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POPs法规(EU) 20191021 word版

合集下载

欧盟pops法规

欧盟pops法规

欧盟pops法规
欧盟POPS法规(POPs)是指包含有持久性有毒有害污染物(PersistentOrganicPollutants)的法律法规,它们是在政府的严格监管下生产、使用并最终排放的有毒物质,它们主要用于农药、农膜、涂料、熏蒸剂和柴油燃料中,用于增加其功效、防止腐蚀和作为燃料组件。

事实上,欧洲联盟是全世界最早采取POPS法规的地区之一,早在2001年,欧盟就把POPS规定纳入其环境法规体系中,推出一项称为“欧盟持久性有毒有害污染物框架管理指令”的法规,以此来控制被称为“类醛”的持久性有有害污染物的生产、使用和排放。

前,欧盟的POPS法规包括限制使用有毒化学品的活动,以及为持久性有毒有害污染物提供去污和减排措施。

此外,欧盟POPS法规还规定国家必须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以支持和确保能够有效地实施框架指令,从而使用问题物质得到有效控制。

欧盟POPS法规旨在限制使用和排放有毒物质,并保护欧洲联盟国家的环境和公民的健康。

其中涉及的问题物质包括甲醛、多可芴、六氯苯、四氯苯等。

因此,根据欧盟POPS法规,欧洲联盟国家必须在生产、使用、储存这些物质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限制使用的量,并定期监测排放情况。

此外,欧盟POPS法规还规定,为了确保环保,各国必须采取回收、清除和处理污染物的有效措施。

例如,必须开展定期的污染土壤检测和污染空气检测,以控制由这些物质引起的环境污染情况。

此外,
如果检测发现污染物达到一定程度,各国还必须制定和实施有效的清洗、回收和处理措施,以有效地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

在欧盟POPS法规的指导下,各国就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使用、排放及管理问题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欧盟新发布关于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物品的法规

欧盟新发布关于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物品的法规

欧盟新发布关于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物品的法规
2019年8月9日欧盟在官方公报上发布:(EU)No.10-2011规定的聚((R)-3-羟基丁酸酯-共-(R)-3-羟基己酸酯)物质(FCM物质No.1059,CAS号147398-31-0)的授权要求所有分子量低于1000 Da的低聚物的总迁移量不超过5.0 mg/kg食品或食品模拟物。

2019年8月9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指令(EU)2019/1338,修订有关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物品的法规(EU)10/2011条例,该指令将于2019年8月28日开始正式生效。

在该指令在生效前,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可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投放市场直到售罄。

该法规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pops管控要求

pops管控要求

pops管控要求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是指具有高毒性、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远距离迁移性,对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严重危害的有机化合物。

以下是部分POPs的管控要求:- 中国POPs管控要求:
- 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禁止生产、使用、进出口。

- 多氯萘:禁止生产、使用、进出口。

- 欧盟POPs法规附录I新增PFHxS类物质管控要求:
- 全氟己烷磺酸(PFHxS),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
- 限制条件:对于条目而言,第4条第(1)款(b)项适用于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存在的PFHxS或任何其盐类的浓度≤0.025mg/kg(0.0000025%);对于条目而言,第4条第(1)款(b)项适用于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存在的所有PFHxS相关化合物的浓度总和≤1mg/kg(0.0001%);对于条目而言,第4条第(1)款(b)项适用于用于浓缩消防泡沫混合物中或用于生产其他消防泡沫混合物中,其PFHxS、其盐类及其相关化合物的浓度≤0.1mg/kg(0.00001%)。

- 用途:通常用作全氟辛基磺酸(PFOS)的替代品,用于消防泡沫、食品接触用纸、金属电镀、纺织品、皮革、抛光剂、清洁洗涤剂、涂层、纸制品以及电子和半导体制造等领域。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POPs管控要求的信息,可以继续向我提问。

整车及零部件pops法规实施指南

整车及零部件pops法规实施指南

整车及零部件pops法规实施指南英文回答:Interpretation Guidelines for Whole Vehicle and Component POPs Regulations.Introduction.POPs (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 are a class of toxic chemicals that are resistant to degradation and can accumulate in the environment and in living organisms. Due to their harmful effects on human health and the environment, POPs have been regulated under the Stockholm Convention on 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 The Convention requires countries to take measures to eliminate or reduce the production, use, and release of POPs.Scope of the Regulations.The Whole Vehicle and Component POPs Regulations aredesigned to implement the Stockholm Convention at the national level. The regulations cover the production, use, import, export, sale, and disposal of vehicles and vehicle components that contain POPs. The regulations alsoestablish requirements for the labeling of POPs-containing products and for the disposal of POPs waste.Key Requirements of the Regulations.The key requirements of the regulations include:A prohibition on the production, use, import, export, and sale of vehicles and vehicle components that contain POPs above certain threshold levels.Requirements for the labeling of POPs-containing products.Requirements for the disposal of POPs waste.A requirement for manufacturers to provide information on the POPs content of their products to consumers.Enforcement of the Regulations.The regulations are enforced by the relevant national authorities. The enforcement authorities have the power to inspect facilities, seize products, and impose fines and penalties for violations of the regulations.Guidance for Implementation.The regulations are accompanied by a guidance document that provides detailed instructions on how to implement the regulations. The guidance document includes information on:The scope of the regulations.The key requirements of the regulations.The enforcement of the regulations.The resources available to assist with implementation.Benefits of the Regulations.The regulations are expected to have a number of benefits, including:Reducing the production, use, and release of POPs.Protecting human health and the environment from the harmful effects of POPs.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and use of alternative technologies.中文回答:整车及零部件POPs法规实施指南。

欧盟pops法规

欧盟pops法规

欧盟pops法规欧盟POPS法规是指欧盟对有毒有害污染物(POPs)的控制。

有毒有害污染物(POPs)常常被称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它们包括有毒重金属,多氯联苯(PCBs),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氟磺酸酯类物质。

这些有毒有害物质有可能从一个领域被移入另一个领域,从而对环境和人类的健康造成有害的影响。

欧盟的POPS法规包括《欧盟挥发性有机物指令》(Directive 2004/107/EC),《欧盟PCB指令》(Directive 2002/95/EC),以及《欧盟SVHC指令》(Directive 2006/121/EC)等。

这些指令规定了企业、研究机构等要遵守的各项规定,以保护人类和环境免受POPS造成的危害。

《欧盟挥发性有机物指令》(Directive 2004/107/EC)规定,企业在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方面必须遵守一系列的控制措施,比如限制使用、记录使用量、监测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水平等。

此外,该法规还要求企业定期向政府申报其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数量和情况。

《欧盟PCB指令》(Directive 2002/95/EC)是欧盟对防护有毒有害物质的首个法规。

该指令要求企业在使用多氯联苯时必须经过化学安全评估,并且报告使用多氯联苯的情况。

此外,该指令还要求企业实施一系列控制措施,比如限制使用、保护员工、监测环境中的多氯联苯水平等。

《欧盟SVHC指令》(Directive 2006/121/EC)是欧盟对潜在危险化学物质的管理规定。

该指令要求企业在使用潜在危险物质时要严格遵守欧盟规定,并实施一系列控制措施,包括限制使用、保护员工、监测环境中潜在危险物质水平等。

欧盟POPS法规为保护人类和环境免受有毒有害物质造成的危害所做出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

企业在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时,应当严格遵循欧盟的相关法规,以保护环境和人类的健康。

同时,应当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控制措施,包括限制使用、记录使用量、定期申报使用情况、监测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水平等,以保障环境的健康,并有效地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

欧盟rohs最新标准

欧盟rohs最新标准

欧盟rohs最新标准欧盟RoHS(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指令是欧盟针对电子电气设备中有害物质的使用所制定的一项法规。

该指令旨在限制电子电气设备中有害物质的使用,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欧盟RoHS指令的标准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最新的欧盟RoHS标准对电子电气设备中的有害物质使用做出了更严格的限制和要求。

其中包括限制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等物质的使用。

这些物质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的使用可能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因此欧盟RoHS指令的更新对于整个电子电气设备行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欧盟RoHS最新标准的更新,电子电气设备制造商需要对产品的设计和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的调整和改进。

首先,制造商需要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筛选和选择,确保所采购的原材料符合最新的RoHS标准要求,不含有限制物质。

其次,在产品设计阶段,制造商需要充分考虑限制物质的使用,选择替代材料或工艺,确保产品在不影响性能和质量的前提下符合最新的RoHS标准。

最后,在生产制造过程中,制造商需要加强对原材料和生产工艺的管控,确保产品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最新的RoHS标准要求。

除了对制造商的要求,欧盟RoHS最新标准的更新也对整个供应链产生了影响。

从原材料供应商到成品制造商,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严格遵守最新的RoHS标准,确保产品的合规性。

因此,供应链管理也成为了电子电气设备行业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对于消费者来说,欧盟RoHS最新标准的更新意味着更加安全、环保的产品将会进入市场。

消费者可以更加放心地选购和使用符合RoHS标准的电子电气设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总的来说,欧盟RoHS最新标准的更新对于整个电子电气设备行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制造商需要加强对产品设计和生产过程的管控,确保产品符合最新的RoHS标准要求;供应链管理也成为了重中之重;消费者则可以从中受益,选择更加安全、环保的产品。

欧盟POPs法规禁用物质清单或将更新至29项

欧盟POPs法规禁用物质清单或将更新至29项

欧盟POPs法规禁用物质清单或将更新至29项欧盟POPs法规禁用物质清单或将更新至29项近日,欧盟委员会就一项POPs法规((EU)2019/1021)修订草案展开公众评议,评议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9日。

该草案提议将全氟己烷磺酸(PFHxS)及其盐和相关化合物列入POPs法规附件Ⅰ,若此次评议通过,POPs法规附件Ⅰ禁用物质清单将由28项增加至29项。

提案主要内容物质:全氟己烷磺酸(PFHxS)及其盐和相关化合物CAS编号:355-46-4及其他限制条件:1. 就本条目而言,第4((1)条第(b)点适用于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PFHxS或其任何盐的浓度≤0.025mg/kg(0.0000025%)。

2. 就本条而言,第4(1)条第(b)点应适用于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所有PFHxS相关物质浓度总和≤1mg/kg(0.0001%)。

4.就本条目而言,第4(1)条第(b)点应适用于使用在浓缩消防泡沫混合物中或用于生产其他消防泡沫混合物中,PFHxS和PFHxS相关化合物的浓度≤0.1mg/kg(0.00001%),该豁免应在生效后3年内由委员会进行审查,以降低限值。

什么是PFHxSPFHxS全称为全氟己烷磺酸,其盐类和相关物质常作为全氟辛基磺酸(PFOS)和全氟辛酸(PFOA)的替代品,用于消防泡沫、金属电镀、纺织品、抛光剂、清洁/洗涤剂、涂层、纸品以及电子和半导体制造等领域。

PFHxS对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大的危害,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已在2017年7月将其列入高度关注物质(SVHC)清单中。

2022年6月PFHxS及其盐和相关化合物已被正式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

什么是POPs欧盟POPs法规即欧盟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法规,法规编号为(EU) 2019/1021,管控物质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此法规的出台旨在尽快的淘汰或者禁止在欧盟生产、销售以及使用《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中涉及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以保护人类和环境免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并且尽可能的减少这类物质在环境中的排放。

欧盟修订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条例

欧盟修订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条例

2014年12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 No 1342/2014,对欧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EC) No 850/2004 附录IV和V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于2015年6月18日生效。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设定了多溴联苯醚和全氟辛烷磺酸及其衍生物的最低浓度限值;
2.将六氯丁二烯、多氯化萘、短链氯化石蜡和硫丹加入到了该法规的附录V中。

POP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简称POPs)是指能够通过各种环境介质(大气、水、生物体等)长距离迁移并长期存在于环境,具有长期残留性、生物蓄积性、半挥发性和高毒性,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具有严重危害的有机化学物质,如滴滴涕(DDT)、多氯联苯(PCBs)、六氯苯(HCB)、短链氯化石蜡(SCCP)等。

因此各大公司、企业越来越重视控制产品中的POPs,一些公司已将SCCP、PCBs等常见于电子电器产品中的POPs 列入到环境管理物质中进行管控。

以短链氯化石蜡(SCCP)为例,通常被用作皮革涂层、PVC和氯化橡胶中的塑化剂,塑料和纺织品中的阻燃剂;在欧盟2012年6月19日的法规(EU)No 519/2013修正案中,被认定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并被加入到法规(EC) No 850/2004的禁用物质列表中。

该修正案限制任何物质或配制品中的SCCP含量不得等于或大于1%;同时也规定自2013年1月11日起,所有物品不得含有SCCP。

2013年至2014年期间欧盟共召回包括玩具、手提包、智能手机壳、跳绳等在内的28款含SCCP的产品。

欧洲pops标准

欧洲pops标准

欧洲pops标准
欧洲Pops标准是欧洲联盟建立的环境法规,旨在保护人类健
康和环境免受有机污染物的危害。

Pops是指持久性有机污染
物(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主要包括多氯联苯(PCBs)、二噁英和呋喃类化合物等。

欧洲Pops标准包括《斯德哥尔摩公约》和欧盟《持久性有机
污染物指令》等法规。

根据这些标准,禁止或限制使用和生产Pops,并实施监测和控制措施,防止Pops的释放和传播。

这些标准要求成员国采取行动,包括制定国内法规、建立监测网络、设置目标和时间表,以及实施控制和消减措施。

此外,它还要求禁止或控制有机污染物的进口和出口。

欧洲Pops标准的实施有助于减少有机污染物对人类健康和环
境的影响。

它为欧洲国家提供了统一的框架,促进了跨国合作和信息交流。

同时,这些标准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借鉴和参考,推动了全球Pops问题的解决。

欧盟POPs法规结构

欧盟POPs法规结构

欧盟POPs法规结构p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包括21个条款,5个附录ØAnnex I (禁止清单)(28项)ØAnnex II (限制清单)ØAnnex III (降低排放的物质清单)ØAnnex IV (第7条中废弃物管理规定的物质清单)ØAnnex V (废弃管理)禁止清单-28项1、DDT2、氯丹 4、艾氏剂3、狄氏剂 5、异狄氏剂 6、七氯 7、硫丹8、六氯环己烷(林丹) 9、开蓬(十氯酮) 10、灭蚁灵11、毒杀芬12、三氯杀螨醇13、四溴联苯醚 15、六溴联苯醚 16、七溴联苯醚 18、短链氯化石蜡(SCCPs) 19、六溴联苯20、六溴环十二烷(HBCDD)21、多氯化萘22、多氯联苯23、六氯丁二烯25、六氯苯26、五氯苯酚及其盐和酯17、十溴联苯醚24、五氯苯27、PFOS及其衍生物14、五溴联苯醚28、PFOA盐及其相关物质12项杀虫剂8项阻燃剂8项阻燃剂2项绝缘液体溶剂、橡胶原料3项防霉剂2项表面活性剂POPs法规-SCCP通报最多p短链氯化石蜡(SCCPs)p英文名:Alkanes, C10-13, chlorop分子式:C10-13p按含氯量可分为:42%、48%、50~52%、65~70%四种限制物质CAS No EC No限制要求主要用途短链氯化石蜡SCCPs 85535-84-8287-476-5l物质或配制品≤10000mg/kg (1%)l物品<1500mg/kg(0.15%)可作为具有阻燃和增塑双重作用,常用于电线电缆等阻燃部件和软胶增塑。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

(1,1,1-trichloro-2,2-bis(46 chlorophenyl)ethane) 1,1-双(4-氯苯 -
基)2,2,2-三氯乙烷 CAS 50-29-3
1
No 序号
Substance 物质
Chlordane 氯丹 7
CAS 57-74-9
Hexachlorocyclohexanes, including lindan 林丹 8 CAS 58-89-9;319-84-6 ;
Perfluorooctane sulfonic acidand its derivatives (PFOS) 全 氟辛烷磺酸/盐
substances, preparations shall apply to concentrations of PFOS equal to or below 10 mg/kg (0,001 % by weight)该物质在物质,配置品含 量需等于或低于 10mg/kg
Heptabromodiphenyl ether
by weight when produced partially or fully from recycled
七溴联苯醚 C12H3Br7O
materials or materials from waste prepared for reuse 使用回收料 或循环用料的物品或配置品中含量需小于 0.1%;
parts if the concentration of PFOS is lower than 0,1 % or, for textiles or other coated materials, the amount of PFOS is lower than 1μg/m2 在物品,半成品或部件中 PFOS 的含量需低于 0.1%,针对纺织品, 覆层材料含量需低于 1 μg/m2

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

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

化学性能
1、致癌、诱变或危害生殖力物质(CMR)
在附件II中可以查找到相关的毒性级别的规定。并且根据 《化学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查找到具体 物质的毒性等级。
2、过敏性香料禁令
在附件II中的第11条款中列明了55种禁用香料和11种需要回 贴警示标签香料的名称和CAS号。
3、特定(可迁移)重金属更严格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进出口玩具检验所
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
合格评定
现行88/378/EEC
新指令将现行指令延伸
合格评定程序的选择 1)自我核实的情况:
--符合涵盖所有安全方面的协调标准
实施危险分析的明显义务。
2)第三方核实(EC型式试验)的情况: --不存在协调标准(磁体) --不完全符合协调标准 --生产商认为玩具需要第三方的核实
制定玩具新指令的原因
✓ 玩具市场的变更(出现很多新玩具) ✓ 生产领域的变更----80%进口到欧盟 ✓ 玩具中所使用物质的新科学证据 ✓ 需要在欧盟内部/对外边境区加强(供应链)
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进出口玩具检验所
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
新玩具安全指令的实施
✓ 2008年底在欧盟已经达成协议
✓ 2009年五月正式生效?
针对小于36个月儿童的纺 织玩具应可以清洗,并需要 在清洗后达到基本安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进出口玩具检验所
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
警告标志
现行法88/378/EEC
警告清晰可见。
新指令将现行指令延伸
若适用于安全使用,则警 告必须详细说明:
使用人员限制 使用人员的能力 最小或最大重量 成人监督
新玩具指令 与包装分离; 包装:无窒息危险 警告:“推荐成人监督” 禁止紧附在食品上的玩具

欧盟再次修订 最新POPs法规要求

欧盟再次修订 最新POPs法规要求

欧盟再次修订POPs法规要求
2020年8月18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 2020/1203和(EU) 2020/1204号法规,目的是对POPs附件I进行修订。

(EU) 2020/1203修订法规附件I中全氟辛烷磺酸及其衍生物(PFOS)的豁免条款,(EU) 2020/1204把三氟杀螨醇添加到法规附件I中,法规自发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

具体修订如下:
⏹(EU) 2019/1021附件I中A 部分新增以下条款:
⏹(EU) 2019/1021附件I中A 部分PFOS豁免条款第4点修订如下:
a.第一段修改为“4. 如果将释放到环境中的量减至最少,则在2025年9月7日前允许PFOS用于以下用途的生产和投放:在闭环系统中用于非装饰性六价铬镀层防雾剂。

如果使用全氟辛烷磺酸(PFOS)的成员国在2024年9月7日之前向欧盟委员会报告消除全氟辛烷磺酸(PFOS)的进展并证明该用途继续使用的合理性,经委员会审核、评估后于2025年9月7日前决定是否进一步延长豁免期限(最长5年)。


b.删除第3段。

修订后(EU) 2019/1021法规中附件I: A部分中PFOS要求:
解决方案:
三氯杀螨醇是广谱性杀螨剂,对成螨、幼螨、若螨和卵均有效,是现代农牧业生产中常用的有机氯杀虫剂之一,用于防治棉花、果树、花卉的多种害螨。

对于使用天然材料如棉花生产纺织品的企业需要重点关注所用的原材料是否存在三氯杀螨醇残留,从源头规避风险。

全氟辛烷磺酸及其衍生物(PFOS)主要限制要求则未发生改变。

相关企业应加紧排查自身产品的符合性,从而确保产品能顺利进入欧盟市场。

欧盟CE法规更新(EU) 20191020

欧盟CE法规更新(EU) 20191020

欧盟CE法规更新(EU) 2019/1020
“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CE标志成为欧盟国家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2019年6月20日,颁布产品市场监督和合规的修订(EU) 2019/1020 以及修正指令2004/42/EC,欧规(EC) No 765/2008和(EU) No 305/2011,并于2019年6月25日在欧盟L 169官方期刊发布。

EU2019/1020涵盖了欧盟特定法规下的所有产品、如低压指令和医疗器械指令下的产品。

新的法规在2021年7月16号开始实施。

制定新法规的背景原因:
1. 市场上日益增多的、不符合法规甚至危险的产品。

2. 多数不符合的产品来自欧盟境外
3. 过度扭曲的市场竞争
4. 低效率的市场监管和跨境协调
5. 在线购物,使产品从制造商直接到消费者手中
新法规带来的主要变化:
1. 增加并具体化欧盟代表的职责
a. 必须位于欧盟和欧洲经济区境内,并对产品的符合性文件负责,必须能从产品或随附文件上识别出联系方式。

b. 在线销售的产品也同样需要指定欧盟代表,承担一样的职责。

2. 增加并具体化入境海关的职责: 阻止没有正确标识或贴标的产品入境,包括CE标志和欧盟代表的识别信息。

3. 建立各成员国市场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系统网络。

欧盟将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纳入POPs法规管控,并于2020年7月4日生效

欧盟将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纳入POPs法规管控,并于2020年7月4日生效
3)至2020年12月3日:
(a)法规(EU)2017/745范围内的非植入式医疗器械;
(b)乳胶油墨;
(c)等离子纳米涂层。
全氟辛酸(PFOA)具有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和不可逆转的影响。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PFOA衍生物被广泛用于各种消费品领域,常用于纺织品防水涂层和服装、纺织品和地毯的防污涂层等产品表面处理。
4)用于生产聚四氟乙烯(PTFE)微粉和含聚四氟乙烯微粉的工业和专业用途的混合物和物品中,PFOA及其盐的浓度不超过1mg/kg。委员会应不迟于2022年7月5日对该豁免进行审查和评估。
2020年7月4日
5.考虑到豁免,应允许生产、投放市场和使用PFOA及其盐类5年7月4日
(a)半导体制造业中的光刻或蚀刻工艺;
(b)在胶片上使用摄影涂料;
(c)侵入性和植入式医疗器械;
(d)已安装在系统中的B类火灾的灭火泡沫。
2)至2023年7月4日
(a)用于保护工人免受危害其健康和安全的危险液体伤害的防油防水纺织品;
(b)特定用途的聚四氟乙烯(PTFE)和聚偏氟乙烯(PVDF)的制造。
欧盟将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纳入POPs法规管控,并于2020年7月4日生效
2020年6月15日,欧盟发布新POPs法规(EU)2019/1021的修订案(EU)2020/784,将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增加到法规附录I,此修订案将于2020年7月4日生效,与REACH附录17条款68中关于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的生效时间一致。预计,欧盟委员会会将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从REACH法规限制物质清单中删除。
新增的具体内容如下:
物质
范围
要求
生效时间
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

持久有机污染物POPs环保法规动态及PFAS的管控

持久有机污染物POPs环保法规动态及PFAS的管控

持久有机污染物POPs环保法规动态及PFAS的管控一、POPs背景介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环境持久性◼生物蓄积性◼远距离迁移性◼潜在毒性如杀虫剂(氯丹,滴滴涕,毒杀芬,灭蚁灵,硫丹等)、阻燃剂(PBDE、HBCDD)和增塑剂SCCP等法规产生背景《关于长距离越境空气污染物公约》欧洲国家为控制、削减和防止远距离跨国界的空气污染而订立的区域性国际公约。

1979年11月13日,34个国家和欧洲共同体签署了《远距离越境空气污染公约》,《公约》于1983年3月16日生效。

多年来,该公约为欧洲地区国家就减少空气污染展开科技合作与政策协商提供了一个框架。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2001年5月22日国际社会通过斯德哥尔摩公约,作为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害的全球行动。

公约于2004年5月17日生效,有120多个成员国,其中包括中国。

法规产生目的欧盟POPs法规目的通过禁止和尽快淘汰,限制使用/销售两个公约中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达到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目的。

中国POPs中国自1998年以来一直参与《斯德哥尔摩公约》的谈判,并于2001年5月23日签署了该公约。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于2004年6月25日做出了批准《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决定。

公约于2004年11月11日对中国生效。

二、欧盟POPs动态欧盟POPs 法规REGULATION(EU)2019/1021OFTHE EUROPEAN PARLIAMENTAND OF THE COUNCILof20June2019on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取代(EC)NO850/2004◼法规于2019年6月25日公布,2019年7月15日生效◼主管机构:ECHA法规更新进程2004年05月20日(EC)No850/2004法规公布13种物质,主要为杀虫剂(EU)No756/2010附录IV和V更新(EU)No757/2010附录I更新增加6项,5种阻燃剂和PFOS(EU)No519/2012附录I更新增加4项,包括硫丹,六氯丁二烯,PCN,SCCP2015年11月14日(EU)No.2015/2030修订SCCP的限值2016年03月02日(EU)No.2016/293增加HBCDD的管控2019年07月15日(EU)2019/1021新POP法规增加十溴二苯醚、五氯苯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欧盟新POPs法规(EU) 2019/1021
2019年6月25日,欧盟POP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条例修订版EU 2019/1021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

其目的是使其更加清晰、透明,并与其他相关联盟的立法保持一致。

新法规将于2019年7月15日生效,之前POPs 条例EU 850/2004将被废除。

新法规主要修订的内容有:
❶对法规中相关名词定义进行了修订,如物质、混合物、物品等的定义,修订后与欧盟REACH法规保持一致;
❷增加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对POPs法规应负的相关责任;
❸修订了POPs法规附录I-A部分的禁用物质列表:
(a)禁用物质列表新增十溴二苯醚和五氯苯酚及其盐和酯的管控;
(b)禁用物质列表新增对四溴二苯醚、五溴二苯醚、六溴二苯醚、七溴二苯醚和十溴二苯醚含量之和不得超过500mg/kg的要求。

新增的两种物质的具体管控要求如下:
十溴二苯醚
CAS号:1163-19-5
EC号:214-604-9
五氯苯酚及其盐和酯:
CAS号:87-86-5 等
EC号:201-778-6等
管控要求:禁用
附件I:
法规原文地址: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2019R1021
附件II:。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