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全日制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例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1〕85号为激发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其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类别1.校设奖学金,即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学金。
校设奖学金包含竺可桢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研究与技术创新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特别奖学金等。
2.外设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
二、奖学金评选活动对象和基本条件(一)各类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出席各类奖学金评选活动的学生必须同时具有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2.自学刻苦,成绩优良;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4.积极主动出席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较好,达至学生体质身心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5.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三)当学年因违背校纪校规受处分的学生,中止其各类奖学金评选活动资格。
三、各类奖学金评选具体条件(一)校设奖学金1.单项奖学金用作奖励在某一方面整体表现比较杰出且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较好及以上的学生,分后学业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课堂教学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4种。
每人所荣获单项奖学金不少于2项。
思想品德评价依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21年1月修改)》(浙大发本〔2021〕4号)的有关规定。
(1)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分成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用作奖励自学不懈努力、成绩优秀的学生。
学业评价依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9月修改)》(浙大发本〔2021〕1号)的有关规定。
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3%,奖励金额为2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8%,奖励金额为15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15%,奖励金额为1000元。
(2)文体活动奖学金用于奖励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
评定比例为2%,奖励金额为1000元。
2021-2021年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1]
2021-2021年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1] 2021―2021学年软件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21-2021学年软件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和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的软件工程师和项目管理高级专门人才,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
一、奖学金的种类 1、专业奖学金。
2、单项奖学金。
包括学科竞赛奖,学术科研成果奖,学习进步奖,优秀新闻报道奖,校园文化建设优胜奖,社会工作优秀奖,志愿者服务优秀奖,社会实践优秀奖等。
二、奖学金的申请条件1、在软件学院注册并取得正式学籍。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取得当年规定的德育基本学分。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按成本收费阶段的学生如要申请特等奖学金者,须获得科研奖励分;申请专业奖学金者,其学年平均学分绩点P≥2.7),或者学习有创造性,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或特殊贡献。
三、奖学金的等级、金额和比例:? 按成本收费的学生特等奖 10000元(一学年)占学生数 1% 一等奖 7000元(一学年)占学生数 5% 二等奖 4000元(一学年)占学生数 8%第1页,共3页2021―2021学年软件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三等奖 2000元(一学年)占学生数 15% 单项奖 500元(一学年)? 按学校标准收费的学生特等奖 5000元(一学年)占学生数 2% 一等奖 3500元(一学年)占学生数 5% 二等奖 2000元(一学年)占学生数 10% 三等奖 1000元(一学年)占学生数 20% 单项奖 500元(一学年)四、评选办法:新学年始,根据奖学金评定细则,辅导员负责对各年级学生主干成绩进行整理排名,并结合奖励加分进行综合排名。
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公布各年级综合排名。
浙大软件工程学硕和专硕
浙大软件工程学硕和专硕一、项目背景浙江大学软件工程学硕士与专业硕士项目旨在培养具备扎实的软件工程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满足国家软件产业的需求,推动软件工程学科发展。
二、学科设置1. 软件工程学硕士项目该项目着重培养工程实践与研究能力相结合的软件工程高级专业人才。
学生需完成一定数量的课程学习,开展研究课题,撰写学位论文,并参与软件工程实践项目。
2. 软件工程专业硕士项目该项目注重培养软件工程领域的应用型专门人才,致力于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工程实践能力和软件工程技术的应用能力。
学生除完成一定数量的课程学习外,还需要参加实践训练和毕业实习。
三、培养目标1. 软件工程学硕士项目该项目旨在培养具备在软件工程领域中从事高层次科研、技术开发与管理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学生毕业后可在软件公司、计算机科学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从事软件工程相关的科研、开发和管理工作。
2. 软件工程专业硕士项目该项目培养具有一定工程实践能力和软件工程技术应用能力的软件工程专门人才。
学生毕业后可在软件开发、项目管理、软件测试、软件咨询等领域从事相关工作。
四、培养模式学院采取学位课程制度,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通过开设专业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培养学生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学生还需要参与实验、实习、科研项目等实践环节,提升实际应用能力。
学生需完成学位论文,以展示对软件工程领域的深入研究和创新。
五、招生要求1. 软件工程学硕士项目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理工科背景较强,具备较高的英语水平和科研能力。
2. 软件工程专业硕士项目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具备一定的工程实践能力和软件开发基础。
六、申请方式申请者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方式进行在线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并通过面试评估。
以上是关于浙江大学软件工程学硕士与专业硕士项目的简介,希望能为广大求职者提供参考。
详情可前往浙江大学相关部门咨询和了解。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全日制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为了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进一步激发研究生的创新实践和社会工作踊跃性,学院设立研究生奖、助学金。
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有关精神和思路,结合本院特点和办学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助学金的筹措第一条奖、助学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学校返还的学费中一部份;2、企业赞助的经费和实训、实习补助。
二、奖、助学金的设置第二条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专项优秀奖学金、职位助学金、企业实训津贴和企业实习津贴。
第三条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资助年限为不超过2年。
发放标准和比例见下表。
表1、2013年全日制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分类表第四条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选依照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排名肯定一、二等奖取得者;学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及专项优秀奖学金评选以《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全日制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例》为依据。
第五条奖、助学金的管理遵循“学院统筹、班级管理、企业资助”的模式。
学院的职责是制定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按照学院的招生数、非在职在校生数,核定奖、助学金指标和相应的配套经费,负责监督和协调助教职位、助管职位的管理和对各班级的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德育导师的职责是按照本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及考核实施细则,参与分派、评定奖、助学金。
四、奖、助学金的实施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第六条获各类奖学金的大体条件1、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需同时具有以下四项大体条件;(1)酷爱祖国,遵遵法律和校纪校规,踊跃上进;(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3)尊重师长,团结同窗,关心集体,遵纪遵法,诚实守信;(4)踊跃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品级。
2、凡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取得各类奖、助学金(1)违背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2)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成绩有不合格者;(3)无端缺课或不参加集体活动,影响不良者。
浙江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考的学费与奖助政策有哪些
浙江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考的学费与奖助政策有哪些近日,2020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正在有序的进行中,报名一直持续到10月31日,大家有充足的时间去完成报名。
但小编之前也有过提醒,报考点的选择很重要,早点报名就大概率的可以选到心仪的报考点。
小编今天整理了浙江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考的学费与奖助政策!浙江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考的学费与奖助政策有哪些(一)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二)奖助学金: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
2.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
3.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硕士生8000元/学年,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软件学院各专业。
“强军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
4.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学校资助部分为700元/月,导师资助部分按照学校及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
每学年发放12个月。
5.学校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和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纳入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实行专业学院和工程师学院双重管理模式。
7. 2020年部分学院(系)实施硕博贯通培养试点,其中基础医学系、物理学系仅招收硕博贯通培养研究生。
8.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可申请助学贷款等。
奖助学金的详情参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全日制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例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全日制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例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全日制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例为鼓励在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一、评定基本条件1、本评定具体办法作为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补充(以下简称评定办法);2、本评定具体办法是为更便利奖学金的评比而制定;3、评奖基本原则以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为准;4、评奖基本条件同“评定办法”中的四个基本条件;5、凡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获得各类优秀奖学金:●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学位课、专业选修课成绩不合格者●无故旷课及不参加政治、社会活动三次及三次以上者●考试和评奖过程有舞弊者●延期毕业者●无故不按时注册者6、《评定具体办法》以定量化形式排定名次,是硕士生评比奖学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其它学业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可不受分数低的限制,单独考虑。
二、研究生课程阶段评定量化办法评定量化公式为:M=M1×60%+M2×40%+M3+M4+M5 其中: M1学位课分;M2专业方向必修课分;M3成果分;M4先进表彰分;M5社会工作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 学位课分M1学位课分包括公共学位课分和专业学位课分,以硕士生所必须修完的最低学位课学分数为基准(如13分),将所学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得出平均值。
计分公式为:M1=∑∑?NiiNiiiTTS其中:M1加权平均成绩;N 课程数;Si 第I 门课的成绩;Ti 第I 门课的学分。
其中所修学分低于基准时,分母取基准值。
说明:①公共学位课(共6学分)指自然辩证法、硕士英语、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公共素质类讲座,专业学位课(共5学分)指软件项目管理、系统分析与设计。
②获英语免修资格者,英语成绩按80分计。
2. 专业方向必修课M2 计分公式为:M2=∑∑?NiiNiiiQQP其中:M2加权平均成绩;N 课程数;Pi 第I 门课的成绩;Qi 第I 门课的学分。
奖罚制度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
(奖罚制度)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20XX年XX月峯年的企业咨询咸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藩地执行的卓越萱理方案.值得您下载拥有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为鼓励于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坚持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壹、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类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以下简称优秀奖学金)分五类:1.竺可桢奖学金;2.研究生壹等优秀奖学金(以下简称壹等奖学金);3.研究生二等优秀奖学金(以下简称二等奖学金);4.研究生单项优秀奖学金(以下简称单项奖学金);5.社会各界于我校设立的研究生专项优秀奖学金(以下简称专项奖学金)。
二、各类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获各类优秀奖学金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当年注册于校的研究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3.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凡当年(指学年,下同)有下列情况之壹者,均无资格获得各类优秀奖学金: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2.学位课、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成绩有不合格者;3.无故旷课者、无故迟到注册者、请人代注册者、代他人注册者;三、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和具体评定条件(壹)竺可桢奖学金为纪念竺可桢前校长,激励学生发扬求是创新校风,培养品学兼优,具有实事求是、严谨踏实、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于广大校友的热情支持和赞助下,学校从1986 年起设立竺可桢奖学金。
1、竺可桢奖学金每次评选20 名,其中研究生8 名。
获奖学生由学校颁发竺可桢奖学金荣誉证书、竺可桢奖章壹枚和奖学金5000 元。
获奖学者事迹于校内进行宣传表彰,其名单列入校志。
2、竺可桢奖学金是我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参评人选除符合基本条件要求外,仍须具备下列条件:(1)学习勤奋,善于思考,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于教学活动或社会实践中取得较好的成果。
学习成绩特别优异,曾获各类优秀奖学金中的壹项和壹次之上三好研究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所于班级或集体曾获表彰;(2 )于学术上有较深入的研究,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且取得较显著的成绩,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过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3)于学院符合壹等奖学金条件的候选研究生中名列、八一PF前茅。
浙大工程师奖学金制度文件
浙大工程师奖学金制度文件一、奖学金的设立意义为激励和引导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学术科研和工程实践的结合,浙江大学特设工程师奖学金,以奖励在工程领域表现出色的学生。
二、奖学金的资助范围本奖学金设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每等级的资助范围如下:1. 特等奖:资助金额为每学期10000元,资助期限为一年。
2. 一等奖:资助金额为每学期8000元,资助期限为一年。
3. 二等奖:资助金额为每学期6000元,资助期限为一年。
4. 三等奖:资助金额为每学期4000元,资助期限为一年。
三、奖学金的评选标准1. 专业成绩:学生在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秀。
2. 科研实践:学生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或参与专利申请,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 工程实践:学生参与实际工程项目,在工程实践中表现出色,具有一定的工程实践能力。
4. 综合素质:学生品德端正,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奖学金的评选程序1. 择优申报:学生需在学校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专业成绩单、科研实践和工程实践情况等。
2. 审核筛选:学院设立评审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 全面评审:学院将候选人名单报送学校评定委员会,通过综合评定确定获奖名单。
4. 公示公布:学校将获奖名单在校园网站上公示,并通知获奖学生领取奖学金。
五、奖学金的管理与使用1. 奖学金经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发放至获奖学生的个人账户,学生需按照奖学金使用规定使用奖金。
2. 奖学金用于学习和科研实践相关费用,包括购买学习用品、参加学术会议、实验材料和设备的购置等。
3. 学校将对获奖学生进行监督管理,对违规使用奖学金的行为将取消奖学金资格并追究责任。
六、奖学金的评定标准获奖学生需在资助期限内保持良好的学业表现和品行,不得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将对获奖学生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不佳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浙大发研[2014]80号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大发研〔2014〕80号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大学2014年7月11日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精神,设立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下简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为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按规定统筹利用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用于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第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自2014级秋季入学研究生起实行。
第二章申请条件与奖励标准第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五条研究生在评奖学年出现违反浙江大学校纪校规、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延长学习年限等情形,不能参评当学年学业奖学金。
第六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软件工程硕士。
“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高校定向培养计划”“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研究生”“国防生”及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人才培养项目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
浙江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开题报告论证会流程
浙江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开题报告论证会流程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确定开题,并完成撰写。
填写《开题报告论证表》中的基本信息后,提交导师,由导师完成评语,参加由导师组织的开题报告论证会。
一、向论证专家提交开题论证材料1、《开题报告论证表》1份,需有导师评语及签名2、开题报告一式1份,普通A4纸装订,格式参照公布的规定及模板3、文献综述一式1份,普通A4纸装订,格式参照公布的规定及模板4、论证PPT,报告时间15分钟左右二、开题论证论证专家由3人组成,根据研究生对中英文文献资料掌握状况、对该领域国内外水平熟悉了解程度,论文选题、研究开发技术路线以及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进行论证。
三、论证结论1、通过;2、修改后通过,研究生应在论证会后2周内根据论证意见对文献综述、开题报告进行修改并由导师审核,直至通过;3、不通过,则研究生须重新开题,参加下一期开题报告论证会。
四、开题论证信息上传、审核1、请开题论证通过或修改后通过的研究生,尽快系统中录入有关信息:双证: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login_s.jsp),在“培养-培养过程-开题报告”中录入开题报告信息。
(填写说明:系统上“专家组对开题报告的意见及建议”栏内填写“专家组评语及结论”,因此请研究生在论证现场做好评语和结论的记录。
)单证:登录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系统(/PDGManager/),账号、密码为学号,开头字母“Z”大写,密码可登录后修改),在“学位申请”—>“开题报告管理”中录入开题报告信息。
(填写说明:系统上“报告内容”、“报告结论”栏内分别填论证表上导师对“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评语”、“专家组评语及结论”,因此请研究生在论证现场做好评语和结论的记录。
)2、请导师或组长将《开题报告论证表》(导师及论证专家亲笔签名)在论证结束后交软件学院宁波校区教学办王慧老师或玉泉校区曹光彪主楼215室吴海梅老师。
3、软件学院教学办在收到《开题报告论证表》后,完成系统上对开题报告的审核,研究生可登录系统查看。
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制度
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制度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制度引言:作为中国一流的高等教育机构,浙江大学一直致力于培养优秀的人才。
为了激励和奖励研究生们在学术、科研等方面的杰出表现,浙江大学建立了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制度的评定方式、奖励标准以及评委组成,同时也会对其价值与意义进行探讨。
一、评定方式1. 自主申请:研究生可以主动选择申请参评研究生优秀奖学金,需要提供个人学术成果、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并受到学院评委的审查与评定。
2. 推优:学院可以根据研究生的学习情况、科研成果和综合素质,推荐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参评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推优过程需要经过学院评审委员会的讨论和决策。
3. 综合评定:学校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专门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专家组成,对推优和自主申请的研究生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获奖名单。
二、奖励标准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主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1. 学术表现:研究生在学术方面的表现是评定的重要指标之一。
包括学术论文的发表情况、参与学术会议和学术活动的情况、科研项目的情况等。
2. 个人素质:研究生在社会实践、科研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表现也是评定的重要指标之一。
例如,研究生是否参与过社会公益活动、是否担任学生组织的职务、是否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等。
3. 奖励情况:研究生过去获得其他奖学金或者荣誉称号也会被作为评定的参考依据。
三、评委组成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专家组成。
其中,学校领导担任主任,专家则来自学校各个学科领域,具备丰富的学术经验和权威性。
评委们将根据研究生的申请材料、推优材料以及学院评审委员会的初评意见,进行综合评定,并依据评定结果确定获奖名单。
评委们的权威性和公正性能够保证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四、价值与意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制度具有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首先,该制度能够激励和激发研究生的学术热情和科研创新能力。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读书报告的相关规定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读书报告的相关规定浙江大学软件学院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读书报告的相关规定一、目的读书报告是研究生的学术科研活动之一,旨在通过读书报告的形式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促进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增强口头表达能力,更多了解当前学术前沿的新问题、新情况,引导研究生尽快融入学术氛围。
二、规范1.读书报告计2个学分。
2.内容要求(1)基于学术交流的目的,读书报告的内容应涉及软件工程相关领域,由专业导师和研究生商定每次读书报告的题目。
读书报告的撰写见第4部分,格式见附录及模板。
(2)要求每位研究生完成4个读书报告,原则上每学期完成1~2个。
4个读书报告中至少有1个为参加学术会议、阅读学术文献著作所写的感想、体会。
3. 读书报告流程(1)由专业导师对研究生进行分组,原则上每组8~10名研究生。
各小组成员在独立完成读书报告的基础上与专业导师交流,适时组织读书报告会,以各自的读书报告为主讲内容。
报告采用演示文稿的形式,每人演讲5~10分钟,提问和讨论5~10分钟,要求组员全勤参加。
在职研究生也可以在专业导师指导下以听学术报告、阅读学术文献著作等写感想、体会等形式完成读书报告。
(2)每个研究生必须在专业导师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读书报告的电子版,字数5000字以内,摘要限500字以内,经过专业导师的审阅后,在网上上传读书报告摘要,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单证研究生凭本人的学号及密码(学号英文字母大写)进入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系统XXxwb./PDGManager/,点击“读书报告管理”,然后点击“新增”,填写“文章名称”、“读书时间”、“报告内容”(限500字)、“报告结论”及“备注”(可填可不填)等,点击“确定”即可。
(3)每次读书报告会后,各组长负责填写报告记录单,由专业导师进行评价并签字确认后,交曹主楼216王老师。
组长同时收齐每组研究生的读书报告电子版发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2014最新各大高校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汇总
其他985高校的去向包括军队的科研院所、军事试验基地、一线作战部队的指挥和技术岗位等。
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非在职(档案转入学校)的全免一等奖(10%的名额)享受每月600元生活费(一年10个月,共计6000元);二等奖(20%的名额)享受每月450元生活费(一年10个月,共计4500元);三等奖(70%的名额,即时最低标准,跟原来的一样,每月300元,一年10个月共3000元)。
中央民族大学10000元一年专硕没有奖学金学术型硕士奖学金:三等:8000,70%,等于学费二等:10000,前20%,8000学费+1200住宿费+800奖学金一等:10100,前10%,8000学费+1200住宿费+1800奖学金从2011-2012学年开始,学术研究生的奖学金开始覆盖全部的学生哦~这一点比较不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职硕士生学费共计1.8万元,分三年缴纳,每年0.6万元;非在职硕士生学费共计1.0万元,分三年缴纳,第一年0.4万元,第二、三学年分别为0.3万元。
硕士生基本奖学金用于资助非在职硕士生的生活费和学费,并分为一等和二等,最长资助三年,具体设置标准如下:一等基本奖学金:资助比例为每年级非在职硕士生人数的50%,第一学年每人0.7万元,第二学年、第三学年分别为每人0.6万元;二等基本奖学金:资助比例为每年级非在职硕士生人数的30%,第一学年每人0.5万元,第二学年、第三学年分别为每人0.45万元。
硕士生基本奖学金每学年考核、动态管理。
第一学年根据考生初试、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录取硕士生基本奖学金的等级;以后每学年由硕士生向导师申请,导师根据院(系)制定的考核标准对其综合业绩进行考核并确定等级。
211高校非211高校。
软件工程专业培养计划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
浙江大学卓越工程师计划软件工程专业培养标准与实现途径软件工程专业以面向工业界、面向未来、面向世界为教育理念,培养具有良好软件设计能力、国际交流能力、管理与沟通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软件人才,使学生毕业后能够从事软件系统的分析设计与开发、项目管理以及软件系统的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并具有推动软件产业不断开拓创新的动力与素质。
学生主要学习数学、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以及计算机与软件工程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系统设计与分析、软件项目管理、团队合作与交流等方面能力的训练。
对应ABET《EC2000》标准,毕业生应达到以下要求:1.???? 具有宽厚的数学、科学和工程知识基础,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掌握本专业领域必要的技术基础和理论知识,包括程序设计技术、系统平台技术、软件工程方法等;(对应ABET《EC2000》标准1)2.???? 具有软件系统分析与设计的初步能力;具备软件系统的实现能力以及测试能力;具有使用软件开发工具的能力;(对应ABET《EC2000》标准2、3、5、11)3.???? 了解本领域的技术发展趋势以及相关应用领域的基本知识,具有良好的获取新知识与技术的能力;(对应ABET《EC2000》标准9、10)4.???? 能认识和遵循职业规范与社会伦理道德,具有职业责任感;(对应ABET《EC2000》标准6、8)5.???? 有一定的组织、沟通与职业发展能力。
(对应ABET《EC2000》标准4、7)一、软件工程专业培养标准根据软件工程专业对学生能力培养的要求,制定以下具体标准,其中【X】为ABET《EC2000》标准中对应的第x条。
1、学科知识和理解力1.1 基础的数学和科学知识【1】具有从事工程工作所需的数学、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知识,包括数学、物理学、工程经济、管理、政治学、文学、法律、艺术等。
1.2 核心工程基础知识【1】掌握本专业领域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包括:离散结构、程序设计、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操作系统和网络、数据库、软件工程基础等相关知识。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全日制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为鼓励在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发展,通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研究生的教育管理,规范我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根据《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和《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软件学院实际,特制订《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全日制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
本细则的实施,旨在通过对研究生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的纪实量化,为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提供一个较为合理、全面、科学的评价方案,引导学院研究生自觉提高综合素质和全面发展,从而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
一、总则1、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在党委研工部和学院党委的指导下,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以班级为单位在德育导师指导下进行。
2、学校优秀研究生评选对象为每学年注册在校的研究生,基本条件如下: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4)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等。
3、学生在该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资格: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2)有课程成绩不及格(以研究生培养处成绩认定为准);3)无故旷课、无故迟到注册、请人代注册、代他人注册;4)延期毕业(获浙江大学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卓越计划资助等研究生除外)。
4、评奖评优的量化评定办法分为课程阶段和论文阶段两种类型,其中,第一学年主要依据课程阶段量化评定办法,第二学年主要依据论文阶段量化评定办法。
5、由量化评定办法评定的成绩排名,是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6、学院对全院各班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原则上综合考虑、平衡调整、统一评审,由学院评奖评优委员会通过答辩考核,最终确定各类结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全日制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例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
全日制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例
为鼓励在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一、评定基本条件
1、本评定具体办法作为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补充(以下简称评定办法);
2、本评定具体办法是为更便利奖学金的评比而制定;
3、评奖基本原则以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为准;
4、评奖基本条件同“评定办法”中的四个基本条件;
5、凡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获得各类优秀奖学金: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学位课、专业选修课成绩不合格者
●无故旷课及不参加政治、社会活动三次及三次以上者
●考试和评奖过程有舞弊者
●延期毕业者
●无故不按时注册者
6、《评定具体办法》以定量化形式排定名次,是硕士生评比奖学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其它学业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可不受分数低的限制,单独考虑。
.
二、研究生课程阶段评定量化办法评定量化公式为:
M=M1×60%+M2×40%+M3+M4+M5 学位课分; M1其中:专业方向必修课分; M2 M3成果分;
M4先进表彰分;
M5社会工作分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M1
1. 学位课分以硕士生所必须修完的学位课分包括公共学位课分和专
业学位课分,将所学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得出,(如13分)最低学位课学分数为基准平均值。
计分公式为:N?ST?ii
M1=
T ii其中:M1加权平均成绩;N课程数;Si第I门课的成绩;Ti第iN?
I门课的学分。
其中所修学分低于基准时,分母取基准值。
说明:
学分)指自然辩证法、硕士英语、科学社会主义①公共学位课(共6学分)指软件项目理论与实践、公共素质类讲座,专业学位课(共5 管理、系统分析与设计。
80分计。
②获英语免修资格者,英语成绩按M2 2. 专业方向必修课计分公式为:N Q?P?ii M2= ?ii其中:M2加权平均成绩;N课程数;Pi第I门课的成绩;Qi第iN Q
I门课的学分。
3. 成果分M3
(1)论文
论文包括当年内所录用论文,每篇论文评奖时限用一次。
发表高水平论文(以学院人事科提供的高水平论文列表为准) 5分/篇
SCI全文收录的期刊论文 2.5分/篇
SCI全文收录的会议论文 2分/篇
EI全文收录的期刊论文 2分/篇
EI全文收录的会议论文 1.5分/篇
中文重要期刊(一级),ISTP等收录 1分/篇
分 0.5一般学术会议和二级论文.
注:以上必须是第一作者,如导师排名第一,第二视同第一位计算。
有录用证明即可。
(2)获奖
有省部级以上获奖项目者,排名必须在前五位。
2分/项,有获奖证书证明。
(3)鉴定
有科研成果通过鉴定者,排名必须在前五位。
1.5分/项,有鉴定证书证明。
(4)专利
发明专利2分/项
实用新型专利 0.5分— 1分(1项为0.5分,多项最多为1分)注:专利申请以证书为准,排名必须在前五位。
上述四部分分数可累计,但同一成果不能重复计算,可按最高分计。
4. 先进表彰分M4
院级、校级及校级以上表彰(包括文体活动表彰等),根据平时同学获院、校等表彰情况由学院给以加分。
分值为0.1~1.0分。
M4上限:院级表彰不超过0.5分;校级及校级以上表彰不超过1.0
分
同一先进表彰分值不累加,取其高分。
2有省部级以上获奖项目者,排名必须在前五位。
分/项鉴定(附鉴定证书证明)分/项 1.5有科研成果通过鉴定者,排名必须在前五位。
专利发明专利(附专利证书为准,排名必须在前五位) 2专利发明专利分 /项实用新型专利 0.5分— 1分(1项为0.5分,多项最
多为1分)
当年内先进表彰(院级表彰不超过0.5分;校级及校级以上表彰不超。
附获奖证书分,同一先进表彰分值不累加,取其高分)1.0过.
M5
5. 社会工作分为鼓励学生担任班级(院、校)学生工作,关心集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包括义务献血,志愿者活动等公益性活动),评奖时考虑对这些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加分。
每年在评奖时,该加分项目由全班同学对班干部或其它突出个人进行无记名的议评和德
育导师评议,两者各占50%,排出名次,并进行线性处理,即把评价最高者处理为1分,最低者处理成0分,每个人得分即为M5。
上述几项分值M1至M5按公式
M=M1×60%+M2×40%+M3+M4+M5
计算出各人总成绩,最终排出名次,按名次确定对应奖学金的人选。
本《评定具体办法》从2006年3月份开始执行。
本《评定具体方法》的解释权在计算机学院党委。
三、研究生论文阶段评定量化办法
因高年级硕士生在完成文化知识学习后,主要以参加科研为主,因此该阶段每个学生成绩主要以科研工作基准。
总量化公式为:
R=R1+R2+R3+R4
其中: R1论文分;
R2科研项目分;
R3社会工作分;
R4先进表彰分;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论文分R1
论文包括当年内所录用论文,每篇论文评奖时限用一次。
发表高水平论文(以学院人事科提供的高水平论文列表为准)
200分/篇
SCI全文收录的期刊论文 100分/篇SCI全文收录的会议论文 90分/篇EI全文收录的期刊论文 90分/篇EI全文收录的会议论文 80分/篇SCI,EI摘要收录论文 75分/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一级)论文基准分75分/篇
国际一般学术期刊论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基准25分/篇
一级学会及其专业学会会议论文集 12分/篇
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 25分/篇
二级论文(25分/篇)的总计分不超过三篇。
考虑到研究生评奖与教师技术职称评定有所区别以及研究生论文作
者排序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研究生论文作者排序分值计算如下:作者排名前三位分值系数分别为1.0,0.6,0.4,每名学生每篇论文得分由其位次分值系数乘以基准分得到。
R1=
其中:Ki分值系数;
Pi第I篇论文基准分
注:如导师排名第一,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计算,其它排序不变。
论文不能重复计算,按最高分计。
2. 科研项目分R2
学生作为主要参加者承担的科研项目,此项分值根据导师在系设定表格中所填的内容,由导师打分,等级为A,B,C,D等,对应分值为:A=60(必须是获国家级大奖项目的骨干)46~60
B=45(必须是获省、部级奖项目的骨干)26~45
C=25(11~25) D=(0~9)
此表格由需要申请奖学金的同学在开学报到注册时领取,由导师填写。
学生不得要求导师打分等级,否则认为是作弊行为。
若导师在规定期限内不打分,视作D等对待。
3. 社会工作分R3
即把评价分,0~10但每位同学的赋分值设为,M5的计算方法参照R3.
最高者处理为10分,最低者处理成0分。
4. 先进表彰分R4
院级、校级及校级以上表彰(包括文体活动表彰等),根据平时同学获院、校等表彰情况由学院给以加分。
分值为:5~10分/次。
同一先进表彰分值不累加,取其高分。
5. 名次评定
每名学生评定分R由上述1-4项分值相加而得,并由高至低排定名次。
R=R1+R2+R3+R4
计算出各人总成绩,最终排出名次,按名次确定对应奖学金的人选。
本条例从2009年9月份开始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