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享农园建设与经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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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共享农园建设与经营规范》
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起草单位,协作单位,主要起草人
1、任务来源: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相关项目
2、起草单位: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3、协作单位:中国农业大学
3、主要起草人:
二、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意义
2017年9月,北京市印发《关于加快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提出要不断扩大北京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规模,实现接待人次、经营收入年均增长5%和8%以上,到2020年,分别达到5000万人次和60亿元。《意见》强调,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新要求,顺应首都居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以环境生态化、居住文明化、活动民俗化、饮食本地化、服务规范化、管理网络化为方向,坚持农耕文化为魂、美丽田园为韵、生态农业为基、传统村落为形、创新创造为径,促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和健康发展。
北京作为我国首都,人均GDP已经突破1.5万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4万人民币,消费观念、消费结构正在发生显著变化;市民对体验农耕文化、回归大自然的需求更加强烈,使得北京郊区共享农园发展迅速。以2003年延庆县东小河屯“乡下有我一分地”项目为起点,共享农园在京郊大地逐渐自发地发展起来,截至到2017年,京郊各类共享农园已经发展到200-300家,共享农园已经成为北京休闲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共享农园是指土地承包经营者将其承包的土地划分为小型地块,然后出租给
土地租赁者,使其获得生产、休闲等多种体验的新型农业经营业态;其经营方式是土地租赁者以租赁的方式获得土地,亲自耕种或者委托土地承包经营者代为管理。快速城市化背景下,共享农园能够满足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回归自然、回归田园的精神需求,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缓解“城市病”所带来的困扰。同时,市民农园经营项目可以为从业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
共享农园作为休闲农业重要组成部分,在欧美日及我国台湾地区发展较早且较完善。但由于北京作为国内都市农业的首发地区,共享农园发展迅速,叫法不一,发展状况良莠不齐,缺乏统一的建设与经营规范。在北京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都市农业与休闲农业的重要背景下,编制《北京市共享农园建设与经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于进一步推动全市休闲农业更好更快地发展,提升北京市共享农园的建设与经营的规范性具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工作过程
《规范》的编制工作分三步开展。第一步:对北京市郊区现有共享农园进行深入调研,了解北京市共享农园数量,规模,主营业务,客户来源,客户满意度,对编制共享农园建设与经营规范的需求程度等,形成《北京市共享农园调查报告》,为《规范》的编制提供基础数据与信息支撑;该部分工作由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并聘请专业的调查统计公司配合调查。第二步:根据《北京市共享农园调查报告》,开展《规范》编制工作;该部分工作由中国农业大学负责,包括《规范》的编制、汇报、参加专家评审、意见收集与修改等多项内容,最终形成《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三步:《规范》的申报与立项,该部分工作由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包括申报材料的编写、申报流程的控制、申报工作的组织等多项内容。具体工作进度如下:
1、2017年5-7月:参考国内外相关规范编制流程及成果,制定《规范》编制工作原则与流程。该项工作由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站,中国农业大学共同完成。中国农业大学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并对国内外相关规范进行分析;而后基于国内外经验,“确立先调查后编制”的原则,形成《规
范》编制流程及初稿。
2、2017年7-9月:调查问卷的编制与实地调查。调查工作由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站,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市统奕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完成,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各区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对北京市共享农园基本状况进行摸底调查。第二部分:北京市共享农园经营者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园区规模、园区主营业务、园区年收益、园区宣传方式、园区基础设施状况等,该部分对小毛驴、三元农业、中农春雨、绿蜻蜓、怪村、瑞正园万亩良田、南苑小镇农场等多家共享农园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式调查。第三部分:北京市共享农园租户满意度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租户对园区基础设施、农业生产方式、园区景观、主营业务、租金等多方面的满意度,以及租户访问频次、租户信息获取方式和租户建议等,共对小毛驴、三元农业、中农春雨、绿蜻蜓、怪村、瑞正园万亩良田、南苑小镇农场等7家典型共享农园的128名租户进行了访谈式调查。第四部分:北京市共享农园市场需求调查。该部分调查工作从网络展开,主要了解市民对共享农园的了解程度及需求程度。最终与2017年9月形成《北京市共享农园调查报告》,作为开展《规范》编制的基础,并递交中国农业大学,对《规范》初稿进行修改,形成《规范》第二稿。
2、2017年10月。由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组织《北京市共享农园调查报告》与《规范》的首次正式汇报,相关领导及专家就《规范》的名称、章节组成、逻辑顺序、具体条款等展开了深入讨论,并提出多条修改意见。中国农业大学负责对《规范》进行修改,形成《规范》第三稿。
3、2017年11-12月。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组织多次专家评审,专家就《规范》名称、章节组成、逻辑顺序、具体条款等进行多次深入讨论,中国农业大学负责《规范》修改工作,并由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北京观光休闲农业行业协会协助完成,最终形成《规范》第四稿。
4、2018年1月。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组织小毛驴、三元农业、中农春雨等多家农园园主及相关专家对《规范》进行评审,各园主及专家对《规范》具体条款进行深入讨论,从而增加《规范》的实用性。中国
农业大学负责《规范》修改工作,并由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北京观光休闲农业行业协会协助完成,最终形成《规范》第五稿。
四、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1、编制原则
《规范》编制目的是满足北京市休闲农业发展的需要,规范北京市范围内共享农园的建设与经营,促进全市休闲农业快速健康发展。在制定过程中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先调查后编制原则:《规范》编制前首先对北京市共享农园基本状况进行调查,并对园区经营者,租户及北京市市民进行问卷调查,作为开展《规范》编制的基础。
(2)科学性原则:本标准编制以提升北京市范围内共享农园的建设与经营水平为目标,充分吸取国内外共享农园建设与经营经验,以确保本标准内容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3)合规性原则:标准编制过程中,对相关国家和地方标准进行了深入分析,保证与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标准的规定内容的一致性或兼容性,杜绝条文自相矛盾,防止出现冲突。标准内容中引用其他标准时,均明确指出所引用标准内容,便于不同标准之间的协调应用。
(4)可操作性原则:《规范》编制前以对园主、租户、市民调查意愿进行了深入调查,编制完成后充分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保证《规范》实际应用中的可操作性。
2、编制依据及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弥补现行标准的不足,是国标的延伸和细化。依据现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结合前期研究结果,制定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