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褥期母婴护理员等级及服务规范[1]
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指标(2023版)
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指标(2023版)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指标(2023版)1. 背景介绍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对母婴健康关注度的提高,母婴护理职业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为了规范母婴护理职业的培训和职业发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职业技能等级指标势在必行。
2. 目的和意义本指标的制定旨在:- 规范母婴护理职业的技能培训和评价;- 为母婴护理人员的职业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提升母婴护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3. 技能等级分类根据母婴护理职业的不同要求和复杂程度,我们将技能等级划分为以下几个级别:3.1 初级技能等级初级技能等级适用于母婴护理职业的初学者,要求掌握以下基本技能:- 婴儿基本护理技能,包括喂养、洗澡、更换尿布等;- 母乳喂养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婴儿安全和卫生知识;- 基本的沟通和与家长的合作能力。
3.2 中级技能等级中级技能等级适用于具有一定母婴护理经验的从业人员,要求掌握以下技能:- 丰富的婴儿护理经验,并能妥善处理常见的护理问题;- 母乳喂养的进阶知识和技能;- 了解常见的婴幼儿疾病和急救措施;- 知晓婴儿行为和发育的基本规律。
3.3 高级技能等级高级技能等级适用于具备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母婴护理人员,要求掌握以下技能:- 解决各类复杂的婴幼儿护理问题;- 掌握高级的急救技能和疾病处理能力;- 具备辅助母乳喂养和人工喂养的专业技能;- 能够提供全面的婴幼儿行为和发育指导。
4. 考核方式和标准为了评估母婴护理人员的技能水平,我们将进行以下考核方式和标准:- 理论考试:涵盖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各级别的考试内容难度逐级增加;- 实操考核:模拟真实的母婴护理场景,评估应对问题和技能操作的能力;- 实期评估:对母婴护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包括技能应用、沟通协调和责任担当等方面。
5. 重要提示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指标是为了提供参考和指导,并不具有硬性要求和法律约束力。
具体的培训和职业发展路径可根据个人兴趣和需求进行选择。
母婴护理服务质量规范
母婴护理服务质量规范1 范围JG4201/T 019的本部分规定了母婴护理员的术语和定义、母婴护理员基本要求和等级评定等。
本部分适用于武汉市母婴护理员及提供该项服务的家政服务组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G4201/T 019.1-2012 武汉市家政服务规范第1部分:家政服务通用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母婴护理员在消费者家庭从事未满3个月婴儿(以下简称婴儿,其中未满28天称为新生儿)和产妇生活护理的家政服务员,俗称月嫂。
4 母婴护理服务提供4.1 服务内容可根据需要为消费者提供下列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4.1.1 婴儿生活护理4.1.1.1 基本护理主要包括:喂养,盥洗,照料睡眠与排便,衣物及尿布的清洗与消毒,给婴儿穿脱衣物,抱婴儿及照料婴儿出行等。
4.1.1.2 专业护理主要包括:抚触和主被动操,常见疾病的预防与护理,常见意外伤害的预防和初步处理等。
4.1.2 产妇生活护理4.1.2.1 基本护理主要包括:照料生活起居,膳食制作及指导等。
4.1.2.2 专业护理主要包括:母乳喂养指导,产褥期常见疾病的预防和家庭护理,指导产妇形体恢复等。
4.2 服务方式服务方式包括:a)居家服务:在消费者家庭服务。
b)非居家服务:在医院或月子休养保健机构服务。
5 母婴护理员的基本要求5.1 基本条件母婴护理员的基本要求应符合JG4201/T 019.1-2012中4.3.3规定的条件,并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2 培训要求母婴护理员应接受职业道德等基础知识和职业技能方面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职业道德;b)礼仪常识;c)食品安全知识;d)安全知识;e)相关法律、法规知识;f)婴儿护理知识和技能;g)产妇护理知识和技能。
产科分级护理标准和服务内涵
产科分级护理标准和服务内涵1.一级护理(1)一级护理依据1)手术或治疗期间需要绝对卧床休息的患者。
2)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3)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2)一级护理要求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遵医嘱或根据病情测量生命体征及出入量记录;必要时监护并做好记录。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观察患者反应;4)对重度妊高症、胎盘早剥出血性休克、中央性前置胎盘的患者协助床上使用便器。
5)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每天整理床单位;会阴护理、皮肤护理、压疮护理;进行管路护理等。
新生儿脐带护理,实施安全措施,防坠床、防跌倒有标示、有措施、有记录;6)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为病人、陪人提供正确的、个性化的康复指导、饮食指导、体位指导、心理指导等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给孕产妇讲解母乳喂养的重要意义及产后康复知识。
2.二级护理(1)二级护理依据1)病情稳定需卧床休息的患者如剖宫产后恢复期,顺产后及正常待产期间;2)生活部分自理的孕产妇;(2)二级护理要求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遵医嘱或根据病情测量生命体征;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观察患者反应;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安全护理,如每天整理床单位;保持病房环境整洁;会阴护理;新生儿脐带护理,防坠床、防跌倒有标示、有措施、有记录;5)为病人、陪人提供正确的、个性化的康复指导、饮食指导、心理指导等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给孕产妇讲解母乳喂养的重要意义及产后康复知识。
3.三级护理(1)三级护理依据1)生活完全自理的产妇及则其手术的患者;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2)三级护理要求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遵医嘱或根据病情测量生命体征;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观察患者反应。
4)每天整理床单位;会阴部护理,新生儿脐带护理。
母婴护理服务规范
母婴护理服务规范1服务人员条件1.1母婴生活护理员应为女性,年龄在18岁以上,50岁以下。
1.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1.3经过培训,获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和家政服务机构的上岗证。
1.4上岗登记时应具有身份证明,健康证以及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
1.5富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和细心,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等。
2日服务流程服务流程应符合表1规定。
时间要求6.30第一次测体温洗脸、换衣服、洗屁屁、鼻腔护理、口腔护理、脐带消毒、二便护理、乳房清洁(宝妈)、第一次喂奶、冲调奶粉、拍嗝、互动。
7.00第一次测体温、帮助擦拭身体、帮宝妈更换衣物、喝红糖水、协助产妇如厕(观察恶露)、晨起洗漱打腹带、骨盆带、吃早餐。
7:30-8:10(母婴护理师)吃早餐、收拾餐具、清理厨房。
(产妇)产妇伤口护理、会阴部护理、乳房护理。
8:30-9:40打扫房间、规整物品、清洗衣服、准备第一顿加餐(宝妈)第一顿加餐、餐具清洁、厨房清理、晾晒衣物、开窗通风、二便护理(宝宝睡醒)、第二次喂奶拍嗝。
10:10-12:00协助产妇如厕(观察恶露)、早教、被动操、准备午餐、吃午餐、月嫂午餐。
12:30-13:00收拾餐具、厨房清理、二便护理(宝宝睡醒)、第三次喂奶、拍嗝、协助产妇如厕(观察恶露)、互动。
13:10-15:00午休15:00-15:30准备加餐和晚餐、宝妈进餐收拾餐具、厨房清理。
15:40-16:20二便护理(宝宝睡醒)、第四次喂奶、拍嗝、协助产妇如厕(观察恶露)、洗澡、脐带消毒、抚触、卫生间清理、第五次喂奶、拍嗝、协助产妇如厕(观察恶露)。
16:50-17:30清洗宝宝洗澡换洗衣物、毛巾衣物晾晒物品整理、收纳、产妇心理疏导、乳房护理、形体修复操、晚餐准晚餐(宝妈)、晚餐(母婴护理师)、刷洗餐具、收拾厨房。
20:20-21:00协助产妇洗漱、洗澡协助宝妈吹干头发、帮助宝妈更换衣物、会阴部护理、产妇伤口护理、产后按摩、子宫复旧、洗浴(母婴护理师)、清洗衣物、晾晒衣物、卫生间清理收纳、整理衣物。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划分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划分
●初级:培训后,参加江西省家庭服务行业协会“母婴护理”(月嫂)
上岗证考试并取得月嫂上岗证才能上岗。
●一星级:须经六个月以上月嫂工作,连续看护六个以上婴儿无差
错。
客户反映良好,获得初级家政服务员(育婴师)资格证书。
●二星级:须经一年以上月嫂工作,连续看护十个以上婴儿无差错。
客户反映良好,获得中级家政服务员和中级育婴师资格证书,由一星级晋升二星级。
●三星级:须经一年半以上月嫂工作,连续看护十五个以上婴儿无
差错。
客户反映良好,获得中级家政服务员和中级育婴师资格证书,由二星级晋升三星级。
●四星级:须经两年以上月嫂工作,连续看护二十个以上婴儿无差
错。
客户反映良好,定期参加各种专业培训,获得高级家政服务员和高级育婴师资格证书,由三星级晋升四星级。
●五星级:须经三年以上月嫂工作,连续看护三十个以上婴儿无差
错。
获得客户表扬,定期参加各种专业培训,获得高级家政服务员和高级育婴师资格证书,由四星级晋升五星级。
●金牌月嫂:晋升为五星级月嫂后,再看护十个婴儿无差错,具有
丰富的生活护理经验,获得客户好评,职业道德高尚,工作成绩突出。
定期参加各种专业培训,获得高级家政服务员和高级育婴师资格证书或营养配餐师资格证书。
经评定合格后由五星级晋升金牌月嫂。
上述五个星级和金牌月嫂技能要求在上岗之前,本公司按国家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质量规范要求进行现场考核方可上岗。
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指南(2023版)
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指南(2023版)介绍本《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指南(2023版)》旨在为母婴护理从业人员提供技能等级评估和发展指导,以促进该职业的专业化和提升服务质量。
技能等级定义技能等级按照母婴护理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经验分为以下几个等级:1. 初级:拥有基本的母婴护理知识和技能,能够执行常见的护理任务,并且需要有监督和指导。
2. 中级:具备较为丰富的母婴护理经验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各类护理任务,并且能够解决常见的问题和困扰。
3. 高级:具备深入的母婴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应对各类复杂的护理需求,并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指导。
4. 专家:在母婴护理领域具有卓越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解决各类复杂问题,并且具备领导和培训他人的能力。
技能等级评估标准为了评估母婴护理从业人员的技能等级,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评估标准:- 知识水平:从业人员对母婴护理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
- 技能应用:从业人员能够将母婴护理知识和技能应用于实际工作中的能力。
- 主动性和创新性:从业人员主动解决问题和创新的能力。
- 团队合作:从业人员在团队中的协作和沟通能力。
职业发展指导为了帮助母婴护理从业人员提升技能等级,下面是一些建议的职业发展路径:1. 持续研究:参加相关的培训和研究机会,不断更新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实践经验:通过积累实际工作经验,提升自己的技能水平并解决各类实际问题。
3. 寻求导师:寻找有经验的母婴护理专业人士作为导师,获得指导和建议。
4. 参与社群:参与相关的社群和组织,与其他从业人员交流和分享经验。
结论本指南提供了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评估和发展指导,帮助从业人员了解自己的技能水平,提升技能等级并提供更专业的服务。
从业人员应该通过持续研究和实践经验来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并积极参与职业发展机会。
该指南的目标是促进母婴护理的专业化和提升服务质量,帮助行业更好地满足母婴护理需求,保障母婴的健康和幸福。
母婴生活护理员基本要求
专业护理:
对乳汁分泌不足者,会进行饮食指导、心情疏导,并指导
产妇正确的哺乳方法,促进乳汁分泌。
高等医学专科学校毕业,具有一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工作经历并具有二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基本护理技能,且获得高级家政服务员资格证书和高级育婴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晋升四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
专业护理:
拍嗝、抚触,会放置婴儿正确睡姿,测体温、大小便观察、脐带护理,了解新生儿黄疸、脐炎、浓胞疮等疾病的症状。
产妇护理
基本护理:
观察母乳的分泌情况,指导正确喂奶方式。安排产妇的饮
食起居,根据母乳分泌的情况制作月子餐,为产妇洗衣物。
专业护理:
帮助指导产妇做产后保健操,观察恶露排泄状况。
2.二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
产妇护理
基本护理:
能对侧切和剖宫产产妇及时提醒和指导下地活动,以利产后恢复。提供营养食谱,制作营养月子餐。
专业护理:
会对乳腺管堵塞产妇进行乳房按摩处理;对产后抑郁症能进行心理疏导,积极引导产妇保持快乐心情舒畅。中等医学专业学校专业,并具有一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工作经历和二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基本护理技能,且获得中级家政服务员资格证书和中级育婴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晋升三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
婴儿护理
基本护理:
能熟练地为婴儿洗澡,并根据婴儿喂养要求,按婴儿月份
进行母乳喂养及添加辅食指导。
专业护理:
较为熟练地为婴儿做抚触,对婴儿的臀部、脐部进行日常
护理的同时会观察异常情况。
产妇护理
基本护理:
能够了解婴儿哺乳时产妇的体温标准,观察产妇的体温、
身体状况,如发现异常,随时建议就医,并注意与婴儿隔离。根据产妇乳汁分泌的多少及身体的状况给予饮食指导。会制作月子汤、餐。
产科分级护理标准及服务内容最新版
等,实施安全措施;
(五)保持产妇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六)为产妇提供个性化的康复指导、饮食指导、体位指导、心理指导,讲解母乳喂养的重要意义及产后康复知识。
(七)实施床旁交接班。
基础护理:
晨晚间护理2次/日,卧位护理1次/2小时,排泄护理2次/日;床上温水擦浴1次/2~3日;其他护理(协助更衣,床上洗头,指/趾甲护理)需要时
产科分级护理标准及服务内容
级别
分级标准
护理要点
服务内容
特级护理
1、 病情危重,随时发生病情变化需要抢救的产妇
2、 重症监护产妇
3、 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产妇
4、 其他有妇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设专人24小时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必要时进行各种监护,准确记录24小时出入量。并做好特护记录;
(二)根据产妇病情,测量生命体征,必要时监护并做好记录。;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根据产妇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新生儿脐带护理,实施安全措施,防坠床、防跌倒有标示、有措施、有记录;;
(五)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六)为病人、陪人提供正确的、个性化的康复指导、饮食指导、体位指导、心理指导,讲解母乳喂养的重要意义及产后康复知识。
基础护理:
整理床单元2次/日
专科护理:
会阴冲洗2次/日乳房护理1~2次/日,新生儿臀、脐护理2次/日,新生儿沐浴隔日1次,母乳喂养指导。,
专科护理:
会阴擦洗2次/日,管路护理1次/日,乳房护理1~2次/日,新生儿臀、脐护理2次/日,新生儿沐浴隔日1次,母乳喂养指导
一级护理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质量规范基本要求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质量规范
基本要求
根据母婴生活护理员服务协议的约定,为产妇和婴儿提供饮食起居及卫生等生活上的护理。
母婴生活护理员共分为五个星级和金牌,金牌级别最高。
母婴生活护理员应为女性,年龄在18岁以上,50岁以下(金牌月嫂除外),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上岗等级应具有身份证、职业资格证、月嫂上岗证、健康证等,富有爱心,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史等。
母婴生活护理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守时守信,尊重用户,尊老爱幼;讲文明礼貌,品行端正,仪表端庄,举止大方;善于沟通,热情友好;诚实可靠,不损害他人利益;勤奋好学,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己的护理知识和专业技能。
母婴生活护理员基本技能:婴儿方面:喂养、洗澡、换洗尿布、洗婴儿衣物、拆洗被褥。
新生儿抚触、测体温、大小便观察、脐带护理等。
产妇方面:饮食起居、营养餐的配制、洗涤衣物、母乳喂养方法、婴儿喂辅常识、产妇的健康护理、产期常见疾病的预防、产后体操指导等。
《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全文
《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全文《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员服务质量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机构、母婴生活护理员基本要求、母婴生活护理员星级划分和服务质量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家政服务机构母婴生活护理服务管理,及母婴生活护理员协议期内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过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5624.1-2003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总则GB/T17242-1998投诉处理指南GB/T20647.8-2006社区服务指南第8部分:家政服务《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3、术语和定义GB/T20647.8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母婴生活护理员指为产妇和婴儿提供生活护理的人员,俗称月嫂。
3.2母婴生活护理员服务指根据母婴生活护理员服务协议的约定,为产妇和婴儿提供饮食起居及卫生等生活上的护理。
3.3母婴生活护理员服务机构指从事母婴生活护理服务经营活动的组织机构。
(本标准以下简称服务机构)3.4母婴生活护理员客户指接受母婴生活护理服务的产妇和婴儿。
(本标准以下简称客户)3.5母婴生活护理员星级划分指用星级表示母婴生活护理员的等级,共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和金牌级。
金牌级级别最高。
4、服务机构4.1、服务机构基本要求4.1.1、服务机构4.1.1.1、依法设立的从事母婴生活护理经营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4.1.1.2、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人员和设施。
4.1.1.3、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服务标识(相关证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投诉监督电话等)。
母婴护理员的职业要求
母婴护理员的职业要求1、一般要求母婴护理员除了应符合第5章规定的相应等级家政服务员中规定的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2~3的要求。
2、行为规范2.1应细心照料产妇与新生儿。
2.2应讲究个人卫生,上岗服务时禁戴首饰,可适当化妆。
2.3应自备生活用品,不擅自拿用客户的物品。
2.4应认真细致记录工作内容和新生儿成长情况。
2.5应保持热情、和蔼可亲的服务态度,与客户进行良好沟通。
做到五心: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自信心;三诚:诚实守信、诚恳待人、真诚服务;二轻:操作时动作轻柔、说话时轻声细语;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物、勤巡视婴儿。
3、服务技能3.1初级母婴护理员3.1.1初级母婴护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a)经本职业初级母婴护理正规培训并取得毕业证书;b)在本职业工作半年以上、并连续上岗5例月子护理者。
3.1.2应掌握母乳喂养知识,妥善安排膳食与调养,促进乳汁分泌。
进行一般护理,包括乳房护理、伤口护理。
指导和帮助产妇进行洗浴,观察产妇体温、子宫复旧、恶露、大小便等情况。
3.1.3应掌握新生儿科学喂养、沐浴、脐部及臀部等皮肤护理。
能观察新生儿黄疸减退、体温、大小便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3.2中级母婴护理师3.2.1中级母婴护理师在任职期间未受到有效投诉,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a)卫生、护理、家政、教育等相关专业的中专文化程度,连续半年提供5例月子护理服务、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b)取得初级母婴护理员资格证并连续月子服务工作2年提供15例月子护理服务,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
3.2.2能科学指导产妇安渡产褥期,指导母乳喂养,促进产后康复。
3.2.3能为新生儿提供科学喂养、沐浴、抚触、适当晒太阳,能做好五官保健,脐部及臀部等护理。
能细心观察产妇、婴儿的健康状况,包括精神状态、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3.3高级母婴护理师3.3.1高级母婴护理师在任职期间未受到有效投诉,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a)卫生、护理、家政、教育等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连续1年计10例月子护理服务者、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并考试合格者;b)取得中级人员资格证并连续月子服务工作3年计20例月子护理服务,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并考试合格者。
1 母婴护理员岗位要求ppt
母婴护理员岗位要求
本章学习目标:
1、了解母婴护理员的工作内容、级别。
2、了解母婴护理员的基本素质与技能要求。 3、掌握母婴护理员的职业道德要求。
4、掌握母婴护理员职业工作须知。
母婴护理员课程
第一节 母婴护理员岗位认知
一、母婴护理员的定义 母婴护理员是专业护理产妇与新生儿的专业化家庭服 务人员。 二、母婴护理员的级别 (一)初级母婴护理员 定位初级的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技能: (1)指导哺乳,喂养(母乳,人工,混合喂养) (2)为新生儿洗澡,穿衣,换洗尿布 (3)新生儿衣服,奶具,用具的清洗及消毒 (4)在发现新生儿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能及时处理 轻微外伤和烫伤
(二)产妇的护理 (1)指导乳房护理(早开奶,协助产妇对乳汁淤积的 排空,乳房肿胀的按摩) (2)根据产褥期营养需求,安排膳食计划,知道产妇 饮食,促进早下奶 (3)帮助产妇下床,指导产妇早期适度运动,利于产 妇恶露排出,促进身体恢复 (4)做好产妇产后心里疏导,协助度过母婴磨合期, 预防产后抑郁 (5)帮助产妇清洁伤口,给产妇擦身,换洗衣物
母婴护理员课程
第二节 母婴护理员的任职要求
一、母婴护理员的素质要求 1.良好的道德品质 2.健康身体 3.具备相应的技能 4.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二、母婴护理员的职业道德 1.强烈的工作责任感 2.对工作有耐心,对人有爱心 三、母婴护理员的仪表礼仪 1.整体仪表 2.体态礼仪 3.礼貌礼仪
四、母婴护理员必知法律知识 1.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动法常识 3.妇女权益保障法常识 4.未成年人保护法常识
(二)中级母婴护理员 定位中级的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技能: (1)新生儿抚触,测量体温和体重,观察大小便,口 腔,黄疸,脐部的护理 (2)红臀,尿布疹,发热,腹泻,便秘,啼哭等疾病 的观察及护理 (三)高级母婴护理员 定位高级的服务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技能: (1)进行新生儿的早期智力开发和启蒙训练 (2)为新生儿做被动操 其中,高一级别的母婴护理员必须掌握低等级别人员 的技能
产褥期母婴护理员等级及服务规范[1]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DB41/T594—2009产褥期母婴护理员等级规定及服务规范2009-10-23发布2009-11-23实施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41/T594—2009前言为解决河南省家政服务行业目前尚无统一的产褥期母婴护理服务质量标准问题,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和要求,根据我省产褥期母婴护理服务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郑州市商务局、郑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联合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郑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河南省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郑州阳光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娘家人月子服务中心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骆小明、刘文刚、郑翔、孙中仁、包丽荣、李昕妍、殷柯。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王景武、郭敬东、赵燕、王瑜、崔云霞、张亚红。
本标准于2009年10月23日首次发布。
I产褥期母婴护理员等级规定及服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产褥期母婴护理员服务的术语、定义和服务组织、基本要求及服务质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产褥期母婴护理员服务的质量要求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产褥期母婴护理员经培训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产褥期母婴护理的人员,简称产褥期母婴护理员。
3 产褥期母婴护理员基本条件3.1应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3.2应提供学历证明。
3.3 应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3.4无生理性缺陷。
3.5女性,年龄在18至55周岁。
4 产褥期母婴护理员等级规定及服务规范4.1 等级划分。
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中级、高级。
4.2 初级产褥期母婴护理员基本条件与服务规范4.2.1 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4.2.2 具有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
4.2.3 婴儿护理。
掌握婴儿的喂养、洗澡技能;能够换洗尿布、婴儿衣物;能进行人工喂养、混合喂养,每天消毒婴儿喂养用具;能做简单抚触,懂得婴儿正确睡姿,会测体温、观察大小便,脐带护理;会简单观察黄疸、脐炎、浓胞疮等症状。
母婴产褥期护理服务流程标准 文档
母婴产褥期护理服务流程标准文档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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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签字):
地 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母婴护理服务客户监控情况记录表
表C.1
档案编号: 年 月 日
用户资料
姓 名
年 龄
合 同 号
籍 贯
电话住宅
身份证号码
职 业
手 机
预 产 期
饮食习惯
性格倾向
家庭人数及组成
(7)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应提前7日与乙方同到丙方续签合同,不得与乙方串通损害丙方合法权益。
第六条乙方(产褥期母婴护理员)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产褥期母婴护理员)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时领到工资,有权得到正常的休假和休息时间,若甲方不能保证时,乙方有权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2)乙方有权保护自己人身和名誉受侵犯。有权追究因甲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资料性附录)
客户意见反馈表
表单号:年月日
用户姓名
住 址
护理员姓名
服务时间
合 同 号
评价
内容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守时守信
仪表仪容
服务态度
卫生习惯
产妇护理
产妇饮食
婴儿护理
洗澡抚触
健康指导
综合评价
改进建议
年 月 日
附 录 E
(资料性附录)
客户投诉处理意见表
表E.1
表单号:年 月 日
姓 名
投诉方式
□电话□面谈□信件□传真□家访
第五条甲方(客户)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乙方。甲方有权辞退不能完成合同约定工作或有不良行为的乙方。
(2)甲方有权了解乙方情况。甲方对乙方体检情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能够提供近期体检合格证明者除外)。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其住宅从事与母婴护理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一条产褥期母婴护理服务内容
甲方自愿选择乙方提供产褥期母婴护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
第二条服务地点:
第三条服务时间:
第四条工作报酬及支付方式(请用√确定)。
方式一:预付全额工资无试用期类型。甲方向丙方支付全额乙方工资元/月,同时甲方向丙方缴纳相关的服务费用元/月。甲方若不满意乙方工作,必须提前通知丙方、乙方,待丙方处理后才能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求调换母婴护理员的,一个月内丙方应免费为甲方调换3次母婴护理员。
(4)对全日制母婴护理员,甲方应安排乙方每月4天休息时间,并保证其食宿,遇国家法定假日,不能安排乙方休息时,要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
(5)甲方不得擅自将乙方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外省或非约定服务场所服务。不得让乙方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
(6)甲方对乙方在服务期间的安全负责,不得让其从事危险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乙方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如乙方外出未按时归来或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应在24小时内报驻地派出所,并通知丙方。
(3)乙方有权与有侵权行为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甲方解除合同。有权因工作不适应要求解除合同,但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向甲方提出并通知丙方。
(4)有权拒绝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有权拒绝为第三方服务。
2、乙方(产褥期母婴护理员)的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丙方的各项管理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信守合同,不无故违约。
性 别
年 龄
投诉对象
□服务员□服务组织
合同编号
被投诉人
联系电话
投诉时间
住 址
投诉内容
调查纪录
1、客户投诉情况□经常□偶尔□初次□其他
2、投诉事项是否真实□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其他
3、类似投诉□经常□偶尔□初次□其他
4、 投诉资料□附信件□附实物□口头□其他
负责人调查意见:
签名: 日期:
处理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日期:
4.1
4.2
4.2.1
4.2.2
4.2.3
4.2.4
4.3
4.3.1
4.3.2
4.3.3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
4.3.4
4.3.5
4.4
4.4.1应具备4.3.1-4.3.5的要求。
4.4.2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且有产褥期母婴护理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4.3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
4.4.4
体 重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婚姻状况
健康状况
住 址
输送单位
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提供证件情况
户口本□身份证□暂住证□计生证□健康证□担保证明□其他□
工作经历
家庭主要成员
称 谓
姓 名
年 龄
工作单位
备 注
体检纪录
时 间
具体项目
结 果
表A.1(续)
培训情况纪录
时 间
课 程
成 绩
等级晋升纪录
时 间
晋升的等级
奖惩情况纪录
方式二:缴纳保证金试用期类型。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元/月,其中乙方上岗试用期限为三个工作日,试用期工资为元,试用期满合格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资,若乙方工作不足月者则按平均日工资结算。甲方支付丙方信用保证金元,交纳手续费或介绍费元,合同期满,如数退还信用保证金,手续费或介绍费不退。
同时,甲乙双方约定若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加班费元/小时。若甲方不负责乙方的午餐(按小时收费的除外)应每日补贴乙方元。
本标准适用于产褥期母婴护理员服务的质量要求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经培训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产褥期母婴护理的人员,简称产褥期母婴护理员。
3 产褥期母婴护理员基本条件
3.1
3.2
3.3应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3.4无生理性缺陷。
3.5
4 产褥期母婴护理员等级规定及服务规范
(2)乙方应如实地向甲方、丙方提供个人的详细资料。
(3)乙方应服从丙方管理和指导,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俗,不泄露甲方隐私,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主动酌情赔偿。
(4)乙方不得擅自将他人及亲友带入甲方家中,不得擅自翻动拿用甲方物品,不得擅自动用高档电器和贵重物品。
(5)乙方外出应向甲方请假,放假外出应告知去向,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家应提前通知甲方。
前
为解决河南省家政服务行业目前尚无统一的产褥期母婴护理服务质量标准问题,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和要求,根据我省产褥期母婴护理服务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郑州市商务局、郑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联合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郑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河南省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郑州阳光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娘家人月子服务中心
4.4.5
5 服务质量监督与管理
5.1要求产褥期母婴护理员如实填写《产褥期母婴护理员登记表》(见附录A)。
5.2
与《客户意见反馈表》(见附录D
5.
5.4
5.5
5.6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产褥期母婴护理员登记表
表A.1
编号: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贴照片处
民 族
年 龄
政治面貌
学 历
原 单 位
身 高
(2)甲方有义务将更换或辞退的乙方接送至丙方。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虐待。对全日制乙方应提供与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乙方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生活不能自理者除外),夜间不得让乙方带新生儿同寝,预防意外。
(3)甲方对乙方负有指导责任,应详细介绍服务要求,生活习惯,合理安排日常家庭事务,重要工作要予以示范;要妥善保管家中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骆小明、刘文刚、郑 翔、孙中仁、包丽荣、李昕妍、殷 柯。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王景武、郭敬东、赵 燕、王 瑜、崔云霞、张亚红。
本标准于2009年10月23日首次发布。
产褥期母婴护理员等级规定及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褥期母婴护理员服务的术语、定义和服务组织、基本要求及服务质量要求。
服务地址
合同期限
聘用产褥期母婴护理员情况
第一次聘用
第一次调换
第二次调换
第三次调换
第四次调换
服务员姓名
调换原因
备 注
服务监控情况
次 数
时间
访问形式
客户反映情况
处理意见
被访人
访问人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
第六次
协议期满客户鉴定评语
签名 日期:
产褥期母婴护理员服务组织鉴定评语
签名 日期
备 注
经办人
附 录 D
(6)与甲方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向丙方反映,不得擅自离岗。
第七条甲乙双方特别约定
第八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有权利对甲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协调双方纠纷。
2、丙方有义务为甲方推荐调换服务人员,为乙方提供岗前培训、技能培训、联系体检等事宜。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另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时 间
奖惩情况纪录
工
作
过
程
记
录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