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督察队简介及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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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是为了促进校园文明建设而设立的一支专门的管理队伍。

该督察队的任务是监督学校师生的行为举止,确保校园内的秩序和文明。

二、督察队的组织架构1. 领导机构:督察队设立督察队长,由学校领导任命,负责督察队的整体工作管理。

2. 队员组成:督察队由学校师生组成,每个班级推选一名学生代表,加入督察队。

队员应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责任心。

3. 督察队办公室:学校为督察队设立办公室,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设备。

三、督察队的职责和权力1. 监督校园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2. 定期巡视校园,发现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并提醒相关人员。

3. 协助学校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提高师生的文明意识和素质。

4. 收集和整理校园内的问题和建议,向学校领导提供相关报告和建议。

四、督察队的工作流程1. 巡视检查:督察队定期进行校园巡视,重点关注学生在校园内的行为举止。

发现不文明行为,督察队应立即制止并进行记录。

2. 处理违规行为:对于学生的不文明行为,督察队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批评、责令道歉等措施进行处理。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督察队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

3. 宣传活动:督察队应协助学校开展相关宣传活动,例如制作宣传海报、组织文明礼仪讲座等,以提高师生的文明意识和素质。

4. 问题反馈:督察队应定期向学校领导提供巡视报告和问题反馈,包括校园内存在的问题、师生的建议等。

五、督察队的权益和保障1. 督察队成员享有相应的权益,包括参与决策、提出建议、参与相关活动等。

2. 学校应为督察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包括办公场所、设备和经费等。

3. 督察队成员应受到学校的保护,不得受到任何形式的威胁、侮辱或伤害。

六、督察队的考核和奖惩机制1. 学校应对督察队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 对于表现优秀的督察队成员,学校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3. 对于工作不力或违反规定的督察队成员,学校应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如警告、撤销职务等。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是为了维护校园秩序、促进校园文明建设而设立的一支专门的管理队伍。

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管理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的组织、职责、权力和工作流程,以确保其有效运行并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组织机构1.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由学校设立,直属于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并受其领导和监督。

2.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下设队长、副队长和队员等职位。

队长由学校行政管理部门任命,副队长和队员由队长提名并经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任命。

三、职责和权力1.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学生在校园内的行为举止,确保学生遵守校园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秩序和安全。

2.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有权对违反校园规章制度的学生进行劝导、批评和警告,并及时向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

3.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有权对学生进行检查和搜查,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尊重学生的人身权利和隐私。

4.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有权对学生提出建议和意见,以促进学生的自律和自我管理能力的提升。

四、工作流程1.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每天定期巡逻校园,特别关注学生集中活动区域和潜在的违规行为场所。

2.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发现学生违反校园规章制度的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并进行劝导,对情节较轻的可以给予口头警告。

3.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发现学生严重违反校园规章制度或涉及违法行为的,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将情况报告给学校行政管理部门。

4.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应定期向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并接受领导的指导和监督。

5.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应定期组织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五、奖惩措施1.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对工作出色、表现突出的队员可以给予表扬和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和晋升等。

2.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对工作不力、违反纪律的队员可以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甚至解聘等处理措施,具体根据情况严重程度决定。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校园文明行为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为了加强对校园文明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校园文明素质,学校决定成立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

本文旨在制定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的管理办法,明确督察队的组织结构、职责和权力,确保其有效运作。

二、组织结构1. 督察队队长:负责督察队的整体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向学校领导层汇报工作情况。

2. 督察队副队长:协助队长开展工作,负责督察队的日常运作和组织工作。

3. 督察队员:由学校选派优秀的学生组成,负责校园文明行为的巡查和监督。

三、职责和权力1. 巡查校园文明行为:督察队员每天巡查校园各个区域,对学生的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课堂纪律、校园环境卫生、公共设施使用等方面。

2. 教育引导:督察队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学生存在不文明行为时,应及时进行教育引导,提醒学生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3. 记录和报告:督察队员应及时记录巡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向队长汇报。

队长根据汇报情况,向学校领导层提供相关数据和建议,以促进校园文明行为的改善。

4. 处理投诉和纠纷:督察队员在巡查过程中,如遇到学生之间的纠纷或者投诉,应及时进行调解和处理,维护校园秩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5. 宣传推广:督察队员应积极参预校园文明行为的宣传活动,利用各种渠道向学生宣传校园文明行为的重要性,提高学生的文明意识。

四、工作流程1. 巡查计划制定:督察队队长每周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的时间、地点和重点内容。

2. 巡查组织:队长根据巡查计划,组织队员进行巡查任务,并确保巡查人员的到位和工作效率。

3. 巡查记录:队员在巡查过程中,记录发现的问题和不文明行为,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等相关信息。

4. 巡查汇报:队员在巡查结束后,将巡查记录整理成报告,并及时向队长汇报。

5. 处理投诉和纠纷:队员在处理投诉和纠纷时,应及时与相关当事人沟通,了解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解和处理。

文明督导大队管理制度

文明督导大队管理制度

文明督导大队管理制度一、总则文明督导大队(以下简称“大队”)是由相关部门组织的,负责监督、管理和维护社会文明秩序的队伍。

本制度是为规范大队的组织管理、工作职责及权责、队员培训和考核等方面而制定的。

二、组织管理1.大队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并设立指导员和副指导员等职位。

2.大队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情况和解决问题等。

3.大队可以设立分队,根据需要成立特别行动组或专项工作组。

三、工作职责及权责1.大队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和管理社会文明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文明行为、劝阻不文明行为和整治文明乱象等。

2.大队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巡查计划,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进行巡查。

3.大队有权制止和处置不文明行为,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四、队员招募和管理1.队员招募应该公开、公平、选拔优秀的候选人。

2.队员需要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包括工作职责、法律法规知识、人际交往技巧等。

3.队员需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考核,不合格者应及时纠正或淘汰。

五、队员权益和责任1.队员有权依法履行职责,对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和处置。

2.队员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工作信息和队伍内部事务。

3.队员需遵守队伍纪律,服从指挥和安排。

六、奖惩制度1.表现优秀的队员可给予奖励,包括表彰、奖金或晋升等。

2.违反工作纪律的队员应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者可予以开除。

七、监督管理1.相关部门应对大队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指导和帮助解决问题。

2.社会公众可对大队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如发现问题可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由相关部门负责。

文明督导大队管理制度范文

文明督导大队管理制度范文

文明督导大队管理制度范文《文明督导大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保障公民的安全和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文明督导大队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文明督导大队是指由政府组织或社会组织等成立的对公共秩序进行监督管理的团队。

第四条文明督导大队的任务是维护社会文明秩序,倡导文明行为,提供安全保护和服务。

第五条文明督导大队的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社会安全。

第六条市文明督导机构是文明督导大队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文明督导大队的工作。

第七条文明督导大队应积极配合市政府、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并与其保持密切联系。

第章职责第八条文明督导大队的主要职责是:1. 组织并参与文明执法活动,监督公共场所的秩序管理,如街头霸王、违规乱停乱放等。

2. 执勤维护社会治安,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3. 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社会文明行为的重视和认知。

4. 接受群众举报,及时处理上报的问题和咨询,解决各类纠纷。

5. 提供安全服务,如护送儿童上学、安全巡逻等。

第十条文明督导大队的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2. 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3. 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素养。

4. 遵守队纪队规,服从组织安排。

第十一条文明督导大队成员应定期接受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

第十二条文明督导大队成员应佩戴标志性服装,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督导工作。

第十三条文明督导大队成员应保证个人安全,并遵守有关规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三章组织建设第十四条市文明督导机构是文明督导大队的组织领导,负责大队的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文明督导大队每年选举产生一名队长,队长负责组织指导大队的工作。

第十六条文明督导大队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经验,传达相关政策和要求。

第十七条文明督导大队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工作的连贯性和高效性。

(完整word版)校园文明督察队章程

(完整word版)校园文明督察队章程

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校园文明督察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校园文明督察队,是在技术工程学院学生处团委指导帮助下,对全院学生开展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帮助的学生组织,是我院学生会组织下属的一个职能机构。

第二条校园文明督察队队员会以“更好的服务同学,更好的自我管理、更好的自我提高”为宗旨;以“沟通、协调、监察、服务”为职责;倡导“诚心、文明、团结、严谨、求实”为十字精神,以创建文明、安全、和谐的大学校园为己任;以“引导作为方式、教育作为目的”的工作指导思想。

强化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维护校园秩序,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帮助青年学生树立自尊、自爱、自立、自信、自强的大学生形象。

第三条校园文明督察队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团结全院师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监察活动,进一步提高技术工程学院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四条校园文明督察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全院的文明督察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第五条校园文明督察队所有成员基本情况及个人资料报院、团总支审批备案。

第六条校园文明督察队干部的任免和职权:文明督察队所有成员一律由每年的院学生会纳新面试、笔试通过后纳入校园文明督察队。

第七条纳新细则:1.凡承认本章程的校各系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成为委员会成员;2.要有严格的时间观、纪律观,要有不怕吃苦的精神和服务同学的态度;3.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作风正派、公正无私,在个方面为同学做出表率。

第八条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1.队长1名负责统筹安排督察队日常督察活动,负责活动的上报,通报工作;负责队员的培训工作。

2.副队长2名协助队长工作;负责对日常工作的组织工作,负责活动的记录整理工作。

3.组长3名协助队长,副队长工作,负责小组内的活动组织,通知,考勤等工作。

4.督察员24名主要负责各项工作的事实。

5..秘书组成员4名。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是为了加强学校内部文明行为管理,提倡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而设立的一支专门的管理队伍。

本文将详细介绍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的管理办法。

二、督察队组建与职责1. 组建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由学校校务部门负责组建,通过招募学生志愿者组成。

督察队成员应具备较高的道德素质和责任感,并经过相关培训。

2. 职责(1)监督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2)催促学生文明礼貌待人,不进行侮辱、恶意攻击等不文明行为;(3)及时制止学生之间的争执、打架等不良行为;(4)监督学生在校园内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不乱扔垃圾;(5)协助学校开展各类文明宣传活动。

三、督察队的管理与运行1. 领导机构学校设立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领导机构,由校务部门负责领导和管理,设立督察队队长和副队长,并配备必要的行政人员。

2. 值班制度(1)督察队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制定值班表,确保每天都有督察队员在校园内巡逻;(2)督察队员需佩戴明确的督察队标识,以便学生和教职员工能够识别他们。

3. 巡逻与记录(1)督察队员应定期巡逻校园,特殊关注学生集中的区域,如教室、食堂、图书馆等;(2)对发现的不文明行为,督察队员应及时制止,并记录相关信息,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等;(3)督察队员应及时上报重大事件或者紧急情况。

4. 奖惩机制(1)对于发现的不文明行为,督察队员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方式进行批评教育;(2)对于严重的不文明行为,督察队员可将情况上报给校务部门,由校务部门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督察队员在履行职责中表现出色的,学校可赋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四、培训与评估1. 培训学校应定期组织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员进行培训,包括法律法规、文明礼仪、沟通技巧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2. 评估学校应定期对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的工作进行评估,包括工作效果、督察队员的表现等方面,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校园文明行为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促进校园文明建设,我校成立了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

本文旨在制定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的管理办法,明确督察队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等,以便更好地推动校园文明行为的培养和落实。

二、督察队的组成1. 督察队由学校领导指定,由教职工和学生代表组成。

2. 督察队成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责任感,且对校园文明行为有一定的了解和认同。

三、督察队的职责1. 监督校园文明行为的落实情况,对校园内存在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发现、纠正和整改。

2. 组织开展校园文明行为宣传活动,提高全体师生的文明意识和素质。

3. 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制定和修订校园文明行为规范,提出改进建议。

4. 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督察队的权限1. 督察队成员有权对校园内的师生进行文明行为的提醒和劝导。

2. 督察队成员有权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校园内存在的不文明行为,并提出整改要求。

3. 督察队成员有权参与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的制定和修订过程,提出修改意见。

五、督察队的工作流程1. 督察队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督察重点和任务。

2. 督察队成员每天巡查校园,发现不文明行为时,及时制止并进行记录。

3. 督察队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交流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

4. 督察队每学期向学校领导提交工作报告,详细汇报督察情况和工作成果。

六、督察队的奖惩机制1. 对于在督察工作中表现出色的成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的成员,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督察队的培训与评估1. 学校将定期组织培训,提升督察队成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 学校将定期对督察队的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八、督察队的保障措施1. 学校将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设备和资金支持,确保督察队的工作顺利开展。

2. 学校将为督察队成员购买必要的保险,确保其工作安全。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是为了维护校园秩序、促进校园文明建设而设立的一支特殊管理团队。

本管理办法旨在明确督察队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范,确保督察队能够有效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二、组织结构1. 督察队队长:负责督察队的整体工作,协调各成员的职责,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

2. 督察队副队长:协助队长开展工作,负责处理一些日常事务。

3. 督察队员:根据任务分工,负责巡查、监督、劝导等工作。

三、职责权限1. 巡查校园内各个区域,对违反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劝导。

2. 协助学校管理部门处理校园纠纷,维护校园秩序和安全。

3. 监督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提出改进意见。

4. 组织开展校园文明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

5. 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上报学校管理部门,配合处理。

四、工作流程1. 每周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区域和时间。

2. 巡查时,督察队员应着装整齐,佩戴明显标志,保持良好的形象。

3. 巡查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包括时间、地点、违规行为内容等。

4. 对于一般违规行为,督察队员应及时劝导,并记录相关情况。

5.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督察队员应立即上报学校管理部门,配合处理。

6. 每月召开例会,总结前期工作,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

五、管理制度1. 督察队成员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规定,严禁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2. 督察队成员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

3. 督察队成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4. 督察队成员应互相支持、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5. 督察队成员应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接受领导的指导和监督。

六、考核评价1. 根据督察队成员的工作表现和效果,进行定期考核评价。

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纪律、工作效率、督察结果等方面。

3. 对于表现优秀的成员,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表现不佳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和警告。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2)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2)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教育的发展,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加强对校园文明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我校决定成立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

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明确督察队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其有效运作。

二、督察队的组成和职责1. 督察队的组成督察队由学校教职工和学生自愿组成,队员经过选拔和培训后方可加入。

督察队应由队长、副队长和队员组成,队员人数不少于10人。

2. 督察队的职责(1) 监督校园内各类行为是否符合文明规范,如有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2) 指导学生遵守校园规章制度,提高文明素养,促进校园文明建设。

(3) 协助学校开展校园文明行为宣传和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相关主题活动。

(4) 收集校园内存在的文明问题和不文明行为,并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5) 协助学校处理涉及校园文明行为的投诉和纠纷,保障校园内的和谐稳定。

(6) 定期向学校汇报督察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督察队的权限和工作方式1. 权限(1) 督察队有权对校园内的学生、教职工和访客进行劝导和提醒,要求其遵守校园文明行为规范。

(2) 督察队有权制止和纠正校园内的不文明行为,对情节严重的行为可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3) 督察队有权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以便更好地履行职责。

2. 工作方式(1) 督察队成员应佩戴统一的标志,以便被学生和教职工识别。

(2) 督察队应根据学校的安排和需要,定期巡视校园,重点关注学生集中活动区域和可能发生不文明行为的地点。

(3) 督察队应加强与学生、教职工和访客的沟通,宣传校园文明行为规范,解答相关问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4) 督察队应及时记录和整理督察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并定期向学校汇报。

四、督察队的培训和考核1. 培训(1) 学校应组织对督察队成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工作流程和沟通技巧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是为了加强学校校园文明建设而设立的一支特殊队伍。

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和管理学生的行为,促进校园文明建设,维护学校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社会形象。

本文将详细介绍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的管理办法。

二、督察队的组织架构1. 督察队的组织形式: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由学校领导指定成立,设立督察队长、副队长、督察员等职位。

2. 督察队的成员选拔:督察队成员应当是品德优良、行为规范的学生,经过层层选拔和培训,具备一定的法律、道德和纪律意识。

三、督察队的职责和权力1. 监督学生行为:督察队应当监督学生的日常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宿舍卫生、课堂纪律、校园秩序等方面,及时发现并处理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2. 宣传校园文明:督察队应当积极宣传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3. 协助学校管理:督察队应当协助学校进行各类管理工作,如宣传校规校纪、维护校园安全等,提供相关信息和建议。

四、督察队的工作流程1. 巡查检查:督察队应当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对学生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记录,必要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2. 处理投诉:督察队应当及时处理学生和家长的投诉,听取双方意见,进行调查核实,并给予合理的解释和处理措施。

3. 教育引导:督察队应当针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教育引导,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并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

4. 撰写报告:督察队应当定期向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撰写工作报告,详细记录巡查检查情况、处理结果和建议等。

五、督察队的管理制度1. 奖惩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督察队成员,学校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对于违反规定的成员,学校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甚至取消其督察队成员身份。

2. 培训机制:学校应当定期组织督察队成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道德和纪律意识,增强他们的监督和管理能力。

3. 监督机制: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应当对督察队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督察队的工作有效进行。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进步,校园文明行为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促进校园文明行为的规范化和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制定并实施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成为必要之举。

本文旨在明确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以便有效地推动校园文明行为的建设。

二、组织结构1.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由学校领导指定督察队长,并由学生中选举产生其他队员。

2. 督察队长负责督察队的整体工作,其他队员分工协作,共同完成督察任务。

三、职责权限1.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学生在校园内的行为举止,确保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

2. 督察队有权对学生的行为进行劝阻、批评和制止,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 督察队可以向学校领导提出关于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的建议和意见,以便学校能够及时改进和完善校园管理制度。

四、管理制度1. 督察队成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2. 督察队应制定详细的督察计划,明确每一个成员的具体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3. 督察队应保持与学校领导的密切沟通,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发展和问题。

4. 督察队应建立健全的工作档案,记录每次督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

5. 督察队成员应保密学生的个人信息,严禁将学生的隐私泄露给他人。

五、奖惩机制1. 对于积极参预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工作并表现优秀的队员,学校应赋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2. 对于违反督察队管理办法、工作不认真负责或者滥用职权的队员,学校应赋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督察效果评估1. 学校应定期对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的工作进行评估,包括督察效果、队员表现等方面的评估。

2. 根据评估结果,学校可以对督察队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进行调整和改进,以提高督察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七、总结通过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的建立和管理,学校能够更好地引导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校园文明水平。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章程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章程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是院学生工作处、院团委直接指导下,保卫处、教务处、后勤中心、各系总支协助管理的一个职能部门,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立自律的组织。

第二条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的宗旨是:为创建文明、和谐校园做贡献。

第三条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是:配合学生工作处、院团委、保卫处搞好校园及学生区的治安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违法事件发生,监督并检查周围同学的日常纪律行为,带领全体同学为建设一个舒适、宁静、文明和谐校园环境而努力奋斗。

同时也为学院培养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大学生而努力奉献。

第四条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完成其基本任务的同时,还要不断加强队伍的建设,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生动活泼、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督察队的建设必须贯彻以下基本要求:(1)紧密团结在学生工作处、院团委的周围,教育、引导队员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队员的模范作用,广泛团结同学,与同学保持密切的联系。

(2)坚持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督察队根本的组织原则。

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队员的民主权利,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队伍的决议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3)坚决贯彻学校的统一部署,队委各成员要不断的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水平,队伍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做到文明督察,更好地为同学们服务。

(4)坚决制止破坏学校稳定,危害广大同学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监督,纠正制止生的不良违纪行为。

第二章队的职责和任务第五条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的职责:(1)依靠同学,做好学生区的“三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

(2)在学生工作处、院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加强学生在教学区域、宿舍区域、活动区域的文明行为管理。

(3)依据学校《学生手册》有关规章制度,检查学生的违纪行为:制止并调解学生间发生的打架斗殴事件,检查学生夜不归宿、校外租房,处理违章用电、宿舍区内使用明火、翻越宿舍围墙,查打麻将、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劝解各种影响他人正常学习休息的不文明行为。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是为了促进校园文明建设,加强学校管理而设立的一支特殊队伍。

本文旨在规范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的管理,确保其有效运作,提高校园文明建设水平。

二、督察队组建和职责1. 督察队的组建a. 督察队由学校根据需要组建,成员应包括学生、教师和管理人员。

b. 督察队的成员应经过选拔和培训,具备一定的管理和沟通能力。

c. 督察队应定期进行例会,交流工作经验和问题,并及时向学校汇报工作情况。

2. 督察队的职责a. 监督学生的校园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文明用语、着装规范、排队守序、不吸烟、不乱扔垃圾等。

b. 提醒和引导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如上课迟到、旷课等行为。

c. 协助学校管理人员处理学生之间的纠纷和矛盾,维护校园秩序和安全。

d. 定期组织开展校园文明建设活动,如文明宣传、志愿服务等。

三、督察队的管理1. 领导机构a. 学校应设立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督察队的组建和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b. 领导机构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督察队工作中的问题。

2. 管理制度a. 学校应制定督察队管理制度,明确督察队的工作职责、权力和义务。

b. 督察队成员应遵守学校的纪律要求,服从领导安排,保证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3. 奖惩机制a. 学校应建立奖励机制,对督察队成员在校园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b. 学校应建立惩罚机制,对督察队成员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或不履行职责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督察队工作的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构a. 学校应设立督察队工作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督察队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b.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督察队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2. 评估指标a. 督察队的工作评估应包括督察覆盖率、问题解决率、学生满意度等指标。

b. 学校应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督察队的工作方式和方法。

五、督察队的培训和发展1. 培训计划a. 学校应制定督察队成员的培训计划,包括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和专题培训等。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引言概述: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其管理办法的建立和执行对于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学生文明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督察队的组建、成员管理、工作职责、督察方式和奖惩措施等方面介绍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的管理办法。

一、督察队的组建1.1 督察队的组织机构:督察队应设立队长、副队长、督察员等职务,明确各职责分工。

1.2 督察队成员的选拔条件:成员应具有较高的思想品德和责任心,经过选拔和培训合格后方可加入。

1.3 督察队的组建程序: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督察队的组建时间、人数和工作范围,制定详细的组建程序。

二、成员管理2.1 成员的培训和考核:督察队成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定期进行考核评估,提高督察队的专业水平。

2.2 成员的待遇和激励机制: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待遇和激励机制,激发督察队成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2.3 成员的退出机制:对于表现不佳或者违规行为的成员,学校应及时进行处理,保持督察队的整体形象。

三、工作职责3.1 日常巡查和督导:督察队应定期进行校园巡查,催促学生遵守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2 纠正不良行为:对于学生在校园内浮现的不文明行为,督察队应及时制止并进行纠正。

3.3 提出改进建议:督察队应及时向学校管理部门提出改进建议,促进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的不断完善。

四、督察方式4.1 定期会议和报告:督察队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并向学校管理部门提交工作报告。

4.2 制定巡查计划:督察队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重点区域,制定巡查计划,确保全面覆盖。

4.3 利用科技手段:督察队可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如监控摄像头、挪移APP 等,提高督察效率和准确性。

五、奖惩措施5.1 奖励制度:学校应建立奖励制度,对表现突出的督察队成员赋予奖励,激励其继续努力。

5.2 惩罚机制:对于违规行为严重的学生,督察队应及时报告学校管理部门,依规定赋予相应的处罚。

文明督导大队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文明督导大队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文明督导大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明督导大队的组织和管理,提高督导工作的效果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明督导大队是负责城市管理、文明监督和指导市民行为的特定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第三条文明督导大队的工作原则是规范、公正、务实、高效,秉持服务市民、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文明素质提升的宗旨。

第四条文明督导大队的管理机构为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督导队长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文明督导大队的组织机构包括管理委员会、督导队伍和后勤保障单位。

第六条管理委员会是文明督导大队的决策机构,负责协调、领导和监督督导工作。

第七条督导队伍是文明督导大队的核心力量,由指挥员、督导员和志愿者组成,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组织和调度。

第八条后勤保障单位负责文明督导大队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装备物资、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等。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九条文明督导大队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监督市民遵守市容市貌的相关规定;(二)宣传文明行为,引导市民文明参与社会生活;(三)监督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四)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城市环境整治工作。

第十条文明督导大队的权利包括:(一)对市民进行规范教育和劝导;(二)制止和封堵违法违规行为;(三)依法报告并移交相关违法行为。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一条文明督导大队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工作计划,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工作计划,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督导队伍按照工作计划进行巡查和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文明督导大队应确保督导队员的统一行动和形象,并定期进行行为规范培训和学习交流。

第十四条管理委员会按照工作需要,定期召开督导大队例会和工作研讨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对文明督导大队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队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的队员,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为了促进校园文明行为的规范化,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我校决定成立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

督察队将负责监督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行为举止,以确保校园内的秩序和和谐。

二、督察队的组成1. 督察队由校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队长由校园管理部门任命。

2. 督察队成员由学生和教职员工自愿报名,并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

3. 督察队成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责任心和公正的判断力。

三、督察队的职责和权限1. 监督学生的行为举止,包括但不限于校园纪律、校规校纪的遵守情况。

2. 监督教职员工的教学和服务态度,保证教学质量和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

3. 对于违反校园规定的行为,督察队有权进行劝阻、批评教育或者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4. 督察队有权对校园内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在必要时向校园管理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督察队的工作方式1. 督察队成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巡逻,确保校园内的安全和秩序。

2. 督察队成员应佩戴统一的标识,以便学生和教职员工能够识别他们的身份。

3. 督察队成员应与学生和教职员工保持良好的沟通,耐心解答他们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匡助。

4. 督察队成员应及时记录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并向校园管理部门汇报。

五、督察队的权益和保障1. 督察队成员享有与其他学生和教职员工相同的权益和保障,不得受到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压迫。

2. 督察队成员在履行职责时,有权要求学生和教职员工的配合和尊重。

3. 督察队成员在履行职责时,如遇到危(wei)险情况,有权向校园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寻求匡助和支持。

六、督察队的考核和奖惩1. 督察队成员将定期接受校园管理部门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纪律、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等方面。

2. 表现优秀的督察队成员将得到校园管理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3. 表现不佳的督察队成员将接受校园管理部门的批评教育,并可能被暂停或者取销其督察队成员的资格。

七、督察队的管理和改进1. 校园管理部门将定期组织督察队成员开展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的成立是为了促进校园文明建设,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和学习环境。

本文旨在制定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的管理办法,以确保督察队的有效运作和规范管理。

二、督察队的组织与职责1. 督察队的组织(1) 督察队由学校指定的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10人。

(2) 督察队应包括队长、副队长和若干队员,队长由学校指定,副队长由队长推荐并学校批准。

(3) 督察队应定期进行例会,讨论工作进展和问题,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2. 督察队的职责(1) 监督校园内的学生行为,确保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和校园文明行为规范。

(2) 协助学校管理部门处理校园纠纷和违规事件,及时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据。

(3) 定期巡视校园,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记录,向学校汇报并提出改进建议。

(4) 组织开展校园文明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5) 协助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预防校园欺凌和违法犯罪行为。

三、督察队的管理1. 队员选拔与培训(1) 队员的选拔应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选拔合格者入队。

(2) 入队队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包括校园纪律、法律法规、督察工作技巧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2. 工作制度(1) 督察队应制定工作制度,明确队员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2) 队员应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离岗。

3. 督察记录与报告(1) 督察队应建立健全的督察记录制度,详细记录每次巡视的时间、地点、问题和处理情况。

(2) 督察队每月应向学校提交督察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作进展、问题反馈和改进建议等。

四、督察队的权利与义务1. 权利(1) 督察队有权对学生进行劝导、制止违规行为,并向学校提出处理建议。

(2) 督察队有权要求学生出示身份证件,配合调查和处理工作。

2. 义务(1) 督察队应保守学生个人信息的秘密,不得泄露学生隐私。

(2) 督察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和管理规定,不得滥用职权或从中谋取私利。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是为了促进校园文明建设而设立的一支特定管理团队。

本文将详细介绍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的管理办法,包括组织架构、成员职责、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二、组织架构1.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由校园管理部门直接负责管理,下设若干督察小组。

2. 督察小组由队长、副队长和若干督察员组成,队长由校园管理部门指定,副队长和督察员经过选拔产生。

三、成员职责1. 队长:- 负责督察队的整体管理和协调工作。

- 组织制定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

- 指导督察小组开展相关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 定期向校园管理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

2. 副队长:- 协助队长开展督察队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 负责督察小组的日常工作安排和监督。

- 协调解决督察员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 在队长不在时,代行队长职责。

3. 督察员:- 负责校园内各类文明行为的督察工作。

- 监督学生的学习、生活和交往行为是否符合校园规范。

- 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校园规范的行为,并做出相应处理。

- 向队长和副队长汇报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四、工作流程1. 督察计划制定:- 督察队根据校园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每学期的督察计划。

- 督察计划包括督察时间、地点、督察重点等内容。

2. 督察实施:- 督察小组按照计划,到指定地点进行督察工作。

- 督察员通过巡查、听取学生意见、收集证据等方式,了解学生的行为情况。

- 对于发现的违反校园规范的行为,督察员应及时制止并做出相应处理。

3. 处理违规行为:- 对于违反校园规范的行为,督察员应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等。

-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督察员应及时向校园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 工作总结与评估:- 每学期结束后,督察队应对本学期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 总结工作中的亮点和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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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督察队简介为了促进学院的文明风貌,搞好校园环境综合治理,维护校园文明秩序,完善我院学生自我管理体制,增强同学们的纪律观念,提高同学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实现学习生活制度化,规范化。

基本理念:本组织旨在更好的配合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

<一>、自我教育:引导同学树立自律观念,在全院学生中开展遵守公共道德和校纪宣传教育及舆论监督。

<二>、自我管理:维护在校大学生学习、生活、活动等场所的公共秩序,对学生日常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评比。

<三>、自我服务:维护学生正当权益,促进学院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了解,及时向学校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机构设置:院学生处文明督察队设立队长,副队长,分队长,办公员,干事。

成员采用自愿报名,再对报名者公开面试选拔,最后择优录取公示。

所有成员试用期为一个月。

<一>、组织机构及形式①、本组织由队长、副队长、分队长、办公员、干事队员组成;名称为“文明督察队②、本组织遵照组织规则,采用队长负责制,负责本组织日常事务。

③、队长、办公员、各分队长通过公开竞选,院学生处批准备案。

<二>、文明督察队成员条件1、我院在校学生,品行端正,学习成绩良好,甘于吃苦奉献。

2、遵守学院各种规章制度、本组织的章程及管理条例。

3、认真负责本组织的各项工作,实事求是,不徇私舞弊。

<三>、职权①、队长、副队长职权:1、负责制订和修改本组织的章程及各种制度。

2、拟订本组织的工作计划。

3、负责队员的分工、考核及管理。

4、按照本组织相关规定,定期总结工作及时上交文明督察结果。

5、负责文明督察队日常工作的管理,统筹组织工作,使文明督察队不断发展成长。

②、办公员:1、负责全队的工作考核和费用申报,拟定相关活动的具体策划。

2、办公室财务管理和活动室物品管理。

3、应用文写作,会议记录,向各部传达近期工作指示。

4、做好宣传工作。

③、分队长:1、协调本部队员的工作,干好日常检查工作,并作好检查记录,积极向上级反映存在问题情况2、负责检查记录整理,以及队内其它活动的实施工作。

<四>、文明督察队成员的权利与义务①、成员的权利:1、有权参加本组织一切活动。

2、有权对本组织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②、成员的义务:1、积极维护本组织的荣誉和形象。

2、保护本组织的公共财产。

<五>、文明督察队成员奖罚制度①、对本组织有突出贡献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②、对违反学院及本组织规章制度的成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上报院学生处,勒令其退出本组织,并通报批评。

主要职责:<一>、维护校园文明,优化全体同学、学习、工作、生活的环境。

<二>、对学生日常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奖优罚劣,开展评优活动。

<三>、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听取学生对学习、生活、管理的意见,及时向院学生处反映。

<四>、进行舆论监督,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良好院风、学风的形成。

<五>、参加学院的日常活动,为活动提供良好的秩序保障。

<六>、安排督促好校园值班,保障校园财物安全和学生人身安全。

附:督察范围所辖对象、场所一、努力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的学习、生活环境。

尊重他人劳动成果,不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蒂和其他杂物,不向窗外扔东西、泼水、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堆放垃圾。

二、爱护公共财务和设施。

不在桌椅、门窗、墙壁等乱刻乱画,不攀折树木、采花、摘果、践踏草地、损坏公物。

三、着装整洁,仪表端庄。

仅支赤膊、赤脚或穿背心、拖鞋进出教室、办公室及其他公共场所。

四、尊敬师长,讲究礼貌。

待人热情大方,举止、谈吐文雅,不说有伤别人自尊心的话,不拿他人的生理缺陷开玩笑,不讲粗话、脏话。

五、自觉维护教室、阅览室、图书馆、宿舍、食堂、会场等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

不得在公共场所打闹、起哄、大声喧哗;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妨碍他人工作、学习或休息;不携带电话等通讯工具进入课堂;不的在图书馆、阅览室以任何方式抢占座位。

六、提倡戒烟,禁止酗酒、赌博、打架。

禁止在教学楼、办公室、图书馆、实验室、会场、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吸烟。

七、遵守校内交通秩序。

不骑飞车,出入校门主动下车,自觉遵守门卫制度。

八、勤俭节约。

不浪费水电、粮食等,不乱倒剩饭、剩菜。

九、男女交往举止得体。

在公共场所禁止男女同学勾肩搭背、拉扯或搂抱等不文明行为。

注:凡在校园内违反上述行为者,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严重者递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文明督察队章程第一章总则文明督察队是在院学生处领导下,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组建的学生督察机构。

第一条文明督察队是以《大学导航》为基本参考,组建的具有自己特色的服务性组织。

第二条该组织本着服务同学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团结广大同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的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督察活动。

第三条文明督察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我院全体同学实施监督。

第四条文明督察队成立旨在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自觉性和表率性,指导我院同学的行为规范,协助院学生处及时、有效的完成工作,促进学院的发展。

第二章工作条例为加强文明督察队的管理,提高文明督察队的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文明督察队工作的重要性,更好地完成安排的各项任务,较好地完成大学生文明督察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本工作条例所有队员必须遵守。

第五条文明督察队队长负责主持文明督察队的全面工作,在充分学习院领导、院学生处的指示精神后,制定每学期的工作计划;掌握干事思想情况,搞好内部团结,协调各方面关系,做好理论研究工作。

第六条所有成员必须执行本组织的决议,维护本组织的利益;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文明督察队形象,工作时举止大方,言语文明,态度和蔼;认真完成所分配的任务,积极主动的向队长反映工作情况,并提供相关工作资料;在负责做好自己工作的基础上,力所能及的协助其它部门工作。

第七条文明督察队档案,即学院下发文件、内部章程、各种报表、文件底稿等由办公员负责管理,对督察记录、谈话记录等保密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并存档,每学期进行一次整理归档。

第八条要有团队合作意识,文明督察队成员应有积极合作的意识,每一项工作都需要彼此之间的密切配合。

第九条参加检查工作时,须佩带证件;妥善保管好证件。

第十条在工作过程中,不准有擅自改动工作记录等徇私舞弊现象。

第十一条严格保守秘密,在突击检查前不允许提前出小道消息通知。

第三章会议制度第十二条每周召开一次队员会议。

总结上段工作,研究布置新工作。

(时间各部门自第十三条每次召开会议之后,举行话题讨论活动,由全体队员参加。

找一些我们生活学习中的话题进行探讨、研究。

第十四条新学期开始,所有干事要对本学期工作有所规划,并写出工作计划;每学期末进行工作总结,总结这一学期的工作经验与心得体会。

第四章奖惩制度惩罚方面第十五条在会议和工作过程中,进行严格考勤,无故缺勤者视为缺勤一次,每学期累计三次者予以退队。

有事须提前半天请假。

第十六条校门口值班迟到者(迟到三分钟内每次扣一分,迟到三分钟后每次扣 1.5分,无故未到者每次扣5分)第十七条非校门口值班迟到扣1分,未到扣3分第十八条例会迟到者(三分钟内每次扣0.5分,三分钟后每次扣1分,无故未到者每次扣3分)第十九条值班及在办公室未佩戴校牌,证件违者每次扣0.5分第二十条所有成员不得以值班名义逃课及不上自习违者查到每次扣5分第二十一条所有成员不得擅自离岗违者每次扣2分第二十二条办公室值班无特殊情况提前早退(20:50之前)扣3分第二十三条值班期间不得打闹讲粗话,违者每次扣1分第二十四条例会期间玩手机,听音乐作等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每次扣1分,提醒二次以上每次扣3分并警告第二十五条不得以各种名义敲诈欺骗他人,违者给予一次性开除并通报第二十六条不服从配合负责人的正确领导扣10分并警告第二十七条在办公室区域附近大声喧哗,吃东西扣2分第二十八条破坏部门内部团结者扣5分,并警告第二十九条私自开值班证明扣1分,并警告第三十条带好笔记,作好记录,例会结束将进行检查,一次没有记录者扣2第三十一条其他值班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第三十二条做出有所损部门形象的事,视情节给予不同程度的扣分。

第三十三条打架,赌博,酗酒,等经核实后给予一次性开除并通报。

奖励方面第三十四条定期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工作成果显著的队员进行表扬和奖励:每学年评出几名优秀队员。

第三十五条得到领导的夸奖者每次加1~3分第三十六条得到奖学金者每次加1~3分第三十七条做出为部门增添荣誉的每次加5分第三十八条值班负责认真,经会议期间选举1~2人分别加3分第三十九条按期交文学稿者每次加1分第四十条每月值班请假少于3次者每人加3分第四十一条非正常值班时间的值班分别给予2~5分第四十二条荣得各种荣誉者加1分第五章部门值班制度第四十三条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必须佩戴校牌及证件第四十四条值班时要做到不迟到,不旷到第四十五条值班人员必须对值班赋有热情第四十六条严格按照学生干部要求值班第六章请假制度第四十七条需请假回家的必须让部门负责人知情第四十八条在值班期间请假的必须向纪检部督察人员了解,及部门当天负责人了解第四十九条需请假的必须在值班前必须提前半小时请假第七章其它第五十条文明督察队由院学生处统一管理,并服从于院学生处及上级有关文件指令,其他个人或单位指令无效。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注:①考核内容内凡月考核分低于75分必须递交800字以上检讨,低于60分者给予开除处分。

②每月考核分满分为100分③扣分及加分原因都将记录在册④本考核制度为初定正常情况下严格按照本章程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以上均为本人观点,尚有不到位之处,请领导指正!拟案人:杨南江文明督察队201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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