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010年中国房地产政策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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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房地产政策明细

2010年中国房地产政策明细

1月10日:国务院出台“国十一条”,严格二套房贷款管理,首付不得低于40%,加大房地产贷款窗口指导.对二套房不再区分改善型和非改善型,一概执行40%首付;明确要求央行及银监会要加大对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和窗口指导;加强监控跨境投融资活动,防境外“热钱”冲击中国市场。

1月2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提出,申报住宅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

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包括了“开发商竞买保证金最少两成”、“1月内付清地价50%”等19条土地调控政策。

3月12日:国土资源部称,将于今年3月至7月在全国开展对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本次调查重点针对擅自改变房地产用地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以及囤地炒地等问题。

3月18日:国资委要求,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加快调整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并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的方案。

3月22日:国土资源部会议提出,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没有编制公布前,各地不得出让住房用地;将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开展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完善试点;各地要明确并适当增加土地供应总量;房价上涨过快、过高的城市,要严控向大套型住房建设供地。

4月2日:财政部下发通知称,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4月15日:国务院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4月15日:国土资源部公布2010年住房供地计划,今年拟计划供应住房用地总量同比增长逾130%,其中中小套型商品房将占四成多,超过去年全国实际住房用地总量。

中国房产政策回顾2010年5月底

中国房产政策回顾2010年5月底

截止到2010年五月底中国房地产相关政策回顾2010年上半年,中国政府密集出台了调控房地产的系列政策,其力度比历史上任何一次房地产调控政策都更严厉和具体。

在此情况下,房地产民商纠纷不断。

在处理房地产民商纠纷案件中,房产新政将一次次被提及、引用,故笔者将房产新政予以汇总,同仁共享。

2009年12月9日,针对三级市场的调控营业税免征时效2年变5年。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两年恢复到五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

2009年12月14日,“国四条”“国四条”国务院要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等手段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称为“国四条”。

“国四条” 内容:1、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增加中低单价,中小型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房)。

2、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强2次房监管,调整2次房税)3、加强市场监管(完善土地招拍挂和商品房预售等制度,管理开发商违规行为)4、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住房难家庭住房问题)2009年12月17日,针对一级市场的调控拿地首付不低于50%。

五部委联合发文《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开发商以后拿地时,“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

如果开发商拖欠价款,不得参与新的土地出让交易。

囤地、炒地一直被指称为高房价的推手之一,五部委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是在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后推出的第一个具体调控措施。

2009年1月7日,“国十一条”“国十一条”二套房首付不低于40%。

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即“国十一条”。

近10年房地产政策一览

近10年房地产政策一览

2010-2010年房地产政策一览2000年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过去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更名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我国第一个房产测量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出台。

2001年《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下发。

《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下发。

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签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发出《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

2004年3月31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10月29日,央行决定九年来首次加息。

2005年3月17日,央行再度加息,调整房贷利率。

3月26日、4月27日,国务院出台的新旧“国八条”,对稳定住房价格、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等给予了指导性意见。

2006年5月17日,“国六条”出台。

内容包括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等。

5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即九部委“十五条”,在套型面积、小户型所占比率、新房首付款等方面作出了量化规定,提出双70%的标准。

2007年9月27日,央行、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2008年9月16日、10月9日,央行两次调整存贷款利率。

10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央行出台政策,降低存贷款金融利率、减免税费、降低房贷首付。

11月10日,沈阳市出台25条惠及市民和房地产开发商的新举措,包括提高公积金贷款上限等。

2000年1、统一房屋中介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对房地产咨询费、房地产价格评估费、房地产经纪费的收取额度作了明确规定。

房地产书面咨询费每份收费300元-1000元;价格评估费按照房地产价格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房屋租赁代理收费均按半月或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

房地产十年大事

房地产十年大事

中国房地产十年大事
1998年7月3日:国务院下发了《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福利分房制度废止。

1999年初: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在“积极开展个人消费”的指导下,贷款买房、按揭等概念的出现。

2000年:“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和“中城联盟”初具规模。

2001年:股市大幅“缩水”,房地产业吸收了大量从股市流出的资金,兴起“炒房热”。

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签发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7月11日起,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进行公平交易。

2003年: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将房地产行业确定为支柱产业,进一步宣示了中国房地产改革和发展的市场化方向。

2004年:房价暴涨。

央行自1995年,首次调整存款利率。

2005年:大举“宏观调控”之年。

接连出台“新国八条”调控房价。

2006年:出台“国六条”,掀起新一轮调控政策。

2007年:地王频频出现。

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
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为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定下基调。

2008年:金融危机席卷全球。

中央政府也推出4万以救市,更是出台了各种房地产信贷的利好政策。

2009年:楼市疯狂上涨,央企,疯狂拿地,地王频现,房地产市场令人担忧。

2010年:开始了第二次的“房改”。

2010年是中国房地产的政策年

2010年是中国房地产的政策年

2010年房地产行业分析2010年中国经济复苏,成为第三经济大国,但中国股市的表现与宏观经济形成强烈反差。

中国股市大部分时间不是中国经济的晴雨表,所以我们往往难以从股市判断经济如何。

而在股市中,地产股一度成为热门股票。

拆楼事件层出不穷,房价的直线上涨也一直是社会的热点问题。

2010年初疯长的房价,终于引起了政府的重视,出台调控政策:1 2010年1月10日严控二套房严格二套房贷款管理,首付不得低于40%,加大房地产贷款窗口指导。

对二套房不再区分改善型和非改善型,一概执行40%首付。

2 2010年4月17日“新国十条”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3 2010年9月29日“新国五条”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4 2010年11月3日公积金新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从1月份的“新国四条”到4月份的“新国十条”再到9月份的“新国五条”,政策越调越严,步步紧逼,超越了以往任何一次,大小调控42次,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房地产调控。

使得上半年交易量也明显下降,地产板块也曾成为跌幅指数最大的板块。

地产股一直在股市中占有重要地位,涉及银行、水泥等多个领域,也就呈现出----------------------------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房地产绑架股市的状态,房地产政策的变动势必影响地产股,那么整个大盘受到影响也是必然的。

2010年度中国房地产业十大事件

2010年度中国房地产业十大事件

2010年度中国房地产业十大事件◆事件一:“最严厉调控”遏制房价4月份出台的“国十条”等一系列调控措施提出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被称为“史上最严厉调控”。

9月29日,相关部委出台“五条措施”,史无前例地推出了限贷、限购等措施,其后16个城市相继出台限购政策。

◆事件二:房产税开征箭已上弦5月31日,国务院明确提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此后的“9·29”新政也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上海、重庆等或成首批试点。

◆事件三:新一轮加息周期开启10月20日,央行时隔两年又十个月首度加息;12月26日,再度加息。

同时,至12月20日,央行年内第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业内人士分析,新一轮加息周期已经开启,房地产行业资金将逐步趋紧。

◆事件四:新拆迁条例或取消“强拆”继第一次征询修改之后,12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再度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在“二稿”中,此前备受争议的行政强拆被去除,代之以法院强拆。

◆事件五:“夹心层”纳入保障体系6月8日,住建部等七部委联合制定《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正式将“公共租赁住房”纳入我国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中。

◆事件六:“央企退出”进展缓慢3月18日,国资委首次明确,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正加快进行调整重组,逐步退出房地产业务。

截至12月21日仅中远集团一家退出房地产市场。

◆事件七:土地违规问责正式启动12月16日,国土部代表三部委约谈12个县市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求被约谈的地方政府积极整改。

这是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部委首次依法启动对地方政府负责人的土地违规问责。

◆事件八:空置房引发全民讨论3月,一则消息称“国家电网在全国660个城市查出共有6540万套住宅电表读数连续6个月为零,这些空置房足以供2亿人居住”。

楼市空置率成为了舆论焦点。

◆事件九:首家千亿级房企诞生根据万科12月3日发布的公告,截至今年12月1日,万科年内已累计实现销售面积830.7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000.6亿元,成为我国首家年销售额达千亿级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是世界最大的住宅开发公司。

房地产政策历程

房地产政策历程

房地产政策历程中国的房地产政策历程经历了多个阶段。

以下为部分阶段的概述:1. 1992年-1997年:房地产开始调控高速的野蛮发展为房地产市场带来不稳定性,中央调控随即出现。

2. 1998年-2002年:房地产进入完全市场化强力调控叠加金融危机使楼市陷入困境,1998年后房地产政策走向宽松。

1998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正式宣布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3. 2003年-2007年:调控规范市场走出经济危机后,房地产发展过热,政策方向再次由鼓励转向调控。

4. 2010年-2013年:遏制房价过快上涨09年政策转向,以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为主线的调控措施开始逐步实施。

2010年国务院出台了史上最严调控政策“国十条”,主要从贷款政策、住房有效供给、保障性安居工程、市场监管等方面给出指导意见,有效控制了房地产市场的不规范行为和房价、地价上涨过快的势头。

5. 2014年-2017年:去库存2014年9月30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正式开启去库存周期。

6. 2018年-2020年: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这一阶段,房地产政策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强调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因城施策、分类调控。

7. 2021年至今:调整优化2021年,各地房地产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同时,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

以上就是中国房地产政策的部分历程。

请注意,政策是不断变化的,最新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查阅最新的官方资料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2010年中国房地产业十大事件

2010年中国房地产业十大事件

2010年中国房地产业十大事件作者:中国房地产杂志社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来源:《中国房地产》2011年第01期事件一:最严厉调控三波紧缩,遏制房价上涨任重道远事件二:推进房产税改革获批,沪渝试点开征箭已上弦事件三:新一轮加息周期开启,资金紧缩楼市“雪上加霜”事件四:新拆迁条例两征民意。

拟立法取消“行政强拆”事件五:公租房指导意见发布,“夹心层”纳入保障体系事件六:78家夹企退出房地产,备受关注然而进展缓慢事件七:三部委约谈地方官员,土地违规问责正式启动事件八:空置房引发全民讨论,地产行业统计亟待完善事件九:首家千亿级房企诞生,楼市调控加剧企业分化事件十:囤地企业被禁止拿地,建设用地监管愈加严厉事件一:最严厉调控三波紧缩·遏制房价上涨任重道远事件 2009年12月,中央果断出台“国四条”,拉开了本轮房地产调控的序幕。

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十一条”,进一步落实“国四条”;4月17日,国务院发布“国十条”,提出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9月29日,相关部委出台“五条措施”,史无前例地推出了限贷、限购等措施,尤其是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其后上海、深圳等15今城市相继出台限购政策,加上5月份已出台相关措施的北京,共计16个城市出台限购令。

评析新一轮调控,历经三波,严厉程度不断升级,与第一波(以“国四条”、“国11条”为代表的调控)、第二波(以“国十条”为代表的调控)相比,以“9.29”新政为代表的第三波调控的严厉程度明显升级,行政干预色彩明显加重,措施也更加细化,充分彰显了政府稳定房价的决心。

从调控效果来看,第一波和第二波调控之后,市场皆有所降温,但效果持续性差。

受第三波调控影响,10月以来我国各地楼市有所降温,但效果不显著,还需要一个逐步显现的过程。

10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不论是同比还是环比,其涨幅都较9月有所缩小,11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涨幅继续保持回落态势,环比涨幅较10月略有上升但仍低于9月的0.5%,客观地讲,影响我国房价的因素多而复杂,地方土地财政、流动性过剩、民间资金泛滥且投资渠道少等,均增加了房价调控的难度。

2010年度全国房地产业十件大事件

2010年度全国房地产业十件大事件

2010年房地产十大事件2010年度全国房地产业十大事件权威评定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和中国房地产杂志联合评选和推出(综合研究部执笔)事件一:最严厉调控三波紧缩•遏制房价上涨任重道远事件二:推进房产税改革获批•沪渝试点开征箭已上弦事件三:新一轮加息周期开启•资金紧缩楼市雪上加霜事件四:新拆迁条例两征民意•拟立法取消“行政强拆”事件五:公租房指导意见发布•“夹心层”纳入保障体系事件六: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备受关注然而进展缓慢事件七:三部委约谈地方官员•土地违规问责正式启动事件八:空置房引发全民讨论•地产行业统计亟待完善事件九:首家千亿级房企诞生•楼市调控加剧企业分化事件十:囤地企业被禁止拿地•建设用地监管愈加严厉事件一:最严厉调控三波紧缩·遏制房价上涨任重道远事件去年12月,中央果断出台“国四条”,拉开了本轮房地产调控的序幕。

今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十一条”,进一步落实“国四条”;4月17日,国务院发布“国十条” ,提出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9月29日,相关部委出台“五条措施”,史无前例的推出了限贷、限购等措施,尤其是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其后上海、深圳等15个城市相继出台限购政策,加上5月份已出台措施的北京,共计16个城市出台限购令。

评析新一轮调控,历经三波,严厉程度不断升级。

与第一波(以“国四条”、“国11条”为代表的调控)、第二波(以“国十条”为代表的调控)相比,以“9.29”新政为代表的第三波调控严厉程度明显升级,行政干预色彩明显加重,措施也更加细化,充分彰显了本届政府稳定房价的决心。

从调控效果来看,第一波和第二波调控之后,市场皆有所降温,但效果持续性差。

受第三波调控影响,10月以来我国各地楼市有所降温,但效果不显著,还需要一个逐步显现的过程。

10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不论是同比还是环比,其涨幅都较9月有所缩小,11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涨幅继续保持回落态势,环比涨幅较10月略有上升但仍低于9月的0.5%。

近12年房地产政策(1998年—2010年)

近12年房地产政策(1998年—2010年)

近12年房地产政策(1998年—2010年)政策,历来是左右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力量推动器。

在我们看来,1998年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可以说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也成为房地产市场10多年走向的一个重要参考标志。

作为我国住房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它宣告了住房福利制度的结束,并提出把房地产业培育城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与之相应的,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在随后的十年里接连出台,目的就是为这个市场化不久的房地产行业把好脉掌好舵,指明正确的发展方向。

今天,我们反观十年来的房地产发展与改革,细数十年来房地产市场各项政策,不难发现,十年的房改历程经历了一条漫长而坎坷的道路。

1998年政策:10月27日《国务院关于加强房地产价格调控加快住房建设的意见》(34号文)出台,决定自当年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建立住房分配货币化、住房供给货币化和社会化的住房新体制。

影响:我国住房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宣告住房福利制度的结束,并提出把地产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1999年政策:2月23日央行下发《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鼓励商业银行提供全方位优质金融服务。

8月20日国务院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9月央行将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从20年延长到30年。

影响:住宅建设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贷款买房、按揭等新概念开始登陆中国楼市。

2002年政策:6月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发文要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央行重申严禁发放“零首付”个人住房贷款。

影响:整顿市场成为主基调。

2003年政策:2003年4月121号文件拉响宏观调控警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

规定对购买高档商品房、别墅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商品房的借款人,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不再执行优惠住房利率规定。

此份文件是中国第一轮房地产牛市启动之后,中央政府第一次采取抑制房地产过热的措施,表明中央政府对房地产的态度由支持转为警惕。

2010年至2011年楼市大事记

2010年至2011年楼市大事记

2010年至2011年楼市大事记一、限购2010年4月17日“史上最严厉调控政策”出台。

国务院下发《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即“新国十条”,要求对“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即所谓“限贷”。

2010年4月30日,北京率先出台楼市限购令,规定同一家庭限新购一套房,暂停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发放贷款。

2010年9月29日“新国五条”出台。

明确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城市限定居民购房套数。

即所谓“限购”。

2011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其后43个城市限购。

全国限购大幕就此拉开。

2011年2月16日,北京出台“15条”楼市细则,正式要求外地人购房须纳税五年。

北京楼市开始进入冰冻期。

2011年10月11日,佛山率先松绑限购令,其中包括“已办理房地产权证超过5年(含)的住房产权转移,不纳入限购范围”。

但仅数小时后,该政策被叫停。

二、限价2011年1月,“新国八条”要求地方政府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2011年3月底,全国608个城市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占所有城市比为92.5%。

除北京以外,大多数城市房价控制目标均未提到“降”字。

2011年10月31日,珠海发布双限令,除限购外,珠海要求商品房销售价格高于11285元/平方米,不得发放预售许可证。

成为全国首个“双限”城市。

三、保障房2011年3月6日,国家发改委透露“未来五年要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万套,今年1000万套,明年1000万套,后面三年还有1600万套,使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率达到20%”。

2010年房地产行业大事记

2010年房地产行业大事记

3月31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1%的契税优惠政策。

4月11日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加风险意识,不对投机投资购房贷款,如无法判断,则应大幅度提高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

4月13日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1、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2、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

要求各地加快完善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明确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确保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工程建设。

明确商品住房要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

3、加强预售商品住房交付和质量管理。

4、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机制。

4月17日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研究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措施:一是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在一定时期内采取临时性措施,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

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有关税收政策。

二是增加住房有效供给。

中国房地产发展重要年表

中国房地产发展重要年表

中国房地产发展重要年表1978年:中国启动改革开放政策,房地产市场开始逐步解冻。

1988年:中国政府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立了房地产市场的管理法律框架。

1990年:中央政府明确提出将房地产行业作为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并实行市场化经营。

1992年:中国房地产市场迎来了持续增长的黄金时期,各地涌现出大量的房地产开发商。

1998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出现调整,国家推出多项政策,限制房地产开发。

2005年:中央政府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出台政策限制土地供应和购房需求,以防止房价过快上涨。

2007年:中国房地产市场进入快速增长期,房地产投资额迅速增加,房价也出现大幅上涨。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中国房地产市场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但短期内未出现明显下滑。

2010年:中国政府进一步收紧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推出限购、限贷等措施,以遏制房价上涨势头。

2013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再度出现快速增长,部分城市房价飙升,引发社会关注和担忧。

2014年:中央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2016年:中国房地产市场调控升级,各地相继出台措施限制投资性购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2017年:中央政府再次强调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性,督促地方政府稳定房价、控制房地产市场波动。

2019年:中国政府提出将房地产市场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转变为"住房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发展理念,加强房地产市场稳定和长期健康发展。

2020年:全球新冠疫情爆发,中国房地产市场受到一定冲击,但政府出台一系列刺激消费和稳定市场的政策,努力恢复市场活力。

从上述重要年表可以看出,中国房地产行业自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起步、快速发展、调整和稳定的不同阶段。

政府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成为保持市场稳定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2010年房地产三波紧缩政策成史上最严厉调控

2010年房地产三波紧缩政策成史上最严厉调控

47.8%,其中住宅用地供应9.56万公顷,同比 2208宗,但已查处结案仅826宗,面积约4万
增加50.6%。供应大幅增加,值得肯定,然而 亩,只占已公布的16.95万亩的约24%。国土
与年初制定的规划是全年供应居住用地18.5 部要求各地务必于10月底前基本完成查处任
万公顷相比,1-11月我国居住用地供应量仅 务,不知进展如何。6月,国土部曾拟定了一

长,取得一定成绩。但1-11月我国保障性住 能问责12个县市政府的一把手。就形式而言
其 进
房用地供应面积同比增加43.5%,低于住宅用 有所进步,但值得注意的是这12个市县均是
退 之
地50.6%的增长幅度;另外,保障性住房用地 不起眼的三、四线城市,查处力度与公众期

比例占住宅用地比例达14%,明显偏低,说 待差距较大。
宏观调控。
从政策出台的机制分析,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国十一条”主要是进一

步细化去年12月14日的“国四条”,但与“国四条”“有保有压”相比,“国十一条”


明显着重强调“压”的一面,成为我国新一轮房地产紧缩政策的起点。“国十一条”
观 点
后,我国房贷政策已退回到2008年“131号文”出台之前,也即2007年12月“二套房贷
政策四:9月8日,国土部、住建部下发

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

知》,提出了包含严格规范商品房用地出让 控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十条”确定
业 观
行为、实施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申报制度、结 的工作任务。在细化“国十条”相关规定的
点 ︼
合出让合同清理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在内的19 基础上,通知明确提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

2010楼市大事件回顾

2010楼市大事件回顾

2010年楼市大事件回顾2010年,对房地产行业来说,绝对是可以载入史册的一年。

楼市在2010年所面临的各种调控力度为历史之最,市场成交形势仿佛心电图版起起伏伏,开发商、房东、购房者,甚至租房者在这一年里都如同伴随着楼市的波动坐了次上下翻滚、难知终点的过山车。

各中情节堪比电影,给人以风云莫测的感觉。

(1)调控政策从1月国务院首次发布《国十一条》造成2月成交回落至年内最低位,到4月《新国四条》发布造成5、6、7三月成交量持续低位徘徊,而最后在10月《国五条》发布后对楼市成交量造成回落的影响只存在了短短的1个月。

由此可知,市场各方在今年经历了大大小小、各方面、各类型的调控之后,其对政策的“抗压性”已经得到增强。

虽然全年对楼市的强力政策有很多,如提高首付比例、取消7折利率、三套房停贷、限购令等,但市场购买力依旧强大。

随着时间的推移,如今无论是购房者还是房东都在经历了一整年调控之后,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锻炼”,对未来市场走势的认识都有自身的看法。

同时对如何应对调控政策更是能够娓娓道来。

(2)房产税传闻而就房产税这一围绕整年的热门话题,从目前的其筹备、落实情况来说,仍旧属于传闻大于实际的初步阶段。

就传闻中的上海而言,前段时间为了房产税开征所新建的部门——上海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仅仅成立了两个月左右,无论是其对个人房产信息收集还是其如何为房产税开征服务都尚处于摸索阶段。

如果短期内房产税即会出台的话,那么之前市场各方讨论及疑虑的各类问题依旧存在,这样房产税的开征是否能够起到其相应的作用就不得而知了,可能其出台后的实质效果还不及目前长期如悬在半空的靴子般让人始终“胆战心惊”的震慑效果。

因此从目前来看房产税仍处于“狼来了”的传闻阶段,毕竟对该税种的征收从去年起即已勾起了所有人的关注,贸然开征只会引来议论声一片,所以短期内其难有出台可能。

(3)宏观经济影响2010年与楼市调控紧密相连的就是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首现今年年初经济全面转暖,给予政府较大的调控空间,房地产被明确排除在支柱产业之外,各类调控轮番出台。

2010年至今楼市政策回眸

2010年至今楼市政策回眸

2010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回眸日期法规名称核心内容作用分析点评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国十一条”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平抑房价过快上涨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规范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规范交易行为敦促加大保障房建设指导性的提出二套(含)以上住房的信贷差别政策政策集中在中央督察专项治理,重点涉及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土地出让制度完善、抑制投机购房、开发商捂盘惜售和保障房建设等方面坚强信贷资金监控,防止境外“热钱”过多冲击国内楼市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面积。

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

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信贷资金流向和跨境投融资活动的监控,防范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防止境外“热钱”冲击我国市场。

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1月21日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申报住宅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

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大户型产品更加受限,中小套型比例增加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十九条”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底价应当依据土地估价结果、供地政策和土地市场行情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

土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

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确保上述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2010年房地产调控政策汇总

2010年房地产调控政策汇总

2010年房地产调控政策汇总01月10日,“国办发出通知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办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01月12日,“央行上调准备金率强力遏制信贷冲锋”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2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02月20日,“银监会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打击炒房者”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03月10日,“国土部强调房地产用地监管,将开展突击检查”国土部发通知:一、加快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二、促进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三、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监管;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五、开展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

03月18日,“国资委要求78家非地产主业央企15天出退出方案”按照国资委要求,除已确定的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外,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正在加快调整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

04月11日,银监会:“银行不得对投机投资购房贷款”中国银监会11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加风险意识,不对投机投资购房贷款,如无法判断,则应大幅度提高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

04月13日“住建部:加快保障房建设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住房城乡建设部13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是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同时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04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贷款买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50%”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04月17日,“国务院:房价过高地区可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2010年房地产大记事

2010年房地产大记事

房地产行业:2010年大事记及展望2010年对中国房地产行业而言,可以说是一个政策年,调控政策持续高压、贯穿全年。

但同时通过细化调控政策发现,2010也可谓是承前启后的过渡之年。

一方面对“旧范式”进行结构性纠偏,使得通过慢周转、高毛利的盈利模式难以为继;另一方面,通过加大保障房建设、增加供给等手段,逐步建立房地产“新范式”。

下文将对2010年房地产行业做简要的回顾,并展望2011年。

一、政策面持续高压。

2010年房地产调控主题是扩大供给、抑制需求,国家出台了大量涵盖面广、针对性强、打击力度大的严厉措施,可谓历年调控之最。

(一)抑制不合理需求方面,国家主要实行差别化的信贷政策、住房公积金政策以及财税政策,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遏制房价的快速上涨,使房地产逐步弱化其“投资品”属性,加强其“消费品”属性。

1、在实行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方面,不仅上调房贷利率和首付款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三成,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高至五成、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更要求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款,停止为非本地居民发放房贷,同时采取“既认房又认贷”的二套房认定政策,以及地方政府可限定购房套数等措施有效地控制购房信贷规模和不合理需求,达到平抑房价的作用。

2、在实行差别化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主要通过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首套贷款提高至三成,二套首付不低于五成,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 1.1倍,暂停发放第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些措施的实施有益于控制消费者利用住房公积金购房的投资性需求,通过控制信贷规模来实现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现象。

(二)扩大住房供给方面,主要从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加强开发商监管两方面来实现的。

1、增加住房的有效供给是2010年调控的重要特征,特别是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力度(今年完成58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明年计划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同时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给予财政支持,从而达到平抑房价的目的,解决广大穷苦人民的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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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2010年中国房地产政策大事记2000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内容通知对已购公房上市征收个人所得税做出规定: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去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目的:加强二手房交易税收管理制度2001年4月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主要内容通知取消了4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进行整顿,合并部分收费项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规范垄断企业价格行为,对经营燃气、自来水、电力、电话、有线或光缆电视(简称“两管三线”),等垄断企业的价格行为进行全面整顿;严格控制住房建设收费,并要加强监督检查。

目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减轻负担。

2001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主要内容(1)对于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至2002年12月31日之前免征营业税、契税;(2)对于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的商业用房、写字楼在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契税;同时对于开发企业在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的商业用房、写字楼、住房(不含别墅、度假村等高消费性的空置商品房),不予免征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目的:消化积压空置商品房,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积极防范金融风险。

2001年6月建设部下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主要内容(1)全面实施商品房预售和现售制度(2)规范开发企业对商品房广告和合同在使用当中的真实性、合法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3)明确了开发企业与代理机构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4)明确了房屋的交付标准及后续保障制度。

目的:提供了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存在的广告、定金、面积纠纷以及质量等问题的法律依据。

2002年2月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存贷款利率下调通知》主要内容这是继1996年人民币存贷款利率首次下调后的第八次降息。

具体到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调整后的利率为5年内4.77%,五年以上5.04%。

下调幅度大于贷款利率平均下降水平,达到0.54个百分点。

目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加大消费性贷款。

(此外,2002年3月5日经央行和建设部联合商议,决定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调整幅度为5年以下的由4.14%下调为3.6%,5年以上的由4.59%下调为4.05%。

)2002年7月土资源部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主要内容规定中明确指出,凡是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营业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其他用途的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目的:抑制权力进入市场,减少人为因素对资源配置的干预和不合理控制,从源头上抑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2003年3月国土部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内容: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助性中小套型的商品房建房用地,确保用地数量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

目的:增加保障性为重点的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提高土地使用率。

2004年10月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存贷款利率上调通知》主要内容这是自1995年以来人民币存贷款利率首次上调,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98%提高到2.25%,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8%,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36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76%提高到6.12%。

目的:从金融面调节房地产业的供求平衡和健康发展。

2005年5月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主要内容(1)强化规划调控,改善住房供应结构(2)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严格土地管理(3)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4)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目的:稳定住房价格,实现商品住房供求基本平衡。

2006年7月建设部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主要内容明确新建住房结构比例,套型建筑面积90 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加强监督检查,将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目标。

目标:充分满足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需求,严格控制房价上涨。

2007年3月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存贷款利率上调通知》主要内容这是自1995年以来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第五次上调,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52%提高到2.79%;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6.12%提高到6.39%。

目的:有利于保持房地产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进一步平抑房价。

2007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要内容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保护阳光权;小区车库车位首先要满足业主需要;不动产将施行统一登记制度,办理房产证将进入快车道;土地承包期限届满可按国家规定继续承包等。

目的:打消了民众对70年使用期满后国家回收土地的顾虑,有利于提高购买不动产的积极性。

2007年3月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八部委联合发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依法打击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目的:严格查处权钱交易,进一步规房地产市场。

2007年9月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主要内容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

目的:打击了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保障了自住性需求,降低房地产投资热度。

2007年9月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存贷款利率上调通知》主要内容人民银行第九次上调人民币存贷款利率,金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3.6%提高到3.87%;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7.02%提高到7.29%。

目的:有利于保持房地产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进一步平抑房价。

2007年11月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主要内容明确了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办法中提出,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

目的: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缓和住房价格不断上涨所带来的社会压力2007年12月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明确指出只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并且只能拥有有限产权,转让时政府可以优先回购,单套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也被限定在60平方米左右。

目的:充分发挥经济适用住房的社会作用。

2007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主要内容确定,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可按首套执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公积金贷款也算入房贷次数。

“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而此处所指的前款规定就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和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

目的:进一步从金融方面对房地产业进行调控2008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主要内容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坚决无偿收回的,重新安排使用;同时,国务院第一次对土地增值展开征缴。

目的:规范房地产土地市场,促使房价健康稳步发展。

2008年2月建设部发布《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明确各地新建住房结构比例,即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目的:保障普通购房需求,增加小户型房屋面积。

2008年5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国务院新设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

目的:使城乡建设中能够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无论是对城市远景规划、节约有效利用土地、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都有重要作用。

2008年9月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存贷款利率下调通知》主要内容人民银行四年来首次下调人民币存贷款利率,此次贷款基准利率下调后,6个月贷款利率降至6.21%;一年期贷款利率降至7.20%;1至3年贷款利率降至7.29%;3至5年降至7.56%;5年以上降至7.74%。

目的:对于08年较为惨淡的房地产市场可称为是利好消息,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楼市资金不足的问题。

2008年10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个人住房交易税收政策调整方案》主要内容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决定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目的:降低商品房购买的门槛,使部分不能形成实际需求的刚性需求会转变成为购买力,房地产市场得到复苏。

2008年11月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确定扩大内需十项措施主要内容一是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加快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加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

五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六是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

七是加快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各项工作。

八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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