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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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祖墩乡溪后村土地整理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招标代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2008年10月28日

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编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及评标

(六)合同授予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招标公告

受业主委托,代理土地整理工程施工招标。该工程经上级批准,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建设规模:

1.2 承包方式:

1.3 招标范围:施工图中的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预算书。

1.4 资金来源:

1.5 建设地点:

1.6 施工总工期:

1.7 工程质量:达到现行的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1.8、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三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9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建造师应具备不低于市政或水利水电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经注册的(贰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资质(须经年检合格,建造师必须无已开工的在建工程);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08 年10月30日至2008 年11月9日,每天上午8 时3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5 时30 分至17 时30 分(公休日、节假日正常上班)前往×××购买。购买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价、含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人民币200元,图纸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及评标办法,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本招标项目根据闽建筑[2007]35号文《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建设施工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试行)》,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K值中标优惠率下浮11%,确定中标人。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 年11 月10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号: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为土地整理项目工程。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1.3招标人:松溪县祖墩乡人民政府

1.4招标代理人:广东粤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 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3 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

4.2 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必须具备市政或水利水电二级及二级以上(含临时)建造师资质;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建造师必须无已开工的在建工程。

4.3 本工程招标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 现场勘察

5.1 投标人自行对本工程现场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全部责任和风险。

6 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概不负责。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工程技术规范

第四章施工图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可以按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序号3形成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内容,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按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序号2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书面疑问送达广东粤能监理工程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三元路112号2楼)。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要求按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序号3时间的形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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