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计分细则

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计分细则
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计分细则

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办法

1 总则

1.0.1为规范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工作,加强园区创建,促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制定本办法。

1.0.2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是指贯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全面发挥水土保持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具备一定规模,质量高、效果好、典型强,能充分发挥理念引领、典型示范、宣传教育、科学普及等作用的水土保持生态设施、资源和场所。

1.0.3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评定。省级以下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评定可参照执行。

2评定内容

2.1基础条件

2.1.1园区的地形地貌和水土流失等特征具有典型代表性。

2.1.2园区土地使用手续合法完备,权属清晰。

2.1.3园区位于城市或交通干线附近,交通便利。区内道路布局合理,路标清晰。

2.1.4园区水、电、通讯、房建、休憩、网络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能够满足园区正常运行的需要。

2.1.5 园区生态景观良好,环境优美。对垃圾等废弃物设有相应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达标排放。

2.2基本功能

2.2.1园区规划设计科学合理,功能分区清晰,实施情况良好。

2.2.2园区各项防治措施布局合理,建设规范,形成完整的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和综合治理体系。宜治理水土流失得到全部治理。

2.2.3园区布设相应的效益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2.2.4园区布设宣传标牌等措施,并通过报刊、电视、网站或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

2.2.5园区设置各种措施和工程等的标识牌,具有水土保持生态科普教育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具备基本的科普能力。

2.2.6园区导视系统完善,有讲解方案和通俗易懂的介绍材料。

2.2.7园区创新发展,推广应用各种新技术、新理念、新材料、新品种、新工艺、新方法。

2.2.8园区定期免费开放,每年保障一定的开放时间。

2.3特色功能

2.3.1园区按主体功能不同分为综合防治型、科学研究型、科普教育型、生态产业型、特色展示型等五大类型。

2.3.2综合防治型园区水土保持措施完善,配置合理,水土流失治理程度高,标准质量高,防治效果显著。

2.3.3科学研究型园区具备开展科学研究和监测的设施与设备条件,运行良好。与科研等部门有较好的协作机制。科研成果丰富,广泛用于生产实践。

2.3.4科普教育型园区有展示水土流失发生、发展过程的演示设施,建有科普展示馆和体验设施,信息化水平高。园区与教育等部门合作,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科普教育活动,具备较强的接待能力和较长的开放时间。

2.3.5生态产业型园区水土流失治理开发与产业培育结合紧密,产业发展良好,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效果突出。

2.3.6 特色展示型园区在水土保持某方面工作或某项措施突出,效果显著。如城市水保、生态清洁小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以及梯田、淤地坝、崩岗治理、水土保持林等。

2.4园区管理

2.4.1园区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置合理,职责明确,制度完备。

2.4.2园区具备相对稳定的经费保障。

2.4.3园区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符合有关规定。

2.4.4 园区具有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有应急预案和简单的医疗救护能力。

2.5 加分条件

2.5.1园区有地方财政投入。

2.5.2园区具有其他类型的特色功能,正常运行。

2.5.3园区加强与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等单位的协作。

2.5.4园区注重创新,不断丰富内容,拓展功能。

3评定分值

3.0.1园区评定的总分包括基本分和附加分,总分110分。基本分满分100分,其中园区基础条件20分、基本功能40分、特色功能20分、管理20分。附加分10分。计分细则见附录。

3.0.2总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分=园区基础条件评分+基本功能评分+特色功能评分+管理评分+附加分。

3.0.3总分不低于90分的园区可评为“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

4评定程序

4.0.1园区建设管理单位向所在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申报材料。

4.0.2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初评,通过后上报水利部。

4.0.3水利部对初评意见和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并组织专家对园区进行评定。

4.0.4水利部复核专家评定意见,公示通过建议名单,将符合条件的园区批准为“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

5 附则

5.0.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水利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办法(试行)》(办水保2006[63号])同时废止。

5.0.2 本办法由水利部水土保持司负责解释。

附录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计分细则

水土保持项目实施方案

1.综合说明 项目背景 内黄县地处黄河故道,是河南省北部的一个边缘县,也是河南省黄河故道面积较大的县之一,属海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占920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13个乡镇,其中沙漠化土地336平方公里。境内有连绵起伏的沙带,也有白茫茫的碱坡。沙荒呈条形分布,均为黄河泛滥形成。在沙带之间有平方公里的青沙两合土易于耕作,沙地以下50米内有含水沙层易于打井提灌。 建国以来,在党和各级政府关怀下。内黄人民发扬自力更生,多渠道,多方位对沙荒进行分批治理,采用营造防风林、种植枣树、改良农田,多种方式治沙,在发展生态农业方面取得了初步成绩。 为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检测体系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水土保持科学技术支撑,全面推进新水保法宣传贯彻实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依据安阳市财政局、安阳市水利局安财预〔2015〕641号文,内黄县水务局组织人员编制了《内黄县2015年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实施方案》,涉及3个乡镇3个行政村,人口5200人。 项目建设内容 新打机井15眼(浅水井),建砼井台15座。 项目施工 项目实施时通过招投标选择专业施工队伍施工,专业队伍监理,实行合同制管理。

本项目总工期40天,有关建设程序完成后开始施工,力争2016年10月底前完成。 项目工程量及投资预算 内黄县2015年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主要工程量:钻孔1050m,砼及钢筋砼90 m3,模板24m2。 主要材料用量:水泥30t,砂子45m3,碎石81m3。 工程投资:工程预算总投资24万元。 项目效益 项目建成后新增灌溉面积万亩,改善灌溉面积万亩。粮食年增产18万kg,人均年增加收入元。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也十分显著。2.项目概况 自然条件 气候 内黄县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气温℃,月平均最低气温℃,极端最低气温℃,月平均最高气温℃,极端最高气温℃,全年无霜期210天,蒸发量1640mm,全年日照小时,冬春多北风,夏秋多南风,最大风速17m/s。 地形地貌 内黄县卫河以南属黄河冲积平原,卫河以北属漳河冲积平原的一部分。地形平坦,起伏较小,海拔高度一般在50~57m。卫河左岸西高东低,卫河右岸南高北低,地面平均坡降1/5000~1/6000。 全县沙地面积64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44%。沙地主要分布在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建立科学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程序,规范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行为,预防和控制施工生产和生活中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事件,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采取分部门、分级管理。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应做到定员、定编、定岗、定职、定责,实行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环保与水保”和环保与水保“三同时”原则。 三、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下属各施工队应把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纳入责任目标,逐级负责,层层把关,落到实处。 第二章环境方针与目标 一、项目的环境方针是: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管理。把环境保护的好坏作为工程是否创优的重要标准,严格贯彻执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环保原则。 二、项目的环境目标是:确保国家、地方政府及业主有关环保要求得到有效识别,杜绝环境事故的发生,环境投诉处理率100%,争创环保先进单位。

第三章环保与水保相关部门职责 一、项目安全环保部是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其工作受项目部领导指导,对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1、按照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一体化体系管理手册》和《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一体化体系程序文件》规定,识别并获取适用于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2、建立和完善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基础工作建设和管理; 3、协助最高管理者制定企业环境方针和目标; 4、了解掌握各施工队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动态,定期对环保与水保工作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项目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掌握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状况,参加工程项目的最终检验,对不符合环保与水保要求的工程,督促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6、负责环保与水保投诉的处置。负责环保与水保工作的内、外部信息沟通和交流。 二、设备部、材料部分别负责对机械设备、物资的采购和使用管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预防和治理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审批和监督实施,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是指生产建设过程中需要挖填土石方,扰动地表,损坏植被的生产建设项目。 第三条(管理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方案效力)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后续设计和施工、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依据。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得实施“三通一平”前期工程。 第五条(编制机构)水土保持方案由生产建设单位编制。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第六条(方案内容)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生产建设项目概况及项目所在区域概况; (二)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与水土流失预测;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局; (五)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第七条(方案分类)根据生产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两类。 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不足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5万立方米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第八条(方案深度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应当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要求。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深度,应当与主体工程设计阶段和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建设期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水行政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土保持工作涉及的范围主要是水行政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第三条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坚持谁开发建设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的原则。 二、分工与职责 第四条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1、认真组织公司全体人员,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国家、省、部有关水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积极联系本地区水保部门,明确工程项目的水保要求,制定和落实工程项目的水保措施。 3、加强各施工单位水保检查和监控工作,加强水土保持的监理、监测的管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施工单位进行水保工作的评定。 4、督促各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坚持清

结生产,综合利用各种资源,最大限度的降低各种材料的消耗,将工程项目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 第五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1、认真组织各施工参建人员,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国家、省、部下发的有关水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交底书。 2、积极配合当地水保部门,明确相关要求,制定和落实各项目水保措施。 3、加强日常检查和监控工作,加强对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的检查及管理,记录存档。 4、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咨询单位的工作职责 1、咨询单位主要负责对水土保持设计方案和措施进行审查。 2、审查施工图设计时,应对水土保持措施、方案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和技术要求的提出审查修改意见。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方案、实施办法进行审核,提出审查修改意见。 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发现存在问题分析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协调组织处理。 第七条设计单位的工作职责: 1、设计单位主要对水土保持的设计负责。在设计中要全面贯彻

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的意义

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的意义 水土保持在生态文明建设占有重要地位,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内容。建设规划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是进行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和生态环境教育的重要尝试,为推进水土保持宣教育活动和生态环境建设步伐,2004年4月,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活动的通知》,以通过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的建设,充分发挥其科技支撑、典型示范、宣传教育等作用。示范园建设为增强全社会的水土流失忧患意识、展示水土保持治理成果、提升水土保持科技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的必要性 建设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是实现新阶段水土保持发展的现实需要,对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挥水土保持科技支撑。典型带动和示范辐射的作用具有很好的科技支撑作用。其中宣传教育与科普培训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建设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是提升水土保持战略地位和社会影响力的需要。通过建立展示平台,增强人们对水土流失危害与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起到国策教育和科普宣传的作用。 风沙区综合治理措施 1、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综合治理 一是顺应农业产业结合调整的大潮流,不再将治沙改土后的土地种植一般粮食作物。二十沟渠、路、林机井综合权利布局。风沙区内由于自然环境恶劣,加之各方面投入少,沟渠绿林基本都是自然形成,沟弯、路窄、数不成行。所以将治理区分成两大区,一区是对原有沟渠进行拓宽、清淤,沿沟渠的道路加宽,种植防风林,营造防风林网,对土地基本以渠灌为主;另一区是对无沟渠、调水困难的高亢地区,采取井灌,通过科学规划,综合治理,不但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而且为风沙区的根本治理奠定基础。 2、精心施工,科学种植,严把工程质量关 由于风沙区内大面积的土地平整比较浪费财力,把区域分解成子区分别平整。防风林、经济林的载种直接关系到风沙区治理的成败,聘请了林业果木专家现场技术指导,从苗木的购置、泽选、栽种、剪枝、浇水,都一一指点到位,成活率达95%以上。 3、以点带面,促进风沙区的农业经济发展 因园区综合治理效果所产生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了周围区域群众治沙改土、优化农业生产结构的积极性。村民栽种了杏树、枣树、对盐碱地进行改造,大力发展杂果林及园林用苗铺。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中铁十一局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长昆项目工程【2010】8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加强中铁十一局集团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管辖铁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管理,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湖南省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等国家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沪昆湘工管[2010]4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土保持工作的范围为铁路建设项目的影响范围,主要包括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储存场、施工机械营地和制梁场及其临近受影响的范围。 第三条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应贯穿铁路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谁污染谁治理、强化过程控制”的水土保持方针。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第二章工作体系

第四条项目部成立水土保持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部分管领导担任,各部门负责人、各分部经理任成员,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日常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各参见单位应成立施工水土保持管理小组负责此项工作。 第五条主要职责: 1、负责具体水土保持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和实施。项目部在开工前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制定施工期间详细的水土保持措施,按规定报批。 2、严格按施工图设计中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及要求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组织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加强对进场施工人员(含劳务人员)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员水土保持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落实施工现场水土保持管理专职人员及其责任人。 4、严格执行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的设计要求,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将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施工全过程。 第三章保护重点 第六条施工期水土保持采取分区防治,防止弃碴流失和弃碴场边坡侵蚀,防止取土场边坡冲刷和塌陷,防止路基边坡、隧道进出口仰坡及桥台边坡的土壤侵蚀,防止临时工程弃碴的流失和裸露坡面的土壤侵蚀。 第七条弃碴防护严格按照设计或变更设计选择的位置弃碴,采取措施进行防护,碴场上游修建截水沟疏导地面径流,防止碴体

水保资质管理办法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保障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根据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移交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管理的通知》(水保[2008]32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资质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单位,应申请加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成为学会的团体会员单位;按照本办法取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等级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务。 第三条个人资质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的人员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参加资质管理单位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取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上岗证书》(以下简称“上岗证书”)方可开展工作,同时每三年至少参加一次知识更新培训。 第四条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资格证书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持甲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各级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持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所在省级行政区省级及以下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持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所在省级行政区市级及以下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 第五条管理主体中国水土保持学会负责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资格证书的颁发、降级和吊销等证书管理文件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理事长签发。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预防监督专业委员会具体承担资格证书的申请受理、审查、颁发、延续、变更等管理工作;省级水土保持学会受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委托承担甲级资格证书的初审和乙、丙级资格证书的申请受理、延续及变更的审查、日常检查等具体管理工作。没有省级水土保持学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乙、丙级资格证书的具体管理工作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预防监督专业委员会承担。 第六条管理原则资格证书实行动态管理,总量控制。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务的需求等情况确定不同时期的持证单位控制总量,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单位,择优发放资格证书。 第七条征求意见资格证书的颁发、延续、处罚等应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章资格证书的申请、审查与颁发 第八条甲级资格证书条件申请甲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独立法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或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或开办资金不少于200万元,或固定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持有上岗证书的专职技术人员达20人以上,其中注册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师3人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6人以上,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土保持相关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的专职技术人员中,所学专业

【农业】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简称农发水保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水土保持工作特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简称国家农发办)批准、水利部 组织实施的农发水保项目。 第三条农发水保项目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遵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以保持水土、整治国土为基础,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和生态 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农发水保项目参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履行立项审批手续,按设计施工, 按进度报账,按标准验收。 第五条本项目实行中央、流域机构、省、地(市)、县分级管理。 第二章立项和报批程序 第六条农发水保项目根据规划分期实施,每个项目实施期为三年。 第七条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按项目区申请立项,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项 目区选择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项目区应在《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及流域机构确定的重点治理区内,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相衔接,避免与国家其他重点生态建设项目重复; 二、按流域或区域集中连片,规模治理。每个项目区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一般不少于100-200平方公里; 三、当地政府重视,把水土保持工作列入领导任期目标和政绩考核内容; 四、所在地的水土保持机构健全,技术力量强; 五、有资金配套能力,项目区群众积极性高,投工投劳有保障。 第八条农发水保项目必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履行立项审批手续。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简称省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会同省农发(财政)部门初审,经流域机构审查同意后,与省农发(财政)部门联合向水利部、国家农发办 申报,并附流域机构审查意见,经审批后立项实施。 第九条县主管部门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编制初步设计,经省主管部门审批后,作为施工和申请年度投资计划的依据。 第十条农发水保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须由具有相应规划设计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的单位承担,按水利部《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暂行规定》编制。 第十一条省主管部门根据审批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按上年度投资计划的120%编制省级中央年度投资申报计划,于上年度6月底前,由省主管部门联合省级农发(或财政)部门报送水利部、国家农发办,抄送流域机构,并附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第十二条水利部会同流域机构对省级中央年度投资申报计划进行审查,根据国家农发办下达的中央财政资金投资规模,于8月底前,确定下年度各省实施项目和中央财政资金

深圳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的理念与实践_王永喜

第11卷第4期2013年8月中国水土保持科学Science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Vol.11No.4 Aug.2013 深圳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的理念与实践 王永喜1,叶枫1,夏兵1,马义虎1,陈霞2,郑佳丽 2 (1.深圳市北林苑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518045,深圳;2.深圳市水务局,518036,深圳) 摘要:为促进当前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的良性发展,推广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的新理念和新模式,通过回顾深圳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的建设过程,介绍深圳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的理念与实践。深圳水土保持园区包括水土文化区、水土保持科普试验区2大部分,将文化性、景观性与水土保持各种技术展示相结合,建设以城市水土保持特色为主的专业示范园。突出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对广大市民的水土保持宣传、对中小学生的科普教育,营造寓教于乐的户外课堂,同时分析园区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对今后水土保持示范园建设提出设想:准确定位,以科普宣传功能为主;规划设计创新,多专业领域参与,多方面、多层次宣传水土保持理论与实践内容;建立良好的园区运行管理机制,保障长期有效运营。 关键词:城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科普教育;户外课堂;运营管理中图分类号:S15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 3007(2013)04-0067-05收稿日期:2013-01-21修回日期:2013-07-01第一作者简介:王永喜(1970—),男,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城市水土保持。E- mail :wangyx868@21cn.com Design theory and practice of the Shenzhen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Science Demonstration Park Wang Yongxi 1,Ye Feng 1,Xia Bing 1,Ma Yihu 1,Chen Xia 2,Zheng Jiali 2 (1.Shenzhen Beilinyuan Landscape &Architecture Planning &Design Institute Co.,Ltd ,518045,Shenzhen ,China ; 2.Shenzhen Water Service Bureau ,518036,Shenzhen ,China ) Abstract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and popularize new ideas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science demonstration parks ,this paper tells the story of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and elaborates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taking the Shenzhen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Science Demonstration Park (hereinafter “the Park ”)as an example.The Park comprises two parts ,namely soil and water culture area and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plot.Both of the parts integrate culture ,landscape with techniques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making it a professional park that features urban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The Park also offers varieties of opportunities for students and citizens to receive popular science education.In addition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Park and proposes some suggestions for its future development.Creative planning and design theories with multi-discipline practices will be needed to create an excellent operation system and offer a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Park. Key words :urban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science demonstration park ;science education ;outdoor education program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水土保持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必 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活动和生态环境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工作的科技水平,增强科技示范的带动作用,加大科普宣传力度, 从2004年开始,水利部在全国开展了水土保持科技 示范园区的创建活动。自2007年以来,水利部先后命名了4批84个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这些科技示范园区已成为水土流失治理和监测示范、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宣传教育的重要基地和平台,为增强

水土保持控制管理办法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沪昆客专湖南公司《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结合我标段所属建设项目工程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一公局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以下简称局项目部)所属建设项目建设期内的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的方针和谁使用土地谁负责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优先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破坏后的生态环境建设,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方案编制到位、设计施工到位、竣工验收到位、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建设项目生态环境良好,防止水土流失。

第四条各分部应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实行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制;必须贯彻国家关于水土保持的法规,采取措施保护水土资源,防治因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 第六条水保管理工作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其范围为工程的设计范围,含主体工程、临时工程、施工场地、施工营地、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材料储存场、 制梁场等及其临近受影响的区域。 第七条水土保持工作重点: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合理科学选择取弃土(砟)场地,严格控制施工期路基、桥梁、隧道工程以及取弃土(砟)场和临时工程引起的水土流失。 第二章组织管理

宜昌市水土保持实施细则

宜昌市水土保持实施细则 (1999年4月16日宜昌市人民政府令第75号发布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水土资源、治理水土流失的义务;有权检举、制止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 第三条本市及各县市区的水土保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划定重点治理区、重点监督区、重点预防保护区,分年度安排专项资金,采取治理和预防措施。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建立政府领导任期内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并按年度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工作。 第五条本市及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区域内的水土保持工作。 乡镇水土保持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工作由乡镇水利(水保)站承担。 各级计划、农业、林业、土地、环保、地矿、交通、城建、经贸等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协同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第二章预防 第六条本市各级林业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实施的重点预防保护项目,应当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由项目法人单位与当地农村签订植树造林等合同,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建造防护林及其他防护工程。 林业部门应当为承建人提供协调服务、技术指导和苗木供给信息并依法保护其承包权益。

第七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每年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造林。 凡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均应参加所在地植树活动,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5株。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公民,按照规定的时间、地段、数量及质量要求完成绿化任务。 第八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封山育林,加强对植被的保护和管理。禁止毁林、毁草、烧山开荒、乱砍滥伐。同时有计划地发展小水电、沼气,推广节能灶和利用太阳能,逐步减少村民生活对林木的需求。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采伐林木,必须落实更新改造措施。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林木采伐方案,应当抄送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监督采伐人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并进行验收。 对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等防护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第十条禁止在二十五度(含二十五度,下同)以上的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开垦荒坡的具体范围,由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划定并在乡镇向全民公布。 本细则施行前已经开垦种植的,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作出限期退耕还林育草的规定;退耕确有困难的贫困山区,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扶持村民,逐步修成梯田以实现水土保持。 第十一条在山区、丘陵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电力、建材等大中型工业企业,建设单位在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否则,环保部门不予批准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计划部门不予立项。 在山区、丘陵区开办小型工业企业、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及个体采矿的,或者开垦二十五度以下、五度以上荒坡地的,建设(开垦)单位或个人必须填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申请办理其他许可手续。 承担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任务的单位,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

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计分细则

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办法 1 总则 1.0.1为规范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工作,加强园区创建,促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制定本办法。 1.0.2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是指贯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全面发挥水土保持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具备一定规模,质量高、效果好、典型强,能充分发挥理念引领、典型示范、宣传教育、科学普及等作用的水土保持生态设施、资源和场所。 1.0.3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评定。省级以下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评定可参照执行。 2评定内容 2.1基础条件 2.1.1园区的地形地貌和水土流失等特征具有典型代表性。 2.1.2园区土地使用手续合法完备,权属清晰。

2.1.3园区位于城市或交通干线附近,交通便利。区内道路布局合理,路标清晰。 2.1.4园区水、电、通讯、房建、休憩、网络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能够满足园区正常运行的需要。 2.1.5 园区生态景观良好,环境优美。对垃圾等废弃物设有相应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达标排放。 2.2基本功能 2.2.1园区规划设计科学合理,功能分区清晰,实施情况良好。 2.2.2园区各项防治措施布局合理,建设规范,形成完整的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和综合治理体系。宜治理水土流失得到全部治理。 2.2.3园区布设相应的效益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2.2.4园区布设宣传标牌等措施,并通过报刊、电视、网站或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 2.2.5园区设置各种措施和工程等的标识牌,具有水土保持生态科普教育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具备基本的科普能力。 2.2.6园区导视系统完善,有讲解方案和通俗易懂的介绍材料。

水土保持验收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2002年10月14日水利部令第16号公布根据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和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权限,负责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范围应当与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一致。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为:检查水土保持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投资使用和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情况,评价防治水土流失效果,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等。 第七条水土保持设施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确定为验收合格: (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二)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 (三)治理程度、拦渣率、植被恢复率、水土流失控制量等指标达到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 (四)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 第八条在开发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完成后,应当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设计文件的内容和工程量,对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对于符合本办法第七条所列验收合格条件的,方可向审批该水土保持方案的机关提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 第九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先进行技术评估。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可以直接进行竣工验收。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最新版】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申报、审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国家环保局发布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其中,审批制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备案制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纳入下阶段设计文件中。 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依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篇章,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投资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时应当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参加。 第四条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凡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

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 第五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并由有关行业组织实施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该行业组织制定。 第六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所需费用应当根据编制工作量确定,并纳入项目前期费用。 第七条水土保持方案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开发建设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第八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应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央立项,且征占地面积在5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表

精心整理 水土保持工程 表0.1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 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法人 工程等级 设计单位 建设地点 监理单位 主要工程量 施工单位 开工、竣工日期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评定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单元工程质量统计 分部工程质量统计 单位 工程 等级 备注 个数 (个) 其中优良 (个) 优良率 (%) 个数 (个) 其中优良(个) 优良率 (%) 1 加△者 为主要 单位工 程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单元工程、分部工程 合计 评定结果 本项目单位工程__个,质量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工程__个,优良率__%,主要单位工程优良率__%。 观测资料分析结论: 监理单位意见项目法人意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意见 工程项目质量等级: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盖公章)年月日工程项目质量等级: 法定代表人: 项目法人:(盖公章) 年月日 工程项目质量等级: 负责人: 质量监督机构:(盖公章) 年月日 水土保持工程 表0.2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单位 单位工程名称施工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单位工程量评定日期年月日 序号分部工程名称 质量等级 序号分部工程名称 质量等级合格优良合格优良 1 8 2 9 3 10 4 11 5 12

7 14 分部工程共__个,全部合格,其中优良__个,优良率__%,主要分部工程优良率__%。 外观质量应得__分,实得__分,得分率__% 施工质量检验资料 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观测资料分析结论 施工单位自评等级:评定人: 项目经理: (盖公章) 年月日监理机构复核等级: 复核人: 总监或副总监: (盖公章) 年月日 项目法人认定等级: 认定人: 技术负责人: (盖公章) 年月日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 定等级: 核定人: 机构负责人: (盖公章) 年月日

渭南市临渭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基本情况gai

渭南市临渭区苌沟水土保持示范园基本情况 渭南市临渭区位于陕西省关中东部,秦岭北麓,渭河下游,总面积1221 km2,水土流失面积460 km2。 临渭区苌沟水土保持示范园位于我区南部苌沟小流域上游,总面积150hm2,距石鼓山风景区1.3km。省道107(渭蓝公路)和关中环线从示范园区穿过,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行政村间道路已基本硬化。 临渭区苌沟水土保持示范园南侧毗邻景色优美的石鼓山风景区,通过在该区域实施水土保持示范园建设,将对治理水土流失、建设优美的生态环境,使之与石鼓山风景区融为一体,成为生态旅游观光景点,具有重要的意义。加之园区先后实施过水土保持国债项目、淤地坝坝系、黄河水保生态建设、尤河水源地综合治理项目等多个水土保持项目,治理基础较高。群众治理水土流失的愿望迫切,积极性高,且有多年水土保持治理的经验。项目建设可有效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同时为我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供技术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 临渭区苌沟水土保持示范园总面积150hm2,截止目前已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2.4 hm2:其中水平梯田43.0 hm2,营造水土保持林21.0hm2,经果林27.4hm2,治理程度达到61.6%。治沟工程共建骨干坝、及小型坝等小型水保工程3处。 根据临渭区水土保持生态科技示范园的所处位置及地形地貌特点,将示范园区划分为科研观测试验区、节水灌溉示范区、生态治理

区、生态果业示范小区、休闲观光区。 科研试验区:包括新建径流观测小区4处、可变坡面径流场5处、小型气象站1处。节水灌溉示范区:利用蔡脑陂塘水源修建一座小型抽水站,采用微喷灌、滴灌高效节水灌溉模式对该区的200亩果树及蔬菜进行灌溉。生态治理区:新修高标准基本农田60hm2,改造提高基本农田40hm2,配套田间生产道路1.6公里,并引进当地适生且较少见的优质黄花菜进行植物护埂。休闲观光区:在淤地坝、陂塘岸边进行绿化、美化,新建垂钓休闲小区及核桃采摘园。生态果业示范小区:该园区属临渭区核桃种植示范区,在立足当地果品的基础上,引进当地适生的优良树种。栽植核桃178 hm2,引进优良苹果树40hm2,杏树20hm2。 包括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示范区、科研科普区、生态修复区、植物园区、百花园区和休闲娱乐区6大功能区。园区内水土保持教育资源丰富,建有水土保持科普园、科普展示厅、气象科普园、植物根箱、人工模拟降雨等设施。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可持续维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人水和谐理念出发,将示范园建设成为集水土保持优良植物繁育、水土保持生态旅游观光于一体的多功能水土保持示范园地。使之成为我区水土保持科普基地和水土保持户外教室,作为向公众及中小学生宣传和普及水土保持科技知识的窗口;建设优美的生态环境,使之与石鼓山风景区融为一体,成为旅游观光景点。临渭区水土保持生态科技示范园将成为集水土保持生态旅游休闲观光、水土保持优良植物推广、水土保持科研观测试验于一体的多功能高标准科技示范园地。为我区水土流失综合治

常用水土保持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格

常用水土保持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格

SG6 工程报验申请表 合同名称:黄河近期防洪工程(河南段)濮阳堤防加固和帮宽工程

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施工单位填写,监理机构审签后,随同审批意见,施工单位、监理机份。1构、建设单位、设代机构各. 临时挡水土埂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 1、单元工程质量检测的数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挡水土埂尺寸采用钢卷尺进行量测。 ②按每20~50米取一个横断面,各横断面检测点不少于3个。 2、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标准:检查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检测项目的合格率不小于70%。 优良标准:检查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检测项目的合格率不小于90%。 3、检查项目质量标准为“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测)记录或备查资料名称一栏中不能够照写“符合设计要求”,应该填写设计的具体要求。 4、检查(测)记录或备查资料名称一栏,若数据能够全部填写的,全部填写数据,若不能够填写的则在后附的“检测记录表”中填写。. ZL1-1 临时挡水土埂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河南段)单位工程名称濮阳堤防加固工程第十标段水土单元工程量认证人 ZL1-2 临时挡水土埂单元工程质量检测记录表(自检)

以上为优良。90%以上为合格,在70%注:检测合格率在. ZL1-3 临时挡水土埂单元工程质量检测记录表(抽检)

以上为优良。90%以上为合格,在70%注:检测合格率在. 临时袋装土拦挡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 1、单元工程质量检测的数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单个装土袋尺寸采用钢卷尺进行量测。 ②按每20m检查1处,长度允许偏差为±20cm,宽度允许偏差为±10cm; 按每20~50米量测一次,每次检测点为3个(每层各一个)。 2、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标准:检查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检测项目的合格率不小于70%。 优良标准:检查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检测项目的合格率不小于90%。 3、检查项目质量标准为“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测)记录或备查资料名称一栏中不能够照写“符合设计要求”,应该填写设计的具体要求。 4、检查(测)记录或备查资料名称一栏,若数据能够全部填写的,全部填写数据,若不能够填写的则在后附的“检测记录表”中填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