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闽政办〔2012〕15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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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

闽政办〔2012〕150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强化社区服务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任务

(一)推进公共服务覆盖社区

1.发展社区保障救助服务。全面建设街道、社区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工作平台,建立健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制度,完善社区就业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平台,推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加大政府购买社区公益性岗位力度,开发社区公共保洁、环境绿化、设施维护以及托老、托幼、托残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努力解决困难群体就业问题。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覆盖,大力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和社区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服务。推动社区慈善超市建设,实现社会捐助制度化、经常化。

2.发展社区法律治安服务。加强综合警务改革创新和综合治理组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建设和以治保会为主体的群防

群治队伍建设,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全力维护社区治安稳定。构建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群体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社区应急反应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保护居民安全的能力。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出租房屋管理,依法做好信息登记、证件办理等工作。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进社区活动,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社区消防工作。

3.发展社区卫生计生服务。进一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实现每个街道拥有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社区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社区计生服务工作,提供计生宣传教育、政策咨询、技术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药具发放、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疑似残疾儿童报告、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及计生行政事务办理、实有人口动态信息采集等服务。

4.发展社区科教文体服务。广泛开展邻居节、文化艺术节、趣味活动节、体育健身节和科普活动周活动。深入推进社区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培训服务。加快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打造开放式活动平台。推进建立公共电子阅览室和公益性未成年人上网场所。每个社区建有一个以上的体育活动场所,有条件的社区建设多功能运动场。

(二)发展社区商业和便民利民服务

1.推进商贸服务业。推动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兴办居民服务业,重点

发展社区居民购物、餐饮、维修、再生资源回收等服务业,培育新型服务业态和服务品牌,初步建立规划合理、结构均衡、竞争有序的社区商业体系。鼓励商贸服务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的方式到社区设立超市、便利店、标准化菜店和餐饮、维修等便民利民服务网点,打造生活服务集聚区和15分钟便民服务圈。搞好社区商业规划,选择大型居住区建设社区商业中心,探索建设商务休闲、夜间休闲、旅游休闲等特色街区。鼓励邮政、电信、金融、燃气、自来水、电力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在社区设点服务。加快发展社区物流配送、快递派送、代理服务、保健服务,实现送货上门、送餐上门、修理上门、服务上门。倡导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社区便民服务,发展网上交易、网上服务。扶持“中华老字号”、“福建老字号”企业发展,促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社区服务业龙头企业。

2.推进家庭服务业。统筹家庭服务业发展,支持大中型家庭服务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等方式到社区设立便民站点,提升社区服务质量。重点发展社区家政、养老、家庭陪护、残疾人托养、家庭教育等服务。引导家庭服务公司树立品牌意识,重视商标注册和品牌保护,通过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实现规模化经营,争创国家和省级品牌。加强家庭服务管理机构和中介机构人员培训,制定家庭服务业标准和家政企业等级标准。通过资金扶持、金融支持、政策引导、舆论宣传等形式,

支持一批家政服务企业做大做强。

3.推进社区物业服务。完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准入机制,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建立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联动机制,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服务承诺、履行社会责任,规范物业服务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责权利关系和行为,落实物业服务质价相符原则,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物业服务收费。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应当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对无物业管理服务的老旧住宅小区,当地政府要引导建立物业管理机制。积极拓宽物业服务领域,从住宅小区建成交付后的建筑物管理,向物业全过程管理和为居住者提供全面服务延伸拓展。加强业主委员会制度建设,健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织建设,促进业主委员会规范管理。健全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三)深化社区志愿服务

1.壮大志愿服务队伍。根据社区居民构成,培育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积极推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制度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和带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共青团员、青少年学生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等加入志愿者服务队伍。

2.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社区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依托物业公司,由党支部、居委会、物业公司联合组建志愿服务工作站,开展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建立志愿者档案和志愿服务数据库,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活动项目有效对接。探索鼓励性参与,形成“爱心银行”、“服务储蓄”等机制。

3.动员驻区单位参与。鼓励和支持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邻里守望等群众性自我互助服务活动,为老幼病残等困难群体提供服务。倡导并组织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开展社会捐赠、互帮互助、承诺服务,为社区困难群体提供帮扶服务。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行业自律,规范行业服务。坚持义务性参与,鼓励居民无偿参与社区服务。用3~5年时间,每个社区拥有5个以上的社区社会组织,80%以上的驻区单位与社区签订共驻共建协议,基本建立多方参与、优势互补、利益协调、规范有序的社区服务运行机制。

(四)健全完善社区服务设施

1.合理布局网络。每个社区建设一个综合服务站,每个街道至少拥有一个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要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科学规划配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区基础商业网点,新建社区商业网点要与新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已建社区的商业设施要结合旧城改造进行改造完善,适当集中。推行《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SB/T10455—2008),优先支持必备型社区商业业种及业态的设置。新建社区(含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小区、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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