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第四批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2024年水利年度工作总结(2篇)
2024年水利年度工作总结水利是一个关系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重要行业,水利工作的推进和发展对于保障安全供水、防洪减灾、发展农业和提高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我国水利行业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就,下面就对这一年度的水利工作进行总结。
一、供水保障方面在2024年,我国注重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针对区域性水资源稀缺和水污染问题,加大了水资源综合调度和水环境治理的力度。
通过划定水资源保护红线、建设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措施,加强了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效率。
同时,加强了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了城市居民的安全用水。
在农村地区,推动了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解决了大量农村居民的饮水困难。
二、防洪减灾方面2024年,我国加强了对洪水的监测预警和防范工作,提前做好了防洪准备工作。
针对汛期降雨量高、洪水可能发生的地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提高堤防和抗洪设施的抗洪能力、加强对河道的疏浚和巡查等。
在发生洪水时,组织了及时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加强了山洪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工作,避免了山洪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农业水利方面农业水利是我国水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24年,我国注重提高农田灌溉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通过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的修建和改造、优化农田排水系统等措施,提高了农田的排灌效率,改善了农田水分状况。
同时,加强了对农田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推广了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设备,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水资源利用效率。
这些工作的推进,为我国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四、水利设施建设方面在2024年,我国水利设施建设得到了全面推进和加强。
通过加大投资,加强规划和设计,推动了一批水利设施项目的建设。
这其中包括水库、水电站、堤防、抗洪设施等,这些设施的建设不仅提高了水资源的储备和利用效率,而且增强了抗洪能力和防灾能力。
同时,加强了对已建水利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了设施的安全运行和长期使用。
水土保持生态科技园区规划设计研究--以赣州清溪水保生态科技园为例
水土保持生态科技园区规划设计研究--以赣州清溪水保生态科技园为例袁芳;万云江;于少康;曾建玲【摘要】新时期水土保持发展为水保科技示范园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对其建设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规划设计是科技园建设的基础,只有统筹规划,科学选点,搞好规划和顶层设计,才能为建设特色精品科技园奠定良好基础。
以赣州清溪水保生态科技园为例,从推动水保事业发展,构筑科普景观环境,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等方面,按其发展目标和定位,分析了水土保持科技园区的规划设计思路,以期对水保生态科技园的规划和建设有所启发。
【期刊名称】《中国水土保持》【年(卷),期】2014(000)007【总页数】5页(P12-15,36)【关键词】水土保持;生态科技园;规划设计【作者】袁芳;万云江;于少康;曾建玲【作者单位】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江西南昌330029;江西省水利厅,江西南昌330009;江西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江西南昌330025;江西农业大学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江西南昌33004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157科技园作为新时代水保发展的重要纽带,已成为水土流失治理和监测示范、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宣传教育的主要基地和平台[1]。
2004年4月,水利部决定在全国建立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截至2012年2月,已分4批共对84个示范园进行了命名。
目前,水保科技园的建设受到了各地政府、水利水保部门、企业大户及百姓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呈现出模式多重、主体多样、定位各异的局面,但园区的发展,也存在着一些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的问题。
这些问题的产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我国水土保持生态科技园的建设仍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成熟的建设模式、完善的规划理论可依循,特别是许多园区规划没有根据自身特点量体裁衣,而是直接套用早期园区规划。
目前科技园区规划设计研究较多见,但多为生态农业园区、工业园区、生态产业园区、观光农业园区等[2-7],而水土保持方面的规划设计研究还不多见。
水利部关于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水利部关于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0年第50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现将截至2010年10月10日水利部现行有效的规章(含水利部参与制定的部门联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一、现行有效规章(52件)1.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1990年6月20日水利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水财〔1990〕16号发布)2.黄河下游浮桥建设管理办法(1990年8月31日水利部水政〔1990〕17号发布,1997年12月25日水利部水政资〔1997〕537号修正)3.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1992年4月3日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7号发布)4.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1994年6月27日水利部水财〔1994〕292号发布)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1994年11月22日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局水保〔1994〕513号发布)6.黄河下游引黄灌溉管理规定(1994年12月1日水利部水农水〔1994〕516号发布)7.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1995年4月21日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发布)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令第5号发布,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修正)9.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1995年11月13日水利部、财政部、国家计委水政资〔1995〕457号发布)10.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1995年12月28日水利部水管〔1995〕290号发布,1997年12月25日水利部水政资〔1997〕538号修正)1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1997年8月25日水利部水建〔1997〕339号发布)12.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1997年12月21日水利部令第7号发布)13.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1997年12月26日水利部令第8号发布)14.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1月7日水利部水建〔1998〕16号发布)15.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1998年12月15日水利部水保〔1998〕546号发布)16.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1999年3月4日水利部令第9号发布)1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1999年4月16日水利部水建管〔1999〕177号发布)18.珠江河口管理办法(1999年9月24日水利部令第10号发布)19.水利部行政复议工作暂行规定(1999年10月18日水利部水政法〔1999〕552号发布)20.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1999年12月7日水利部令第11号发布)21.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2000年1月31日水利部令第12号发布)22.水政监察工作章程(2000年5月15日水利部令第13号发布,2004年10月21日水利部令第20号修正)2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10月29日水利部令第14号发布)2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2002年3月24日水利部、国家计委令第15号发布)2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10月14日水利部令第16号发布,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修正)26.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03年2月21日水利部令第17号发布,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修正)27.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2003年5月26日水利部令第18号发布)28.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3年6月2日水利部令第19号发布,2010年5月14日水利部令第39号修正,2010年12月28日水利部令第42号第二次修正)29.黄河河口管理办法(2004年11月30日水利部令第21号发布)30.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04年11月30日水利部令第22号发布)31.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3号发布)32.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005年7月22日水利部令第26号发布)33.水行政许可听证规定(2006年5月24日水利部令第27号发布)3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28号发布)35.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29号发布,2010年5月14日水利部令40号修正)36.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30号发布)37.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2007年11月29日水利部令第31号发布)38.水量分配暂行办法(2007年12月5日水利部令第32号发布)39.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08年4月9日水利部令第34号发布)40.三峡水库调度和库区水资源与河道管理办法(2008年11月3日水利部令第35号发布)4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2008年11月3日水利部令第36号发布)42.海河独流减河永定新河河口管理办法(2009年5月13日水利部令第37号发布)43.黑河干流水量调度管理办法(2009年5月13日水利部令第38号发布)44.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0日水利部令第41号发布)4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7月10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质矿产部〔89〕环管字201号发布,2010年12月22日环保部令第16号修改)46.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7月5日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令第12号发布)47.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2003年3月8日国家计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令第30号发布)48.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6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广电总局令第2号发布)49.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03年7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令第4号发布)50.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6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令第11号发布)51.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05年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令第27号发布)52.《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2007年11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广电总局令第56号)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27件)1.引滦水量分配与供水调度管理办法( 1983年12月20日水电部(83)水电水管字第87号发布)2.关于淮河水利委员会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权限的通知( 1993年3月11日水利部水政〔1993〕143号发布)3.关于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权限的通知(1993年5月27日水利部水政〔1993〕263号发布)4.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 1993年12月1日水利部水管〔1993〕61号发布)5.河道等级划分办法(1994年2月21日水利部水管〔1994〕106号发布)6.水利部计量工作管理办法(1994年4月23日水利部水科教〔1994〕170号发布)7.水利水电工程与产品的安全、质量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1994年5月1日水利部水科教〔1994〕171号发布)8.关于授予黄河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1994年5月21日水利部水政资〔1994〕197号发布)9.关于授予淮河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1994年7月4日水利部水政资〔1994〕276号发布)10.关于授予长江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1994年10月7日水利部水政资〔1994〕438号发布)11.关于授予海河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1994年10月22日水利部水政资〔1994〕460号发布)12.关于授予松辽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1994年12月23日水利部水政资〔1994〕554号发布)13.关于授予珠江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1994年12月23日水利部水政资〔1994〕555号发布)14.关于长江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权限的通知(1995年1月10日水利部水管〔1995〕5号发布)15.关于授予太湖流域管理局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1995年1月10日水利部水政资〔1995〕7号发布)16.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若干意见(1995年4月21日水利部水建管〔1995〕129号发布)17.关于国际跨界河流、国际边界河流和跨省(自治区)内陆河流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1996年1月3日水利部水政资〔1996〕5号发布)18.关于松花江、辽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权限的通知(1996年7月3日水利部水管〔1996〕284号发布)19.水利行业利用外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1996年8月21日水利部水规计〔1996〕376号发布)20.关于海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权限的通知(1997年4月10日水利部水管〔1997〕128号发布)21.水利行业标准出版发行管理办法(1997年11月19日水利部水科技〔1997〕460号发布)22.电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暂行规定( 1998年9月29日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水保〔1998〕423号发布)23.关于太湖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权限的通知(1999年2月10日水利部水建管〔1999〕61号发布)24.关于流域管理机构决定《防洪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权限的通知(1999年5月10日水利部水政法〔1999〕231号发布)25.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9月28日水利部水国科〔1999〕524号发布)26.水利部科技创新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1999年10月28日水利部水国科〔1999〕586号发布)27.关于珠江水利委员会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权限的通知(2000年3月13日水利部水建管〔2000〕81号发布)28.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2001年1月16日水利部、交通部水保〔2001〕12号发布)29.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2001年3月9日水利部水建管〔2001〕74号发布)30.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2001年12月25日水利部水建管〔2001〕618号发布)31.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经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2002年8月13日水利部水规计〔2002〕341号发布)3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12月25日水利部水建管〔2002〕585号发布)3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12月25日水利部水建管〔2002〕587号发布)34.水利计量认证程序规定(2003年2月19日水利部水国科〔2003〕60号发布)35.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通知(2003年3月5日水利部水保〔2003〕89号发布)36.水利档案工作规定(2003年3月14日水利部、国家档案局水办〔2003〕105号发布)37.水利科技成果登记办法(2003年4月2日水利部水国科〔2003〕130号发布)38.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5月16日水利部水保〔2003〕202号发布)39.《引滦水量分配与供水调度管理办法》((83)水电水管字第87号)补充规定(2003年5月29日水利部水函〔2003〕60号发布)40.水功能区管理办法(2003年5月30日水利部水资源〔2003〕233号发布)41.关于加强非水利部直属单位冠“水利部”名称管理的通知(2003年6月12日水利部水人教〔2003〕256号发布)42.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2003年6月24日水利部水建管〔2003〕271号发布)43.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法(2003年7月1日水利部水保〔2003〕284号发布)4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2003年7月16日水利部水资源〔2003〕311号发布)45.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10月30日水利部水规计〔2003〕344号发布)46.关于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2003年8月19日水利部水保〔2003〕360号发布)47.水利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9月5日水利部水国科〔2003〕387号发布)48.水利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9月5日水利部水国科〔2003〕387号发布)49.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03年11月13日水利部水国科〔2003〕546号发布)50.水利行业重大活动与建设项目音像档案、资料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12月2日水利部水办〔2003〕586号发布)51.水利计量认证现场评审细则(2004年2月3日水利部水国科〔2004〕20号发布)52.关于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2004年3月22日水利部水保〔2004〕93号发布)53.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的通知(2004年4月14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04〕50号发布)54.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2004年5月8日水利部水综合〔2004〕143号发布)55.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5月9日水利部水保〔2004〕144号发布)56.水利部关于内蒙古宁夏黄河干流水权转换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04年5月18日水利部水资源〔2004〕159号发布)5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6月3日水利部水建管〔2004〕168号发布)58.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考核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6月24日水利部办公厅办建管〔2004〕90号发布)59.水利青年科技英才评选奖励和管理办法(2004年6月25日水利部水国科〔2004〕215号发布)60.关于加强农村水电站工程验收管理的通知(2004年7月30日水利部水电〔2004〕308号发布)61.省际水事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2004年9月15日水利部水政法〔2004〕400号发布)62.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公示制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12月20日水利部水保〔2004〕642号发布)63.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农民投劳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12月29日水利部水保〔2004〕665号发布)64.水利部关于水权转让的若干意见(2005年1月11日水利部水政法〔2005〕11号发布)65.关于建立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2005年3月9日水利部水建管〔2005〕80号发布)66.水利部信访工作办法(2005年4月6日水利部水办〔2005〕130号发布)67.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方法(2005年4月18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05〕67号发布)68.治淮工程建设管理若干规定(2005年5月8日水利部水建管〔2005〕169号发布)69.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6月26日水利部水建管〔2005〕263号发布)70.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工作管理办法(2005年7月5日水利部水综合〔2005〕264号发布)71.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2005年7月22日水利部水建管〔2005〕304号发布)7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05年8月16日水利部、国家农发办水保〔2005〕359号发布)73.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2005年10月31日水利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水农〔2005〕502号发布)7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2005年11月1日水利部水办〔2005〕480号发布)75.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暂行规定(2006年2月9日水利部水建管〔2006〕38号发布)76.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办法(2006年2月14日水利部水规计〔2006〕47号发布)77.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2006年3月30日水利部水综合〔2006〕102号发布)78.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年4月13日水利部水建管〔2006〕144号发布)79.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年检办法(2006年4月14日水利部水电〔2006〕146号发布)80.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察管理工作指导意见(2006年5月31日水利部水电〔2006〕210号发布)81.水利部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管理规定(2006年6月26日水利部水政法〔2006〕250号发布)82.农村水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6年7月6日水利部水电〔2006〕274号发布)83.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村水电建设管理的意见(2006年8月24日水利部水电〔2006〕338号发布)84.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2006年12月22日水利部水人教〔2006〕593号发布)85.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2006年12月30日水利部水建管〔2006〕600号发布)86.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核查办法(2007年3月6日水利部水汛〔2007〕72号发布)87.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2007年3月13日水利部水建管〔2007〕83号发布)88.关于加强水电建设项目“三通一平”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2007年3月14日水利部水保〔2007〕86号发布,2010年12月9日水利部水保〔2010〕523号修改)89.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2007年5月15日水利部、国家农发办水保〔2007〕186号发布)90.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2007年5月21日水利部水保〔2007〕184号发布)91.黄河水量调度条例实施细则(试行)(2007年11月20日水利部水资源〔2007〕469号发布)92.水利部新产品鉴定管理办法(2008年1月24日水利部水综合〔2008〕24号发布)93.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办法(2008年4月3日水利部水资源〔2008〕104号发布)94.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验收管理办法(2008年4月22日水利部办公厅办农水〔2008〕119号发布)95.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2008年6月16日水利部水建管〔2008〕187号发布)96.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2008年6月18日水利部水建管〔2008〕214号发布)97.关于简化“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的通知(2008年8月6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08〕202号发布)98.关于加强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2008年8月29日水利部水建管〔2008〕348号发布)99.关于明确由珠江水利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河流(河段)湖泊名录和范围(试行)的通知(2008年9月8日水利部水规计〔2008〕358号发布)100.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2008年9月9日水利部水办〔2008〕366号发布)101.关于明确由松辽水利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河流(河段)名录和范围(试行)的通知(2008年11月26日水利部水规计〔2008〕521号发布)102.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2009年2月18日水利部水建管〔2009〕115号发布)103.关于明确由淮河水利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河流(河段)湖泊名录和范围(试行)的通知(2009年3月8日水利部水规计〔2009〕144号发布)104.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2009年3月25日水利部水保〔2009〕187号发布)105.关于完善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快报和月报制度的通知(2009年4月2日水利部办公厅办安监〔2009〕112号发布)106.水利部科技推广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8月18日水利部水国科〔2009〕412号发布)107.引进国际先进水利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8月19日水利部水国科〔2009〕417号发布)108.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2009年9月14日水利部水保〔2009〕475号发布)109.关于明确由海河水利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河流(河段)名录和范围(试行)的通知(2009年9月17日水利部水规计〔2009〕457号发布)110.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10月15日水利部水建管〔2009〕496号发布)111.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2009年10月27日水利部水建管〔2009〕518号发布)112.关于加强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09年11月30日水利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电监会水电〔2009〕585号发布)113.水利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12月10日水利部办公厅办综〔2009〕511号发布)114.水利部政务公开暂行规定(2009年12月11日水利部水办〔2009〕601号发布)115.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知(2009年12月29日水利部水建管〔2009〕629号发布)116.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1月28日水利部水规计〔2010〕33号发布)117.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2月20日水利部水规计〔2010〕51号发布)118.水利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定(2010年3月12日水利部水办〔2010〕80号发布)119.关于明确由黄河水利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河流(河段)湖泊名录和范围(试行)的通知(2010年3月9日水利部水规计〔2010〕74号发布)120.水利规划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4月21日水利部水规计〔2010〕143号发布)121.关于明确由长江水利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河流(河段)湖泊名录和范围(试行)的通知(2010年5月14日水利部水规计〔2010〕175号发布)122.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安全工作的通知(2010年5月20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10〕130号发布)123.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2010年5月31日水利部水安监〔2010〕200号发布)124.水利行业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细则(2010年6月23日水利部水国科〔2010〕233号发布)125.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10年8月18日水利部水安监〔2010〕316号发布)126.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2010年8月25日水利部办公厅办安监〔2010〕348号发布)127.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细则(2010年9月8日水利部水国科〔2010〕351号发布)。
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应当注重的几个问题
的 目标 , 形成 代表 不 同类 型区 、 具特 色 的水土保 持 各 科 技示 范 园区集 群 , 目前 , 利部 已在 全 国范 围 内开 水
展 了第 三批水 土 保持科 技示 范 园 区的 申报 及评 定工 作 , 土保持 科技 示 范 园 区建 设 迎 来 了前 所 未有 的 水
发 展机 遇 。
第 2期
21 0 0年 e v to c e c n c oo y i a x oi nd W tr Co s r ai n S i n e a d Te hn lg n Sh n i
No 2 .
Jn 2 1 u .0 0
1 水土保 持科技示 范园建设现状
水土保 持 是生 态 文 明建 设 的重 要 组 成 部分 , 为 推进 水 土保持 宣传 教 育 活 动 和生 态 环 境 建 设 步伐 , 20 0 4年 4月 , 利 部 印发 了《 于 开 展 水 土 保 持科 水 关
够持 续 开展 与水 土保 持相关 的防治示 范 、 科技 推广 、 宣传 教 育 、 闲观 光等 活 动的 区域 。可 以说 , 土保 休 水
技示 范 园区 建设 活 动 的通 知 》 以通 过 水 土保 持 科 , 技示 范园 的建设 , 充分 发 挥 其 科 技 支撑 、 型示 范 、 典 宣传 教育 等作用 。各地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通 知精 神 , 积
极推 进水 土保 持科技 示范 园 区建设 工作 。水 利部 先 后命 名 了两批 共 4 9个 水土保 持 科技示 范 园 区 , 这些 科 技示 范 园区 已成 为水 土 流失 治 理 和 监测 示 范 、 科
对生态 环境 问题 日益 关 注 , 理 水 土 流失 有 了扎 实 治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1.06.02•【文号】办水保〔2021〕171号•【施行日期】2021.06.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21〕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现将《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水利部办公厅2021年6月2日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范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工作,根据《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的通告》(国评组办函〔2020〕1号)和《水利部关于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水保〔2021〕11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水土保持示范(以下简称示范)的申报推荐、评审认定和后续管理等相关工作。
地方各级水土保持示范的创建管理可参照本办法制定。
第三条示范包括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以下简称科技示范园)和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含生产建设项目和生态清洁小流域,以下简称示范工程)。
第四条示范创建遵循“自愿申报、严格评审、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
第五条示范应当体现区域典型性、行业代表性和引领性,注重理念、机制、模式和技术创新,水土保持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水利部负责示范创建的组织指导、评审认定、监督评估和宣传推广等工作;建立示范评审专家库,并对其进行动态管理。
第七条示范实行属地管理。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示范的审核推荐、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第八条示范单位负责示范申报、后续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第九条示范县由县级人民政府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水利部关于印发推动黄河流域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水利部关于印发推动黄河流域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1.09.08•【文号】水保〔2021〕278号•【施行日期】2021.09.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推动黄河流域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保〔2021〕278号部机关有关司局,黄河水利委员会,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省(自治区)水利厅:《推动黄河流域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水利部2021年9月8日推动黄河流域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搞好水土保持,防治水土流失是治水事业的一项根本措施,是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是推动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显著,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实现“双下降”,入黄河泥沙大幅减少,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有力支撑了流域省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但受其独特的自然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约,黄河流域依然是我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生态环境最脆弱的区域之一,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不够完善、质量有待提高、成效尚不稳固。
为深入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推动黄河流域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水土保持生态服务价值为主线,以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目标,全面加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构建水土保持新格局,为实现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提供支撑。
水利部关于命名第四批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决定
水利部关于命名第四批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2.02.08•【文号】水保[2012]46号•【施行日期】2012.02.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水利部关于命名第四批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决定(水保〔2012〕46号)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第四批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申报活动的通知》(水保函〔2011〕4号)要求,各地积极开展了创建和申报工作。
经研究,现将建设达标、评审合格的河北省易县清西陵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等17个园区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名单见附件)。
希望被命名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与发展的战略部署,认其实施新《水土保持法》,不断完善园区建设,提升园区水平,积极发挥科技支撑、典型带动、示范辐射和宣传教育等功能,实现园区良性运行和发展,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做出新贡献。
水利部将建立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动态监管和退出机制,每3-5年对园区开展评估,不断提升园区的建设与管理水平。
各地要认真落实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活动的通知》(办水保〔2004〕50号)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创新理念,大力推动推进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工作。
要统筹园区规划和布局,推进省级园区创建工作,完善建管机制,拓宽投资渠道,丰富园区内涵,强化中小学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功能,尽快实现本省(区、市)1-3个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目标,推进水土保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第四批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附件:第四批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名单河北省易县清西陵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山西省柳林县昌盛农场山西省阳曲县阳坡综合治理示范园山西省宁武县暖泉沟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辽宁省凌海市吴楚庄园福建省长汀县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山东省莱芜市栖龙湾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河南省新乡市世利绿色生态苑河南省平桥区永祥林果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河南省遂平县嵖岈山温泉小镇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湖南省宁乡县长沙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湖南省茶陵县慧科生态园甘肃省安定区大坪村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甘肃省庆阳市南小河沟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中科院长沙农业环境研究基地中科院忠县成都所生态试验站北京林业大学盐池荒漠生态系统定位研究战。
水利部关于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1.01.13•【文号】水保〔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1.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水利部关于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水保〔202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思路,推进新时代水土保持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的通告》要求,现就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创建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综合防治水土流失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着力打造一批高标准的水土保持示范样板,为加快推进全国生态保护修复和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创建原则。
自主建设、自愿申报、严格评审、动态管理,推动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创建类型。
包括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和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三类(以下简称示范县、科技示范园、示范工程)。
二、创建程序和标准示范创建按照建设主体自愿申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水利部组织评审认定的程序开展。
(一)申报。
示范县由县级人民政府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科技示范园和示范工程由建设单位或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示范工程为部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向水利部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创建成效总结,以及能够反映创建成效的影像资料等。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于每年6月30日前报送水利部。
(二)评审。
水利部委托第三方对申报材料进行专家评审,并视情况进行必要的现场复核。
(三)认定。
水利部按年度据第三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确定年度示范县、科技示范园、示范工程认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计划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计划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2.04.24•【文号】办国科〔2022〕131号•【施行日期】2022.04.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计划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办国科〔2022〕131号部机关各司局,各流域管理机构,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加强水利科技创新,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根据《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水国科〔2022〕122号)相关要求,现将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计划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
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流程1. 符合《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的申报单位,可根据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中重点支持方向,自主确定项目名称、研究目标及内容,并通过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8080/web)按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相关申报文件格式见管理系统。
2. 申报单位首次登录管理系统,须按要求完成管理员账户注册。
申报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报材料,并按照属地或归口管理原则提交项目推荐单位审核。
3. 项目推荐单位须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按时将同意推荐项目通过管理系统统一提交至项目管理机构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
二、申报推荐单位水利部机关相关司局、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项目推荐单位,项目推荐单位应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中央企业、有关高校和水利系统外科研院所等单位可直接向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申报,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6.12.15•【文号】办水保[2016]223号•【施行日期】2016.12.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6]223号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2006年4月,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水利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办法(试行)》(办水保[2006]63号)。
各地按照评定办法积极开展工作,全国建成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113个,充分发挥了园区理念引领、典型示范、科学普及、宣传教育等作用,提升了社会公众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理念和意识,推进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为进一步促进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其功能与作用,根据生态文明建设和水土保持改革发展对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工作的新要求,我部组织修订了《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办法》,现予以印发。
各地要结合实际,深入推进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创建和管理工作,促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新发展。
附件:《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办法》水利部办公厅2016年12月15日附件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办法1 总则1.0.1 为规范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工作,加强园区创建,促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制定本办法。
1.0.2 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是指贯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全面发挥水土保持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具备一定规模,质量高、效果好、典型强,能充分发挥理念引领、典型示范、宣传教育、科学普及等作用的水土保持生态设施、资源和场所。
1.0.3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评定。
2015年甘肃水土保持公报
2015年度甘肃省水土保持公报甘肃省水利厅第一部分水土流失现状1、水土流失现状我省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水土流失形式多样,主要有水力侵蚀、风力侵蚀和冻融侵蚀,同时伴有重力侵蚀。
2013年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公告,土壤侵蚀总面积21.14万km2。
(水力侵蚀7.61万km2,风力侵蚀12.51万km2,冻融侵蚀1.02万km2)西北黄土高原区侵蚀沟道268444条。
水土保持措施面积为6.99万km2,其中:工程措施1.89万km2,植物措施4.68万km2,其他措施0.42万km2。
截止2015年底建成淤地坝1582座,淤地面积38.99km2,其中,库容在50万m3~500万m3的骨干淤地坝552座,总库容3.81亿m3。
水土流失面积统计表2、典型监测点经过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一、二期工程建设和科研机构自建,我省目前有44个水土流失监测点, 其中22个监测点被列入全国典型监测点名录。
典型监测点第二部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015年,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32个,其中省级审批76个,市、县级审批256个,项目设计水土流失防止责任范围316.14km2,设计拦挡弃渣(土)量12732万m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汇总表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5年甘肃省验收生产建设项目151个,其中水利部验收6个,省级验收76个,市县验收69个。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数量汇总表甘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省级验收成果汇总表6783、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2015年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1.2亿元,其中收缴省级国库2395万元。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土保持督查2674次,督查生产建设项目2319个。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汇总表第三部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1、总体情况2015年全省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57.30km2,占年度计划任务2000km2的103%。
水利部关于2024年8月16日—2024年9月18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接受公告
水利部关于2024年8月16日—2024年9月18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接受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9.18•【文号】•【施行日期】2024.09.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水利部关于2024年8月16日—2024年9月18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接受公告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4〕57号)有关规定,2024年8月16日—2024年9月18日我部接受了 6 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5日。
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邮编:100053序号生产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接受报备时间1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河湖治理研究基地项目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江苏省无锡市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8.192青海省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拉西瓦灌溉工程建设局青海省贵德县西安黄河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青海省水利水电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8.263陕西安康机场迁建项目陕西安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陕西省安康市西安君润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绿馨水土保持有限公司2024.8.264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甘肃枢纽段)中兰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4.8.265河北新天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曹妃甸-宝坻段)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天津市宁河区、宝坻区,河北省唐山市北京东州金潞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环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9.146河北新天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宝坻-永清段)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区、武清区,河北省廊坊市北京东州金潞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海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9.14。
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实践
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实践房焕英;熊永;龚来红;张春杰【摘要】结合江西水土保持生态科技园建设实践经验,论述了科技园建设项目生命周期及其注意事项,并围绕项目管理重点,从管理体制、工程质量控制与安全生产监督、建设进度控制、建设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以期能为我国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提供理论依据,最大限度地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以顺利进入运行状态尽早发挥效益.【期刊名称】《中国水土保持》【年(卷),期】2016(000)002【总页数】3页(P44-46)【关键词】水土保持;科技园;工程建设;江西【作者】房焕英;熊永;龚来红;张春杰【作者单位】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江西南昌330029;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江西南昌330029;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江西南昌330029;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江西南昌330029【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157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为严重和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最早的国家之一[1]。
受全球气候变暖和人类活动影响,我国水土流失状况有加剧趋势,水土保持工作任重道远。
20世纪末我国福建、江西等地水保科研部门首先开始了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的规划和建设,2004年4月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的通知》(办水保〔2004〕50号),正式启动了创建活动。
近年来,各地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科技园创建工作,截至2014年底已有104个示范园被水利部命名。
水保科技示范园已成为开展水土保持科普教育、提升水保科技含量、加快技术推广、展示防治技术的平台和水土保持人才培养的基地,具有积极的辐射作用。
目前,我国已建和在建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主要包括自发兴建、根据水利部标准和规范新建、在原先基础上拓建和扩展等类型[2]。
本研究以江西水土保持生态科技园为例,结合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阶段注意事项,分析了建设项目的管理重点,同时为确保建立生态环境友好型建设体系,对建设中引发的生态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
水利部关于公布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的公告(水利部公告 2021年第6号)
水利部关于公布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的公告
(水利部公告 2021年第6号)
无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
【年(卷),期】2021()3
【摘要】为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按照《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工作部署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
经审核,天津市河东区等478个县(区)达到了《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现将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总页数】3页(P47-49)
【作者】无
【作者单位】水利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V213.4
【相关文献】
1.水利部关于公布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的公告水利部公告 2019年第5号
2.水利部关于公布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的公告
3.水利部关于公布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的公告(水利部公告 2020年第21号)
4.水利部关于公布第一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市、区)名单的公告
(水利部公告 2020年第20号)5.水利部关于公布第二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市、区)名单的公告(水利部公告 2021年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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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与发展的思考
2 1 年 3月 1日起施行 的新水土保持法第六 条 ( 水土保 01 原
持法第九条 ) 明确规定 :各级人 民政府及其有 关部 门应 当加强 “
水土保持宣传和教育 工作 , 普及 水土 保持 科学 知识 , 强公 众 增 的水土保 持意识 ” 。各地贯 彻落 实水 土保持 法要 求 , 极开 展 积
党的十七大 明确 提 出, 要求 在 全社会 树 立生 态文 明理念 。 水土保持是生态建设 的基础工 作 , 生态文 明 的重要 载体 。生 是 态文明理念 的形成和树立是一个渐 进的培 育过程 , 需要 营造 良 好的社会氛 围予 以引导 , 社会 公众需 要 有看 得见 、 摸得 着 的文
1 科 技 示 范 园 建 设 背 景
教育体 系和中小 学教 育课程体 系” 。为贯 彻落实 中央 l号文件 精神, 教育部 、 利部 、 国节约用 水办 公室联 合 印发 了《 于 水 全 关
建立 中小学 节水 教育社 会实 践基 地和水 土保持 教 育社会 实践
基地 开展节水教育 、 水土保持教育的通知》 教基 一函 [0 I 9 ( 2 1 ] 号 ) 要求依托现有 的水 土保 持科技示 范 园 , 成两部 资源 , , 集 联 合建立 中小 学水 土保 持教 育社 会实践基地 , 一步加强 青少年 进 水土保持教 育。科 技示 范园 为开展 中小学 水 土保持 素质 教育
中国水土保持 S C 2 1 WC 0 2年第 2期
关 于 水 土 保 持 科 技 范 示 园建 设 与 发 展 的 思 考
乔殿 新
( 水利 部 水土保 持 司 , 京 105 ) 北 003
[ 关键词 ]水土保持 ; 科技 示范园; 建设 ; 发展 [ 摘 要 】水土保持科技 示范 园是水土保持 适应时代要 求的创新 , 是水 土保持 工作新发展 的一种体现 。全 国探 索 出了多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发展方案(2024—2030)》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发展方案(2024—2030)》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7.12•【文号】水国科〔2024〕186号•【施行日期】2024.07.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发展方案(2024—2030)》的通知水国科〔2024〕186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水利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发展方案(2024—2030)》已经部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水利部2024年7月12日水利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发展方案(2024—2030)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野外站)是重要的科技创新基地之一,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推动水利部野外站建设发展,完善水利科技创新体系,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提供有力科技支撑,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国科发基〔2017〕250号)、《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发展方案(2019—2025)》(国科办基〔2019〕55号)、《“十四五”水利科技创新规划》(水国科〔2021〕416号)等文件,制定本建设发展方案。
一、背景情况(一)现状分析野外科学观测研究是人类认识自然、揭示规律、指导实践的重要手段。
水利行业历来重视野外科学观测工作,多年来布局建设了较为完整的水文站、水土保持监测站和灌溉试验站等站网体系,有力支撑了防洪抗旱、水资源保护利用、水土保持、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运行等各项业务工作。
水利行业科研单位、涉水高校等从科学研究需要出发,建设了一大批野外定点观测站,长期开展野外观测和试验工作,有力支撑了水利科技创新。
创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举措及意义
产业科技创新 Industrial Technology Innovation22Vol.2 No.15产业科技创新 2020,2(15):22~23Industrial Technology Innovation 创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举措及意义张 戈(陕西华正生态建设设计监理有限公司,陕西 西安 710100)摘要:我国地域范围很大,地理水文环境具有水土资源分布不均的独特性,局部区域内水土流失情况严重,给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造成了巨大影响。
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作为一种创新型的设想,已经得以实施,在很多区域内形成了试点,并且取得了良好的作用。
创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有助于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开展、加快水土保持科研工作进展、带动区域经济增长,所以应该结合区域发展实际,采取有效举措进行创建,升级服务,整合资源,促进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推广与建设。
关键词: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水土保持保持工作;经济发展中图分类号:F32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6164(2020)15-0022-02在自然生态保护事业稳定发展的背景下,国家及地方政府逐渐加大了对水土保持保持工作的重视程度,并且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人力、物力去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创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是其中一种比较有效,并且科学的方式。
为了加快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创建速度和质量,有管部门需要全面收集区域内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并结合现有的资源寻找主要的创建途径,采取有效举措进行园区建设,加强水土保持理念宣传与传播,扩大园区影响力,提高园区整体生态功能。
1 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即“水利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简称,其主要功能作用包括水土保持的示范推广、社会宣传以及科普。
园区的创建应该选址在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水土流失区,可以将区域内的水土流失类型、程度以及危害等基本特征完整呈现出来,并反映出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以及地质地理情况,园区面积应该超过50 hm2,需要在园区内采取各种水土流失中和防治措施,为水土保持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提供便利条件。
吉林省杏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被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
个 功 能 区 域 ,水 、 电 、路 等 设 施 齐全 。 吉 林 省 杏 木 科 技 示 范 园 对 于 我 省 提 高 水 土 保 持 科 技 水 平 ,发 挥 典 型 示 范 作用 .提 升 水 土保 持 战 略 地 位 和 社 会 影 响 力有 着 重 要 的 意 义 。
邵 凯 道
示 范 园
示 范 园
近 日 ,吉 林 省 杏 木 水 土 保 持 科 技 示 范 园被 水 利部 命 名为 “ 国家 水 土 保 持科 技 示范 园 区 ” ,这 是 我 省 难 一通 过 国家 命 名 的 水 土 保 持 科 技 示 范 园 区 。
吉 林 省 杏 木 科 技 示 范 园位 于 吉 林 省 东 辽 县 安 石 镇 杏 木 小 流 域 ,属 于 典 型 的低 山丘 陵 区地 貌 类 型 ,在
九都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九都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位于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境内,
总面积为52.37 hm 2,由宁德市水利局、蕉城区水利局、九都镇政府
共同筹建。
园区建设与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水利风景区发展紧密结合,
并有机融合水生态水文化,初步建成了科普教育、科研试验、治理示范、
植物园、休闲观光等5个功能区,成为党员干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
生态文明思想和治水兴水战略方针的阵地、青少年开展水文化与水土 保持科普教育的第二课堂、群众学习应用水土保持技术的场所、专家开展水利水保科学研究的基地。
植物根系观测箱,可运用VR 技术等现代化信
息技术展示水土保持功能,进行互动体验。
园
区管委会与宁德市委党校、九都中学等学校合
作,开展水土保持科普教育活动,每年接待师
生5 000人左右。
2019年11月,九都水土保持
科技示范园被水利部批准为国家水土保持科技
示范园。
园内建有气象站、科普馆、人工模拟降雨径流小区、生态防洪堤竹林步道
(宁德市水利局龚恒文供稿)
水土流失演示系统 科普馆 学生在进行VR
互动体验。
吴中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Hale Waihona Puke 耕岛初夏科普基地竹翠水秀
园区游客 池边家珍
开展水土保持科普活动
旺山村西施塘
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吴中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旺山村,园区面积 610 hm2,共有 生态修复保护区、水土保持成果示范推广区、水土保持苗木展示区、水土保持科研试验区、水土保 持科普教育区五个区。园区科学布设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形成了良好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 宜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全部得到治理。园区积极培育无公害茶叶和无公害经济林果,结合水土保持 工程建设,营造旅游景点,形成“茶、果、林、旅游观光”治理模式,每年接待游客 50 万余人次。 园区展馆面积 500 m2,分为展示厅、多媒体教室、公共空间展示区和办公区域,采用声、光、电等 现代化的科技手段,通过一些融知识性、娱乐性、参与性为一体的展示和多媒体演示,在寓教于乐 中普及水土保持知识。2011 年,被命名为第三批水利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2012 年,被水利部、 教育部命名为全国中小学生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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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命名第四批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决定》,河北省易县清西陵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等17个园区被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并于2月25日在广西南宁召开的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予以命名授牌。
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始于2004年,自2007年以来,水利部先后命名了四批共84个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
目前,这些科技示范园区已成为展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预防监督、监测预报和科研技术的重要阵地和平台,积极发挥了科技支撑、典型带动、示范辐射和宣传教育等功能,为增强全社会水土流失忧患意识、展示水土保持治理成果、提升水土保持科技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四批国家水保科技示范园名单
河北省易县清西陵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山西省柳林县昌盛农场
山西省阳曲县阳坡综合治理示范园
山西省宁武县暖泉沟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辽宁省凌海市吴楚庄园
福建省长汀县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山东省莱芜市栖龙湾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河南省新乡市世利绿色生态苑
河南省平桥区永祥林果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河南省遂平县嵖岈(cha,ya)山温泉小镇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湖南省宁乡县长沙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湖南省茶陵县慧科生态园
甘肃省安定区大坪村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甘肃省庆阳市南小河沟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中科院长沙农业环境研究基地
中科院忠县成都所生态试验站
北京林业大学盐池荒漠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