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驾驶员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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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驾驶员管理规范
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在中心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车辆管理工作。
2.负责指导各急救站车辆管理,保证急救工作正常运行。
3.掌握全站车辆状况,拟定车辆维修,保养计划。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及时处理车辆交通事故。负责全中心车辆检查、登记、督促维修。
4.做好车辆年审工作,抓好修理质量,节约经费开支。
5.建立车辆档案和各项工作统计。按计划组织车辆维修,保养,年审。
6.处理日常行车事故及处理交通事故。
7.负责分站驾驶员日常排班和交接工作。
8.负责车辆调配,管理。
9.核算本站车辆修理、油耗并上报。
10.负责与车辆相关单位及中心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11.做好新车论证,购置和车辆报废工作。办理与车辆相关的手续。
12.组织驾驶员安全行车学习,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全面了解驾驶员的工作和思想情况,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13.建立驾驶员档案和备用驾驶员资料,培养年青骨干。
14、加强节日期间车辆安全工作。节前要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尽快报主管领导解决,节日期间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行驶教育,严禁疲劳开车、酒后开车,对长途出车严格按有关报批程序执行。
急救驾驶员职责
1、积极参加业务学习。掌握所驾驶车辆技术性能,不断提高驾驶水平。
2、服从120调度指挥,不准私自出车和绕道办私事。
3、密切配合、协助急救医师,安全完成急救任务。
4、根据病人病情及急救医师意见确定行驶速度及转运医院。
5、向急救医师提出转送中合理化建议时应注意方式和场合,避免引起纠纷。
6、正确使用GPS、电台和警报器,以免GPS放电。划卡上、下班。
7、严格按规定收费,栏目清楚,字迹工整,收费发票存根与医疗收据一并上交。
8、做好接班前的车辆检查,认真保养车辆。
9、保持车辆整洁、卫生和随车物品固定牢固。
10、上班期间严禁钦酒,不得开英雄车、赌气车、霸王车和乱用警报器。
11、下班时锁好车辆门窗,严防随车物品丢失。
急救驾驶员守则
1.积极参加学习,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事先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工作岗位。
3.按时参加自检组的学习,保持车容整洁,认真保养车辆,确保行车安全。
4.遵守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提高质量,对病人热忱、礼貌、不乱收费。
5.努力钻研业务,做到不懂就问,互相帮助,以老带新、共同提高,不断提高业务、技术
水平。
6.发扬主人翁精神,提合理化建设,勇于批评和自我批平,团结友爱,共同进步,为院前急救作贡献。
7.着装整齐,按规定穿工作服,佩带工作牌,以保持急救单元整体形象。
车辆管理制度
1、急救用车由"120"调度室派车,按顺序出车,不得无故不出车或私自借故出车。行政用车由中心领导批准后,由不值班的司机出车。
2、车辆修理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到指定修理厂家修理时,由司机本人填写车辆修理申报表,分管领导核实并批准后根据情况安排修理。
3、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调整,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或报分站领导,确保车辆完好,提高出车率。
4、建立车辆各种表格(公里、安全、修理情况、车辆检查、业务学习等),做好统计工作,及时进行分析,完善车辆检查,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奖优、罚劣。
5、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和整洁,保证随车物品的完好,是否紧固和安全。
6、做好车辆的交换工作,车辆牌、证、电台、警报器等随车物品的登记和移交,及时进入车辆档案。
驾驶员值班制度
1各急救站(点)每周五17时之前将下周值班工作安排表上报有关部门。严格遵守三班二运转,严禁24小时疲劳值班。
2填写统一值班工作安排表,由分管副主任落实、检查、考核。
3科室将排班表汇总后报办公室留存。
4值班驾驶员不得随意调动。因事变动,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5值班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员调派任务,接“120”派车指令后,必须在1分钟内出车(在车载GPS上完成信息反馈操作),并根据任务不断改变信息状态,及时上传,保证医疗急救资料的准确性。
6在急救病人时气温在30℃以上必须打开空调,气温在15℃以下时必须打开暖气。
7完成任务后认真填写各类值班表格及票据。
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
1、在急救中心工作的职业驾驶员每年要参加不少于12次的安全学习,每次不少于2学时。
2、每月第一个周二上午九点为驾驶员安全学习时间(特殊情况顺延)。
3、所有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
4、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提前一天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照脱岗一次处理。
驾驶员培训制度
1、新进入中心工作的驾驶员必须接受48小时岗前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
2、驾龄少于3年(含3年)的驾驶员,必须参加科室不定期组织的驾驶技术和业务技术培训。
3、每年年底组织驾龄5年以上的驾驶员对中心车管工作和驾驶技术方面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讨论交流,商讨改进措施。
4、每半年组织驾驶员对驾驶理论和实际操作进行考试。
5、上述培训的内容包括:交通规则,驾驶技术,工作程序,职业道德,驾驶安全等。
驾驶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制度
1、驾驶员执行任务必须穿中心指定的服装,并佩带工作牌。
2、工作牌不得转借,丢失必须报告,及时补发。
3、驾驶员必须保持仪表整洁,严格按照季节着装,各季服装不得混穿。
4、如发现驾驶员未执行上述规定者,在月度考核中扣一分。
救护车清洁、消毒制度
1、执行任务必须保持救护车车身、医疗仓、警报器、随车物品的干净整洁。
2、驾驶员必须做好救护车除医疗仓外其他部分的清洁工作。
3、下班时要做好车辆清洁,锁好门窗。
4、不定期清洁发动机、电瓶、底盘。
车辆保养制度
1.驾驶员每天在接班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认真填写车辆保养维修情况表,并上报主管领导。
2.车辆行驶5000公里时,应向主管领导提出,填写车辆修理保养申请表,由科室安排保养。3.车辆年检时必须进厂进行二级保养,合格后方可参加年检。
4.汽车轮胎在行驶5万公里后,应进行全面检查,对扎钉较多,磨损较严重的必须更换。5.使用汽油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必须更换正时带。
6.驾驶员下班后必须清洗车辆,保证车辆清洁,锁好门窗。
车辆修理制度
1、驾驶员在行驶、检查或保养车辆时,发现车辆有需要进厂修理或需要更换零部件时,必须填写车辆修理申报表。申报表经主管领导检查签字,上报院领导核准,由分管副主任同意后方可入场修理。
2、车辆修理必须到医院指定的厂家,按申报核准的内容进行修理。在修理时,驾驶员必须随车督促,确保车辆修理质量。
3、车辆修理中需要更换材料时,必须对材料进行鉴定,包括旧材料是否不能使用,新材料是否是正品等。更换的材料由主管领导批准同意方可更换。
4、车辆修理后,驾驶员必须认真验收,所更换的大件材料必须带回到科室。帐单必须有驾驶员的签名,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方可记帐。
5、科室有专人负责车辆修理工作,统一结帐。在市外出长途时的修理,必须电话请示经主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
长途转运审批制度
1.急救车离开市区执行长途急救任务,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省内长途:必须经中心分管副主任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