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理论依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理论依据
郭飞
在我国现阶段,为什么要确立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或所有制结构?笔者认为,从根本上说来,这是我国现阶段迅速发展生产力的客观需要,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基本性质的必然要求。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根本标准,不仅是我国改革开放总的指导方针,也是我国确立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的基本理论依据。
笔者认为,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其核心是生产力标准,但决不囿于生产力标准。在“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中,生产力是指“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综合国力是指“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的水平”则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生产力和增强综合国力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内在地包含了坚持社会主义社会基本性质的客观要求。综观“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贯穿和体现了“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这一社会主义社会的最高价值标准。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必须以服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衡量标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
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与“三个有利于”根本标准的实质是完全一致的。
用“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来衡量,我国现阶段的多种所有制经济既有与之一致的方面,也有与之矛盾的方面。先考察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是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一般是与生产社会化程度较低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从而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其采取有效实现形式的条件下,与我国现阶段主体生产力状况是相适应的,有利于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另一方面,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在资金、技术、管理、劳动力安置等方面还不能将国内外可以利用的生产要素都充分有效地利用起来,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在实现形式上也存在某些缺陷,从而与“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又存在一定的矛盾。再考察非公有制经济。我国现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生产、促进技术进步、活跃市场、扩大就业、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而与“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有一致的方面。但另一方面,作为资本主义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固有的矛盾并未消除,其唯利是图、剥削劳动者以及由个体经济的分散性、狭隘性、盲目性等导致的负面经济效应也显而易见,外资经济达到一定规模后对我国经济安全和基本经济制度也构成某种威胁,从而又与“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存在着矛盾。
在我国现阶段,如何在所有制结构总体上兴利抑弊,最大限度地体现“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如何妥善处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
制经济的相互关系,使两者相互促进,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笔者认为,关键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断探索、发展和完善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这是因为:(1)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社会的基本性质是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和核心。只有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奠定基础,进而保证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性质。(2)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仅是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也是支配和影响其他所有制经济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决定性条件。(3)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必须不断探索、发展和完善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就是要探索、发展和完善既能体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又能与市场经济实行对接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多样化的实现形式,促进生产力的迅速发展。这需要在国内外激烈的经济竞争中,通过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来逐步实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总体上妥善处理了所有制结构中主体与辅体的相互关系,逐步确立并实行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不断探索并初步采用了与市场经济结合的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从1979年到2007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超过9.7%。目前,我国经济总量(GDP)居世界第四位,进出口贸易总额居世界第三位,外汇储备居世界第一位,综合国力大幅提升。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33.6元增至2007
年的414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343.4元增至2007年的13786元。实践证明,坚持走基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现阶段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唯一正确的道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既不能忽视或排斥辅体,否则会犯“左”的错误;也不能放弃或颠倒主体,否则会犯右的错误。苏东剧变后一些国家在生产力、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出现的历史大倒退,其根本的经济制度原因就在于放弃或改变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实行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
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作为辅体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邓小平指出:“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然而,受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的影响,某些人仍在坚持否定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种种错误观点。对此,我国理论界已有不少学者撰文进行了有力的批评。近来,有些人打着“改革”的旗号,片面引用或歪曲错解马克思的观点,为坚持“私有化”的错误主张寻找理论根据。本文在此仅举一例,并略作评析。
《炎黄春秋》2007年第10期发表了《关于私有化的一点思考》一文(以下简称《私文》)。《私文》先是引证了马克思的一段著名论述:“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
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而后,《私文》抛出了两个基本观点:(1)“人类社会的发展经过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现正处于资本主义社会阶段,都是私有制。”(2)“私有制是发挥人的积极性的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我们不应当再回避这个问题”,“这是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换言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应实行私有化。
对于《私文》的基本观点,笔者有四点看法。一是,马克思的这段经典论述,正确阐明了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在马克思这段话的前面,他还论述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以及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在社会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这是我们正确认识和具体处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辩证关系的重要理论基础。二是,《私文》引证马克思的那段话,实际上是暗指我国和苏东一些国家当时尚不具备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生产力条件。对此,国际国内曾展开过多次论战。我国著名学者徐崇温对经济文化较不发达国家究竟能否跨越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或马克思所说的“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他认为:既然特定的主客观条件促成了俄、中等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