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操作规程

合集下载

征信异议处理流程

征信异议处理流程

征信异议处理流程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X X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议处理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客户异议处理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393号)、《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等法规、文件,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个人信用报告异议处理流程包括异议申请受理、异议处理、外部协查、制作回复函并查询信用报告,以及送达回复函和已更正报告几方面。

本行主要涉及异议申请受理和异议处理、异议回复等方面内容。

第二章异议处理部门职责和岗位设置第三条部门职责(一)总行业务管理部负责指导全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客户异议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出错信息的纠改;解答在异议处理过程中信贷业务相关问题;受理人民银行或征信中心直接向我行提出的异议核查申请。

(二)办公室负责配合总行业务管理部部门进行异议数据的处理;负责纠改个人征信数据报送接口程序错误。

(三)业务管理部负责受理客户直接到我行提出的异议申请。

第四条异议处理岗位设置(一)总行业务管理部设置异议处理岗一个,负责受理人民银行或征信中心提出的异议协查及错误数据纠改。

(二)业务管理部设置异议受理岗,由业务管理部信贷综合岗负责受理客户直接到我行提出的异议,并进行初步核查。

如异议受理人员发生变动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向总行业务管理部报备。

第三章异议受理第五条异议按提出单位的不同分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出异议协查通知及客户本人提出申请异议处理两种。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来异议申请的受理总行业务管理部异议处理人员应每天登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议处理子系统(下称异议处理子系统),查看异议协查函。

异议处理属本行辖内的,应在当日对该异议进行核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纠改。

银行个人征信异议信息处理规程

银行个人征信异议信息处理规程

银行个人征信异议信息处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异议处理工作,协助征信管理部门更加及时规范地开展异议信息核查工作,确保个人信用报告的安全合法使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报告异议处理规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河南省金融机构异议处理联系人管理办法(暂行)》等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我行个人信用信息异议信息处理的主管部门为个人金融业务部,异议处理人员为我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人员。

第二章异议信息处理规程第三条当异议申请人就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事项向我行提出异议时,异议处理人员应接受客户的异议处理申请,并查看该异议申请涉及的异议事项是否涉及我行,如果异议事项不是我行的业务,可以建议客户到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如果异议事项涉及我行的业务,异议处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理客户的异议处理申请,严禁把属于我行异议处理范围的申请推给当地人民银行受理。

第四条异议申请人提出异议申请时,应当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见附表1),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供查验,并留存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备查。

委托代理人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公证证明或委托人的信用报告供查验,并留存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公证证明或委托人的信用报告,以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备查。

第五条异议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相关申请材料不全或异议申请表中的异议信息描述不清楚的,异议处理人员不予受理。

第六条异议处理人员在受理异议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查明原因并向异议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说明异议处理程序、时限,以及对处理结果有争议时可以采取的救济手段。

同时,应当立即在《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登记表》(见附表2,以下简称“异议登记表”)中登记,并将当日填写的异议登记表连同异议资料于当日下班前提交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

第七条总行异议处理人员应将本辖区异议受理情况登录在《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登记汇总表》(见附表3),并于每月10日前上报当地人民银行。

农商银行个人企业征信系统异议处理流程

农商银行个人企业征信系统异议处理流程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企业征信系统异议处理流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金融稳定,防范本行声誉风险,全面规范征信异议处理工作,根据人民银行《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议处理规程》和《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企业征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操作流程。

第二条个人企业征信异议是个人(企业)认为本人(或本企业)信用信息有误时,申请核实和纠改,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方式。

第三条异议处理应当遵循客观性、及时性、合规性、隐私或商业秘密保护原则。

客观性是指异议事项必须客观真实,各支行及分理处应采取适当的方法核查异议申请的真实性。

及时性是异议处理要及时,除特殊原因外,不得超出本细则异议处理期限。

合规性是指不得篡改、毁损、泄露或非法使用个人信用信息,不得与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恶意串通,提供虚假的信用报告和异议申请。

隐私或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应当对知悉的个人(企业)征信信息保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本细则的规定,将个人(或企业)信用信息用作法定用途以外的目的。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总行、各支行及分理处。

第五条本行所有接入个人(企业)征信系统的网点,必须至少指定一人为异议处理专职人员,负责完成异议受理、核查、解释、协调、回复等异议处理工作。

人员变更要在2个工作日内向总行变更备案。

第二章异议的申请与受理第六条个人(企业)可以或委托他人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地市中心支行征信管理部门,或直接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服务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各分支机构应至少每天登陆一次人民银行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议处理子系统,查看是否有本行的异议申请。

第七条本行个人客户也可以或委托他人直接向本行提出异议申请。

第八条个人提出异议申请时,应当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见附表1,以下简称个人申请表),同时提供本人最近一周内信用报告及有效身份证件供查验,并留信用报告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备查。

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

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

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一、异议申请1.个人征信异议由个人客户本人提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客户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的,代理人应提供客户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二、资料审查1.对异议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审核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格式要求等。

2.审查提交的资料与征信报告中的信息是否匹配,是否有明显错误。

3.根据资料审查情况,对符合要求的异议申请进行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异议申请退回并说明原因。

三、调查核实1.对于受理的异议申请,进行深入调查核实,通过查询相关业务系统、人工核查等方式获取证据。

2.对异议信息进行详细核实,判断是否存在错误、遗漏或误报等情况。

四、异议确认与处理1.根据调查核实结果,确认异议信息的准确性,判断是否需要进行修改或删除等处理。

2.对于确认有误的异议信息,进行及时更正或删除。

对于无法更正或删除的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3.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客户,说明异议处理情况。

五、答复客户1.向客户说明异议处理结果,解释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

2.如果客户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应耐心听取客户的意见,并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六、归档与报告1.对已处理的异议申请进行归档,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2.定期对异议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报告,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七、异议处理时效1.异议处理应当在规定的时效内完成,一般情况下应在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完成。

2.如遇特殊情况,如需进一步核实信息等,处理时效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应超过XX个工作日。

八、异议处理质量监控1.建立完善的监控机制,对异议处理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处理质量和效率。

2.对异议处理结果进行抽查和复核,确保处理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对于发现的异议处理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不断改进和提高异议处理水平。

征信异议受理流程

征信异议受理流程

征信异议受理流程一、啥是征信异议呢?征信异议就是你发现自己的征信报告里有些信息不太对,比如说你的还款记录被记错啦,或者有一些不是你干的事儿却出现在你的征信里,这时候你就可以提出异议啦。

这就好比你发现自己的成绩单上有一门成绩不是你的,肯定要去找老师改过来一样重要哦。

二、发现问题后咋做呢?当你发现征信有问题的时候,不要慌。

你可以先联系给你报送征信信息的金融机构。

比如说你发现信用卡还款记录不对,就联系你的信用卡发卡行。

你可以打电话给他们的客服,这时候态度要好一点哦,毕竟大家都是为了解决问题嘛。

你就像跟朋友聊天一样,把你的问题说清楚,比如“亲,我发现我的征信报告里,我上个月的信用卡还款记录好像错啦,我明明是按时还的呢。

”客服一般会告诉你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三、准备材料。

这一步可不能马虎呢。

一般来说,你可能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这就像你的身份证是你独一无二的标志一样,要证明是你本人在反映问题。

然后就是能证明你征信信息有误的相关材料。

如果是还款记录的问题,那你可能要提供还款的流水账单,这就好比你拿出你的购物小票来证明你买了东西一样。

如果是身份信息被冒用之类的,可能还需要一些报警记录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把这些材料准备好,就像你出门旅行要带齐东西一样,这样才能顺利地进行下一步哦。

四、提交异议申请。

材料准备好了,就可以向金融机构提交异议申请啦。

有些金融机构可以线上提交,这就很方便啦,就像你在网上购物一样简单。

按照系统提示把材料上传,填写清楚你的诉求。

如果不能线上提交,那也没关系,你可以去金融机构的线下网点。

这时候呢,你要找到专门负责征信异议受理的工作人员。

你把材料交给他们的时候,可以简单地再把你的情况说一下,就像给朋友讲故事一样,让他们清楚地了解到底怎么回事。

五、金融机构的核查。

金融机构收到你的异议申请和材料后,就会开始核查啦。

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段时间,你可不能太着急哦。

他们会像侦探一样,去调查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征信异议处理流程》

《征信异议处理流程》

XX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议处理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客户异议处理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393 号)、《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 第3 号)等法规、文件,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个人信用报告异议处理流程包括异议申请受理、异议处理、外部协查、制作回复函并查询信用报告,以及送达回复函和已更正报告几方面。

本行主要涉及异议申请受理和异议处理、异议回复等方面内容。

第二章异议处理部门职责和岗位设置第三条部门职责(一)总行业务管理部负责指导全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客户异议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出错信息的纠改;解答在异议处理过程中信贷业务相关问题;受理人民银行或征信中心直接向我行提出的异议核查申请。

(二)办公室负责配合总行业务管理部部门进行异议数据的处理;负责纠改个人征信数据报送接口程序错误。

(三)业务管理部负责受理客户直接到我行提出的异议申请。

第四条异议处理岗位设置(一)总行业务管理部设置异议处理岗一个,负责受理人民银行或征信中心提出的异议协查及错误数据纠改。

(二)业务管理部设置异议受理岗,由业务管理部信贷综合岗负责受理客户直接到我行提出的异议,并进行初步核查。

如异议受理人员发生变动的,须在 2 个工作日内向总行业务管理部报备。

第三章异议受理第五条异议按提出单位的不同分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出异议协查通知及客户本人提出申请异议处理两种。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来异议申请的受理总行业务管理部异议处理人员应每天登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议处理子系统(下称异议处理子系统),查看异议协查函。

异议处理属本行辖内的,应在当日对该异议进行核查并在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纠改。

异议信息经核查确实有误的,异议处理员应当在答复外部协查结果的同时向征信服务中心报送更正信息;若不能在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送更正的,应当在外部协查回复中说明不能及时更正的原因。

处理企业征信异议操作要求

处理企业征信异议操作要求

处理企业征信异议操作要求
1. 要及时回应异议呀!比如说,有人提出对企业征信的异议,咱可不能拖拖拉拉,得立马行动起来,就像战场上听到冲锋号,迅速反应!你想想,要是慢吞吞的,那得造成多大影响啊!
2. 得认真核实异议内容啊!好比查案子一样,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一个小疏漏可能就会引发大问题!比如人家说信息不对,那咱就得仔细去查查看是不是真错了。

3. 保持公正公平的态度呀!不能偏袒任何一方,要像法官判案一样,公正无私!要是带着偏见去处理,那不是乱套了嘛!
4. 沟通要顺畅有效啊!和提出异议的人好好说话,不能不耐烦,就像朋友聊天一样,把事情说清楚,解释明白,不然对方怎么能理解呢?比如人家着急,咱得耐心安抚。

5. 处理过程要透明呀!别遮遮掩掩的,要让大家都能看到进展,就像阳光照耀大地一样清楚明白!不然别人怎么能放心呢?
6. 记录要完整详细啊!把每一个步骤都记下来,这就像记账一样,清清楚楚的,以后万一有啥问题也好有据可查呀!比如处理的时间、人员等都要记得明明白白。

总之,处理企业征信异议可不能马虎,要认真对待,这样才能维护企业的良好信用!。

征信异议服务流程介绍

征信异议服务流程介绍

征信异议服务流程介绍如下:
1.用户主动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申请,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
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2.如果用户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人和
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并留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查;
3.征信中心审理异议申请后,会主动联系提供此异议信息的商业
银行进行审查,并于审理异议申请后的20日内回应异议申请人。

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行企业和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以下简称异议处理业务),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和《江西省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异议处理公约》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异议处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处理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开展授信业务的各分(支)行(部、中心),以下简称经营行。

第三条从事异议处理业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危害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二章异议申请与确认第四条企业和个人认为其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由本人(企业)或委托经办人(以下简称异议申请人)向异议信息涉及的经营行提出异议申请。

各经营行应设专人负责受理异议申请,不得无故拒绝。

第五条异议申请人提出异议申请时,应当填写《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同时提供有效证件供查验,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个人需提供的材料如下: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并留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查。

企业需提供的材料如下:企业法定代表人提出异议申请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的其他证件(机构信用代码证、企业贷款卡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证件复印件备查。

委托经办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应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企业的其他证件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查。

第六条各经营行应对接收的异议申请相关材料进行完整性和有效性审查。

商业银行征信异议处理流程

商业银行征信异议处理流程

商业银行征信异议处理流程一、异议提出1.客户识别(1)客户信息确认①身份证件核实②联系方式确认(2)客户账户信息检索①银行账户查验②征信报告获取2.异议内容说明(1)异议原因描述①信用信息错误②误报负面信息③未知的信用交易(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收入证明②还款记录③合同复印件二、异议受理1.受理部门确认(1)客服中心受理①客服人员培训②受理记录填写(2)信用管理部审核①案件分配②责任人确认2.异议信息录入系统(1)系统数据录入①客户信息②异议类型(2)生成异议编号①编号规则说明三、异议调查1.收集证据(1)查询内部记录①交易记录检索②客户历史行为分析(2)外部信息获取①征信机构联系②第三方报告请求2.调查结果分析(1)异议原因确认①错误信息核实②合同条款审核(2)建议处理方案①信息更正②客户补偿建议四、结果反馈1.客户通知(1)反馈渠道选择①电话通知②邮件通知③短信通知(2)通知内容编写①处理结果说明②进一步步骤指引2.系统更新(1)更新客户信用信息①信息更正录入②更新征信报告(2)记录处理结果①案件关闭标记②统计分析五、后续跟踪1.客户满意度调查(1)问卷设计①反馈内容选择②调查渠道确认(2)调查结果分析①满意度评分②问题点总结2.改进措施制定(1)流程优化建议①客服培训改进②系统功能提升(2)实施计划制定①责任人分配②时间节点确认。

XX银行企业征信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企业征信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企业征信业务操作规程一、总则为规范和完善XX银行的企业征信业务操作,提高对企业信用状况的评估和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二、征信查询流程1.必要信息收集:申请人向银行提供相关企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2.核实信息真实性:银行核实申请人提供的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注册信息、税务登记信息等。

3.征集信用背景:银行从信用信息机构、税务机关等渠道征集申请人的信用背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征信报告、涉诉记录等。

4.进行综合评估:银行根据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

5.生成征信报告:银行根据评估结果,生成企业征信报告。

三、征信报告内容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等信息。

2.经营情况:包括主要经营范围、经营时间、经营收入等信息。

3.资产负债情况:包括企业资产、负债、净资产等信息。

4.信用状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出企业信用状况的评级。

5.偿债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出企业偿债能力的评级。

6.涉诉记录:记录企业涉及的诉讼记录情况。

四、征信报告使用1.内部使用:银行对征信报告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和内部程序,主要用于风险评估和授信决策。

2.对外提供:银行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协议,向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提供征信报告。

3.保密和隐私保护:银行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征信报告的保密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五、征信风险管理1.信息安全管理:银行应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征信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风险评估和监控:银行应对征信业务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

3.人员管理和培训:银行应对从事征信业务的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风险防控意识。

六、违规处理和处罚1.违规行为:银行从业人员在进行征信业务操作中,发生违反本规程和相关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征信信息、滥用征信信息等。

公司征信业务管理制度及异议的处理

公司征信业务管理制度及异议的处理

公司征信业务管理制度及异议的处理公司征信业务是指公司在向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征信服务的过程中,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征信业务的顺利开展、数据的准确可靠、用户权益的保护、并及时处理用户的异议。

下面是对公司征信业务管理制度及异议处理的探讨。

一、公司征信业务管理制度1.征信业务流程管理公司应该建立完整的征信业务流程,包括数据收集、数据分析、报告生成、报告发布等环节,并实施有效的内部审核机制,确保各环节的数据安全可靠、操作规范、无误差。

2.征信数据管理公司应建立严格的征信数据管理制度,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核验、数据保护等,确保征信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安全性。

3.征信报告发布及使用管理公司应明确征信报告的发布权限和使用范围,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和使用征信报告,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4.征信用户权益保护公司应制定并公布征信服务的收费标准,并建立用户权益保护制度,确保用户知情权、选择权和申诉投诉权的实现,同时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

5.内部监督与管理二、异议的处理机制用户在使用公司提供的征信服务时,可能对征信报告中的一些信息产生异议。

公司应建立明确的异议处理机制,确保用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提升公司形象。

1.异议申请渠道与方式2.异议申请的受理与处理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异议受理部门,负责受理用户的异议申请,并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用户给出处理结果。

3.处理结果的通知与解释公司在处理用户异议后,应向用户及时通知处理结果,并解释处理结果的依据和原因,以保障处理结果的透明合理。

4.异议申请结果复核机制如果用户对公司对其异议申请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公司应建立复核机制,及时对异议申请进行再次审查,并向用户解释处理结果的原因和依据。

5.用户的维权渠道用户可以通过诉讼、申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向用户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机构投诉渠道等信息,引导用户维权。

《征信异议处理规程》

《征信异议处理规程》

精心整理XX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议处理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客户异议处理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393号)、《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等法规、文件,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询信用报告,异议回复等方面内容。

第三条部门职责(一)纠改;核查申请。

(二)负责纠改个人征信数据报送接口程序错误。

(一)负责受理人民银行或征信中心提出的异议协查及(二)业务管理部设置异议受理岗,由业务管理部信贷综合岗负责受理客户直接到我行提出的异议,并进行初步核查。

如异议受理人员发生变动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向总行业务管理部报备。

第三章异议受理第五条异议按提出单位的不同分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出异议协查通知及客户本人提出申请异议处理两种。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来异议申请的受理总行业务管理部异议处理人员应每天登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议处理子系统(下称异议处理子系统),查看异议协查函。

异议处理属本行辖内的,应在当日对该异议进行核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纠改。

异议信息经核查确实有误的,异议处理员应当在答复外部协查结果的同时向征信服务中心报送更正信息;若不能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送更正的,应当在外部协查回复中说明不能及时更正的原因。

异议信息经核查没有发现错误的,应当在答复外部协查结果的同时,向征信服务中心提供能够证明核查结果的相关材料。

第七条我行直接受理客户异议流程各机构业务管理部及总行业务管理部均可以受理客户直接向我行提出的异议申请,总行异议处理人员和业务管理部信贷综合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搪塞前来询问的客户。

(一)客户本人提出异议核查申请的,应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异议核查申请表》(附件1,下称《异议申请表》)客户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核查申请的,授权委托书、人的信用报告,以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备查。

银行企业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

银行企业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

1目的为规范本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征信异议处理工作,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根据人民银行《征信业管理条例》、《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贵州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实施细则》、《xx银行企业征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2 范围2.1 本规程明确了企业征信系统异议处理工作的岗位职责、受理方式、处理时限、流程和档案管理。

2.2 本规程适用于xx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异议处理的使用和管理。

3 术语与定义3.1 异议处理是信息主体对其信用报告中的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提出核查申请后,本行需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并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的过程。

4 职责4.1授信评审部负责督促和协助分支行对企业征信异议数据的核查和处理。

4.2信息科技部协助授信评审部生成纠错报文或删除报文及报文报送。

4.3分支行负责受理企业提出的异议申请及相关信息录入和核查,以保证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查询结果的准确性,同时负责对被查询人的信用记录档案保密,不得无故拒绝企业提出的异议申请。

5 工作程序5.1 异议受理方式5.1.1企业对信用报告产生异议,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经办人到本行或人行征信分中心提出异议核查申请。

5.2 异议受理应提供资料5.2.1 企业法定代表人提出异议申请的,应提供以下资料:a)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查验;b)企业的其他证件(机构信用代码证或企业中征码)等有效证件原件供查验;c)填写《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证件复印件备查。

5.2.2 委托经办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应提供以下资料:a)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b)企业的其他证件原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供查验;c)填写《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证件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备查。

5.3.1本行异议受理流程5.3.1.1分支行接到信息主体提出的异议申请时,需填写《企业征信异议申请表》后立即进行内部核查,确实存在异议错误的,应立即更正,于10日内完成异议处理流程;并填写《企业征信异议回复函》,异议不存在或已更正的,应直接回复异议申请人。

农商银行个人企业征信系统异议处理流程

农商银行个人企业征信系统异议处理流程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企业征信系统异议处理流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金融稳定,防范本行声誉风险,全面规范征信异议处理工作,根据人民银行《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议处理规程》和《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企业征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操作流程。

第二条个人企业征信异议是个人(企业)认为本人(或本企业)信用信息有误时,申请核实和纠改,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方式。

第三条异议处理应当遵循客观性、及时性、合规性、隐私或商业秘密保护原则。

客观性是指异议事项必须客观真实,各支行及分理处应采取适当的方法核查异议申请的真实性。

及时性是异议处理要及时,除特殊原因外,不得超出本细则异议处理期限。

合规性是指不得篡改、毁损、泄露或非法使用个人信用信息,不得与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恶意串通,提供虚假的信用报告和异议申请。

隐私或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应当对知悉的个人(企业)征信信息保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本细则的规定,将个人(或企业)信用信息用作法定用途以外的目的。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总行、各支行及分理处。

第五条本行所有接入个人(企业)征信系统的网点,必须至少指定一人为异议处理专职人员,负责完成异议受理、核查、解释、协调、回复等异议处理工作。

人员变更要在2个工作日内向总行变更备案。

第二章异议的申请与受理第六条个人(企业)可以或委托他人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地市中心支行征信管理部门,或直接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服务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各分支机构应至少每天登陆一次人民银行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议处理子系统,查看是否有本行的异议申请。

第七条本行个人客户也可以或委托他人直接向本行提出异议申请。

第八条个人提出异议申请时,应当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见附表1,以下简称个人申请表),同时提供本人最近一周内信用报告及有效身份证件供查验,并留信用报告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备查。

银行企业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

银行企业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

银行企业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
一、总则
为了规范银行企业征信异议处理业务,维护客户及机构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程。

二、异议申请
客户对银行企业征信报告中的不实信息有异议的,应当书面向银行
提交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受理流程
1. 银行收到客户的异议申请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核,并告知客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2. 符合条件的异议申请,银行应当在受理后的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对涉及的征信信息进行调查核实;
3. 银行应当及时向客户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异
议处理。

四、处理结果
1. 如果客户的异议成立,银行应当及时更正不实信息,并向相关征
信机构通报;
2. 如果客户的异议不成立,银行应当向客户做出说明,并告知其申
诉的途径。

五、投诉及申诉
客户若对银行企业征信异议处理结果表示不满,可向相关监管部门
投诉,或申请再次审议。

六、附则
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调整,须经银行内部审批程序。

银行企业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至此结束。

个人征信异议处理规程1(精选5篇)

个人征信异议处理规程1(精选5篇)

个人征信异议处理规程1(精选5篇)第一篇:个人征信异议处理规程1信用社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征信异议处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信用社个人信用信息数据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信用社个人征信异议处理工作,提高客户异议处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的准确性,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个人征信客户异议,是指个人客户对其本人信用报告中展示的由甘肃省农村信用社提供的信息提出不同意见,并向农村信用社或人行征信中心提出信息修改的申请。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征信异议处理,是指农村信用社根据人行转发外部协查或客户直接申请,对客户信用报告中的异议信息进行外部协查或内部核查,并根据协查或核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的全过程。

第四条个人征信管理平台异议处理子系统(以下称异议处理子系统)是农村信用社客户异议事项处理和信息流转平台,各行社的征信异议处理统一由省联社负责修改或删除并通过异议处理子系统进行相关流程操作。

第五条个人征信客户异议处理工作是做好客户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农村信用社社会形象,各行社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在客观事实基础上,及时受理客户异议申请。

第六条本规程适用于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范围内个人贷款和基本信息的异议处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和岗位设置第七条省联社部门职责(一)市场发展部负责牵头各行社个人客户异议处理工作。

负责制定异议处理有关制度;牵头个人征信客户异议处理相关系统建设、优化、应用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解答各行社异议处理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负责处理反馈相关生产事件、生产问题和数据变更请求,协助做好异议核查所需生产数据查询,并完成因程序问题导致出错或相关系统前台难以处理的各类出错信息更正。

负责甘肃省农村信用社异议处理工作检查、考评和宣传培训;指导更正个人贷款系统中的相关出错信息;负责与人行沟通协调,反映异议处理工作中的问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行企业和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以下简称异议处理业务),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和《江西省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异议处理公约》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异议处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处理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开展授信业务的各分(支)行(部、中心),以下简称经营行。

第三条从事异议处理业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危害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二章异议申请与确认
第四条企业和个人认为其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由本人(企业)或委托经办人(以下简称异议申请人)向异议信息涉及的经营行提出异议申请。

各经营行应设专人负责受理异议申请,不得无故拒绝。

第五条异议申请人提出异议申请时,应当填写《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同时提供有效证件供查验,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个人需提供的材料如下: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并留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查。

企业需提供的材料如下:企业法定代表人提出异议申请的,应提供本
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的其他证件(机构信用代码证、企业贷款卡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证件复印件备查。

委托经办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应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企业的其他证件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查。

第六条各经营行应对接收的异议申请相关材料进行完整性和有效性审查。

相关申请材料不全的,不予接收,并告知不予接收的原因。

第七条各经营行受理异议申请后,应当向异议申请人或经办人说明异议处理的程序、时限、对处理结果有争议时可以采取的救济手段。

第三章内部核查
第八条经各经营行异议处理人员在接到客户异议申请后,应立即进行内部核查,核查后确认异议信息由我行数据处理过程造成的,必须在受理的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证明材料和正确数据信息通过电子流程上报总行风险管理部审批。

各经营行核查未发现问题的,应及时明确告知异议申请人或经办人,及时说明原因;
第九条经营行应在异议申请人提出异议申请2日内完成异议处理和确认。

第十条审批流程:支行异议处理专员登录OA——工作流程应用——流程发起——数据变更流程——征信系统处理流程。

流程名称:发起日期+客户名称+异议处理,流程内容:必须具体描述客户名称、公司贷款卡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贷款合同号、数据错误原因、正确数据等,附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第十一条总行根据相应材料进行审批,如确属异议信息,总行风险
管理部应对相关异议数据进行处理,如描述不清或材料不齐等原因造成无法处理的,总行可将电子流程退回,流程结束后,由总行风险管理部根据最终处理结果在电子流程签署相应的审批意见。

第四章异议信息更正
第十二条总行风险管理部异议处理专员原则上在接收异议处理流程当日内处理完成。

第十三条异议处理流程审批同意后,由总行异议处理专员对异议信息进行更正处理,处理完成后由经营行告知异议申请人或经办人更正结果。

第十四条异议信息确实有误但因技术原因暂时无法更正的,总行风险管理部将信息反馈至经营行,并由经营行应在异议核查结果中予以说明,并做好客户解释工作。

第十五条如异议信息确实处理不了或异议申请人有需要时,由总行风险管理部向客户出具《信用报告异议信息专项证明》(以下简称《专项证明》),同时在江西征信异议专项证明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登记,打印《专项证明》并加盖总行风险管理部公章。

第十六条各经营行不得对外出具《专项证明》。

第十七条各经营行收到他行出具《专项证明》时,须在当日通过数据变更处理流程将《专项证明》以附件的形式传至总行风险管理部进行核查,只有在江西征信异议专项证明公示系统中公示登记的《专项证明》方可接受,未在系统中登记公示的《专项证明》一律不得接收。

第五章异议的外部协查
第十八条总行异议处理员必须每天登录到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和江西征信异议专项证明公示系统查询是否有需要协查的异议事项。

第十九条当经营行接到外部协查函应及时进行核查,涉及到内部核查过程参照第二章内部核查执行,在外部协查发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异议信息的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以《信用报告异议信息协查回复函》通过中
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电子邮件系统回复征信中心。

第二十条异议信息经核查确实有误的,应当在答复外部协查结果的同时,向征信中心报送更正信息。

不能在接到外部协查函的10个工作日内报送更正信息的,应当在外部协查回复函中说明不能及时更正的原因。

异议信息经核查没有发现错误的,应当在答复外部协查结果的同时,向征信中心提供能够证明核查结果的相关材料。

第六章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总行及经营行异议处理专员应当将异议处理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及保管。

第二十二条接收异议申请的支行应负责保管异议申请人(包括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公证证明(或异议申请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以及异议回复函等档案资料。

第二十三条异议处理相关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三年,到期可对档案资料进行销毁。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程由银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