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命名第三批水利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决定

水利部关于命名第三批水利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决定
水利部关于命名第三批水利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决定

水利部关于命名第三批水利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决定

【法规类别】水土保持

【发文字号】水保[2011]64号

【发布部门】水利部

【发布日期】2011.02.22

【实施日期】2011.0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水利部关于命名第三批水利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决定

(水保〔2011〕64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第三批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申报活动的通知》(水保规函〔2010〕2号)要求,各地积极开展了建设和申报工作。经研究,现将建设成熟、效益突出、评审合格的天津蓟县黄土梁子小流域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等18个园区命名为“水利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名单见附件)。

希望被命名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在学习贯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建园理念,完善建管机制,丰富园区内涵,提高标准和管理水平,充分

发挥园区的各项功能,实现健康持续发展,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各地要认真落实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活动的通知》(办水保〔2004〕50号)要求,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工作,统筹园区规划和布局,突出水土保持和科技,强化园区环境美化,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科普和宣传展示、演示设施、科研、技术推广和中小学教育实践基地等建设,尽快实现本省(区、市)1-3个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目标,推进水土保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水利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指导与规范“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建设”(以下简称示范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申报条件 (一)示范区是指建设规模大、措施配置科学合理、建管机制健全、管理规范,能够集中体现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特点,具有效益好、示范作用强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项目区。 (二)新建示范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一般不少于200平方公里;有较好治理基础的示范区,其面积一般不少于300平方公里。 (三)示范区所在县(市)地方政府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水土保持机构健全,技术力量强。群众对治理水土流失的要求迫切、积极性高。 (四)示范区属于国家或地方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能体现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区综合防治模式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发展方向。 (五)示范区建设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与协调下,能够按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总体规划,遵循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防

治的技术路线,统筹协调好相关生态建设项目。 (六)示范区所在地方政府重视示范区建设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示范区建设协调领导机构,目标明确,任务落实。 二、建设标准 (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国家及地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布局,组织开展示范区建设。 示范区建设标准为: 1、示范区内形成较为完善的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到80%以上,土壤侵蚀量减少60%以上,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 2、25度以上陡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陡坡开荒得到全面禁止,坡耕地全部得到治理。治理区植被保存率达到80%以上,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改善; 3、初步建成较为完善的小型蓄排灌工程体系,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特色产业基本形成,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农民人均收入有较大幅度增加; 4、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燃料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5、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水利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号精编

(水利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24号 《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已经2005年6月22日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汪恕诚 2005年7月8日 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要求,水利部对有关水利行政许可的部分规章进行了修改。水利部以前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本决定不壹致的,以本决定为准。 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令第5号发布) (壹)第二条“必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且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前期勘测设计工作。”修改为:“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其中,审批制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备案制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纳入下阶段设计文件中。”

(二)第二条后增加壹条,作为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依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篇章,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投资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时应当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参加。” (三)第三条第二款:“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修改为:“凡征占地面积在壹公顷之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壹万立方米之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第三款:“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开垦荒坡地、申请采矿、以及其他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填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修改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 (四)第四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生产建设单位负责。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修改为:“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人

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措施调查答疑汇编.

水利部监测中心水土保持措施调查答疑汇编 1.水土保持措施普查的主要技术方法有哪些? 答: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含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普查工作,以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为单元(即将分布在一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的各类水土保持措施分别打捆汇总得到整个县级行政单位的各类水土保持措施数据,由县级普查机构组织实施各个指标数据的采集,经地市级、省级普查机构对数据的合理性进行复核论证。 2.水土保持措施普查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答:水土保持措施普查指标包括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林、种草、封禁治理及其它治理措施的面积,淤地坝的数量与已淤地面积,坡面水系工程的控制面积和长度,以及小型蓄水保土工程的数量和长度等。 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普查指标包括治沟骨干工程名称、控制面积、总库容、已淤库容、坝顶长度、坝高和所属项目等。治沟骨干工程是指为提高小流域坝系的防洪能力,减少水毁灾害,在沟道中修建的库容为50万m3~500万m3的控制性缓洪、拦泥淤地工程。 3.需要普查的水土保持措施的建设年限是否有明确规定? 答: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对象的建设年限没有规定,只要现存的在发挥水土保持作用的措施都要调查。 4.开发建设项目修建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普查? 答:在本次普查中开发建设项目修建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做调查。 5.梯田中的果园在水土保持措施普查表中如何填报? 答:水土保持措施普查要求“不重不漏”,梯田中的果园面积可以算入“基本农田”中,但是在“经济林”中不得重复计算。

6.坡面水系工程和小型蓄水保土工程如何区分? 答:坡面水系工程是指在坡面修建的用以拦蓄、疏导地表径流,防止山洪危害,发展山区灌溉的水土保持工程设施,主要分布在我国南方地区,如引水沟、截水沟、排水沟等。小 型蓄水保土工程是指为拦截天然来水、增加水资源利用率和防止沟头、沟岸扩张而修建的具有防治水土流失作用的水土保持工程。坡面水系工程主要分布在南方。 7.在统计水土保持林面积时对象下限有何要求? 答:对于面积大于0.1hm2的水土保持林地均要统计。 8.水利、农业、林业部门资料数据差异较大时,采用哪个部门的数据?农业、林 业部门可能只提供简单的或汇总数据,如何解决? 答:此次普查的总体技术路线是通过查阅资料获取普查指标,也就是说以查阅和利用水利、水土保持资料为主,用农业、林业的资料进行补充、校核、分析。水利部门有资料的尽量用水利部门的资料。分析数据时,若发现水利部门资料数据有问题的,一定要结合野外调查考察情况及参考农业、林业相关资料进行修正;水利部门没有资料、资料不全时,就需要查阅和利用农业和林业部门的资料。比如说“梯田”,经分析,我们发现水利部门掌握的资料比较少、不齐全、不准确,不能真实反映梯田建设现状,而农业部门资料完整,能够反映梯田建设现状,我们就要利用农业部门的资料;如果水利、农业资料梯田数据差异不大时,就直接利用水利部门资料。总之,不论采用哪种资料,分析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普查数据”要与全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情况要吻合,要符合实际情况,数据分析要科学、合理,数据要有来源、有出处。 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工作是政府行为,农业、林业相关行业有义务提供相关资料,只要普查机构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收集农业、林业的资料也不会很困难。 9.普查数据的截止时间是2011底,增加了工作量,不好操作,能不能改为2010

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的意义

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的意义 水土保持在生态文明建设占有重要地位,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内容。建设规划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是进行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和生态环境教育的重要尝试,为推进水土保持宣教育活动和生态环境建设步伐,2004年4月,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活动的通知》,以通过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的建设,充分发挥其科技支撑、典型示范、宣传教育等作用。示范园建设为增强全社会的水土流失忧患意识、展示水土保持治理成果、提升水土保持科技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的必要性 建设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是实现新阶段水土保持发展的现实需要,对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挥水土保持科技支撑。典型带动和示范辐射的作用具有很好的科技支撑作用。其中宣传教育与科普培训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建设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是提升水土保持战略地位和社会影响力的需要。通过建立展示平台,增强人们对水土流失危害与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起到国策教育和科普宣传的作用。 风沙区综合治理措施 1、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综合治理 一是顺应农业产业结合调整的大潮流,不再将治沙改土后的土地种植一般粮食作物。二十沟渠、路、林机井综合权利布局。风沙区内由于自然环境恶劣,加之各方面投入少,沟渠绿林基本都是自然形成,沟弯、路窄、数不成行。所以将治理区分成两大区,一区是对原有沟渠进行拓宽、清淤,沿沟渠的道路加宽,种植防风林,营造防风林网,对土地基本以渠灌为主;另一区是对无沟渠、调水困难的高亢地区,采取井灌,通过科学规划,综合治理,不但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而且为风沙区的根本治理奠定基础。 2、精心施工,科学种植,严把工程质量关 由于风沙区内大面积的土地平整比较浪费财力,把区域分解成子区分别平整。防风林、经济林的载种直接关系到风沙区治理的成败,聘请了林业果木专家现场技术指导,从苗木的购置、泽选、栽种、剪枝、浇水,都一一指点到位,成活率达95%以上。 3、以点带面,促进风沙区的农业经济发展 因园区综合治理效果所产生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了周围区域群众治沙改土、优化农业生产结构的积极性。村民栽种了杏树、枣树、对盐碱地进行改造,大力发展杂果林及园林用苗铺。

_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技术规范_通过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组织的专家审查

5 结 语 水库水工程运行管理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工作,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和探索。只要我们能够按照水工程运行的自身规律,脚踏实地地做好各项工作,就一定能在确保水工程安全的同时,发挥水工程的最大效益,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参考文献略) 简 讯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技术规范通过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组织的专家审查 2010年12月27~28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在北京主持召开会议,对水利部水规总院作为主编单位提交的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技术规范(送审稿)(简称 规范)进行了审查。参加会议的有水利部海河、松辽、珠江、淮河水利委员会和太湖流域管理局,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广东省、河北省水利厅,四川省水土保持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北京林业大学,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北京、成都及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共35人,会议成立了以焦居仁教高、马毓淦教高为正副组长的12人专家组。 会议由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监督管理处主持,牛崇桓副司长到会并讲话。会议听取了编制单位关于规程编制情况和内容的汇报,对有关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与会专家和代表认为: 规范编制原则正确,技术思路清晰,内容全面,结构合理,可操作性强。 规范首次提出水土保持工程级别划分和设计标准、弃渣场设计等方面的技术内容,反映了水利水电工程中不同阶段水土保持设计和工作的特点。 规范对于指导和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与会专家和代表一致通过了对 规范的审查,要求编制单位对照修改意见对有关内容进行完善,尽快提出报批稿。(纪强供稿) 水工建筑物抗震试验规程(送审稿)审查会议在京召开 2010年11月26~27日,水规总院在北京主持召开会议,对 水工建筑物抗震试验规程(送审稿)进行了审查,参加会议的有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方工业大学、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的专家和代表。 编制组收集、整理和分析了大量水工建筑物抗震试验的科研成果,经过深入调研,对比国内相关标准,总结了以往抗震试验的实践经验,完成了 水工建筑物抗震试验规程(送审稿)。与会专家认真听取了编制组的工作汇报,对 送审稿进行了逐条审查。送审稿主要技术指标合理,可操作性强,反映了当前我国水工建筑物抗震试验的技术水平。(张黎萍供稿) 水工(常规)模型试验规程(送审稿)审查会议在京召开 2010年11月26~27日,水规总院在北京主持召开会议,对 水工(常规)模型试验规程(送审稿)进行了审查,参加会议的有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长江科学院、河海大学、西安理工大学、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 编制组收集、整理国内外有关资料,总结了近年来水工模型试验经验和原型观测反馈分析成果,吸纳了水工模型试验的先进量测技术,经过深入调研,对比国内相关专业标准,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送审稿。会议听取了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编制送审稿的工作汇报,对送审稿进行了逐条审查。与会专家认为,送审稿技术指标合理,可操作性强,反映了当前我国水工模型试验技术水平。 (张黎萍供稿) ! 45 ! 质量佛子岭水库水工程运行管理安全工作实践及思考2011年第1期

深圳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的理念与实践_王永喜

第11卷第4期2013年8月中国水土保持科学Science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Vol.11No.4 Aug.2013 深圳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的理念与实践 王永喜1,叶枫1,夏兵1,马义虎1,陈霞2,郑佳丽 2 (1.深圳市北林苑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518045,深圳;2.深圳市水务局,518036,深圳) 摘要:为促进当前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的良性发展,推广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的新理念和新模式,通过回顾深圳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的建设过程,介绍深圳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的理念与实践。深圳水土保持园区包括水土文化区、水土保持科普试验区2大部分,将文化性、景观性与水土保持各种技术展示相结合,建设以城市水土保持特色为主的专业示范园。突出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对广大市民的水土保持宣传、对中小学生的科普教育,营造寓教于乐的户外课堂,同时分析园区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对今后水土保持示范园建设提出设想:准确定位,以科普宣传功能为主;规划设计创新,多专业领域参与,多方面、多层次宣传水土保持理论与实践内容;建立良好的园区运行管理机制,保障长期有效运营。 关键词:城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科普教育;户外课堂;运营管理中图分类号:S15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 3007(2013)04-0067-05收稿日期:2013-01-21修回日期:2013-07-01第一作者简介:王永喜(1970—),男,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城市水土保持。E- mail :wangyx868@21cn.com Design theory and practice of the Shenzhen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Science Demonstration Park Wang Yongxi 1,Ye Feng 1,Xia Bing 1,Ma Yihu 1,Chen Xia 2,Zheng Jiali 2 (1.Shenzhen Beilinyuan Landscape &Architecture Planning &Design Institute Co.,Ltd ,518045,Shenzhen ,China ; 2.Shenzhen Water Service Bureau ,518036,Shenzhen ,China ) Abstract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and popularize new ideas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science demonstration parks ,this paper tells the story of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and elaborates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taking the Shenzhen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Science Demonstration Park (hereinafter “the Park ”)as an example.The Park comprises two parts ,namely soil and water culture area and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plot.Both of the parts integrate culture ,landscape with techniques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making it a professional park that features urban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The Park also offers varieties of opportunities for students and citizens to receive popular science education.In addition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Park and proposes some suggestions for its future development.Creative planning and design theories with multi-discipline practices will be needed to create an excellent operation system and offer a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Park. Key words :urban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science demonstration park ;science education ;outdoor education program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水土保持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必 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活动和生态环境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工作的科技水平,增强科技示范的带动作用,加大科普宣传力度, 从2004年开始,水利部在全国开展了水土保持科技 示范园区的创建活动。自2007年以来,水利部先后命名了4批84个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这些科技示范园区已成为水土流失治理和监测示范、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宣传教育的重要基地和平台,为增强

水利部司局函保监

水利部司局函 保监〔2005〕22号 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保咨询服务费计列的指导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评估、咨询等计费工作,促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健康发展,6月17日,水利部水保司发出保监[2005]22号“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具体计费标准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水土保持勘测设计费按该文件执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可参考表1标准计划。 表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计列标准 二、水土保持监理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建设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632号),国家发改委与建设部将共同开展建设监理收费标准

的制定工作,水土保持监理收费应按新标准计列。新标准未颁布前,可参考主体工程现有标准执行。 三、水土保持监测费 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和《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SL277—2002)要求,水土保持监测费包括监测设施费和施工期监测费。其中,水土保持监测设施费在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费中计列,施工期监测费可参考表2标准计列。 表2水土保持施工期监测费计列标准 注:地貌类型调整系数山区为,丘陵及风沙区为,平原区为。 四、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规定,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应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咨询评估单位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其费用可参考表3标准计列。 表3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计列标准

北京市开发设项目水土保持试验示范区规划设计思路及建设

北京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试验示范区规划设计思路及建设情况 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北京,100036 北京市延庆县水保工作站,北京,102100 北京林业大学边坡绿化研究所,北京,100083 1 建设背景 2004年4月,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一期工程正式启动,鄂竟平副部长在“统一认识,明确目标,全面推进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全国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成覆盖全国范围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实现对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果的动态监测与预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资源开发、生产建设活动增多,不合理人为活动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日益加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作为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系统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全国范围内尚无一处固定的监测试验场所。基于这样一种背景,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积极开展工作,于2004年提出了建设北京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试验示范区的构想,要求重点试验示范和监测坡面生态治理措施的效益,以为监测、评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效果提供依据。 2 建设地点 通过在北京市各郊区县的水保试验示范基地进行考察、调研,最后决定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试验示范区建在北京市延庆县上辛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的东北部。 上辛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位于延庆县城东南5km、妫水河大榆树小流域从玉黄山向南延伸的分水岭西坡脚下,占地面积158.54hm2,中心区面积88.4hm2,园内分布有黄土,部分地段岩石出露,海拔500~800m,沟壑纵横,密度达2.05km/km2,多年平均降雨量为474.5mm,84%的降雨集中在6~9月。坡面、气候、植被等在华北地区具有较为广泛的典型代表性。 该水保科技示范园是一集监测、科研、示范、户外教学、农林生产为一体的综合性试验示范园区,建设有1处全自动气象站、23个常规坡面径流小区和1个土化实验室,径流小区配有全套自动化观测系统,基本实现了坡面径流小区、流域沟道控制站的径流、泥沙全过程实时监测。 根据上辛庄科技示范园区规划,要在今后3~5年内建成具有水土保持监测功能、研究功能、环境意识教育功能、引种试验功能、生态能源利用展示(太阳能、沼气使用)功能、水土保持技术展示(节水工程、治坡工程、治沟工程、高新技术应用、牧带措施)功能和水土保持生态景观展示功能的国家级综合性水土保持试验示范园区的总体目标,示范区建设必须满足:①高标准;②高科技含量;③高景观要求的原则。通过示范区建设,向社会展示新形势下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新思路、新理念和新模式。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试验示范区建设,是科技示范园内的一项重要建设内容。截至目前完成的进园公路、园内道路、集雨工程、输水工程、办公建筑等分项工程,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气象站、径流小区建设及相关观测试验的开展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并与本项目试验结果互为补充,可形成一套完整、齐备的水土保持基础数据资料。

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计分细则

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办法 1 总则 1.0.1为规范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工作,加强园区创建,促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制定本办法。 1.0.2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是指贯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全面发挥水土保持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具备一定规模,质量高、效果好、典型强,能充分发挥理念引领、典型示范、宣传教育、科学普及等作用的水土保持生态设施、资源和场所。 1.0.3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评定。省级以下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评定可参照执行。 2评定内容 2.1基础条件 2.1.1园区的地形地貌和水土流失等特征具有典型代表性。 2.1.2园区土地使用手续合法完备,权属清晰。

2.1.3园区位于城市或交通干线附近,交通便利。区内道路布局合理,路标清晰。 2.1.4园区水、电、通讯、房建、休憩、网络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能够满足园区正常运行的需要。 2.1.5 园区生态景观良好,环境优美。对垃圾等废弃物设有相应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达标排放。 2.2基本功能 2.2.1园区规划设计科学合理,功能分区清晰,实施情况良好。 2.2.2园区各项防治措施布局合理,建设规范,形成完整的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和综合治理体系。宜治理水土流失得到全部治理。 2.2.3园区布设相应的效益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2.2.4园区布设宣传标牌等措施,并通过报刊、电视、网站或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 2.2.5园区设置各种措施和工程等的标识牌,具有水土保持生态科普教育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具备基本的科普能力。 2.2.6园区导视系统完善,有讲解方案和通俗易懂的介绍材料。

水利部令第40号《水利部关于修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解读

水利部关于修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 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 水利部决定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作如下 修改: 一、将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修改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中所列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和申请人同意注册证明文件(已在其他单位注册的,还需提供原注册单位同意变更注册的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以及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

二、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监理单位被吊销资质等级证书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被降低资质等级的,两年内不得申请晋升资质等级;受到其他行政处罚,受到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被计入不良行为档案,或者在审计、监察、稽察、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一年内不得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删除附件一第一部分第(二)项、第二部分第(二)项和第三部分第(二)项中的“(或者从事水利工程造价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四、将附件一第一部分第(三)项第1段修改为“申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应当承担过(含正在承担,下同)1项Ⅱ等水利枢纽工程,或者2项Ⅱ等(堤防2级其他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该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累计合同额不少于600万元。”“承担过水利枢纽工程中的挡、泄、导流、发电工程之一的,可视为承担过水利枢纽工程。”

五、将附件一第二部分第(三)项第1段修改为:“申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应当承担过3项Ⅲ等(堤防3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该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 累计合同额不少于400万元。” 六、将附件一附表1有关专业资质等级配备监理工程师的人数 修改为: (一)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甲级,监理工程师4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8人,总监理工程师7人;乙级,监理工程师25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5人,总监理工程师3人。(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甲级,监理工程师25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5人,总监理工程师4人;乙级,监理工程师15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3人,总监理工程师2人。 (三)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资质甲级,监理工程师25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5人,总监理工程师4人。

4、水利部 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保〔2009〕187号)

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监测工作的意见 (水利部水保[2009]187号公布)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管理,提高监测质量,有效控制生产建设活动引起的人为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现就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监测目的 协助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水土保持设计和施工管理,优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协调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及时、准确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提出水土保持改进措施,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及时发现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隐患,提出水土流失防治对策建议;提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技术依据和公众监督基础信息,促进项目区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和及时恢复。 二、监测分类 建设类项目,征占地面积大于50公顷或挖填土石方总量大于50万立方米的,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甲级水土保持监测资

质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征占地面积5~50公顷或挖填土石方总量5~50万立方米的,由建设单位委托有乙级以上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征占地面积小于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小于5万立方米的,由建设单位自行安排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生产类项目,以每年的征占地面积或挖填土石方量为依据,依照上条执行。 三、监测内容和重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建设扰动土地面积、水土流失灾害隐患、水土流失及造成的危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以及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水土保持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重点包括: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取土(石)场、弃土(渣)场使用情况及安全要求落实情况,扰动土地及植被占压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含临时防护措施)实施情况,水土保持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等。 四、监测方式和手段 承担委托的监测机构必须实行驻点监测,同一项目的驻点监测人员中至少要有1名取得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证书。建设单位自行监测的项目要指定专职人员开展定期监测。 扰动土地面积、弃土(渣)量、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等内容以实地量测为主。线路长、取弃土量大的公路、铁路等大型建设项目,可以结合卫星遥感和航空遥感等手段调查扰动地

水土保持五年规划(2020--2025)

靖边县水土保持工作规划(2021年--2025年) 靖边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目录 一、基本情况1 二、水土流失的特点及水土保持现状2 1.水土流失的特点2 2.水土保持现状2 三、指导思想和水土保持规划的总体思路2 1.指导思想2 2.基本原则3 3.总体思路和目标3 四、规划时段4 五、工作规划4 1.水土保持治理工作规划4 2.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工作规划7 六、保障措施7 1.组织领导措施7 2.执法队伍建设8附:靖边县(2021年--2025年)水土保持治理工作规划表9

靖边县水土保持工作规划 (2021年--2025年) 水土保持是发展的生命线,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是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为保护和建设好西部绿色生态屏障,改善我县脆弱的生态环境,建立良性的生态系统,进一步推动我县生态建设步伐,促进我县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基本情况 靖边县位于陕西北部,榆林地区西部,毛乌素沙漠南缘,北与内蒙古自治区的乌审旗相邻,南与延安地区子长、安塞、吴旗、志丹接壤。东、西分别与本地区的横山县、定边县毗连。总土地面积为5088平方公里,其中水土流失面积4300平方公里。 按地形地貌可分为三个类型区域,即北部风沙区,面积为1840平方公里,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36.12%;中部梁峁涧地区,面积为1168平方公里,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23%;南部丘陵沟壑区,面积为2080平方公里,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40%。 近年来,因油气项目的大量开发和建设,造成了严重的人为的水土流失危害。历年来,县水土保持监督站遵循“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的工作思路,一方面对开发项目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所造成水

水利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水利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规定 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 第三条水利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 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 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国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中央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国家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国家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

水利部关于修改或废止部分水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水利部令第25号 2005.7.8

水利部关于修改或废止部分水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 第25 号 《水利部关于修改或者废止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05年6月22日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汪恕诚 二〇〇五年七月八日 水利部关于修改或者废止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要求,水利部对有关水利行政许可的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或者废止。水利部以前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本决定不一致的,以本决定为准。 一、水文管理暂行办法(1991年10月15日水利部水政〔1991〕24号发布) (一)第十六条:“为保证水文资料的可靠性,对下列资料实行审定制度: “(一)工程规划设计所依据的基本水文资料; “(二)水事纠纷、水行政案件裁决所依据的水文资料; “(三)重要的取水、排水的水量资料和排污口设置、改建、扩建所依据的水文资料; “(四)其他作为执法依据的水文资料。 “审定工作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负责。 “对所使用的水文资料有争议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裁决,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有关流域机构或水利部指定的单位负责裁决。”修改为:“为保证水文资料的可靠性、代表性和一致性,对下列活动所依据的水文资料实行审定制度: “(一)编制各类规划所依据的水文资料; “(二)编制水量分配方案、水量调度预案、水文水资源预报方案和用水计划所依据的水文资料; “(三)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所依据的基本水文资料; “(四)开展水资源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等所依据的水文资料; “(五)对重要的取用水工程发放取水许可证或者核定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所依据的水文资料; “(六)处理水事纠纷、水事违法案件所依据的水文资料; “(七)其他应当审定的水文资料。” (二)第十六条后增加三条,分别作为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第十七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文资料审定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水文资料审定具体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十八条:“使用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水文资料的,由使用单位向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使用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水文资料的,由使用单位向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 水保监2005 22号 (保监[2005]22号2005年6月17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评估、咨询等计费工作,促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健康发展,结合《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号)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和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计列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水土保持勘测设计费按该文件执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可参考表1标准计列。 表1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计列标准 二、水土保持监理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建设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632号),国家发改委与建设部将共同开展建设监理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水土保持监理收费应按新标准计列。新标准未颁布前,可参考主体工程现有标准执行。 三、水土保持监测费

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和《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SL277-2002)要求,水土保持监测费包括监测设施费和施工期监测费。其中,水土保持监测设施费在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费中计列,施工期监测费可参考表2标准计列。 表2 水土保持施工期监测费计列标准 四、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规定,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应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咨询评估单位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其费用可参考表3标准计列。 表3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计列标准 五、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建设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632号),《国家计委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

水利部变更管理办法

附件: 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基建管理程序,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新建、续建、改建、加固等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设计变更定义)本办法所指设计变更是自水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所进行的修改和优化等活动。 第四条(变更要求)水利工程的设计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符合项目建设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第五条(管理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利建设项目设计变更活动的监督管理,项目法人应当加强对水利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的实施管理。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重大设计变更。勘察设计单位应正确处理好优化设计与重大设计变更的关系,积极开展优化设计,提高勘测设计水平和质量。 第六条(变更实施)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不含水库淹没及建设征地变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初步设计,不得肢解设计变更规避审批。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原

则上不得再次变更。水库淹没及建设征地变更由移民实施部门负责解释,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设计变更划分 第七条(设计变更的分类与定义)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在工程的开发任务、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工程布臵、主要建筑物结构型式、重要机电金结设备、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措施等方面,对工程的工期、安全、投资、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其他变更为一般设计变更。 【说明】水利工程具有工程类型多、周期长、参建单位多的特点,为便于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的分级管理,本条规定水利工程的设计变更按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两类进行划分。 第八条(重大设计变更界定标准)以下设计条件或内容发生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一)水文 引起工程规模改变的水文、泥沙等基本资料及其设计成果的变化。 【说明】水文、泥沙等基本资料是工程设计的最基础资料之一,其变化一般会引起其设计成果的改变,进而可能会影响工程规模的变化。当水文、泥沙等设计成果引起水库库容、防洪保护对象、治涝面积、灌溉面积、供水对象、装机容量等变化时,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二)地质 1、工程场地地震基本烈度和地震动参数的改变;

渭南市临渭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基本情况gai

渭南市临渭区苌沟水土保持示范园基本情况 渭南市临渭区位于陕西省关中东部,秦岭北麓,渭河下游,总面积1221 km2,水土流失面积460 km2。 临渭区苌沟水土保持示范园位于我区南部苌沟小流域上游,总面积150hm2,距石鼓山风景区1.3km。省道107(渭蓝公路)和关中环线从示范园区穿过,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行政村间道路已基本硬化。 临渭区苌沟水土保持示范园南侧毗邻景色优美的石鼓山风景区,通过在该区域实施水土保持示范园建设,将对治理水土流失、建设优美的生态环境,使之与石鼓山风景区融为一体,成为生态旅游观光景点,具有重要的意义。加之园区先后实施过水土保持国债项目、淤地坝坝系、黄河水保生态建设、尤河水源地综合治理项目等多个水土保持项目,治理基础较高。群众治理水土流失的愿望迫切,积极性高,且有多年水土保持治理的经验。项目建设可有效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同时为我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供技术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 临渭区苌沟水土保持示范园总面积150hm2,截止目前已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2.4 hm2:其中水平梯田43.0 hm2,营造水土保持林21.0hm2,经果林27.4hm2,治理程度达到61.6%。治沟工程共建骨干坝、及小型坝等小型水保工程3处。 根据临渭区水土保持生态科技示范园的所处位置及地形地貌特点,将示范园区划分为科研观测试验区、节水灌溉示范区、生态治理

区、生态果业示范小区、休闲观光区。 科研试验区:包括新建径流观测小区4处、可变坡面径流场5处、小型气象站1处。节水灌溉示范区:利用蔡脑陂塘水源修建一座小型抽水站,采用微喷灌、滴灌高效节水灌溉模式对该区的200亩果树及蔬菜进行灌溉。生态治理区:新修高标准基本农田60hm2,改造提高基本农田40hm2,配套田间生产道路1.6公里,并引进当地适生且较少见的优质黄花菜进行植物护埂。休闲观光区:在淤地坝、陂塘岸边进行绿化、美化,新建垂钓休闲小区及核桃采摘园。生态果业示范小区:该园区属临渭区核桃种植示范区,在立足当地果品的基础上,引进当地适生的优良树种。栽植核桃178 hm2,引进优良苹果树40hm2,杏树20hm2。 包括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示范区、科研科普区、生态修复区、植物园区、百花园区和休闲娱乐区6大功能区。园区内水土保持教育资源丰富,建有水土保持科普园、科普展示厅、气象科普园、植物根箱、人工模拟降雨等设施。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可持续维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人水和谐理念出发,将示范园建设成为集水土保持优良植物繁育、水土保持生态旅游观光于一体的多功能水土保持示范园地。使之成为我区水土保持科普基地和水土保持户外教室,作为向公众及中小学生宣传和普及水土保持科技知识的窗口;建设优美的生态环境,使之与石鼓山风景区融为一体,成为旅游观光景点。临渭区水土保持生态科技示范园将成为集水土保持生态旅游休闲观光、水土保持优良植物推广、水土保持科研观测试验于一体的多功能高标准科技示范园地。为我区水土流失综合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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