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中华蜜蜂产业发展规划

石柱县中华蜜蜂产业发展规划
石柱县中华蜜蜂产业发展规划

石柱县中华蜜蜂产业发展规划

根据“西南地区(山区和深山区)逐步建设成为我国的养蜂生产基地、特色蜂蜜生产基地、优质蜂产品生产基地”《全国养蜂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精神,为了打造石柱中华蜜蜂产业,促进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目标,为早日实现绿色生态经济强县贡献力量,特制定石柱县中华蜜蜂产业发展规划。

一、石柱县中华蜂蜜现状。

简介:中华蜜蜂(以下简称“中蜂”),是东方蜜蜂的一个亚种,是我国独有的蜂种资源,除最西部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从东南沿海到青藏高原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分布,以云南、贵州、四川、湖南、江西、重庆等省市数量最多,家养历史悠久。中蜂躯体较小,头胸部黑色,腹部黄黑色,全身披黄褐色绒毛。嗅觉灵敏,善于采集种类多而零星分散的蜜粉源。耐寒性较强。飞行敏捷,善于逃避敌害。中蜂有7000万年进化史,其抗寒抗敌害能力远远超过西方蜂种。中蜂为许多植物繁衍采花授粉功不可没,为苹果授粉率比西蜂高30%,且耐低温、出勤早、善于搜集零星蜜源,对保护生态环境意义重大。

现状:石柱县有较长的饲养中蜂历史和习惯,部分农户也有一定的养蜂经验。据调查表明,以中益乡养蜂农户为最多,养有中蜂3000多群,其余沙子、冷水、黄水、金铃、金竹、马武、

洗新、黄鹤、龙潭、新乐、桥头、三益等12个乡镇均有少数农户养蜂,养有中蜂2000多群,全县总的中蜂数量约5000多群。

存在的问题:一是饲养规模小、商品化生产程度低、经济效益差,抑制了农户饲养中蜂的积极性;二是饲养技术落后、疫病防治水平低,制约了中蜂产业的规模发展;三是没有蜂蜜专业营销机构进行组织和引导,缺乏产销衔接,使我县的蜂蜜产品没能进入大市场,更没有品牌和知名度;四是蜂蜜产品没有通过标准化加工和相关认证,无法提高产品的档次和质量;五是目前中蜂产业规模不大,效益不明显。

二、石柱县中华蜜蜂产业发展优势。

丰富的森林资源,湿润的季风气候,独特的自然条件,宽松的政策环境,为石柱中蜂产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首先,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对中蜂产品保健功效认识的不断加深,蜂蜜产品消费需求增长越来越大,为石柱中蜂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第二,石柱县山区面积广阔,森林覆盖面积14.2万公顷,已查明的野生植物2216种,山花资源丰富,蜜蜂采蜜范围广泛。加之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雨水充沛等自然条件,为中蜂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三、中蜂具有抗病力强、抗寒力强、繁殖力强、分蜂性强、嗅觉灵敏、飞行敏捷、可采低浓度花蜜等特点,有利于管理,有利于蜂群的发展,有利于发现和利用零星蜜源,非常适宜山区农

村各家各户可分散饲养,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和广阔的市场前景,是山区农户致富奔小康的有效途径。

第四,饲养中蜂投资少、风险小、价值高、见效快、劳动强度低,是助农增收的一个短、平、快项目。加之我县农户具有悠久的养蜂历史和饲养中蜂的经验以及山区大量的富余劳动力,也为中华蜜蜂产业发展创造了条件。

第五,因中蜂具有植物授粉特别功能,对保护植物资源、生态环境、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有着重要作用,国家对中蜂资源的保护工作非常重视,已将中蜂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名录》,为发展中蜂产业提供了政策保障。

第六,石柱旅游产业的发展,特别是打造石柱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区,为我县中蜂产业发展和提升蜂蜜产品的品牌宣传搭建了平台。

三、石柱县中华蜜蜂产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农户增收致富为出发点和着力点,以农业产业化持续健康发展为根本,充分利用我县山区森林资源优势,精心培育优势突出、产品特色明显、带动能力强、经营规模大的中蜂专业合作社,着力打造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中蜂产业,为推动石柱早日实现绿色生态经济强县而努力奋斗。

(二)基本原则。

以“统筹协调,合理规划;市场为导向,效益为重点,万元增收为目的;强化指导、管理和服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质量至上、规模发展、品牌效应”为基本原则。

(三)组织机构。

为了打造石柱中蜂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2011年3月,县供销社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供销社中蜂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谭云宜任组长,副主任隆文玉、王万春任副组长,谭祥云、徐毅、孙苠方、马斌培、萧翔为成员,负责全县中蜂产业的指导、协调和发展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在经信科,负责日常事务等具体工作。同时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为发展模式,组建“万寿山中蜂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指导基地建设、蜂蜜收购、加工和销售。拟组建中蜂专业合作社13个(每个基地乡镇1个),具体负责基地建设,指导、发展农户饲养。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的作用,力争实现产、供、销一条龙和经营一体化,引领中蜂养殖大户实现万元增收。

(四)股权设置。

组建万寿山中蜂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由县供销社聚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集体控股79.5%,注入资金159万元,个人出资41万元,占总股本的21.5%,再融资2300万元,总投入2500万元。

(五)发展目标。

以中益乡为中心,沿三益、桥头、沙子、冷水、黄水公路一线,辐射金铃、金竹、马武、洗新、黄鹤、龙潭、新乐等13个乡镇,可受益农户29674户,99739人(区域内有森林面积72.4万亩,可供饲养20万群中蜂规模)。

自2011年起到2015年5年内规划发展中蜂10万群,其中中益、黄水、沙子、冷水等乡镇分别发展1-2万群,其余乡镇分别发展0.5万群。按平均每年产蜂蜜100万公斤,目前石柱中蜂蜜市场价每公斤120元计算,每年可实现产值1.2亿元。5年可实现产值6亿元,可助农增收5亿元。

石柱中蜂产业规划发展情况

乡镇名称人口户数

(户)

人口数量

(人)

森林面积

(万亩)

可发展蜂群(万

群)

规划发展蜂群

(万群)

桥头镇4143 13655 5.1 1.5 0.5 三益乡1710 5650 2.3 0.5 0.5 沙子镇4702 15027 9.3 2.5 1 中益乡2300 8232 8.8 2.5 2 冷水镇1826 6129 3 1 1 黄水镇3900 13251 8.4 2.5 1.5 马武镇3800 13000 6.1 1.5 0.5 金铃乡1010 3611 6.5 1.5 0.5 金竹乡459 1731 4.3 1 0.5 洗新乡1549 5160 3.5 1 0.5

黄鹤乡1509 4838 4.7 1.5 0.5

龙潭乡1440 4820 5 1.5 0.5

新乐乡1326 4635 5.4 1.5 0.5

合计29674 99739 72.4 20 10 (六)技术支撑。

为了保障石柱中蜂产业的发展,依托西南农业大学、江西农业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浙江省一级中华蜜蜂育种基地等知名农业大学和中蜂科研机构的专家建立中蜂养殖合作关系,建立中蜂养殖科研机构,构建产学研密切结合的技术支撑体系,加快养蜂和蜜蜂授粉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普及。发展中蜂养殖科研基地,从蜂群的选种、饲养、品种繁育、质量检测、疫病防控等方面入手,进行专业指导和培训。加大对新型养蜂机具、新蜂药、新技术、新产品等研发的支持,加强养蜂生产者与加工企业和科研院校的联结,切实搞好蜂农科技培训,通过举办现场会、培训班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培训蜂农,提高养蜂管理技术水平。

(七)基地建设。

依托丰富的天然林资源优势,以专业的中蜂科研机构为技术支撑,新建面积5000平方米种蜂示范养殖场1-3个,作为种群繁殖、科研及技术培训基地,带动全县农户中蜂养殖发展。

——自繁与引种相结合。在现有5000群的基础上,原则上是第一年打基础,自繁与引种相结合,第二年起以自繁为主,引

种为辅。其中:2011年自繁扩群0.5万群,引进种蜂0.5万群,规模达到1.2万群(已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减除一定数量,下同);2012年自繁扩群1.5万群,引进种蜂0.5群,规模达到3万群;2013年自繁扩群3万群,引进种蜂0.5群,规模达到6万群;2014年自繁扩群3万群,规模达到8万;2015年自繁扩群3万群,规模达到10万群。

——开展养蜂技术培训。引种前,由县供销社与畜牧局及各乡镇政府联合,聘请相关农业大学和中蜂科研机构的专家开展前期饲养技术培训;引种时,在有关专家的指导下,由产业发展龙头公司具体负责,联合畜牧局技术人员配合,到技术力量强、规模大的中蜂培育基地引进优良种蜂。

——配发种蜂群。选择有养蜂经验或经前期培训技术掌握好的、热爱养蜂事业的农户,本着适度规模饲养的原则配发种蜂群,配发数量以每户5群为宜,条件较好的农户控制不超过10群,条件特别好的农户可以作为示范户重点发展。

——给予政策扶持。一是给予中蜂产业各种优惠政策,宽松发展环境。二是积极争取各级相关部门各类项目发展资金向中蜂产业倾斜。主要用于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产品粗深加工等。三是县财政建立引种补贴专项资金。

(八)饲养管理。

以农户为主体,结合森林资源(蜜源)情况,适当规模、分散饲养。以老式圆桶蜂箱为主,适当辅以新式中华蜜蜂“十框式”

蜂箱,以充分体现“中蜂蜜”特色。同时,聘请“中蜂”科研机构专家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持。邀请县畜牧局和县校合作办提供技术力量,负责具体的技术指导和开展日常的饲养技术培训。在日常管理中,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每乡镇聘请专职技术人员一名,负责对饲养农户的日常技术指导,以确保农户饲养成功和中蜂产业的发展。

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蜂药销售、使用等管理,建立和健全规模蜂场备案与养殖档案制度,规范蜜蜂检疫行为。探索建立养蜂主产区成熟蜜生产补贴和政策性保险政策,提高养殖积极性,降低养殖风险。推动出台蜜源植物保护利用政策,探索有偿授粉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在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项目中支持蜜源植物种植。

逐步推行蜂产品优质优价,完善企业与养殖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在中蜂饲养集中地区,配合有关部门,妥善解决治安、收费、蜂产品销售、蜜蜂农药中毒、人蜂安全等问题,保护蜂农的人身权益和经济利益。鼓励和支持农户在粮食、果树、蔬菜等农作物流蜜期采用绿色防控技术,喷洒对蜜蜂低毒的农药。加快推行农药喷洒事先告知制度,探索建立种植农户和蜂农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和机制。积极支持建立养蜂业风险救助金制度,不断增强蜂农抵御风险灾害能力。

(九)蜂蜜加工。

拟投入2500万元,进行蜂蜜包装加工和销售,其中:投入

固定资产2000万元,投入流动资金500万元。

一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蜂蜜食品强制标准—GB18796—2005进行生产,并申请食品QS认证、有机食品认证。

二是拟在中益乡场镇新建1200平米加工厂房一栋,作为蜂蜜产品粗加工;在县城利用渡船口改建3000平米符合QS生产的标准化厂房作为蜂蜜产品的精加工。

三是根据国家质量要求和200万斤蜂蜜产品规模购置相应的系列加工检测设备。

四是根据野生中蜂蜜的特色格调和土家风情设计商品包装,委托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进行设计。选用具有土家特色的

古色调小瓷罐做基本包装,采用纸盒、藤装、木盒、塑料制品

等美观大方、体现石柱特色、方便携带的外包装。产品定位高

档礼盒规格和中档日常消费规格以及大众消费规格。

石柱中蜂产业投资预算情况

(十)市场营销。

遵循“树立特色、创造品牌、加强宣传、立足健康、延伸美容”的销售策略。产品主要面向高端消费人群,逐步扩大到中低档普通消费人群。积极普及蜂产品知识,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消费咨询,对违规企业及时曝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适应市场需求,丰富蜂产品花色品种,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居民消费水平。把石柱蜂蜜做成蜂产品知名品牌,积极拓展国内和国际市场。

一是加强中蜂产品宣传。根据石柱中蜂产品营养价值、药用价值及美容价值等特性,以及人们的消费习惯,采取多种形式进

行广泛宣传。

——资料宣传:设计印制突出石柱野生中蜂蜜产品特色和功效的宣传页和产品宣传册,在重庆各大步行街发放宣传单,让市民了解、认识、信任并接受石柱中蜂产品。

——品尝宣传:充分利用产品展销会、交易会、对接会等形式,寻求适当的地方、恰当的时间开展产品品尝展示展销活动。

——赠送宣传:采取上门服务、设立产品展示形象专卖店、设立固定或临时宣传点等多种形式,赠送产品宣传册和少量产品品尝,让其充分了解和认识中华蜂蜜产品。

——媒体宣传:利用电视台、报刊杂志、网络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以达到间接宣传产品的效果。在蜂蜜产品相关的知名专业网站开展产品宣传和订购产品,达到以最小开支,获取丰厚回报的效果。

——在宾馆、专卖店、旅游景点等分别设立“石柱蜂蜜”广告牌,打出“石柱蜂蜜”品牌。

二是拓展销路。首先,在县城设立石柱中蜂蜜产品展示展

销形象门点3个,并在各个土特产门点全部铺上石柱中蜂蜂蜜

系列产品。其次,在重庆主城建立石柱中蜂蜜配送中心,负责

推销和配送产品,设立石柱中蜂蜂蜜产品展销形象专卖店10-20个,并将专卖店逐步延伸到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及沿

海发达城市。第三,利用已有的销售渠道,如市政府综合办公

楼展厅(供市级机关接待送礼用)、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之窗、

洪崖洞等旅游景点土特产销售点推广销售。第四,产品进入重百、新世纪、重客隆、新合作等超市,设立石柱中蜂蜜专柜。第五,开设网上购物点,进行网上订购。

(十一)效益分析。

做大做强中蜂产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既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又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按照石柱中蜂产业5年发展规划,第1年发展初期,蜂群规模按1.2万群计算,可产蜂蜜12万公斤,实现产值1440万元,创税收77万元,助农增收1200万元。到第5年蜂群规模可达到10万群,可实现产值1.2亿元,可创税收648万元,助农增收1亿元。5年内,全县13个乡镇蜂产业可实现总产值3.38亿元,创税收1827万元,助农增收2.82亿元,户平增收45000元。若按13个乡镇可承载中蜂森林面积计算,发展中蜂规模可达到20万群,其经济效益可再增加一倍。

石柱中蜂产业的发展,不仅助推了“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而且创造了很好的就业机会,若按一个弱劳动力可养中蜂15群计算,可增加就业农民8000人。同时,中蜂产业的发展,对提高森林植物传花授粉功能,促进植物生长,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都有着重要作用。

石柱中蜂产业效益预算情况

送:市总社、县委、县农委、发改委、扶贫办、林业局、增收办。

石柱县供销合作社综合科2011年6月1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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