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器认定申请条件与程序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省科技厅备案确定
孵化器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 辖区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的书
业执照复印件
面推荐意见
孵化器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 申报主体关于认定市级科技企
复印件
业孵化器的申请
拥有孵化资金、或种子资金
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 辖区科技部门对孵化器组建的
存款证明、设立或借用孵化
批文
资金的文件等)
主要在孵企业、毕业企业名 单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安排企业入孵
孵化 器组 建程
拥有孵化资金或种子资金的相 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上年度资 形成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创业 服务体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 申报专业孵化器,需附能提供 专业技术平台或中试基地等专 孵化器内实施的各类科技计划
项目名录 近两年成功孵化案例介绍(2—
3个)
其他附件
所有材料一式7份(含电子 版)
运营时间 种子资金/孵化资金
计划项目
3年以上
2年以上
不少于半年
300万元以上,至少3个以上案
不少于100万,与创业投资担保机构建立常态联系
孵化器及在孵企业承担科技计划项目
成功案例
2-3个成功案例
提供就业(毕业企业+在孵企 业)
综合 专业
1200个以上 800个以上
统计工作
至少连续2年上报统计数据
按要求上报孵化器及在孵企业统计数据
申报单位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省科技部门初审合格后上报
所在区或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
(每年11月1日前向国务院科技
市科技局审查推荐
部门初审,向市科技局提出书
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推荐意
面推荐意见
国家科技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报送省科技厅协调处
市科技局受理,评审、考察
通过后下达批文授牌
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 认定后,发文公布,统一授牌
内容
指标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发展方向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企业和企业家
组织机构
领导团队得力
管理人员
大专以上
90%以上
不少于7人,大专以上学历 70%以上
70%
专业培训
30%以上
20%以上
20%
可自主支配场地(㎡)
综合 专业
≥20000 ≥10000
≥10000 5000
6000(远城3000) 3000
在孵企业使用场地面积(含公共服务场 地)
对象 在孵企业数
综合
80家以上
科技型创业企业或科技创业服务机构
50家以上
不低于30家(远城区不低于20 家)
在孵 企业
迁入 型企

毕业 企业
在孵企业数
专业
场地
知识产权/专利 在孵企业大专以上人数占比
注册资本
在孵时间
成立时间 上年营业收入 单一企业使用场地面积
50家以上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30家以上
不低于20家
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场地内
30%以上已申请
70%以上
现金部分≤300万元(创新人才 、海外高层次人才≤500万,生 物医药、集成电路≤1000万) ≤42个月,特殊(生物医药、 集成电路设计、现代农业)≤
60个月
≤2年
≤200万
≤1000㎡(航空航天不大于 3000㎡)
15%以上 30%以上
——
15%以上拥有或正在申报 30%以上
——
≤5年
≤5年
≤2年
≤2年
≤200万
≤200万
≤1000㎡(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
上年营业收入
≤200万人民币,其产品(或服 务)尚处于研发或试销阶段
毕业企业数
综合 专业
毕业条件(至少满足2条)
累计25家以上 累计15家以上
年均毕业不低于在孵企业总 数的10%,累计毕业企业数
达10家以上
年均毕业不低于在孵企业总数 的5%或累计毕业5家以上
有自主知识产权
有自主知识产权
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 万
连续2年营业总收入超过700万或上年营业总收入超过400万
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 市场上市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被兼并、收购或在资本市场上市
市/省级认定
省科技厅发文通知
组建
认定程序
认定程序
材料 提供
申报资料审核备案
申报单位申请、提交申报材 料
75%以上
成立导师团,提供创业咨询、
孵化 器
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创业服务体系
辅导和技术、金融、管理、人 力资源、商务、市场、国际合 作等服务
70%以上
70%以上
能为在孵企业提供共享设施和创业咨询、辅导、政策、法 律、投融资、人力资源和市场推广方面的服务
专业孵化器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专业技术公共平台或中试基地,并具有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团队
在孵企业名单和营业执照、入
孵协议复印件
毕业企业名单和营业执照、入
孵协议复印件,毕业符合条件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在孵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证明
材料复印件
建设方发起
可行性分析
建设方为2人及以上,签订双 方合作协议
孵化场地装修 企业化运营,进行工商登记、
注册 如需要则办理物业管理资质
(工商) 工作人员选聘,规章制度确定
组建申请
可行性 报告
资信、 场地证

管理制 度、管 理人员 情况表
市科技局备案
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 版)。
登记、 注册证 书复印
入孵企 业名单 及法人 证书复 印件
孵化器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
申报专业孵化器,需附专业
技术平台或中试基地主要设 孵化器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
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用
合同等)复印件
途和单价等)
孵化器机构设置与相关管理 孵化器机构设置与相关管理的
的章程性文件复印件
文件复印件
孵化器管理人员情况及学历证
书、培训证书复印件
建设方发起 可行性分析 建设方为2人及以上,签订双方合作协议 孵化场地装修
组建条件
发展方向明确
固定工作场所和孵化场地
综合,场地面积不少于3000 ㎡,远城区不少于1500㎡,
专业不少于1500㎡。 在孵企业使用场地不低于总
面积70% 在孵企业:综合不低于15 家,远城区不低于10家 有孵化器组织机构和管理团
队 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能够为入驻企业提供基础性 创业服务
孵化 器组 建程

组建申请 市科技局备案 申请市级认定 市科技部门受理
评审 批复 登记注册
企业化运营,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相关资质办理(工商
具备支持企业专业化发展的 服务能力
工作人员选聘,规章制度确定)
安排企业入孵
组建申 请书
辖区科 技部门 批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