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宣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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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第六中学

宣传管理制度(讨论稿)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工作的水平,规范学校的宣传工作的流程,充分调动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内修素质,外塑形象,为六中的改革发展创新营造优质的舆论氛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工作管理权限

1.六中党支部是学校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加强对校内微信、QQ、活动、广播、报纸、刊物等媒体的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学校宣传栏、展板、广播等宣传阵地由分管校级领导协调管理。内容必须经分管校长、党支部成员审查同意后方可宣传。所有宣传材料必须留下档案。

3.禁止在校园内乱贴乱挂海报、广告、标语、横幅等宣传品。悬挂横幅、标语等,必须报分管校长审查,在指定地点张贴悬挂。悬挂宣传期结束后要及时更换。

4.在校内组织讲座、报告、演讲等活动,组织者应提前向校长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的内容、参加人数、报告人和负责人的情况,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5.学校微信平台发布的文章及学校各部门典型宣传必须经严格论证经校长签字后方可发布。

6.工会负责各年级推举的师德典型的评议、审核,然后报学校由办公室逐级审批后在校园网和微信平台宣传;工会还要负责工会活动的宣传;负责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及活动的典型的宣传。

7.教务处负责学校教研组长和教研组典型的评议、审核,然后报学校逐级审批后由办公室和教科室在校园网和微信平台宣传。

8.政教、团委负责班主任典型的评议、审核,然后报学校逐级审批后由办公室在校园网和微信平台宣传;政教处和团委负责学校德育创新活动、运动会、军训、升旗仪式、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实践活动等重要活动典报道宣传,经分管领导审查后在学校宣传平台上发布。

9.年级负责优秀家长和优秀学生典型的评议审核,然后报学校逐级审批后由办公室在校园网和微信平台宣传;年级负责本级部教育教学创新活动及典型的报道宣传,经分管领导审查后在学校宣传平台上宣传;年级负责教学常规管理的典型的过程宣传。

10.团委负责优秀班级干部和学生会干部典型的评议审核,然后报学校逐级审批后由办公室在校园网和微信平台宣传。

11.办公室负责学校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负责整合各部门的宣传材料向校外更高级别的宣传媒体推送,向校外媒体推送必须经校长批准;负责校外宣传稿件的统计。

12、教科室负责学校教科研活动的宣传,负责学校微信平台稿件的组织、审核、汇报和宣传;负责学校重要课题和教科研文稿的组织;负责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平台的稿件统计及公示;负责领导班子案例

的组织、统计及评价。

13.总务处负责服务典型及服务活动的宣传。

二、关于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的管理

外宣工作涉及校外媒体发布的稿件,学校的教师群、班主任群、教研组长群、党员微信群等均在外宣管理范围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外宣传报道工作(以下简称外宣工作),促进外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外宣工作的重要作用,外宣工作要遵守如下规定

1.外宣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工作展开,通过全面、准确、生动的宣传报道,更好地展示和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学校知名度,增强学校师生员工凝聚力,为实现学校发展战略目标服务。

2.外宣工作由党支部统一管理。校外新闻单位来校采访报道,经党支部报请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接待并安排专人陪同采访。

3.办公室负责在校外新闻媒体上进行有助于提升学校整体形象的宣传报道工作,校内教职工或部门送往校外新闻媒体和网上宣传材料,必须经党支部报请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外宣稿件应做到真实客观、及时有效,凡涉及学校保密事项的,不得对外宣传报道。

4.每学期学校各部门外宣报道的稿件量不低于一次,由办公室统一统计评价,外宣稿件量要和考核评价挂钩。

5.办公室和教科室要在莱州媒体、烟台媒体、省级媒体的宣传方面主动作为,有进展、有成效。

三、关于校园文化宣传环境的管理

1.需要在校内悬挂、张贴、摆放宣传品,部门必须报学校逐级审查,同意后方可使用。

2.教室、宿舍、会议室和办公室室内悬挂宣传物要讲政治、讲德育、讲教育教学理念,所有悬挂物要经政教、团委和年级负责人审查

3.宣传品的内容要用语准确、用字规范、形式庄严,制作整洁、美观,数量适当,悬挂、张贴、摆放端正。

4.教室内电视和计算机系统要在教务处和年级的统一要求下予以开放,要定期检查开放情况,严禁学生随意开放系统。班主任为本班级电视和计算机系统第一责任人。

5.信息技术课要确保上网安全,学生浏览网页要在统一指导下展开,信息技术教师为责任人。教务处和年级要定期检查信息技术课情况。

6.校园内严禁任何纸质广告嵌入教育教学活动。

四、关于校园广播和宣传活动的管理

1.校园广播在团委的领导下,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鲜明的党性原则,坚持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为广大师生服务,当好学校党支部的喉舌和校内的宣传窗口。

2.校园广播内容必须贴近师生员工生活,积极向上,编排合理。禁止制作、播出有违反于学校积极向上的主流文化,禁止播出对同学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造成误导的节目。

3.每天拟播出稿件要提前送校团委阅审,及时修改,严把政治关、

业务关,严禁出现政治错误,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和指导编审播出工作。

4.校园广播的播音员要规范操作,保持机房的安静;要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质,熟悉稿件,流利播音;要按时播音,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积极进取;编辑、播音员要加强配合,认真完成编播任务,播音完毕后,认真填写播音日志,所用稿件必须整理存档备查。

5.团委要负责对开学典礼、毕业典礼、新年晚会、艺术节、体育节、升旗仪式等大型活动的发言、节目内容的把关审核,负责活动内容的宣传报道。

6.办公室要负责校长发言文稿的组织和存档。

7.校友宣传活动有校长办公会统一安排。

五、宣传工作的考核评价

1.教科室负责统计校内校园网、微信平台和教科研网的稿件统计及公示。以月为单位统计公示。要注意将业务工作稿件和宣传工作稿件的区分开来。

2.办公室负责校内各类外宣稿件的统计和评价。

3.学校由校长牵头组成专门的考核小组对宣传评价工作进行评价考核,各部门在学年末要提供宣传工作总结和成绩。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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