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010年中国房地产政策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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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2010年中国房地产政策大事记

2000年3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主要内容

通知对已购公房上市征收个人所得税做出规定: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去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目的:加强二手房交易税收管理制度

2001年4月

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取消了4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进行整顿,合并部分收费项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规范垄断企业价格行为,对经营燃气、自来水、电力、电话、有线或光缆电视(简称“两管三线”),等垄断企业的价格行为进行全面整顿;严格控制住房建设收费,并要加强监督检查。

目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减轻负担。

2001年4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

主要内容

(1)对于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至2002年12月31日之前免征营业税、契税;

(2)对于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的商业用房、写字楼在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契税;同时对于开发企业在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的商业用房、写字楼、住房(不含别墅、度假村等高消费性的空置商品房),不予免征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目的:消化积压空置商品房,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积极防范金融风险。

2001年6月

建设部下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

(1)全面实施商品房预售和现售制度

(2)规范开发企业对商品房广告和合同在使用当中的真实性、合法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3)明确了开发企业与代理机构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4)明确了房屋的交付标准及后续保障制度。

目的:提供了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存在的广告、定金、面积纠纷以及质量等问题的法律依据。

2002年2月

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存贷款利率下调通知》

主要内容

这是继1996年人民币存贷款利率首次下调后的第八次降息。具体到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调整后的利率为5年内4.77%,五年以上5.04%。下调幅度大于贷款利率平均下降水平,达到0.54个百分点。

目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加大消费性贷款。

(此外,2002年3月5日经央行和建设部联合商议,决定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幅度为5年以下的由4.14%下调为3.6%,5年以上的由4.59%下调为4.05%。)

2002年7月

土资源部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主要内容

规定中明确指出,凡是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营业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其他用途的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目的:抑制权力进入市场,减少人为因素对资源配置的干预和不合理控制,从源头上抑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2003年3月

国土部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主要内容:

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助性中小套型的商品房建房用地,确保用地数量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

目的:增加保障性为重点的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提高土地使用率。

2004年10月

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存贷款利率上调通知》

主要内容

这是自1995年以来人民币存贷款利率首次上调,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98%提高到2.25%,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8%,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36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76%提高到6.12%。

目的:从金融面调节房地产业的供求平衡和健康发展。

2005年5月

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

主要内容

(1)强化规划调控,改善住房供应结构

(2)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严格土地管理

(3)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

(4)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目的:稳定住房价格,实现商品住房供求基本平衡。

2006年7月

建设部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

主要内容

明确新建住房结构比例,套型建筑面积90 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加强监督检查,将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目标。

目标:充分满足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需求,严格控制房价上涨。

2007年3月

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存贷款利率上调通知》

主要内容

这是自1995年以来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第五次上调,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52%提高到2.79%;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6.12%提高到6.39%。

目的:有利于保持房地产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进一步平抑房价。

2007年3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主要内容

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保护阳光权;小区车库车位首先要满足业主需要;不动产将施行统一登记制度,办理房产证将进入快车道;土地承包期限届满可按国家规定继续承包等。

目的:打消了民众对70年使用期满后国家回收土地的顾虑,有利于提高购买不动产的积极性。

2007年3月

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八部委联合发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依法打击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目的:严格查处权钱交易,进一步规房地产市场。

2007年9月

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主要内容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

目的:打击了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保障了自住性需求,降低房地产投资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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