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调整系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新费率浮动系数方案
附件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新费率浮动系数方案
一、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三条修改如下:(一)内蒙古、海南、青海、西藏4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A:
(二)陕西、云南、广西3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B:
(三)甘肃、吉林、山西、黑龙江、新疆5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C:
(四)北京、天津、河北、宁夏4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D:
(五)江苏、浙江、安徽、上海、湖南、湖北、江西、辽宁、河南、福建、重庆、山东、广东、深圳、厦门、四川、贵州、大连、青岛、宁波20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E:
二、将《暂行办法》第四条修改为:“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X,X取ABCDE方案其中之一对应的值)。
”
三、将《暂行办法》第七条修改为:“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X为X1至X6其中之一,不累加。
同时满足多个浮动因素的,按照向上浮动或者向下浮动比率的高者计算。
”。
1.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产品基准费率方案(试点地区)
基准费率方案使用说明(试点地区)4.全车盗抢保险(1)根据车辆使用性质、车辆种类查询基础纯风险保费和纯风险费率。
(2)计算公式如下:基准纯风险保费 = 基础纯风险保费 + 保险金额 × 纯风险费率5.玻璃单独破碎险(1)根据车辆使用性质、车辆种类、投保国产/进口玻璃查询纯风险费率。
(2)计算公式如下:基准纯风险保费 = 新车购置价 × 纯风险费率6.自燃损失险(1)根据车辆使用性质、车辆使用年限查找纯风险费率。
(2)计算公式如下:基准纯风险保费 = 保险金额 × 纯风险费率7.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计算公式如下:基准纯风险保费 = 保险金额 × 机动车损失保险基础纯风险保费/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金额8.车身划痕损失险根据车辆使用年限、新车购置价、保险金额所属档次直接查询基准纯风险保费。
9.发动机涉水损失险计算公式如下:基准纯风险保费 = 机动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 × 费率10.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计算公式如下:基准纯风险保费 = 约定的最高赔偿天数 × 约定的最高日责任限额 × 纯风险费率11.车上货物责任险(1)根据营业货车、非营业货车查询纯风险费率。
(2)计算公式如下:基准纯风险保费 = 责任限额 × 纯风险费率12.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计算公式如下:基准纯风险保费 =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 纯风险费率13.不计免赔率险(1)根据适用的险种查找费率。
(2)计算公式如下:基准纯风险保费 = 适用本条款的险种基准纯风险保费 × 费率(3)不计免赔率险费率表适用险种一栏中未列明的险种,不可投保不计免赔率险。
基准费率方案使用说明(试点地区)14.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计算公式如下:基准纯风险保费 = 机动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 × 费率15.指定修理厂险(1)根据国产/进口车,对机动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进行相应的调整。
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
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
公告
最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一则公告,涉及交强险责
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调整。
这个公告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和讨论。
首先,对于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调整,将根据汽车排量和使用性质
进行分类,并有所提高。
其中,轿车排量在1.0L及以下的将提高至10万元,1.0L-1.6L的车辆将提高至12万元,1.6L及以上的车辆将提高
至20万元;同时,进口车、高速公路客运车和危化品运输车的责任限
额也将有所提高。
这些调整将更好地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
此外,调整后的费率浮动系数将根据车辆使用性质和城市等级进
行分类。
其中,营运车辆费率浮动系数将有所上升,而非营运车辆的
费率浮动系数将有所下降。
以城市等级为评价标准,一二线城市的费
率浮动系数将有所上调,其他城市则不变或有所下调。
这些调整将更
好地适应不同城市和不同车辆的保险需求。
这次调整不仅有利于保险市场的稳定发展,也有利于保障被保险
人的权益。
同时,此次调整并不会对被保险人的保单造成任何影响,
也不需要额外的手续和费用。
因此,我们应该理性看待这个公告,相
信这样的调整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消费者,推动保险行业的长远发展。
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表
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表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表是指根据车辆交通事故发生和履行交通事故责任上的实行的保险。
此险别的费率浮动标准制定,对确保交强险的正常运行和保障保险双方的利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对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表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费率浮动标准表的意义费率浮动标准表主要是为了对交强险费率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根据事故发生率,及时调整费率浮动范围,确保交强险费率能够及时应对风险变化,合理保障投保人的经济利益。
从而保持交强险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二、费率浮动标准表的制定原则1.科学合理原则:费率浮动标准表的制定要基于大量的数据统计和科学研究,确保费率的浮动与实际风险相匹配。
2.透明公正原则:费率浮动标准表的制定过程应该透明公开,以确保各方利益能够得到公平保障。
3.风险管理原则:费率浮动标准表的制定要对车辆的风险进行合理评估和管理,对高风险车辆实行高费率,对低风险车辆实行低费率。
三、费率浮动标准表的具体内容费率浮动标准表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要素:1.车辆类型:根据车辆的使用性质和载客/载货能力来确定车辆类型,不同的车辆类型会对应不同的费率浮动范围。
2.地区差异:不同地区的交通事故发生率和履行交通事故责任风险也存在差异,因此费率浮动标准表需要考虑地区因素,对不同地区的费率进行调整。
3.历史事故记录:车辆的历史事故记录是评估车辆风险的重要指标之一,费率浮动标准表也需要考虑车辆的历史事故记录,并对有事故记录的车辆实行相应的费率浮动。
4.驾驶员驾龄:驾驶员的驾龄对车辆的安全驾驶能力有着重要的影响,驾龄较长的驾驶员会拥有更好的驾驶技术和经验,因此费率浮动标准表需要考虑驾驶员的驾龄因素。
四、费率浮动标准表的实施和调整费率浮动标准表的实施需要保险公司和监管机构的共同努力,保险公司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费率浮动标准表,并在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实施。
监管机构则需要督促保险公司严格按照费率浮动标准表执行,并对费率的调整进行监督和审查。
车损险费率表2022
车损险费率表2022汽车保险是每一位车主的必备,它保护您的汽车免受财产损害的风险。
2022年,汽车保险的费率将有所变化,以下是整理的2022年车损险费率表。
一、家庭自用汽车1、小型车费率适用于排量小于1.6L车型,费率由4.5%调整至4.2%;2、中型车费率适用于排量大于1.6小于3.0L车型,费率由4.7%调整为4.5%;3、大型型号费率适用于排量大于3.0L车型,费率由5.2%调整至5.0%。
二、出租汽车1、出租车费率适用于排量小于1.6L的出租车,费率由5.2%调整至4.9%;2、中型出租车费率适用于排量大于1.6小于3.0L的出租车,费率由5.5%调整至5.2%;3、大型出租车费率适用于排量大于3.0L的出租车,费率由5.8%调整至5.5%。
三、其他类型汽车1、拖拉机费率适用于拖拉机,费率由7.2%调整至6.9%;2、农家轿车费率适用于农家轿车,费率由6.2%调整至5.9%;3、三轮车费率适用于三轮车,费率由4.8%调整至4.5%。
2022年,汽车保险费用变化了,车主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以便享有更好的保护。
作为汽车保险行业的一员,我们时刻秉持着“客户至上、顾客满意”的宗旨,以更优质的服务始终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汽车保险服务。
汽车保险费率是汽车保险市场变化的重要参考标准。
掌握2022年汽车保险费率,可以帮助车主更透明地认识汽车保险的价格结构,以便合理选择适合自己的汽车保险产品。
汽车保险公司不断优化自主分招保险产品,增强了汽车保险的公平及保障性,让车主受益匪浅。
但同时也要注意不同公司的费率是有差异的,尤其是手续费费率,请车主仔细比较及选择,以便享受到更高品质的汽车保险服务。
总之,2022年汽车保险费率有所变化,费率的调整使得汽车保险更加公平,同时也为车主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
但车主仍需要谨慎选择汽车保险,以便获得有效的保障。
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调整系数
肇事逃逸
F36
1.10
无证驾驶
F37
1.10
逆向行驶
F38
1.10
违反装载规定
F39
1.10
违反车速规定
F40
1.10
违反交通信号指示
F41
1.10
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F42
1.10
13
车型
捷达、夏利、奥拓、别克、切诺基、索娜塔、金杯、金龙、依维柯
F43
0.90
所列车型含进口和在国内生产的系列车型
指政府采购或招投标业务
F20
0.60
9
行驶里程
年行驶里程D(公里)
D≤30000
F21
0.98
30000<D≤50000
F22
1.00
50000<D≤60000
F23
1.10
D>60000
F24
1.20
10
修理方式
发生保险事故需要修理时,被保险人选择专修厂的
进口车(包括国产宝马、奔驰、沃尔沃、陆虎、凯迪拉克、尼奥普兰等系列、奥迪A4、奥迪A6、奥迪A8)
F45
1.30
R>80%
F46
>1.30
(三)家庭用车保险费率调整系数表
单
车
调
整
系
数
编号
费率因子
条件
系数代码
系数
说明
1
车龄(T)
T<1年
F1
1.10
1年≤T<3年
F2
0.95
3年≤T<5年
F3
0.98
5年≤T<7年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
浮动系数的公告》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9.10
•【分类】法规、规章解读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
数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关于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的要求,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明确了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相比原来责任限额,除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不变外,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均有较大提高。
二是新费率浮动系数方案内容,明确了全国各地区的费率浮动系数方案由原来1类细分为5类,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
通过引入5类费率浮动系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交强险赔付率在各地之间差异较大的问题,提高了部分地区较低水平的交强险赔付率。
三是规定了切换
时间和过渡安排,明确了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老交强险保单均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
《公告》将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指导各银保监局、财产保险公司和相关单位做好交强险各项工作,确保交强险的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汽车保险费率表
固定费率;保费 = 约定的最高赔偿天数 × 约定的最高日赔偿限额 ×费率。
(十)代步机动车服务特约条款固定保费,无需计算。
(十一)新增加设备损失保险保费 = 本附加险保险金额 × 车损险标准保费/车损险保险金额。
(十二)附加换件特约条款保费 = 车损险标准保费 × 10%。
(十三)发动机特别损失险保费 = 车损险标准保费 × 5%。
(十四)随车行李物品损失保险固定费率;保费 = 保险金额 × 费率。
(十五)附加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固定费率;保费 =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 费率;注:每人每次事故的最高责任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
(十六)异地出险住宿费特约条款固定费率;保费 = 保险金额 × 费率。
(十七)自燃损失险按照车辆使用年限查找费率;保费 = 保险金额 × 费率。
(十八)附加机动车出境保险按照扩展的区域半径查找费率;保费 =(车损险标准保费 + 三者险标准保费)× 费率;注:只有同时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十九)附加油污污染责任保险按照责任限额直接查找保费;注:只有同时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二十)多次出险增加免赔率特约条款选择该附加险,机动车损失保险保费下浮一定比例;选择本附加险后的机动车损失保险保费=机动车损失保险保费× 98%。
(二十一)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选择该特约条款,按照国产/进口车,对机动车车损险保险费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十二)法律费用特约条款按照责任限额直接查找保费。
二、使用费率调整系数表进行费率调整(一)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费率调整系数根据历史赔款记录,按照规定的费率调整系数进行费率调整。
(二)指定驾驶人、性别、驾龄、年龄系数适用于指定驾驶人的情况,当指定多名驾驶人时,以乘积高者为准。
(三)使用规则1.费率调整系数采用系数连乘的方式:费率调整系数 = 系数1 × 系数2 × 系数3 × ……2.使用费率调整系数后,各险别的费率优惠幅度超过监管部门规定的最大优惠幅度,按照监管部门规定的最大优惠幅度执行。
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费率表(C款)
2008年 2008年)
特别说明 新保或 上年发生3 上年发生3次以下赔款 1.00 —— —— —— —— —— —— —— —— —— —— —— —— —— —— 40岁 年龄<60岁 40岁≤年龄<60岁 1.00 —— —— 承保车辆数≥50台 承保车辆数≥50台 0.80 场内 0.80 上年无赔款 0.90 —— —— —— —— —— —— —— —— —— —— —— —— —— —— 年龄≥60岁 年龄≥60岁 1.05 —— —— —— —— —— ——
系数表
附件3:
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费率表( 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费率表(C款)
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费率调整系数表(C款) 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费率调整系数表(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
系数序号 系数名称 档次 1 系数 档次 系数 档次 交通违法 系数 档次 平均年行驶里程 (公里) 公里) 系数 档次 客户忠诚度 系数 档次 多险种投保优惠 系数 档次 指定驾驶人 系数 档次 驾驶人性别 系数 档次 驾驶人年龄 系数 档次 驾驶人驾龄 系数 档次 承保数量 系数 档次 行驶区域 系数 老、旧、新、特车型系数 车队赔付率调整系数 车队管理水平调整系数 无赔款折扣 上年发生5次 上年发生5 及5次以上赔款 1.30 连续2 连续2年无赔款 0.80 上年有交通违法 1.00 30000公里 <30000公里 0.90 首年投保 1.00 同时投保车损、 同时投保车损、三责 0.95-1.00 不指定 1.00 男 1.00 年龄<25岁 年龄<25岁 1.05 驾龄< 驾龄<1年 1.05 承保车辆数< 承保车辆数<5台 1.00 境内 1.00 上年发生4 上年发生4次赔款 1.20 连续3年及3 连续3年及3年以上无赔款 0.70 上年无交通违法 0.90 30000公里 50000公里 公里, 公里) [30000公里,50000公里) 1.00 续保 0.90 —— —— 指定驾驶人 0.90 女 0.95 25岁 年龄<30岁 25岁≤年龄<30岁 1.00 驾龄< 1年≤驾龄<3年 1.02 承保车辆数<20台 5台≤承保车辆数<20台 0.95 省内 0.95
延保服务公司机动车辆延长保修责任保险费率表(2012版) 保险条款开发
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延保服务公司机动车辆延长保修责任保险费率表(2012版)
一、基准保险费
每一《延保服务合同》的基准保险费根据该《延保服务合同》对应车辆的购车发票上记载的不含车辆购置税价格(又称裸车价),按以下标准计算:
基准保险费=100+[裸车价/50000]×50
其中:[]为向下取整符号,表示取不大于该符号内数值的最大整数值,如[2.3]=2 ,
[3.7]=3。
二、调整系数
2、累计赔偿限额调整系数
3、规模调整系数:根据渠道年度承保规模进行划分。
4、历史赔付率调整系数:根据渠道近两年历史赔付率进行划分。
每一《延保服务合同》的保险费=基准保险费×免赔率调整系数×累计赔偿限额调整系数×规模调整系数×历史赔付率调整系数
总保险费等于承保《延保服务合同》保险费之和。
汽车保险费率浮动标准
汽车保险费率浮动标准摘要:一、汽车保险费率浮动概述二、影响交强险费率上浮的因素1.上一年度事故次数2.事故责任情况3.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三、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标准1.一年内出险次数与保费优惠关系2.出险次数与保费上浮关系四、如何降低汽车保险费率1.减少出险次数2.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3.了解保险条款,合理选择保险产品正文:汽车保险费率浮动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车险行业也在不断地进行改革,其中汽车保险费率浮动政策备受关注。
本文将为您解答关于汽车保险费率浮动的标准,以及如何降低汽车保险费率等问题。
一、汽车保险费率浮动概述汽车保险费率的浮动主要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车型、车龄、车主驾驶记录、事故历史等。
在全国范围内,每个省份的汽车商业险费率都存在一定差异,即使在同一地区,费率也会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发生变化。
新车第一年的费率相对较高,2-4年期间较为优惠,4-6年则有所上涨。
二、影响交强险费率上浮的因素1.上一年度事故次数:车主在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费率不变;发生两次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费率上升10%;发生三次及以上,费率上浮20%-30%。
2.事故责任情况:车主在上一年度发生的有责任事故中,涉及死亡的,交强险费率上浮30%。
3.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车主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交强险费率上升30%。
三、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标准商业车险的费率浮动主要与车主在一年内的出险次数有关。
例如,一年内只有一次出险,且赔付金额不到保险费的80%,可享受7折优惠;出险两次,优惠力度降至8.1折;出险三次,保费上浮10%;出险四次及以上,保费可能上浮30%,且不计免赔、车损险不能保。
四、如何降低汽车保险费率1.减少出险次数:车主可以通过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等措施,降低出险概率,从而降低保费。
2.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良好的驾驶记录有助于降低保费上浮的风险。
3.了解保险条款,合理选择保险产品:购买适合自己需求的保险产品,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机动车商业险费率调整系数表
首年投保 续保
平均年行驶里程<30000公里 平均年行驶里程≥50000公里 上一保险年度无交通违法记录
省内 固定路线
场内 承保数量<5台 5台≤承保数量<20台 20台≤承保数量<50台 承保数量≥50台 指定驾驶人员
费率调整系数表
费率调整系数表
序号
项目
1
无赔款优待及上 年赔款记录
2 多险种同时投保 3 客户忠诚度
4 平均年行驶里程
5
安全驾驶
6 约定行驶区域
7
承保数量
8 指定驾驶人
9
性别
10
驾龄
11
年龄
12
经验及预期赔付 率
13
管理水平
14 车辆损失险车型
内容 连续3年没有发生赔款 连续2年没有发生赔款
上年没有发生赔款 新保或上年赔款次数在3次以下
男 女 驾龄<1年 1年≤驾龄<3年 驾龄≥3年 年龄<25岁 25岁≤年龄<30岁 30岁≤年龄<40岁 40岁≤年龄<60岁 年龄≥60岁 40%及以下
40~60%
60~70%
70~90% 90%以上 根据风险管理水平和业务类型 特异车型、稀有车型、古老车型
系数 0.7 0.8 0.9 1.0 1.1 1.2 1.3 0.95~1.00 1.00 0.90 0.90 1.1~1.3 0.90 0.95 0.92 0.80 1.00 0.95 0.90 0.80 0.90 1.00 0.95 1.05 1.02 1.00 1.05 1.00 0.95 1.00 1.05 0.7~0.8 0.8~0.9 1.00 1.1~1.3 1.3以上 0.7以上 1.3~2.0
上海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
上海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
上海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是指根据交通事故发生率、车辆数量、道路情况等因素,对上海地区的交强险费率进行浮动调整的标准。
这一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交通安全、保障车辆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上海作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车辆数量较大,道路拥堵情况较为严重。
因此,根据实际情况对交强险费率进行浮动调整,可以更好地反映出各地区的交通安全风险,有利于保险公司更精准地制定保费,提高保险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
其次,上海地区交通事故发生率相对较高,这也是制定浮动标准的重要原因之一。
通过对交通事故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不同地区的事故发生率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对不同地区的交强险费率进行浮动调整,有利于更好地反映出各地区的风险状况,提高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
此外,上海地区的道路情况也是影响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的重要因素之一。
城
市道路拥堵情况、交通信号灯设置、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地段等因素都会对交通安全产生影响,因此对这些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制定相应的浮动标准,有利于更好地保障交通安全和车辆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上海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的制定是基于实际情况的综合考量,有利
于更好地反映出各地区的交通安全风险,提高保险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保障车辆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和调整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为交通安全和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费率调整系数表
0.95
20台≤承保数量<50台
0.90
承保数量≥50台
0.80
8
指定驾驶人
指定驾驶人员
0.90
仅适用于家庭自用车
9
性别
男
1.00
女
0.95
10
驾龄
驾龄<1年
1.05
1年≤驾龄<3年
1.02
驾龄≥3年
1.00
11
年龄
年龄<25岁
1.05
25岁≤年龄<30岁
1.00
30岁≤年龄<40岁
首年投保
1.00
续保
0.90
4
平均年行驶里程
平均年行驶里程<30000公里
0.90
平均年行驶里程≥50000公里
1.1~1.3
5
安全驾驶
上一保险年度无交通违法记录
0.90
6
约定行驶区域
省内
0.95
所有车辆
固定路线
0.92
不适用于家庭自用车
场内
0.80
7
承保数量
承保数量<5台
1.00
不适用于家庭自用车
1.3~2.0
所有车辆
序号
项目
内容
系数
适用范围
1
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
连续3年没有发生赔款
0.7
所有车辆
连续2年没有发生赔款
0.
1.0
上年发生3次赔款
1.1
上年发生4次赔款
1.2
上年发生5次及以上赔款
1.3
2
多险种同时投保
同时投保车损险、三者险
0.95~1.00
3
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调整系数
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调整系数
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调整系数
风险调整系数
(⼀)⾮营业车保险费率调整系数表
(⼆)营业性车辆保险费率调整系数表
(五)拖拉机保险费率调整系数表
(六)摩托车保险费率调整系数表
注:1、(⼀)、(⼆)、(三⼋(四)表中系数F13与(五)表中系数F7不适⽤于“新增设备损失险”、“灯具或车镜单独损坏险”、“天窗玻璃单独破碎险”、以选定座位⽅式投保的“车上⼈员责任险”;
2?“集中采购业务”是指投保数量在10辆以上的企业、政府或其它组织的保险招标业务或集中投保业务。
3、采⽤本表系数与⽆赔款保险费优待累计下调⽐例不超过50 %。
⼆、⽆赔款优待及多次赔款保费调整系数
根据保险车辆上⼀保险年度的赔款次数(挡风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除外)调整本期保险车辆费率等级,并按下表对应的费率系数调整本期保险费率:(⼀)初次投保为第六等级;
(⼆)上⼀保险年度⽆赔款的,下降⼀个等级;
(三)上⼀保险年度发⽣⼀次赔款的,等级不变;
(四)上⼀保险年度发⽣赔款次数超过⼀次的,每超过⼀次,上升⼀个等级, 超过两次的,上升两个等级,直⾄达到12级。
注:⽆赔款优待及多次赔款保费调整系数不适⽤于摩托车保险。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9.09•【文号】中国银保监会公告2020年第2号•【施行日期】2020.09.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银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调整方案,会同公安部确定了交强险费率浮动系数的调整方案,现将有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一、新交强险责任限额方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二、新交强险费率浮动系数方案(一)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三条修改如下:1.内蒙古、海南、青海、西藏4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A:浮动因素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方案AA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30%A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40%A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50%A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0%A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 A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30%2.陕西、云南、广西3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B:浮动因素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方案B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25% B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35%BB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45%B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0%B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 B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30% 3.甘肃、吉林、山西、黑龙江、新疆5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C:浮动因素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方案CC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20%C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30%C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40%C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0%C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C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30% 4.北京、天津、河北、宁夏4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D:浮动因素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方案DD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5%D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25%D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35%D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0%D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 D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30%5.江苏、浙江、安徽、上海、湖南、湖北、江西、辽宁、河南、福建、重庆、山东、广东、深圳、厦门、四川、贵州、大连、青岛、宁波20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E:浮动因素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方案EE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E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20%E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30%E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0%E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 E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30%(二)将《暂行办法》第四条修改为:“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X,X取ABCDE方案其中之一对应的值)。
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
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一、什么是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交强险是指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应当投保的责任强制保险。
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是指根据市场需求和风险情况,调整交强险保费的幅度和方式的一项制度。
二、为何需要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1.市场需求:交强险费率的浮动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保证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风险情况:交通事故频发、车辆损失增加等因素会导致风险情况的变化,需要及时调整交强险费率以适应新的情况。
三、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的组成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主要由以下几个组成部分:1. 保费定价区间保费定价区间是指交强险费率的上下浮动范围。
根据市场需求和风险情况,可以确立一个保费定价区间,保持交强险费率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2. 浮动比例浮动比例是指交强险费率在保费定价区间内的上下调整比例。
根据风险情况和市场需求,可以确定不同的浮动比例,以确保交强险费率能及时响应市场变化。
3. 调整频率调整频率是指交强险费率的调整周期。
根据市场需求和风险情况,可以确定交强险费率的调整频率,以保证费率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4. 考虑因素调整交强险费率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类型、使用性质、地区、历史赔付情况、行业数据等,以综合评估风险情况并合理确定费率。
四、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的制定过程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的制定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数据分析收集、整理并分析车辆保险数据,包括历史赔付情况、行业数据、市场需求等,对风险情况进行评估和预测。
2. 制定浮动标准基于数据分析的结果,制定交强险费率的浮动标准,确定保费定价区间、浮动比例和调整频率。
3. 征求意见将制定的浮动标准向相关利益方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等进行征求意见,以收集各方的建议和意见。
4. 公开公示公开公示制定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
5. 实施监管相关部门对保险公司的交强险费率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并根据需要对浮动标准进行调整和修订。
交强险递增规则
交强险递增规则
交强险递增规则指的是根据机动车使用年限的增长,交强险保费的递增规则。
根据中国交通管理局的规定,交强险按照以下递增规则计算保费:
1. 第一年:新购买的机动车,交强险保费为1000元。
2. 第二年:交强险保费在第一年的基础上,每年增加10%。
即第二年保费为1100元。
3. 第三年及以后:交强险保费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每年增加5%。
即第三年保费为1155元,第四年保费为1213.25元,以此类推。
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保费递增规则只适用于普通乘用车。
对于其他类型的机动车(如货车、客车等),保费的递增规则可能会有所不同。
此外,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也可能会有差别,所以在购买交强险时,最好咨询当地的保险公司或交通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递增规则。
车险费改方案
车险费改方案第1篇车险费改方案一、背景与目标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车险市场日益繁荣。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金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车险行业健康发展,本方案旨在优化车险费率体系,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促进保险企业公平竞争,实现车险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1. 公平合理:确保费率调整公平、合理,兼顾消费者权益与保险企业利益。
2. 风险导向:根据车辆风险程度、驾驶员信用等级等因素,合理设定费率。
3. 透明公开:车险费率调整过程应公开透明,便于消费者监督。
4. 依法合规: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方案合法合规。
三、具体措施1. 调整费率浮动系数(1)将现有费率浮动系数调整为10档,分别为0.7、0.8、0.9、1.0、1.1、1.2、1.3、1.4、1.5、1.6。
(2)根据车辆风险程度、驾驶员信用等级等因素,合理设定费率浮动系数。
2. 引入信用体系(1)建立驾驶员信用评价体系,将驾驶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费率调整的依据。
(2)鼓励保险企业对信用良好的驾驶员给予费率优惠。
3. 优化条款设计(1)简化车险条款,便于消费者理解和选择。
(2)合理设定免赔额、责任限额等条款,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
4. 提高服务质量(1)加强保险企业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2)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5. 加强监管(1)加强对保险企业的监管,确保费率调整依法合规。
(2)加强对车险市场的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四、实施步骤1. 梳理现有车险费率体系,开展调研,征求各方意见。
2. 制定车险费改方案,报请监管部门审批。
3. 完善相关系统,确保费率调整的顺利实施。
4. 开展宣传和培训,提高消费者和保险企业的认识。
5. 监测车险市场运行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费率体系。
五、预期效果1. 提高车险费率公平性,降低消费者负担。
2. 激励驾驶员提高信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3. 促进保险企业优化服务,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调整系数
一、风险调整系数
(一)非营业车保险费率调整系数表
(二)营业性车辆保险费率调整系数表
(五)拖拉机保险费率调整系数表
(六)摩托车保险费率调整系数表
注:1、(一)、(二)、(三)、(四)表中系数F13与(五)表中系数F7不适用于“新增设备损失险”、“灯具或车镜单独损坏险”、“天窗玻璃单独破碎险”、以选定座位方式投保的“车上人员责任险”;
2.“集中采购业务”是指投保数量在10辆以上的企业、政府或其它组织的保险招标业务或集中投保业务。
3、采用本表系数与无赔款保险费优待累计下调比例不超过50%。
二、无赔款优待及多次赔款保费调整系数
根据保险车辆上一保险年度的赔款次数(挡风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除外)调整本期保险车辆费率等级,并按下表对应的费率系数调整本期保险费率:
(一)初次投保为第六等级;
(二)上一保险年度无赔款的,下降一个等级;
(三)上一保险年度发生一次赔款的,等级不变;
(四)上一保险年度发生赔款次数超过一次的,每超过一次,上升一个等级,
注:无赔款优待及多次赔款保费调整系数不适用于摩托车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