)设备非正常报废时使用:《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申请表》上述五种申请表格均以EXCEL工具制作,具体形式参见附件。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细则及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办法
XXXX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固定资产处置实施细则(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公司盘活资产、控制风险的需要,加强我省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被处置的固定资产确实属于无法继续使用或不需使用,确保被处置固定资产在处置前安全、完整,确保被处置固定资产收入的公正性,理顺资产处置流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总部《XXXX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XXXX集团〔2009〕22号)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XXXX集团黑龙江省分公司固定资产处置的目标:全程可视,流转可控,职责明确,控制风险,提高效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本部及各地市分公司。
第二章固定资产处置范围第四条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公司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及注销产权的一种行为。
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固定资产报废,是指经科学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包括正常报废和非正常报废。
2.固定资产盘亏,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实际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低于账面数量和价值而发生的损失等,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
3.固定资产转让,是指变更资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是指不同类型、不同用途资产的产权变更行为。
4.非货币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
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
第三章固定资产处置职责分工第五条按照分级管理原则,XXXX集团黑龙江省分公司固定资产处置实行集团总部、省级公司、地市级公司三级审批。
(一)集团总部审批范围:1、固定资产报废:(1)正常报废:一级干线固定资产。
(2)非正常报废:一级干线固定资产及单项资产账面净值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生产用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盘亏:单项资产账面净值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生产用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转让:房屋、土地的非公开转让。
复旦大学固定资产报废暂行管理办法
复旦大学固定资产报废暂行管理办法校通字[2009]29号为加强对我校固定资产管理,规范仪器设备、家具和房产类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行为,依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育部教高[2000]9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教育部直属高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行为管理授权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育部教财厅[2007]4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教[2008]49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报废界定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报废,是指学校所属各部门占用、使用的在学校资产管理处已登记的资产属性为学校的仪器设备、家具和房产等固定资产注销行为。
由于各种原因丧失原有功能,无法继续使用,或技术落后,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维修费过高无修复价值等,需要进行产权注销的仪器设备和家具,均可办理报废手续。
学校房屋因年久破旧、存在安全隐患、或原房屋不符合学校总体发展规划需要在原址上新建房屋等情况,在完成房屋报废鉴定前提下,按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后,办理房屋报废手续。
二、报废处置流程仪器设备和家具需要报废,应填写《复旦大学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申请单位领导提出处理意见,送资产管理处审批。
单件价值2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报废,还需要提交《复旦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报废技术鉴定报告》,根据设备价值大小逐级审批。
报废技术鉴定组织工作。
报废单件价值2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由仪器设备所在院系组织报废技术鉴定。
报废申请获批准后,报废的仪器设备和家具应交还资产管理处统一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自行处理。
为保证固定资产管理的正常秩序,原则上不办理报废留用手续。
对确实需要的零部件,应在《复旦大学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中注明,在未经资产管理处批准之前,一律不得自行拆卸。
报废后的仪器设备和家具对校内单位开放,对于确有实用价值的整机、零部件、附件等,经资产管理处批准后可以在校内单位调剂使用。
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长期使用的生产资料和经营设施,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出现老化、损坏或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况,因此需要进行报废及处置。
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是企业管理中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资源利用效率。
本文将介绍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的管理办法。
一、报废标准与程序1. 报废标准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来执行。
常见的报废标准包括: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寿命的固定资产、技术性能落后无法满足生产需求的固定资产等。
2. 报废程序(1)资产清查与评估:企业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和评估,确定是否具备报废条件。
(2)编制报废申请:资产管理部门根据清查和评估结果,编制报废申请,包括资产明细、报废原因、报废标准等内容。
(3)审批报废申请:报废申请需经过审批程序,由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并由上级领导进行最终决策。
(4)公告与备案:报废决定通过后,企业需进行公告并备案,以便后续处置工作的进行。
二、资产处置方式1. 内部处置内部处置是指企业对报废固定资产进行自身使用或经营转移的方式。
常见的内部处置方式包括:调拨给其他部门、用于备件、附属物出售等。
2. 外部处置外部处置是指企业通过出售、转让、出租等方式将报废固定资产流转给外部单位或个人。
企业可以通过公开招标、委托中介机构或与其他企业协商等方式进行外部处置。
3. 资产处置合同资产处置合同是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处置时与相关方签订的合同文书。
合同内应包含双方的基本信息、资产的详细描述、处置方式和价格、权益转移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以确保处置过程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三、财务处理与监督1. 财务处理固定资产报废后,企业需要及时进行财务处理。
通常的做法是将固定资产原值减少,同时计提固定资产净值减值准备,以及终止折旧和摊销。
2. 资产处置监督为确保资产处置过程的透明性和合规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资产处置监督机制。
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管理办法
HTT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对我校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各类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行为。
参照《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部〔2009〕9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36号)、《湖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鄂财行资发[2009]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报废的对象和范围:凡所有权属于学校,不论来自何种渠道,使用何种经费,只要符合报废的原则和条件的教学、科研、办公、生活等各类固定资产,均属于固定资产报废的对象和范围.二、固定资产报废界定:1、固定资产报废是指学校内部所有登记在固定资产账上,或遗漏未及时登帐的各类设备、房屋等有形及无形资产,因各种原因要进行固定资产注销的行为。
2、报废原则:(1)报费设备首先要到达到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不能使用,无法修复。
(2)超过最低使用年限能修复,但维修费用超过原价的50%以上的仪器设备。
(3)从使用安全角度出发,设备不能使用,但未达到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需要专门机构鉴定的设备.3、报废物资的分类:(1)固定资产类:单价在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形态的资产。
(2)低值耐用品类:单价在500元以下,能长期使用并保持原有形态。
如低值仪器、工量具、家俱等.(3)耗材:指易耗或使用过程中不能复原的批量物资耗品(如各种原材料、玻璃器皿、锯片、试剂等各类耗材).三、资产报废程序:1、单位申报: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原则上只在每年年底进行一次。
凡需报损、报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下载填写《学校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填写后必须由使用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如实填写报废原因,盖章后提交归口部门(办公设备归校长办公室主管;教学仪器设备归属各系、部主管;房屋、建筑构造物、车辆、教室、寝室的家俱归属后勤处主管;图书资料归属图书馆主管;其他各类设备归属各使用部门主管),各归口部门汇总再报资产管理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置方式
招、竞拍变卖
需要变卖的固定资产,必须采取公开招标或竞拍比价的方式进行处置,统一由采购部负责,公司监察审计部进行监督。结果报办公室备案归档。处置收入统一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处置文件、票据及时提交财务部做账务、税务处理。
文件名称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年月日
制作部门
财务部
签批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
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效率,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确保《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使固定资产报废更规范、合理、有效,特制定本办法。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运营中心、各职能部门及各分公司。
职责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所使用固定资产报废的申报,根据授权进行或配合报废固定资产的实物处置,并进行帐物核销申报。
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报废的报批及组织处置方案的实施等。
财务部负责报废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及对处置方案进行监督,负责固定资产报废的原、净值审核、帐务处理、税务处理及备案等工作。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固定资产报废的审定机构。
公司正常固定资产报废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非正常固定资产报废经过总经理办公会初审后报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管理程序
使用部门按季度将拟报废固定资产的请示报告、技术鉴定表、汇总表、明细表(格式见附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
由办公室组织设备管理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成立固定资产技术鉴定小组,负责拟报废固定资产的审核和技术鉴定。
财务部需对上报材料中固定资产的原值、净值等进行初步审核无误后报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拟报废固定资产进行评价和审核,出具初步评审意见及处置建议方案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核。
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并审批公司正常固定资产报废,非正常固定资产报废经过总经理办公会初审后报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置方案由办公室组织实施:产权注销手续等由办公室负责,税务备案等手续由财务部负责,实物变卖由采购部负责,实物拆除、销毁等由各资产使用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
内部调用
在公司各部门(单位)之间进行内部调用方式处理时,由转入单位按照固定资产转移规定的相关要求提出申请,由办公室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实施。转移文件办公室归档管理,同时交财务部做固定资产转移核算。
其他处理方式
报废的固定资产也可采取捐赠、对外转让等其他处理方式。若采用捐赠、对外转让等方式处置固定资产时,按照《公司章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流程进行审批。
相关支持性文件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附加说明:
本制度起草部门:财务部
本制度起草人:刘万里
本制度审核:邓英
本制度批准: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