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关于扶持小微企业保市场主体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2020年)
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

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
政策措施
为了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政府应该出台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具体来说,这些措施可以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政府应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以促进创新创业。
政府可以通过各种财税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创新创业者,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贷资金支持。
其次,政府应该加强对市场竞争秩序的监管,打破垄断和防止市场乱象的发生。
政府可以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反垄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持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
第三,政府应该支持大型企业的发展,以提高国家产业竞争力。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明确的产业政策,加大资源投入,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等途径,支持大型企业的创新发展。
最后,政府还应该加强对企业的社会责任监管,保障员工劳动权益和生态环境。
政府可以通过完善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机制,推动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以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总之,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是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关键。
政府应该通过制定更加明晰的政策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服务,推动经济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4.08•【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通过稳市场主体来稳就业、进一步推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十四五”期间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任务,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了《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2022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持续改进小微企业金融供给。
围绕“六稳”“六保”战略任务,巩固完善差异化定位、有序竞争的金融供给格局,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稳步增加银行信贷并优化结构,丰富普惠保险产品和业务,促进综合融资成本合理下降。
《通知》明确了全年工作目标:总量方面,银行业继续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两增”。
结构方面,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信用贷款占比持续提高。
努力提升小微企业贷款户中首贷户的比重,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实现全年新增小微企业法人“首贷户”数量高于上年。
成本方面,在确保信贷投放增量扩面的前提下,力争全年银行业总体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2021年有所下降。
《通知》紧扣高质量发展和小微企业纾困恢复的迫切需要,细化了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要求。
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的中长期信贷投放,积极支持传统产业小微企业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方面的中长期资金需求。
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对接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信息对接机制。
完善科技信贷和科技保险服务,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银行与外部投资机构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服务小微科创企业的新模式。
出实招,成都发布20条政策措施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

出实招,成都发布20条政策措施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作者:来源:《产城》2020年第02期2月6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成都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力度、支持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补齐短板加大项目投资力度、着力稳定居民消费发展新经济新业态6个方面着力,拿出“真金白银”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并努力在有效防疫和健康运行之间把握好时度效,尽快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驻点解决企业复工的“后顾之忧”对于已经或准备复工的企业来说,原材料供应能否顺畅、用电是否有保障、运输是否通畅等都是企业经营者最关心的问题。
较早之前,成都市经信局专门组成7个专项工作组下沉到企业,采取一对一服务方式,协调解决原料供应、员工组织、流通运输、设备采购中的具体困难,指导企业最大限度发挥潜能、扩大产能,全力做好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防控应急物资生产。
2月6日,成都新津事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生产线一分不停,全力生产疫情防控保障物资。
企业负责人之一石明月介绍道,企业顺利生产的背后,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支持,“新津县经信局安排专人到公司驻扎,协调解决春节期间企业加班生产、物资调运等问题,积极帮助我们协调原料供应以及购置设备、新增生产线等问题。
”此外,当地供电公司还对事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重点点位开展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用电保障指导工作,每天对变电站采取多次特殊巡视,对供电设备进行红外测温,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更多的复工企业享受到来自政府部门的驻点服务。
成都市出台的20条政策中明确指出,成都将建立复工驻点指导督查制度,协调解决防疫、设备、原辅料、人工、运输及用能等困难。
尤其是针对防疫和生活必需品生产重点企业,成都将对原辅材料、生产设备等应急物资开辟物流“绿色通道”,将重要防疫物资、应急性生产生活物资、医疗废弃物处理收运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的几条措施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的几条措施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支持小微企业是支持经济的基础,也是促进社会稳定和繁荣的关键举措。
国家对小微企业给予种种支持措施,目的是帮助这些企业发展壮大,提高其竞争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推动经济增长。
以下是关于支持小微企业的几条措施:一、降低税收负担。
政府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比如降低企业所得税率、加大减免政策力度、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减轻小微企业的财务负担,增加其盈利空间,提高生存能力。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对小微企业来说,融资一直是一个难题。
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小微企业贷款产品,增加信贷额度,降低利息率,延长还款期限,提高融资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三、简化行政手续。
小微企业通常人手不足,精力有限,繁琐的行政手续可能会耗费他们大量时间和精力。
政府可以简化办事流程,通过信息化手段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四、加大培训和技术支持。
小微企业在管理和技术方面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政府可以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和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他们提升管理水平、运营能力和技术水平,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
五、鼓励创新和企业创业。
创新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动力源泉,政府可以设立创业创新基金,设立创业孵化器,鼓励小微企业加大科研开发力度,推出新产品和新技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以上是关于支持小微企业的几条措斷,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阶段,灵活运用这些措斷,帮助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增长,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注释】字数:289;段落:5。
第二篇示例:支持小微企业是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机会的关键措施之一。
小微企业在我国经济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是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创新、就业和经济增长的重要责任。
为了更好地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政府和社会应采取一系列措施,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促进小微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完善扶持政策体系。
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的政策措施
一是改革完善市场体系,完善资源配置机制,加快形成有利于激
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合理营商环境,改善投资环境,建设优质服务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发挥关键作用。
二是完善行政管理,在政策的制定、实施等方面,不断探索新的
实践,消除各类体制与技术障碍,为市场主体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是营造宽松的贷款环境,改善小微企业的贷款环境,降低中小
企业的融资成本,减少存量贷款的负债负担,加大重点行业和项目的
贷款比重。
四是加大税改政策力度,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和创新性政策,减轻
中小企业负担;加强政策性资金扶持,普惠性融资体系建设;完善社
保制度、担保体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五是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支持银行和创新金融机构对创新产业和
实体经济优先投放贷款,建立金融政策监管和风险控制机制,推动本
地金融服务覆盖更广。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7.20•【字号】川办发〔2024〕34号•【施行日期】2024.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4〕34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7月13日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确保全省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一)加大重点优势产业扩岗政策支持力度。
发展新质生产力扩大就业,及时梳理本地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能源化工、先进材料、医药健康等六大优势产业,以及人工智能、绿氢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清单,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机制。
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在符合发放条件的前提下,运用“直补快办”等模式,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
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提高第二产业吸纳就业贡献度。
(二)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工作。
鼓励金融机构实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对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可给予单户授信额度和贷款利率优惠等政策支持。
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增加信用贷等支持,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续贷支持。
(三)延续援企稳岗政策。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政策。
市场主体发展举措

市场主体发展举措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推进,市场主体的发展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为了促进市场主体的繁荣发展,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一、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便利条件为了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参与市场竞争,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优化营商环境。
首先,简化企业注册和注销手续,缩短办理时间,降低成本。
其次,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如法律咨询、市场信息查询等,帮助市场主体解决问题。
此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行为,为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
二、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为了确保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政府加强了市场监管。
一方面,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准入管理,规范市场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
另一方面,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监督其经营行为是否合规,维护消费者权益。
同时,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提高监管效能。
三、促进创新创业,培育新的市场主体为了推动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首先,加大创新创业资金的支持力度,提供风险投资和创业贷款等金融支持。
其次,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供创业培训和咨询服务。
此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与市场的结合。
四、拓宽市场准入,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发展为了促进市场主体的多元发展,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拓宽市场准入。
一方面,放宽对外资的准入限制,吸引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
另一方面,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组织参与市场竞争,推动市场主体的多元化。
同时,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支持,提供创业扶持和融资服务,促进其健康发展。
五、加强国际合作,提升市场主体竞争力为了提升市场主体的竞争力,政府加强了国际合作。
一方面,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和改革,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
另一方面,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市场主体之间的互利共赢。
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声誉和竞争力。
在市场主体发展的举措中,政府的引导和服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7〕12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7〕12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8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以发展新理念为引领加快农业现代化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的意见》(成委发〔2016〕1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省委“三大发展战略”要求和市委“157”总体思路,以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抓手,以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为重点,进一步做大做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多元主体,进一步创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式,进一步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村融合更加协调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
全市农业增加值超过565亿元,农产品加工率达55%以上,乡村旅游总收入达500亿元,建成农村产业融合示范项目50个,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000元左右。
工信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工信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编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编制,提出了“十三五”时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关键工程与专项行动,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指引,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提供依据。
第一章发展环境“十二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任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顺利完成了“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十二五”中小企业发展回顾发展实力显著增强。
2015年末,全国工商登记中小企业超过20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5400万户,中小企业利税贡献稳步提高。
以工业为例,截至2015年末,全国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起点标准由原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36.5万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的97.4%;实现税金2.5万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税金总额的49.2%;完成利润4.1万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64.5%。
中小企业提供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成为就业的主渠道。
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以及所得税优惠力度;金融管理部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三个不低于”目标;财政资金转变支持方式,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3.11•【字号】成办发〔2019〕8号•【施行日期】2019.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9〕8号各区(市)县政府,市级各部门:为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帮助失业人员转岗就业,强化培训服务,促进就业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降低企业成本稳定就业(一)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对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上述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参保企业,是指受宏观经济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在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亏损,且恢复有望,已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没有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和环保政策(国家限制的行业和企业除外),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及信用度好的企业。
具体认定工作由市或区(市)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经信、国资、商务、财政、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共同组成的市和区(市)县联席会议负责审定。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
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中国是一个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体的经济体系,这些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和就业创造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实行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政策,并分析它们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影响。
一、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中小微企业扶持的重要手段之一。
针对中小微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国家相继推出了增值税减免、所得税优惠等税收政策。
例如,对年销售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只需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入股等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减轻了中小微企业负担,增加了他们的经营成本优势,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
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些企业虽然符合条件,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获得相应的税收优惠。
因此,进一步简化申请程序、提高公示透明度是完善政策的重要方向。
二、金融扶持政策金融扶持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国家设立了一系列的专项资金和贷款计划,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例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融资担保基金等,为企业提供风险投资和担保服务;银行也推出了中小微企业贷款便利化政策,包括贷款利率优惠、贷款期限延长、以及灵活的还款方式等。
金融扶持政策的实施,解决了中小微企业难以筹集资金、获得融资的问题,提高了他们的发展能力和竞争力。
但是,也有一些企业因为信誉问题无法获得贷款支持,或者在还款过程中遇到困难。
因此,完善金融服务机构的评估和监管,加强信贷风险管理是关键所在。
三、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政策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是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国家推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明确了哪些行业和领域可以进入,减少了中小微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的障碍。
同时,国家坚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对垄断行为的监管和打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
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政策的出台,降低了中小微企业的进入门槛,增加了他们的市场机会。
2024年某县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方案

2024年某县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方案一、前言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压力。
为了做好“六稳”工作,实施“六保”任务,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我县制定了以下的实施方案。
二、做好“六稳”工作1.稳就业稳定就业是保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稳定的重要基础。
我县将积极采取措施,加大稳岗返还、社保费减免等政策力度,鼓励企业招聘复工复产人员,并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的扶持力度。
2.稳金融稳定金融市场是保持经济稳定的重要保障。
我县将加强金融监管,稳定金融市场秩序。
同时,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确保金融风险可控。
3.稳外贸稳定外贸是保持我国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支撑。
我县将加强与国际合作,推动贸易便利化,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加大对外贸易的金融支持力度,并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外贸的稳定增长。
4.稳外资稳定吸引外资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我县将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加快外资对接项目,提供优惠政策和服务,改善营商环境,增加对外开放的吸引力,吸引更多的外资投资。
5.稳投资稳定投资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我县将加大政府投资力度,鼓励民间投资,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投资引导,提高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吸引更多的投资,推动经济稳定增长。
6.稳预期稳定市场预期是保持经济良性循环的重要保障。
我县将不断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引导市场预期向积极向好的方向发展,提高市场主体的信心,稳定市场预期。
三、落实“六保”任务1.保居民就业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加大公共就业服务的供给,推动创业就业,努力实现所有劳动力就业。
2.保基本民生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社会救助和保障,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3.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继续推动产业链分工合作,加强对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保护,缩短供应链,保障产业链稳定。
4.保市场主体加强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降低企业成本,鼓励创新创业。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2.28•【字号】成办发〔2017〕54号•【施行日期】2017.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7〕54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川办发〔2016〕113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坚持完善基础金融服务与改进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相结合,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以创新普惠金融产品为抓手,以建设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为载体,以优化普惠金融生态环境为保障,着力打造普惠金融生态圈,全面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高标准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匹配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助推成都建设全国重要的金融中心,让所有市场主体分享金融服务的红利。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立与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国领先的、具有成都特色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和小微企业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显著提升金融服务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
让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得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
深化对标管理,使我市普惠金融发展水平位居国家中心城市前列。
1.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
构建起多层次、广覆盖的普惠金融组织体系,基本实现乡镇一级银行物理网点和保险服务全覆盖,建设村级金融综合服务站,实现基础金融服务行政村覆盖率达100%。
六保六稳工作措施

六保六稳工作措施引言六稳工作是指要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保工作是指要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国家安全。
为了实现六保六稳的目标,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工作措施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讨论一些重要的六保六稳工作措施。
稳就业措施稳定就业是保持社会稳定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关键。
为了稳定就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扩大就业培训。
加大对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力度,提高其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2.提供就业机会。
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其扩大招聘,为就业提供更多机会。
3.促进创业就业。
加强对创业者的支持,提供创业培训和贷款政策支持,鼓励大学生和农民工等群体创业就业。
稳金融措施稳定金融体系对保持经济稳定和支持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稳金融的措施:1.加强金融监管。
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防范金融风险。
2.鼓励金融创新。
支持金融科技创新,推动金融业务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
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加强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提供优惠贷款和融资渠道,促进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稳外贸措施稳定外贸对于提振经济信心和促进经济增长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稳外贸的措施:1.扩大出口市场。
加强对外贸易合作,拓宽出口市场,减少对单一市场的依赖,降低外贸风险。
2.优化贸易结构。
减少低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加大对高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出口力度,提高贸易结构的优化水平。
3.加强贸易便利化。
降低贸易壁垒,简化贸易手续,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贸易的顺利进行。
稳外资措施稳定外资对于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和推动产业升级具有重要作用。
以下是一些稳外资的措施:1.改善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吸引更多外资投资。
2.加强投资引导。
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引导力度,鼓励外资投资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
保市场主体主要措施

保市场主体主要措施导言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组成单元,对于保持市场经济的活力和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本文将介绍保市场主体的主要措施,并对其实施效果进行分析。
1.加强市场主体准入管理为了提高市场主体的质量和效益,各级政府加强了市场主体准入管理。
具体措施包括: - 完善市场准入制度,降低准入门槛。
通过简化注册登记手续、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鼓励更多的市场主体进入市场。
- 强化行业准入管理,提高市场主体的专业素质。
在特定行业领域,设立行业准入门槛,确保市场主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 加大资本准入监管力度,防范金融风险。
对于金融市场主体,加强资本准入监管,避免出现资本过度集中和风险传染。
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市场主体的素质和竞争力,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2.改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是保护市场主体的重要举措。
在营商环境方面,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 - 简化行政审批程序。
通过清理和简化行政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间,减少审批环节。
同时,推行“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行政效能。
- 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加强对垄断行为的监管,防止市场主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加大对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一案多审、一案到底”的原则,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创新,提升市场主体的核心竞争力。
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提升了市场主体的竞争力,也提高了区域的投资环境和吸引力。
3.加大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力度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是评估其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的重要指标。
为了加强市场主体的信用建设,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 - 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
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整理工作,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鼓励市场主体诚信经营。
- 推行信用评价制度。
针对不同行业和市场主体,制定信用评价标准,通过信用评价结果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类管理,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
市场主体对保市场主体政策的期盼建议

市场主体对保市场主体政策的期盼建议
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对辖区部分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了走访调查,针对当前经济形势下的政府保市场主体政策听取了他们的意义和建议,整理形成报告如下。
1、小微企业。
辖区某小微企业,该企业与多家上市公司长期合作,生产供应多种规格轴承。
据企业负责人介绍,今年为了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产品竞争力,对原生产线进行了技术改造,投资300多万元引进了一套当前最先进的精密加工设备。
设备安装后,虽然有效提高了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但是因为一次性投入过大,导致流动资金非常紧张。
他听说政府有针对工业制造企业的技术改造奖补政策,希望能够享受到该政策,缓解资金紧张,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
2、个体工商户。
在我们走访过程中,有几家开饭店的个体工商户表示,希望政府的防控政策适度,不要过度严格。
据他们介绍,每年春节前后是饭店消费旺季,但是,受防控影响,已经连续两年春节期间不许饭店营业。
2023年春节期间全国严防,可以理解,但是2023年春节期间,我们附近并没有病例,为了防止人员聚集仍然采取了禁止营业的防控方式,严重影响了饭店经营,连续两年旺季变淡季造成很多饭店经营困难。
饭店经营群体认为防控政策应该适度,在没有威胁的情况下,尽量不要采取这么严格的管控措施。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的政策措施(一)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的政策措施(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的政策措施引言近年来,我国政府积极采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帮扶,以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
以下是一些政策措施的详细说明:1. 简化市场准入手续•减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入市场的限制,简化市场准入手续。
•取消一些不必要的行政审批环节,降低创业门槛。
2. 提供财税支持•减免或延缓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减轻经营负担。
•向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创业贷款和风险补偿金,支持他们的创业创新。
3. 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力度。
•推出优惠的贷款利率和灵活的还款方式,满足他们的融资需求。
4. 加强培训和咨询服务•提供针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培训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提升管理和创业能力。
•设置专门的咨询热线和在线平台,解答企业和个人创业者的疑问和困惑。
5. 保障合法权益•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行为。
•维护贸易公平,加强对恶意竞争和不正当竞争的监管和处理。
6. 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在贫困地区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扶持力度,帮助他们脱贫致富。
•提供技术培训和就业机会,增加当地居民的收入来源。
结论通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并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帮扶力度,我们相信能够激发他们的创新创业热情,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
政府将继续关注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他们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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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关于扶持小微企业保市场主体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
(2020年)
一、降低经营成本,激发主体活力
1.减轻税费负担。
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或预缴增值税;依法准予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税,在批准的期限内缴纳税款,不加收滞纳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缴纳一律延缓到明年;依法合理调整个体工商户税收定额;依法落实减半征收小规模纳税人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免减缓“五险一金”。
2020年2-12月免征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申请可允许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限6个月,最长可至2020年底,缓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经区(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降低用工成本。
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将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小微企业返还标准从50%提至最高100%;对暂时困难恢复有望的企业给予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对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
性吸纳就业补贴,稳定就业满12个月后按4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岗位补贴,另给予不超过12个月的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全额补贴。
4.加强信贷纾困。
由市级财政出资建立规模10亿元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用于撬动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年内新增融资担保行业注册资本50亿元以上,以增强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能力;对于融资担保或保险机构参与的“蓉易贷”担保项目,原则上融资担保或保险机构、市级再担保机构、贷款机构按4:4:2比例分担风险,无融资担保或保险机构参与的,原则上银行、政府按7:3比例分担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分别给予业务奖补和财政贴息;创新发展“抗疫贷”“减税贷”“蓉易贷”等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力争客户调查一次到位、资料补充一次亮底,由市级产业部门制定白名单标准,区(市)县产业部门会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确定白名单,白名单内小微企业贷款一般三天内办结;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小微企业订单和应收账款开展融资服务;实现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国有大型银行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20%,提升首次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占比。
5.降低融资成本。
鼓励金融机构下调小微企业存量贷款和新增贷款利率,实现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免除金融服务手续费;鼓励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市级再担保公司减少融资担保、再担保费,将小微企业平均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鼓励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延长租赁期、变更还款方式等调整还款计划,减免小微企业3个月的租金利息,免收租金罚息。
6.降低要素成本。
提供“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接电服务,低压表计前的供电线路由供电公司出资建设;2020年6月30日前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对除高耗能行业外的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用户统一按原到户水平的95%结算电费,经区(市)县服务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暂时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4-5月用水、用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对经区(市)县产业部门认定的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与水电气供应单位协商并签订缓缴协议后,实行水电气欠费不停供措施,适当放宽缴费周期,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7.降低物流成本。
畅通进出口货物物流通道,加强通道运力引进,强化国际通道拓展;对运用成都对外国际通道开展的外贸经营业务的企业给予物流费用补贴支持。
8.降低租金成本。
小微企业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物业,在今年2月份租金全免、3月和4月份租金减半的基础上,再减半收取5-7月房租(含摊位费);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要确保免租惠及最终承租人,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鼓励、倡导非国有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创业载体、综合性市场运营主体带头减免或减半收取承租小微企业房租,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9.降低物管费用。
由国有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5-7月减半
收取小微企业物业管理费用(包括公共能源分摊费用);鼓励和倡导非国有物业管理企业对小微企业承用的产业物业降低收取物业管理费。
10.清理拖欠账款。
各级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小微企业账款,向小微企业购买产品服务、发包工程等,须按时足额支付合同款项,未经被拖欠单位同意不得以商业汇票等非货币资金形式支付拖欠账款;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确保2020年底前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存在分歧欠款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应加快审计及时支付余款,禁止以等待审计为由拒付余款;决不允许新增拖欠小微企业账款。
二、强化消费刺激,释放市场潜能
11.提振终端消费需求。
实施“成都新消费、用券更实惠”活动,联合平台企业分阶段发放以消费满减为主要形式的消费券,市本级与各区(市)县级财政进行资金补贴;鼓励企业活动期间给予消费者额外让利优惠。
12.创新消费应用场景。
鼓励小微企业参与新经济新场景新产品系列发布活动,支持小微企业在建设智能生产、智慧生活、智慧城市等细分领域树立示范应用场景,对承担示范场景项目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小微企业推出新经济示范产品(服务),优先将其纳入成都新经济创新产品目录,并接入成都新经济创新产品交易平台予以推广应用;推动小微企业拓展网上经营,引导互联网平台放宽入驻条件、降低平台服务费、支持线上经营。
13.强化供应链对接。
向世界500强企业提供产品、加工和服务,年度配套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小微企业,按照配套额的2%给予单户企业最高100万元补助;首次成为我市整车(整机)企业配套厂家,且配套产品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小微企业,按照年销售额的5%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纳入年度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名单的企业,为融入龙头企业供应链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10%、最高100万元补助的基础上,补助金额再上浮20%;鼓励龙头企业向小微企业外包订单,对龙头企业按订单实际贡献给予相应财政奖励;国有企业在货款回收、原材料供应、项目发包等方面,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促进产业链运行平稳。
14.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
预留2020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免收小微企业投标保证金;适当提高预付款比例;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上限标准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蓉采贷”授信额度上浮15%以上,新增贷款利率原则上在现行利率基础上适当下浮。
三、优化服务保障,包容审慎监管
15.优化审批服务。
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寄递办等措施,简化审批流程,高效利民便企;构建“蓉易享”平台,精准对接政策供给与企业需求;除涉及公共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相关领域外,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相关登记导致行政许可(审批)延展导致超期的,不作为行政处罚依据;对环境影响总体
可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对关系民生的社会事业、服务业小微企业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审批手续豁免管理。
16.坚持柔性执法。
制定发布各执法系统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轻微违法行为,不涉及公共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对社会危害不大的,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被处以罚款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可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原则上“能教育不处罚、能改正不罚款、要罚款按下限”。
对小微企业轻微违法问题,行政执法人员基于宽容审慎原则按规定办案中的非故意过错,有关机构原则上不予追究其行政责任。
17.审慎信用监管。
对因疫情导致的小微企业轻微失信行为,市级各相关部门制定本部门小微企业可豁免失信行为清单并向社会公示,对符合豁免条件的小微企业不纳入失信主体名单,不实施信用惩戒;完善失信小微企业的信用修复救济机制,避免企业在社会商誉、优惠政策享受等方面受到影响。
18.优化法律服务。
引导各类社会机构积极为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帮助解决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法律问题;为受疫情直接影响的企业免费出具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依照法律法规有关不可抗力等规定妥善处置涉企相关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