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2014届毕业生校内辅修办证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保证2014届参加校内辅修的毕业生顺利办理辅修证书、双学位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辅修成绩、学分

1、毕业班学生参加低年级课程学习(含辅修)或重修学习的,参加低年级期末考试。各学院于7月6日以前将课程成绩录入计算机。

2、所有学生的辅修学分均以任意选修课程学分的形式计入主修专业的学分,并可冲抵相应课类的任意选修课学分。

二、辅修结业资格

1、前提条件:必须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方可获得辅修证书,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方可获得双学位证书。

2、学分要求:注册参加辅修、双学位学习,取得辅修专业规定的辅修、双学位课程的总学分达28学分及以上者,可申请办理辅修专业结业证书;取得双学位课程学分达42学分并通过辅修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者,均可申请办理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

三、辅修、双学位证书登记

请2010级参加辅修学习学分已达到或能达到要求的学生登陆/fxbm进行登记,截止时间为5月30日。登记名单将送交财务处、学校办,进行证书打印、发放、收费等相关准备工作,未及时登记的学生将延迟至9月才能办理辅修证书相关事宜。

请参加辅修学习的学生于6月5日以后到教务处网页上查询核实自己的辅修基本信息,若有错误、遗漏,请于6月10日前到教务处

学务管理办公室(202)登记更改。

四、证书办理程序与时间

1、6月16—17日,到辅修学院打印结业成绩单(一式三份),经辅修学院审核后并加盖公章(成绩单一份送主修学院装个人档案,一份送辅修学院存档,一份送教务处领证)。

2、6月18—19日凭辅修成绩单到大学生事务大厅(教务处学生事务咨询窗口)领取辅修证或双学位证,并粘贴照片,由教务处将辅修证书或双学位证书集中到校办329加盖钢印。

3、6月20日下午,学生到大学生事务大厅(教务处学生事务咨询窗口)领取辅修证书或双学位证书。

以上事项对辅修审核办证工作影响较大,请参加辅修的学生相互

转告,以确保辅修结业、双学位证书的顺利办理。

特此通知!

华中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4年5月12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