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房地产,不含税销售额如何计算
不动产转让期间涉及的相关税费及计算

一、住房(转让方与受让方均为自然人)(一)转让方需承担的相关税费1.增值税(1)征收率5%。
计算公式:成交价格/(1+5%)×5%。
(2)个人将购买不足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注:满两年如何确认?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按照熟先的原则确认。
)(3)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2021 年12 月31 日,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
(注:政策到期后是否延续,暂未出台相关政策或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7%,县城(镇)5%,其他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3.个人所得税(1)查账征收,税率为20%。
纳税人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计算公式:(成交价格-财产原值-合理费用后)×20%(2)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3)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1.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2.家庭唯一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4.印花税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二)受让方需承担的相关税费1.契税(1)河南省住房权属转移契税税率为3%。
计算公式:(成交价格-增值税税额)×3%。
(2)自2016 年2 月22 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 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 平方米以上的,减按 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办公楼转让增值税计算公式

办公楼转让增值税计算公式在房地产交易中,办公楼的转让是一个常见的现象。
在办公楼转让过程中,涉及到增值税的计算问题。
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收,对于办公楼的转让,增值税的计算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本文将介绍办公楼转让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并对其进行详细的解析。
一、办公楼转让增值税计算公式。
办公楼转让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增值税=(转让价款-不含税销售额)×17%。
其中,不含税销售额=转让价款÷(1+税率)。
其中,税率为17%。
二、详细解析。
1. 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是指办公楼转让的总价款,即买方支付给卖方的总金额。
在计算增值税时,需要将转让价款减去不含税销售额,即转让价款-不含税销售额。
2. 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是指在转让价款中扣除增值税后的销售额。
计算公式为转让价款÷(1+税率)。
例如,如果转让价款为100万元,税率为17%,则不含税销售额=100/(1+0.17)=85.47万元。
3. 增值税。
增值税是根据转让价款和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得出的税款。
计算公式为(转让价款-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例如,如果转让价款为1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为85.47万元,税率为17%,则增值税=(100-85.47)×0.17=14.53万元。
三、案例分析。
为了更好地理解办公楼转让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进行分析。
假设某办公楼的转让价款为120万元,税率为17%。
根据上述公式,我们可以计算出不含税销售额和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120/(1+0.17)=102.56万元。
增值税=(120-102.56)×0.17=29.44万元。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办公楼转让增值税的计算过程,也可以看到增值税的数额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四、注意事项。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税率的确定,税率是影响增值税计算的关键因素,需要根据国家政策确定当前的税率。
不动产个人转让住房(不含自建)税收税率表

(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核定征收方式3%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额×3%
(个人通过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拍卖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转让收入全额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145号)
住房
个人所得税
20%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额-房屋原值-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①转让收入额: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②房屋原值: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③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等税金;
④合理费用:实际支付的房屋装修费用(须提供发票,且发票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房屋贷款利息(须提供有效证明)、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印花税
0.5‰
免征
免征
免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
城建税
7%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7%
免征
免征
教育费附加
3%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3%
免征
免征
地方教育附加
房地产交易税计算公式

房地产交易税计算公式第一类:二手商品房甲购置了一套 70 平米的房子,假定房子原值为48 万,此刻以65万元给乙。
那么( 一) 甲转让房子需要缴纳的税费为:印花税 =成交额× 0.05%=65万× 0.05%=325元营业税 =成交额× 5.5%=65万× 5.5%=35750元依据规定:假如不可以供给房子原值的,将按纳税人住宅转让收入的 1%审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 能供给完好资料的,按应缴个税额的20%计算。
那么,就该套房子而言,其个税将会有两种算法:①依据 20%收税: ( 商品房及其余住宅合理花费为: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子原值的 10%。
)个税 =( 转让收入 - 房子原值 - 转让住宅过程中缴纳的税金- 合理费用) ×20%=(65-48-3.575-0.0325- 4.8) ×20%万 =17185 元②依据 1%收税:个税 =住宅转让收入× 1%=65万× 1%=6500元假如按 20%征收个税,那么,甲所需缴纳的税费总数为53260 元; 假如按 1%征收个税,那么,甲所需缴纳的税费总数为42575 元。
( 二) 乙购置房子需要缴纳的税费为:因为该套房子切合一般住所的条件,所以其契税按 1.5%的优惠税率征收。
契税 =成交额× 1.5%=65万× 1.5%=9750元印花税 =成交额× 0.05%=65万× 0.05%=325元乙所需缴纳的税费总数为10075 元。
第二类:已购公房甲购置了一套 60 平米的房子,假定房子原值为30 万,此刻以50万元给乙。
因为该套房子已满五年而且属于家庭独一世活用房,所以甲时无需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其余税费为:( 一) 甲转让房子需要缴纳的税费为:印花税 =成交额× 0.05%=50万× 0.05%=250元甲所需缴纳的税费总数为250 元。
企业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是否包含增值税

企业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是否包含增值税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6〕43 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 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70 号)第一条第 一款规定,“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 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 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 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 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各地围绕上述政策原则确定的具体规定举例如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北京市规定。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北京 市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6 年第 7 号发布)第二十九条规定: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 收入。” 2.山东省规定。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管理办法》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7 年第 5 号发布)第十二条规 定:“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
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 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 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 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3.广州市规定。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2016 年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有关问题处理指引的通知》(穂地税函〔2016〕188 号)第 一条第(一)项规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 房地产项目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其中: (1)纳税人选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土地增值税 预征、清算收入均按“含税销售收入/ (1+5%)”确认。 (2)纳税人选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 土地增值税 预征收入按“含税销售收入/(1+11%)”确认; 土地增值税清 算收入按“(含税销售收入 本项目土地价款×11%)/ (1+ 11%)”确认, 即: 纳税人按规定允许以本项目土地价款扣减 销售额而減少的销项税金, 应调增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 “含税销售收入”是指纳税人销售房地产时取得的全部价 款及有关的经济利益。本项目土地价款是指按照财税 〔2016〕36 号文规定, 纳税人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 土地价款 (如果一次受让土地使用权,分期开发、清算的,则 土地价款需要按照合法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确认) 。
房屋过户税费计算公式

房屋过户税费计算公式房屋过户可不像买个棒棒糖那么简单,这里面涉及到的税费计算那也是有讲究的。
咱先来说说常见的几种税费。
首当其冲的就是契税,这契税的计算那可得看房子的面积和您是第几套房。
比如说,您买的是首套房,房子面积在 90 平方米以下,那契税就是房屋成交价的 1%;要是房子面积在 90 平方米到 144 平方米之间,契税就是 1.5%;超过 144 平方米的话,契税就是 3%。
要是二套房,那不管面积大小,普遍都得按 3%来交。
然后是增值税。
如果您买的房子不满 2 年就想卖,那得交增值税,这个增值税的计算是按照房屋成交价的 5.6%来算。
比如说,您这房子卖了 100 万,那增值税就得交 5.6 万。
还有个人所得税。
这要是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就用(计税价格 - 房屋原值 - 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 - 合理费用)× 20%来算。
要是不能提供,那就按照房屋成交价的 1%或者 1.5%来交。
我给您讲个我身边的真事儿。
我有个朋友小李,前段时间刚把他那套小户型的房子给卖了。
他那房子买的时候花了 50 万,卖的时候卖了80 万。
因为房子买了已经超过 5 年,所以增值税就不用交。
但是个人所得税得交,因为他没法提供完整的原值凭证,所以就按成交价的 1%来算,也就是 80 万乘以 1%,得交 8000 块的个人所得税。
契税方面,买家是首套房,房子面积 90 平方米,所以契税就是 80 万乘以 1%,8000 块。
这里面还有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继承的房子、赠与的房子,过户税费的计算又有不一样的规定。
总之,房屋过户税费的计算是个细致活儿,您得把各种情况都考虑清楚,才能算出到底要交多少钱。
可别稀里糊涂的,不然到时候可能会多花冤枉钱。
希望您在进行房屋过户的时候,都能把这些税费算得明明白白,顺顺利利地完成交易。
企业转让房地产的税收筹划分析

企业转让房地产的税收筹划分析胡绍雨【摘要】房地产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第一大产业,也是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但随着房地产交易的数量以及金额的增加,房地产交易过程的税收问题也越来越值得相关方面的关注.企业在转让房地产时,涉及多种不同的税种,如营业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成本在总投资额中所占的比例很高且涉税金额大、运作周期长、资金占用量大,如果不考虑这些繁重的税收负担,势必会对企业今后的发展造成影响.因此,企业可以在合法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种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以此来降低转让房地产时的税收成本,减少税收负担,提高经济效益,实现企业经营活动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期刊名称】《甘肃理论学刊》【年(卷),期】2015(000)005【总页数】6页(P148-153)【关键词】房地产转让;税收现状;税收筹划【作者】胡绍雨【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武汉430079;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广州510275【正文语种】中文目前,我国企业在转让房地产时涉及到的税费种类名目繁多,多达十几种,其中所占比重较大的有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另外还涉及到一些小税种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等。
营业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在转让房地产时按“销售不动产”项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
土地增值税是指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财产税[1]。
按照增值额与扣除项目的比率不同,土地增值税税率分别为30%~60%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印花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销售不动产计税-1

企业销售不动产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及举例一、房开企业(一)期房预售:1.老项目:简易计税方法预缴税款=预收款/(1+5%)*3%2.老项目、新项目:一般计税方法预缴税款=预收款/(1+9%)*3%(二)期房确认销售:1.老项目:(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1+5%)*5%-预缴税款2.老项目、新项目: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9%)*9%-进项税额]-预缴税款(三)现房销售:1.老项目: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1+5%)*5%2.新项目: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9%)*9%-进项税额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建筑面积/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二、非房开企业(一)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1.自建●不动产所在地预缴: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机构所在地:(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预缴税款2.非自建●不动产所在地预缴: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置原价)/(1+5%)*5%●机构所在地: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置原价)/(1+5%)*5%-预缴税额(二)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1.自建●不动产所在地预缴: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机构所在地: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9%)×9%-进项税额]-预缴税款2.非自建●不动产所在地预缴: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置原价)/(1+5%)*5%●机构所在地: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9%)×9%-进项税额]-预缴税款一般纳税人区分营改增前后、区分自建还是非自建(1)营改增之前取得——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5%)转让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下同)。
销售不动产增值税计算公式及举例

销售不动产增值税计算公式及举例
举例:
假设甲公司将一栋写字楼以1,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那么甲
公司需要计算并支付增值税。
根据公式,增值税额=不动产转让价款×5%=1,000万元×5%=50万元。
所以,甲公司需要支付50万元的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不动产是购建不动产,即甲公司自行投资建造
的房屋,那么在不动产转让时,根据国家规定,可以减免增值税。
例如,甲公司购建一栋写字楼花费了1,500万元,并将该写字楼以
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公司。
根据公式,增值税额=不动产转让价款
×5%=1,000万元×5%=50万元。
然而,根据规定,如果购建不动产时已缴纳了增值税,那么在转让时
可以减免相应的增值税金额。
假设甲公司在购建时已缴纳了150万元的增值税,那么在转让时可以
减免150万元的增值税。
所以,甲公司最终需要支付的增值税=5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
这意味着甲公司可以申请退回100万元的增值税。
这是一个简单的例子,实际情况中,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不
同地区的具体政策规定,不动产的用途等。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
情况进行计算,并遵循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国税公告(2016)14号转让不动产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2016.3.31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 016〕36号)及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华税:本公告适用于纳税人转让其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除外,其另行适用《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的规定。
第三条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一)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三)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含税销售额如何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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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销售额如何换算
增值税属价外税,在税款计算时需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增值税计税方法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通过公式“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来换算。
营改增后,出现一些特殊情形,其不含税销售额的换算方法也有别于一般规定。
情形一:非房企预缴增值税,税率是关键
影响不含税销售额换算的要素之一是税率(征收率)。
通常计算税额适用什么税率(征收率),换算公式的分母就使用对应的税率(征收率)。
如销售货物适用16%的税率,则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6%)。
但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预缴增值税时,不含税销售额的换算却并未遵循这一规律。
不动产按取得的来源不同,将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来源形式分为自建和非自建两大类,即:自建不动产应预缴增值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非自建不动产应预缴增值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
各种税的计算方法

各种税的计算公式一、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二、消费税1、一般情况: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三、关税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五、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稿酬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3、其他各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六、其他税收1、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2、房地产税: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3、资源税: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4、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5、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一)增值税计算方法1、直接计税法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2、间接计税法: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1)购进扣税法: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额(2)实耗扣税法:扣除税额=本期实际耗用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2、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征收率)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三、消费税额1、从价定率的计算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税率(1)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2)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3)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4)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税额(5)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定额的计算: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单位数额四、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1、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2、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3、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五、个人所得税额1、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水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80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所得额-速算扣除数)/(1-税率)2、个体工商户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将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换算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2/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2)计算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计算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当月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12(4)计算本月应纳所得税额:本月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累计已缴所得税额3、稿酬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应纳税所得额×20%×70%4、劳务报酬所得(1)一次收入在20000元以下时: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2)一次收入20000~50000时: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20%×50%=应纳税所得额×(20%+10%)(3)一次收入超过50000时:应纳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20%×100%=应纳税所得额×(20%+20%)5、财产转让财产转让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7、境外个人所得税款扣除限额:境外个人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8、支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的计算:手续费金额=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2%六、土地增值税额1、一般计算方法应纳税总额=∑各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某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土地增值率=土地增值额×100%/扣除项目金额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金额2、简便计税方法(1)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金额50%的: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30%(2)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0.05(3)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0.15(4)土地增值额超过项目金额200%: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0.35七、城市建设维护税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额=(产品销售收入额+营业收入额+其他经营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应补交税额=实际营业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已纳税额应退税额=已交税额-核实后的应纳税额八、资源税额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九、车船税1、乘人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畜力车、人力车、自行车等车辆的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车辆拥有量×适用的年税额2、载货车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载货汽车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3、客货两用的车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人车适用年税额×50%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的净吨位数×适用的年税额4、机动船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机动船年应纳税额=机动船的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5、非机动船应纳税额=非机动船的载重吨位×适用的年税额6、新购买的车辆按购期年内的余月数比例征收车船税,其计算公式为:新购买车船应纳车船税额=各种车船的吨位(或辆数)×购进起始月至征期终了的余月数/征期月数补交本期漏报漏缴税额=漏报漏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补交本期少交的税款=[应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已缴税款退还误交的税款=已缴的误交税款退还应计算错误而多交的税款=已入库的税款-重新核实后的应纳税额房产税额年应纳房产税税额=房产评估值×税率月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12季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4十、土地使用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使用土地的平方米总数×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月或季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12(或)4十一、印花税额1、购销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购销金额×3/10000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收取的费用×5/100003、加工承揽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加工及承揽收入×5/10000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承包金额×3/100005、财产租赁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租赁金额×1/10006、仓储保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仓储保管费用×1/10007、借款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5/100008、财产保险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保险费收入×1/10009、产权转移书据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书据所载金额×5/1000010、技术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合同所载金额×3/1000011、货物运输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运输费用×5/1000012、营业账簿应纳印花税的计算(1)记载资金账簿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固定资产原值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固定资产原值)+(自有流动资金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5/10000(2)其他账簿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手房出售方税费计算公式

二手房出售方税费计算公式在购买二手房时,除了房屋的价格之外,买家还需要考虑到一些税费的支出。
这些税费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这些税费的计算方式也各不相同。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二手房出售方税费的计算公式,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二手房交易中的税费支出。
1. 契税计算公式。
契税是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需要缴纳的税费,计算公式如下:契税= 房屋交易价格契税税率。
契税税率是由国家规定的,目前契税税率为1%。
因此,购房者只需要将房屋的交易价格乘以0.01即可得到需要缴纳的契税金额。
2.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在出售房屋时,卖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个人所得税= (房屋交易价格购买时的成本)个人所得税税率。
其中,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卖方持有房屋的时间长短而不同。
如果持有房屋时间不超过5年,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如果持有房屋时间超过5年,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购买时的成本包括购房时的交易税费、印花税、中介费用等,卖方需要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将这部分成本扣除。
3. 印花税计算公式。
印花税是指在房屋交易中需要缴纳的税费,计算公式如下:印花税= 房屋交易价格印花税税率。
印花税税率也是由国家规定的,目前印花税税率为0.05%。
因此,购房者只需要将房屋的交易价格乘以0.0005即可得到需要缴纳的印花税金额。
以上就是二手房出售方税费的计算公式,通过这些公式,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在二手房交易中需要缴纳的税费支出。
在购买二手房时,购房者需要提前考虑到这些税费,并在预算中予以充分考虑。
同时,卖方在出售房屋时也需要根据这些公式计算出需要缴纳的税费金额,以便在交易过程中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除了上述提到的税费之外,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还需要考虑到其他一些费用,比如贷款利息、物业管理费、装修费用等。
这些费用虽然不属于税费范畴,但同样需要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进行充分考虑。
总之,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购房者和卖方都需要充分了解相关的税费支出,以便在交易过程中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房屋买卖交易中的税费计算和缴纳要求详述及案例分析

房屋买卖交易中的税费计算和缴纳要求详述及案例分析在房屋买卖交易中,税费计算和缴纳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环节。
本文将详细描述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税费,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
1. 印花税印花税是指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根据房屋买卖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向税务部门缴纳的税款。
具体税率根据不同地区和房屋性质而异。
一般而言,购房人需承担印花税,具体数额为合同金额的指定比例。
案例分析:小明购买了一套总价为100万的住房,当地规定印花税税率为3%,则小明需要向税务部门缴纳3万的印花税。
2. 增值税增值税是指在房屋买卖交易中,根据房屋增值部分向税务部门缴纳的一种税费。
根据国家政策,在首次购买住房时,购房人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但若再次转让住房,则需要依据房屋增值部分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案例分析:小红购买了一套总价为200万的住房,在5年后以250万的价格出售。
假设小红购房时已完全享受过首套房免征增值税政策,那么她需要缴纳50万的增值税,即出售价格与购买价格之差的一定比例。
3. 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规定,个人住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是指根据房屋买卖收入与个人住房交易成本之差,按照一定比例计算的税款。
案例分析:张先生购买了一套总价为150万的住房,然后以200万的价格出售。
他在购买时支付了10万的个人所得税,这是根据购买价格与房屋价值之差计算得出的。
而在出售时,他又需要支付50万的个人所得税,这是根据出售价格与购买价格之差计算得出的。
4. 契税契税是指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根据房屋买卖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格按一定比例缴纳的税费。
契税也是购房人承担的费用,在不同地区和房屋性质下,契税的税率会有所不同。
案例分析:王女士购买了一套总价为80万的住房,契税税率为1%,则她需要向税务部门缴纳8千的契税。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交易中的税费计算和缴纳是一个繁琐而重要的环节。
各项税费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房屋性质有所不同,购买人需要了解相关政策和税费计算方法,以便做好财务规划和预算。
一文梳理: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建筑服务、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四项业务的预征率、税率、征收率

一文梳理: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建筑服务、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四项业务的预征率、税率、征收率新纳入试点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建筑服务、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四项业务的预征率,税率,征收率看似比较复杂,笔者对其进行了梳理,以帮助记忆。
一、预征率:(一)一般计税1、跨县市建筑:2%2、不动产经营租赁、房地产销售:3%3、转让不动产:5%(二)简易计税1、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1.5%(减按1.5%计算)2、跨县市建筑、房地产销售:3%3、不动产(个人出租住房外)经营租赁、转让:5%小结:1、预征率有2%、3%、5%三档,还有个人出租住房特例按1.5%计算。
(1)一般计税预征率用3%的多(理解:减负思路)。
例外情况:转让不动产时预征率是5%(理解:由地税代征,不区分是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跨县市建筑是2%(理解:设的低是为了避免因在建筑服务地大量超缴,机构所在地出现留抵,占压纳税人资金);(2)简易计税的预征率用5%的多(理解:和征收率一致,保证原有地方财政收入不受影响);例外情况:建筑服务业(和征收率一致)和房地产销售(理解:是按预收款计算)是3%;个人出租住房是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
(营业税政策平移)。
2、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预征率相同的有:房地产销售都为3%,转让不动产都为5%。
3、计算公式:一般情况下,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可扣除)÷(1+税率/征收率)×预征率例外情况:(1)转让不动产不论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均按5%征收率进行换算,即预缴时都是:(含税销售额-可扣除)÷(1+5%)×5%。
(理解:转让不动产由于是地税代征,纳税人身份由国税掌握,无法区分是不是一般纳税人)(2)房地产销售的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征收率)×3%;(理解:延续营业税的操作方法,收到预收款后直接乘以3%计算应预缴税款,但现在可以换算成不含税价,减轻了房地产企业的现金流压力。
转让房产一般计税方法

转让房产一般计税方法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房产转让是指房屋所有权归换房产买卖双方,其中包括转让人取得价款的收入及其它财产和权益的取得。
对于房产转让,涉及到的税收问题也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转让房产的计税方法出发,探讨转让房产的税收问题。
一般来说,转让房产所需缴纳的税款主要包括增值税、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是转让房产时普遍需要缴纳的税款,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一年以上的住房要征收增值税;而个人转让房产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出售房产所得收入应纳税,税率为20%。
在进行房产转让时,计算应缴纳的税款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要考虑的是转让的房产的性质,是居民用房还是商业用房,不同性质的房产所需缴纳的税款也会有所不同。
还要考虑到房产的购买价格、转让价格以及转让所需的费用等因素,这些都会对最终的税款计算产生影响。
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合理计算转让房产所需缴纳的税款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一般来说,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进行计算:要确定转让的房产的性质和购买价格,这是计算税款的基础,只有清楚了这些信息,才能进行后续的计算。
根据购买价格和转让价格计算出房产的增值额,然后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出应缴纳的增值税。
需要提醒的是,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操作步骤和计算方法可能也会有所异同,因此在进行计算时应当根据当地的税收政策来进行操作。
转让房产一般计税方法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并且要遵守当地的税收法规,确保缴纳的税款合法合理。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读者们可以对转让房产的计税方法有所了解,从而在实际操作中能够更加规范地进行税款计算。
第二篇示例:转让房产是许多人在生活中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无论是因为个人需求的变化,还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回报,房产的转让都是一件值得认真考虑的事情。
在进行房产转让的过程中,许多人都会忽略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应该如何计税。
房地产交易税计算公式

房地产交易税计算公式第一类:二手商品房甲购买了一套70平米的房子,假设房屋原值为48万,现在以65万元给乙。
那么(一)甲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印花税=成交额×0.05%=65万×0.05%=325元营业税=成交额×5.5%=65万×5.5%=35750元根据规定:如果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的,将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能提供完整资料的,按应缴个税额的20%计算。
那么,就该套房屋而言,其个税将会有两种算法:①按照20%征税:(商品房及其他住房合理费用为: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个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65-48-3.575-0.0325-4.8)×20%万=17185元②按照1%征税:个税=住房转让收入×1%=65万×1%=6500元如果按20%征收个税,那么,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53260元;如果按1%征收个税,那么,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42575元。
(二)乙购买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由于该套房屋符合普通住宅的条件,因此其契税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
契税=成交额×1.5%=65万×1.5%=9750元印花税=成交额×0.05%=65万×0.05%=325元乙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10075元。
第二类:已购公房甲购买了一套60平米的房子,假设房屋原值为30万,现在以50万元给乙。
由于该套房屋已满五年并且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因此甲时无需交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其它税费为:(一)甲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印花税=成交额×0.05%=50万×0.05%=250元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250元。
(一)乙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由于该套房屋符合普通住宅的条件,因此其契税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
《转让非自建不动产的财税解析》

《转让非自建不动产的财税解析》一、转让非自建不动产的财税基础转让非自建不动产涉及到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他们的计税方法、预缴与申报环节有所不同。
(一)一般纳税人的计税方式一般纳税人在不同时间节点取得非自建不动产的计税方式各异。
在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取得非自建不动产,可选择简易计税方式或一般计税方式。
若选择简易计税,以转让差额为销售额,按照 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若选择一般计税方式,以转让全额为销售额,以转让差额按 5% 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开具税率为9% 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而在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非自建不动产,只能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以转让差额按 5% 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开具税率为 9% 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式小规模纳税人转让非自建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 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回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其中对自然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纳税地点为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不存在先预缴后申报的概念。
预缴税款计算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例如,A 市某小规模纳税人 2012 年 4 月在 B 市购买的一套房产,购置价值为 300 万元,2016 年 5 月转让,销售价 525 万元。
按规定该纳税人应当在房产所在地 B 市地税机关预缴税款:(525-300)/1.050.05=10.71 万元,预缴后向 A 市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525-300)/1.050.05-10.71=0 万元。
个人转让不动产需缴纳哪些税费

加、印花税自2019年1月1日起自 2021年12月31日,可以享受减半征 收优惠。
个人转让非住房应缴纳的税费
例:李先生于2015年2月以100万元全款在某市区购买了一套面积为40平方米的店 面,购买时缴纳契税3万元,上述购房款及相关税费均有合法有效凭证。2019年4月李 先生将其转让给赵先生,取得转让价款142万元,请问买卖双方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如 何缴纳?
包括地方教育附加
个人转让非住房应缴纳的税费
李先生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42-2)-100-3-0.07
-0.03-0.02-0.0355-5.05335] ×20%=
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 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转让住房卖方优惠政策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优惠: 纳税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可 享受三个附征减半征收的优惠。
个人所得税优惠: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 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但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 减免个人所得税。
卖方涉及的税费
增值税: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 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 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 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卖方涉及的税费
转让房地产,不含税销售额如何计算(老会计人的经验)

转让房地产,不含税销售额如何计算(老会计人的经验)在实务中,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如何计算不含税销售额,一直存在争议。
这一争议源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中的一项规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那么,含税销售额究竟是以销售房地产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实际申报的销项税额后的余额,还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土地价款后的余额,再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对此,上述文件并没有明确。
案例房地产开发企业甲公司转让房地产,取得收入1110万元。
假设其支付的土地价款为222万元,则在计算该公司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时,其增值税销项税额是按不含税销售额计算。
这样,不含税销售额为:1110万元÷(1+11%)=1000万元,销项税额为:1000万元×11%=110万元。
如果以取得的收入扣除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那么不含税销售额为:(1110万元-222万元)÷(1+11%)=800万元,那么销项税额为:800万元×11%=88万元。
可见,不同的理解,计算的销项税额是不一样的。
分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究竟含不含增值税?对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对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18号)第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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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房地产,不含税销售额如何计算
在实务中,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如何计算不含税销售额,一直存在争议。
这一争议源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中的一项规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那么,含税销售额究竟是以销售房地产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实际申报的销项税额后的余额,还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土地价款后的余额,再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对此,上述文件并没有明确。
案例
房地产开发企业甲公司转让房地产,取得收入1110万元。
假设其支付的土地价款为222万元,则在计算该公司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时,其增值税销项税额是按不含税销售额计算。
这样,不含税销售额为:1110万元÷=1000万元,销项税额为:1000万元×11%=110万元。
如果以取得的收入扣除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那么不含税销售额为:÷=800万元,那么销项税额为:800万元×11%=88万元。
可见,不同的理解,计算的销项税额是不一样的。
分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究竟含不含增值税?对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对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第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销售额=÷。
销项税额=÷×11%。
也就是说,在一般计税办法下,增值税的销售额与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收入并不相同,即增值税中土地价款对应抵减的销项税额,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重新调整计入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并缴纳土地增值税。
如上例,甲公司含增值税销售额为800万元,销项税额为88万元,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为:1110万元-88万元=1022万元。
对于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的,因不涉及扣减土地价款,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
额,增值税的销售额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一致。
对于预缴税款,由于预缴时尚无法确定清算项目对应扣除的土地价款,故对预缴税款采取从简计算的方式。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例如,房地产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房产取得预收款1110万元,不含税收入为:1110万元÷=1000万元,应预缴增值税税款为:1000万元×3%=30万元。
按照上述公式,预缴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1110万元-30万元=10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