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一)

合集下载

学生伤害事故处置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置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置办法近年来,学生伤害事故频发,给学生的安全和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和处置学生伤害事故,保障学生的安全,必须制定一套科学、系统的处置办法。

本文将从预防、应急处置、善后处理等方面探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置办法。

一、预防策略1. 提高安全意识:学校应通过组织安全教育等方式,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使他们对各类危险行为和场所有所防范意识。

2. 加强管理措施: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执法力度,加强对教学设施、用具的检查和维护,杜绝安全隐患的产生。

3. 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学校应在校园内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明示禁止各类违规行为,提醒学生注意安全。

4. 加强学生自护能力培养:学校应通过开展急救知识普及和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使其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正确应对。

二、应急处置5. 快速报警:学校要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学生在遇到事故时应立即报警,告知伤亡情况和具体位置。

6. 快速疏散:学校在设计校园布局时应充分考虑到疏散通道的设置,定期组织疏散演练,确保学生能够快速、有序地撤离事故现场。

7. 现场救护:学校应配备专业急救人员,及时进行简单的现场救护,如止血、胸外心脏按压等,为伤者争取最佳的救治时间。

8. 指导学生就医:根据伤情的轻重,学校应指导伤者就近就医,而且要委托专人陪同,随时掌握伤者的情况。

三、善后处理9. 事后追责:学校在伤害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严肃查明责任,对责任方给予相应处分,并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做出解释和道歉。

10. 心理辅导:学校应派遣专业的心理辅导师,对伤者和其家属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尽快走出事故的阴影。

11. 教训总结:学校应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吸取经验教训,并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12. 信息发布:学校应及时发布事故处理进展情况,对外公示相关处理结果,以提高学校的透明度,增加公信力。

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常用方法

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常用方法

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是学校管理和教职人员职责的重要部分,以下是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常用方法:
1. 紧急救助:在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首先要确保学生的安全。

立即进行紧急救助,包括停止出血、保护伤口、保持呼吸通畅等。

如果伤势严重,应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寻求专业医疗援助。

2. 查明原因:在安全救助措施得到有效实施之后,需要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

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可以帮助学校采取措施来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提供心理支持:学生在经历事故受伤后可能面临恐惧、焦虑等心理困扰。

学校需要给予学生及家长适当的心理支持,帮助他们调整情绪,应对伤害事故带来的影响。

4. 通知家长:学校必须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告知事故的情况和学生的伤势。

同时与家长密切合作,确保学生得到适当的治疗和康复。

5. 记录和报告:学校需要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事故经过、伤者情况、处理过程等信息。

并按照学校规定和相关法
律要求向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6. 预防措施:根据事故调查和分析的结果,学校应该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包括改进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修缮设施设备等,以减少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可能性。

处理学生伤害事故需要敏锐的观察力、迅速的反应和有效的沟通协调能力。

学校管理和教职人员应该时刻保持警惕,注重学生安全,以确保校园安全和学生健康。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及时有效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导致学生受伤或病情恶化的事件。

第四条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原则是及时、公正、严肃、科学、依法处理。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事故报告和处理的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学生伤害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第七条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应当立即向学校汇报,并启动应急救护措施,确保受伤学生的安全。

第八条学校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九条学校应当成立紧急事务处理小组,根据伤势情况、责任问题等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第十条学校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提供必要的协助和协作。

第十一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个人、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给予受害学生及其家长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第三章学生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理第十二条对于因学生伤害事故引发的紧急事件,学校应当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疏导师生情绪,保障校园安全。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积极关注受伤或病情恶化学生的后续救治情况,做好相应工作,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及时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总结和分析,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并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和备案义务。

第四章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附件一:学生伤害事故报告表附件二:学校应急预案附件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流程图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指国家教育部门颁发的学校安全管理的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

学校人员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校人员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校人员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而学校人员伤害事故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为了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学校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本文将从预防措施、应急措施、事后处理等方面探讨学校人员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一、预防措施预防是最有效的治理之道。

学校应该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

首先,学校可以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普及各种安全知识,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其次,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包括校园安全巡视、防火演练等,确保校园环境安全。

二、应急措施事故发生后,学校需要迅速采取应急措施,以减轻伤害的程度。

首先,学校应该在校园内设置急救点,配备相关急救设备,以应对紧急情况。

其次,学校应建立起一支合格的急救队伍,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快速反应并进行有效救助。

此外,学校还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事后处理事故发生后,学校需要立即进行事后处理。

首先,学校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详细调查,以确定责任。

其次,学校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依法履行申报手续。

同时,学校还需要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合理的赔偿,以减轻受害者的负担。

四、加强法律意识学校人员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制定过程中,学校需要充分尊重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意识。

首先,学校应建立起合法合规的安全制度和流程,并确保全体师生员工了解并遵守。

同时,学校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学校内部对法律问题的辨识能力和解决能力。

五、提升管理水平学校在处理人员伤害事故时,需要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首先,学校应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校园安全工作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其次,学校应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此外,学校还需要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了解校园内外的安全状况。

六、倡导责任意识学校需要充分倡导责任意识,以减少人员伤害事故的发生。

首先,学校应加强教育理念的转变,培养学生的责任心和自主意识。

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及办法

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及办法

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及办法
为了预防和处理校园突发事件,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我们特别制定了以下程序和办法:
一)如果学生在课堂或课间发生了伤害事故,任课教师或班主任应该立即组织将其送至校医室或通知校医前来处理。

如果校医不在或情况比较严重,应该立即送往医院急救,并向保卫部门或校领导汇报。

如果是骨折或病情较严重的,应该通知___的专业人员前来救治。

二)如果需要送往医院,相关教师(责任教师、班主任、校医、保卫科成员)应该及时组织并送至医院,并通知当事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前往看护。

三)班主任应该在第一时间组织当事人和旁观者全面了解事件过程,由当事人和旁观者形成书面材料并留存。

四)事故发生后,保卫部门必须及时保护现场,保留证据。

五)当事任课教师或班主任或其他当事人应该在当日将事件处理过程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报政教处、校长室留存。

六)事发后,任课教师或班主任应该在当日晚上及时电话关心和询问受伤学生的康复情况。

如果病情严重,班主任应该及时组织责任教师或学生家长登门看望和慰问。

七)如果伤害事故涉及责任问题和相关费用,政教处应该及时向保险公司通报,班主任应该做好调查和调解工作。

如果问题严重或者调解不成,应该及时上报校长室协调处理。

八)有关协议书应该及时交档案室留存。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与健康,减少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学校及学生活动场所。

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并按照本办法进行事故处理。

第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第四条任何学生在校内遭遇伤害事故,学校应第一时间进行救助,同时按照本办法进行事故处理。

第二章预防措施第五条学校应当制定并公布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学校安全管理的职责、流程以及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行为规范。

第六条学校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

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记录档案,追踪隐患整改情况。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确保学生熟悉火灾逃生路线和灭火器材使用方法。

第八条学校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堂食品卫生合格,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第九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园安保,设立监控设施,加强对陌生人员的管理,确保校园安全。

第十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章事故处理程序第十一条学生伤害事故的报告:任何学校工作人员、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发现学生伤害事故,应立即向学校报告。

第十二条救助处理:学校应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救助,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学校应当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彻底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第十四条事故记录:学校应当详细记录事故处理过程,包括救助情况、调查结果以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

第十五条通知家长:学校应及时通知伤者家长,并向家长说明事故处理情况。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根据调查结果,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辞退等。

第十七条若学校安全管理存在重大失职行为,导致严重后果,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

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文章来源:/Content-2055.htm免费发布法律问题咨询请点击/tiwen.htm 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第四条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五条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第六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七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事故与责任第八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权益,规范事故处理程序,特制定本《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学生在校园内外的伤害事故处理。

二、伤害事故的定义伤害事故是指学生在校园内外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校园暴力、食品中毒等。

三、处理程序1.发现伤害事故后,当场救治伤者,确保生命安全。

如情况严重,应立即报警并委托人员通知学校有关领导和家属。

2.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尽可能收集现场证据。

3.学校应及时组织力量调查事故原因,评估损失情况,并制定救助计划。

4.学校应当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事故处理程序中涉及的责任人应进行追责处理。

5.对伤害事故造成重大影响或影响学校形象及公信力的应当及时向公众和媒体通报此情况。

6.对伤害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如学校未有相应保险,应及时协商赔偿事宜。

四、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伤害事故报告表2.学校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制度3.学校伤害事故处理计划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学校安全工作条例》:指校园安全管理岗位设置、责任分工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2.《刑法》:指在民事侵权行为无法解决时,适用的刑事法律规定。

3.《保险法》:指保险公司的义务与保险合同有关事项的法律规定。

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情况复杂:调查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进行科学判断,善于发掘问题,应向更高层级请示。

2.赔偿问题:学校应当建立保险及赔偿处理机构,有专人对赔偿事宜及时处理。

3.防止发生事故: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加强安全设备、增加安检力度,制定更为完善的应急预案等。

以上内容为本《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全部内容。

附件:1.伤害事故报告表学校名称:_____ 时间:______ 地点:______被伤者姓名:________ 学号:_________ 性别:______受伤程度:轻微/中度/重度伤口部位:_________ 诊断结果:__________事故经过:证人姓名:________ 学号: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处理结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2.学校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被伤害人伤情严重度查询(1)定义:伤情分类分轻伤、中度伤、重伤三级。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一、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措施1.立即进行现场救助,确保伤者的生命安全。

2.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将伤者转移到安全地带,并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3.立即报警并通知学校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和支援。

二、事故调查与责任认定1.学校相关部门应尽快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法依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

2.调查组应征得事故参与方的陈述和证言,梳理作案手段和过程,并收集相关证据,以确定责任。

三、伤者医疗救助与赔偿1.立即安排伤者就医,在确保其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协调安排最佳救治方案。

2.学校应承担相关医疗费用,并依法依规进行赔偿,包括伤者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四、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措施1.学校应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规范和操作细则,确保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

3.加强对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应急处理和事故预防的能力。

五、事故后的心理疏导与辅导1.为伤者和其家属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帮助他们调整情绪,缓解心理创伤。

2.学校应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心理素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事故信息报告与公示1.学校应及时向学生、教职工和家长通报事故发生情况,确保信息透明。

2.学校应积极与媒体沟通,及时发布事故公告,向社会公众说明事故处理的进展和结果。

七、事故处理的监督与评估1.相关部门应对学校的事故处理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估,确保处理结果合法合规。

2.对于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完善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校园秩序,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伤害事故指在学校及其周边发生的对学生的人身伤害或其他意外事件。

第四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原则是:确保伤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妥善处理事故现场,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承认和赔偿伤者及其家庭的损失。

第五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追究原则是:责任在谁,由谁承担。

第二章伤害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第六条学校要设置应急处理组织机构,负责学生伤害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

第七条学生伤害事故的报告流程如下:(一)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抢救,确保伤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及时报告学校负责人及教育主管部门;(三)学校应急处理组织机构成员到达现场,组织调查现场情况,采集证据;(四)根据调查结果,确认事故责任方;(五)及时赔偿伤者及其家庭的损失。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伤害事故的记录档案,包括事故的发生经过、调查结果、赔偿金额等内容。

档案应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第三章法律责任第九条对于因学校的管理失职或过错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如果学生伤害事故涉及刑事犯罪行为,学校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并依法追究犯罪者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学生伤害事故报告表》2. 《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申请表》3.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流程图》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责任在谁,由谁承担:即学生伤害事故责任公认原则,即事故责任应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2. 学校的管理失职或过错:指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过程中有过失或疏忽的行为。

3. 刑事犯罪行为:指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涉及到的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第六章实际执行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以下困难:1. 事故现场调查困难:如事故现场异常复杂,涉及多个当事人,调查过程可能会遇到困难。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全文及释义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全文及释义

2023年度: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我校学生在校内发生的各类伤害事故的处理流程,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安全保障2.1 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2.2 学校要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习环境的安全。

第三章伤害事故的报告与处理3.1 学生遭受伤害事故后,应当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或者班主任报告。

3.2 学校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救护,并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

3.3 学校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以便采取补救措施和防范措施。

第四章处理结果与赔偿标准4.1 学校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后,及时向当事人或者其监护人作出处理决定。

4.2 学校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给予受害学生或其家长必要的赔偿。

第五章法律责任5.1 对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学生伤害的行为人,学校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2 学生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第六章附则6.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其他规定与本办法相冲突,则以本办法为准。

6.2 本办法由学校负责解释。

注释:1. 安全意识:是指人们对安全事故及其危害的认识、预见和判断。

2. 伤害事故:是指学生在校内发生的各类意外伤害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跌倒、撞伤、触电等。

3. 赔偿: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对受到损害的人作出补偿的行为。

4. 法律责任:指依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作出惩罚的行为。

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国内地的一部法律,是一部专门规定侵权责任的法律。

本文档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问题,以及法律解决方案:1. 学生是否应当承担自己的安全责任,如何界定学校的安全保障责任?—学生应当尽量保证自身安全,但学校有义务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第四条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五条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第六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七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事故与责任第八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组织,它不仅仅是传授知识的地方,还要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然而,学生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如何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成为了学校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本文将针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进行详细的阐述。

第一部分:预防措施事故的发生往往不是偶然的,事故的发生原因多种多样,但大部分是可以预防的。

因此,预防措施是学校管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关键。

1.1 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教育是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首要措施。

学校应该及时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如交通安全,电器安全,自我保护等,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1.2 安全设施及时检查学校应该定期对教学、生活、运动场地中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如安全门,防护网,气体泄漏探测器等,确保其完好无损。

1.3 加强管理学校应该制定一份完善的管理制度,如各类安全标准,走班巡查制度,保安人员值班制度等,加强学生行为的监管。

第二部分:事故处理流程即使在预防措施下,学生伤害事故仍有时发生。

事故处理需要科学、迅速、安全的流程,以最快速度为学生解决问题。

2.1 现场处理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学校要派遣相关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理。

如当事人、老师、保安等人员,让受伤学生得到及时的救治和处理。

2.2 报告依据实际情况,学校应主动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

如果是重大或严重事故,应当第一时间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3 调查学校应对伤害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制定对策,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4 赔偿对于学生因校园事故受伤造成的经济损失,学校应当及时赔偿受害者及其家庭,维护伤害学生和家庭的合法权益。

第三部分:应急处理方法要使学校应对伤害事故更加迅速和有效,学校应制定应急处理方法。

以下几点可供学校参考:3.1 建立应急机制学校应当在应急处理上建立科学、迅速、有效的应急机制。

应急物资、应急设施等需要常备不缺。

3.2 培训应急人员学校应当培训一批专业应急人员,以处理校园内突发事件。

3.3 及时处理学校应该在事故发生后的共享信息平台发布通报、处理进展等信息,保证情况透明。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规范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秩序,促进学校和家庭的良好沟通与合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学生在校园内或校外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学生身体或心理受到伤害的情况。

学生伤害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触电事故、溺水事故、火灾事故、校园欺凌、意外摔倒等。

第三条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如下:一、发现事故:学校教职工、学生或家长发现学生伤害事故时,应立即向学校报告。

二、报告事故:学校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对伤势进行初步判断。

同时,应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三、紧急救助:根据受伤学生的情况,学校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紧急救助,并及时将伤势较重的学生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四、事故调查:学校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对学生伤害事故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五、通知家长:学校应立即通知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及时向家长报告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处理情况。

六、伤势监测和康复:学校应监测受伤学生的伤势情况,并根据需要组织相应的康复治疗和辅导。

七、事故登记和统计:学校应对学生伤害事故进行登记和统计,并定期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第四条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过程中,学校应注意保护学生隐私,确保信息安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2. 学生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表3. 学生伤害事故登记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教育主管部门:指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州教育厅等上级教育管理机构。

2. 学校:指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

困难及解决办法:1. 学校人员不足:学校可以合理调配教职工资源,加强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 伤势较重学生的救助和治疗困难:学校可以与医院等卫生机构建立联络机制,加强合作,确保伤势较重学生能够及时得到救助和治疗。

3. 家长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协商,尊重家长的合理诉求,寻求解决之道。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三篇)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三篇)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一、背景和目的学生在校园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是一种不可避免的情况,为了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制定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本预案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应急响应流程,加强预防措施,提高事故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安全。

二、预案范围和适用对象本预案适用于学校所有学生,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院校。

预案的实施范围包括校园内的任何地点和活动。

三、应急响应流程1. 事故发生报告任何人员在发现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后,应立即向负责学生事务的老师或值班人员报告,并提供详细的事故信息。

2. 现场保护和紧急救援在接到报告后,负责学生事务的老师或值班人员应立即前往现场,保护现场安全。

如果事故造成学生生命受到威胁或有需要紧急救护的情况,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并进行适当的急救措施。

3. 救护车调度和送医负责学生事务的老师或值班人员应立即调度校园内的救护车,并安排专人陪同受伤学生前往医院就医。

同时,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并提供详细的事故情况和医院地址。

4. 事故调查和记录在受伤学生送医后,负责学生事务的老师或值班人员应立即展开事故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调查完后,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做事故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事后处理和善后工作1.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协助学生受伤后,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并要求他们尽快赶到医院。

在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赶到前,学校应负责跟医院沟通并及时向家长或监护人提供伤情和治疗进展的信息。

2. 心理疏导和支持学生受伤后可能会产生恐惧、焦虑等负面情绪,学校应及时安排专业心理疏导人员对受伤学生进行心理干预和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

3. 事故通报和公示学校应及时向全校师生通报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情况,并公示相关的处理结果。

同时,学校还需要进行事故的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常用的方法

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常用的方法

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常用的方法
《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常用的方法》
学生在校园或课堂上可能会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学校和老师需要采取有效的方法来处理这些事故,保障学生的健康和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方法:
1. 及时应急措施
当学生在校园内发生了伤害事故,老师和学校工作人员需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包括拨打急救电话、清理现场、提供紧急救助等。

及时的应急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2. 通知学生家长
一旦学生发生了伤害事故,学校需要立即通知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并告知事故的具体情况、学生的伤情和治疗情况。

学生家长的配合和支持对于学生的康复非常重要。

3. 提供心理支持
遭受伤害的学生可能会产生恐惧、焦虑和抑郁等心理问题,学校和老师需要给予他们必要的心理支持,包括安抚、倾听和引导。

此外,学校还可以组织心理辅导师或心理健康专家为学生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和帮助。

4. 进行事故调查
学校需要对伤害事故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并制定相关的预防措施和管理策略,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5. 加强安全教育
学校和老师还应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教导学生在校园内和课堂上如何预防意外伤害事故,学会正确的急救知识和方法,提高他们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处理学生伤害事故需要学校和老师共同努力,做好预防、应急和后续的工作,确保学生能够在安全和健康的环境下学习成长。

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二章

事故与责任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 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 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 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 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 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 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 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 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 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 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 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七条 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 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 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 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

事故与责任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 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 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 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 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 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 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 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第二章

事故与责任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 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 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 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 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 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 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 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教育法律法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教育法律法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2023年度:《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学校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第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第二章事故预防第五条学校应当制定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学生安全管理的要求。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对学生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

第八条学校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安人员,加强校园治安管理。

第九条学校应当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卫生机构的联络与协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事故处理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伤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学生伤害事故进行立即报告。

1.学校应当在___小时内向学生家长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学生伤害事故。

2.学校应当对学生伤害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伤害事故登记制度,对学生伤害事故进行登记。

1.学校应当依法对学生伤害事故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学生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经过等。

2.学校应当妥善保管学生伤害事故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伤害事故调解制度,对学生伤害事故进行调解。

1.学校应当在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___日内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2.对于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将协议书备案存档。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伤害事故赔偿制度,对学生伤害事故进行赔偿。

1.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的性质和情节,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2.学校应当在___日内将赔偿款项支付到被损害人账户上。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伤害事故处理档案,对学生伤害事故进行档案管理。

1.学校应当建立并完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档案,将学生伤害事故报告、登记、调解、赔偿等相关材料存放于档案室。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一、事故预防与准备1.1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2 学校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校园内的设施、设备等符合安全标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1.3 学校应制定学生伤害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并定期进行演练。

二、事故报告与记录2.1 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给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并启动应急预案。

2.2 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应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伤亡情况等,并保留相关证据。

2.3 事故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不得隐瞒、谎报或延误报告。

三、紧急救援与医疗3.1 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迅速组织救援队伍进行紧急救援,确保受伤学生得到及时救治。

3.2 学校应与当地医疗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受伤学生能够及时获得专业医疗救治。

四、事故调查与分析4.1 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明确责任。

4.2 事故调查报告应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原因分析、责任认定等,为学校提供改进安全管理的依据。

五、责任认定与追究5.1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学校应依法依规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认定,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5.2 对事故责任人的追究应公正、公开、透明,确保事故处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六、赔偿与补偿6.1 对因学校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 学校应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对受伤学生进行医疗救治、康复训练等补偿。

七、事故总结与预防7.1 事故处理后,学校应总结事故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7.2 学校应定期对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找出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强预防措施。

八、监督与检查8.1 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8.2 学校应自觉接受监督与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学生的安全与健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当前,我国中小学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频频发生,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每年有1、44万名中小学生死亡,平均每天约40人。

其中发生在校园里的伤害案件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这类事件大体可分为类:一是学校管理不当引起的,比如放学时因拥挤而发生的踩踏事件,已多次出现过的学生大面积中毒事件等;二是同学间因为小矛盾导致冲突而酿成的刑事案件;如学生因口角发生矛盾用匕首将同学伤害致死这样的例子是举不盛举;三是上体育课或课外活动时造成的意外伤害,这类事件在各种意外伤害事件中是发生频率最高的,让人防不胜防。

譬如说一小学生在课间和同学嬉戏,因互相胳肢对方,这名学生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突然一头栽倒在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责任在谁?由此引发的纠纷与日俱增,赔偿标的不断攀升,加之新闻媒体的介入,使得学生伤害事故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促使教育界、法学界研究者思考和研究。

如何在事故发生后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消除已经造成的损害和影响;如何在学校经费紧的情况下寻求多渠道损害赔偿的救济途径,既依法保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又维护学校及教师的利益,就成为当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中的一个难点,也是教育法学理论工作者亟待攻克的难题。

基于这样一个背景,教育部在调研、征求各方意见的情况下,于2002年8月21日出台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这个《办法》已于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

教育部出台这样一个办法,动机是好的、善意的,是为了使目前解决起来较为棘手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解决的依据和办法。

这个办法规定了各种情况下学校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学校不承担责任,这对学校今后处理这类事故提供了操作性较强的依据。

一、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学校和学生的法律关系,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为监护关系论。

监护人应履行的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保管被监护人的财产;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等。

这种观点认为,一般而言,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学生与其父母之间存在着监护关系,但未成年子女在校读书期间,他们是实际上处于学校的管理控制之下,父母对其子女的监护权已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之间存在事实上的监护关系。

一旦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了意外的伤亡,学校应该为未尽监护义务所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为教育、管理和保护关系论。

学校是实施国家义务教育的机构,承担的只是"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这不能简单的等同于监护当中的"监督、保护"。

学校若是监护人,将会导致一种自相矛盾的结局。

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校对学生负有进行安全教育、通过约束指导进行管理、保障其安全健康成长的职责,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应为教育、管理和保护的关系。

”这种观点认为学生与学校之间不是一种民事关系。

由于对此问题争论如此激烈,市教育法制研究与咨询中心专家为此作了相关的问卷调查(实际调查429人),调查显示,有113人认为学校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占21%;有45人认为学校是委托代理人,占8%;有142人认为是临时监护人,占26%;有245人认为是教育管理者,占45%。

2000年9月7日,一中一初三学生因患有脑膜炎,上完厕所后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猝死校园。

家长认为孩子在校读书,学校理应对他的安全负责,因而提出索赔。

而学校认为这是一起意外事故,学校没有责任,后经有关部门协商,学校付给家长3万元作为道义上的帮助。

再如:2000年1月10日,市路二小例行升旗,2名学生在楼梯拐弯处失足摔倒,后面的10名学生压在摔倒的这2名学生身上,造成12名小学生受伤。

家长认为孩子在校出了事,学校应该负责。

12名小学生的医疗费高达10万元,而学校拿出了账上所有的钱和教师们的医疗费才勉强凑足5万元。

家长和学校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应该是截然相反的,因为不同观点对学生的伤害后果的赔偿是不一样的。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未成年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仍然是学生家长而非学校,学校只是代为履行因学生在校期间其法定代理人不便于行使的部分监护职责,而且该职责应限制在未成年学生在学校的管理和控制之下的特定时间和空间围。

所以,并非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所有伤害事故均由学校承担责任。

确定校方是否尽到其责任的标准应与未成年学生的年龄、认识能力、防风险的能力以及社会经验等因素联系在一起。

学校的责任还应与学生活动的性质、时间、地点相适应,因此,确定校方责任还应区分伤害事故的时间、课间休息和上课时间,伤害事故发生的地点、校、学生上学和放学途中和学校组织活动期间。

因而在法庭上双方争议的焦点不再是学校有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而是有没有尽到“管理”责任。

对于私立学校而言,学校和未成年学生监护人之间可以形成委托监护关系。

由于私立学校具有营利性,要求家长交纳高额的费用后才能将其子女招收入校,因此,二者之间实际上形成了一种有偿的委托合同关系。

一旦家长缴纳学费后合同即进入履行阶段,学校与家长之间形成了基于委托合同的委托监护关系,学校在学生在校期间、校园及学校组织正常活动的场所负有监护职责。

这一点在可以看出私立学校的责任要大于公立学校的责任,他们之间的责任是不一样的,应区别对待,虽然《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对这个问题没有区分,但我想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是可以得出上述结论的。

二、关于学校责任认定的归责原则这一问题关系到学校是否承担责任以及责任承担的大小,是认定赔偿责任的前提。

而归责原则是确定行为人侵权责任的根据和标准。

民法中对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有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公平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学校适用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两个归责原则,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公平责任原则为辅。

在通常情况下,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是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在特殊情况下,应考虑公平原则予以补充,但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必须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1)学校既然不是在校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那么当学生的合法权益在学校受到侵犯时,就不能依据监护人关系要求学校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只有当学校有过错时,学校才承担相应责任。

其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之规定,“在幼儿园、学校学习、生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认定要件至少有四个:一是有损害事实,即受害方受到了损害;二是学校方存在行为(可能包括作为???如管理不当,和不作为???如疏于管理);三是损害后果与学校的过错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四是作为侵权者的学校方存在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按侵权行为来说,举证责任在于原告方。

若按合同违约的话,它实行的主要是严格责任原则,强调的不是行为的过错,而是损害的结果,只要事故发生了,就可以推定学校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存在违约责任,这种情况的举证责任在于学校,一般来说对受害方比较有利。

海淀法院审结了一起伤害事故案件。

14岁的小园在学校上晚自习,窗外一同学大声说话影响其学习。

小园起身关窗户,这名同学进行阻止,结果玻璃破碎,划破了小园的左手。

于是,小园就将所在的中学和这个同学告上法庭。

在诉讼中,双方主要就学校在小园受伤这件事中是否尽到了教育和管理的职责进行了争论。

法院最后判决学校存在教育管理不力的责任,对小园受伤带来的损失承担次要责任。

(2)、由于许多校园伤害事件本身责任难以认定,或者属于意外,即双方对造成的损害事实均无过错,因此,法院往往运用公平原则来处理。

愉认为,公平原则绝不意味着法官在“和稀泥”,也不是各打五十大板,而是首先承认学校(和受害人本身)并没有过错,但由于相对于学校一方,学生和家长处于弱势地位,在考虑到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支付能力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要求校方对受害方所受损失给予补偿。

公平责任原则是我国民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在处理校园意外伤害事件中适用这一原则,就是在承认学校方并无过错的前提下,对受害人给予适当的补偿。

《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例如,学校在依法组织的勤工俭学中,学生受到损害,学校和学生均无过错,损害也不是第三者过错造成的,在此情况下,应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由学校和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分担责任。

例如:?某系某公立小学六年级学生,并且是该校足球队运动员。

2000年11月某日,课间休息时,某看到学校教师在操场上踢足球,也参加到双方的比赛中。

在踢球过程中,体育老师某将某小腿踢伤。

学校老师将某送往医院,某被诊断为胫腓骨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某父母称学校管理上存在问题,要求学校和某赔偿医疗费等损失。

法院认为,某在课间休息时间在学校操场与学校教师踢足球,其行为属于自由活动,学校在管理上并无不当之处,而且在某受伤害的事故发生后,学校教师及时将其送到医院积极治疗,学校已经尽到了照顾和保护的职责。

在此次踢足球的活动中,某只是作为一方球员与某踢球,属于课间自由活动,并非履行职务行为,学校在管理上也没有不当之处。

某在参与踢球当中身体受到损伤,并非某过错所致,不能认定某构成侵权。

鉴于双方对于事故的发生均无过错,损害结果造成的经济损失可由双方依据公平原则予以分担。

三、赔偿原则和围1、学生损失多少,学校就赔偿多少?还是依过错进行适当赔偿?这是许多学者一直以来在不断探寻的问题。

这一问题,可归纳为二种观点:(1)部分赔偿原则说,也称适当赔偿原则。

此观点持有者认为,学校应对负有责任(即学校有过错)的学生伤害的损害,根据过错程度大小给予相应的赔偿。

(学校(这里指公立学校,社会力量或私人举办的学校与此有所区别)作为非营利性机构,主要靠国家拨付教育经费。

而且,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克扣。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学习、生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这一司法解释确定了学校适合适当赔偿原则。

因此,有学者指出,学校在有过错的前提下,所承担的赔偿是有限度的。

目前对国家开办的义务教育学校主要使用的是部分赔偿原则。

(2)全部赔偿原则说。

即学生损失多少,学校赔偿多少。

这种观点主要来自于部分家长的看法,认为孩子在花季受伤致残,甚至死亡,生命和健康的代价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

目前我国中小学生在校伤害事故赔偿主要适用适当赔偿原则。

但对于以营利为目的的私营学校原则上还应适用全部赔偿原则。

赔偿额度及围成为损害赔偿纠纷的焦点问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