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电企业名单 上网电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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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上海市电网电价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上海市电网电价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上海市电网电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6.06.29•【字号】沪价公〔2006〕010号•【施行日期】2006.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上海市电网电价的通知沪价公〔2006〕010号上海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为疏导电价矛盾,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适当调整电价水平。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调整华东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230号),现将本市贯彻执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当调整上网电价。

(一)为解决煤价上涨以及铁路运价调整对电价的影响,上海市电网统调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含税,下同)每千瓦时提高0.44分钱。

同时,适当提高部分低电价、亏损电厂的上网电价。

(二)对按规定完成烟气脱硫改造并投入正常运行的燃煤机组实行脱硫电价,经市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经我局确认后,其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15元。

有关发电企业执行脱硫电价以后,要切实运行脱硫设施。

如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结果显示电厂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行,取消其脱硫电价。

(三)华东电网有限公司联络线口子统配电量电价(含望亭电厂脱硫加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345元。

(四)提高新投产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上海市电网统一调度范围内新投产未安装脱硫设备的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调整为0.4004元,安装脱硫设备的机组(含循环流化床机组)上网电价按本条第二款规定每千瓦时提高0.015元。

新投产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后,上网电价一律按上述电价执行。

(五)电价调整后,发电企业要加强管理,挖潜降耗,努力消化煤炭价格上涨等成本增支因素。

调整后各电厂上网电价见附件一。

二、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为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决定适当提高电价筹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上海市电网非夏季销售电价表

上海市电网非夏季销售电价表
附件二:
1、上海市电网非夏季销售电价表(单一制未分时电价用户)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
不满1千伏
10千伏
35千伏
110千伏及以上
一、居民生活用电
0.617
0.612
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0.885
0.860
0.835
0.815
其中:下水道动力用电
0.664
0.639
0.614
0.594
三、农业生产用电
0.660
0.635
0.610
其中:1、农副业动力用电
0.353
0.351
0.348
2、排灌动力用电
0.298
0.296
0.293
2、上海市电网非夏季销售电价表(单一制分时电价用户)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
不满1千伏
019
0.989
0.959
谷时段
0.488
0.458
0.428
农业生产用电(试行)
峰时段
0.670
谷时段
0.360
居民分时用电
峰时段
0.617
谷时段
0.307
注:峰谷时段划分:峰时段(6-22时),谷时段(22时-次日6时)。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2010年本市“上大压小”发电量指标转让价格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2010年本市“上大压小”发电量指标转让价格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2010年本市“上大压小”发电量指标转让价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10.09.17•【字号】沪价管〔2010〕015号•【施行日期】2010.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2010年本市“上大压小”发电量指标转让价格的通知沪价管〔2010〕015号上海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为进一步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促进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703号)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联合印发上海市电力工业上大压小配套政策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08]047号)规定,本市关停的小火电机组,继续按照关停前上网电价转让发电量指标。

现就2010年有关机组转让价格等事宜通知如下:一、关停补偿结算电价。

2010年南市发电厂8#、9#、10#机组关停补偿结算电价为每千千瓦时89.52元(不含税,下同);吴泾发电厂4#、5#机组结算电价为每千千瓦时112.68元,6#机组结算电价为每千千瓦时125.71元;杨树浦发电厂11#机组结算电价为每千千瓦时23.58元,9#、21#、22#机组结算电价为每千千瓦时14.19元;闵行发电厂8#机组结算电价为每千千瓦时60.74元。

二、替代发电结算电价。

2010年替代电厂替代发电结算价格以上一年度变动成本为基础确定。

有关替代电厂具体结算价格详见附件。

三、转让电量。

各有关电厂结算的关停(替代)发电量,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2010年本市发电量预期调控计划的批复》(沪发改能源[2010]049号)规定执行。

四、年底清算。

关停电厂的上网电价扣除关停补偿和替代发电结算价格后的结余金额,年底在用于计划调整和网损补偿后,剩余部分按照《上海市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发电量计划指标转让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清算。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完善本市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机制的通知-沪价管〔2018〕11号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完善本市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机制的通知-沪价管〔2018〕11号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完善本市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机制的通知正文:----------------------------------------------------------------------------------------------------------------------------------------------------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完善本市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机制的通知沪价管〔2018〕11号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为规范本市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管理,引导各类天然气发电机组合理发挥作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9号),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完善了本市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然气发电机组上网电价1、天然气调峰发电机组执行两部制电价,容量电价为每千瓦每月44.24元(含税,下同),电量电价为每千瓦时0.4983元。

2、天然气热电联产发电机组执行两部制电价,容量电价为每千瓦每月39.54元,电量电价为每千瓦时0.4983元。

投产未满五年的天然气热电联产机组给予五年的热用户培育期,自投产之日起容量电价逐年下降,满五年并轨。

3、天然气分布式发电机组执行单一制电价,每千瓦时0.7655元。

4、天然气调峰9E系列机组全年发电利用小时300小时以内,电量电价为每千瓦时0.6483元,300小时以外电量电价为每千瓦时0.4983元。

二、气电价格联动机制当天然气价格出现较大变化时,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相应调整,联动调价公式为:联动后电量电价=现行电量电价天然气平均调价幅度×税收调整因子/发电气耗,其中:税收调整因子:1.054(天然气增值税进项税率11%,电力增值税17%),如国家调整有关税率,税收调整因子同步调整;发电气耗:天然气调峰机组、热电联产机组取5.27千瓦时/立方米;分布式发电机组取5.11千瓦时/立方米。

上海市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

上海市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

附件一: 附件一:
上海市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
装机容量 电厂名称 万千瓦 标杆电价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 华能上石洞口第二电厂 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吴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吴泾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闵行电厂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市电厂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杨树浦电厂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杨树浦新机 上海星火热电有限公司 上海青浦工业园区热电有限公司 上海长兴岛第二发电厂 200 180 124 120 120 60 120 81.5 35 14.5 13.5 22.4 2.4 1.2 2.4 元/千千瓦时 421.8 421.8 421.8 395.6 385.6 423.8 434.8 443.8 435.3 435.3 435.3 435.3 435.3 634.8 525.8 1003.8 脱硫机组另加 15元/千千瓦时 含税上网电价 备注

2023电价调整通知汇编5篇

2023电价调整通知汇编5篇

2023电价调整通知汇编5篇电价调整通知篇1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省(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华东电监局,江苏、浙江、福建电监办,华东电网公司:为适当疏导电价矛盾,保障电力供应,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促进节能减排,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决定适当调整电价水平。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当提高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一)为疏导煤炭价格上涨对发电成本的影响,有关省(市)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价标准(含税,下同)每千瓦时分别为:上海市2分钱、江苏省2.5分钱、浙江省2.5分钱、安徽省1.8分钱、福建省2.74分钱。

上述省(市)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

对电价水平偏低、经营困难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适当多调,有关发电企业具体电价水平见附件一。

福建省经营困难的龙岩坑口、漳平、永安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多提1.5分钱。

(二)华东电网公司联络线口子统销电量基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862元。

(三)“皖电东送”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7分钱;山西阳城电厂一、二期送江苏省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3分钱,阳城送江苏输电价格每千瓦时下调0.5分钱。

二、调整部分水电企业上网电价为缓解水电企业经营困难,适当提高部分水电企业的上网电价。

江苏省、安徽省统调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提高2分钱、1.8分钱。

有关发电企业具体电价水平见附件一。

三、开展脱硝电价试点为鼓励燃煤发电企业落实脱硝要求,上海、浙江、江苏、福建省(市)安装并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发电企业,经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试行脱硝电价,电价标准暂按每千瓦时0.8分钱执行。

四、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我委印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7号)有关规定,将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提高至每千瓦时0.8分钱。

上海销售电价2019

上海销售电价2019
பைடு நூலகம்
附件1:
上海市销售电价表
表1:上海市非居民用户电价表(分时)
单位:元/千瓦时 电度电价 基本电费 用电分类 不满1千伏 峰时段 农业生产用电 谷时段 单一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制 峰时段 谷时段 峰时段 工商 业及 其他 用电 大工业用电 两部 制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平时段 谷时段 峰时段 平时段 谷时段 注: 分时电价时段划分为: 一、单一制:峰时段(6-22时),谷时段(22时-次日6时); 二、两部制非夏季:峰时段(8-11时、18-21时),平时段(6-8时、 11-18时、21-22时),谷时段(22时- 次日6时); 三、两部制夏季:峰时段(8-11时、13-15时,18-21时),平时段(6-8时、11-13时、15-18时,21-22时),谷时段(22时- 次日6时)。 0.383 0.917 0.440 1.106 0.678 0.316 1.014 0.625 0.301 0.363 0.890 0.413 1.076 0.648 0.310 0.987 0.598 0.296 0.343 0.863 0.386 1.046 0.618 0.304 0.960 0.571 0.290 1.021 0.593 0.298 0.937 0.549 0.285 0.383 0.948 0.471 1.148 0.720 0.251 1.045 0.657 0.243 0.363 0.921 0.444 1.118 0.690 0.245 1.018 0.630 0.237 0.343 0.894 0.417 1.088 0.660 0.239 0.991 0.603 0.232 1.063 0.635 0.233 0.969 0.580 0.226 42 42 42 37.8 37.8 37.8 28 28 28 25.2 25.2 25.2 0.749 10千伏 0.729 非夏季 35千伏 0.709 110千伏及以上 不满1千伏 0.749 10千伏 0.729 夏季 35千伏 0.709 110千伏及以上 最大需量 (元/千瓦· 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安·

各省(区、市)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调整表

各省(区、市)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调整表
0.0390
0.0060
0.4012
0.0190
重庆
0.0417
0.0203
0.3796
0.0190
江西
0.0403
0.0362
0.3993
0.0190
陕西
0.0450
0.0517
0.3346
0.0190
甘肃
0.0272
0.0139
0.2978
0.0190
青海
0.0123
0.0000
0.3247
0.0190
宁夏
0.0116
0.0316
0.2595
0.0190
广东
0.0230
0.0058
0.4505
0.0190
广西
0.0284
0.0150
0.4140
0.0190
云南
0.0205
0.0030
0.3358
0.0190
贵州
0.0346
0.0000
0.3363
0.0190
海南
0.0330
0.0103
0.4198
0.3685
0.0190
吉林
0.0086
0.0000
0.3717
0.0190
黑龙江
0.0141
0.0130
0.3723
0.0190
蒙东
0.0033
0.0000
0.3035
0.0190
上海
0.0311
0.0212
0.4048
0.0190
江苏
0.0316
0.0312
0.3780
0.0190

上海电费收费标准

上海电费收费标准

上海电费收费标准上海市的电费收费标准是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政府的要求执行的。

具体收费标准主要包括用电阶梯电价、时段电价、分时分段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上海市的电费收费标准。

一、用电阶梯电价目前,上海市实行的用电阶梯电价是分为三阶段的,分别是0-400千瓦时(含400千瓦时)、401-800千瓦时(含800千瓦时)和800千瓦时以上。

其中,每一阶段的电价都有不同的收费标准。

以2019年为例,上海市的用电阶梯电价如下:阶段 | 电费单价(元/千瓦时)---|---1 | 0.45892 | 0.61633 | 0.8740二、时段电价上海市的时段电价分为两个时段,即高峰时段和谷时时段。

高峰时段一般是工作日的早上8:00-10:00和下午5:00-7:00,谷时时段则是其余时间。

以2019年为例,上海市高峰时段的电价为0.55元/千瓦时,谷时时段的电价为0.40元/千瓦时。

三、分时分段电价上海市的分时分段电价是指不同时间段和不同应用类型的用户收取不同的电价。

目前,上海市的分时分段电价主要有两种,一是按时段分段电价,二是按使用类型分段电价。

按时段分段电价上海市按时段分段电价主要适用于商业和大型工业用户。

这种电价制度将24小时划分为多个不同的时间段,每个时间段对应着不同的电价。

一般情况下,高峰时段的电价比谷时时段高很多,这是为了鼓励用户在谷时时段使用电力。

目前,上海市按时段分段电价的时间段和电价如下:时间段 | 电价(元/千瓦时)---|---高峰时段(夏季) | 2.3820平峰时段(夏季) | 1.7865谷时时段(夏季) | 1.4862高峰时段(非夏季) | 1.6450平峰时段(非夏季) | 1.2150谷时时段(非夏季) | 0.8430按使用类型分段电价按使用类型分段电价主要适用于一些居民区和小型商业用户。

这种电价制度将用户分为居民、商业和工业三个类型,不同类型的用户对应着不同的电价。

上海市工业用电收费标准

上海市工业用电收费标准

上海市工业用电收费标准
一、分时电价
上海市工业用电收费采用分时电价制度,根据不同的用电时段和用电需求,实行不同的电价。

以下是上海市分时电价的收费标准:
1. 高峰时段(每日8:0011:00和18:0021:00):电价为每千瓦时1.30元(¥0.775/kWh);
2. 平段时段(每日11:0018:00和21:0024:00):电价为每千瓦时0.97元(¥0.647/kWh);
3. 低谷时段(每日0:008:00):电价为每千瓦时0.47元(¥0.365/kWh)。

二、阶梯电价
上海市还实行阶梯电价制度,根据不同的用电量,实行不同的电价。

以下是上海市阶梯电价的收费标准:
1. 第一阶梯(年用电量2760度及以下):电价为每千瓦时0.47元(¥0.365/kWh);
2. 第二阶梯(年用电量27614800度):电价为每千瓦时0.52元(¥0.416/kWh);
3. 第三阶梯(年用电量4801度及以上):电价为每千瓦时0.77元(¥0.578/kWh)。

以上是上海市工业用电的收费标准,希望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上海市的工业用电收费情况。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燃气发电临时上网电价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燃气发电临时上网电价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燃气发电临时上网电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12.01.13•【字号】沪价管[2012]001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燃气发电临时上网电价的通知(沪价管[2012]001号)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为进一步完善燃气电厂上网电价机制,缓解天然气发电价格矛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东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22号)精神,现将本市调整燃气发电上网临时结算价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当调整燃机上网电度电价结算价格(一)燃气发电上网继续试行两部制电价模式。

鉴于燃气电厂在电网运行中的顶峰发电备用状态,为确保燃气电厂固定投资能够获得合理回报,顶峰发电备用价值通过容量电价予以补偿,容量电价按照全年2500利用小时安排,电价补偿标准维持每千瓦时0.22元(含税,下同)。

(二)适当提高燃机上网电度电价结算价格。

为进一步疏导天然气价格上涨的矛盾,考虑当前电厂和电网双方的实际经营现状,在燃气电厂适当消化天然气涨价因素的基础上,小幅提高燃气发电上网电度电价。

燃气电厂按照实际发电量,上网电价临时结算价格调整为每千瓦时0.454元。

二、继续提高9E系列燃气机组顶峰发电价格由于9E系列燃气机组在电网调峰运行时,具有负荷适应性好、启动灵活等方面的优势,考虑机组实际发电效率偏低、发电成本偏高的客观情况,结合本市电网运行的负荷特性,按照全年尖峰时段500小时安排,对于9E系列机组全年发电500小时以内的上网电量,电度电价结算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554元;超过500小时的,执行与其他燃气机组相同的电度电价。

三、加强煤气代发价格指导和燃气电价平衡清算燃气电厂全年发电计划按照2500利用小时安排,实际发电不足2500小时的,按照公平公正和经济节能的原则,安排燃煤电厂替代发电,替代发电价格暂定为每千瓦时0.3665元。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上海市电网电价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上海市电网电价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上海市电网电价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上海市电网电价的通知上海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为疏导电价矛盾,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适当调整电价水平。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调整华东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230号),现将本市贯彻执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当调整上网电价。

(一)为解决煤价上涨以及铁路运价调整对电价的影响,上海市电网统调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含税,下同)每千瓦时提高0.44分钱。

同时,适当提高部分低电价、亏损电厂的上网电价。

(二)对按规定完成烟气脱硫改造并投入正常运行的燃煤机组实行脱硫电价,经市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经我局确认后,其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15元。

有关发电企业执行脱硫电价以后,要切实运行脱硫设施。

如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结果显示电厂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行,取消其脱硫电价。

(三)华东电网有限公司联络线口子统配电量电价(含望亭电厂脱硫加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345元。

(四)提高新投产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上海市电网统一调度范围内新投产未安装脱硫设备的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调整为0.4004元,安装脱硫设备的机组(含循环流化床机组)上网电价按本条第二款规定每千瓦时提高0.015元。

新投产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后,上网电价一律按上述电价执行。

(五)电价调整后,发电企业要加强管理,挖潜降耗,努力消化煤炭价格上涨等成本增支因素。

调整后各电厂上网电价见附件一。

二、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12]020号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12]020号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12]020号)上海市电力公司:为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在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现就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实施方案通知如下:一、试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必要性和基本原则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是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公平负担、理顺电价关系的重要途径,是贯彻国家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重要措施。

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补偿成本与公平负担相结合。

居民用电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用电成本,同时,兼顾不同收入居民的承受能力,用电少的居民少负担,用电多的居民多负担。

(二)国家政策与本市实际相结合。

本市居民阶梯电价的实施方案,按照国家政策的总体要求和指导性意见确定,同时,充分考虑地方自然地理环境、经济发展程度、居民收入和用电水平等特点。

(三)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

阶梯电价近期重在建立机制,保证大多数居民电价基本稳定;长远目标是逐步反映电力资源价值,引导居民节约用电。

二、居民阶梯电价分档电量(一)居民阶梯电价电量分档原则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第一档电量满足基本用电需求,第二档电量满足正常合理用电需求,第三档电量满足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其中:第一档电量,原则上按照覆盖本区域内80%居民用户的户均用电量确定,即保证户均用电量在该档电量范围内居民户数占居民总户数的比例达到80%;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本区域内95%居民用户的户均用电量确定,即覆盖率在80-95%之间的用电量;第三档电量,即为超出第二档的电量。

2023年上海电费收费标准(最新)

2023年上海电费收费标准(最新)

2023年上海电费收费标准(最新)2023年上海电费收费标准上海电费收费标准: 1、每月家庭用电210度及以下的用户:电费为0.5469元/度; 2、每月电费210-400度的用户:电费是0.5969元/度; 3、每月用电量超过400度的用户:电费是0.8469元/度。

上海居民电费采用阶梯电价计算,分0-3120度(含)和3120-4800度(含)三档执行,实行分时电价。

第一档:分时电价为每千瓦时0.617元;峰谷分时电价为高峰时段(早6时至晚22时)每千瓦时0.617元,低谷时段(晚22时至次日早6时)每千瓦时0.307元。

第二档:非分时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05元;分时高峰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06元,低谷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03元。

第三档:非分时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30元;分时高峰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36元,低谷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18元。

大学电费收费标准2023大学电费收费标准2023分为预付费方式、后付费方式、电费的计量、电费的分摊、超额使用处理、电费的公示。

1、预付费方式:高校电费支付方式采用预付费的方式。

每月统一核算电费用量,各资费项目收取水电费用和电力基本服务费,由院系、部门、个人根据自己用电情况按预先缴纳的费用自行开展用电。

这种方式可以提前进行费用储备,有效地降低了应付账款管理风险,为高校及时偿还供电公司的电费提供了确保。

2、后付费方式:对于采用线缆网络智能计量系统的院系、部门、个人可采用后付费方式。

具体实现方法是:供电公司的线缆及相关设备直接连接高校电网,通过线缆网络智能计量系统直接进行计量、核对、结算。

供电公司根据系统提供的用电数据直接向高校开具电费,高校核对无误后支付。

3、电费的计量:分别根据不同用电地点或区域、用途、时间段、电压等因素制定计量标准。

一般按照供电公司规定的计量方式一总用电量计费。

4、电费的分摊:电费分摊的主要依据为用电量的实际情况。

最新上海地区供电收费标准上海电价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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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
基本电费
不满
1千伏
10千伏
35千伏
110千伏
及以上
最大需量
( 元/千瓦·月)
变压器容量
( 元/千伏安·月)
居民生活用电
0.617
0.612
一般照明用电
0.933
0.913
0.893
0.873
非普动力用电
0.845
0.825
0.805
0.785
下水道动力用电
0.645
0.625
0.605
22
谷时段
0.242
33
22
注: 峰、 平、 谷时段划分: 峰时段( 8-11时、 18-21时) , 平时段( 6-8时、 11-18时、 21-22时) , 谷时段( 22时-次日6时) 。
3、 上海市电网销售电价表( 实行单一制分时电价用户)
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
不满
1千伏
10千伏
35千伏
工商业及其它用电
峰时段
0.976
0.951
0.926
谷时段
0.465
0.440
0.415
农业生产用电( 试行)
峰时段
0.629
谷时段
0.339
居民分时用电
峰时段
0.617
谷时段
0.307
注: 峰谷时段划分: 峰时段( 6-22时) , 谷时段( 22时-次日6时) 。
4、 上海市电网夏季销售电价表( 未实行分时电价用户)
夏季季节性电价调整在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执行。
收费依据: 沪价公( ) 011号《关于调整上海市电网电价的通知》
最大需量

上海阶梯电价标准2016

上海阶梯电价标准2016

上海阶梯电价标准2016上海市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和国际大都市,电力消费量一直居高不下。

为了更好地引导居民和企业节约用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上海市制定了阶梯电价标准,以激励用户节约用电,促进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根据上海市政府发布的文件,2016年上海市阶梯电价标准如下:一、居民用电。

1. 家庭生活用电。

每户每月用电量在170千瓦时及以下的,按0.548元/千瓦时计费;超过170千瓦时至400千瓦时的部分,按0.788元/千瓦时计费;超过400千瓦时的部分,按0.948元/千瓦时计费。

2. 非家庭生活用电。

每户每月用电量在170千瓦时及以下的,按0.548元/千瓦时计费;超过170千瓦时至400千瓦时的部分,按0.788元/千瓦时计费;超过400千瓦时的部分,按0.948元/千瓦时计费。

二、非居民用电。

1. 工商业用电。

用电量在5000千瓦时及以下的,按0.948元/千瓦时计费;超过5000千瓦时至2万千瓦时的部分,按1.248元/千瓦时计费;超过2万千瓦时的部分,按1.448元/千瓦时计费。

2. 其他用电。

用电量在5000千瓦时及以下的,按0.948元/千瓦时计费;超过5000千瓦时至2万千瓦时的部分,按1.248元/千瓦时计费;超过2万千瓦时的部分,按1.448元/千瓦时计费。

三、政府和公共机构用电。

政府和公共机构用电按照非居民用电标准执行。

四、农业生产用电。

农业生产用电按照非居民用电标准执行。

根据上述阶梯电价标准,用户的电费将根据用电量而定,用电量越大,电价越高。

这就要求用户在使用电力时要尽量节约用电,避免浪费。

同时,对于那些用电量较大的工商业用户,也需要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以降低用电成本。

总之,上海市的阶梯电价标准旨在鼓励用户节约用电,促进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希望广大用户能够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共同为节能减排做出贡献。

同时,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确保阶梯电价政策的有效实施,为上海市的可持续发展和能源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上海电价调整通知》

《上海电价调整通知》

《上海电价调整通知》上海电价调整通知例1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xx〕748号)有关要求,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本市工商业销售电价,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调0.45分钱(调整后的上海市销售电价表详见附件),“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的铁合金、烧碱(含离子膜)用电、下水道动力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二、以上电价调整自xx年6月1日起执行。

三、请市电力公司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用户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电价调整平稳执行到位。

上海市物价局xx年6月15日上海电价调整通知例2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释放输配电价改革红利,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经报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7月1日起,本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平均降低4.08分钱、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降低3.5分钱(不含农副动力用电和排灌动力用电)。

其中,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自4月1日起执行,电网企业分别按照每千瓦时3.78分钱和3.5分钱,在后续月份收取工商业用户、农业用户(不含农副动力用电和排灌动力用电)电费时,扣减4-6月份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调整后的上海市销售电价表详见附件1)二、自7月1日起,本市统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07分钱(含税,下同),调整后本市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155元(调整后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详见附件2)。

根据国家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皖电东送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51分钱;向家坝水电到沪落地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07分钱。

上海电费分时段收费标准(精选)

上海电费分时段收费标准(精选)

上海电费分时段收费标准(精选)上海电费分时段收费标准居民用户上海居民电费采用阶梯电价计算,分0-3120度(含)、3120-4800度(含)和4800度以上三档执行,实行分时电价。

第一档:非分时电价为每千瓦时0.617元;分时峰谷分时电价为高峰时段(早6时至晚22时)每千瓦时0.617元,低谷时段(晚22时至次日早6时)每千瓦时0.307元。

第二档:非分时电价为每千瓦时0.667元;分时峰谷分时电价为高峰时段(早6时至晚22时)每千瓦时0.667元,低谷时段(晚22时至次日早6时)每千瓦时0.337元。

第三档:非分时电价为每千瓦时0.917元;分时峰谷分时电价为高峰时段(早6时至晚22时)每千瓦时0.977元,低谷时段(晚22时至次日早6时)每千瓦时0.487元。

非居民用电不满1千伏非分时电价为每千瓦时0.641元;10千伏非分时电价为每千瓦时0.636元。

电费怎么交费电费交费方式有电费储蓄代缴、预存电费、网上缴费、供电公司营业柜台缴费、银行柜台缴费等。

1、电费储蓄代缴:是供电、客户、银行三方合作,由客户与所辖营业所签订代缴电费协议书,委托银行代为缴纳电费的一种电费结算方式,有一种既省时又省力的交费方式。

2、预存电费:在任一供电营业网点或银行柜台交费的同时,也可以预存一定得电费资金,到缴费月供电公司从客户预存电费资金中自动扣减当月电费。

3、网上缴费:用户需开通网银后,可直接用网银缴纳电费。

4、供电公司营业柜台缴费:您可到任一供电营业网点柜台进行现金或转账交费。

5、银行柜台缴费:可到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及邮政储蓄代等收点柜台进行现金或转账交费。

阶梯电价如何分档1、一般的阶梯分档:【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上海电费分时段收费标准2023(最新)

上海电费分时段收费标准2023(最新)

上海电费分时段收费标准2023(最新)上海电费分时段收费标准居民用户上海居民电费采用阶梯电价计算,分0-3120度(含)、3120-4800度(含)和4800度以上三档执行,实行分时电价。

第一档:非分时电价为每千瓦时0.617元;分时峰谷分时电价为高峰时段(早6时至晚22时)每千瓦时0.617元,低谷时段(晚22时至次日早6时)每千瓦时0.307元。

第二档:非分时电价为每千瓦时0.667元;分时峰谷分时电价为高峰时段(早6时至晚22时)每千瓦时0.667元,低谷时段(晚22时至次日早6时)每千瓦时0.337元。

第三档:非分时电价为每千瓦时0.917元;分时峰谷分时电价为高峰时段(早6时至晚22时)每千瓦时0.977元,低谷时段(晚22时至次日早6时)每千瓦时0.487元。

非居民用电不满1千伏非分时电价为每千瓦时0.641元;10千伏非分时电价为每千瓦时0.636元。

2023年上海电费最新价格2023年上海市居民电价继续执行20XX年颁布实施的居民目录电价,实行阶梯式电价。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第一档电量每年0-3120度(含),电价每度0.617元。

2.第二档电量每年3120-4800度(含),电价每度0.667元。

3.第三档电量每年超过4800度,电价每度0.917元。

同时,上海市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具体为:1.第一档电量每年0-3120度(含),高峰电价∶0.617元/度,低谷电价∶0.307元/度。

2.第二档电量每年3120-4800度(含),高峰电价∶0.667元/度,低谷电价∶0.337元/度。

3.第三档电量每年超过4800度,高峰电价∶0.917元/度,低谷电价∶0.467元/度。

上海阶梯电价注意事项户籍5人及以上需到附近供电营业网点办理一户多人口政策,带上户口薄,申办人身份证,近期电费单低保,五保户可到街道救助管理所申请每月15度电免费。

国家标准电费多少钱一度?我国的电费标准一度电价格并不是统一的,主要还要区分居民用电、工业用电、商业用电、以及租房用电,这些地方用电的价格都是不一样的,大家一定要区分清楚,这样就知道自己每个月用电的费用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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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457.5
上海星火热电有限公司
2.4
634.8
上海青浦工业园区热电有限公司
1.2
535.8
上海长兴岛第二发电厂
2.4
1023.8
附件一:
上海市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
电厂名称
装机容量
含税上网电价
备注
万千瓦
元/千千瓦时
标杆电价
441.8
脱硫机组另加
15元/千千瓦时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
441.8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80
441.8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
124
425.6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
120
410.6
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0
443.8
上海吴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0
454.8
上海吴泾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0
463.8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闵行电厂
81.5
457.5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
35
457.5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市电厂
14.5
457.5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杨树浦电厂
13.5
457.5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杨树浦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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