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联合施工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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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联合施工协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以下称“业主”)与甲方就工程(以下称“本项目”)签订了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遵循甲乙双方先前签订的工作界面划分协议之精神,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遵循互惠互利、风险共担、效益共享的原则,甲方和乙方就本工程联合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地点:。
1.3 质量等级:
1.4 安全文明施工:
第二条工程期限
2.1 开工日期:
2.2 竣工日期:详见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2.3 总工期:详见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第三条工作界面划分
3.1 ;
3.2 设计变更:按照上述划分范围施工。
第四条管理体系
4.1 乙方人员作为甲方的合作伙伴,享有同样的项目参与权。乙方负责自行施工范围内的人员组织、机械设备投入、材料采购、对内结算等管理。按照第三条施工界面的划分,乙方独立对划分范围内工程内容进行施工、核算,并履行本工程主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权利和义务,但必须符合甲方公司相应的管理规定和制度。
4.2 乙方的管理团队纳入甲方管理体系,其管理人员必须穿戴有甲方标识的服装、安全帽等劳防用
品,劳防用品由乙方按甲方要求采购,如乙方需要甲方代为采购,按照甲方采购价支付费用。
4.3 乙方及其管理团队的工资、奖金、劳保、保险等各项应享受的薪酬待遇均由乙方承担。
4.4 对外管理:乙方及其管理团队人员不得在任何有可能危害甲方利益的对外文件上签字(包括但不限于质量验收记录、政府部门下发的文件的回函、各类涉及经济的文件等),乙方在现场管理中的公告牌匾、标语等对外告示物不得出现乙方名称。
4.5 对外协调: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证件及许可证明文件的办理、、过程验收、竣工备案验收等,费用暂按照双方1:1比例进行分摊,最终按照双方各自完成产值比例分摊。
4.6 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外协调(业主、监理、设计、勘察、检测、监测、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工作的主要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商务、技术等主要管理人员由甲方统一任命,并报业主备案。双方共同参与对外沟通协调工作:如会议、谈判、检查等。业主方或其他第三方向项目部及承建单位发送的所有图纸、变更、文件、函件、电子邮件等,甲方均要第一时间以项目部内部文件传阅方式向乙方通报、发送,并留存文件签收记录;以项目部名义向业主方或其他第三方发出的任何文件、函件、电子邮件等均要取得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的联合签字(或后面补签),统一意见后向外发送。甲乙双方如有违反本条规定的情形,如单独向第三方发送文件、或对重要信息不通报、告知等,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属于违约行为,双倍赔付对方损失。总包层面的费用每月办理确认,定期办理结算,双方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完成产值分摊,(过程中双方暂按1:1分摊),分包层面的业务招待各自承担费用。
4.7 当双方在管理过程中发生分歧时,双方应本着维护甲方公司的形象及信誉、有利于本项目顺利有序推进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第五条甲乙双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职务:项目经理,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5.2 乙方代表:,职务:乙方授权委托代理人,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全权代表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全面管理并作为该乙方的经营、生产负责人。该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相关的标准规范、主合同以及本协议的要求对工程项目管理负总责,对乙方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经营负全部责任。其他管理人员:。
第六条大临管理
6.1 办公生活大临的布置:所有施工内容原则上各自范围各自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硬化、围墙砌筑、大门设置、彩板房搭设、墙地面铺设、水电安装、卫生设施的布置等(现场大临等设施甲方统一规划,甲乙双方实施前分割确认,需要公摊部分事前确认,过程按双方暂按1:1分摊,最终按照双方
实际完成产值分摊)。乙方施工办公生活大临部分内容,但是必须符合甲方统一要求。
6.2 现场大临:
6.2.1 围挡:统一按甲方要求施工,包括砖砌围墙、彩板围墙、大门、门禁系统、安保系统等。
6.2.2 现场设施:统一按甲方要求施工,包括洗车台、地磅、集水井、临时道路、临时照明等。
6.2.3 现场供水:本项目一期甲方已施工好现场主管及接驳口,双方根据各自的需要自行接驳支管,并装表计量。
6.2.4 现场供电:一期甲方已施工好现场一级配电箱(含电缆的敷设),双方根据各自的需要自行设置二级配电箱和线缆的敷设,并装表计量。
6.2.5 现场排水:统一由甲方负责办理排水排污许可,双方根据各自的需要将雨水或污水排放至政府许可的雨污水井内。
6.3 文明施工:公共区域统一由甲方负责规划及施工,生产区域按照施工范围划分及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各自施工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6.4 上述施工内容,在施工方案双方协商一致后施工,乙方自行施工的内容须符合甲方的要求。
6.5 统一施工的内容费用(不含总包管理费),过程按双方暂按1:1分摊,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完成产值分摊)。
第七条合同预算管理
7.1 分包合同:包括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
7.1.1 乙方的分包单位由乙方自行寻找和洽谈,但是进场的分包的资质、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需)等均应满足甲方的管理规定,且分包合同必须由相应单位的法人代表签订。
7.1.2 乙方的分包合同主要条款均由乙方洽谈(合同价款不得高于甲方自行工程同类分包合同价),但必须以甲方名义,按照甲方的合同文本格式签订合同,乙方负责人在合同会签表中的施工主管一栏签字。
7.1.3 为便于甲方集团公司各管理部门对本工程的分包合同评审,其分包模式尽可能同甲方自行的分包模式。
7.1.4 乙方的分包合同按照甲方的管理规定由甲方的相应部门进行合同会签,乙方须根据甲方的会签意见进行修改,最终所有分包合同由甲方与其分包单位签订,甲方返还一份副本给乙方。
7.1.5 乙方对分包单位选择及合同条款的洽谈须考虑甲方合同签订流程所需的时间(约十天),以免影响乙方的施工。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签订不及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7.1.6 乙方分包合同的政府部门备案由甲方负责,乙方必须配合,备案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