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专业校企合作协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子商务(网店视觉设计与经营管理方向、移动电商方向)专业建设
校企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地点:
协议编号: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院校(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是全国最大的院校综合性电子商务业务合作企业,乙方是省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重要单位;为了推动省新型电子商务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帮助更多学习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获得真实项目实训与创业机会,以达成他们更理想的职业生涯与人生目标,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1甲方责任、义务与权利
1.1甲方负责在学生通关考核合格后,派驻专业指导团队,协助指导学校、
学生按照甲方要求统一进行店铺开设与运营,同时培训校内店铺运营
管理专员,协助甲方进行日常经营管理。详见日常运营管理制度。
1.2甲方根据学生考核情况负责在校内建立学生店铺(一般不低于3人一组,
最少10个网店)与学校店铺(1个学校店铺,校级直属、系部、教师
或学生团体管理)。
1.3甲方负责将学生店铺与学校店铺,统一纳入甲方全国网络营销、社会化
媒体营销、移动电商营销等营销范畴,扩大店铺影响力,吸引客户。
1.4甲方负责定期联合电商平台企业举办各类促销与推广活动,同时指导学
生店铺与学校店铺根据经营状况参与活动。
1.5甲方负责提供统一的支付结算平台,并指导、培训学生店铺与学校店铺
统一使用,合作期间店铺产生的所有销售收益由支付平台统一管理结
算。
1.6甲方负责根据院校情况提供店铺销售产品,并根据产品特点进行相关的
针对性培训。
1.7甲方负责根据当地情况指导乙方开发地方特色产品与服务,针对性提供
相关培训,并协助乙方进行产品上线等运营工作。
1.8甲方负责为没有建立物流基地的合作院校提供产品全程产品物流服务,
已建立物流基地的学校甲方负责指导、培训乙方使用物流基地与校内网店进行相关对接。
1.9甲方负责将乙方所有店铺纳入学生优秀店铺评选、学生电商技能大赛、
店铺基金、创业基金等激励活动,并定期举办合作院校区域评选活动。
评选及相关赛事详见激励活动相关文件。
1.10甲方负责协助乙方针对本专业日常授课进行课程调整设置沟通,并进行
日常授课师资培训(集中式),同时协助乙方完成实训基地建设规划设计等工作。详见课程设置与师资培训方案。
1.11甲方负责为参与电商外包业务运营、店铺协助管理等工作的乙方教师设
定奖励机制,并进行运营管理协助培训。
1.12甲方负责为本专业提供相关的招生资料模板,包含电子文稿、图片、PPT、
视频等宣传内容。
1.13甲方负责与本专业学生签订就业保障协议,可统一安排学生就业,学生
可自主选择就业企业与就业方向。
1.14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图片处理、店面装修、摄影拍摄等各类电子商务相
关外包业务,具体业务收益分配办法,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另行签订协议。
2乙方责任、义务与权力
2.1乙方负责调整课程设置,增加实训环节,并指定至少2名指导教师配合
甲方进行现场运营协助管理。
2.2乙方负责提供业务运营场地,该场地应包括摄影区、网店经营区、货物
摆放区、会议区等区域,同时应具备销售产品样本与少量库存、网店
经营类、客户信息服务类、社会化媒体营销类、物流管理类等模拟教
学与考评系统。以上内容甲方可给出相关规划,乙方需自行采购配置。
2.3乙方负责根据调整后的课程设置求,对参加创业实训的在校学生进行理
论与模拟实践教学,学生通过网店开设、产品上线等相关考核后,方
可组成工作组,到创业基地进行真实业务实训。考核标准详见相关文
件。
2.4乙方负责提供当地资源,与甲方配合进行相关新产品、服务与业务的开
发工作,同时针对地方特色产品,制定相关的课程体系并共同制定针
对性培训内容。
3合作收益分配:
3.1经营收入分配:
3.1.1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约束下的所有外包业务利润按照甲方60%,乙方
40%的比例进行分配。(扣除相关成本以后)
3.1.2甲方在乙方学校中运营的店铺,每个店铺产生的利润甲方收取30%,
作为各种营销与宣传使用。(扣除相关成本以后)
3.2成本认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各项:乙方参与直接管理人员的补助费、
收益所涉及到的税费等。
3.3费用结算:网店经营正式开始后的每个季度10号前,甲方根据支付系统
中统计的乙方销售额扣除成本后,按照利润分配比例将收益发放给乙
方或在乙方运营的店铺。
4协议的有效期限
本协议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3 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变更、解除、终止以甲乙双方新协议为准。
5其他
(一)此协议一式四份,各自留存,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视为生效。
(二)合作期间,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各项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四)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三十日内协商不成,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五)未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修改。本协议的修改应以补充协议方式完成,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六)协议的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如协议条文与附件规定不符者,以附件为准;如补充协议与附件或协议条文规定不符者,以补充协议为准;如签订日期在后的补充协议与签定日期在前的补充协议规定不符者,以签订日期在后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