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读书笔记
试析罗尔斯的“重叠共识”理念——读《政治自由主义》
教 学说 、 学学 说 和道德 学 说之 多元 化 特征 , 哲 而且 具有 一
种 互不 相容 而又合 理 的 多种 完备 性学 说并 存 的多 元化 特 征 。由于这种 合理 的多元 化 的事 实 , 们 的确需要 一种对 人 正 义 的“ 识 ” 但 这 种 “ 共 , 共识 ” 主要 限 制 在 “ 治 的领 应 政 域 ”且这 种 “ , 共识 ” 多只 能是一 种“ 叠共 识 ”不 可能完 最 重 , 全一致 。因此 , 《 治 自由主义 》 ,公平 的正 义 ” 论 在 政 中 “ 理
一
书 中的 “ 叠共识 ” 念进行初 步的评析 。 重 理
一
、
“ 重叠共识 ” 念的提 出 理
个合 理 的价 值多元 的社会 ,它不仅 具 有 一种完 备性 宗
罗 尔斯 的 《 义 论 》 求 从 洛克 、 正 力 卢梭 和 康德 所 代 表
的社会 契约 论 中导 出 一种 “ 公平 正 义论 ” 并 证 明它 优 于 ,
题 上是《 正义论 》 的继 承和发 展 , 《 义论 》 是 正 的延伸 , 将 是 《 正义论》 中提出 的公平 正义 学说 转换 为一种 适应 社会 基 本结构 的“ 治的正义 观念 ” 政 。
罗 尔斯 为什 么 要将 “ 平正 义论 ” 化 成“ 治 的正 公 转 政
个 在基本 的道德 信念 方 面统 一 的社会 . 只是一 个在 “ 而 政 治 的正义 ” 念上统 一 的社 会 。这 种“ 观 政治 的正义 ” 是各 种 合理 的 “ 完备性 学说 ” 重 叠共识 ” 的“ 。 在“ 政治 自由主 义 ” , 尔斯 认 为 , 使一 个在 思想 中 罗 要
人生 价值 理想 ,但 需要 保 证持 不 同或对 立之 学 说 的公 民
J.哈贝马斯:评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
规范关涉到那些人们应该做什么的决断,而价值则涉及那些最值得向往的行为的决断。普遍认同的规范对于人们施加了平等而毫无例外的义务,而价值则表达了某些特殊群体为之努力的、人们认为更可取的善。规范可以在通过履行一般的行为预期模式的意义上被遵从,而价值或者善则只能通过目的性行为来实现或获得。规范提出的是一种二元选择的有效性要求,它要么被认为是有效的,要么就被认为是无效的:对于应当陈述,就如对断言陈述一样,我们只能回答"是"或"不"——或者不做判断。与此对照的是,价值则注重各种偏爱的关系,这意味着某些善比其它的善更有吸引力:因此我们可以用赞同的方式把评价性陈述置于更高或更低的层面上。规范的束缚力量意味着一种绝对普遍而无条件的责任:一个人所应当做的事情或行为对所有人而言都同样是善的。价值偏爱反映的是一种评价和暂时的善的次序,在特定的文化中,这种善的次序被建立起来或被特定的群体所采纳:那些重要的评价决断或居于高层面的偏爱对于我们(或我)是善的。最后,当一些规范对同一对象群提出合法性要求时,这些不同规范之间彼此不能相互矛盾。他们之间必须彼此协调一致,必须构成一个系统。与此对照的是,不同的价值之间在竞争优先地位;当他们在某种文化或群体中获得相互承认时,他们会形成某种充满内在紧张的不稳定的结构。总结上面的分析,规范不同于价值,第一在于规范与法则统治相关,而价值则与目标性行为相关;第二,规范要求对各个合法性宣称进行二元选择,而价值则将之置入梯度模式中;第三,规范是绝对的,而价值则只有相对的约束力;最后,规范系统必须满足的标准对价值系统并不存在。
读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有感
可 的完 全 相 同 的 正 义 原 则 ; 会 的 基 本 结 的 设 想 , 序 良 好 的 社 会 完 全 由 这 些 精 英 社 秩 构 , 主 要 政 治 制 度 和 社 会 制 度 以 及 他 们 组 成 。 界 上 的 万 事 万 物 都 是 相 互 依 存 的 , 即 世 如 何 结 合 成 为 一 个 合 作 体 系 , 为 人 们 所 互 相 为 对 方 存 在 的 证 明 。 如 黑 的 存 在 证 能 正
德 哲 学一 一 相 对 来 讲 已经 荒 芜 了很 长 一 个 公 开 了 解 , 们 有 充 分 理 由相 信 它 可 以 满 明 了 白 的存 在 , 个 社 会 中 , 通 人 的存 在 人 一 普 时 期 ” 在 这 种 哲 学 萧 条 的 背 景 下 , 尔 斯 足 正 义 原 则 ; 民具 有 正 常 有 效 的 正 义 感 , 证 明 了精 英 的 存 在 。 果 一 个 社 会 中没 有 。 罗 公 如
己 的一 点 看 法 。
关键 词 : 治 自由主义 秩序 良好 和 谐社会 政 中图分 类号 : G6 文献 标 识码 :A
文 章编号 : 6 4 0 8 ( 0 0 0 () 2 7 0 1 7 - 9 x 2 1 ) 3 c-0 4 - 1
1关于 政 治 自由主义
由于 2 世 纪 前 期 科 学 主 义 和 分 析 哲 学 0
一
思考
罗 尔 斯 的 主 题 是 “ 何 保 证 现 代 多 元 如
秩 序 良好 的 社 会 对 构 成 社 会 的每 个 人都 有 化 社 会 的 统 一 和 稳 定 ” 相 似 的 , 国现 在 , 我 很 高 的 要 求 , 求 他 们 能 全 面 了 解 社 会 所 正 处 于 转 型 时 期 , 一 种 主 流 价 值 观 之 下 要 在 或 、 并 公正而稳 定的社会 如何可 能长治久 安? 接 有 的价 值 观( 叫 正 义原 则 ) 充 分 了解 他 们 多 种 价 值 观 凸 现 , 为 不 同 范 围 内 的 人 群 着 全 书 便 展 开 讨 论 , 由此 阐 释 出全 书 的 所 生 活 其 中 的 制 度 及 其 运 作 方 式 、 远 保 所 接 受 , 国 现 在 处 在 社 会 价 值 学 说 多 元 并 永 我 主 题 “ 治 自由主 义 ” 全 部 理 论 。 政 的 持 理 智 客 观 且 自 身 具 备 足 够 的 “ 治 美 化 的时 代 。 这 种 情 况 下 , 政 在 怎样 保持 社 会 稳 是 也 具 体 来 说 , 尔斯 认 为 , 罗 在一 个 多 元 化 德 ” 说 到 底 , 样 的 社 会 要 求 生 活 在 它 之 定 , 罗 尔 斯 曾经 一 度 为 之 苦 恼 的 问 题 , 。 这
罗尔斯政治哲学读书报告-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190410
倾向。正义的原则是在一种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后被选择的。这可以保证任何人在原则的选择 中都不会因自然的机遇或社会环境中的偶然因素得益或受害。” “我们可以说,原初状态是恰当的是最初状况(status quo),因而在它那里达到的基本契约是公平的。 这说明了“作为公平的正义”这一名称的性质:它示意正义原则是在一种公平的原初状态中补一致同意的。” TJ第 12页 (三)、重叠共识(overlapping consensus) 虽然在秩序良好的社会里,所有的公民都确认相同的政治正义观念,但我们不能由此假定,他们这样 做是出于同样的理由,或者都按照同样的方式。公民们拥有冲突着的宗教、哲学和道德观点,所以他们是 从不同的、对立的统合性学说,并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出于不同的理由,来确认政治正义观念的。但是,这 并不妨碍政治正义观念具有一种共享的观点,从这种观点出发,他们能够解决关于宪政实质的问题。 为什么只是追求重叠共识?基于如下事实: (1),现代民主社会中所存在的宗教、哲学和道德学说的多样性不是一种也许很快就要消失的历史条 件,而是民主制度之公共文化的一个永久性特征。即理性多元论的事实 (2)要想维持公众对某种统合性学说的持续忠诚,只有依靠使用国家的压迫性权力,从而随之而来的 不仅是官方罪行和不可避免的粗暴和残忍,而且还有对宗教、哲学和科学的败坏。即压迫性的事实 (3),一个持久的和稳定的民主政体,要想不为痛苦的思想争论和敌对的社会阶级所分裂,就必须至 少赢得其政治上活跃的绝大多数公民自由和自愿的支持。即它能够得到各种不同的甚至是互不相容的统合 性学说的广泛赞同。 (4),一个已经合乎理性地良好地运行了很长时期的民主社会,它的政治文化通常包含或至少隐含某 些基本理念,而从这些基本理念出发,有可能建立起适合于立宪政体的政治正义观念。 4、罗尔斯对两个原则的推导:演绎出正义原则的 14个步骤 1 2 3 4 我们希望决定出什么是一个正义社会的基本结构——“主要社会机制分配基本权利和义 TJ 7 务的方式,以及划分由社会合作而获得的利益的根据”。 直觉是一个不可靠的向导。 功利主义是一个不可靠的向导。 让我们采取一种契约论的方法。这是直觉主义和功利主义之外的第三个可能性。根据契 TJ 约论,只要自由的契约主体是理性的和认知上充分的,并且是在平等和不偏不倚的条件 118-136 下订立的契约,那么,无论达成什么样的基本结构,它都将是正义的。这就是“作为公 5 6 7 平的正义”的思想。 我们如何来设立相关的条件? TJ 3-192 通过一种虚构的手法,即一种思想试验或“代表的手法”。具体说来就是,各订约方均在 TJ 24 一个无知之幕背后的原初地位里对基本结构作出决定。 136-142 这一想法是为了将确保平等和不偏不倚的条件强加给我们的自由的、理性的、认知上充 TJ 分的订约者们。我们没有说,他们应该忽视或忽略某些考虑,否则他们可能从个人的利 108-114 8 9 益来考虑它们;我们要说的是,他们对这些一无所知,因而就有了无知之幕。 我们的订约者不知道全部的事情。原初地位仅仅是他们慎思的起点。在这个阶段里,订 TJ 24 约者们不决定任何事情。 订约者们不予考虑的是什么,亦即被认为无知的是什么。它们是:他们具体的愿望和爱 TJ 好、欲望和偏好;他们各自的善的实质理论;他们的技艺和能力;他们所属的历史时期、 136-142 136-142 TJ 34-40 TJ 22-27
自由主义读书笔记
自由主义读书笔记:上流学术当如是赵卓新闻摄影班 2007202160读罢此书,颇有中荡气回肠的感觉,一是被自由主义思想体系的丰润深刻所折服,二是惊叹于作者李强老师缜密的思维和此书清晰的架构与脉络。
说得玄妙一点,只觉得字里行间暗藏着一种学术的力量,是的,力量。
沿着李老师的思路,我试图用一些片段拼凑起自己对这部书的理解,毕竟,选择记忆,本就是一种感受。
自由主义作为一种近代以来西方最有影响力的社会思潮一直发生着历史的流变,很难说谁的思想就是最权威,思想家们各执己见互发议论,本就是一种自由的体现。
正是因为这种变化,要理解自由主义,必先了解它的历史,当然,自由主义也分享一些共同原则,这些原则使之区别与其他思想。
本书运用这样的框架,在简要介绍了自由主义概念之后,集中笔力追溯了自由主义的发展历史,展现了其基本原则,最后通过介绍一些自由主义批评者的看法完善了其内涵。
一、自由主义的概念在三百多年的发展过程中,自由主义的内涵产生了哲学基础、政治、经济和社会四个维度。
在哲学基础上强调个人至上,在政治中体现为争取个人政治权利,争取宪政,反对绝对主义。
在经济上体现为强调私有财产和市场经济,拒绝政府过多干预经济,但期待它提供良好保障。
在社会上则表现为关注正义,关注弱者的基本生存条件。
这四方面的涵义并不相同,因而自由主义在发展过程中也带有一定的复杂性,思想家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不相同,对自由主义本身的理解也充满了歧见,没人能够准确概括出自由主义所包含的所有要素。
自由主义对现实政治也影响深远,它的兴起改变了美国等国家的政治环境和政治架构。
但以自由为名的政党反而不太得势,作者认为,自由主义政党的衰落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成功造成的。
其他政党接受了自由主义的理念,在立场和政策上可能比自由政党更有现实性,才得以发展。
但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自由主义已经广泛的渗透到了各个政党的理念中,这不失为更大意义上的成功。
二、自由主义的历史梳理(一)古代渊源关键词:古希腊、罗马法、基督教、欧洲宪政主义自由主义虽是现代概念,但其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古希腊就已产生的自由、平等、法治等理念为后世自由主义的产生奠定了基础,而希腊哲学中的个人主义更是构成了自由主义的核心。
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论析
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论析摘要:自1971年发表《正义论》之后,罗尔斯受到了自由主义阵营和社群主义学者的批评。
为了回应这些批评,罗尔斯又撰述了《政治自由主义》。
在一定程度上,《政治自由主义》是罗尔斯对《正义论》进行一系列必要的概念修正和理论限定,其目的仍然是要从《正义论》中所设定的正义社会伦理学中开拓出政治自由主义的政治哲学关键词: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1《政治自由主义》发表的背景约翰·罗尔斯(1921—2002),被誉为继密尔之后最伟大的政治哲学家和伦理学家。
罗尔斯《正义论》的发表正是响应了时代的号召。
所以《正义论》一发表,便引发了广大的评论。
但是我们都知道,由《正义论》所引发的学术讨论本身,也意味着罗尔斯不得不面对各种理论挑战。
为了对挑战做出回应,同时也作为自己理论的发展,罗尔斯于1993年发表了《政治自由主义》,我们也可以把它看作是对《正义论》的自我批判,在这部书中,罗尔斯对《正义论》中提到的很多问题作出了新的解释。
2《政治自由主义》的主要内容2.1政治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和建构政治自由主义基本原理的方法原则在《政治自由主义》的第一部分,罗尔斯讨论了政治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和建构政治自由主义的基本原理的方法原则即所谓“政治建构主义”的问题。
在政治自由主义第一部分的阐述中,还提到了“政治建构主义”的问题。
在《政治自由主义》中,罗尔斯想要建构的是一种可望成为现代多元化民主社会之基本理念系统的“政治自由主义”,这就是,用罗尔斯自己的话来说,是从康德式的“道德建构主义”走向“政治建构主义”。
作为一种政治哲学,政治自由主义必须重新确定他的理论课题,这也就是我们在上一段所探讨的:“一个因各种尽管互不相容但却合乎理性的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而产生深刻分化的自由平等公民之稳定而公正的社会如何能够长期存在?”从这句话中,我们看到,在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建构中,“正义”观念的内涵已经不再是一个基本道德观念的理论范畴了,换句话说,它已经是首先作为现代民主社会的基本政治理念。
《政治自由主义》[美]约翰[1].罗尔斯
《政治自由主义》[美]约翰[1].罗尔斯目录页[美]约翰.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目录导论平装本导论第一部分政治自由主义:基本原理第一讲基本理念第二讲公民的能力及其表现第三讲政治建构主义第二部分政治自由主义:三个主要理念第四讲重叠共识的理念第五讲权利的优先性与善的理念第六讲公共理性的理念第三部分制度框架第七讲作为主题的基本结构第八讲基本自由及其优先性第九讲答哈贝马斯附录政治自由主义的现代建构——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读解译后记[美]约翰.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导论本书内容如下:前三讲或多或少包括了我于一九八零年四月在哥伦比亚大学所作三次演讲的基本内容,它们经过较大修改后,曾以“道德理论中的康德式建构主义”为题发表在是年九月号的《哲学杂志》上。
这距今已有十多年了,我又进行了重写和进一步修改。
我以为它们较前清楚多了,但这并不是说它们现在就很明了。
我之所以继续把它们称之为演讲而不是篇章,是由于它们原本就是以演讲形式发表的,而我试图保持一种确定的习惯性风格,虽未必能如愿以偿。
最初发表这些演讲时,我曾打算把它们与另外三篇补充性演讲一起付诸刊印。
一篇是《作为主题的基本结构》(1978),此篇业已讲过并已刊行。
另两篇是《基本自由及其优先性》(1982)和《社会统一与首要善》(1982),其时,这两篇也大致草就或接近完成。
但当这三篇补充性演讲最后完成时,我发现它们之间或它们与前三篇演讲之间缺乏我所要求的那种统一性。
于是,我又写了三篇我现在称之为政治自由主义的讲稿,开篇为《政治学的而非形上学的》(1985),其大部分内容已包含在本书的第一讲中,其续篇是《重叠共识》(1987)、《善的理念》(1988)和《政治的领域》(1989)。
这后三篇经过较大修改后与首次在此发表的《公共理性》一起组成本书第二部分的三讲。
前六讲以这样一种方式相互关联:前三讲设定了政治自由主义在实践理性中的一般哲学背景,尤其是第二讲的第一、三、七、八诸节和整个第三讲,而后三讲则更详尽地设计出政治自由主义的几个主要理念:即重叠共识的理念;权利优先性的理念及其与诸种善理念的关系;公共理性的理念。
政治自由主义的理论曙光
政治自由主义的理论曙光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在西方政治制度的构建上起着巨大的弥补作用。
二战以后,政府对国家政治经济干预逐步增强,使得西方的自由主义传统遭受了强烈的冲击,人们在继续坚持诸完备学说的观念还是遵守政府的正义中难以抉择。
罗尔斯正是通过政治自由主义的构建来指引处在茫然无措中的人们认识到诸完备学说与政治之间的关系,通过罗尔斯的指引,确保人们在政治立场和学术立场上做出最合乎理性的选择。
标签:政治自由主义;重叠共识;解读无论时局如何动荡不安,总有站在时代前沿的先觉者,他们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提出新的观点,让人们在迷茫无助的状态中看到曙光,同时在实践的过程中找到答案。
20世纪初,美国就一直处于不稳定的状态。
在50年代,外有朝鲜战争,内有麦卡锡掀起的反共喧嚣。
到60年代情况愈演愈烈,在国际方面有古巴导弹危机、越南战争;在国内则有此起彼伏、如火如荼的争取民权运动及黑人抗暴斗争、校园学生运动,与富豪相对而言的贫困现象也成为令人瞩目的问题。
美国社会正处在一种危机之中,处在急需调整的关口。
从19世纪开始契约论就让位于功利主义,此后的一百多年,功利主义一直在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领域占据主导地位。
功利主义的标志性观点是:“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化利益犧牲少数人的利益是正当的”,突出特征是:它直接地涉及一个人怎样在不同时间里分配他的满足,但除此之外,就不再关心(除了间接地)满足的总量怎样在个人之间进行分配。
很多人批评功利主义的不人道,但没有一个人能够提出一个与之相对抗的理论。
另一方面,二战冷战格局对各国政治的强烈冲击,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西方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及其运作方式的变革,如国家干预的强化,福利资本主义政策的实施等等,这使得原本自由主义传统的西方国家社会政治问题日益凸显,已经完备的社会学、经济学和心理学的解释并不能完全满足现实的需要,而已经被边缘化的哲学伦理也使得这个时候的哲学家本身感到力不从心。
正是在这样一个“政治哲学、政治科学和道德哲学相对来说已经荒芜很长一段时间”[1]554的局面下,建立一个新的理论成为那个时代的迫切需求。
政治的优先性及其限度——对《政治自由主义》一个理论预设的反思
但是 ,即便 正 义 观 念 的 独 立 性 可 以获 得 证
明 ,它却并 不能 同步 回答 上 文所 说 的关于 政治 的
式 如何 ) 是否应 当存在 的问题 。诺 齐 克对 政治 哲
学 首要 问题 的这种认 定 ,其 实 是站 在无 政 府 主义
与强调政治 的优先性就成 了两种对立的政治哲学思路 。政治 自由主义强调政治 的优先性 ,是要优先考 虑政治的背景制
度和合理 的政治关系 ,因为 由此构成的政治社会是一种人们应 当共 享的、内在的政治之善 。但政治 的优先 性被限制在 正义 问题 的理论建构方法与思维 方式 上 ,它并不在 实质性 的正义原 则 中对公 民课 以积极 参与政 治的责任 ,这 就使得 《 政治 自由主义》 在两种对立的政治哲学思路之 间取得 了某种平衡。
为什 么是一个 真 问题 ,并 阐述 对 政治 的不 同价值
态 度在 政治哲 学上所 带来 的差异 ,然 后分 析政 治 的优先性 得 以确立 的可 能性与 有 限性 。
作 ,而且是 直接 在政治 的范 围内运作 的。在这 个
意义 上 ,我 们显然 可 以说 ,政 治 自由主义 理论 其 实预 设 了政 治 的优 先性 。 罗 尔斯并 没有像 诺齐 克那 样 ,明确 地 提 出政
政 治 的优 先 性及 其 限度
对 《 治 自由主义》 一个理 论 预设 的反 思 政
谭 安 奎
【 摘要 】罗尔斯 的 《 政治 自由主义》不仅是 只在政治 的范 围内、而且是 直接在政治 的范围 内运作 ,因而除了主张政 治
的独立性 ,它事实上还 同时预设了政治的优 先性 。但 由于政治与人性 的内在关联不再是现代 社会 的共识 ,疏离于政治
读书报告罗尔斯与《政治自由主义》
读书报告——罗尔斯与《政治自由主义》目录﹙一﹚前言﹙二﹚正文一、罗尔斯与《正义论》二、从《正义论》到《政治自由主义》三、政治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1、政治的正义观念的理念2、作为公平合作系统的社会理念3、政治的个人观念4、秩序良好的社会理念四、政治自由主义的三个主要理念1、重叠共识的理念2、权利的优先性与善的观念3、公共理性的理念五、制度框架﹙三﹚结论及启示﹙一﹚前言哲学,自古至今都是一门充满智慧的学科,她不仅对人生做过一次又一次透彻的分析,也对整个社会,尤其是政治生活做出过突出的贡献。
在西方,出现过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洛克、孟德斯鸠等知名学者;而在中国,两千五百多年前的学术思想也与哲学息息相关,特别是圣贤孔子、孟子、老子、庄子等诸位,代表了中国传统思想。
哲学贯穿着历史的发展,它是一盏明亮的指明灯,指引着历史前进的方向。
政治生活历来都是哲学家们讨论的话题,社会政治哲学不仅有其深厚悠久的古典思想资源,也创造了丰富多样的现代理论类型。
几经沉浮,社会政治哲学已经成为当代西方哲学领域中日益突显的一脉,新自由主义,社会行为主义和共同体主义代表着这一哲学传统之当代发展的前沿景象。
自由主义,大家对这一名词并不陌生,尤其是在和平的二十一世纪,没有过多的战争,没有残酷的压迫,大多数人民都想有自由的权利。
但是自由主义涉及着多个方面,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我们对其知之甚少,甚至有时不知如何去维护这份来之不易的自由。
谈到自由,我们也会想到平等、人权、正义……等社会政治哲学的一系列话题。
而我今天所要谈到的这位作者罗尔斯和他的著作《政治自由主义》就涉及以上列举的这些话题。
他以独特的视角为我们阐述了政治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主要理念及所要构建的制度框架。
虽然他的观点在学术界中产生的影响各不相同,也有来自不同学者的声音,但我们在看待这个问题时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自由、平等、人权、正义这些话题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遇到,这也是我选择之一课题的原因之一,让我们对此能有更深入的了解。
政治的正义观——解读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
来 自外 在 的责 问 , 引起 了他本 人 的反 思 , 也 于是 罗 尔斯 用政 治 的正 义原则 替 代 了道 德 的正义原 则 , 但 预设 了两 个基本 前提 条件 。
1 政 治 的个 人观 念 .
对社会政 治 哲 学 以及 有关 伦 理 思 想 的研究 。17 91
中, 并进 一 步论述 了政 治的 正义观 的基本 理念 、 点 以及 制度 框 架。尽 管 罗 尔斯 的政 特 治 自由主 义强调 个人权 利 的优 先性 , 企 图调 和 个体和 群体 的 尝试 并不 成功 。 同时 , 但
他 的政 治 正义观 的构 建思 想 虽然 有别 于传 统 的 道德 构 建 思 想 , 社会 规 范是 集 体智 但
米满月 :政治的的 预设 , 尔斯 的正 义观 罗
政治 哲学 的论 证 和 限 制 。 罗尔 斯 与 一 般 自由 主 义 者 一 样 从 不 混 淆 道 德 与 权 利 , 强 调 “ 当 他 正 (ih) 不 同 于 “ ( od ” 而 且 “ 当 ” 先 于 r t” g 善 go ) , 正 优 “ 善”, 罗尔 斯 大力弘 扬 的“ 为公 平 的正 义 ” , 在 作 中 这 种“ 当对 于善 的优 先 ” 正 是一 个 “ 基本 特 征 ” 。所
本事 实就是 , 这些 自由 而平 等 的公 民 , 他们 接 受 了
同的具有 完备性 的思 想理论 体 系 , 由此 形成 多元 论 的价值观 。有 着不 同背 景 思 想 体 系的 公 民而 组 成 的社 会是 如何保 持其 社会 稳定性 , 其道 德 的正 义
观能 否对社 会起 到 一 种 长 治 久安 的 作用 ?在 追 求 绝 对 和普遍 正义原 则 时 , 罗尔斯 的正 义观不仅 受到
政治自由主义与罗尔斯的讨论(一)概要
政治自由主義──與羅爾斯的討論(一)透過理性的公共運用達成協調Habermas和Rawls是當代政治哲學的兩位重要學者。
Habermas主張「理想論辯情境」做為政治溝通的基礎,使眾人得以透過理性論辯來形成合理、正當與正義的決策;Rawls則設計了「原初境況」(original position)、「反思均衡」(reflective equilibrium)等條件或進程,以發展出可以被眾人所接受的正義原則以及後續的憲法與法律。
Habermas認為他自己與Rawls的共同特色是以「理性的公共運用」為理論的基礎。
不過,Haberma認為Rawls的理論並不能促成完備的「理性的公共運用」。
這篇論文即是從這個角度來討論羅爾斯的理論。
Habermas首先指出,「正義論」是對康德的自律原則做了一種「主體際觀點的修訂(intersubjectivist version):當我們遵守所有相關人士本於理性之公共運用而接受的法則,我們就是自律地行動。
」(49)事實上,Habermas自己的「論辯倫理學」也是對康德學說的「主體際觀點的修訂」。
康德主張道德自律必須本於個人的理性,即個人應當運用理性以確定合乎道德的行動原則,並在面對道德情境時依道德原則而行動。
但是這個理性運用的過程完全是在個人心靈內部中進行,可以說是理性的獨白式的運用。
Habermas則主張在訂定各種規範時,應當由各個理性主體公開進行論辯,尋求眾人都接受的合理共識,以做為共同規範。
在這個過程中,理性運作是發生在各個參與主體之間的交互論辯,這種理性運用的方式就是他所謂的「理性的公共運用」。
Rawls的理論則強調正義原則和各層次法律須獲得「自由而平等之公民本於共同的理性而接受」,Habermas認為這也蘊含了各個主體公開運用其理性,因此他認為Rawls與他有相同的基本取向,肯定其理論的方向、意圖和結果。
但是從Habermas的觀點來看,Rawls正義論所蘊含的「理性的公共運用」並不徹底,因此會出現某些缺失。
《政治自由主义》以后的罗尔斯
约 翰 . 尔 斯 被 誉 为 2 世 纪 最 具 影 响 力 的 政 治 哲 学 家 之 一 。 罗 尔 斯 不 是 多 产 式 的 著 作 家 , 到 罗 0
目前 为 止 只 有 《 义 论 》 和 《 治 自由 主 义 》 两 率 “ 著 ” 问 世 , 而 且 还 分 别 由 他 在 1 7 正 政 专 9 4年 和
19 9 3年 以 前 所 写 的 相 关 论 文 编 辑 而 成 。 思 想 的 深 隧 与 伟 大 往 往 并 不 与 作 品 的 数 量 成 正 比 , 19 98
年 2月 、“ 代 图 书 馆 ” ( 1 d m irr) 将 他 的 《 义 仓》 列 为 2 现 |1 Mo e Lbay Ie 正 0世 纪 最 佳 10本 用 英 语 写 0
以后 的 活动 和思 想 的介 绍 研 究仍 是 一个 空 白 .据此 本 文 首 先 介 绍 丁 罗 尔 斯 在 这个 时 期 的 著 述 和 社会 活 动 ,然 后
从其新近 出版 的 《 民法》提炼 出他 的弱 势国家 现和现实乌托邦思想的精华—— 人民法原则。 ^
关 键 词 : 罗尔 斯 ;弱 势 国 家 ;人 民法 中 图分 类 号 :B 1 72 5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 1 6 38 (02 1 00 6 0 —19 20 )0 —02 —0 0
收稿 日期 :20 一I — 0 01 1 2 作者简介 :李小科 (97 ,男,政 西^ ,复旦 大学哲学系博士 生.主要从事袅译和罗尔斯法哲学研 究。 16 一)
制 ②
管 嚣 糕 琵 ^ 替
国 内 目前 的 另一 种 译 法 为 “ 备 性 学 说 a 完
‘书 理 圉 管
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及其批评者
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及其批评者提要: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罗尔斯的名著《正义论》的出版引发了西方学界的激烈争论。
第一种争论发生于功利主义者与坚持权力取向的自由主义者之间,第二种争论发生在坚持权利取向的自由主义阵营内部的诸派别之间,即激进的自由主义者和平等的自由主义者之间关于市场经济原教旨主义与福利国家主义之争。
第三种争论主要是集中于对权力是否应该优先于善这一命题之争[1]。
本文主要简单的介绍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理论及其引发的诸种争论,特别地介绍了桑德尔对他的批评。
关键词: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批评者桑德尔罗尔斯的《正义论》主要探讨对新自由主义而言最核心的一个问题,即自由与平等的关系问题[2]。
关于平等,早在2500年以前,柏拉图在其传世名著《理想国》当中就提出来了。
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提出“什么是正义?”并对这个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在对诸如正义是“欠债还钱就是正义”[3],“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4]进行否决后,柏拉图最后得出结论:“我们建立这个国家的目标并不是为了某一阶级的单独突出的幸福,而是为了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因为我们认为在一个这样的城邦里最有可能找到正义,而在一个建立的最糟的城邦里就有可能找到不正义”[5]很显然,在柏拉图看来,正义就是一种合理的社会与政治安排。
罗尔斯的理论继承了柏拉图的这种传统。
同时,罗尔斯的理论是带着自由主义内核的,即坚持权利优先于善。
在这里,他在借鉴康德的“道义论的自由主义”[6]的同时抛弃了他的形而上学的论证,他在坚持自由主义的同时,抛弃了休谟和密尔功利主义的解释。
在《正义论》中,罗尔斯首先提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7]”在任何一个社会里,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它的成员开始对他们的生活赖以依存的制度安排进行反省的时候,这个问题就会不可避免地提出来。
任何正义理论的核心问题都是对与人与人之间不平等关系的辩护。
[8]特别是在一个物质适度匮乏,人们的品性是自私和有限的慷慨的社会里,更是这样。
公共理性与合法性——评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
摘 要 : 正义 论》 比 ,政 治 自由主义 》 两点不 同 : 一 , 正义 论》 与《 相 《 有 第 《 的主 题 是 正义 ,政 《 治 自由主义》的主题 则 是合 法 性 ; 二 , 正 义 论 》的证 明诉 诸 原 初 状 态 和 道 德 心 理 学 , 政 第 《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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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治权 力 永远 是 一种 强制 性权 力 , 以政 府 政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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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读书笔记我最近看了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通过对全书的阅读,并对此书作了读书笔记。
一、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全书主要回答一个问题:
由自由而平等的公民——他们因各种合乎理性的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而产生深刻分化——所组成的公正而稳定的社会如何可能长治久安?P3。
我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当一个社会中自由而平等的公民因其诸种合乎理性的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而形成深刻的分化时,一个正义而稳定的社会何以可能保持其长治久安?“平装本导论”,P25。
二、立宪政体正当理性的稳定性的制度指标有以下五个方面:
甲、各种选举的公共经费负担和确保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共信息之有效性。
对这些安排(和下列安排)的陈述仅仅暗示出,使被选代表和官员足以独立于特殊的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并提供知识和信息,正是依据这些知识和信息,各种政策才能形成并接受公民利用公共理性所对之进行的理智评价。
乙、确定的机会均等,尤其是教育与培训的机会均等。
如果没有这些机会,社会各方就无法参与公共理性的争论,或无法为社会和经济的政策进言。
丙、满足自由主义第三个条件的适当的收入和财富分配:必须确保所有公民获得他们理智而有效地实现其基本自由所必需的、适合于各种目的的手段。
缺少这一条件,那些拥有财富和较高收入的人就容易宰制那些财富和收入较少的人,并日益控制政治权力,使之有利于他们自由。
丁、通过中央或地方政府,或其他经济与社会政策,社会作为最后雇主。
缺乏长远的安全感和从事有意义的工作机会与求职机会,不仅会伤害公民的自尊,而且会伤害他们的社会成员感,让他们觉得自己只是被社会收留的人。
这会导致他们的自我憎恶、痛苦和愤恨。
戊、全体公民的医疗保健。
“平装本导论”,P46-47。
三、论冲突
1、有三种主要冲突:
即公民间相互冲突的完备性学说所导致的冲突;他们不同的社会身份、阶级地位和职业所导致的冲突,或他们不同的种性、性别和民族导致的冲突;最后是由各种判断负担所导致的冲突。
政治自由主义能够缓和但无法消除第一种冲突,因为从政治上讲,各种完备性学说是不能相互调和一致的。
然而,合乎理性的公共立宪政体之正义原则,却可以帮我们调和第二种冲突。
因为,一旦我们接受正义原则,或者把这些原则看作至少是合乎理性的(哪怕不是最合乎理性的),并了解到我们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与这些正义原则相一致,第二种冲突就不再发生,否则就会强烈爆发。
我相信,一个合乎理性的公共立宪政体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除这些冲突发生的根源,因为其政治正义的原则满足相互性的标准。
P48。
2、民族冲突:
就像人们可能期望各民族有其各种各样的利益,而它们的倾向却囿于狭隘的观点一样。
P37。
3、解决冲突不能依靠压迫性统治。
只有靠压迫性地使用国家权利,人们对某一种完备性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的持续共享性理解才得以维持下去。
如果我们把政治社会当作以认肯同一完备性学说而达到统一的共同体,那么,对于政治共同体来说,压迫性地使用国家权力就是必需的。
P38。
冲突愈深刻,抽象的层次就愈高;我们必须提升我们的抽象层次,以获得一种对该冲突的清晰而完整的观点。
P47。
纯粹合理的行为主体可能缺乏一种正义感,认识不到别人要求的独立有效性。
P54。
对于某些人来说,显而易见的和被他们作为基本理念接受下来的东西,却是别人所难以理解的。
P55。
假设我们的所有差异都只是根源于无知和固执,或是根源于权力、地位或经济利益的竞争,那是不现实的,或者更糟的是,这种假设还会引起人们之间的相互猜忌和敌对。
P61。
四、公共理性
对公共理性的定义:
公共理性,亦即公民在有关宪法根本和基本正义问题的公共论坛上所使用的推理理性。
最好由一种政治观念来引导,该政治观念的原则和价值是全体公民能够认可的。
这也就是说,该政治观念将是政治的,而不是形上学的。
P10。
公共理性的作用是理解政治观念的作用,并以相同的方式共享政治观念的政治价值。
P44。
人们公共认识到的正义观念确立了一种共享的观点,从这一共享的观点出发,就能判定公共对社会的要求是否正当。
P36。
政治的正义观念要发挥立宪政体的公共正当性证明的基础作用,就必须用一处能够得到各种不同且相互对立的(然而却是合乎理性的)完备性学说的广泛认可。
P39。
对于某些人来说,显而易见的和被他们作为基本理念接受下来的东西,却是别人所难以理解的。
P55。
理性的与合理的之间更进一步的基本差异是,在某一方面,理性是公共的,而合理性却不是公共的。
P55。
某些信念可以得到公共分享的探究方法和推理形式的支持。
P70。
共享之政治生活的理念只求助于一种公共生活的政治价值,该公共生活具体料理那些为所有理性公民都能接受的公平项目。
P103。
如果理性多元论的事实是既定的,公民们就不可能一致认同任何道德权威,无论是一种神圣的文本,还是一种神圣的制度。
他们不会一致认同某种道德价值的秩序,或某种诸如自然法一类的指令。
所以,我们采取一种建构主义的观点来具体规定公平的社会合作项目,这些公平的社会合作项目是那些作为自由而平等之公民的代表在他们处于公平地位时,通过他们一致同意的正义原则所给定的。
这一观点的基础就在于公共政治文化的根本性理念,在于公民共享的实践理性的原则和观念。
P102。
大家共同主张的东西。
P106。
五、民主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
1、必要条件:
只要具备下述两个条件,该社会便可通过一种政治的正义观念达到良好秩序,这就是:第一,认肯合乎理性却又相互对立的完备性学说的公民能达到一种重叠共识,也就是说,他们普遍认可正义观念是他们对基本制度的政治判断的内容;第二,不合乎理性的完备性学说(我们假定总有这些学说)不能充分流行,不能削弱社会根本正义的基础。
P40。
2、充分条件:
社会成为自由而平等的公民之间的一种公平而稳定的合作系统的三种充分条件(不是必
要条件):
第一,社会的基本结构是由一种政治的正义观念所规导的;
第二,这种政治观念是各种合乎理性的完备性学说达到重叠共识的核心;
第三,当宪法根本和基本正义问题发生危险时,公共讨论是按照政治的正义观念来进行的。
这三个充分条件刻画了政治自由主义的特征,以及它是如何理解立宪民主理想的。
P45-46。
六、秩序良好的社会不是共同体或联合体
民主社会与联合体之间存在两种区别:第一,民主社会将被视为一个完全而封闭的社会。
罗尔斯对他这里所说的“完全而封闭”作了精确定义,不同于中国式的封闭社会。
他的意思是说,联合体是自愿加入的,而民主社会并不由我们自主选择,而视设定为“只能由生而入其中,因死而出其外。
”
第二,民主社会没有任何个人或联合体所拥有的那种终极的目的和目标。
这意味着,公民并不认为有什么先定的社会目的,可以证明他们把某些人看作是比其他人拥有或多或少优于社会的价值、并因此分配给他们不同的基本权利和特权这种做法是正当合理的。
许多过去的社会则与之相反,人们把宗教、王位、统治和荣耀当作终极目的来追求,而个体和阶级的权利与地位则依赖于他们在实现这些目的实践中所发挥的作用。
P41-43。
民主社会的特征是,人们是作为自由而平等的公民来进行合作的,他们的合作所取得的成就(在理想的情形下)是一种具有正义背景制度的公正的基本结构,这些背景制度是实现正义原则、并给公民提供着满足他们作为公民之需求的全能目的的性手段的背景制度。
他们的合作是确保他们相互间的政治正义。
而在联合体中,人们是作为联合体的成员来进行合作的,他们所要实现的正是驱使他们加入该联合体的动机,而这一点又会随着他们从一个联合体到另一个联合体而发生改变。
作为公民,他们合作实现的是他们共同分享的正义目的;而作为一联合体的成员,他们合作实现的目的却分属于他们各自持有的不同的完备性善观念。
P43-44。
民主社会不包括非政治的目的和价值,它只认肯社会基本制度在建立社会世界的过程中具有优先作用和基本作用,
共同体共享完备性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的支配,共同体一种对完整真理的热望,诱使人们去追求一种无法得到公共理性证明的更广阔更深刻的统一,然而,这种统一因会触犯最基本民主原则而不能成为真正的立宪政体。
民主社会则不。
民主社会的政治正义观念并不是涵盖一切的,而是基础性的,其范围受公共理性的限制。
P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