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9年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结果的通知-苏教基[2010]8号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09年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招〔2009〕5号各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各普通高校:根据江苏省08高考方案及其完善微调意见,为做好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我院制定了《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应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入细致地做好08高考方案及其完善微调意见的宣传、培训与实施工作。
首先,要深刻认识到完善微调后08高考方案的主体框架、主要内容和总体要求没有变,我省高考继续采用“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这一多元化的评价体系,由高校自主确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并非取消等级要求,在划线、填报志愿、投档和录取等招生环节中,等级与分数同样发挥作用,不可偏废。
其次,要敦促、引导辖区内中学本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合理安排好统考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教学,并不得以上线率作为对中学进行排名和奖惩的依据。
再次,要进一步主动超前做好2009年各项考试考务、招生录取的准备工作,确保2009年高考工作的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各普通高校要在认真学习《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和做好下列工作:1.根据本校的人才培养要求与课程设置情况,参照往年计划和生源情况,提出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普通类主要针对选测科目,艺术类、体育类只对必测科目),并与本校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2.各校在招生章程或招生计划中要明确对艺术特长生、自主选拔录取对象等特殊类型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实行阳光操作。
如在院校招生章程或招生计划中未作单独要求,则按本校普通类统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执行。
3.根据本校实际,制定针对江苏考生的进档后排序规则,是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先等级后分数”、“等级级差法”还是其它办法,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说明,在录取时须严格按照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规则进行操作。
江苏省星级普通高中复审
江苏省星级普通高中复审自评表(四星级)学校名称兴化市楚水实验学校复审星级四星级高中校长姓名赵华街电话学校地址兴化市昭阳路号学校网址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制二〇一九年二月填写说明一、本表是材料评审和现场考察的基本材料,应如实填写所有信息与数据。
无汇总数据或不愿公开数据可不填写(在相关项目空白处注明)。
二、页面规格统一为纸,字号、字体一般用号宋体;电子文本一律用文件制作。
三、信息与数据截止日期应为每年的月底或月底;如无特殊说明,一般填写近三(学)年(申报数据截止日向前推算)的相关数据。
四、各类数据统计口径,如无特别说明,均按照申报时所在的学年初普通中学基层统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的统计口径执行。
五、“附件索引……资料名称”中所列资料条目为必须提交至评估院的文本内容,“其它”系由学校根据本校情况自行确定是否提交的附件文本。
六、所有表格中涉及到的名称应填写全称,不要简写或缩写;相关栏目填写不下,可自行增加篇幅。
七、条“自评结果”分别以(达标)、(未完全达标)、(不达标)标识。
八、填表时,请注意表格下方的“备注”,按要求填写。
目录一、学校简况……………………………………………(页)二、自评报告……………………………………………(页)三、分项自评……………………………………………(页)(一)办学条件…………………………………………(页)(二)队伍建设…………………………………………(页)(三)管理水平………………………………………(页)(四)素质教育…………………………………………(页)(五)办学绩效…………………………………………(页)四、申报当年常态数据………………………………(页)五、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六、设区市教育局审核意见……………………………(页)(页)一、学校简况二、自评报告注:学校自评报告是对学校发展状况的自我鉴定,字数一般在字左右三、分项自评办学条件办学条件()自评概述办学条件()自评概述()自评概述队伍建设队伍建设()自评概述队伍建设队伍建设()自评概述队伍建设管理水平管理水平管理水平管理水平管理水平。
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的.
星级评估在争论中前进
• 星级评估是否继续进行下去?坚定不移! • 星级评估的政策导向?
大力发展三星,稳步发展四星,积极开 发五星,逐步消除二星。 • 如何进一步打造评估声誉?“五有” • 五星级高中如何评估?(入门资格、规划 论证、素质教育经验推介、特色鉴定、国 际交流活动、民主投票、现场考察) • 普通高中星级评估向其它层类教育扩展!
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 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校设置评 议委员会委员
二、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简介
• 起因:内外部要素 ——择校之风愈演愈烈 ——应试教育有增无减 ——办学体制呈现多元 ——教育均衡呼声渐高 ——政府要求发展高中 ——兄弟省市竞争激烈
• 因应:普通高中星级评估
星级评估的核心内容——指标体系
评估指标
办学条件 队伍建设 管理水平 素质教育 办学绩效
评估标准 一星 二星 三星 四星 五星
10 1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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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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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来自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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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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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评估的设计理念——求真向善
• 鼓励争先 由模糊标识转为显性标识(星牌) 由铁定座椅转为动态竞争(五年有效,复评) 由按部就班转为破格晋升(越级升报,不唯年限)
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的 思考与实践
杨晓江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
电话:02583335263,13515116999 邮箱:yangxj@ 院网:
一、江苏省教育评估院简介
• 成立于1997年 • 江苏省教育厅“三大院”之一 • 三大职责——评估、科研、培训 • 20员工,6部门 • 现有7大评估项目(独立,规范,收费) • INQAAHE正式成员,全国高等教育评估专
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2017年1月)
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
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
目录
1.四星级高中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 (2)
2.三星级高中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 (14)
四星级高中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
(2016年11月修订)
达标等级评定说明:
1. 单项达标程度分达标(A)、未完全达标(B)、不达标(C)三级。
2. 凡达到A级细则全部要求的为达标(A),不完全符合A级要求又非C级细则所列情况之一的为未完全达标(B),符合C级细则所列现象任一条的为不达标(C)。
三星级高中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
(2016年11月修订)
达标等级评定说明:
1. 单项达标程度分达标(A)、未完全达标(B)、不达标(C)三级。
2. 凡达到A级细则全部要求的为达标(A),不完全符合A级要求又非C级细则所列情况之一的为未完全达标(B),符合C级细则所列现象任一条的为不达标(C)。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情况的函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情况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7.03.08•【字号】苏教社政函[2007]3号•【施行日期】2007.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情况的函(苏教社政函〔2007〕3号)各有关高校科研处、社科处: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处于2006年底对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布如下:1.此次项目检查过程中,经审核,共有389项课题研究成果达到结项要求,准予结项。
2. 自2001年始,由我厅批准立项、研究周期在2006年年底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共有1589项,去除批准延期的189项,中止的34项,应有1366项课题在2006年年底结项。
到目前为止,共有1114项课题达到结项要求,结项率为81.5%。
3. 此次项目检查验收过程中,绝大多数项目研究者能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最终成果发表或出版时在显著位置标注“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等字样,但仍有部分研究成果未能标注或结项材料的标注与所申请的项目不符,这类成果一律不予认定结项。
项目申请人在成果未被认定及未结项时,不能继续申报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4. 苏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江南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审计学院、南通大学、淮阴师范学院等七所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日常管理及检查督促及服务工作比较规范,材料报送及时,项目结项率较高。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处将对高校的科研管理工作情况和三年来所有承担我厅项目高校的结项率进行统计,对未能按要求履行项目管理职能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我处将按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今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中,视情节对所在学校予以限额申报直至暂停1年申报的处罚。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2014年修订)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201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1.26•【字号】苏教规[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14﹞1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号)要求,我省修订了《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现予印发。
各地要组织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中小学校长、学校学籍管理员等相关人员集中学习,准确理解学籍管理规定相关内容,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全面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要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家长学校等多种途径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使管理规定家喻户晓,让家长和社会体会到教育部门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服务水平的坚定决心和有效举措。
由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尚在部署过程中,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设置学籍系统应用试运行期。
试运行期具体由教育部依据全国系统应用进展情况确定。
试运行期内,凡涉及跨省的学籍变动操作,按照规范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以学生身份证号码和临时学籍号码为主要依据,经双方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同意后,据实办理。
凡不涉及跨省协作的学籍管理,从2014年3月1日起,严格按照新的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1.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2.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江苏省教育厅2014年1月26日附件1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督导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督导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9.25•【字号】苏教督[2009]19号•【施行日期】2009.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督导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苏教督〔2009〕19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团):现将《江苏省教育督导工作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贯彻。
附件:《江苏省教育督导工作规程(试行)》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附件:江苏省教育督导工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教育督导制度,规范教育督导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教育督导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以下教育督导活动:(一)对下级人民政府的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工作的督导;(二)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督导;(三)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教育工作的督导。
第三条教育督导机构对下列事项进行督导:(一)教育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三)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效果情况;(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协调发展情况;(五)国家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等贯彻实施情况;(六)学校办学标准的执行、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七)校长、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八)教育教学管理、安全管理情况;(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教育督导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教育规律;(二)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客观公正;(三)坚持检查与指导相结合,坚持监督与服务相结合,坚持评价与促进相结合;(四)坚持民主公开,讲求实效,实施教育督导时,教育督导机构与督导对象地位平等。
第五条教育督导活动应当依据省教育督导机构制定的教育督导标准进行。
星级评定复核发言稿
星级评定复核发言稿【篇一:星级复审工作会议讲话】让江苏省普通高中的星光更加璀璨——在2009年全省星级普通高中复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江苏省教育评估院杨晓江(3月7日常州/3月8日淮安)各位校长、同志们:今天把大家从四面八方请来,主要是商讨2009年全省星级普通高中复审大计,达到统一思想、增强信心,明确任务与做法,确保今年复审工作顺利进行的目的。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内容,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普通高中星级评估回眸2003年,省教育厅决定对全省普通高中实施星级评估,即按照教育厅制订的五个星等的标准,由学校对号入座地申请评估。
每一学校都用五角星来标识,成为一星到五星这五个等级学校中的一种。
评估之大幕于2004上半年拉开。
鉴于当时省重点高中和省标“国家示范性高中”的数量较多,从尊重历史和尊重标准两个维度进行考虑,将这两类共约二百多所学校通过简要的材料评估,分别转入三星级高中和四星级高中。
同时,从04年下半年起,每半年对一批申请学校进行晋星评估,根据分工,江苏省教育评估院主要是对申报三星以上星级高中的学校进行评估。
此评估从一开始就引来了较多争议。
其典型的议论有这么几点:(1)以五角星标识学校岂非小儿科?(2)将学校分为五等,何谈教育均衡?(3)全省一个标准统领,怎利于学校特色发展?(4)鉴定等级是一种总结性评估,为何不重视以过程评估为特征的发展性评估?(5)评估为何那么重视文字材料?(6)评估带来了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当早日休矣。
教育抑或教育评估似乎是“大众情人”,人人都可以议论几句,这当然是一种好事,说明大家关心教育与教育评估,教育与教育评估也需要经常有人批评和指点才能更有利于自身进步。
出现上述议论的原因很多,但主要的还是议论者对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的本意不甚了解。
五年来,我们边评估、边宣传、边改进,普通高中星级评估得到了人们的理解,社会认可度越来越高,过去的批评者转为了支持者,近三年来我院再没有收到省“两会”的批评类提案,普通高中星级评估业已深入人心。
江苏省星级普通高中评估
江苏省星级普通高中评估整改情况报告(晋评)学校名称(公章)现有星级____________校长姓名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学校地址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制二〇一年月填写说明一、本表是星级高中评估整改情况报告的专门表格,应如实填写。
无汇总数据或不愿公开数据可不填写,但必须在相关项目空白处注明原因。
二、页面规格统一为A4纸,字号、字体一般用5号宋体;电子文本一律用word文件制作。
三、各类数据统计口径,如无特别说明,均按照学年初普通中学基层统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等统计口径执行。
四、信息与数据截止日期为填报前。
提交整改报告(一式六份)时,应将所在学年的普通中学基层统计报表(三份)一并提交。
五、整改报告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j。
六、所有表格中涉及到的名称应填写全称,不要简写或缩写;相关栏目填写不下,可自行增加篇幅。
七、25条评估标准“整改自评结果”分别以A(达标)、B(未完全达标)、C(不达标)标识。
八、填表时,请注意表格下方的“备注”,按要求填写。
九、学校须在封面“学校名称”正中加盖公章,并报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目录一、整改概况……………………………………(页)二、分项整改情况………………………………(页)三、常态数据对照表………………………………(页)一、整改概况二、分项整改情况附1:基础数据对比表申报初基础数据整改后基础数据注:1.两表均使用《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自评表(晋评/复审)》中对应的基础数据表2.数据变化部分需在新表下以备注形式加以说明三、常态数据对照表。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9年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建设遴选结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9年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建设遴选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7.08•【字号】苏教高[2009]29号•【施行日期】2009.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9年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建设遴选结果的通知(苏教高〔2009〕29号)各高等学校:根据我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精品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9〕10号),在学校推荐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公示、我厅审定,共确定省高等学校评优精品教材199部,立项精品教材199部。
现予公布(名单附后),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精品课程建设是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举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体现高等教育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
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品教材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学校质量内涵建设总体规划,积极推进精品教材资源共知、共建和共享,规范教材评价选用机制,优先选用精品教材,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
入选的精品教材也要继续加强建设,紧跟科技进步,瞄准国际水平,更新教学内容,确保教材的领先地位。
二、对获选的精品教材,我厅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对立项建设教材的管理,所需经费要纳入学校预算,并对立项教材建设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协助做好出版工作,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1.2009年江苏省高等学校评优精品教材遴选结果2.2009年江苏省高等学校立项精品教材遴选结果二○○九年七月八日附件1:2009年江苏省高等学校评优精品教材遴选结果2:2009年江苏省高等学校立项精品教材遴选结果附件。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2009年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县(市、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2009年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县(市、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10.14•【字号】苏教基[2009]29号•【施行日期】2009.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2009年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县(市、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09〕29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我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县(市、区)评选办法》规定,今年省教育厅将评选表彰2008~2009年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县(市、区)。
为做好这项评选表彰工作,进一步推进我省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要以评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县(市、区)为契机,切实把基础教育工作的重心转到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的轨道上来,要从德育工作、课程改革、评价制度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扎扎实实地推进素质教育工作。
要模范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通知》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精神,全面落实《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的各项要求,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遵循教育科学规律,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要积极探索有效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机制,为学校教育、学生成长营造宽松的制度环境。
二、材料要求。
各县(市、区)的自评报告要精炼,各项条件、标准和要求的达到程度表述应清晰、准确,凡评比标准中要求的内容如在自评报告中未涉及,则视为自评不达标。
各县(市、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政策文件和规划方案,小学毕业、初中高中招生文件(热点普通高中招生实行50%以上指标分配),学校教育质量管理、综合评估考核办法等反映素质教育实施工作的资料等,都应作为自评报告的附件一并上报。
三、为做好2008~2009年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县(市、区)评选工作,请每市推荐1~2个县(市、区),工作做得好的省辖市不超过3个。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9年星级普通高中复审结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9年星级普通高中复审结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教基[2010]9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0.02.22【实施日期】2010.02.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9年星级普通高中复审结果的通知(苏教基〔2010〕9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2009年,我厅对207所三星级、四星级普通高中进行了复审,其中复审通过的四星级普通高中89所、三星级普通高中(不含2009年度已晋升四星级普通高中的5所学校)82所,1所三星级普通高中在复审中取消三星级高中资格。
现将复审通过的第一批学校名单、复审未通过的学校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其它29所学校待整改任务完成后另行审定、公布。
希望通过复审的学校进一步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加快高中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对照星级普通高中标准制定五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认真落实省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努力成为实施素质教育的典范、课程改革的先锋、教育科研的基地;从贯彻《义务教育法》的高度,规范办学模式和办学行为,确保高中独立设置以有利于区域初中教育的均衡发展。
尚未确认的学校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认真学习标准,加大整改力度,争取2010年内审核通过。
未通过复审的学校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迎评工作,深刻认识、切实解决复审中发现的问题,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条件成熟即可重新申报三星级普通高中评估。
希望各地教育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星级普通高中复审工作,始终坚持“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指导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创建力度,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有关学校高质量通过星级普通高中复审,充分发挥省级优质学校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附件:1.第一批复审通过的三星级四星级普通高中名单2.2009年复审未通过的三星级普通高中名单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附件1:第一批复审通过的三星级四星级普通高中名单一、通过复审的四星级普通高中(89所)南京市(8所)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南京市金陵中学南京师范。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督导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督导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9.25•【字号】苏教督[2009]18号•【施行日期】2009.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督导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苏教督〔2009〕18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为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9〕24号)精神,建立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现将《江苏省普通高中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督导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督导评价标准》)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对普通高中开展推进素质教育督导评价是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过程性、行政性评价,各地要予以高度重视。
要将开展督导评价作为贯彻执行苏办发〔2009〕24号文件的一项重要抓手,推动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履行实施素质教育的领导责任,促使普通高中学校切实强化规范办学行为的基本职责,鼓励普通高中学校创造性地开展素质教育,促进普通高中教育的内涵发展。
各地要根据《督导评价标准》选择1~2所学校开展试评,并逐步推开。
省级督导评价从明年开始,对在省级督导评价中取得优秀等级的高中学校将予以表彰。
附件:《江苏省普通高中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督导评价标准(试行)》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附件:江苏省普通高中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说明:总分150分,不含加分。
135分或以上为优秀,给予表彰;120-134分为良好;105-119分为合格,对校长进行告诫谈话;104分或以下为不合格,给予通报批评,建议撤销已有的四星或三星级称号。
江苏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及操作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最重要的价值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 普通高中规范办学,真正推进素质教育。
52
谢谢!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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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三、选修课程的开设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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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团及其他文体活动的评价指导
学生社团是学生根据爱好特长自主组建、自由选 择、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一般需要学校同意并 注册,有完整的组织机构、明确的章程,接受学校相 关管理部门的监管和考核。社团在发展学生爱好特长 的同时,培养学生和合作能力、组织能力和适应社会 生活的能力。
26一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的评价与指导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7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四种活动方式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育部2017年28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育部2017年29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育部2017年30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育部2017年31研究性学习成果格式与评价标准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1
(三)专业选择。指导学生了解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需求,了解不同职业 的基本情况、发展过程、行业前景、工作任务和社会责任,了解自身职业倾向, 形成适合自己的职业规划。了解高等院校专业的基本信息和就业情况,了解高校 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科学合理的确定选考科目和专业志愿。Biblioteka 42学生期末自我评价或小结案例
43
高三学生自我陈述案例
2002 年 ,《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 知》中提出: “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要从德、智、体、美等方 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 , 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
4
综合素质评价的由来与发展
• 《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4 年初中毕业生考试与普通高中 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 , 提出:应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进 行评价。
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标准及.docx
(4)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宿舍)低于标准.
(5)举办高考补习班、招收插班复读生。或违反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存在违规招生等行为.
2.有足够的理、化、生等实验室,能按课程标准开齐全部实验.实验器材充足,能开出2人一组的分组实验.按标准配齐配足音乐室、美术室等专用教室,设施设备齐全.
(1)8~12轨制学校的理、化、生普通类标准实验室按4、3、3配备,或实验室总数不少于10个,均有规范的仪器室、药品室、准备室以及标本室等。有探究、创新、数字实验室,但不抵算普通类标准实验室.能按课程标准开齐全部实验,实验器材充足,能满足2人一组的分组实验需求。
(2)图书管理自动化,实行开架借阅,年生均借阅图书20册以上。
(3)定期采购新书,年生均购书不少于1册。
(4)与现行教材配套的数字化教学资源较丰富齐全,电子阅览室电脑不少于60台,实现网上资源共享。阅览室座位达到学生数的1/10。
(1)图书馆使用面积少于1000平方米。
(2)生均纸质藏书少于45册。
不达标(C)
一
办
学
条
件
1。学校独立设置.农村完全中学的高中班级需占一半以上。高中规模不少于24个班,平均班额达标.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老城区学校不少于25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宿舍)不少于15平方米。
(1)专门举办高中学历教育的独立法人,高中三个年级俱全.农村完全中学有实施初高中分设的规划且期限明确、合理可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需有独立校园及配套的标准实验室、运动场、图书馆等学习生活场所和设施。
——土地征用手续正在审批或校舍建筑工程已经完成50%以上的均可全面积纳入计算生均资源。
(1)高中规模少于6轨,或农村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班级数和学生数少于初中班级数和学生数,或学校超大规模,高中规模超过20轨,或平均班额超过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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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9年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结果的通知
正文:
----------------------------------------------------------------------------------------------------------------------------------------------------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9年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结果的通知
(苏教基〔2010〕8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经省教育评估院组织评估、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专家委员会审核,批准常熟外国语学校等14所学校为江苏省四星级普通高中,苏州市吴中区木渎第二高级中学等16所学校为江苏省三星级普通高中。
现将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一、江苏省四星级普通高中
常熟外国语学校、无锡市青山高级中学、无锡市第六高级中学、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高级中学、铜山县棠张中学、东台市安丰中学、宿豫中学、南京市燕子矶中学、高邮市第一中学、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沛县中学、东台市三仓中学、滨海县八滩中学、泗阳县致远中学。
二、江苏省三星级普通高中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第二高级中学、江阴市第二中学、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国际分校、兴化市板桥高级中学、南通市第二中学、如东县双甸高级中学、新沂市瓦窑中学、睢宁县王集中学、睢宁县文华中学、盱眙县都梁中学、淮安市车桥中学、连云港开发区高级中学、泗洪县洪翔中学、兴化市第一中学、通州市金沙中学、徐州市王杰中学。
希望上述学校再接再厉,奋发进取,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精神,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