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敏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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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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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 A/0

2020年 10月1日颁布2020 年10月1日实施

****公司发布

1 目的

为了控制人员、原辅料来源、生产加工过程、贮藏运输的各个环节避免产品受过敏源引入,降低或减少消费者食用后过敏反应,为消费者提供不受过敏源引入的安全产品。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人员管理、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过程、贮藏运输环节过敏源的控制。

3 常见过敏源种类

a)含谷脘的谷类(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尔特小麦、卡玛特麦或这些麦种的杂交品种)及其制品;

b)带壳作物及其制品;

c)鸡蛋及其制品;

d)鱼类及其制品;

e)花生及其制品;

f)大豆及其制品;

g)奶类及其制品(其中包括奶糖);

h)坚果,如杏仁、榛子、胡桃、槚如树坚果;

i)美洲山核桃、巴西坚果、阿月浑子、马卡达米娅坚果、昆士兰坚果及其制品;

j)芹菜及其制品;

k)白羽扇豆及其制品;

l)软体动物及其制品;

m)芥末及其制品;

n)芝麻及其制品;

o)浓度为10mg/kg或10mg/l的二氧化硫和硫化物,其表达式为:SO2。

本公司生产所使用原辅料,经逐一分析,无过敏物质。

4 职责

4.1 供销部

负责对供应商过敏源控制体系的评估和监督,选择过敏源控制体系健全的供应商。负责对进厂所有原料的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运输车辆内无与采购原料无关的其他食品过敏源。

负责对客户过敏源事宜的告知,客户投诉处理,信息沟通和产品召回。

4.2 质量部

4.2.1 负责对进厂所有原料进行验收,含有其他过敏源成份或疑似含有其他过敏源成份的原辅料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的原料不能入库。

4.2.2 负责生产现场人员管理的监督抽查,确保过敏物质不被代入车间。

4.2.3 负责产品贮藏期的标识和防护,预防其他过敏源物质的引入。

4.3 生产部

生产部负责进入生产现场人员的控制,预防生产人员带入过敏源物质。

4.4行政部

行政部负责对员工进行过敏源方面的宣贯工作,对带入过敏源物质的人员限制活动范围,并对其监督、管控。

5 工作程序

5.1 员工培训及人员带入的过敏源的控制

5.1.1 行政部负责员工进厂上岗前培训过敏源等相关知识。

5.1.2 行政部负责在厂区明显处张贴宣传资料,做好过敏源物质的控制。

5.1.3保安负责对进入生产区员工、来访者带入物品进行检查,携带过敏源物质员工、来访者不能进入生产区。车间主任对班组员工携带过敏源物质进行再次检查。

5.1.4 如在生产区检查中发现员工、来访者携带过敏源物质,立即要求其将过敏源物质存放到生产区以外,对保安和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培训,做好记录。

5.2 原料过敏源引入的控制

5.2.1 HACCP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过敏源控制体系的评估和监督,选择过敏源控制体系健全的供应商。负责对进厂所有原、辅料的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运输车辆内无与采购原辅料无关的食品过敏源;确保原料不受其他过敏源物质的引入。

5.2.2 质量部负责原辅料进厂验收,必要情况下要求供应商提供不含其他过敏源成分的相关证明或检测报告。对过敏源验收不合格的原料,HACCP小组库房不能办理入库手续。库管员责令供应商将该批货物立即运输到生产区域外。

5.2.3 质量部负责对过敏源控制的各个环节(原料的验收、储存、领用)进行监督检查。如果发现存在控制不到位的现象时立即要求责任部门实施整改,并对纠偏预防控制措施进行跟踪验证,以评估控制的有效性。

5.2.4 如发生或疑似原料受到过其他敏源物质的引入,立即要求该批原辅料不能用于生产,责令责任部门将受引入的原料清理出库房。

5.3 生产过程过敏源引入的控制

5.3.1 车间主任负责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控制,对于携带过敏原物质的人员不能进入生产现场。

5.3.2 生产各工段操作人员负责每班开工前对管辖工段内的包装材料、工具进行一次检查,对可能存在过敏源引入的包装材料、工具进行隔离标识,通知质量部相关人员对可疑引入进行评估和确认,评估合格的辅料、包装材料、工具继续投入使用。评估不合格的包装材料、工具要求立即清理出生产现场。

5.4 贮藏过程和运输环节的过敏源引入控制

5.4.1 成品库管是贮藏过程和运输环节的过敏源引入控制的责任人。

5.4.2贮藏环境干净卫生,不能有过敏源物质,预防贮藏期其他过敏源物质对产品造成引入。

5.4.3 运输前对运输工具进行检查,受到过敏源物质引入的运输工具不能运输产品。

5.4.4 产品不能与过敏源物质混装,预防运输过程中引入产品。

5.4.5 当贮藏过程和运输环节遇到的物质不能确认是否为过敏源物质时立即上报质量部经理,质量部经理立即到现场进行确认。

5.5 过敏信息的告知

5.5.1 销售人员在确定客户需求时,须明确告知客户过敏物质信息;

5.5.2 适当时,与客户沟通,可在包装上进一步明示过敏信息;

5.5.3当客户投诉产品受到过敏源引入时按照《产品召回计划》执行。

5.6 外部技术的保障

当公司内部技术力量不能对其他过敏源物质进行确认时由质量部经理向公司总经理申请外部技术力量的支持,聘请技术专家或提取样品送有资质的外部实验室检测确认。

6 相关文件

《产品召回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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